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座椅及座椅安全带固定点出口认证测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 针 对 汽 车 座 椅 的 技 术 要 求 上 , ECE法 规 和 EEC指令的差别不大。主要差别在于ECE法规对移动行 李对乘员伤害和隔离装置部分做出了规定,而EEC指 令目前尚未做这方面的规定。我国的国标与对应的 ECE法规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差别在于针对乘用车 座椅上我国的国标可以选择静态试验方法,而欧洲法 规只有动态试验唯一一种测试方法;在针对汽车座椅 的规定上,欧洲法规与我国GB 13057在技术要求上是 相同的。
关键词:汽车座椅;安全带固定点;认证测试
中图分类号:U463.83+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3331(2010)02-0019-04
Abstract: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of approval regulations on motor vehicles between home
以往的澳大利亚汽车设计规则(ADR)在汽车座 椅和安全带固定点的要求方面总体来说更为严格,近 两年来已对相关的标准系统进行了修订,相关技术要 求逐渐和ECE标准体系的相关要求相一致。
澳 大 利 亚 汽 车 座 椅 标 准 现 行 有 效 版 本 为 ADR 03/03,其技术要求相比以往版本有了相当大的变化, 已将ECE R17技术内容整体纳入到该标准中,同时在 标准中加入了儿童约束系统固定点的要求。另外,在 ADR 03/03中还明确提出了座椅靠背强度的试验要求。 标准更加明确和清晰,解决了行业中关于非M1类车辆 座椅试验时普通存在的争议问题。
澳大利亚标准
ADR 03/03 ADR 66/00
适用于M1、 M2和M 3,N 1、 N2类汽车座椅;侧向座椅可免做 适用于M3类汽车座椅;不适用于“定线车”或座位数少于17座以及乘客座椅基准高度 低于1 m 的车辆;符合ADR 68标准要求的座椅可免做
ADR 68/00
适用于总质量超过3.5 t 并且座位数超过12座的M2类和M3类汽车座椅; 不适用于“定线车”或座位数少于17座以及乘客座椅基准高度低于1 m 的车辆
在针对汽车座椅的技术要求上,美国法规FMVSS 207与我国汽车座椅标准GB 15083-2006在静态试验方 法上的规定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美国标准对靠背 锁止机构要求进行动态试验,这一点与欧洲相应技术 法规有些类似。在客车乘客座椅方面,美国没有这方 面的技术标准。
在针对安全带固定点的技术要求上,美国标准 FMVSS 210与相应的欧洲标准或我国国标差别较大。 在欧洲标准和我国国标中均规定根据不同的车型施加 不同的载荷,并且对于安全带固定点全部位于座椅骨 架上或分设于座椅骨架和车身上的情形,还需要施加 相应的惯性力;而FMVSS 210中试验载荷不分车型, 也不需施加惯性力。相对于欧洲标准或我国国标这一 技术要求对乘用车以外的车型要求更为严格。 2.3 澳大利亚相关标准的特点
图2 头枕锁止机构断裂失效情形
2)座椅靠背限位机构失效。在进行汽车座椅靠背 强度或是头枕性能试验时,乘用车和微型车座椅常常
图5 座椅椅脚严重变形的情形
22
客车技术与研究
2010年 4 月
图6 座椅椅脚焊接部位断开的情形 4)头枕问题。由于乘用车和微型车座椅头枕在我 国属于强制认证范畴。所以在出口认证测试时,出现 不通过的情况较少,不通过的情形主要发生在客车驾 驶员座椅上。对于客车驾驶员座椅头枕,由于国内强 制认证时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产品质量总体较差,在 出口认证测试时,很少能通过相关认证测试,需要依 据相关技术规范重新进行设计。另外,对头枕内部金 属构件的防伤害问题也需要注意。 5)座椅连接部位脱(断)开。座椅连接部分也是 经常易出现失效的方面,主要表现在滑轨脱开(如图 7所示)、锁止机构失效、调角器装置及高度调节装置 断裂等。由于座椅滑轨、锁止机构及调节装置为主要 承载部件,在进行美国标准或是澳大利亚标准(尤其 是ADR 68/00标准)相关测试时,试验载荷比我国国标 的要求大很多,所以,这些部件极易脱开或是断裂而 导致产品失效。对于这些承载关键部件在进行产品出 口认证时,需要进一步提高其强度。
会因为调角器等限位机构的失效而使测试不能通过, 如图3所示。对于客车座椅来说,其失效形式主要是客 车座椅背部加载时靠背垮塌。在进行安全带固定点测 试时,其失效形式主要是因上固定点位于座椅靠背上 时而使靠背产生变形过大、扭曲或是垮塌等。
3 常见的失效形式及原因探讨
