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对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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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2024年国家行政法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和发展,对于国家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和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下是对2024年行政法部分的总结。

首先,在2024年的行政法中,对于行政权力的规范和限制更加严格和完善。

行政法对于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使得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会越权和滥用权力。

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能擅自作出超越法定权限的决策和行为。

这为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提供了保障,也有效地防止了行政机关的滥用权力行为。

其次,在2024年的行政法中,对于行政程序的规范和改革更加注重公正和简化。

行政法对于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和改革,旨在提高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听证、征询意见、告知、解释等程序,确保公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行政程序也进行了简化和优化,减少了不必要的程序和证明材料,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效率和效力。

这为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也为行政机关的工作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再次,在2024年的行政法中,对于行政责任的追究更加严肃和有效。

行政法对于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并设立了相应的违法和违规处理机制。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推诿和拖延;对于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

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和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行政责任追究甚至刑事追究的风险,从而强化了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和守法意识。

最后,在2024年的行政法中,对于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的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行政法对于行政监督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规定,加强了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和评议。

公众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申诉等途径提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评议,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行政法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了行政救济的途径,当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行政法笔记总结

行政法笔记总结

七、公务员概念,p162
不能成为公务员的三种特殊情况:1、受过刑事处罚的公民。2、被开除过公职的公民。3、其他法律规定。
第三章、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概念 p215
二、实质行为: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做出的产生不以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为目的而影响实质状态的行为。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p225—229 了解
六、行政立法的概念
具有行政立法权的单位(页数我而忘了。自己翻翻吧)
行政许可
一、概念 p255
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区别:1,、许可依据与许可法,审批依据与规范性文件。2、国家机关对其他机关为审批,行政机关直接管辖事业单位为审批。3、关于人事、财务、外事的申请为审批。
二、行政许可的权限:法律、法规、省级地方规章(临时性,一年期限,满一年仍有需要报省级人大常委批准延期)
六、行政法基本原则概念:P77
七、行政合法性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概念和要求:P92 重点
八、行政合理性原则:概念和要求:P99 重点
第二章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职责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区别 P140
八、行政给付 p276
九、行政合同 p322 323
行政强制
一、概念 p301
二、种类p303 305
三、行政合同种类
Hale Waihona Puke 第四章 行政复议 一、概念 p402
二、复议管辖 p410 411 重点
三、复议种类 p427 428 重点
四、取证禁止 432
行政法比及总结
第一章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2024年行政法的发展涉及了多个方面,其中包括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责任的追究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这些角度对2024年行政法的发展进行总结。

首先,2024年行政法在行政机关的组织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过去的几年里,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不断演变,出现了各种新的机构和部门。

但是,在2024年,行政法明确规定了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责划分和协调机制,以提高行政机关的高效运作和维护公共利益。

其次,2024年行政法在行政行为程序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行政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的合法性要求。

此外,行政法还强调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2024年行政法对行政责任追究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行政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违法行为上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同时,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监督机制和追责机制,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保证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具有约束力。

此外,2024年行政法还注重了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行政法治的推进。

行政法不仅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事,还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接受法律监督,并接受行政法院的审判。

这意味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将受到更为严格的法律制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总的来说,2024年行政法在行政机关的组织、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这些进展令人鼓舞,表明行政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行政法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行政法的知识普及和行政执法的实际操作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行政法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民,实现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2024司考行政法总结范文

2024司考行政法总结范文

2024司考行政法总结范文202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总结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指规定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建设、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一门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规则和行政行为所属权能的法律学科。

作为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的研究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2.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符合法定的程序,并且符合法律的目的和意义。

3. 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种族、性别、职业、宗教等歧视性因素为依据。

4. 自由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遵守公民的自由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基本权利。

5.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服务于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三、行政行为:1. 定义:行政机关在具体法律依据下,以自己的名义,具有强制性、单方面、不可撤销的特点进行的具体的具体行为。

2. 成立要件:(1) 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必须由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机关是行政法主体。

(2) 行政依据:行政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3) 行政对象:行政行为必须有具体的对象,行政对象可以是个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4) 行政目的: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行为是为了实现某种行政目的。

(5) 行政方式:行政行为可以采取命令、决定、指示、通知等不同的形式。

四、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 有效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且内容合法的行政行为。

