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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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非法解雇案例分析员工违法解除的权利维护

十大非法解雇案例分析员工违法解除的权利维护

十大非法解雇案例分析员工违法解除的权利维护近年来,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员工对于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逐渐增强。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企业或个别雇主在解雇员工时绕过法律规定,采取非法手段,导致员工权益受到损害。

本文将以十大非法解雇案例为例,分析员工在面临违法解雇时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

案例一:李某的合同解除李某是一名优秀的销售员工,但由于与上级不和,遭到解雇。

然而,在雇佣合同中并未约定解除协议,且没有事先通知李某。

李某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成功维持了正当解雇的权利。

案例二:张某遭遇违法解雇张某在一家公司担任高级经理多年,但因公司经营不善而裁员。

然而,公司私自解雇张某,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张某通过诉诸法律途径赢得了赔偿。

案例三:王某因降薪解雇王某所在的公司近期面临经营困难,为解决资金问题,公司要求员工降薪。

拒绝降薪的王某遭到解雇。

尽管公司借口经营困难解雇员工,但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雇是违法的。

王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降薪解雇的情形,因此王某通过诉讼赢得了维护自身权益的胜诉。

案例四:吴某的合同解除吴某在就职期间多次因为与上级产生矛盾而遭遇诸多不公对待。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某通过调解及诉讼的方式成功终止了与公司的合同,同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赔偿。

案例五:陈某因工伤被解雇陈某在完成一项重要工作时受伤,但公司却以工期延误为由解雇了陈某。

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解雇由于工伤的员工的情形,因此陈某通过劳动仲裁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案例六:刘某面临性别歧视刘某在某公司担任高级职位多年,但因其上级对女性不满而解雇了刘某。

刘某通过法庭起诉,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公司最终支付了一定的违法解雇赔偿。

案例七:杨某被雇主辞退杨某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为了自己的工作利益不符合上级要求,遭到辞退。

然而,在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可以由于工作利益差异而解除合同。

杨某通过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pptxxx年xx月xx日CATALOGUE 目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01劳动合同解除张三和李四因公司业务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总结双方协商一致案例分析王五因患病需长期治疗,公司依法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总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告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案例分析赵六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并提前三十日告知公司。

总结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劳动者单方解除02劳动合同终止小明与A公司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

案例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未能在期限届满前协商一致,则劳动合同终止。

分析期限届满终止案例小明在A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小明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定的事由出现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事由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

如果约定的事由出现,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事由出现终止B公司在进行清算后,宣布解散并注销,其员工小李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案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在B公司清算解散并注销后,小李的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但是,在此之前,小李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分析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终止03案例分析上海某公司解除不合格员工劳动合同案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案例一北京某公司解除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二广州某公司解除欠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三案例二重庆某公司终止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一深圳某公司终止到期劳动合同案案例三厦门某公司终止破产清算员工劳动合同案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案例名称: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员工违反履行合同义务案例简述:本案发生于2008年,涉及ABC公司与员工张三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张三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担任销售主管职务。

然而,由于其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职责和规定,使得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事件经过:1. 2007年1月,张三与ABC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其职责为销售工作,薪酬由基本工资加提成组成。

2. 2008年3月,张三开始频繁迟到早退,并对工作态度漠不关心。

多次向公司的销量下滑报警,抱怨其他同事不称职,并与同事争吵影响工作和办公室氛围。

3. 2008年5月,公司与张三进行了面谈,对其表现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其改善工作态度和行为,但张三未能作出实质性改变。

4. 2008年6月,由于张三的工作表现不佳,导致销售业绩下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公司再次与张三进行面谈,并明确告知其必须顾及工作职责、改善行为,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

5. 2008年7月,张三在工作中继续表现懈怠,迟到早退的现象进一步恶化,并对同事恶言相向。

公司再次与其进行面谈,明确指出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问题与分析:本案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双方协商一致等。

对于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张三在公司担任销售主管的职位,但其频繁迟到早退,工作态度漠不关心,对工作目标和同事产生负面影响,且与同事争吵引发冲突。

