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自己总结
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通用5篇)
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通用5篇)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通用5篇)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
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1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
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
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
2024司考行政法总结范文
2024司考行政法总结范文202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总结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指规定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建设、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一门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规则和行政行为所属权能的法律学科。
作为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的研究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2.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符合法定的程序,并且符合法律的目的和意义。
3. 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种族、性别、职业、宗教等歧视性因素为依据。
4. 自由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遵守公民的自由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基本权利。
5.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服务于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三、行政行为:1. 定义:行政机关在具体法律依据下,以自己的名义,具有强制性、单方面、不可撤销的特点进行的具体的具体行为。
2. 成立要件:(1) 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必须由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机关是行政法主体。
(2) 行政依据:行政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3) 行政对象:行政行为必须有具体的对象,行政对象可以是个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4) 行政目的: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行为是为了实现某种行政目的。
(5) 行政方式:行政行为可以采取命令、决定、指示、通知等不同的形式。
四、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 有效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且内容合法的行政行为。
2. 无效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行政行为。
3. 取消行政行为:司法机关、上级机关或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这些行政行为。
4. 撤销行政行为:受理申请、听证或重新审查等程序后,依法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5. 取消行政行为: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其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
行政法 读后感
行政法读后感摘要:一、引言二、行政法的概念和作用三、读后感的主要内容四、行政法在我国的现实意义五、总结与建议正文:作为一名法律学子,我在学习行政法这门课程后,产生了许多思考和感悟。
行政法作为一门研究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对于我们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读后感中,我将分享我对行政法的认识,以及它在我国的现实意义。
行政法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一部法律体系,它既包括宪法中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也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行政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法明确了政府的职权和权限,确保政府在行使权力时遵循法律原则,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行政法规定了行政行为的基本程序,促使政府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公正、透明。
最后,行政法为公民提供了救济途径,使得公民在遭受政府行政行为侵犯时,能够依法维权。
在学习行政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这部法律在我国的现实意义。
首先,行政法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行政法为政府行政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其次,行政法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公民在面对政府行政行为时,有了更加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减少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
然而,我国行政法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部分地方政府行政行为不规范、法治意识不强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加强行政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完善行政法制度建设,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三、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行政法在我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运用这部法律,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组织的建立与活动规范的法律学科,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在现代社会,政府的权力不可避免地会对公民产生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干涉,行政法的出现就是为了规范政府的行为,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目前,行政法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行政组织的设立与职能、行政权力的行使与限制、行政行为的规范与重要法律制度的建立等。
在行政组织的设立与职能方面,行政法规范了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权责关系、职能划分等,旨在确保政府机构能够高效运行,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
例如,行政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行政机构的职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保证政府机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权力的行使与限制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行政法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任性行事。
行政法要求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进行,并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如行政行为的公告、听证、决定、执行等程序。
此外,行政法对政府权力进行了限制,防止权力滥用。
例如,行政法对政府行政机关的决定进行了一定的法律效力规定,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时限、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行为的规范是行政法的又一重要内容。
行政法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性、合法性、正当性等进行了规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要求政府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行为是无效的。
行政法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内容、目的、手段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以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能够发挥其预期的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在重要法律制度方面,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责任制度。
