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国家 行业 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内容一、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措施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为了执行强制性条文,建设项目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任组长,监理单位总监和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其他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项目监理部,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施工单位质量部主任和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为成员。
各参建单位也应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质量部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为组员。
2、管理制度的建立各参建单位应制订并执行“强制性条文培训研究制度”,并建立培训和研究记录。
此外,各参建单位也应制订“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与考核制度”,并认真填写“计划表”及“检查记录表”,建立违反“强条”的处罚台帐。
3、强制性标准的管理为了有效管理强制性标准,各参建单位应收集、采购、适用性识别与确认。
获取渠道包括公司采购发放、项目部采购发放、个人采购和网络下载等方式。
适用性识别与确认由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各参建单位也应建立登记发放台帐,知道有几本强制性标准在谁手中。
此外,各参建单位还应有以下四个清单: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清单;本工程各专业常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清单;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清单;本工程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清单应履行编审批手续。
各标段、各专业现行适用强条摘录汇编应编制成册,形成书面版和电子版。
标准的动态管理包括随新标准发行及时更新清单,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及时传递,以及订阅《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并经常上网查阅。
二、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为了减少扰民和降低环境污染,建设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1、减少扰民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任务,避免高峰期主要材料的进场。
对夜间施工要提前做好通知,同时尽量避免在节假日夜间加班。
2、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为了降低噪音,建设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作业时间,有噪音的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
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第十六章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从根本上避免各种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法律基础,是技术法规,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产物,严格贯彻和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核心。
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1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认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重要性;2 、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及职业责任心。
3 、熟悉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有关内容,及时组织人员学习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能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安全等达到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4 、在施工过程及管扩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管理。
5、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形成质量管理网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责。
6、全面贯彻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做到质量管理不留死角。
7、加强关键因素控制,分解、细化和确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目标,以实现总体质量目标。
8、选配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施工作业队择优使用,为质量目标的实现提供根本保障。
9、抓好职工培训,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对质量管理与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培训,进行工前样板观摩增强质量感性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现场黑板报、画报等形式)进行质量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10、抓好工程材料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
现场材料进场时,把好四项验收关(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进场材料须查收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书。
送样检验材料或验收时有疑问的材料必须及时送样试验,在取得试验报告前不得使用。
室外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第十五章 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第十五章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1、现场选拔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项目班子。
2、分级管理,层层把关,严格按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实行全员质量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管理层与劳务层要对口交底,对口管理,对口控制。
3、认真贯彻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坚持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施工。
4、严格执行各级检查验收制度,其具体运作过程:每分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班、组长上报技术部、质检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和验评表,并报质量监控小组主管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由质检员填写报验单,以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报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进行最后核验,核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下达相应施工指令。
接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后,各班组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末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严禁下道工序施工,违者将对当事人按工地有关奖惩规定给以必要的处分,并对该分项工程由工程技术组提出处理方案或意见,报主管技术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返工。
决不允许工程遗留质量隐患。
6、凡经报验监理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作业队长亲自指导有关班组进行返修,直到合格后,重新报验,办理相关签证手续。
7、现场各部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认真熟悉全部设计图纸及设计要求、变更洽商,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8、各部管理人员尤其是主管技术的人员,根据自己分管的业务范围,熟练掌握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工艺标准及各项规定。
9、工程技术质检部对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长、各班、组长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交底,务必使各级管理人员了解并掌握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各项技术措施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排等事项。
10、对关键部位及影响质量的重要因素,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攻关,施工时要按特殊工序进行特殊监控。
11、施工中强调以样板引路,本工程做样板间,样板分项结束后,经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再大面积展开施工。
第十四章 实施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第十四章实施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
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第十四章:实施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本章旨在探讨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以下是一些推荐的措施:
1. 积极宣传和普及标准规范: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宣传和普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这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发布宣传资料、举办研讨会等形式来实现。
2. 建立标准监测与检查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标准监测与检查机制,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这包括定期组织检查,发现并纠正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并对违反规范的单位进行处罚。
3. 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为了帮助企业和机构正确实施标准规范,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这可以包括提供实施指南、解答疑问以及组织技术培训等。
4. 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通过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标准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5. 鼓励标准创新和更新:相关部门应鼓励标准创新和更新,及时调整标准规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这可以通过设立标准研究和制订机构,促进标准的更新和升级。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强制性标准规范,提升标准的质量和实施效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方案及措施
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方案及措施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方案及措施1、方案实施目的:为坚决贯彻执行本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强化本工程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力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特制定强制性条文方案。
2、方案适用于本工程所有管理和施工人员。
3、培训和实施计划1)培训范围: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所有管理和施工人员。
2 )培训时间及方法:在工程开工前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宣贯培训,订购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辅导材料,发放各培训人员。
培训采取自学或讲课的方法进行,培训后要对学员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继续培训,直至使全体工程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程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
3 )实施计划:4、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方案的组织机构:1) 项目部成立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成员:项目部质检专责、施工班组质检员2) 项目部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领导(工作)小组职责:①在业主、监理等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和检查实施工作。
②协调解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需用的人、财、物。
③协调解决项目部施工过程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作和出现的问题。
④定期、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作的检查和复查,检查各施工队、班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⑤讨论重大违章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奖惩。
⑥监督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杜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行为发生。
5、《电力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1)、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符合国家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作业指导书、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要符合强制性标准,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四章 落实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第十四章落实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
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本文档旨在探讨并提出落实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
的具体措施。
通过合理的安排和执行,有助于确保标准规范的有效
实施,提升各方遵守率和质量水平。
一、建立健全执行机制
1. 设立行业标准落实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标准规范
的解读和推广工作。
2. 建立标准规范执行督导部门,负责对各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制定明确的违规惩罚措施,对拒不执行标准规范的单位或个
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
1. 在行业内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标准规范的知晓率和重要性认识。
2. 设立培训机构,开展标准规范的培训班和讲座,提高各方的
执行能力和质量水平。
三、建立标准规范落实监测体系
1. 制定监测指标和评估方法,对标准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科学评估。
2. 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公开各方执行情况,推动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改进。
四、加强行业和地方政府协作
1. 建议行业协会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标准规范的实施。
2. 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主动遵守标准规范。
五、建立激励机制
1. 推行标准规范认证制度,对主动遵守和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认可和激励。
2. 设立标准规范奖励基金,鼓励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通过以上具体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提高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力,促进环境保护、工业安全、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提升,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
第十四章 履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具体措施
第十四章履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
规范标准的具体措施
本章主要介绍履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具体措施。
为确保规范的执行和落实,需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成员的规范
意识和理解。
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发布宣传材料等方式,提供相
关知识和指导。
2. 建立监测机制:设立专门的监测部门或机构,负责对规范的
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结果可以用于改进和完善规范标准,并提供给相关单位和部门参考。
3. 建立奖惩机制: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对执行规范标准工作
中表现出色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未按规范执行的单位或个人
进行处罚。
奖惩机制可以激励各方积极履行规范标准。
4. 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执行规范标准的单位进行审核和评估。
监督检查可以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5. 提供技术支持:为执行规范标准的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其解决技术问题,并达到规范要求。
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支持机构或团队,为相关成员提供咨询和支持服务。
6.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用于发布和传播有关规范标准的信息。
可以通过建立网站、发布通知等方式,将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各方。
以上具体措施有助于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执行和落实,为促进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发展做出贡献。
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技术措施
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31号文件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各方面的专家编制,经各有关部门审查,建设部审定发布。
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对施工企业主要执行其《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的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是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
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
