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doc
两年行动表一至六(定稿)
《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公司督查项目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单项检查评分表(一)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评分人员:检查日期:年月日
《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公司督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单项评分表(二)
评分人员:检查日期:年月日
《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公司督查项目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三)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续表)
评分人员:检查日期:年月日
《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公司督查项目原材料报验监理资料单项评分表(四)
评分人员:检查日期:年月日
《工程治理二年行动》公司督查项目
旁站监理的相关资料单项评分表(五)
评分人员:检查日期:年月日
《工程治理二年行动》公司督查项目
工程竣工验收和监理服务期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六)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D27-4
※※※
评分人员:检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第1篇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一、前言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提高工程质量总体水平,降低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
2. 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程质量治理能力。
3. 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原则1.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
2.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3. 坚持系统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管1. 完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
2. 强化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3.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
(二)提升工程建设水平1.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
2. 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与实施,提高标准执行力度。
3. 加强工程建设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落实工程质量责任1. 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得到落实。
2. 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质量要求,严格质量把关。
3. 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工程质量问题实施责任追究。
(四)加强工程质量文化建设1. 弘扬工匠精神,倡导质量第一。
2. 加强工程质量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3. 开展工程质量竞赛活动,激发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提升的积极性。
四、行动措施(一)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1. 针对工程质量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 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3. 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1. 推广应用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率。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02
现有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
善和加强。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工程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视,提出了很多治理
03
措施和法规。
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 两年行动,提高工程质 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01
02
提高工程从业人员的素 质和能力,加强行业自 律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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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的 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 任制。
建立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治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奖励和表彰,对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和 惩处。
落实奖惩措施
严格按照奖惩机制执行,确保奖惩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效 果,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工程质量治理预期
06
1
通过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预期能够显著
建筑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工程存在质 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施工流程不合理
施工流程设计不科学,导致施工效率低下, 影响工程质量。
施工人员技能不足
施工人员技能水平低,缺乏必要的技能和培 训,影响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问题对策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组 织和管理,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严格质量监督检查
总结词:严格监督
详细描述: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定期进行质量抽查和专项检查,对质 量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治理保障
05
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建立专项工作组
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专项工作组, 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治理工作的协调和推 进。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一、前言工程质量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我们国家建设领域的一大难题,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也对国家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全面提升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高质量的完成,我们制定了这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2. 总体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实现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全面覆盖,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理体系,提高我国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3. 基本原则:科学规划、系统整合、分类施策、逐步推进、全面治理。
三、主要任务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2. 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单位自检和第三方检查等环节,形成立体化的监管模式。
3.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营效率。
5. 健全质量信誉评价机制:建立质量信誉评价体系,公开透明地评价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优良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工程质量差的企业进行惩罚。
6. 鼓励科技创新: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引进先进的建设技术和工艺,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7.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质量问题形成高压态势。
四、实施步骤1. 立项阶段:制定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
2. 组织架构:成立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并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推进和监督检查。
3. 法律法规制定:启动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分公司、相关科室、项目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市108号”、“建市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发〔2014〕208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努力把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组织管理集团公司质量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方阿忠副组长:舒平国、乐慧敏、柴泽民、蔡裕祥、戴伟忠、岑国锋成员:郑芬、陈亚龙、郭隆海、傅波、沈慧芬、郑怀彬、兰文军、方伦富、乐飞轮、朱金宝、张正平、钱建初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质量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各分公司成立执行行动小组,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
各分公司的治理行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项目管理部和各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三、时间节点安排根据大昌建设集团《工程质量治理二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将分四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分公司都要围绕此次节点开展行动。
(一)方案策划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各分公司的治理行动。
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住建局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住建局“两年行动的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查找质量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调研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是建设安全、可靠、优质、高效工程的基本要求,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治理,我们制定了以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域的质量治理,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中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息平台,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共享和应用的效能。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工程监造和监理力量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要求,施工过程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执行力。