行政监督是防止和惩治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的上下级、横向互相监督的制度,以加强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自我纠正。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追究,保证政府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合理。
行政法学习心得范本
行政法学习心得范本一、学习背景介绍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行政法对于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法律逻辑能力以及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在本学期的行政法学习中,我主要通过课堂学习、课后阅读与思考、小组讨论以及论文写作等方式,对行政法的相关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
在此,我将结合自己在行政法学习中的收获与思考,分享我对行政法学习的心得。
二、理论学习的收获1. 深入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依据的权威法规,它是管理国家事务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基础,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以及行政争议的解决渠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行政法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案例,我对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如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性质和对象等。
2. 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制度和程序行政法涉及到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公共事务的处理,因此行政法具有一系列的基本制度和程序保障。
在行政法学习中,我通过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则,掌握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合同、行政处罚等基本制度和程序的相关内容,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判断和行政过程的法律规范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认识。
3. 分析法律实践中的行政法问题行政法是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的结合点,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行政法的问题也时有发生。
通过学习行政法的相关理论和案例,我积极参与小组讨论,分析并解决了一系列实际问题,如行政诉讼程序的适用、公共服务的法律保障等。
通过这些实践案例的分析,我不仅巩固了行政法理论知识,还提高了针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
三、思考与收获1. 法治思维的培养与实践学习行政法,不仅仅是理论的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法治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
行政法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运用法学的理论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法律思维的逻辑性和辩证性。
在学习过程中,我尝试通过参与学术讨论、写作论文等方式,不断培养和锻炼法治思维,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____年行政法部分总结____年,行政法领域发生了许多重大的法律事件和改革措施,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行政裁量以及公民的行政诉讼权利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
本篇总结将以以下几个方面对____年的行政法部分进行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____年,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方面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
首先,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不断加强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公民的权益,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同时,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也更加注重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了与公众的互动和信息透明。
二、行政裁量权的规范____年,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突破。
一方面,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受到法律和规范的更加明确的界定和规定,避免了行政机关滥用裁量权的问题。
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行政裁量权也得到了一定的扩大,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三、公民的行政诉讼权利的保障____年,在公民的行政诉讼权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首先,行政诉讼程序更加简化和便捷,提高了公民行政诉讼权力的行使效率。
其次,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的约束和责任追究,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和违法行为。
同时,也加强了对公民行政诉讼权利的保障和维护,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管理____年,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管理措施。
一方面,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另一方面,加强了对行政处罚的依据和限制,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力。
五、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____年,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进行了一些措施,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一方面,加强了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
另一方面,加强了公众参与决策的机制和渠道,提高了公众对行政决策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行政法感想
行政法感想
学习行政法的过程中,我对行政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以下是我的一些感想:
1. 保障公民权利:行政法的核心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和行使权力的方式,限制了行政机关的任意性,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受不当侵犯。
2. 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法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规范。
它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遵循程序正义,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维护法制统一:行政法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确保了法律的统一适用,避免了行政机关的各行其是和地方保护主义,维护了国家法制的尊严和权威。
4. 促进公共利益:行政法不仅关注个体的权益,也强调公共利益的实现。
它促使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5. 提升治理能力:通过学习行政法,我们能够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这有助于提升政府的治理水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总之,行政法对于建设法治国家、维护公民权利、规范行政行为以及促进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加强对行政法的学习和研究,不断完善行政法律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学行政法心得体会5篇