按照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制造的汽车座椅产品在进 行出口认证测试时,由于国内外标准法规的差异,常 常是由于强度,或是忽视了一些细节出现产品不能通 过认证测试需要进行整改的情形。笔者单位国家客车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与英国VCA、德国TUV、美国 DOT等认证机构开展合作,做了大量的汽车座椅及安 全带固定点的出口认证试验,下面对其常见的失效形 式及其原因进行简要分析。
澳大利亚客车座椅标准ADR 66/00中规定,客车座 椅除了需要满足ECE R80的技术要求外,还对座椅附 件、扶手以及前方没有其他座位时的情形提出了详尽 的要求,此方面与我国GB 13057有着较大的差别。目 前,出口澳大利亚的客车在进行座椅测试时,往往使 用的是要求更为苛刻的客车乘员保护标准ADR 68/00。 该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有静态试验方法和动态试验方 法两种,二者选一即可。ADR 68/00规定的静态试验方 法除了对乘客座椅在背部施加ECE R80规定的载荷外, 同时需要在前方施加安全带固定点所承受的载荷(肩 部模块17.7 kN,腰部模块8.9 kN)和相当于座椅重量 20倍的惯性载荷;其动态试验常用方法是在试验座椅 上安放50百分位的假人并系好安全带,后排座上放置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国产汽车 已开始大量出口到海外,汽车座椅及座椅安全带固定 点作为被动安全的重要检测项目,多数国家和地区在 对车辆型式认证的规定中都提出了相关要求。但由于 国内外法规及执行力度上的差异以及国内生产厂商重 视程度不足,在出口认证检测中经常出现座椅产品不 能通过的情形,由此不仅增加了改进与再次检测的费 用,同时也延长了整车出口的周期,给汽车生产厂商 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本文就汽车座椅及安全带固 定点出口认证测试常用法规及其与我国标准的差异、 认证测试中常见的失效形式及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
第2期
客车技术与研究 BUS TECHNOLOGY AND RESEARCH
No . 2 2010
19
汽车座椅及座椅安全带固定点出口认证测试
覃国周
(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 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401122)
摘 要:基于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泛开展的汽车出口认证检测所积累 的经验,分析国外不同地区的认证检测法规与国内标准的差异,对汽车座椅及安全带固定点出口认 证试验的相关内容、技术特点、常见失效形式及原因进行探讨。
澳大利亚标准
ADR 05/05
适用于M类和N类车辆;符合ADR 68标准要求的大客车仅驾驶座椅需要符合该标准要求
中国国家标准 GB 14167-2006 适用于M和N类汽车上前向和后向座椅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2 相关技术法规的特点
汽车座椅及安全带固定点试验项目尽管都与座椅 相关联,但汽车座椅常常是作为一个单独的部件进行 认证并可获得相应的证书,而安全带固定点项目则需 要和相应的车身或是部分车身一起进行测试,不能够 单独进行认证。另外,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或参 照的标准体系不同,所以在汽车座椅及安全带固定点 认证测试方面就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2.1 欧洲相关技术法规的特点
1)座椅锁止机构失效。在测试过程中,汽车座椅 常出现由于滑轨、头枕或是调角器等锁止机构解锁或 是断裂等情况,如图1和图2所示。该失效情形主要发 生在座椅动态试验时,其失效原因之一是锁止机构强 度不足出现断裂;另一个原因是锁止机构设计不合 理,在惯性作用下自动解锁。
图3 座椅靠背限位机构失效情形
在对乘用车和微型车座椅靠背强度或是头枕性能 测试时,座椅调角器为载荷的主要承载部件,若其抗 扭转强度不足将会直接导致调角器失效而使测试不能 通过。对于客车座椅靠背下端与气弹簧的连接,建议 采用如图4所示的方式,带有限位装置,否则,仅仅依 靠气弹簧是不足以承受技术法规所要求的载荷的。另 外,由于靠背结构的横向刚度问题,当其上部单侧受 到安全带施加的载荷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扭曲、大 变形或是垮塌等情形。
1 主要出口认证技术法规