(二)加强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自我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项目质量的自查、自纠、自改,确保施工过程和质量符合要求。
鼓励企业引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检验。
设立专门的质量巡查机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四)建立健全质量信息平台。
通过建立质量信息平台,实现工程质量信息的全流程共享,提高对工程项目的监管能力。
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分析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五)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力量建设。
增加工程质量监管人员数量,提高其监管能力和职业素养。
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质量事故责任人。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质量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个人予以限制和处罚。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成立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监〔2014〕058号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质监站,总站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9月24日王宁副部长在两年行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落实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制定行动方案各区县质监站要根据《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建发〔2014〕88号)要求,结合本地工程质量实际情况,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积极筹划提高质量水平的行动措施,制定本地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二、学习贯彻质量治理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质量监督人员和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学习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王宁副部长讲话和住建部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质量治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施工现场。
三、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要求,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制度、永久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前置条件(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和承诺书必须及时补报),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动态监管,严格履行有关项目负责人变动手续。
四、强化质量监督执法各区县质监站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和主管部门协调质量行政执法权限,及时、准确地查处和纠正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工程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第1篇工程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工程治理成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完成,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两年行动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工程治理能力,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全面受控。
2. 优化工程治理体系,降低项目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3. 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的工程治理人才,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三、具体措施1. 完善工程治理组织架构(1)设立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
(2)设立工程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3)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工程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制定工程治理规章制度(1)梳理现有工程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成工程治理规章制度汇编。
(2)制定工程治理工作流程、操作手册,明确工作要求和标准。
(3)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工程治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3. 强化工程治理队伍建设(1)开展工程治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2)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程治理队伍,优化人员结构。
(3)建立工程治理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 加强工程治理过程控制(1)严格项目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管理,确保工程治理工作全过程受控。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杜绝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3)加强环保管理,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5. 推进信息化建设(1)建立工程治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治理数据共享、实时监控。
(2)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工程治理决策科学化水平。
(3)推广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工程治理效率。
6.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安全生产任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
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进一步发挥建设监理作用假设干问题的决议》的通知(2021年1月9日经三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为深切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响应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1年11月28日发出的建议,进一步发挥建设监理在工程质量操纵中的作用,严格履行监理责任,树立监理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经三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以下假设干问题决议,本协会各会员单位应一起遵守。
一、充分熟悉在工程质量操纵中发挥监理作用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工程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工程质量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平安,抓工程质量是人民群众的热切盼望,也是工程建设事业持续、健康进展的必然要求。
关于监理行业而言,工程质量操纵是监理的最大体职责和最重要工作内容,也是监理行业生存和进展的立足之本。
住建部制定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的要求,这是给予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高贵使命和光荣任务,也是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一次“大考”,咱们必然要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在工程质量操纵中充分发挥作用,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作出自己应有的奉献。
二、保证监理资源投入充沛和合理监理资源投入的充沛和合理是进一步发挥监理在工程质量操纵中作用的关键。
各监理单位必需高度重视监理资源的投入,确保所监理的每一个项目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投入都充沛和合理。
第一,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监理合同的约定或广东省原建设厅规定的《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参照表》(见附件一:粤建管字〔2002〕97号文件,如省住建厅制定了新的配备标准,那么按新的标准执行),而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不该少于总人数的40%。
第二,监理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查验检测设备和工器具、监理信息化治理系统、通信和办公设施等。
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一、工程总体概况:港腾·高山流水项目位于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九曲河东岸(汉葭街道文庙社区),用地西面为彭石路连接九曲河大桥,南面为城北隧道,西面和北面为山地。
基地呈不规则长方形,东西长约210M,南北长约550M,场地内地行西低东高,约有90M高差,场地最高处位于用地东部。
在用地内有两条排洪沟,布置涵洞联系山地径流与市政道路排水管。
港腾·高山流水一期总用地面积为:41932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
具体概况如下:(1)1#楼:地下10层,地上16层,总建筑面积45455.19㎡。
建筑高度97.2M。
基础结构形式为挖孔桩,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6度设防,框架抗震等级为3级。
建筑设计类别为一级,属于一类高层综合楼。
(2)2-4#楼:总建筑面积13886.04㎡,2-4#楼建筑高度分别为:2#楼7+1(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7m;3#楼7+1(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7m;4#楼7+1(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7m。
基础结构形式为挖孔桩和独立基础相结合,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6度设防。
属于多层花园洋房。
(3)5-7#楼:总建筑面积14505.71㎡,5-7#楼建筑高度分别为:5#楼7+1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7m;6#楼6+2(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7m;7#楼7+1(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7m。
基础结构形式为挖孔桩和独立基础相结合,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6度设防。
属于多层花园洋房。
(4)8-9#楼,总建筑面积48144.63㎡,8-9#楼建筑高度分别为:8#楼地上33层,建筑高度95.7m ;9#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98.6m。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1.背景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等质量指标。
