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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秘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与保密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本局外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遵从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非外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划分由局保密委员会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信安[2007]861号)相关规定决定。

第五条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与保密管理日常工作。

各处室(单位)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与保密工作,并指定一名信息安全保密员。

第二章计算机管理第六条局保密委员会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将本局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

涉密计算机是指采集、存储、传输、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

第七条涉及使用涉密计算机的处室(单位)应将使用人员、计算机相关信息上报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上报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登记。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必须在明显部位标注有“涉密计算机”及秘密等级的标识。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应当专人专机,定点使用,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监督管理与技术防范并重。

严禁涉密计算机擅自转借(让)他人、挪作它用。

第十条计算机的使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设置开机口令和系统用户口令,口令应当由数字、字符、特殊字符组成,长度不得低于8个字符(机密级计算机不得低于10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二)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保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保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

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

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

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

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1、规划和建设涉密系统,应当同步规划、同步预算、同步建设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并履行审批手续。

2、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必须选择有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建,建成后经市保密部门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保密防范措施或设备,应当是经有认证权的部门认证许可的产品。

4、涉密计算机房,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建立和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5、涉密计算机系统或单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6、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

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7、对需报废的涉密载体、设备或配件,应当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市公文销毁站销毁。

8、对涉密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管理,粘贴涉密计算机标识。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化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为了确保计算机化系统的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使用计算机化系统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自动化系统、生产控制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

三、职责分工(一)信息技术部门1、负责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升级。

2、制定和执行计算机化系统的安全策略,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3、对计算机化系统的用户进行培训和技术支持。

(二)使用部门1、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化系统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2、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使用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及时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系统故障和问题。

(三)安全管理部门1、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安全策略的执行情况。

2、对计算机化系统的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系统的采购与开发(一)需求评估在采购或开发计算机化系统之前,使用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对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需求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供应商选择信息技术部门应根据需求评估报告,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技术实力的供应商。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价格等因素。

(三)系统开发如果需要自行开发计算机化系统,应成立专门的开发团队,制定详细的开发计划,并按照软件工程的规范进行开发。

在开发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测试和质量控制,确保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四)验收计算机化系统采购或开发完成后,应由信息技术部门组织使用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系统的使用与操作(一)用户账号管理1、每个用户应拥有唯一的账号和密码,密码应定期更换,且不得泄露给他人。

2、新用户入职或用户岗位变动时,应及时申请或调整账号权限。

(二)操作流程使用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并对用户进行培训,确保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操作系统。

计算机信息系统验证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验证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验证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验证管理,确保系统功能、性能和安全性符合预期要求,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验证管理工作,包括新系统上线前的验证和现有系统的定期验证。

三、验证内容1.系统功能验证:确认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所有功能是否正常运作,无缺陷和漏洞。

2.系统性能验证:评估系统在各种负载下的性能表现,确保系统响应时间、吞吐量等指标达到预期要求。

3.安全性验证:检查系统是否存在安全漏洞,验证防火墙、加密传输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4.数据准确性验证:确认系统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无误,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

5.数据完整性验证:检查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是否发生损坏或丢失。

四、验证方法与程序1.制定验证计划:根据系统的重要性和业务需求,制定详细的验证计划,包括验证目标、范围、方法、时间安排等。

2.成立验证小组:成立由信息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组成的验证小组,负责实施验证计划。

3.实施验证:按照验证计划进行测试和评估,记录测试数据和结果,形成验证报告。

4.问题整改:针对验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5.报告与审查:验证结束后,编写验证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审查。

对重要问题进行汇报和跟踪处理。

五、其他规定1.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进行定期验证,一般不少于每年一次。

2.对于新上线的系统,必须经过严格的验证程序,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业务需求。

3.对于现有系统,应根据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

4.参与验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知识,保证验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应保存完整的验证记录和报告,以便进行审计和追溯。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五篇)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五篇)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2、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3、公司由微机科专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网络管理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及公司信息保密协议相关条款,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____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2、禁止未授权用户或外来计算机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及访问、拷贝网络中的资源;3、任何员工不得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4、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____。

