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销售部第三季度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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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销售部第三季度激励方案(讨论稿)
一、激励政策
销售部完成当月目标为上月销售目标的≥10%递增趋势。个人销售实现当月的目标值的100%,且当月个人销售额完成≥上月销售的110%增长趋势,部门申请拿出当月销售的0.1%和销售递增成正比趋势作为激励奖金另行发放(不予和工资一起实行单独发放,奖金提取计入部门整体销售费用标准当月兑现)。
二、激励兑现形式及公式
2.1、分配原则
按照80:20分配原则进行支配,整体奖金的20%作为部门活动经费进行支配,另80%作为个人及销售排名奖金发放。
2.2、个人销售突出表现者
整体奖金80%中的40%部门作为对个人销售突出表现者作为单独奖金发放支出,且个人须满足当月完成目标值的100%,且当月个人销售额完成≥上月销售的110%奖励。
2.3、排名奖金分配规则
结余部分作为销售部按照现有编制4:3:2:1(最后一名无奖金)发放。为体现相对公平公正原则,排名规则须同时满足以下规则条件:
a) 上年度个人目标实现%情况(回款为准)
b) 本月当期销售目标完成占比情况(本月必须大于上月完成数据,上月销售和目标取最大值)
c) 本月完成和上月完成占比情况
销售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上年度个人目标完成%*20% +(本月目标完成%+本月完成/上月完成%))80%
2.4、特殊渠道销售激励
另阿里巴巴国际、国内站维护和销售新拓业务累计实现(销售额依回款为准、前期已经进入计价或打样状态订单不计入新拓范畴、利润率低于销售制度基本原则的另议):
a) 1万元<累计销售额<2万元RMB——奖励该累计销售额的1%
b) 2万元≤累计销售额<5万元RMB——奖励该累计销售额的1.2%
c) 累计销售额≥5万元RMB——奖励该累计销售额的1.5%
2.5、公司战略部署完成激励
按照下年度战略规划进度表实施阶段性任务完成,由部门经理根据完成情况对担当人申请特别奖励100-500元(必须书面报告形式,数据和完成进度给予详细说明,经部门和公司认可)。
三、其他
备注说明:上年度总体奖金按4月份公司高层会议精神,分配金额为10000元RMB,按以上分配原则和兑现公式套用发放(上年度若个人销售突出表现者单独奖金发放部分,若未能同时满足100%目标销售和同期110%增长趋势,延续并参照销售排名规则,第一名者享受此待遇并给予发放)。
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