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调节器标准
国家规范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标准GB17790
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GB17790-19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出厂后,为用户安装时所涉及的人身、财产安全,周围环境和实现房间空气调节器预定功能及安装人员资格确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的冷凝器、制冷剂为工业用二氟一氯甲烷(R22)、额定制冷量在14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安装。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7000-1988碳素结构钢(neq DIN 630:1987)GB100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2099.1-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884-1:1994)GB4706.3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idt IEC 335-2-40:1992)GB5296.2-1997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GB/T7373-1987工业用二氟一氯甲烷(F22)(neq JIS K 1517:1982)GB/T7725-1996房间空气调节器(neq ISO K 5151:1994)GB14093.1-1993机械产品环境技术要求湿热环境用GB50169-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房间空气调节器room air conditioner一种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
它主要包括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以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可被组装成一个箱壳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以下简称空调器)。
3.2空调器安装room air conditioner installation专业安装人员结合用户的具体环境情况,将空调器固定到位并进行正确的组合、连接、调试,以实现其预定使用功能的完整活动。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12021.3-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摘要)
该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源效率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源效率等级的判定方法、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空气调节器。
不适用于移动式、变频式、多联式空调机组。
产品分类
产品的分类见表1。
表1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标准中的产品分类
分体式(CC,W)
整体式
CC ≤45004500<CC≤71007100<CC≤14000能效限定值
空调器的能效比实测值应大于等于表2的规定值。
表2 能效限定值
能效等级
根据产品的实测能效比,通过查下表3,判断产品能效等级。
表3 空调器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类型
额定制冷量(CC )
W
5 4 3 2 1 整体式
2.30 2.50 2.70 2.90
3.10 CC ≤4500 2.60 2.80 3.00 3.20 3.40
4500<CC ≤7100 2.50 2.70 2.90 3.10 3.30 分体式
7100<CC ≤14000
2.40 2.60 2.80
3.00 3.20
节能评价值
空调器的节能评价值为表3中能效等级的2级。
目标能效限定值
2009年将实施新的能效限定值,其指标见表4。
表4 目标能效限定值。
新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国家标准颁布
【】 汪 宁渤 . 7 陆上 “ 峡 ”呼 唤 完 善配 套 政 策 【 】 中 国电 业 , 三 J.
2 0 —7 ()2 —9 0 96 68 :72 .
范 的缺 失 , 可 能 导 致 电 力 系 统 接 纳 和 送 出风 电 的 能力 降低 。 应建 立 适 合 大 规 模 风 电发 展 需要 的 管 理 体 系 , 缓 解 风 电发 展 的 “ 颈 ” 矛 盾 。 瓶
3. 3 完 善政 策措 施 保 障体 系,鼓 励煤 炭 清 洁 高 效开 采利 用
制 污染 物排放 。“ 二五” 期 间,要 统筹考虑 大型煤 十 炭基 地建 设 、大 型坑 口电厂建 设 、煤 焦化 工产 业发 展 ,煤 炭生 产规 划 要 与下游 产业 规划 有效 衔接 ,合 理布 局,促进 资源 消耗 “ 量化” 废物利 用 “ 减 , 资源
( 接 第 20页 ) 上
准入 门槛, 与现行 的标 准相 比, 能效 限定值 提高 了 2 % 左 右。 其 中,额 定制 冷量 小于 等于 4 0 W 的 3 50 分体 式房 间 空调器 能效 限定值 为 3. , 额定 制冷 量 2
大 于 4 0 小于 等于 7 0 的为 3. ,额 定制冷 50 W 1 OW 1 量大 于 7 0 小于 等于 1 0 0 的为 3 0 同时, l0 w 4 0 W .。
【 】发 改 能 源 (2 0 1 7 )2 0 .. - . z. [0 7214 .0 79 4 12
要 制 定 与 大 规 模 风 电基 地 建 设 规模 、 系 统地 位 相 适 应 的 接 入 系 统 技 术 规定 , 以提 高 系 统稳 定 水 平 和 风 电送 出能力 , 缓解 风 电发 展 的 “ 颈 ” 矛盾 。 瓶 常规 电源 在 长 期 发 展 过 程 中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管 理 经验 , 已经 制定 了从 电源规 划 、前 期 、建设 、调 试 、试 运行 、启 动验 收 、运 行和 调 度全 过 程相 对完 备 的 管理 规 范 , 涵 盖 了 常规 电源 整 个 电力 生 产 所 有 环 节 管理 规 范 。 千 万 千 瓦级 风 电基 地 作 为 主 力