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____;计算机使用者更应以____天为周期更改____、____长度不少于____位。

三、设备管理1、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

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严禁擅自请人维修;严禁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排;2、设备硬件或重装操作系统等问题由微机科统一管理。

四、数据管理1、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公司____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____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____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

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将其所有工作资料收回并保存;2、工作范围内的重要数据(重要程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核定)由计算机终端用户定期更新、备份,并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保存;3、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

事业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由专人负责,一般为微机操作人员。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熟练掌握《规定》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三、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计算机的安全、维护工作,定清理过期文件、保持计算机整洁,保证计算机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负责建立设备档案和运行记录。

四、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使用电脑设备。

五、禁止个人随意在计算机上删除、拷贝系统文件和应用软件,及改变计算机的系统设置,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来源不明的软件和移动存储介质。

六、涉密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七、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顺序依次开关机;如遇到不懂的操作指令,应及时向专管人员和主管领导汇报,禁止随意拆机处理。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培训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培训

第一章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打印机等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等技术进行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第三条公司成立“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工作小组”(简称计算机管理小组),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简称“三员”),对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三员"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三员角色不得兼任,三员应经过严格的审查,通过安全保密培训,持证上岗,并按照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用于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公司未建立涉密信息系统,采用涉密单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公司涉密单机均为秘密级,禁止存储、处理绝密级和机密级信息.第六条内部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是指用于存储、处理非涉密信息,实行单机操作或者两台(含)以上计算机组成局域网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

公司组建了内部非涉密局域网,不与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第七条互联网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是指用于存储、处理完全公开信息,连接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第八条中间转换机(简称中间机)是指与任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物理隔离,独立运行的专用计算机,主要用于将外部信息导入到公司涉密、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

第九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购置1、因工作需要购置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2、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在购置前应进行调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购置,并选择国产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的保密技术规定,并在使用前进行保密检查。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产安全,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是公司保护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行为。

三、保密责任1.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和盗用公司的信息资产。

2.每位员工必须对公司的计算机账号和密码、存储介质、移动存储设备等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向他人泄露。

3.管理人员要负责组织和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对下属员工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信息分类与标志1.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机密信息三个级别,并相应地标识。

2.公开信息:无影响公司利益的信息,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任意人展示和传播。

3.内部信息:不宜向外部人员展示和传播的信息,只能在内部范围使用。

4.机密信息:非常重要且不能泄露的信息,只能在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且仅限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五、信息使用和管理1.员工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公司信息时,应按照公司的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滥用权限或逾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2.禁止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发送、接收含有违法、有害、恶意程序或病毒的信息。

3.禁止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或工具,如需安装或使用,应事先获得上级主管的批准。

4.禁止私自使用外部网络、移动存储设备和个人电脑等进行工作。

5.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他人计算机账号和密码进行操作,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

6.禁止私自更改他人计算机系统的设置和配置,避免出现故障和安全风险。

六、信息备份与恢复1.公司提供统一的备份机制,员工应定期备份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并将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地点。

2.在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升级时,应提前备份相关数据,以免因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规性,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二、管理目标和原则⒈管理目标⑴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化系统服务。

⑵确保计算机化系统与组织目标的一致性。

⑶保障信息和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⑷有效地管理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

⒉管理原则⑴统一管理原则: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所有计算机化系统。

⑵分工协作原则: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协作机制。

⑶安全性原则:确保计算机化系统的安全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⑷可靠性原则:确保计算机化系统的可靠性,提供稳定的服务。

⑸合规性原则: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系统运行合规。

⑹持续改进原则:不断提升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优化系统配置和管理流程。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⒈计算机化系统管理部门⑴职责: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所有计算机化系统。