学行政法心得体会5篇_学行政法心得体会1_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_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_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有人说,行政有双重作用,一方面管理百姓,一方面控制权力.显然我觉得行政法不仅是限制政府的,这是西方的红灯理论,限权模式,在当今是不完全的.理是行政的内容,不是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法是为了控制行政权,并非要和行政权站在同一阵线上对公民施加双重压力,正如张树义老师所说,行政权本身是一种权力,权力还需要保障吗?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_学行政法心得体会2_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_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_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长期以来,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权力与利益挂钩;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却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再如,批条子长期以来泛滥于我们的行政管理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批条子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就是要管住〝条子工程〞.因此,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会〝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面对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巨变,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要在政府工作领域内,帮助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讲,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还要清理无法定授权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但有些地方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地方非常薄弱,上一次机构改革时,有些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被撤并掉了.行政许可法虽然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相当繁重的职能,那么,没有政府法制机构的县.市又如何进行清理工作?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帮助当地政府搞好清理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当地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清理主体很难,因为编制这个领域政府法制机构很难进去,如果不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行政许可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等,都无从谈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就必须协助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就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的重要性,支持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控权或者减权的法律,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削弱行政审批权,如果政府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所拥有的法律意识不能达到一个高度,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再努力,也无法完成这一使命性的任务.因此,应该创新一种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机制,使政府的法制机构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让随意撤消.藐视政府法制机构的闹剧不再上演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坚信,只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并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_学行政法心得体会3_上了一节课,能感觉到老师的学术造诣,老师能够出口成章,能够滔滔不绝的讲四节课,真想自己也能那样,要做的就是要多读书,多了解,并要深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寻求解决的途径,做生活的有心人!将需要做的事情总结如下:迅速转变,和大学是不一样的!1.研一注意夯实基础,巩固专业知识,多读书,多写东西,做一个勤快主动的`人.平时多查资料,找到有价值的问题.2.不要太苛求外界的条件,不要茫然,好好学习,对于学生会和其他的不要花太多时间.3.锻炼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看到人能迅速找到话题,深入了解,这一切的前提是先使自己强大起来!4.写文章要从实际问题入手,不能空谈,只讲制度条文,先从三段论开始吧.看《南方周末》.《经济观察报》.通过读报寻找话题———思维扩散———国外有没有研究,看一份英文报纸——————选一个好的切入点深入研究,不断跟踪,例如:城乡发展,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借鉴国外的.5.好好研究下〝第三部门〞,a,概念来源进行梳理;b,解释,国内外研究,研究到什么程度,需要进行比较才;c,联系中国现实,提出自己的问题,要提出有分量的问题和建议,最终的结课可能要完成论文,好好写,进行修改完善,发表!_学行政法心得体会4_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_学行政法心得体会5_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但依法行政本身却不等同于法治.由于对法治的理解不同,依法行政的表现形式往往多种多样.一.行政法治的内涵第一,法律至上原则.在依法行政中,法律至上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最高规范.2.依法行政规则.政府的依法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法律没有规定时,行政机关无权像公民那样自由地活动.3.合法性规则.行政行为的范围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设定.4.保证实施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执行和实施法律,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不仅有消极的义务遵守法律,而且有积极的义务采取行动,保证法律的实施.第二,正当程序原则.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正当程序的规范,行政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因此,行政法治对法律至上的要求必然要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第三,公平救济原则.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渠道纠正行政侵权行为,也就是必须存在公平有效的行政救济.二.行政控权依法治国我国依法行政的提法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体现依法治国实质要求的依法行政,必然以行政控权作为其本质内容,这是我国依法行政的本质特点.三.走向行政法治的具体步骤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如果说,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的话,那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行政执法的关键.十五大文件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和评议考核制.〞从而把依法行政与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行政执法在国家各种权力中是最活跃.最经常.最普遍.最直接运用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着最密切关系,因此最容易发生侵权问题.以前,行政机关责任意识淡薄.行政权力必须服从于法律的预设,法律的行政权力处地支配和控制地位,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发挥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当运用自由裁置权,树立行政机关的新形象至关重要.2.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形象,执法的好坏将影响到整个西部开发的成功与否.守法.护法又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全民法律意识增加了,行政执法才有广泛的基础.总而言之,行政机关应积极能动地发挥其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度运用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公民救济原则.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为实现依法治国起引导.桥梁作用.学行政法心得体会。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2篇)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1.重复处理行为。
是指利害关系人对业已确定(通常为已过申请复议或者起诉期限)的行政行为提起申诉,有关行政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为。
2.国家行为。
是指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维护和国家主权的运用,由国家承担法律后果的政治行为。
3.终局行政决定行为。
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的行政行为。
4.简易程序。
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具备某些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____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
5.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____,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6.确认判决。