国家标准GB_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求
G B 4 7 0 6 . 1一 9 2 的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 9 9 7 - 1 1 一 1 9 批准
1 9 9 8 一 0 5 一 0 1实 施
J B 8 6 5 5 -1 9 9 7
表 1( 完)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1 7 . 26 . 来自1 6 . 7试验
方
法
二、 制冷剂泄漏危险
1 5 . 1 - - 1 5 . 3
2 结 构危 险
L 1 6 . 1 - - 1 6 . . 7
2 0 . 1 ^- 2 0 . 6 2 4 . 1
__」G B 4 7 0 6 . 1 二 的 2 2 , G B 4 7 0 6 . 3 2 - 1 9 9 6 的 2 2
G B 1 7 0 6 . 1 - - 9 2的 2 4
3 危险一览裹
空调机的危险因素见表 1 0
表 1 危险一览表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1 3 . 1 -1 3 . 6
试
验
方
法
一、 机械危险
G B 4 7 0 6 . 1 - 9 2 的2 0 . 2 和2 1 . 1 G B 4 7 0 6 . 1 -9 2 的2 3 . 1
1 机械危险
1 9 . 1
2 发热 危险
8 . 1 -8 . 5
1 2 . 1 ^- 1 2 . 7
G B 4 7 0 6 . 3 2 -1 9 9 6 的1 9 G B 4 7 0 6 . 1 -9 2 的1 3 . 2 G B 4 7 0 6 . 1 一 9 2 的1 6 . 3 和1 6 . 4
G B 4 7 0 6 . 3 2 -1 9 9 6 的1 5 . 3 G B 4 7 0 6 . 1 -9 2的 2 3 . 2 ^ - 2 3 . 6 G B 4 7 0 6 . 1 -9 2的 2 4 G B 4 7 0 6 . 1 -9 2的 2 7
国家标准GB_房间空气调节器抽查规范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206.1-2008房间空气调节器2008-7-22发布 2008-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企业明示执行GB/T 7725标准的产品或属于GB/T 7725标准范围内的产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分类代码 2 206 206.1分类名称 日用消费品 家用电器 房间空气调节器2.2 产品种类1)按结构形式分为: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2)按冷却方式分为:空冷式、水冷式;3)按压缩机控制方式分为:转速一定(频率、转速不变)型,简称定频型、转速可控(频率、转速可变)型,简称变频型。
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房间空气调节器类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下表: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100000 <100000且≥20000 <200004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343.1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电器的要求第1部分:发射》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 4706.3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 12021.3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60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T 7725 《房间空气调节器》国家质检总局第13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5 抽样5.1 抽样型号或规格原则上每次应抽查同一类产品,即结构、冷却方式或压缩机控制方式相同或相近的空调器产品。
房间空气调节器标准
房间空气调节器标准一、概述房间空气调节器是一种用于调节室内空气温度、湿度和洁净度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家庭、办公室、酒店等场所。
为了确保其性能、安全、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
本篇文档将介绍房间空气调节器的主要标准。
二、性能标准1.温度调节范围:房间空气调节器应能够调节室内温度,通常调节范围为16℃-30℃。
2.湿度调节能力:具有湿度调节功能的空调器应能调节室内湿度,以维持适宜的湿度环境。
3.空气过滤功能:空调器应具备空气过滤功能,以去除空气中的尘埃、烟雾等污染物。
4.噪音等级:在正常运行时,空调器应产生的噪音应不超过规定值。
三、安全标准1.电气安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设计和结构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如防水、防漏电等。
2.易燃性:空调器的制冷剂应使用不易燃或低易燃物质,以降低火灾风险。
3.过热保护:空调器应具备过热保护功能,以防止电机过热造成损坏。
4.电气连接:空调器的电气连接应符合相关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四、节能标准1.能效比(EER):这是衡量空调器能效的指标,值越高表示能效越好。
2.系统COP(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这是指空调器在正常工况下的制冷量或制热量与输入的电功率之比。