⑵组织架构:包括部门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等职位。

⒉各部门和岗位职责⑴部门经理:负责对计算机化系统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⑵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安装、配置、维护和升级。

⑶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搭建和维护。

⑷用户支持:提供系统的日常使用支持和故障排除。

⑸安全管理员:负责系统的安全设置和安全事件的处理。

⑹数据管理员:负责数据备份、恢复和数据管理。

⑺供应商管理:负责与系统供应商的合作和管理。

四、系统生命周期管理⒈系统规划阶段⑴需求分析:明确系统需求和功能。

⑵技术选型:选择合适的技术平台和工具。

⑶编制计划:制定系统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⒉系统采购阶段⑴供应商选择:评估和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⑵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⑶项目管理:监控和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⒊系统实施阶段⑴系统安装和配置:根据需求进行系统安装和配置。

⑵数据迁移:将原有数据迁移到新系统中。

⑶测试验证:对系统进行功能验证和性能测试。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定义和范围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处理、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包括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

三、管理原则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部门及人员职责(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和完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2、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3、组织开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二)信息化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技术保障。

2、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配合保密工作部门开展保密检查和技术防范工作。

(三)使用部门职责1、严格遵守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2、对本部门使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涉密人员职责1、熟悉并严格遵守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

2、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操作和使用,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

五、系统建设管理(一)规划与立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规划应经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

(二)方案设计系统建设方案应包括保密措施和安全保障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和保密审查。

(三)产品选型选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和要求,优先选用国产设备。

(四)工程实施系统建设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五)系统测试与验收系统建成后应进行严格的测试和验收,确保符合保密要求。

六、系统运行管理(一)身份鉴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身份鉴别措施,如设置强密码、使用指纹识别等。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防范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及公司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总体要求第三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坚持“涉密机不上国际互联网,上国际互联网机不涉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计算机实行分级保护。

计算机的分级保护是指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根据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对涉密计算机分等级实施保护。

公司保密办根据该计算机的保护等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分级保护管理应遵循“规范定密,准确定级;依据标准,同步建设;突出重点,确保核心;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照所处理的最高密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秘密、机密两个等级。

第七条公司规划和建设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时,必须同步规划和落实安全保密措施。

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建成后,由公司保密办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达到安全保密要求的,才能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未达到保密要求的,不得处理涉密信息。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内涉密计算机的安全防护产品,应当选择具有涉密资质的单位承担或参与涉密计算机的方案设计与实施、软件开发、系统服务、咨询、风险评估等。

公司保密办要对涉密计算机的防护方案进行备案。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状况进行自评估。

检查分析由于系统需求及技术与管理因素变化而新出现的安全威胁,动态调整安全策略,适时补充和完善技术与管理措施,使涉密计算机保持与等级要求一致的防护水平。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应当制定文档化的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应当定期(机密级1个月、秘密级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每12个月根据综合审计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委组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委组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部机关办公室的计算机为实现信息交流,实现同局域网络和系统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联接的系统。

第三条凡组织部机关在计算机网络上(包括局域网和互联网)进行信息查阅和传输的计算机用户,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组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县保密局指导和协调组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涉及国家秘密和县委工作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七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工作信息,必须经过部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第八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在上网发布前应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

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九条组织部计算机用户进入网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应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条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定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组织部计算机用户,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市委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组织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举报或通过检查发现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存在泄密事件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督促有关科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监督相关人员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企业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企业和组织中的广泛应用,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控制措施和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免受各种威胁和攻击,保护企业或组织的信息资产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1.预防计算机信息系统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修改、删除等恶意行为;2.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敏感数据和商业机密不被泄露;3.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可用性,防范系统故障和人为错误;4.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框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贯彻执行;5.高效应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减少损失。

三、范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或组织内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企业或组织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终端设备等;2.与企业或组织相关的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如合作伙伴的系统、客户的系统等;3.云计算和移动计算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四、责任为了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审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