故我们必须积极响应。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执行措施:㈠、测量施工技术控制措施⑴所有测量使用的仪器(特别是A、B类),均需经有鉴定资格的计量部门鉴定,且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仪器放置处应坚实稳定,在保证测量精度的前提下加快观测速度。
⑶雨、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等恶劣气象条件下禁止外出测量。
⑷精密仪器在运输途中应防震,装在有软垫或防震设施的专用箱中。
⑸步行时应将仪器拎在手中或背在身上,并事先检查仪器箱拎环、带子等是否牢固,箱盖扣子是否扣好、锁好。
⑹开箱取用时,应记清仪器在箱中安放位置。
工作结束后,将仪器按原位置放入箱内。
⑺仪器装箱前,应先松开制动螺旋,持仪器在箱中正确就位后,方可旋紧制动螺旋。
关箱时不可强压,关不上应查明原回,关好箱后应上扣、上锁,仪器箱上不允许坐人。
⑻到达测站后,先将脚架放稳,取仪器时应双手握支架或基底,不要提拿望远镜。
将仪器放上三脚架后,随即用连接螺旋固定,以免仪器从架头上掉下。
⑼制动螺旋不可旋得过紧,以免损坏仪器,制动螺旋未松开,不能用力转动仪器。
⑽固定仪器、人员、路线,减少不必要误差。
编制好本工程测量工作进度计划及相应记录册需要量、测量人员配备等。
执行国家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措施
执行国家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措施
为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坚决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规定,为全面保证在本工程中得以贯彻实施,特制定以下措施:
1、由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组织参与本工程的所有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全面地学习条文内容,做到全体人员能够掌握条文的精神实质,能在具体的施工管理过程中自觉运用条文。
2、以条文规定严格细致地进行图纸会审关,从设计、防火、勘察、地基与基础的处理、施工质量和安全等方面针对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文规定与施工图设计对照,通过与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及时沟通和申办变更等有效合理途径,保证施工图设计满足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3、公司的工程技术主管部门与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条文的实施工作,对每一项工作必须从条文的角度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落实质量责任,由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熟悉与条文有关的操作工艺,作好质检工作,以高标准验收与之相关的各项工序。
4、在本工程中严格执行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以下条文内容:
基础周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土方作业,并即刻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可继续挖土作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1.06•【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20年1月6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公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坚持通用性原则,优先制定适用于跨领域跨专业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的标准。
第五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第六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
第七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第八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并能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第一章 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第一章 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一、法律法规序号名 称编 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年第91号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 年第279号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1年第15号4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4号5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建建[2001]176号6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办质[2002]17号7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记录表格》的通知甘建工[2004]174号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的通知甘建工[2003]46号2、 主要规范、规程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8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4.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7. 《地面敷设供暖技术规范》(JGJ173-2009)8. 《供热技术规范》(JGJ142-2004)9. 《民用建筑集中采暖供热计量技术规程》(DB62/T25-3044-2009)10. 《严寒和韩龙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11-2010)12.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1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14.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1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1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7.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242-20022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2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2. 《地面敷设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23. 《民用建筑集中采暖供热计量技术规程》DB62/T25-3044-200924.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三、强制性条文具体实施措施对于以上规范标准我项目部首先要将其书面原件准备齐全,召开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牵头的工地会议,使所有项目部成员、施工班组长明白这些规范中与本工程相关联的内容和具体应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对每一细节仔细检查,使每一分项工程必须符合以上标准,否则坚决返工。
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
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为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对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
二、强制性标准的形式1.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全文强制形式;2.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条文强制形式。
三、强制性内容的范围1.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2.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
卫生、环境保护、电磁兼容等技术要求;4.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5.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6.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7.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四、强制性标准的表述方式1.对于全文强制形式的标准在"前言"的第一段2.对于条文强制形式的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在标准“前言”的第一段以黑体字并采用下列方式之一写明:当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比推荐性条文多时,写明:“本标准的第X章、第X条、第X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当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比推荐性条文少时,写明:“本标准的第X章、第X条、第X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当标准中强制性条文与推荐性条文在数量上大致相同时,写明:“本标准的第X章、第X条、第X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3.标准的表格中有部分强制性技术指标时,在“前言’中只说明“表X的部分指标强制”,并在该表内采用黑体字,用“表注”的方式具体说明。
五、强制性标准的编写方法1.强制性标准的编写方法按GB/T1系列标准的规定;2.标准中的同一个条中不应向时出现强制性内容和推荐性内容(用表格方式表达技术指标的情况除外)。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条的措施
第三章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对于本工程必须要强制性执行的规范我公司列表如下:《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大全》(修订缩印本)相关部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手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甘肃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是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