是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判定,通常是其他判决的先决条件。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异同:同:其一,都是行政监督和救济制度;其二,法律关系的客体都是具体行政行为;其三,都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其四,其他如不适用调解、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依据等;异:其一,处理争议的机关性质不同;其二,行为性质不同;(司法性与行政性)其三,____阶段不同;其四,____标准不同;(合法性____与合理性____)其五,____范围不同;1其六,____规则不同;其七,效力不同。
联系。
其一,当事人之间的联系;其二,程序上的联系;其三,受案范围上的联系。
论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同时,也是司法权对行____监督的范围,行政相对人诉权的范围,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____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本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本2024年行政法部分的总结范本如下:2024年的行政法部分主要围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展开。
本年度的行政法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行政权力的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以及行政监察制度的建设。
首先,本年度的行政法案例重点讨论了行政权力的规范问题。
其中,涉及到有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等内容。
在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方面,法院通过案例的审查,严格界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边界,落实了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
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方面,法院坚决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
同时,法院还加强了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重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法治水平。
其次,本年度的行政法案例还着重讨论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问题。
其中,重点关注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诉讼程序的规范等内容。
在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方面,法院强化了合法利益的保护,减少了起诉门槛,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便捷地行使起诉权。
在诉讼程序规范方面,法院强调了诉讼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加强了对行政诉讼的证据收集和调查程序,确保了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最后,本年度的行政法案例还关注了行政监察制度的建设问题。
其中,重点讨论了行政监察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内容。
在行政监察的范围方面,法院划定了行政监察的边界,明确了监察对象和监察机构的职责。
在监察方式和程序方面,法院着重强调了监察的程序正义,保障了被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监察的公正性和效果。
总体来说,2024年的行政法部分在行政权力的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以及行政监察制度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通过各类案例的审理和整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保护,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提供了保障,提高了行政法制建设水平,推动了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行政法学习心得 (5)
行政法学习心得 (5)
行政法学习心得:
本学期我学习了行政法课程,这门课程给我带来了许多收获。
首先,通过行政法的学习,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如行政权利、行政强制权力,以及行政监督特权等等。
也更加了解了政府的行政权力的行使方式,以及行政监督中不同有关主体之间的职责与权利,以及社会面前的行政责任等。
这些概念对于了解行政法的根本架构,以及行政权的细节实施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还通过行政法的学习了解了一些行政法律和制度的有关知识,如行政诉讼、行政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等,以及行政法律执行中出现的众多现实困难和案件处理手段等。
最后,行政法的学习,给了我一种审视行政的能力,让我学会了仔细思考和客观评价行政现象,深入地了解行政法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分析行政行为是否依照法律和制度来实施,以及如何思考行政法的发展与实施,以及如何推进行政法的保护权利与促进公平正义。
总而言之,本学期通过行政法的学习,我不仅掌握了一套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框架,更加深刻了解了行政权力的具体实施方式,也培养了一种思维模式,去评价行政的正义、合法性和实用性,从而推动行政法的发展和社会的正义公平。
行政法自我总结的口诀及复习要点
行政法自我总结的口诀及复习要点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法理城全民信(法理程权民信)2、国务院的机构组成:不及时议公事(部机事议公事)3、中央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金国海外国(金融、国税、海关、外汇、国安),另外加政府。
4、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土地要工资(国土资源、地税、药监、工商、质检)5、行政处罚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公公误国,害县政府(公工务国海县政府)6、地方行政机关派出机关:省属线索去处(省公署、县公所、区办事处)(都是行政主体)7、地方行政机关派出机构:派出500元警、工商锁个体,就是不能吊、税务2000是以下8、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需要提供个人资料(有效证件)的:保睡衣(社会保障、税费交纳、医疗卫生)(与申请人自身相关)9、行政诉讼的被告:错变驳,漏加转10、下级经过上级批准的行为:诉讼看名义(文书上的盖章机关),复议看职权1、复议维持告原机会,复议改变的告复议机会。
2、假授权,等于真委托。
3、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电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地震局、气象局、档案局有行政主体资格,其他的没有。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中只有学位委员会、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行政处罚可委托机关或组织,但不可委托个人。
行政许可只可委托其他机关,不可委托组织。
5、公务员公职的取得:录用(试用1年)、委任(自上而下,对象:非政府人员)、选任(自上而下选举,对象:各级政府组成人员)、聘任(专业性、辅助性非涉密岗,合同1-5年,适用1-6个月)6、公务回避:四种关系、三类职务四种关系:夫妻、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近姻亲三类职务:同一机关隶属同一领导人、同一机关直接上下级关系、一方为领导,另一方为组织、人事、纪律、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7、地域回避:县乡级不得原地任职,少数民族除外。
8、公务员交流:调任(机关外调机关内)、转任(机关内调动)、挂职锻炼(临时性,关系不改)9、公务员不得辞职的情形: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涉密岗位或未达到脱密期;未完成的重要公务需要本人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10、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年度连续2次考核不称职;不胜任工作又不接受安排;机关调整不接受合理安排;不作为、不守纪且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工作的;无故旷工或逾假连续15天或一年累计30天11、公务员惩戒:国务院人员国务院决定;(地方)政府正副职领导,上一级政府决定;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本级政府决定。
行政法学习心得(通用5篇)
行政法学习心得(通用5篇)行政法学习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行政法学习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行政法学习心得(通用5篇)】相关方法经验,供你参考借鉴。
行政法学习心得篇1行政法学习心得刚开始接触行政法时,我对这门课程充满好奇。
这门课程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让我对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行政机构的设置和功能、行政法的原则和价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人员法、行政相对人法、行政程序法。