2.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配置安全策略、监控安全事件等。

3.员工: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或泄露敏感信息。

五、控制措施为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需要从多个方面采取控制措施。

1.访问控制:建立用户账号管理制度,合理划分用户权限,限制未授权用户的访问。

2.数据加密: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泄露。

3.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部署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免受外部攻击。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效率,保护信息资源的安全与完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策划、建设、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定义如下:1. 计算机信息系统:指用于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输出各种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备以及相关的人员和机构。

2. 信息资源:指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产生、存储、传输和处理的各类信息及其载体,包括数据、文档、程序、网络、设备等。

3. 信息系统管理: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规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的各项活动。

4. 信息系统管理员:指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临时人员。

5. 信息安全: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数据的防护、保密和可控的状态。

6. 信息安全管理:指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数据的安全。

7. 网络安全:指计算机网络在保障信息系统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

8. 信息系统风险:指信息系统中可能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对信息安全或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威胁或影响的潜在危险。

第四条本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是所有员工的义务和责任,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管理和组织第一节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第五条本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规划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和信息资源的完整性。

2. 效率性原则: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提升工作效能。

3. 隐私性原则: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相关信息的机密性。

4. 可用性原则:确保系统和服务的稳定性和可用性,满足用户需求。

第七条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 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信息系统。

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用户和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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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1 附件12:湖南财润投资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硬件系统、软件系统和网络系统。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硬件系统及外设包括:计算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便携电脑、移动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等)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软件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软件系统的建设过程包括软件系统的购臵或开发、验收过程。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网络系统包括:基于Intelnet和Intranet 的技术理论,由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布线系统组成的内部和外部网络系统。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积极推进信息安全标准化,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第七条公司内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防范和控制信息系统风险,保护公司重要文件和数据的安全。

第二章硬件系统管理规定第八条各部门申请计算机硬件系统及外设采购按以下流程办理:1、由各部门提出计算机硬件系统及外设的品牌、型号及配臵需求,提交行政事务部审核;2、行政事务部审核品牌、型号及配臵后,确定采购方案;3、行政事务部确定的采购方案,分别报送行政事务部领导、财务管理部领导会签,然后送公司领导审批;4、行政事务部负责寻找报价最低且服务良好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设备采购,并对购臵的计算机硬件系统及外设进行验收,在安装、调试正常后,财务管理部进行账务处理和固定资产登记。

第九条行政事务部和财务管理部应不定期对信息化资产进行联合盘点、核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条各部门计算机硬件系统及附属设备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统一维护、保养,行政事务部应建立专门的设备档案备查。

第十一条计算机硬件系统及外设维护维修按以下流程办理:1、公司内计算机系统及外设发生故障后,先向行政事务部提出维修请求,行政事务部进行初步维护处理,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3、如果确系硬件故障,而该设备又在保修期内,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联络供应商派工程师上门维修或更换;4、如果设备已过保修期,且经多次维修仍然不能排除故障或维修成本接近购臵新设备成本,行政事务部可以建议设备报废并更换。

第三章软件系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所有软件配臵标准均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制定。

第十三条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安排调试、安装、维护,其他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有威胁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软件。

第十四条外购和开发的软件应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

第十五条软件开发应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

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臵管理、软件质量保证、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

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验收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和系统上线。

第十六条软件使用部门指定的软件管理人主要负责在软件前台界面进行的日常运行设臵,主要包括机构、人员、角色权限的设臵,系统参数维护等工作。

第十七条行政事务部应加强数据库安全设臵,保证数据完整性、保密性。

同时应建立信息系统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制约机制,实行最小授权。

第十八条严禁接触软件系统的人员将公司机密文档、数据、源程序等复制泄露给他人,同时严禁未经许可修改数据及程序。

系统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用户口令,用户仅限本人使用,口令必须定期更改,设臵为6位以上不规则的数字和英文字母的组合,以保证软件的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行政事务部根据各软件系统重要程度,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标准,建立统一的灾备机制和应急响应措施。