然而,在我国,由于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管不足,存在着诸多的质量问题,如建筑结构不牢固、工程材料不合格等,这些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有必要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目的和任务本次行动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等手段,规范工程质量成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经济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具体任务如下:(1)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2)加强对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与管理。
(3)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检验,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与整治。
(4)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息结构和管理机制。
(5)推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切实提高材料质量。
(6)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评,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素质。
3.重点工作(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
在规范工程质量管理的同时,要逐步实现远程监控、信息分享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2)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与管理对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与管理应加强,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保证工程质量。
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推进灰色工程清理行动,促进建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检验通过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检验,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同时,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息结构和管理机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及时监控与动态预警,提高工程质量的控制力和管理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9.01•【文号】建市[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9月1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23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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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建〔2017〕23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按照住建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结束——。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施工)
宁高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剩余段)工程TA06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实施,我项目部根据现场施工工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杜绝施工中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提高项目质量管理能力,加强分包队伍质量管理意识,强化质量责任意识,严肃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将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韩建东副组长:王向红王春山林晓明胡广德组员:王鹏马世科王海业吴恒张永晓张浩然郭坤肖焕洪王立昌马定定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成员具体负责各施工段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落实。
三、治理活动部署根据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集团公司关于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进展,分五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一)方案部署阶段(2015年4月)项目部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在工程实施前期,进行充分的调研,查找各工序质量通病和不足,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1、工作计划第一步:完成实施方案编写上报和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完成时间:4月底前第二步:自查自纠,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按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检查表逐条检查,重点是落实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杜绝工程施工违法转包、分包及挂靠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面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把控现场施工质量。
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主要文件落实情况汇总表
落实省政府第106号令,强化乡镇政府对辖区工程建设的监管职责
□已落实□未落实
落实方式:
整合监管资源,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实现“两场”联动,做到一次检查、两场覆盖,将市场、现场“两场”中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管理差、履职不到位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
□已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领导每个季度带队检查在建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到位,做到闭合管理,并通过“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企业端上传检查和整改情况
主管部门本年度(本季度)检查在建项目个
落实企业季度自检项目个
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项目个
做到闭合管理项目个
企业通过“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企业端上传检查和整改情况项目
本年度(本季度)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人次,扣分,罚款元,停止执业人,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人,其他处罚
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条
公布方式:
创新监督检查制度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随机检查、飞行检查、明查暗访、互相检查
本年度(本季度)开展随机检查项目
个
飞行检查项目个
明察暗访项目个
互相检查项目个
其他检查项目个
本年度(本季度)已解决家,正在解决家,待解决家
鼓励实行政府监督执法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已实行□未实行
实行方式:
制定设区市对县(市、区)的层级指导计划,做好监督执法工作的传、帮、带,帮助推动设区市监督机构配全专业人才
□已制定□未制定
计划文件:
对监督人员开展以廉洁自律、现场监督及依法依规公正评价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并通过网上业务交流、业务核查及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监督队伍业务水平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1•【字号】渝建质安〔2022〕30号•【施行日期】202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30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4月11日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市和住建部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渝安办〔2022〕18号)等文件要求,深刻吸取东航“3·21”坠机事故等教训,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紧紧围绕住建部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和“事故总量明显下降”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在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集中用两年左右时间,聚焦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惩戒,进一步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逐渐突出,甚至造成了安全事故和质量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威胁和损失。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提出了“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推进规范化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障水平提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稳健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该方案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为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治理目标提供思路和措施。
二、方案的基本内容1、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基础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
2、推进规范化管理提高质量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质量检查,建设标准化,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3、加强质量信息公开提升管理建立完善质量公开制度,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推动透明化建设,提高社会监督力度。
4、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施工质量加强建设工程技术创新,加快研发、应用新技术,提升建筑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
5、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建筑施工品质增加建筑施工人才培训,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控制,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强文明施工,提高工程品质和施工效率。
三、行动方案的解读1、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基础。
建筑施工企业应注重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引导和规范执行,完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制度,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对安全生产、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监管。
同时,还应强化资质管理,加强建造师管理,落实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合规施工。
2、推进规范化管理提高质量。
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建设标准化,制定并实施质量控制计划和机制,加强质量和安全检查,构建以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此外,还应加强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3、加强质量信息公开提升管理。