公司在多次面谈后,要求张三改善工作态度和行为,但他未能作出实质性改变。

由于张三的不当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营运和销售业绩,公司因此决定解除了其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根据本案,张三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虽然劳动合同法主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7、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7、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以事实为 根据, 根据,以 法律为准 绳!
案 例 分 析 三
• 案例三解析: • 1、不应解除。 • 2、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老王于2006年4月开始在A公司工作,并签订了 2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4月底合同期满后,双 方续签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老王继续在公 司工作。2009年4月,老王59岁,合同期也到 了,公司按照合同期满给老王办理了劳动合同 终止手续。老王认为59岁外面已经没有单位会 雇请,且自己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应该受到 保护,于是要求继续在A公司工作,单位考虑 到老王年纪太大了,不同意老王的要求。 问:A公司的决定是否合法?该案如何处理?
以事实为 根据, 根据,以 法律为准 绳!
案 例 分 析 二
• 案例二解析: • 1、一般情况下妇女“三期”不应解除劳 动合同。 • 2、可以解除。例外: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小王于2005年6月15日入职深圳某公司, 月薪人民币4000元。劳动合同每年一 签,2007年6月15日,公司与小王又签 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自2007年6月15日2008年6月14日。 2008年3月30日,部门经理发现小王利 用公司电话与家人聊天,并因此解除 了公司与小王的劳动合同。 问:该案如何处理?
周某2004年3月初次参加工作被某酒店招收为厨师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进入酒店上班后该酒店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2004年6月周某被确诊患有甲肝7日酒店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7月6日周某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在某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了失业登记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以事实为 根据, 根据,以 法律为准 绳!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员工工作不当导致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员工工作不当导致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员工工作不当导致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员工工作不当导致合同解除案例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员工工作不当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纠纷。

员工在雇主公司任职期间,因为工作不力和职责失职,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雇主最终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为由解除了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事件经过:2005年1月1日,李明与某互联网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合同约定,李明将担任公司的市场部经理,负责销售和市场推广工作。

合同约定为期三年,并载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极为详细地描述了李明的工作职责、工资和考核标准。

2008年5月,公司发现李明在过去几个月的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工作不当行为。

以下是几个关键事件:1. 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期间,李明未能完成市场部门所制定的销售目标,其销售业绩明显下降。

2. 2008年2月,公司接到多起客户投诉,称李明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省略和扭曲产品信息的行为。

3. 2008年3月,公司内部调查发现,李明私自负责处理某个大客户的合同,但在签署合同时违反了公司的合同约定,造成公司与客户的纠纷。

考虑到上述事件,公司与李明进行了反复沟通和警告,敦促李明改进工作。

然而,李明对这些警告和建议置之不理,工作态度和业绩均未有明显改善。

2008年6月,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决定以李明的工作不当为由解雇他,并向其发出解雇通知书。

解雇通知书明确列举了李明工作不当的具体事实和公司因之遭受的经济损失。

李明对公司的解雇决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并要求恢复工作、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可以解雇对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

在本案中,李明的工作不当行为导致公司业绩下降、客户投诉和合同纠纷等问题,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因此,公司有权解除李明的劳动合同。

律师的点评:在这起劳动合同解除案件中,公司解雇李明是合法合规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可以解雇员工,前提是遵循合同约定以及相应的程序和程序。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劳动人员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逐渐凸显。

本文将以一个典型案例为例,分析其背景、原因和解决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类似情况。

二、案例描述某公司A在2019年与员工B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为期三年,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公司A违法解除了与员工B的劳动合同。

员工B因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报案,要求公司A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三、解析与分析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3条,雇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工资总额。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公司A违法解除与员工B的劳动合同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进行人员裁减;•公司A未提前通知员工B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解除赔偿金。

3. 解决方法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报案,要求公司A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聘请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要求公司A承担法律责任并支付相应赔偿。

四、结论与建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件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应该积极采取行动。

对于雇主而言,应当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避免法律风险和不良影响。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劳动者在遭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的分析及相关建议,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微信公众号《劳动法论坛》。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和相关影响。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关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事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很大的影响。

案例背景在某公司中,A先生是一名销售代表,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然而,由于公司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销售量下降,公司决定进行裁员。

在进行裁员前,公司与A先生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

然而,由于市场形势不佳,公司不得不继续裁员,并确定A先生是其中一个被裁减的员工。

公司以裁员为由,解除了A先生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法定的经济补偿和其他福利待遇。

然而,A先生对公司的决定表示不满,认为公司没有充分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义务。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劳动合同解除的几个关键问题:第一,合法性。

在公司解雇员工之前,雇主要充分履行担保义务,包括提前告知、多次沟通和协商等。

这是为了确保雇主能够向员工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解雇。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与A先生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表明公司在解雇A先生之前已经尽力履行了担保义务。

第二,程序合规性。

在解雇员工时,公司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

这包括依法书面通知、合理的解雇原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以市场形势下滑为由,向A先生发出了书面通知,并支付了法定的经济补偿和其他福利待遇。

