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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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规发票的定性及处理

不合规发票的定性及处理

企业不合规发票审计的定性及处理2012-05-23 09:33 来源:转自互联网我要纠错 | 打印 | 大 | 中 | 小一、不合规发票的内涵及危害所谓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单从发票本身的合法性区分。

不合规发票通常又有两种: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另一种是发票本身不具合法性。

如非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形同合法发票的假发票。

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普通收据等替代发票等等。

二、不合规发票在审计中的定性问题笔者在研究如何推进审计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问题时。

通过翻阅近几年来的有关审计报告发现。

多数项目的审计报告中。

被审计单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亦即“入账发票不合规”。

然而,在审计事实、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描述中,对不合规发票的表述都比较笼统。

审计定性一般表述为:入账发票不合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等。

审计事实一般表述为:某某期间,会计将没有开票日期、没有数量单价、没有具体品名等发票内容填写不全。

以及发票的开票日期与发票票号顺序颠倒、过期作废发票、发票内容与出票单位经营性质及内容不符等发票报销并入账,金额XXX元。

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有的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的规定,处以罚款XXX元。

会计实务: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怎样处理

会计实务: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怎样处理

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怎样处理
在工作中,企业时常会使用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此种行为是要予以惩罚的,有的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作补税罚款处理;有的允许扣除,但按发票管理办
法处理,各自都没有一个合适的处理方式。

那么对于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到底如何处理呢?
 应当按照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
作的通知》第8条第2款规定处理。

 第2款是这样规定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
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下面试对上文作数点解析:
 1、不符合规定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也即企
业失去了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抵减的成本、费用、损失和其它支出,失去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条件,失去了申请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条件,最为关键的是。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摘要]讲述了不合规发票的形式和隐患,分析了不合规发票存在产生的弊端,针对弊端给出了积极的建议。

[关键词]发票形势隐患对策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而实际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各项费用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尽管审计机关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处理处罚,提出了改进的建议,还是不能有效遏制其发生。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存在,不但亵渎了财经法规,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目前不合规发票存在的形式及隐患(一)发票的基本内容填写不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基本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规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而在审计工作中最常见基本内容填写不全的发票表现为:1.无客户名称。

这很可能存在报销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费用。

今年6月,笔者在对某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便发现这两个单位用同类方法报销其主管单位费用的现象。

2.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栏及计量单位、数量单位栏填写不详细。

在这二栏中仅填写“办公用品”、“付食”、“修理费”、“运输费”等,而又不附发票清单。

这种现象数额小的,易造成个人行为,虚列费用,套取单位资金据为己有;数额大的,易造成单位行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发放奖金、福利或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

更有甚者容易造成经办人员与主管人员串通,贪污、私分公款。

2001年,我们在对某企业审计中发现,该企业两年列支的运输发票7万元,不是真正的运费,而是利用运费发票变通开支招待费、礼品、礼金、加工费等。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摘录了以假发票方式套取资金为职工发放奖金或购买购物卡的审计定性依据和审计处理处罚处罚依据的相关法规。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一、审计定性依据
■2010年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009年11 月,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
知》(财企〔2009〕242 号):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

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

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

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二、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如何鉴定虚假发票?五大审计技巧,实用!

如何鉴定虚假发票?五大审计技巧,实用!

如何鉴定虚假发票?五大审计技巧,实用!如何鉴定虚假发票?五大审计技巧,实用!一、查账是前提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查阅明细账及相关凭证,可以确定需要重点审计的成本费用,并发现使用不规范发票的问题线索,要特别关注被审计单位科研课题经费、基本建设项目、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支出中以会议费、咨询费、设备购置、工程购建和修缮、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且金额较大的发票。

一是对于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发票,主要是查看会议记录、培训计划、咨询合同及报告等书面材料,判断业务真伪,必要时找相关人员访谈予以证实。

二是对于设备购置、工程购建和修缮、办公用品等发票,根据发票数量核对是否签订合同,验证这些实物是否存在,包括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新旧程度,根据购买量与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分析,追踪实物的去向,以佐证发票真伪。