在我国汽车主要出口的国家和地区中,汽车座椅 及安全带固定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法规主要有欧洲标 准(ECE技术法规、EEC指令)、美联邦机动车辆安全 标准(FMVSS)、 澳 大 利 亚 汽 车 设 计 规 则 ( ADR) 等。另外,有一些地区如海湾地区尽管已有部分相应 的法规(GSO技术法规),但在目前的认证检测中还 未做出强制性要求。
第2期
覃国周:汽车座椅及座椅安全带固定点出口认证测试
21
同样的假人不系安全带,以模拟最普遍的情形。 在针对安全带固定点的技术要求方面,2009年度
修订后的澳大利亚标准ADR 05/05相比ADR 05/04有非 常大的变化,将ECE R14的内容并入其标准内容中。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以 ECE R14为 依 据 , 其 要 求 比 ADR 05/04放 宽 了 很 多 。 另 外 , ADR 05/05和 ADR 05/04一 样,在标准内容中对侧向座椅安全带固定点提出了要 求,是主要技术法规体系中唯一对侧向座椅安全带固 定点提出了要求的技术标准。
and oversea, discusses the relative matters, characteristics, failure forms and reasons about approval testing of seats and seat belt anchorages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Chongqing Vehicle Test & Research Institute. Key words: vehicle seat; seat belt anchorage; approval testing
图1 座椅锁止机构失效情形
图4 带限位装置的靠背连接方式 3)椅脚强度不够。失效情形如图5和图6所示,其 表现形式为椅脚部分变形过大、开裂、焊接部位断开以 及安装孔部位撕裂以致螺栓脱出等。其失效原因:一方 面是椅脚部分结构设计不合理,前向抗弯强度不够;另 一方面在于选用的材料或是材料厚度不合理,导致安装 孔部位经常出现撕裂脱开的情形。
中国国家标准
GB 15083-2006 GB 13507-2003
M1和N类汽车座椅;GB 13057中未涉及的其他M2类、M类3 汽车座椅; 不适用折叠式座椅、侧向座椅和后向座椅
M2和M3类汽车前向乘客座椅;不适用于M 2、M 3类客车中A级和I级客车使用的座椅
基金项目:重庆市经委项目“机动车产品认证法规及标准体系”,项目编号:07-1-267。 作者简介:覃国周(1976-),男,工学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试验检测及技术研究工作。
国内外的汽车座椅项目的相关技术法规如表1所 示,安全带固定点项目的相关技术法规如表2所示。
表1 汽车座椅认证测试相关技术法规
标准体系
标准代号
适用范围
欧洲标准 美联邦标准
百度文库
ECE R17 74/408/EEC ECE R80 74/408/EEC
FMVSS 207
M1和 N类汽车座椅;ECE R80中未涉及的座椅;不适用折叠式座椅、侧向座椅和后向座椅 M2和M 3类汽车前向乘客座椅 适用于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货车和客车座椅;不适用于客车乘客座椅
20
客车技术与研究
2010年 4 月
表2 汽车座椅安全带固定点认证测试相关技术法规
标准体系
标准代号
适用范围
欧洲标准 ECE R14 76/115/EEC 适用于M和N类汽车上前向和后向座椅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美联邦标准
FMVSS 210
适用于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货车和客车座椅安全带固定点;不适用于侧向座椅; 符合FMVSS208正碰试验要求的可免做
在针对安全带固定点的技术要求上,欧洲ECE法 规和EEC指令同我国国标在技术要求上基本一致。但 国内在标准执行时由主管部门规定了相应的检验范 围: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 叠座椅除外),座位数不大于20(含驾驶员座位)或 者车长不大于 6 m 的客车及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 100 km/h 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前排座椅,在执行程度上 与欧洲法规或指令的差异很大。 2.2 美国相关技术法规的特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