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以上规范标准我项目部首先要将其书面原件准备齐全,召开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牵头的工地会议,使所有项目部成员、施工班组长明白这些规范中与本工程相关联的内容和具体应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对每一细节仔细检查,使每一分项工程必须符合以上标准,否则坚决返工。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执行措施:一、园林绿化苗木种植技术措施1、种植技术措施(1)苗木选择:所选苗木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规格、尺寸、形状,苗木应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外形姿态丰满美观,且采取一定培育手段,适于移植的最佳施工苗木。
(2)苗木挖掘:综合考虑气候、工期及苗木生物学特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栽植时期,采用挖苗前修枝、灌水、土球包扎,装卸运输的避风遮阳等措施(3)绿化种植苗木种植:乔灌木种植要求种植前裸根苗进行根部修剪处理,然后进行散苗栽植。
边回填土边踏实,选择苗木要大小粗度相近,高度一致。
栽植时树干或树冠中心保持在直线和曲线上,回填土乔木要比原地面高20cm,灌木高15cm,常绿树土球要与原地面相同,踏实时不要将土球捣烂。
强制性规范实施计划
强制性规范实施计划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强制性规范实施计划,以确保组织内部遵守相关规范和政策,保障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2. 背景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中,法律和规范的遵守变得尤为重要。
组织必须采取措施,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并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3. 实施目标- 加强组织内部合规意识,确保员工了解相关规范和政策。
- 建立有效的监控和反馈机制,确保规范实施情况的及时纠正和改进。
- 定期审查和更新规范,以适应变化的法律和业务环境。
- 提高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对组织合规性的认可和信任。
4. 实施策略为了实施强制性规范,我们将采取以下策略和措施:4.1 内部培训和宣传- 开展合规性培训,提高员工对规范和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 制作宣传资料,向员工传达合规意识和应对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4.2 监控和反馈机制- 建立合规监察部门,负责规范实施的监控和评估。
-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反规范的行为。
- 定期进行规范实施的自查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并改进措施。
4.3 规范审查和更新- 成立规范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现行规范进行定期审查和修订。
- 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规范以适应新的法律要求和业务环境。
4.4 利益相关者沟通和认可- 定期与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沟通,分享合规性进展和成果。
- 提供相关数据和证据,建立对合规性的信任和认可。
5. 实施计划详细的实施计划将在后续阶段制定,并包括具体的时间表和责任分工。
实施过程中将持续监控和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6. 结论强制性规范实施计划将为组织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框架,确保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的策略和措施,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实现规范的全面实施和遵守。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组织的成功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就是强制性规范实施计划的草稿,供参考使用。
关于落实《强标》几点意见
关于落实《强标》几点意见
关于落实《强标》的几点意见:
1. 加强宣传: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强标》的宣传力度,向企业和公众普及其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大家的认识和理解。
2. 整合资源:政府可以整合各个相关部门的资源,共同制定和执行《强标》的具体措施,形成合力,提高执行效果。
3. 建立奖惩机制:对于达到和超过《强标》要求的企业,应给予奖励和荣誉,激励他们更好地执行标准;对于未达到标准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促使其改进。
4. 提供培训支持: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培训,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帮助企业提升自身标准执行能力。
5.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执行《强标》的监督力度,建立有效的检查机制,确保标准的执行情况得到监测和评估。
6. 推动国际合作:政府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强标》的落实,分享经验和资源,提高全球标准执行水平。
7. 鼓励创新发展: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在标准执行方面进行创新,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升级。
总之,落实《强标》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宣传、整合资源、建立奖惩机制、提供培训支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国际合作和鼓励创新发展等多种途径,促进标准的有效执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十四章--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第十四章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1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认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重要性;2 、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及职业责任心。
3 、熟悉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有关内容,及时组织人员学习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能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安全等达到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4 、在施工过程及管扩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管理。
5、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形成质量管理网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责。
6、全面贯彻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做到质量管理不留死角。
7、加强关键因素控制,分解、细化和确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目标,以实现总体质量目标。
8、选配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施工作业队择优使用,为质量目标的实现提供根本保障。
9、抓好职工培训,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对质量管理与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培训,进行工前样板观摩增强质量感性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现场黑板报、画报等形式)进行质量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10、抓好工程材料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
现场材料进场时,把好四项验收关(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进场材料须查收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书。
送样检验材料或验收时有疑问的材料必须及时送样试验,在取得试验报告前不得使用。
11、建立工程的项目计量管理组织,作业队配备计量管理人员,为质量管理提供计量保证。
12、对于施工作业队的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贯穿始终,并严格执行项目质量验收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
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评比、奖罚制度,定期公布上墙,发挥质量激励作用。
13、实行"样板引路"制度,主要分项工程均要先做样板,从方案编制、样板施工、样板验收须经监理、设计、业主确认后再全面推广。
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
3.编制作业指导书,做好技术交底,在施工中认真
1.做好图纸会审工作,明确设计要求对所使用的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采购,检查其品种、规格等,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执行进货检验制度。
1严格履行安健环的各项法规。
2在作业指导书对作业过程影响环境的各项因素做出评估,制定预案,在施工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3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形成监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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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1对所有使用的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检查其品种、规格等,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执行进货检验制度。