三是要关注税务局代开的大额劳务费、租车费、运费、代理费发票,核实业务真实性,关注被审计单位有无使用虚假合同虚开发票入账以套取资金的问题。

四是通过核查发票的填报内容,也可以发现“李代桃僵”发票、“张冠李戴”发票、“偷梁换柱”发票等使用不规范的发票。

二、检验显真功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检验发票,可以发现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线索,是一种较为直观的虚假发票鉴定方法,主要依赖审计人员的实践经验。

1、从发票本身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纸张绵软发脆、油墨色泽暗淡偏差较大;字迹模糊不清、字间距不成比例;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为直接印刷,无层次感、立体感。

2、从发票印章上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印章模糊不清或无印章;印章特别清晰,有违使用常理;发票上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以外的其他印章。

3、从发票代码上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开票单位所在地与地区代码对应的地市不一致;代码显示年份在实际发票开具时间之后;跨行业开具发票;票面最高开票限额与代码显示不一致。

4、从发票号码上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被审计单位从某一购货单位开具的购货发票,号码是连续的,但日期却先后颠倒或相差甚远;发票号码是同一本上的发票,而印章却是不同的销货单位;被审计单位同一天从某销货单位开具购货内容相同发票,但发票号码相差甚远或不是出自同一本发票。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1.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表现形式:应纳入预算的各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含罚没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或者截留、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处理处罚:依 [2004]国务院令第427 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一)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款“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款“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之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2. 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表现形式:部分单位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际未纳入;单位收入、支出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和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95)国务院令第18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1998] 财政部令第9 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1996]财政部令第8 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如何正确区分不合规发票

如何正确区分不合规发票

发票是会计信息的重要载体,更是审计的重要证据。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常发现被审计单位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支出这类的财务收支违法行为,很多审计人员发现这类行为后,简单地将其定性为“不合规发票”,并依据有关法规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审计决定。

笔者认为仅此这样处理难免有些简单和草率,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不合规发票背后往往隐藏着大量的违纪甚至犯罪行为,审计人员这样简单的处理恰恰对这些违纪甚至犯罪行为进行了合法的掩盖和包装,使之逃避了应有惩处和制裁,同时也痛失了审计应有公信力和威摄力。

下面笔者根据从事多年的财务和审计工作经验,对不合规发票进行详细地解读,仅供读者们参考。

一、不合规发票常见的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因此,只有依法取得的发票才是合规的发票,否则,则为不合规发票。

在实际工作中,不合规发票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假发票。

假发票是指发票本身就是假的,它的取得不是从税务机关这一唯一合法渠道取得的,而是从市面上非法取得的。

这种不合规发票在实际工作中表现最为突出,因为它的取得渠道不合法,却最为容易,当事人只需花很低廉的成本就可以从从市面上非法取得,所以它的使用在不合规发票领域最为广泛,且其性质最为严重,影响最为恶劣,如不加大打击,大有蔓延之势。

因此,不合规发票中的假发票应成为审计人员关注的重点之一。

二是超范围发票。

超范围发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超出发票使用范围的发票,一种是超出经营者经营范围的发票。

在实际工作中,超出发票使用范围的发票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发票所开具的内容超出了发票本身的使用范围,如,将普通增值税发票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建筑安装行业专用发票,将手工普通发票代替普通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超出经营者经营范围的发票主要表现形式是发票所开具的内容超出了经营者本身的经营范围,如,副食专营店开具出售电器、电脑耗材,电器专营店开具烟酒、副食、农药、化肥、办公用品、建筑安装材料等不属于其经营范围的发票等。

招待费不合规发票是否调整

招待费不合规发票是否调整

招待费不合规发票是否调整在日常工作中,许多企业都需要支付招待费用来款待客户、合作伙伴以及员工。

然而,随着税务监管的日益严格,招待费用的合规性成为企业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其中一项关键问题是招待费用产生的发票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以便在税务审计中得到认可。

招待费不合规发票,是指发票上的信息与实际支出不符合或不完整。

这些发票可能缺乏必要的细节,如:受款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也可能涉及发票金额超过法定限额、使用虚假发票、重复使用同一份发票等违规行为。