这表明公司在解雇A先生时遵循了合规的程序。

第三,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获得法定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是按照工龄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支付了符合法定标准的经济补偿,表明公司在解雇A先生时依法对其进行了补偿。

对于A先生的不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解雇程序的合规性。

A先生可能认为公司在解雇他时没有充分履行法律程序,例如没有向他提前通知、未明确解雇原因等。

如果公司在解雇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A先生可以提出相应的申诉和诉讼。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篇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案例劳动合同的解除1.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20XX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

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试分析:(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参考答案:(1)不需说明理由。

王某在20XX年6月1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

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正当理由。

(2)可以单方解除。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王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4)王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

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职工刘某原在一家国有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刘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答复。

之后,刘某即被一家外资企业聘用,又在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一建法规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一建法规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一建法规合同解除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话说有这么一个建筑工程的事儿。

甲方是个开发商,乙方是个建筑承包商。

他们签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里规定乙方要在18个月内把一栋写字楼盖好,总价是5000万。

二、合同履行中的状况。

1. 初期进展顺利。

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和谐。

乙方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前6个月就把基础工程和地下停车场部分都搞定了,甲方也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大概1500万。

2. 出现意外情况。

可是呢,天有不测风云。

在施工到第9个月的时候,乙方发现施工现场的地下有一些之前没有探测到的复杂地质结构,像有一些溶洞之类的。

这可就麻烦了,因为处理这些溶洞需要额外的费用,而且还会耽误工期。

乙方就赶紧和甲方说:“大哥呀,这地下有溶洞,咱得加钱,而且工期肯定得延长啊。

”甲方一听就不乐意了:“咱们合同都签好了,你就得按合同来,这钱不能加,工期也不能延。

”三、可能涉及的合同解除情形分析。

1. 不可抗力与合同解除。

有人可能会想,这溶洞算不可抗力不?其实不太算。

不可抗力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地震、洪水这种。

这个溶洞虽然是之前没发现的,但它是在施工现场内的一种地质状况,乙方作为专业的建筑商,在勘探的时候可能存在一定的疏忽。

所以不能简单地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

2. 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不过呢,从情势变更的角度来看,这个情况有点复杂。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这溶洞的出现确实让乙方的施工成本大大增加,而且影响了工期。

如果乙方能够证明这个情况属于情势变更,那么就有一定的依据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呢,要主张情势变更得有证据。

乙方得拿出之前勘探报告,证明自己之前确实没有发现溶洞的可能性,而且要说明处理溶洞的费用和对工期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如果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这是情势变更,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调整合同价款或者延长工期,而不一定是直接解除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典型案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典型案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董某是⼀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董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收⼊则主要是销售提成。

尽管董某对保险推销⼯作满怀热情,不辞⾟苦,但头⼀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

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董某说,若第⼆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临被解聘的可能。

为了保住⼯作,董某更加努⼒,甚⾄发动了所有的亲戚朋友,第⼆季度的销售业绩⽐头⼀季度有所提⾼,但⽐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于是他担⼼的事情出现了:公司销售主管⼝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3天内办好离职⼿续。

董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次机会,被拒绝后,董某⼜提出⾃⼰的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付经济补偿⾦。

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董某⾃⼰不能胜任⼯作,且事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董某⽀付经济补偿⾦的要求,双⽅遂发⽣争议。

案例2:化⼯专业的杨⼩姐⼤学毕业后应聘到⼀家事业单位⼯作,与其签订了⼀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期为3个⽉。

为了防⽌职⼯随意跳槽,在合同中该单位还特意与杨⼩姐等新员⼯约定了关于违约的赔偿内容,即:若职⼯提前辞职,每提前1年,需要⽀付违约⾦1万元;赔付各种教育培训费;赔偿给单位的⽣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费。

3个⽉试⽤期满后,杨⼩姐觉得在这家事业单位条件不理想,没有⼤的发展前途,同时另⼀家化⼯研究机构表⽰愿意接受她,杨⼩姐经过思考后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

单位同意了杨⼩姐的辞职,但要求她按照合同约定⽀付违约⾦2.7万元,1万元上岗培训费,并赔偿给单位⽣产带来的经济损失5万元。

杨⼩姐则认为单位的要求不合理,她认为⾃⼰是在试⽤期刚刚结束时辞职,不应⽀付违约⾦,单位的上岗培训只是简单的作业指导,没有什么成本,⽽她不过刚刚参加⼯作,并⾮业务⾻⼲,她的离开根本不会给单位⽣产造成损失,因此,拒绝赔偿公司要求的以上费⽤。