这些知识让我对政府权力的行使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关注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
在学习过程中,我特别关注了行政救济这一部分。
我了解到,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救济。
这让我对政府的服务意识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敬畏。
通过学习行政法,我更加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不仅是规范公民行为的准则,也是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作为法律的一部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
总的来说,学习行政法让我有了更强的法律意识,更加关注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在未来,我会继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更加透明、公正地行使权力,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行政法学习心得篇2行政法学习心得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包括行政主体、行政职权、行政职责、行政对象、行政程序、行政违法等。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做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后果的组织。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判断行政主体是否合法要具备两个条件:1.行政机关必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
学习行政法工作总结
学习行政法工作总结引言作为一名行政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行政法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行政法是法律中极其重要的一个分支,对于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行政争议的解决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通过系统学习行政法,不仅对自己的行政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而且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和素质。
下面,我将总结我在学习行政法过程中的体会和收获。
学习内容在学习行政法的过程中,我主要学习了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定、行政责任以及行政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包括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
这些原理是行政法的基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必须依法行政,不能超越职权范围。
同时,在进行行政行为时,还需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行政程序。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学习行政法还包括了解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
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职能。
通过学习,我对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情况。
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的规定对具体事务作出的具有个别适用性的具体表现形式。
通过学习行政法,我了解到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在工作中,我能够更好地把握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行政责任行政法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对他人造成损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学习行政责任有助于我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防止犯错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行政争议解决行政争议解决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解决行政纠纷和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2024年国家行政法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和发展,对于国家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和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下是对2024年行政法部分的总结。
首先,在2024年的行政法中,对于行政权力的规范和限制更加严格和完善。
行政法对于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使得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会越权和滥用权力。
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能擅自作出超越法定权限的决策和行为。
这为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提供了保障,也有效地防止了行政机关的滥用权力行为。
其次,在2024年的行政法中,对于行政程序的规范和改革更加注重公正和简化。
行政法对于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和改革,旨在提高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听证、征询意见、告知、解释等程序,确保公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行政程序也进行了简化和优化,减少了不必要的程序和证明材料,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效率和效力。
这为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也为行政机关的工作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再次,在2024年的行政法中,对于行政责任的追究更加严肃和有效。
行政法对于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并设立了相应的违法和违规处理机制。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推诿和拖延;对于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
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和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行政责任追究甚至刑事追究的风险,从而强化了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和守法意识。
最后,在2024年的行政法中,对于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的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行政法对于行政监督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规定,加强了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和评议。
公众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申诉等途径提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评议,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行政法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了行政救济的途径,当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本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本____年行政法部分总结一、概述____年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行政法的关键发展阶段。
行政法是管理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纠纷的法律体系。
在过去的一年里,行政法在追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社会稳定方面____年,行政法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完善行政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体制,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行政法还加强了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和规范,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加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协商,行政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经济发展方面____年,行政法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强对经济组织的监督和管理,行政法规范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提高了经济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