这些情况的存在可能导致企业在税务审计时面临一系列风险和处罚。

针对招待费不合规发票的情况,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首先,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教育,确保相关人员了解税务规定并识别不合规发票。

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不合规发票的产生和使用。

这包括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发票上的信息与实际支出一致。

对于已经产生的招待费不合规发票,企业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首先,企业应联系受款人,尽快获取正确的发票信息,包括受款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如果无法联系到受款人或受款人无法提供正确的发票信息,企业应评估是否需要报备税务部门,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其次,企业应记录并保存与纠正措施相关的所有文件和沟通记录,以备税务审计时的使用。

对于在招待费不合规发票发现后未及时纠正的企业,可能面临一系列风险和处罚。

税务部门可能对企业进行税务调查和罚款,并要求企业重新申报相关税款。

此外,企业还可能面临声誉损失、合规风险增加以及商业伙伴关系受到影响的风险。

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招待费不合规发票问题,并采取积极的解决措施以确保合规性。

这不仅是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体现。

通过加强培训和意识教育、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以及及时纠正不合规发票,企业可以降低风险并维护良好的税务合规状况。

总而言之,招待费不合规发票是否调整是一个值得企业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稽查人员支招:发现不合规发票如何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

稽查人员支招:发现不合规发票如何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

稽查人员支招:发现不合规发票如何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经常会发现企业存在发票问题,比如未取得发票、发票抬头不全、虚假发票(包括假票、真票但流向不符)等。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该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政策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那么,什么是合法有效的凭据?税务机关一般视发票为合法有效的凭据。

除少数支出无须取得发票外(如工资、薪金支出),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大多数经济行为需要以发票作为唯一合法有效的凭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可见,税法对凭证的实质内容作了规定,但没有对凭证的形式要件作特别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对此,笔者认为,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是站在规范企业财务制度的角度,作为税务处理依据似乎不太有力。

但这并非意味着国家对不合规发票问题有所忽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那么,企业遇到哪些情形属于取得不合规发票呢?(一)没有取得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笔者认为,此规定可以成为税务机关日常征管、纳税评估和稽查的政策依据。

(二)取得抬头不全的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谈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审计定性及处理

谈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审计定性及处理

谈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审计定性及处理郑少峰摘要:不合规发票在现实生活中是真实存在的,而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不合规发票的出现不仅使经济秩序的监管难度有了大幅的提高,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给国家财政收入也带来损失。

本文以不合规发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为例,提出以下几点完善不合规发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不合规发票;含义;方法;审计定性;审计处理一、不合规发票的含义及鉴定方法不合规发票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依据发票的本身合法性来区分,不合规发票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第二类:发票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

通过综合分析发票鉴别方面的知识,我们可以从发票自身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报销手续的完整性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一)核实发票自身的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以上列举的我国规定的合法票据并一律套印省团级以上税务机关或财政机关的发票监制章的,视为合法凭证。

(二)核实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发票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发票填开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对这种不合规发票,需采用以下方法进行鉴定。

①来源鉴定法。

可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查询领购单位与开具单位是否一致,类别是否相符,对其来源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②票面规范鉴定法。

发票的票面应是没有涂改或挖补痕迹的,票面的相关项目填写一定要齐全。

(三)核实发票的合理性发票的业务内容与出具发票单位经营项目是否有关联,开具金额数是否合理,数量与出具发票单位的规模是否一致等这些因素都可以用于核实发票的合理性。

检查的时候可以依据发票真实性鉴定方法,重点放在合理性推理之上。

(四)核实发票报销手续的完整性审计时,综合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并通过履行符合性测试程序的结果,抽样核实发票报销的实际执行,一是查看经办人、批准人等各自是否按照规定依次签字;二是查看领导人有无越权审批,对连号票据要考虑是否存在买卖串通、化整为零的嫌疑。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摘要]讲述了不合规发票的形式和隐患,分析了不合规发票存在产生的弊端,针对弊端给出了积极的建议。