3.SEER(Seasonal Energy Efficiency Ratio):这是一个表示空调器在整个冷暖空调季节的平均能效比的指标。
五、噪音标准空调器噪音是指运行时发出的声音,通常用声压级表示。
国家规定的噪音标准是,在关闭窗门的情况下,距离室外机1米处,正常运转时的噪音值应小于45dB(A)。
六、电磁辐射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空调器运行时产生的电磁场。
为了确保人体健康,国家对电磁辐射的强度和频率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七、臭氧生成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臭氧。
为了确保人体健康,国家对臭氧的生成量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八、耐久性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耐久性是指其使用寿命。
国家对空调器的耐久性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以保证其在使用期限内能够保持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
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17790-199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出厂后,为用户安装时所涉及的人身、财产安全,周围环境和实现房间空气调节器预定功能及安装人员资格确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的冷凝器、制冷剂为工业用二氟一氯甲烷(R22)、额定制冷量在14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安装。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7000-1988 碳素结构钢(neqDIN630:1987)GB100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2099.1-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eqvIEC884-1 : 1994)GB4706.3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idtlEC335-2-40 : 1992)GB5296.2-1997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GB/T7373-1987 工业用二氟一氯甲烷( F22)( neqJISK1517:1982)GB/T7725-1996 房间空气调节器(neqISOK5151:1994)GB14093.1-1993机械产品环境技术要求湿热环境用GB50169-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房间空气调节器roomairco nditio ner一种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
它主要包括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以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可被组装成一个箱壳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以下简称空调器)。
3.2 空调器安装roomairconditionerinstallation专业安装人员结合用户的具体环境情况,将空调器固定到位并进行正确的组合、连接、调试,以实现其预定使用功能的完整活动。
2019年-GBT7725-2019空调器性能标准2019-PPT精选文档
a)空调器的构件和材料的镀层和涂层外观应良好,室外部分应 有良好的耐候性能。
b)空调器的保温层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和具有阻燃性、且无毒 无异味。
c)空调器制冷系统受压零部件的材料应能在制冷剂、润滑油及 其混合物的作用下,不产生劣化且保证整机正常工作。
8
- BTIHEA -
试验项目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 制冷量 制冷消耗功率 热泵制热量 热泵制热消耗功率 电热装置制热消耗功率 最大运行制冷 最小运行制冷
热泵最大运行制热 热泵最小运行制热 冻结 (空气流通、滴水试验) 凝露 凝结水排除能力 自动除霜 噪声
10
- BTIHEA -
7
- BTIHEA -
通用要求
空调器应符合本标准和GB4706.32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 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热泵型空调器的热泵额定(高温)制热量应不低于其额定制冷量; 对于额定制冷量不大于7.1kW的分体式热泵空调器,其热泵额定 (高温)制热量应不低于其额定制冷量的1.1倍。
2. 为了验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GB/7725规定需要同时测量室外 侧隔室同一空调器的制冷量,方法是通过室外侧隔室测量空调器 冷凝器的放热量和被试空调器排入室外侧凝结水蒸发量。令其与 室外侧隔室中空气再处理装置所需的制冷量和去湿量平衡,测定 空气再处理装置的制冷量、去湿量及压缩机的输入功率,通过换 算得到空调器在室外侧的制冷量。用于校核室内侧的制冷量。
工作或单独室内机组工作的组合体系统(简称“一拖多空
6
调器”)。
- BTIHEA -
产品分类
按使用气候类型分:T1 、T2、T3 按结构形式分:整体式、分体式、一拖多 按功能分:冷风型、热泵型、电热型 按冷却方式分:空冷式、风冷式 按压机控制方式分:定频、变频、变容 基本参数 型号命名
GB50736-2012空气调节
7.3 空调系统7.3.1 选择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下列原则:1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负荷变化情况、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和能源状况,以及设备价格、能源预期价格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2功能复杂、规模较大的公共建筑,宜进行方案对比并优化确定;3干热气候区应考虑其气候特征的影响。
