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结构性存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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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一、业务综述

结构性存款,是指投资者将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或外币资金存放在工行,由工行通过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或期货等),将投资者收益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信用、指数及其他金融类或非金融类标的物挂钩的具有一定风险的金融产品。

按照本金的币种不同,工行结构性存款分为外汇结构性存款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两大类。其中:外汇结构性存款特指本金货币为美元、欧元、澳元、英镑、日元、港币等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特指本金货币为人民币的结构性存款。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资金相对充裕,希望获得较高资金回报,对金融市场有一定分析能力以及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客户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的法人客户。

三、功能特点

该产品是最常见的投资型衍生品,可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信用等多种指数挂钩,预期收益优于定期存款,可满足客户不同投资需求。

四、特色优势

1.根据客户群体的不同,分为三大类产品:面向个人客户的产品、面向中小企业法人客户的集合型产品、以及面向法人大客户的专享型产品。

2.产品种类丰富:工行产品可挂钩指标种类多样,包括利率、汇率、商品等,同时可为客户提供最低收益保证、本金保证、部分本金保证等结构性存款产品。

3.个性化的设计:工行在产品设计上灵活多变,可按存款日期、金额、期限及挂钩指标等要素灵活组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五、申办流程

1.客户评估:客户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须首先接受工行产品适合度评估。工行根据客户提交的信息及材料对客户进行分类,经风险评估确定具备适合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客户,方可申请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

2.指定资金账户:已在工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客户,须指定一账户用于资金交易;未在工行开立结算账户,须先在工行开立相应的结算账户用于资金交易。

3.签署协议:经过工行评估并已指定交易账户的客户,即可与工行签署相关业务协议,并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

六、服务渠道

符合准入条件的法人客户可以在支行或分行营业时间内向开办该业务地区的支行或分行申请办理。个人客户还可在规定的销售时段内通过工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请办理通过网上银行销售的产品。

七、风险提示

客户主要面临产品存续期不能提前支取的流动性风险、产品到期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市场风险及工行提前终止产品的风险。

八、业务案例

案例(一):

产品名称:可终止型结构性存款

本金币种:美元

存款期限:3个月

本金保证:100%(持有到期)

收益类型:固定

预期收益:2.50%

终止条件:工行在2个月后拥有一次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

风险披露:

(1)工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可能会导致该产品提前终止;

(2)客户须持有产品到期,不能提前支取结构性存款。

案例(二):

产品名称:黄金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本金币种:澳元

存款期限:1年

本金保证:100%(持有到期)

挂钩指标:伦敦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的定盘价格

预期收益:挂钩指标到期表现,最低1.45%,最高8%

挂钩指标到期表现:期末观察日伦敦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的定盘价格/期初观察日伦敦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的定盘价格-100%。

风险披露:

(1)该产品与商品价格挂钩,如果国际黄金价1年内涨幅较低(期末价格小于期初价格的101.45%),则客户只能获得保底收益1.45%,可能低于同期存款利率;

(2)客户须持有产品到期,不能提前支取结构性存款。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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