[关键词]发票形势隐患对策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而实际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各项费用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尽管审计机关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处理处罚,提出了改进的建议,还是不能有效遏制其发生。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存在,不但亵渎了财经法规,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目前不合规发票存在的形式及隐患(一)发票的基本内容填写不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基本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规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而在审计工作中最常见基本内容填写不全的发票表现为:1.无客户名称。

这很可能存在报销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费用。

今年6月,笔者在对某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便发现这两个单位用同类方法报销其主管单位费用的现象。

2.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栏及计量单位、数量单位栏填写不详细。

在这二栏中仅填写“办公用品”、“付食”、“修理费”、“运输费”等,而又不附发票清单。

这种现象数额小的,易造成个人行为,虚列费用,套取单位资金据为己有;数额大的,易造成单位行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发放奖金、福利或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

更有甚者容易造成经办人员与主管人员串通,贪污、私分公款。

2001年,我们在对某企业审计中发现,该企业两年列支的运输发票7万元,不是真正的运费,而是利用运费发票变通开支招待费、礼品、礼金、加工费等。

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时应作怎样的处理

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时应作怎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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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时应作怎样的处理
在税收实践工作中,对于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如何进行处理,各地各级税务机关的做法可谓五花八门、莫衷一是,有的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作补税罚款处理;有的允许扣除,但按发票管理办法处理,那么对于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到底如何处理呢?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条第2款规定处理。

第2款是这样规定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下面试对上文作数点解析:
1、不符合规定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也即企业失去了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抵减的成本、费用、损失和其它支出,失去了抵扣进项税款条件,失去了申请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条件,最为关键的是不得报销,我个人理解即不得作为原始凭证纳入财务核算体系,如果企业反其道而行之,则在税务检查或纳税评估过程中被发现者,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果不能重新取得就面临着纳税调整、补征税款等一系列涉税。

税务合规性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税务合规性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税务合规性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一、引言税务合规性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内部审计,我们发现了一系列在税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了确保企业能够依法纳税,降低税务风险,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一)税务申报不准确1、部分收入未及时、准确申报,导致税款缴纳延迟。

2、存在申报数据填写错误,如金额计算失误、税率适用错误等。

(二)发票管理不善1、发票开具不规范,存在项目填写不全、发票号码顺序混乱等问题。

2、对收到的发票审核不严格,有假发票或不合规发票入账的情况。

(三)税务政策理解与运用偏差1、对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未能及时掌握和运用,导致企业多缴税款。

2、在一些复杂业务的税务处理上,未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

(四)税务档案管理不规范1、税务相关资料归档不及时,部分重要文件缺失。

2、档案存储混乱,查找困难,影响税务核查和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改目标(一)提高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税款按时足额缴纳。

(二)规范发票管理流程,杜绝不合规发票的流入和使用。

(三)加强对税务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准确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四)建立健全税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资料的完整、准确和易于查询。

四、整改措施(一)完善税务申报流程1、明确各部门在税务申报中的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核对和申报工作。

2、建立申报前的审核机制,由财务主管对申报数据进行再次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3、制定申报时间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避免延迟申报导致的罚款和滞纳金。

(二)加强发票管理1、对发票开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发票填写规范、准确。

2、建立发票审核制度,财务部门在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3、定期对发票进行盘点和清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发票。

(三)加强税务政策学习1、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参加税务培训课程,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

2、设立税务政策研究小组,对企业涉及的复杂税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企业工程项目不合规发票的审核与防治