7.3.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空调区,宜分别设置空调风系统;需要合用时,应对标准要求高的空调区做处理。
1使用时间不同;2温湿度基数和允许波动范围不同;3空气洁净度标准要求不同;4噪声标准要求不同,以及有消声要求和产生噪声的空调区;5需要同时供热和供冷的空调区。
7.3.3 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的空调区,应独立设置空调风系统。
7.3.4 下列空调区,宜采用全空气定风量空调系统:1空间较大、人员较多;2温湿度允许波动范围小;3噪声或洁净度标准高。
7.3.5 全空气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单风管系统;2允许采用较大送风温差时,应采用一次回风式系统;3送风温差较小、相对湿度要求不严格时,可采用二次回风式系统;4除温湿度波动范围要求严格的空调区外,同一个空气处理系统中,不应有同时加热和冷却的过程。
7.3.6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全空气空调系统可设回风机。
设置回风机时,新回风混合室的空气压力应为负压。
1不同季节的新风量变化较大、其他排风措施不能适应风量变化要求;2回风系统阻力较大,设置回风机经济合理。
7.3.7 空调区允许温湿度波动范围或噪声标准要求严格时,不宜采用全空气变风量空调系统。
技术经济条件允许时,下列情况可采用全空气变风量空调系统:1服务于单个空调区,且部分负荷运行时间较长时,采用区域变风量空调系统;2服务于多个空调区,且各区负荷变化相差大、部分负荷运行时间较长并要求温度独立控制时,采用带末端装置的变风量空调系统。
7.3.8 全空气变风量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建筑模数、负荷变化情况等对空调区进行划分;2系统形式,应根据所服务空调区的划分、使用时间、负荷变化情况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变风量末端装置,宜选用压力无关型;4空调区和系统的最大送风量,应根据空调区和系统的夏季冷负荷确定;空调区的最小送风量,应根据负荷变化情况、气流组织等确定;5应采取保证最小新风量要求的措施;6风机应采用变速调节;7送风口应符合本规范第7.4.2条规定要求。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一般规定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
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
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 (5mmH2O)。
第2.1.4条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
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2.1.5条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器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最大传热系数,不宜大于表2.1.5所规定的数值。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2.oC)][Kcal/m2.h.°c] 表2.5.1围护结构名称工艺性空气调节舒适性空气调节室温允许波动±0.1~0.2 ±0.5 >=±1.0屋盖--- --- 0.8(0.7) 1.0(0.9)顶棚0.5(0.4) 0.8(0.7) 0.9(0.8) 1.2(1.0)外墙--- 0.8(0.7) 1.0(0.9) 1.5(1.3)内墙和楼板0.7(0.6) 0.9(0.8) 1.2(1.0) 2.0(1.7)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oC时;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
第2.1.6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基等于±0.5oC时,其围护热情性指标,不宜小于表2.1.6的规定。
性能系数(COP)
1 / 1房间空气调节器的标准GB/T7725《房间空气调节器》为产品的使用性能标准。
本标准对应于IS05151:1994《自由送风型空气调节器和热泵的试验和测定》(英文版)国际标准,与IS0515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采用,本标准增加了主要技术参数、检验规则的要求和转速可控型、一拖多型空调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等内容,并对其编写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的发布将代替GB/T7725-1996《房间空气调节器》标准。
本标准与GB/T772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新技术的要求和关注:对再生资源和利用、电磁干扰、可靠性;——调整和提高了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噪声、能源效率;——增加了“转速可控型空调器”产品的要求、试验及季节能源消耗效率的计算; ——增加了“一拖多空调器”产品的耍求、试验、标识:——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多了焓值法试验装置等。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屯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房间空气调节器工作的环境温度能效比(EER) Energy E Ⅲ行制冷运行时,制冷量与有效输入功率之比,其值用W/W 表示。
性能系数(COP) Coe Ⅲcient of Performance,性能系数(COP)在额定工况(高温)和规定条件下,空调器进行热泵制热运行时,制热量与有效输入功率(effective poWer input)之比,其值用W/W 表示。