可撤销民事合同的十个不同情况的典型案例及剖析

可撤销民事合同的十个不同情况的典型案例及剖析

可撤销民事合同的十个不同情况的典型案例及剖析引言:民事合同在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有时需要撤销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民事合同的情形可以多种多样。

本文将分析并剖析十个不同情况下的典型案例。

一、因买卖合同中的虚假陈述撤销合同:案例:小明以国内某网站的广告为依据购买了某款手机,但收到的并非广告中所述的产品。

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卖方在合同中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买方在发现真相后有权撤销合同。

二、因劳动合同中的违法行为撤销合同:案例:某公司在录用小红时,与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在工作期间逼迫小红加班超时。

分析: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无权要求劳动者加班超时,雇主的违法行为是撤销劳动合同的合理理由。

三、因合同中的隐蔽瑕疵撤销合同:案例:小刚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但在购买后发现车辆存在重大故障,而卖方在合同中没有主动告知。

分析:合同法规定,卖方在合同中对存在的隐蔽瑕疵未作明确告知,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四、因不公平合同条款撤销合同:案例:小芳在购买保险时,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或不合理的条款。

分析:合同法规定,合同条款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不公平合同条款,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

五、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撤销合同:案例:由于自然灾害,小李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分析:合同法规定,当合同履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撤销合同。

六、因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撤销合同:案例:小华与一名精神病患者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后者被宣告无行为能力。

分析: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债权人有权撤销合同。

七、因误解合同内容撤销合同:案例:小王在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后,发现实际合同中的租金高于自己原本的理解。

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之间发生了重大误解,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

八、因恶意串通撤销合同:案例:小张作为投标人参与了某个招标,并与相关人员串通,违反了公正、公平的原则。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解除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解除案例时有发生。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实际的劳动合同解除案例,来探讨其中的原因和处理方式。

二、案例描述某公司A与一名员工B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双方在相互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然而,在第二年下半年,公司A突然决定裁员进行重组,并计划解除员工B的劳动合同。

三、问题分析1. 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要解雇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经济性裁员、重新安置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等。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公司A未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裁员程序。

2. 丧失诚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保持公平和诚信原则。

但是,在这个案例中,公司A违背了双方约定的解雇程序,丧失了对员工的诚意。

3. 经济利益影响员工B在公司A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为公司做出了较大贡献。

然而,在突然解雇后,员工B不仅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还面临着重新找工作、适应新环境等一系列问题。

这无疑对其经济利益造成了直接的影响。

四、解决方案1. 法律保护员工B可以通过维权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他可以咨询劳动法律顾问,并控告公司A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如果能证明确实存在违规情况,那么公司A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2. 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

在此过程中,员工B可以提议合理的补偿措施,并与公司A沟通以达成共识。

例如,在裁员重组过程中给予额外的经济补偿或提供其他帮助以缓解过渡期困难。

3. 寻求机会并重新就业面对突然的解雇,员工B可以积极主动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他可以更新简历,扩大人脉,参加招聘会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求职竞争力。

此外,员工B也可以考虑利用这段时间充实自己,通过培训或进修提升自身能力。

五、总结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避免。

明智的雇主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裁员操作,并对被解雇员工给予必要的经济和心理支持。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员工与雇主之间终止劳动关系的过程。

解除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违反劳动合同条款、违法行为、经济困难等。

本文将通过分析两个案例,来探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过程。

二、案例分析案例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A先生是某公司的销售经理,由于公司业绩不佳,导致销售部门业绩下滑,经过双方协商后,A先生与公司达成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一致的方式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合同解除的公平和合法。

在这个案例中,A先生与公司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为合法有效。

案例二:违反劳动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合同B女士是某餐厅的服务员,根据劳动合同,她每个月需要上岗工作30天,但由于个人原因,B女士频繁请假,导致工作时间不达标。

经过多次提醒和警告后,公司决定终止与B女士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条款,雇主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在这个案例中,B女士因频繁请假导致工作时间不达标,违反了劳动合同的条款。

公司提醒和警告多次无效后,合法地终止了与B女士的劳动合同。

三、解除和终止的程序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下面是解除和终止的一般程序:1.双方协商:首先,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解决问题。

如果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写出解除协议: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面化,明确解除的原因、时间和各方的权益。

3.通知书送达:双方应当及时向对方发送正式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知对方解除的具体时间和原因。

4.劳动合同解除生效:解除通知书送达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双方员工获得解除后的权益。

5.相关手续办理:双方应当根据解除后的情况,办理相关的手续,如工资结算、社保缴纳等。

四、解除和终止的注意事项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法律法规:在解除和终止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王某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王某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王某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一·案由:合同法。