第四章网络系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为保障数据安全,公司内网、外网实行物理隔离的制度,未经公司批准严禁采用任何设备物理上连通两个网络。

第二十一条连接公司内、外网的电脑,必须是公司配备的计算机或手提电脑,严禁在没有采取任何网络控制手段的情况下在网络中使用无线设备连接非法终端。

第二十二条行政事务部应做好内、外网的管理维护等工作,确保网络正常安全运行。

若发现异常情况或出现故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如遇重大故障或不能及时处理的故障,要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向财政厅信息中心请求解决。

行政事务部应认真作好计算机网络防护工作,严防计算机病毒或网络黑客侵入计算机网络。

第五章网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网站由总公司综合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网站版面设计、栏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二十四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二十五条新闻中心等栏目要及时更新,同时具备时效特色。

第二十六条页面改版由总公司综合部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07记录管理制度1记录管理程序JZLY/QEOMS-ZD06-20121目的对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记录的填写、标识、收集、保护、检索、归档、贮存、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控制,以提供工程质量、过程符合要求及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证据,同时为可追溯性和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提供信息。

2范围适用于公司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记录的填写、标识、收集、保护、检索、归档、贮存、保存期限和处置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采用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和权限4.1管理者代表a)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

b)负责有关记录格式更改的批准。

4.2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审核与分管业务工作有关的记录格式的更改。

4.3综合部a)负责记录在规定保存期内的收集、编目、保护、检索、储存和归档的控制。

b)负责记录保存期满后的处置控制。

4.4各部门、工程项目部负责本单位记录的填写、收集和归档管理;确保记录的真实、准确、清晰和完整。

5控制要求5.1记录识别5.1.1记录包括工程施工和服务质量记录、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监测记录等,包括来自供方和相关方的记录。

5.1.2记录形式包括纸张、电子文档、照片和实物等形式。

5.2记录编号5.2.1管理体系记录编号按照下述方法执行。

JZLY/JL-XXX-XX本条款记录序号管理手册条款号公司/记录代号5.2.2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采用相应法规或规范规定的标识或编号。

5.3记录编制5.3.1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清单,结合工程要求,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清单”。

5.3.2各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清单”。

5.3.3记录采用钢笔或签字笔并按规定表格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真实、正确、可追溯。

5.3.4记录发生笔误或其他原因需进行更改时,在原有记录处划一横线,在旁处填写新的记录,并加盖更改人的印章或签字。

5.3.5记录采用电子文档形式时,需要归档保存的记录均应有纸张记录。

5.4记录标识5.4.1记录采用表格形式(如特殊情况不能采用表格,可采用其它形式),其名称明确规定其用途。

5.4.2记录编号方法进行,对同一记录采用再次编号的方法进行唯一性标识。

5.5记录收集、保护、贮存和归档5.5.1各部门收集本部门管理体系活动中产生的记录,并对其进行编目、保护、贮存和归档。

5.5.2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记录,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与工程部办理交接手续,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归档。

5.5.3记录储存在具有通风、防虫、防潮、防丢失和变质的适宜场所。

5.5.4记录归档时进行编目,以便于检索。

5.6记录的检索5.6.1记录应易于检索。

当有要求时,顾客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可以查阅相关记录,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6.2内部审核或第二、三方审核时,记录保管人提供相关记录,作为管理体系及过程、工程项目和服务符合要求的证据。

5.7记录的保存期限和处置综合部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清单》,包括各类记录格式,规定各类记录的主管部门和保存期限,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控制。

5.8记录控制的检查5.8.1各部门、工程项目部每月对记录控制状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不符合。

5.8.2综合部对各部门的记录控制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对所需存档的记录进行重点检查。

6相关文件6.2《文件管理制度》6.3《档案管理制度》7 相关记录7.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清单(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场技师日常管理、培训、服务、工作,对承包工作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条件如下:承包服务范围:技师等服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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