注:有效输入功率指在单位时间内输入空调器内的平均电功率。
其中包括:I)压缩机运行的输入功率和除霜输入功率(不用于除霜的附助电加热装置除外);2)所有控制和安全装置的输入功率;3)热交换传输装置的输入功率(风扇、泵等)。
gb21455-2019
房间空气调节器:用于向封闭的房间、空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一种空气调节电器。
通常简称空调器。
用于制冷的空调器,其制冷能力以制冷量(即单位时间内从封闭的房间、空间或区域内除去的热量)表示,单位为W(瓦特)。
各国对家用空调器制冷量范围的规定不统一,中国为9000W以下。
发展简况:1930年美国首先研制成功房间空气调节器。
此后,日本先后研制成落地式空调器(1936)、窗式空调器(1953)、空冷式热泵型空调器(1960)和分体式空调器(1961)。
40年代,美国研制成功用于空调器的旋转式压缩机。
70年代,日本生产的空调器已广泛应用旋转式压缩机,从而减少了体积和重量,提高了制冷能力。
80年代初,日本又实现空调器压缩机的变频控制,既提高了空调器的舒适性,又节省能源。
1985年世界空调器的产量达1151万台,其中日本占47.2%,美国占23.6%,法国占5.2%,加拿大占4%。
日本空调器以分体式为主,美国主要品种仍为窗式空调器。
中国于1963年开始研制空调器。
1965年上海冰箱厂(现上海空调机厂)生产出第一批窗式空调器。
1985年中国产量为12.2万台,产品多为窗式空调器。
gb21455-2019:GB 21455-2019是国家标准之一。
中文标准名称: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英文标准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room air conditioners中国标准分类号(CCS):F01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7.010发布日期:2019-12-31实施日期:2020-07-01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单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是2010年出版的图书,《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3-2010)》的第4章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HJ_T 304-2006 )
分体式
4 500 < CC≤7 100
3 10
7 100 < CC≤14 000
3 00
额定制冷量 /
W
表 2 产品噪声要求
室内噪声 / dB(A)
整体式
分体式
室外噪声 / dB(A)
整体式
分体式
< 2 500
≤48
≤38
≤54
≤50
2 500 ~ 4 500
≤51
≤43
≤57
≤53
4 500 ~ 7 10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 2
消费品使用说明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
HJ / T 304 2006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 14 kW 以下、以创 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产品需同使用说明一起销售,产品使用说明在满足 GB 52962 基础上,还应当包含下列信息: (1)说明在不使用时应当用电源开关将空调关闭,以节约能源; (2)正确地设定温度,制热时比期望值低 2℃,制冷时高 2℃,以节约能源; (3)使用空调时,避免阳光直射房间,不要频繁开关门、窗; (4)定期清洗过滤网; (5)说明保证提供可更换部件; (6)承诺对产品的回收; (7)说明产品种类已在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的范围中,简单解释该标志的含义,并说明在网站 : http / / www sepa gov cn / 上可浏览到更多关于环境标志的信息。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一般规定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
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 (5mmH2O)。
第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
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器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最大传热系数,不宜大于表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².ºC)][Kcal/m².h.°c] 表2.5.1围护结构名称工艺性空气调节舒适性空气调节室温允许波动±0.1~0.2 ±0.5 >=±1.0屋盖--- --- 0.8(0.7) 1.0(0.9)顶棚0.5(0.4) 0.8(0.7) 0.9(0.8) 1.2(1.0)外墙--- 0.8(0.7) 1.0(0.9) 1.5(1.3)内墙和楼板0.7(0.6) 0.9(0.8) 1.2(1.0) 2.0(1.7)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ºC时. 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第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基等于±0.5ºC时,其围护热情性指标,不宜小于表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表2.1.6围护结构名称室温允许波动范围(ºC)±0.1~0.2 ±0.5外墙--- 4屋盖和顶棚 4 5第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表2.1.7室温允许波动范围(ºC) 外墙外墙朝向层次>=±1.0 宜减少外墙宜北向宜避免顶层±0.5 不宜有外墙如有外墙壁时,宜北向宜底层±0.1~0.2 不应有外墙---- 宜底层注:1: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ºc的空气调节房间,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房间之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2:本条和本规范第"北向",适用于北纬23.5º以北的地区;北纬23.5º以南的地区,可相应地采用南向.第空气调节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少,并应采取密封和遮阳措施。