2.加强过程控制,对混凝土从搅拌、浇筑到拆模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
3.严格按照图纸及质量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吗,保证建构筑物的结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4.治理混凝土质量通病,做到混凝土内实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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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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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1对所使用的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检查其品种、规格等,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执行进货检验制度。
2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尽量采用低碳环保产品。
3编制作业指导书,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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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1.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设计,由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完整的设计施工图。
2.选用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在施工中严禁随意破坏主体结构。
强制性准则实施措施
强制性准则实施措施引言强制性准则是为了规范和引导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它们可以应用于不同的领域,如企业管理、行业标准和社会行为等。
为了确保强制性准则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我们需要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措施。
实施措施一:培训与教育为了让相关人员正确理解和遵守强制性准则,我们需要进行培训与教育。
具体措施包括:1. 设计和开展培训计划,包括准则的背景知识、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等内容;2. 针对不同层级和职能的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如面对面培训、在线培训和研讨会等;3. 定期组织知识竞赛或考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培训与教育,我们能够提高人员的准则意识,增强他们对强制性准则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实施措施二: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强制性准则的执行和落实,我们需要进行监督与检查。
具体措施包括:1. 设立专门的监督与检查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2. 制定监督与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周期、内容和方式;3. 抽查和核查相关人员的行为,检查是否符合准则的要求;4. 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措施。
通过监督与检查,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准则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准则得到全面贯彻与执行。
实施措施三:奖励与激励为了鼓励人员主动遵守强制性准则,我们需要采取奖励与激励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1. 设立奖励机制,对严格遵守准则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2. 定期组织评优活动,对在准则执行中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3. 提供额外的福利和待遇,激励人员主动遵守准则。
通过奖励与激励,我们能够营造良好的准则执行氛围,增强人员遵守准则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结论强制性准则实施措施是确保准则得到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
通过培训与教育、监督与检查以及奖励与激励等措施,我们能够使准则得到广泛遵守,进而提高组织和社会的整体素质。
注:本文档仅为示范,具体实施措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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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从根本上避免各种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法律基础,是技术法规,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产物,严格贯彻和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核心。
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1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认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重要性;
2 、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及职业责任心。
3 、熟悉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有关内容,及时组织人员学习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能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安全等达到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4 、在施工过程及管扩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管理。
5、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形成质量管理网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责。
6、全面贯彻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做到质量管理不留死角。
7、加强关键因素控制,分解、细化和确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目标,以实现总体质量目标。
8、选配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施工作业队择优使用,为质量目标的实现提供根本保障。
9、抓好职工培训,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对质量管理与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培训,进行工前样板观摩增强质量感性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现场黑板报、画报等形式)进行质量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10、抓好工程材料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
现场材料进场时,把好四项验收关(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进场材料须查收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书。
送样检验材料或验收时有疑问的材料必须及时送样试验,在取得试验报告前不得使用。
11、建立工程的项目计量管理组织,作业队配备计量管理人员,为质量管理提供计量保证。
12、对于施工作业队的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贯穿始终,并严格执行项目质量验收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
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评比、奖罚制度,定期公布上墙,发挥质量激励作用。
13、实行"样板引路"制度,主要分项工程均要先做样板,从方案编制、样板施工、样板验收须经监理、设计、业主确认后再全面推广。
14、坚持质量分析会与质量消项例会制度,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潜在因素和已经发现形成的质量问题,制订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对已解决的质量问题经监理证实后进行消项,对经复查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通报、处罚,强制纠正。
质量会议定期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召
开。
15、强化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包括“三检制”、材料验收“四道关”、测量复核、材料试验、施工试验与工序成品抽样检验等制度。
16、通过加强技术交底管理,计量管理,严格落实技术标准的管理,对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工艺要由项目总工程师及专家论证批准,并报监理审定后方可实行,杜绝无标准、不按标准施工现象出现。
17、制定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由于工期安排较紧,各工种交叉施工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容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
必须合理组织各专业各工序穿插作业,相互协调。
各专业工序均按流程进行施工,严禁违反施工程序的作法。
通过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设专人负责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损坏成品的违章行为。
18、在现场建立标准试验室,试验有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9、在施工中选择使用能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工艺,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倡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