行政法还加强了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规范,减少了行政审批的时间和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法促进了科技创新,推动了经济发展。
四、公民权益保障方面____年,行政法在保障公民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行政法有效防止和惩治了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加强了对公共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了公民的基本需求。
行政法还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法治化建设,提高了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尽管在____年,行政法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民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地区和部门在行政法的实施方面还存在差异,导致行政法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行政法的适用和执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执法过程不规范、执法效率低下、行政诉讼程序繁琐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行政法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个人行政执法总结
个人行政执法总结个人行政执法是指由个人(通常是行政机关中的法务人员)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其目的是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法律实施。
在我从事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在本文中,我将总结个人行政执法的要点,并分享一些碰到的挑战与应对之策。
一、理解法律法规在进行行政执法之前,准确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深入理解它们的内涵与适用范围,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做出准确、合法的判断。
因此,我每天都会花时间阅读最新的法规与规章,并将其与实际案例结合起来,以加深我的理解。
二、确保公正执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是职责所在。
我在执法过程中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严明的原则,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影响。
我相信,只有通过公正的执法行为,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才能得以保护和维护。
三、注重执法效率高效率执行执法任务对于有效实施行政执法非常重要。
我通常在开始工作之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给予自己明确的任务和目标。
此外,我也学会了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以确保任务的及时完成。
四、加强沟通与合作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以及被调查对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是不可或缺的。
我始终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尽量与相关方保持紧密的联系。
这有助于减少摩擦和误解,并能为解决问题找到更好的途径。
五、提高学习能力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是必要的。
我会参加相关的培训与研讨会,阅读相关的专业书籍与文献,以增长我的知识,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水平。
总结起来,个人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
通过不断学习与实践,我逐渐掌握了提高执法效率、保持公正与提升沟通与合作能力的方法。
将来,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行政执法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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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的特征:(一)形式特征:统一法典的欠缺以及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二)内容特征:①内容广泛;②内容相对易变性;③兼具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性质,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行为规范,对于法院来说是裁判规范;④行政法是实体法于程序法的融合,其内容既有实体内容又包含程序方面的规定。
2、行政法的成文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国际条约和协定、法律解释3、行政法的法治原则:其内容包括信赖保护原则与比例原则,①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一个子原则,具体来讲,信赖保护原则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行政法的体现,具体含义是指行政主体不得随意变更和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如果因为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的,由此对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基础有诚实信用说和法律安定说,其构成要件是1)信赖基础: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2)信赖表现: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活动的信赖做出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3)信赖值得保护:是否值得保护是有主观性的,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要求其行为必须是合法的。
如行政许可法的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受法律的保护,行政机关不得随便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②比例原则:是行政合理原则的一个重要的下位原则,其又称为禁止过度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而有可能损害相对人的权益的时候,应尽量将这种损害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程度内,是这两者处于相应的比例。
首先这一原则起源于德国,其本身还包含了三个子原则,即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均衡性原则,所谓适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措施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利于行政目的的实现。
必要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能实现行政目标的多种方法中,应当选择对相对人和社会造成损害最小的措施。
均衡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应衡量目的达到的利益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者孰轻孰重,只有当前者超过后者时其行为才具有合理性。
以上即行政法治原则的内容即信赖保护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具体内容。
4、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①行政合法性原则又被称为狭义的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它是处理行政法规、规章与法律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同时它也是处理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法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符合理性、客观、适度,是实质法治对行政活动的要求。
②两者的联系:由依法行政原则引申,从形式与实质方面共同构成依法行政原理,再次都是对行政活动的要求;③两者的区别:1)判断标准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判断标准是制定法,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判断标准是公平正义等客观理性;2)对行政活动的要求程度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活动合法,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活动合理,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合理性原则对于行政活动的要求更为严格;3)与依法行政原理的关系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体现了依法行政原理的形式性要求,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体现了实质性依法行政原理的要求;4)违反原则的法律后果不同,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则构成行政不当;5)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完全适用于行政诉讼,是法院裁判的主要依据,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则比较小。
