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卫服务规范第三版 健康教育共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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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中国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规范作为国家卫生健康政策的重要文件,全面规范和完善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科学化和便捷化发展。

规范内容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慢性病管理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等各方在卫生服务中的角色和责任,建立了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开展和有效实施。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包括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监督评估、推动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为提升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发展意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范围,确保了不同群体都能够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科学化水平:强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推动了卫生服务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发展。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服务: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建立了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便捷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望未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出台,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提升和改善。

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能够迈向新的高度,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更大的力量。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3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5元提高至45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

1.将“卫生监督协管”改为“卫生计生监督 协管”。 2.将服务内容中“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改为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删除职业 卫生咨询指导相关内容。
3.增加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有关内容。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 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 2009 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 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 准从 25 元提高至 45 元,2017年提高至50元。先后增 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 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 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 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以下简称《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发布6年 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提出了许多 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服务规范内容更符合基层实际。 同时,随着医学技术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相 关行业组织和部门陆续制(修)订了涉及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专业领域的行业标准、技术指南或工作规 范,对相关名词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当前,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医改重点工作正在稳 步推进,这些都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密切相关。新形 势、新任务对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出了 新的要求。
1.将儿童大运动发育评估内容修改完善 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 内容,在检查记录表中增加发育评估有 关问题,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 期筛查。 2.增加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方便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对儿童运动发育进行判断。 3.删除“儿童系统管理率”指标。

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_11(PPT43页)

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_11(PPT43页)
三版)修订主要变化
工作指标
2011年版
第三版(2017年)
五、考核指标
五、工作指标
二、规范(第三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一)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五)工作指标 (六)附件
二、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一)服务对象
二、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二)服务内容
宣传栏---
• 面积不够 • 不固定的或数量不够 • 公示栏代替健康教育宣传栏 • 位置不醒目 • 少期数 • 无中医宣传内容 • 专栏制作不规范(应有刊头、年份、月份、期数、主办单位、健康咨询电话) • 无更换存档资料
讲座---
• 次数不够 • 健康讲座内容与主题不相符; • 以咨询活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乡村医生的培训代替对居民的健康教育
印刷资料
健康教育资料:印刷资料、音像资料 印刷资料:又称健康教育平面传播资料,指用纸质媒介作为健康知识传播载体 的一类传播资料。常见形式有海报、传单/单页(健康教育处方)、折页和小册 子等。
印刷资料出入库台账:时间、种类、数量、经手人等。要有盘点表、入库表、 出库表、发放表、月统计表等。统计数与月报表和季度表吻合。
音像资料---
• 音像资料播放:音像资料为视听传播资料,如VCD、DVD等各种影音视频资 料。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 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
• 无中医内容 • 播放次数少 • 无播放记录或播放记录不规范 • 播放场地照片资料显示更像办公室
二、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二)服务内容
二、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三)服务流程
二、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四)服务要求
二、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四)服务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第三版) ppt课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第三版)  ppt课件

ppt课件
19
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程序
需求评估 制定计划 实 施 效果评价
背景
健康问题
相关行为问题 行为问题原因
目标 策略与活动 评价指标、方法
需要的信息
适宜干预方法
进度
预算 人员分工
ppt课件
组织落实 各项活动, 进行 过程评价
说明 产出与成效
20
四、服 务 要 求
(五)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 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 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 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1.6米高;
ppt 课件 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 1 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13
二、服 务 内 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 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 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 次公 众健康咨询活动。
ppt课件
14
二、服 务 内 容
ppt课件
1
服务对象
常住居民
健康教育内容
1、改为《中国公民健康素养(2015年版)》。
2、删去“农民工”
3、增加“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删去“控制药物依赖”
4、分为传染病和非传染病,具体疾病改为按系统归纳。
服务形式及要求
1、删去“录像带” 2、增加第七条,强调充分利用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宣传阵地 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
ppt课件
16
三、服 务 流 程
填写活动记录
ppt课件
17
四、服 务 要 求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兼) 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