企业工程项目不合规发票的审核与防治

混开发票的审核应熟悉税法相关 规定 , 了解混开发票的各种情况 ,
结合业务发生的实际 , 对发票内容 、 开 票单位 名称 、 发 票类型进行审核。
在工程项 目, 常见的混开发票主要 有 : 施工项 目不使用建筑安装业统一
发票 , 而使用商业零售发票 、 工 业材 料 发 票 、 加工修理修配发票 : 不 使 用
控制 , 加强财务管理 , 防 范 不 合规 发 票 流入 企 业 。 关 键词 : 不合规 发票 审核 防 治
( 一) 饭 发 亲 的 审 柱 假 发 票 由于 其 本 身 就是 假 的 , 审核 的重 点 就 在 发 票 真伪 的识 别 。 首 先 通 过 查 看 发 票 纸 质 及 防 伪 特 征进 行 识 别 :看 发 票 中 间否 标 有 s w 字 样 菱 形 水 印 ;看 发 票 监 制 章 和 发 票 号 码 在 紫 外 线 灯 下 是 否 呈 橘 红 色 或 呈绿色荧光反应 ; 看 发 票 上 是否 套 印椭 圆 形 的全 国统 一 发 票 监 制 章 ; 看
开支 。 包括业务招待费 、 会议 费、 办公 费 、 差旅费等 。项 目管理 费涉及 的
细项 多 , 出 现假 发 票 。 特别 是 定 额 假 发 票 出现 的频 率 最 高 。
( 二) 虚 开发 票
劳务发生地税务发票 。 而使用非 劳务地发 票; 施工单位收取预付 工程款 不开发票 , 而先开收据代替 ; 以及混合销售行为未按规定开具 发票等 。 以上几种不合规发票的审核步骤或方法不是截然分开的 ,在工作 中往往需要综合运用 , 才能提高准确度 和审核效率 。总之, 发票 的审核
( 三) 混 开 发 票 的 规发 票 的类 型
( 一) 饭 发 摹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票据不合规问题及治理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票据不合规问题及治理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票据不合规问题及治理对策财经界?2O09?3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票据不合规问题及治理对策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韩立新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检查时,往往注重审查财务收支活动本身的合规性,但对支出票据的合规性,真实性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不合规的支出票据从总体上可以分两类,一类是票据本身不合规,人三联单,工商交易费收据,白条,过期或作废发票等:第二类是票据本身合规,但在填写,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不合规的行为.致使合规的发票出现了虚假.正是由于第二类不合规支出票据有着合规形式和外表,它所带来的危害更加严重.不合规票据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到支出的真实性,造成行政成本的的虚高.而且会掩盖被审单位的一些腐败行为.为此,审查和杜绝不合规支出票据.必须引起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高度重视.■一,不合规票据的表现形式f一)张冠李戴型.即使所用的行业发票与票据所开的内容不符.如服务业和商业所使用的是两种不同类别的发票,检查中应注意有无商业销售单位开出的服务的单位的发票,或服务单位开出的商业销售发票的问题.如用工业产品销售发票列支"维修费".用商业销售发票列支"印刷费"等.这类发票本身都是合规的有效票据,但开票单位与所提供的发票性质不对应,说明发票的来源有问题.(二)自相矛盾性.即支出票据票面所反映的信息不符合情理.如开票人的字体与经办人或财务人员的字体相同;统一供应单位提供的票号相连的发票,其添置日期却间隔较长;或本属于同一本发票上的两张或多张发票,加盖的开票单位公章却不同;统一供应单位同一天提供的同一经济业务的发票却性质不同等.这类支出票据显然是人为做了手脚,有隐蔽的内容.f三1名不副实型.即票据开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这类发票上所填写的品名,多为"办公用品","五金电料"等,没有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发票后面本应附有明细清单却未附上,而附有清单的也经不住推敲.(四)改头换面型.即把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票据通过其他单位"变通"成合规票据.与一些单位把旅游费支出票据和购置高档烟酒等支出票据,利用在宾馆饭店开会的机会,交给所在的宾馆饭店.由宾馆饭店将其支出金额一并记人会议费中,将其不合规的支出变成了合法的会议费.f五1缺头少尾型.既无开票日期,抬头(客户名称),落款(开票人)等形式的支出票据.这些支出票据多为主管部门和领导机关向所属单位所摊派的费用,甚至属于个人行为.此类支出票据由于不收购货单位和时间的限制,可随时随地报销,增加了支出票据报销的随意性和伸缩性.(六)子虚乌有型.即在未发生经济活动的情况下,虚开发票.如某建筑安装维修队在城建某小学教学楼及日常维修工程的过程中.通过虚增发票金额的手段,取得工程款,再向该小学返还现金.二,原因不合规票据的存在.其原因也是多方面造成的,通过检查过程中对不合规票据的调查取证结果看,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票据提供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为了少缴税款,不用自己从税务部门领取的发票,而是向其他免税单位和缴纳定额税的小门市部借用发票,在发票联开具"大头票";或是提供过期的作废的发票.(二)为了掩盖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有些单位把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票据,想尽办法"变通"为自认为合规票据,打算蒙混过关.(三)有些单位为了少缴个人所得税,将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奖金的支出以及购买福利品的支出票据,转换为其他合规票据如某学校将中秋节给职工购买水产品的发票转换为从一杂品门市部购买床垫,被褥的票据,造成了名不副实的问题.(四)有些主管部门或领导机关为解决自身经费紧张的问题,将一些无客户名称和开票日期的支出票据到所属单位报销;获知将一些不愿在本单位帐上反映的支出项目,摊牌给所属单位列支.f五)有的单位对一些不便人账的费用,有时难以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便到税务窗口开具建安,劳务,服务等方面的发票以代之.这样就是不合法,不合规的支出"合法化".而税务窗口的工作人员也难以逐一核对每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只是将代开发票税款收足便了事.也有单位认为到税务窗口开发票所缴税金过多, 而工商管理部门收取交易管理费相比之下还较低,便到工商所开具"工商交易费收据",并作为支出票据入账.三,对策不合规支出票据所反映的支付内容范围较广,几乎涉及了所有支出项目.如建安工程支出,维修费,砂石料,五金电料,汽车修理费,汽油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印刷费,文印费,办公费,取暖费(煤),购置费,劳务费,运输费(或租车费),考察费,工资奖金等等.为此,要治理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入账的问题,需要审计, 税务,财政等经济监督部门增强监督手段,加大处罚力度,各自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一)审计部门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时,因该将支出票据的合规性作为一项重要的审计内容.注意查找各种类型的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并且要运用好分析性复核,内查外调等审计方法,通过查阅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业务资料,分析判断各项财务支出数额是否出现异常,数额过大或过小都应作出合理解释,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一追查到底.(二)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切实对发票购,领,用,存等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票领域里的违法乱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处罚.特别是要建立健全税务窗口开票管理制度.(三)财政部门也要加强对财政指出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监管的财政监管的报帐支出,发现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票据,要及时告知支出单位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停止款项拨付.另外.财政部门还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部门的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广大会计人员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票据管理法规的基础上,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识别不合规支出票据的能力,并按照《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要求,真正做到"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合法的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从而杜绝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票据的出现.。