二·案情简介:朱某是某公司的项目经理,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007年6月12日,朱某接到公司的辞职通知书,理由是朱某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至少3次对客户不礼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酒醉擅离职守,致使在客户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到位,给公司造成重大的名誉损失;至少1次散布谣言损害同事名誉,以至于该同事要求辞职,给公司项目运营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朱某认为,公司辞退他没有正当理由,双方发生争议,朱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他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因没有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等。

三·争议焦点:(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2)在本案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什么?四·争议与分歧:双方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如下解释:公司方认为朱某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至少3次对客户不礼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酒醉擅离职守,致使在客户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到位,给公司造成重大的名誉损失;至少1次散布谣言损害同事名誉,以至于该同事要求辞职,给公司项目运营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朱某认为,公司辞退他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他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

故不应将他辞退。

五·本人观点: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

劳动合同解除最新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最新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最新案例分析一、案例概述案例一:张某,某知名互联网公司员工,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六个月。

在试用期满后,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将张某所在部门撤销,遂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认为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案例二:李某,某大型制造业公司员工,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因家庭原因,李某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但认为李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李某不同意,认为公司无权要求违约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一分析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在本案例中,公司因业务调整,与张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未对经济补偿进行具体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张某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张某支付。

3. 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请求,判决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

(二)案例二分析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在本案例中,李某因家庭原因提前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无需支付违约金。

3. 然而,公司认为李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一个月的工资。

4. 由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且违约金数额未超过法律规定范围,法院判决李某支付违约金。

三、总结通过对上述两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小王是一家公司的员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小王每月工资为5000元,并享受公司提供的五险一金。

然而,三个月后,公司突然宣布裁员,并取消了小王的工资和社保待遇。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服务期限、薪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主要内容。

小王与公司签订的是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每月工资和五险一金待遇。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支付工资和提供社保待遇的义务,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解除合同,并且未经与小王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取消小王的工资和社保待遇,属于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小王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追回他应得的工资和社保待遇。

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甲方是一套房屋的房主,乙方是租客,双方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每月支付租金2000元,并保证不擅自解除合同。

然而,半年后,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租金。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0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违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一年的租金,现在半年过去了,乙方仍然有剩余的六个月的租金没有支付。

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剩余租金。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同时,甲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案例三:销售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甲方向乙方购买了一部手机,约定手机配送后,甲方支付货款。

然而,手机配送后,甲方发现手机出现了质量问题,于是拒绝支付货款。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9条的规定,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一、引言在职场中,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雇主或员工可能会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案例来探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规和常见实践。

二、雇员辞职的情形1. 案例一:张先生辞去工作张先生在ABC公司工作多年后,出于个人原因决定寻求其他就业机会。

他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申请期限为30天。

根据《劳动法》,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所以张先生符合法定程序。

分析与启示:对于雇员来说,遵守约定的通知期限至关重要。

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保护雇员的权益,并给公司足够时间进行人员调整。

2. 案例二:李女士离岗就医李女士因突发身体不适,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无法上班。

她立即联系了她的上级并提交了病假证明,说明她的离岗原因和预计回岗时间。

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扣除了她的病假工资,并同意她暂时离职以获得恢复期。

分析与启示:在面对临时无法上班的情况下,雇员应及时与上级进行沟通,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

同时,公司也需要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处理这种情况,并给予员工适当的支持。

三、雇主解雇员工的情形1. 案例三:王先生被解雇王先生在XYZ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已有一年。

然而,由于他多次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并未能履行他的职责,公司决定解雇他。

分析与启示:雇主可以根据员工违反合同或公司规定等原因来解雇员工。

然而,在采取此类行动之前,公司必须确保遵守劳动法律相关条款,并给予员工机会进行辩护和改正错误行为。

2. 案例四:刘女士的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雇刘女士在ABC酒店任职服务员期间经常迟到早退,且多次拒绝执行经理的合理工作安排。

公司对其进行了多次警告和纪律处分,然而刘女士依然未做出改变,最终被公司解雇。

分析与启示:当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表现不佳时,公司有权利采取必要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利益。

然而,在解雇之前,公司应遵守相关法规,并尽可能提供警告、培训机会等给予员工改正错误行为的机会。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程序劳动合同解除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以某公司员工A与雇主B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为案例分析,重点讨论解除合同的程序。

一、背景介绍及问题发生A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他在公司工作已有一年多。

由于个人原因,A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他与雇主B进行了沟通,希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B同意与A协商解除合同,但要求详细了解A的原因,以及对解除合同后的工作交接等事项做安排。