以上即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两者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
5、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在我国行政行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总称,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由行政主体单方面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最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其成立要件包括四方面:即主体要件、意思要件、行为要件、表示要件,并且成立后生效的方式有即时生效、告知生效以及受领生效、附条件生效,其中生效产生的效力有: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其中公定力是指除行政行为无效外,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其是否合法,即被推定为合法,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表示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确定力是指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包括不可争力与不可变更力。
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效力;执行力是指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予以实现其内容的效力。
以上即是行政行为的效力。
6、简述行政行为瑕疵的类型及后果:在法律规范中一般对行政行为的主体、内容、程序、形式等要件做出明确的规定,当现实行政中的行为违反这些法定要件时,被认为该行为存在瑕疵。
从形态上来看,行政行为的瑕疵可以分为主体的瑕疵,内容的瑕疵、程序的瑕疵以及形式的瑕疵,主体的瑕疵表现在权限、组织、意思上、是指不具有正当权限的行为、在权限范围以外的行为。
内容的瑕疵是指行政行为内容不明确或者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等,形式的瑕疵是指对于法律所规定的要式行为,在要求书面却没有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欠缺署名或印章、没有表示具有权限的行政机关行为的行为,应当附加理由的情况,程序的瑕疵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未遵循法定的程序。
当出现这些行政行为的瑕疵时,其后果表现有①行政行为的无效,该项成立的条件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重大且明显违法,因此该行为无效,其表现就是依无效行政行为赋予相对人权利,任何人不予以尊重,设定义务时,相对人没有服从的必要,且行政行为被宣告无效后,权利义务状态恢复原状。
②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其条件是缺乏合法的要件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其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后可以溯及其成立之日起,对于相关义务已经履行或者执行的,能够恢复原状的予以恢复原状,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由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设定权:①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行政许可设定权的问题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对于创设性行政许可,创设性行政许可分为经常性行政许可与非经常性许可,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均有权创设经常性许可,对于非经常性许可,国务院可以以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许可,但是这种临时性许可有时间上的限制,实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部门规章以及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任何行政许可。
②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法律可以设定任何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部门规章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但是限额由国务院决定;地方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但是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决定;部门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处罚;③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对于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可以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可设定查封场所、设施和财物、扣押财物及其他措施,但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涉及公民住宅和通信自由的除外,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部门规章、地方规章以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任何行政强制措施,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其只能由法律设定,对于法律没有设定的,则做出行政强决定的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即三者的设定权,其唯一的共性就是均可以由法律设定。
8、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原则:①行政许可的原则有公开、公平原则,便民高效原则,权利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许可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原则,公开是指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9申请人的资格要件申请人具有如下资格要件:(1)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即受具体行政行为实际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
(2)申请人认为其合法权益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
(3)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2.申请人资格的转移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的情况有两种:(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0 行政复议机关的类型根据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法》第12-15条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有下述十种情形:(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二)对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管辖(三)对海关、金融、国税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四)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其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五)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派出机关管辖。
(六)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管辖。
(七)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所属政府管辖。
问:对海淀区公安局某派出所作出的500元罚款不服申请复议,谁有权做复议机关?(八)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即共同签署并作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它们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九)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直接主管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或国务院部门管辖。
例:对高校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谁有权做复议机关?(十)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1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国家赔偿法》确立了二元归责原则体系以不法归责原则为主体,以特定情形下的结果责任原则为补充。
相关法条:第3条、第4条、第17条、第18条广义违法归责原则的内涵及适用广义的违法归责原则指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中实施的不法行为,方能引起国家赔偿。
包括四个层次:1.违反法律规范2.违反法律原则3.行为明显不当4.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适用领域:第3-4条、第17条及38条规定的赔偿事项12当事人的资格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1.本来的请求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