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价发[2008]141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川建价师协[2008]17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对试行两年的川价发[2005]248号文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5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