质量公开系统应及时公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单位、质监机构、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和材料供应企业的基本信息,建立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信息跟踪监管体系,提高信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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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治理行动,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建设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实现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程质量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机构市城乡建委成立以程志毅主任为组长,游正焜副主任、李明副主任、余晓斌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的“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处、科技教育处、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重庆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重庆市建设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处。
各成员单位和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1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治理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姓名、所属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邮箱:@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范本详附件1),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质量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质量责任。
2、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
一是要求在项目开工前,五方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范本详附件2),对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新开工工程项目没有授权书和承诺书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各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没有补签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是建立永久性标牌制度,在工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和五个主要责任人的信息,以便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社会责任感。
建设单位是永久性标牌设置的责任单位,市质监总站和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永久性标牌的设置,作为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质量终身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管。
三是建立以五个主要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档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
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3、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审批管理。
在日常资格审批管理中,通过与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联动,加大对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的核查力度,确保其与现聘用企业的唯一劳动关系,进一步杜绝挂靠行为的发生;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时,应先核实其是否在原聘用企业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积极完善我市执业人员注册管理及监管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建设实现与企业资质、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等各类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4、加强对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考核。
在建筑业从业人员考核及继续教育中,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等文件作为重点,进行强化培训、重点考核,使其熟知自己在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责任。
5、形成合力,抓好“两场联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加大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负责人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反复出现此类问题的,从严惩处;情节恶劣的,限制或取消其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经济、诚信、执业和刑事责任。
同时营造舆论氛围,既宣传正面典型,传递行业正能量,又曝光反面典型,及时向社会通报违法违规责任人。
(牵头单位:市质监总站,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和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1、准确认定、重点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的规定,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
二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三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四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2、把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治理作为今后两年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全面检查。
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建筑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和有关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每一个在建项目,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了解专项治理的内容,尤其是自查自纠的要求。
同时,对后续开工建设项目也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做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督促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督查等方式,严查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3、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执法中发现存在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查处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原则:对企业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并在今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的,可以不予追究责任。
在主管部门排查中发现问题的,限期内予以整改的,可从轻处罚;限期内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厉处罚。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新开工项目一旦发现问题的,予以严厉处罚,决不手软。
4、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执法中发现存在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要将违法行为及时记入重庆市建筑市场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要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意识,加大对被查出的违法单位和个人的惩戒力度,将违法行为在重庆市建筑市场公开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上公布曝光,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应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
(牵头单位: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配合单位:市招办、市质监总站、市安全总站、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1、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
一是彻底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设立多个检查组采取交叉、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现场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督,以加强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二是建立施工进度共享制度,质量监督机构通过视频上传、监理告知等方式准确掌握施工进度的动态信息,差别化确定监督抽查的部位、频率,增强质量监督的随机性、针对性。
三是加快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动质量监督软件系统升级,规范全市质量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效率。
四是认真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变形监测制度,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变形复测。
五是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强化检测远程监控系统(远程视频、自动采集和报告上传)和检测报告二维码防伪标识管理,创新推进现场检测行为监管模式,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六是加强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及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实施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备案管理;研究建立预拌商品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对商品混凝土生产涉及的原材料进场、原材料自检、试验室自控数据采集等关键环节实施监控;提升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的检验能力,实行达标管理。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区县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落实执法定位,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质量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市、区县联动执法,加大执法工作考核,推动和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用好用足工程质量监督专项资金,积极落实人员编制,充实监管力量,保证质量监督人员数量、办公经费、办公设备与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常见问题治理。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投诉的集中问题,编制《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治理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