节能、低噪声房间空气调节器标准
节能、低噪声房间空气调节器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期刊名称】《广西质量监督导报》【年(卷),期】2006(000)016【摘要】【HJBZ18-2000】一、范围本技术标准要求规定节能、低噪声房间空气调节器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分类、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标准要求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kW以下、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二、分类1空调器按使用气候环境(最高温度)分为:类型气候环境最高温度T143℃T235℃T352℃2空调器按结构形式分为整体式和分体式。
①整体式空调器结构分类为窗式、穿墙式、移动式等。
②分体式空调器分室内机组和室外机组。
室内机组结构分类为吊顶式、挂壁式、落地式、天井式、嵌入式等。
三、技术内容1节能指标额定制冷(热)量(W)EER、COP(W/W)功率比<25002500-4500>4500-7100>7100整体式分体式单冷式单冷式单冷式热泵式热泵式热泵式单冷式热泵式≥2.4≥2.4≥2.85≤30%≥2.3≥2.3≥2.75≥2.70≥2.60----≥2.55≥2.55≥2.45≥2.452噪声指标额定制冷量(W)室内噪声dB(A)室外噪声dB(A)整体式分体式整体式分体式<25002500-4500>4500-7100>7100≤...【总页数】1页(P37)【作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06【相关文献】1.空调节能清洗维护服务现已步入正轨——《房间空气调节器节能清洗维护规范(试行)》在京发布 [J], 段宁;2.房间空气调节器季节能效比的优化方法研究 [J], 谭成斌;陈焕新3.中国房间空气调节器行业节能减排潜力分析 [J], 刘援;王雷;韵晋琦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关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目录(第七批)发出通知 [J],5.国家标准委:新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国家标准日前颁布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房间空气调节器“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实测值≥标称值的 95%
标称值和实 标称值和实 标称值和实
测值均≥额 测值均≥额 测值均≥额
定制冷量的 定制冷量的 定制冷量的
160%
150%
140%
实测值≥标称值的 95%
最大热泵
标称值和实 标称值和实 标称值和实
制热量
4500W<
测值均≥额 测值均≥额 测值均≥额
9
(适用于 额定制冷量≤
热泵型房
用例外清单》
7
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 (适用于热泵型房间空气
调节器) 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
(SEER) (适用于单冷式房间空气
GB 21455
标称值和实 测值均满足 等级 1 级要求 且实测值≥ 标称值的 95%
标称值和实 测值均满足 等级 2 级要 求且实测值 ≥标称值的
95%
标称值和实 测值均满足 等级 3 级要 求且实测值 ≥标称值的
GB/T 7725
JB/T 13573 GB 21455
5
待机功率
GB 21455
GB/T 26572
6
有毒有害物质
GB/T 26125
工信部 2018 年
3
指标要求 平均水平 符合标准要求 符合标准要求 符合标准要求 符合标准要求 符合标准要求 符合标准要求
基准水平
第 15 号公告
《达标管理目
录限用物质应
标称值和实 测值均满足 等级 2 级要 求且实测值 ≥标称值的
95%
≤38 dB(A) ≤39 dB(A)
标称值和实 测值均满足 等级 3 级要 求且实测值 ≥标称值的
95%
≤40 dB(A)
≤42 dB(A) ≤44 dB(A) ≤45 dB(A)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空气调节器的标准具体如下:
房间空气调节器(GB/T 7725-2022)。
这是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国家标准,用来替代现行标准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并与国际空调标准ISO 5151接轨,更好地满足行业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求。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空气调节器的分类和俗称,旨在统一相关行业术语,避免出现混淆和误解。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是针对空气调节器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等方面制定的,其中包括产品的基本参数、功能要求、电气性能、机械安全性、防火性能、噪声等方面的评定指标。
试验方法则详细列举了多种检测方法和标准,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规定。
能源效率限定和能效等级评定:该标准规定了空气调节器的能源效率要求和能效等级评定方法,以促进节能减排和推广能源节约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