于是,双方开始进行合同解除的协商。

二、协商过程1. 沟通交流A首先与B进行了沟通交流,向B提出了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并详细说明了解除合同后的工作交接方案。

B也积极地与A进行了交流,向A了解了解除合同的原因,并对A提出的工作交接方案进行了讨论。

2. 解除合同的协商在明确了A的解除原因和工作交接方案后,A和B开始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协商。

他们共同商定了以下事项:(1)解除合同的时间: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日期为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后续准备。

(2)薪资结算:双方同意对A的工资进行结算,将A应得的工资一次性支付给A。

(3)离职手续:A同意按照公司的离职手续进行办理,将公司财务、设备等事项交接给后续接手的人员。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书面确认1. 单方主动提出书面解除意向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同意将解除意向书面化。

A主动向B递交了一份书面解除意向,详细说明了解除合同的原因、时间以及对薪资结算和工作交接的安排,请求B签字确认。

B在收到A的书面解除意向后,认真阅读,并与A进行了相互核对。

2. 解除合同的书面确认双方在对解除意向进行确认后,A和B共同起草了一份书面解除合同的协议。

协议中包括双方的个人信息、解除合同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时间、薪资结算和工作交接的安排等详细内容。

在协议的最后,A和B分别签字确认。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和执行1. 公告和通知相关方双方签署了解除合同的协议后,A和B共同商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方式和通知相关方的方式。

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或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其所订立的合同关系。

合同解除是一种法定的合同终止方式,当合同各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可通过解除合同来解除双方的义务关系。

合同解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

因此,对于合同解除的案例进行分析,可以使人们更加了解合同解除的原因、过程和结果,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某公司与A先生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了购房的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

在付款尚未完成的情况下,A先生希望解除该购房合同,并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

以下是对该案例的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同解除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

在这个案例中,A先生选择了协商解除合同的方式,即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双方通过友好的谈判,最终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

在解除合同之前,A先生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并说明了解除的理由。

经过反复的协商,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了A先生已付的部分款项。

其次,对于合同解除的原因,A先生主要是由于个人原因变卖房产,因此希望解除购房合同。

这是一个正当的解除合同的理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在这个案例中,A先生的解除理由是合法合理的,公司也认可了这一点,最终同意了解除合同。

最后,合同解除的结果是双方互不再履行合同的义务,各自恢复到合同前的状态。

在这个案例中,A先生退回了已付的部分款项,公司收回了房屋的拥有权,并与A先生解除了购房合同的一切关系。

解除合同后,A先生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房产,而公司也可以将该房屋重新出售或使用。