浅析审计中发现的不合规发票成因

浅析审计中发现的不合规发票成因

浅析审计中发现的不合规发票成因作者:张萍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0年第05期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的发票。

不合规发票入账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及成果,不仅直接导致税收流失,而且极易形成滋生腐败的温床。

近年来,虽然在审计部门与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使不合规发票入账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仍普遍存在以普通收款收据代替发票、白条入账、使用过期商业发票、发票内容含糊不清、发票上无专用章等问题。

但对这些问题的定性描述,审计报告中多比较笼统,处理措施也多以罚款为主,而很少对不合规发票入账背后隐患的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究。

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工作者,认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规发票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小团体利益驱动具体表现为被审计单位为谋取小团体利益,以各种手段取得发票后虚列支出,套取现金;有的与第三方勾结,以普遍收据代替税票,共同逃税。

审计中发现的某乡镇办公楼基建专账支付工程款取得的原始凭证全部为基建单位开据的普通收款收据,配合对方偷逃税款,使基建单位逃避了应缴税款后采取投桃报李的办法,减少部分基建工程款。

二是恶意贪污公款个别被审计单位掌握财务审批权的人,将个人消费发票拿到单位报销;还有的列支“学习考察费”未注明启程时间、地点、天数、人数等项目;装修材料发票,未附采购材料数量、单价、金额明细;机动车维修费支出,所附原始票据无维修项目、数量、金额明细;办公用品购置支出无数量、单价、金额明细。

