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性国家标准GBT24551-XXXX《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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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24551-XXXX《汽车安全带提醒

装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修订过程中提出了对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一些新技术要求,为了配合该标准的应用和实施,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了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的前期研究工作,2018年1月完成了标准立项草案并申报至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8日国标委综合〔2019〕22号文下达的《2019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承担修订《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国家推荐性标准,项目编号20192318-T-339。

2. 背景意义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安全带的使用能有效的保护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机构统计,对于交通事故中死亡而又未佩戴安全带的司乘人员,若他们都能佩戴安全带,那么可以挽救其中超过40%的生命。但是根据调查得到的数据显示,国内汽车驾驶人员安全带实际佩戴率仅为68%左右,这样就需要除法规强制之外的一些措施来相应提高国内的安全带佩戴率。

安全带提醒装置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有较广泛的应用,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佩戴安全带者与非佩戴安全带者相比,死亡率约为后者的1/11。由此可见,提高安全带佩戴率对减少伤亡人数起很大作用,用于提高安全带佩戴率的安全带提醒装置是减少伤亡人数的非常有效的手段之一。

3. 主要工作过程

3.1 主要工作概述

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研究工作组于2018年4月正式启动,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牵头组织国内外主要汽车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共同研究修订GB/T 24551《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推荐性国家标准。工作组通过企业调研、集中讨论、现场调查和试验验证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行业力量共同开展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的研究与修订工作,深入了解汽车行业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相关的技术水平及应用状态,集合行业力量共同修订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2 前期预研工作

2017年6月—2018年3月,中汽中心项目组查阅了汽车行业内目前有关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的相关标准、技术协议及相关项目开发所使用的标准,并进行了研究和分析。GB/T 24551-2009《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需要修订的技术要点包括:①GB/T 24551-2009是针对前排安全带提醒的开发验证试验规范,不针对后排乘员座位,适用性

不够广泛;②目前汽车用安全带提醒装置相应技术已升级,行业内部分汽车前排及后排座位已安装乘员探测装置,现行GB/T 24551-2009已不满足实际技术发展需求。

3.3 标准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2018年4月25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宁波组织召开了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研究工作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国内外整车企业、检测机构、安全带生产企业及相关方等34家机构及企业,共计55名行业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讨论了有关项目总体计划、项目技术工作安排以及项目总体内容,讨论和修改了GB/T 24551《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草案。

标准工作组针对标准草案中的每一项技术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上达成了一致共识,所取得的主要结论汇总见表1。

表1 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所达成的标准草案修改内容序号修改内容

1 范围部分,确认了标准的规定内容和使用范围。增加后排座椅配备安全带提醒装置的要求。

2 3.1系统描述更改为:该系统由未系安全带的探测装置和两级提醒(第一级提醒和第二级提醒)组成。

3 根据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以及无钥匙一键启动等实际情况,调整3.2“点火开关接通(ON)(发动机运转或不运转)”、4.3.2.1“点火开关或主控开关打开(ON)”、4.5.1“点火开关或主控开关关闭后再次打开(ON)”以及5.1 e)“打开点火开关或主控开关(ON)”的描述,使其统一。

4 调整3.7中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描述。

5 删除3.8和3.9。根据4.1.3讨论,将其删除,因此相关术语描述删除。

6 4.1.1和4.1.2,删除M和N类车辆,M1和N1类车辆的描述,车辆类型在范围部分已经体现。同时,相关描述修改按照配备应符合进行修改。

7 删除4.1.3。对于特殊座椅和特殊类型安全带,本标准不做要求。

8 修改4.2.2.1中间歇式声音信号的描述(间歇时间不大于1s)。

9 4.2.3.2中第一级提醒应持续时间,修改为应具有持续的视觉提醒信号。

10 调整4.2.4.2 a)“车辆不在正常运行状态时,有任何车门被打开”的描述。

11 调整 4.4.3中相关描述为“视觉提醒的信号颜色和标志应与GB 4094-2016中5.1.26的要求相同”。

12 修改5.1试验方法,每一个座椅按照试验内容分别进行。“第一级提醒的激活应按以下条件对每个座位分别进行试验”

13 将5.2.1 b)改为“试验车辆从静止状态向前加速到 km/h”

14 调整5.2.1中描述,“采用以下条件中一条或多条组合,驾驶车辆进行试验:

a)试验车辆从停止状态向前加速到km/h,并保持速度;

b)试验车辆从停止位置向前行驶大于300 m;

c)试验车辆向前行驶大于60 s。”

15 调整5.2.3.1的描述,“在车辆行驶前,并且安全带未系的状态下,按以下条件分别进行所有乘员座位的试验”

3.4 标准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

2018年11月6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江苏苏州组织召开了“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中汽中心对《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的前期工作进展进行了总结,同时对本标准制修订的进度安排进行了说明。会议对GB/T 24551《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草案的工作组成员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讨论,重点就术语和定义、一级提醒的触发条件、二级提醒的触发条件、安全带提醒装置被人为关闭的必要性、安全带提醒标识的显示条件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达成了一致共识。江淮汽车根据第一次工作组会议的安排,进行了15km/h和20km/h低速碰撞不系安全带的工况下正面碰撞试验,并得出车速为15km/h的低速碰撞情况下不系安全带对乘员伤害不大,而车速为20km/h的低速碰撞情况下不系安全带对乘员伤害会超过国标所规定的乘员伤害限值的结论。

标准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进一步讨论和完善了《汽车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草稿,就本标准中重要的技术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主机厂、零部件厂等都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对标准草稿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标准工作组根据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完善标准的技术内容,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要求,按时完成标准后期的修订工作。

根据本次会议技术讨论成果,工作组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具体内容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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