2. 无效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行政行为。

3. 取消行政行为:司法机关、上级机关或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这些行政行为。

4. 撤销行政行为:受理申请、听证或重新审查等程序后,依法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5. 取消行政行为: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其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2024年,行政法部分经历了一些重要的法律变动和发展,以下是对其主要内容的总结: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仍然坚持确立和维护公共利益为首要目标的原则。

在立法和行政实施过程中,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的原则得到了重视,并强调了行政决策的公正合理性。

此外,透明度、公开性、公平性和效率性等原则也被纳入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中。

二、行政法的立法与法规:2024年行政法领域经历了一系列的立法和法规的修订和制定。

首先是行政许可法的修订,重点在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同时,行政处罚法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增加了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救济机制。

此外,行政监察法的出台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约束。

三、行政法的行政权力:2024年,行政权力的合理行使成为行政法的重点关注对象。

制定了《行政决策法》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

同时,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问责和追责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此外,针对不正当行政行为的有效救济和申诉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改进。

四、行政法的行政机关监督与责任:2024年,在行政机关监督与责任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用以加强行政机关间的协调合作,提高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的效果。

其中重点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查机制和外部的独立监督体系的建立,旨在实现行政机关的自我完善和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

五、行政法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2024年,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首先,推行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多种方式来解决行政纠纷。

其次,加强了对行政纠纷解决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要求,提高了行政诉讼程序的透明度和效率。

六、行政法的监察与反腐败:2024年,反腐败工作在行政法领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的监察和审计工作,并加大了对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利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进行追责和司法追究。

(完整)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推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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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推荐文档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详细版)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1.(1(2A.B.C.D.(3A.B.(4ABC的一部分。

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

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

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编制、预算,能够对外行文,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

2、行政主体的类型:(1)中央行政机关A、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C、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2)地方行政机关A、行政区域的层级:四级(省、市、县、乡)B、类型: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3)被授权组织A、特征:a、授权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b、权力的来源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c、法律地位:在被授权范围内相当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己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1.(1(22.(1A.a.b.c.B.(2A.B.C.1.2.3.(二)委任:自上而下任命;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规定进行任免;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三)选任:自下而上选举,选举结果生效时即当选职务。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组织的建立与活动规范的法律学科,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在现代社会,政府的权力不可避免地会对公民产生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干涉,行政法的出现就是为了规范政府的行为,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目前,行政法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行政组织的设立与职能、行政权力的行使与限制、行政行为的规范与重要法律制度的建立等。

在行政组织的设立与职能方面,行政法规范了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权责关系、职能划分等,旨在确保政府机构能够高效运行,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

例如,行政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行政机构的职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保证政府机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权力的行使与限制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行政法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任性行事。

行政法要求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进行,并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如行政行为的公告、听证、决定、执行等程序。

此外,行政法对政府权力进行了限制,防止权力滥用。

例如,行政法对政府行政机关的决定进行了一定的法律效力规定,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时限、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行为的规范是行政法的又一重要内容。

行政法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性、合法性、正当性等进行了规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要求政府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行为是无效的。

行政法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内容、目的、手段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以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能够发挥其预期的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在重要法律制度方面,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责任制度。

行政监督是防止和惩治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的上下级、横向互相监督的制度,以加强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自我纠正。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追究,保证政府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合理。

专题二: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比较

专题二: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比较
理解:法国的行政均衡原则是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
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或司法监督的原则。均衡
原则实质相当于德国的比例原则(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类似于英国的合理性原则。
2、含义
行政法院在行政机关具有自由裁量权或其他特 殊情况下,在无法依据法律条文或其他原则对行政 行为进行裁决的情况下,监督、审查、决定是否撤 销一定行政行为的法律手段。 3、内容 (1)判断事实不能明显错误; (2)手段与目的不能不相称; (3)损失与利益不能失衡。
违法的,必须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
2、内容
(1)法律优先原则
(2)法律保留原则
注意: 结合姜明安教材理解奥托迈耶的依法行政原则内容。 (1)(2)(3)
法律优先原则
1、含义
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
法律的措施,否则承担撤销、赔偿等法律责任。
2、理解
(1)确立法律(议会)对于行政权的优越地位;
关、权限、手段、方式和违法的后果。
注意:行政法治原则是法治国思想在行政法领
域最为重要的体现,是法国行政法的核心原则。
2、内容 (1)行政行为必须具有法律依据 (2)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目的 羁束行为;裁量行为;
(3)行政机关必须采取行动保证法律规范实施
注意: (1)(2)强调消极义务;
(2)程序性正当程序(行政法)
要求行政机关剥夺公民权利时,必须听取当事人意见,当
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美国:行政公开原则
二战之后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弥补程序限制和司法审查的不足;
使行政权的行使更符合公共利益;
1、含义
2、体现 (1)1966年《情报自由法》:政府文件的 公开; (2)1976年《阳光下的政府法》:会议的