这些问题,除个别确属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发票内容填写不规范外,多存在恶意占有的故意,以虚报、多报等手法贪污公款。

三是审核把关不严设立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后,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实质上是报账员,不是专业财务人员。

一些报账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原始票据审核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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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
一、不合规发票的内涵及危害
所谓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单从发票本身的合法性区分。

不合规发票通常又有两种: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另一种是发票本身不具合法性。

如非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形同合法发票的假发票。

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普通收据等替代发票等等。

二、不合规发票在审计中的定性问题
笔者在研究如何推进审计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问题时。

通过翻阅近几年来的有关审计报告发现。

多数项目的审计报告中。

被审计单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亦即“入账发票不合规”。

然而,在审计事实、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描述中,对不合规发票的表述都比较笼统。

审计定性一般表述为:入账发票不合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等。

审计事实一般表述为:某某期间,会计将没有开票日期、没有数量单价、没有具体品名等发票内容填写不全。

以及发票的开票日期与发票票号顺序颠倒、过期作废发票、发票内容与出票单位经营性质及内容不符等发票报销并入账,金额XXX元。

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有的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的规定,处以罚款XXX元。

有的则将定性及处罚依据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未按照规定填
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的规定,处以罚款XXX 元。

姑且不论究竟依据哪个法律法规定性及处理处罚更准确。

据笔者调查发现。

这些“入账发票不合规”问题的背后。

并非单纯的“入账发票不合规”问题。

其中隐藏着大量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如一些被审计单位。

通过种种手段取得发票后虚列支出,套取现金。

设置“小金库”,为小团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一些单位掌管财务审批权的个人,将个人消费发票拿到单位报销。

贪污公款:一些单位以购买福利卡、会员卡、购物卡、消费券的方式,变相发放奖金、福利、送礼等。

开具办公用品等项目发票人账,既违反财经纪律,又造成个人少缴所得税,并诱发严重的腐败问题:一些单位为掩盖违规违纪问题。

将一些不合理开支变换成修车费用、燃油费用、微机耗材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发票报销;一些单位为配合对方偷逃税款。

接受对方提供的不合法发票甚至是白条。

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一些单位为处理不合法开支,在不法人员手中购买假发票。

自行填开报账。

严重违反国家法纪等等。

以上这些问题,如果单纯从表面现象看。

都可以归入“入账发票不合规”问题之下。

但其实质则不然。

有些是与入账发票不合规截然不同性质的问题。

事实上被审计单位的多数上述问题。

正是在“人账发票不合规”这一宽泛问题的掩盖下被“保护”了起来,逃避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三、对不合规发票的处理建议
笔者认为。

对审计发现的不合规发票问题,不应以表象掩盖实质。

应进一步查清情况。

根据问题的实质作出恰当的审计定性和处理。

首先。

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为业务内容真实的发票。

如果内容真实,只是填开的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

用章不正确等。

此种情形应可按以上提到的审计报告中的通常做法进行审计定性及处理。

笔者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有明确定性及处理处罚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定性和处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不明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定性和处理。

因为从法律的层级关系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律层级要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法律层级。

但审计实事应当具体、明确,切忌笼统表述。

形成“一顶帽子共同戴”,模糊法律责任。

其次。

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为伪造、变造的会计凭证。

如果发票反映的为虚假的业务内容。

则应定性为:伪造、变造的会计凭证。

定性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处理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

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再次。

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导致对方少缴、不缴或骗取税款。

如果导致对方少缴、不缴或骗取税款的行为,则应定性为:入账发票不合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

定性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处理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

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此外。

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隐藏公款送礼,单位行贿,设置“小金库”,贪污公款。

私分国有资产。

偷逃税款等性质恶劣问题。

对这些问题应依据相关法规作出不同的定性及处理。

决不能仅仅依据《发票管理办法》或《会计法》以“不合规发票人账”作笼统定性和处理。

必须对不合规发票进行深挖细究,具体剖析,做到严谨准确定性。

使不同性质的问题得到合法的法律制裁。

以避免“不合规发票人账”成为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遮羞布”、“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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