综上所述,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关系的一种方式。

在对合同解除的案例进行分析时,应该关注合同解除的条件、原因和结果。

通过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加了解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方法,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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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当事人双方因订婚互相仅负道义上的责任,不 负法律上的责任;
王某送给李某的财物,系自愿而为,属于无偿赠 与行为,由于财物已经实际交付并为李某所占有,其 赠与行为已经依法成立,发生法律效力,王某要求李 某返还彩礼(赠与物)的主张,于法无据。
司法实践对婚约解除后要求返还财物纠纷,一般分 两种情况处理: 一、如果受赠人以订婚为名,行骗取财物之实,那么 不仅婚约被宣布为无效,而且财物还必须还给受害 人; 二、如果订婚后男女一方或双方自愿赠送财物并 且财物己实际交付,为受赠人占有,则按无偿赠与行 为处理,承认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所赠与的财物归 受赠人所有,不予返还。
案例三
原告:某市批发公司 被告:某县服装厂 原被告于3月签订了购买3000套童装的合同, 规定5月1日交货。合同订立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 20万元预付款。同年4月30日,原告向被告询问货 物是否备齐,被告答复过完五一节后由被告送货上 门。5月4日,原告因未收到货物,遂派人前往被告 处,发现被告仅生产出l500套童装,而大量的工人 在生产另外的服装。原告提出因被告已违约,因此 决定将已做好的童装带回,其余的请被告不要生产 了。被告提出制作童装的面料已备齐,不能终止合 同。
第一种观点:购销合同因一直缺乏明确的价格条款, 因此不具备购销合同的必要条款,应当宣告合同不 成立。
第二种观点:被告提出解除合同是合理的,因为原 告交付的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考虑到被告已 接收了货物,那么应允许被告变更合同内容,即不 再接受另10万m的货物。 第三种观点: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接受的货 物已经构成违约。因为被告在接受货物时并没有提 出质量异议,以后不能再提出质量异议,并以此为 由解除合同。
原告于1999年5月10日在被告处订立一份购销 白糖的合同,合同规定:由被告供给原告白糖200 吨,每吨1 900元,质量按国标。交货时间为8月 初,交货地点为B市火车站。货到付款。原告按合 同规定须预交10万元,逾期不交货或不付款,每 天按货款总值的2%计算违约金。 7月25日,原告向被告汇去8万元预付款, 8月5日,被告将100吨白糖运抵B市火车站。原告 向被告汇去11万元,并催促被告尽速发另100吨货 8月10日,被告复函提出希望推迟一月发货,并提 出因白糖价格上涨,希望将每吨白糖价由1 900元 提至2 000元,
原告蔡志鸿于1996年8月23日向被告厦门市邮电局购买西门子S4 手机(移动电话)一部。蔡志鸿交给厦门市邮电局该电话材料费 5140元,入网费3000元,SIM卡200元,频率占用费90元,望封 费1元,总计8431元。1996年8月25日,蔡志鸿以其手机出观电 源打不开的故障,将该机送至厦门市邮电局所属移动通信设备 中心要求检修,在此次维修单的记录上仅记载“处理”两字。 当月28日,蔡志鸿取回该手机。9月13日,蔡志鸿以该机存在自 动关机的故障要求换机。厦门市邮电局根据其要求给予换机, 并按内部规定收取蔡志鸿折旧费364元,塑封费1元。此后,蔡 志鸿又以其换得的手机存在自动关机的故障两次免费更换手机。 蔡志鸿取得第四部手机认为该机仍存在自动关机等故障,便于 1996年11月26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退还该机,厦门市 邮电局退还其开户费和由此引起的有关款项及至还款期止的利 息,并承担精神损失赔偿责任。被告同意原告退还移动电话并 可返回机身款,但原告已交的入网费已用于通信全网的建设, 无法退还。
1992年8月14日,辽宁省拆船轧钢公司与大连商业国际经济发展 公司签订了一份联营拆解废钢船合同。合同规定:由商业公司 从俄罗斯购进废钢船一艘,在1992年9月末或10月中旬交轧钢公 司拆解;船价以商业公司与俄罗斯方面购船合同定价为准;轧 钢公司预付10万元人民币给商业公司使用,余款在废钢船抵大 连港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给商业公司;商业公司负责与俄罗斯 的买船业务并承担费用,轧钢公司负责船的报关手续并承担费 用;拆船后所得利润双方分享;如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违约 金10万元。
第一种观点:被告虽已构成违约,但被告的迟延交 货并没有给原告造成较大的损害,因为被告于5月 28日将货送至展销会,并不影响原告的销售,因此 原告不能解除合同。 第二种观点:被告本应在5月初交货,但在原告多 次催促下,仍迟至5月底才交货,因此被告的违约 是严重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
案例四
原告:李某 被告:张某 第三人:某市仪表厂 仪表厂聘请被告为其总工程师,被告在上任前 提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仪表厂遂于当年3月购买 了一套房屋租给被告使用,双方订立了租赁合同, 合同中规定租期为三年,并规定“如果乙方(即被 告)不愿受聘于甲方(即仪表厂),则解除租赁合同”。 一年以后,仪表厂发现被告能力有限,不能使仪表 厂扭亏为盈,遂提出不再聘请被告,被告也表示同 意,但提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仪表厂 多次要被告交房,遭被告拒绝,后仪表厂将该房卖 给其本厂职工李某,李某因急需住房,也多次要被 告腾房,被告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被告腾退房屋。