第三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第三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服务对象及内容
服务内容
··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2.咨询人数
咨询人数在40人以上
3.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配发健康教育宣传材料2种以上
4.展板数
配合活动制作展板4块以上
5.横幅
有活动宣传横幅
6.资料档案完整性
档案完整(活动方案、活动通知、医务人员签到表、咨询信息登记表、活动记录表、照片)
加分项
咨询活动中,有简单体检、测试、技能培训、互动体检等。
公众健康咨询服务质量评价表
··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前言
参考书
··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服务对象及内容
2
服务对象及内容
服务对象
··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指半年以上)的人口。 包括: 1)户籍在本辖区,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 2)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及以上。 不包括: 户籍在本辖区,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
3.2.4 健康知识讲座
工作指标
··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独立讲座次数统计原则:时间(天)、主题、对象中两者不相同即为一场独立的讲座【其中若对象(及地点)不相同时,时间、主题相同的讲座可计算为不同次数】提示:系列主题讲座(如孕妇学校、学校系列等同一类型单位、同一类型对象),只换算统计为1次考核指标数(记录可按日期分开录入,统计工作量;或整合为1次系列活动累计人数,记录日期为最后1次活动日期)提示:学校类的讲座,人数多签到难的可由该单位出具说明代替;使用多媒体或广播开展的,现场照片不能体现具体人数的讲座,结合人数证明即可注意:现场照片显示人数必须与记录登记人数及签到人数相一致,提供照片中需有清晰显示主题、时间、单位的信息(可于ppt中显示)

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

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

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 服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对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 (2011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
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 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乡卫生院 2018.1.3
提纲
•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修订主要变化 • 二、规范(第三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 三、健康教育服务实施中注意的问题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 版)》修订主要变化
一、规范(第三版)修订主要变化 前言
新补充,保障使用。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 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 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 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每个机构每年提 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 新补充,保障使用。
(2)播放 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 等视听传播资料,机构正常应诊的 时间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 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 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
确定。
一、规范(第三版)修订主要变化 前言
2011年版
第三版(2017年)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
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 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 年 2 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 25 元提高至 45 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3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5元提高至45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 年 2 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 25 元提高至 45 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9年4月出台的一项新的国家卫生政策文件,旨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以支持实现中国梦。

它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标准、投入、管理和评价等内容。

具体来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卫生检测、疾病预防、健康教育、急救、慢性病管理、免疫接种、营养指导、职业健康、妇幼保健等。

二是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安全、服务可及性等。

三是投入方面,提出了政府投入、社会投入、个人投入等多方面的投入要求。

四是管理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等要求。

五是评价方面,提出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效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价,以及对服务改进的指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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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 年 2 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 25 元提高至 45 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3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5元提高至45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降低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 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 规范服务提供者行为
•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实施效果
01
居民健康素养得到提高
• 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居民健康知识水平提高
• 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
• 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
投入持续加强
• 增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 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效实施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CREATE TOGETHER
DOCS
• 设定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评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 考虑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能力
•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评估结果应用与改进
评估结果应用
• 将评估结果作为服务提供者考核的依据
• 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改进措施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服务提供者的工作
0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监督管理与评估
监督管理制度与措施
监督管理制度
• 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 加强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措施
• 定期检查服务提供者的工作情况
• 对服务提供者进行考核和评价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与标准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
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信息化技术应用
信息化技术推广
•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规定,居民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表和其他重要信息,以记录个人的健康状况。

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此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除此之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表中,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应详细记录。

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等信息也应尽可能详细,以便医生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此外,还应记录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以保障个人的健康。

居民健康档案是记录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文件,其中个人基本信息表是核心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表需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此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以便医生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本表用于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

如果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或重新填写。

如失访,在空白处写明失访原因;如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如迁出,记录迁往地点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

6岁以下儿童无需填写该表。

性别应按照国家标准分为男、女、未知的性别及未说明的性别。

出生日期应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例如xxxxxxxx。

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

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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