思考:此赠与附条件否?
刘女士诉称,去年10月,她曾到影楼交 1688元拍婚纱照。半月后,刘女士看照片小样时 感到不满意,要求退款。影楼承诺可以重新提供 拍摄服务,直到刘女士满意为止。后来刘女士与 前夫的婚姻关系出现危机,没有补照。今年9月, 刘女士离婚,等她到影楼要求返还1688元照相款 时,遭到影楼拒绝。影楼答复:"谁来补照都行, 就是不能退款。"刘女士说,她因离婚这一不可抗 原因,已无法再补照,只要要求解除合同。
一审判决支持了被告的请求,判令原告退回手机,被告退还原 告机身价款人民币5341元。二审法院认为入网费与手机使用密 不可分,应予退还。另因第二部手机不合格,厦门市邮电局收 取原告折旧费364元显属不当。故判令厦门市邮电局退还蔡志鸿 机身款及材料费5431元,入网费3000元,折旧费364元,共计人 民币8795元。
当年年底,原告又向被告发函提出另10万m已备齐, 要求发货并同时要求被告补足第一批货款。被告复 函提出该批货物质量太差,没有销路,要求退回 25万m,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原告遂起诉,要求被 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全部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问题: 1、? 2、应补足货款否? 3、可以解除合同否?
最后原告同意被告可于5月20日将货送至原告处, 否则因赶不上六一儿童节前的展销会,不必再发。 已做出的服装由原告提走。5月20日,被告未能将 货送到,直到5月28日,被告告知原告,货已备齐, 可直接送至展销会场,原告称合同已解除,拒绝收 货,并请被告退回9万元货款。被告拒绝退款,原 告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货款,赔偿损失。被 告辩称,该批服装是为原告特别制作的,且在5月 28日将货送至展销会场,并不影响原告的销售, 原告的要求是极不合理的。
王某与恋爱,为了确立关系,半年后,双方父母 为王某、李某举行了订婚仪式,王某父母送给李某 金手链一条(3700元),王某送给李某金戒指一 枚(1800元);订婚后,王某又多次送给李某 衣物、化妆品等合计人民币2500元。相处一 年后,因彼此之间性格不和, 难以继续维持恋爱关系。 王某主动提出终止恋爱关系,解除婚约,李某也表示 同意。婚约解除后,王某向李某多次索要他和父母 送给李某的订婚礼物。李某则以解除婚约系王某 主动提出,自己对解除婚约没有过错为由,拒不返还, 王某多次索要没有结果,便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 民法院判令李某返还彩礼。
法院在审理期间,将蔡志鸿购买及更换的四部西门子S4手机委 托邮电部通信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出示: 智能卡无效。四部手机中第二部为不合格产品,其余三部为合格 产品。第二部手机有明显维修痕迹及摔伤痕迹,第一部手机明显 开封维修过,且为出厂后被开封维修过。第四部手机有明显开裂 痕迹(可能是摔伤)。第四部手机未发现自行关机和按“1”键自动 关机,以及重新开机后原关闭的照明自行开启的现象。原设定的 “KEYLOCK”自行消除及按号码键过程中出现返回原始图案和 字码的故障未发现。
合同的解除
案 例 一
2000年11月,原告从被告家买走了37只绵羊,款 15000元,当时给付5000元,余款10000元双方言明次年5 月付清。欠款到期后,被告因住院用钱多次向原告追要不 果,被告遂向他人借款住院,并支付利息500元。2001年6 月,再次追要不果后,被告提出将37只羊赶回,原告不同 意。成讼。 经查:绵羊在原告饲养期间繁殖有16只小羊。 原告饲养期间支出费用5000元; 原告饲养期间卖得羊绒款2000元。 问题:1、可以解除合同否? 2、16只小羊、5000元费用、2000元羊绒款、10000 元余款、500元利息如何处理?它们分别是何法 律性质?
合同签订后,轧钢公司按照约定付给商业公司10万元购船预付款, 但商业公司却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船。1992年11月7日,商业 公司以俄方“供货天期”为理由,向轧钢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合同, 被轧钢公司拒绝。商业公司又提出双方联合将废钢船转卖给张家 港市某轧钢厂,当月12日商业公司单方打印了联营废钢船合同 (合同规定,该合同生效后原联营拆解废钢船合同废除)。商业 公司将该合同交给轧钢公司签字盖章时,轧钢公司法定代表人对 合同的利益分配条款进行了修改,个人签字未加盖单位印章。商 业公司不问意修改条款,再次将12日的合同文本交给轧钢公司签 章,遭到拒绝。双方最终未达成协议。同年12月4日,商业公司 将轧钢公司预付的购船款10万元退还。当月17日,废钢船抵达大 连,1993年1月12日,商业公司将废钢船卖给了张家港某轧钢厂。 1993年12月3日,轧钢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业公司付 给违约金10万元。
8月15日,原告复函表示可以推迟一月,但价款不 能变。 8月25日,原告因急需原料,遂以每吨2 000元的 价格在市场上购买了50吨白糖。 9月15日,原告催促被告发货,被告仍坚持按市价 每吨2 000元购买提货。 9月20日,原告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 约金和赔偿损失, 9月底,白糖价格急剧下跌,每吨跌至1 800元, 10月15日被告提出交货,原告拒绝,并于10月30 日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在合同订立后一再违约,应自8 月6日起每天按货款总值的2%计算违约金,并应 赔偿其按市价购买白糖的损失。 被告辩称:原告按规定应交10万元预付款,仅交 8万元,应自7月25日起每天按货款总值的2%计 算违约金,由于白糖价格已下跌,给被告也造成 了损失,原告也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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