行政法对比总结(2)

行政法对比总结(2)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2.两项禁止行为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对于在 2 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相关链接 2】根据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并有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2.调查
②“八项公示”义务
(4)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
机关的规定;
【解释】并非所有的行政主体均具有(自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 (5)备案。
(3)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强制执行权;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二)一般程序(普通程序)
【相关链接 1】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 的行政主体,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③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1.立案:《行政处罚法》未对立案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 行。
2.受理
【解释】立案时应当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
除。 ②由 2 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③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和申辩。 (4)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 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
6.行政许可的延续
享有的权利。
④通知当事人到场;
出强制执行决定。
延续须在有效期届满“30 日前”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

学习行政法工作总结

学习行政法工作总结

学习行政法工作总结
学习行政法工作是每位行政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工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对行政法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总结,收获颇丰。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学习心得和总结体会。

首先,学习行政法工作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

作为行政人员,我
们必须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规则。

只有深入学习,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学习行政法工作需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不断
总结经验教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行政法工作能力。

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才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

另外,学习行政法工作还需要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的提升。

在行政工作中,我们需要与各个部门和同事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够更好地完成行政法工作。

总之,学习行政法工作是一项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的工作。

我们需要不断深入
学习法律法规,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提高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才能够更好地完成行政法工作。

希望每位行政人员都能够认真对待学习行政法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为国家的行政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考试行政法学习笔记背诵版重要考点对比记忆【五星学习笔记】

司法考试行政法学习笔记背诵版重要考点对比记忆【五星学习笔记】

只能由法律设定 不能 不能 不能 不能 设定机应当定期评价,实施机 关、相对人可以评价
设 定
评 价 期 限 听 证
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 价,实施机关、相对 人可以评价 十日以内为工作日 十日以内为工作日(<10) 无 吊销、责令停业、较 大数额罚款当事人有 权申请听证,无需按 听证笔录作出处罚决 定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和执行程序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 权机关处罚,但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法律、行政法 无需评价
主 要 类 型 实 施 目 的 基 本 特 征
(1)限制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 或财物;(3)扣押财 物;(4)冻结存款汇 款;(5)其他(强制 收购、限制通信) 制止强制、预防强制、 保障强制
(1)间接强制:代履行、执行 罚;(2)直接强制:划拨、拍 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物、其 他(执行强制拆除等)
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 务而强制 替代性; 从属性; 有时带惩罚性
临时性; 非惩罚; 可诉性 法律 行政 法规 地方 法规 规章 文件 可以设任何 限制人身和 冻结除外 可设查封扣 押 不能 不能
惩罚性 独立性 终结性 可以设任何 限制人身除外 限制人身和吊销企业 营业执照除外 均可设定警告和一定 数量的罚款 不能
停止执行 复议机关可以主动决定 变更决定:改主要证据、改定性依据、改结果 不能做出对相对人更加不利的决定 裁判 合法但不合理的变更决定 针对侵害财产权的复议机关可以主动决定下级 赔偿 复议维持原机关执行 复议改变复议机关执行
同一行为涉嫌犯罪,限制人身自由变更为刑事 拘留的,复议终止。
发现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继 续审理
行政法对比记忆表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对比记忆表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

2024年行政法部分总结____年行政法部分总结____年,行政法领域发生了许多重大的法律事件和改革措施,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行政裁量以及公民的行政诉讼权利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

本篇总结将以以下几个方面对____年的行政法部分进行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____年,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方面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

首先,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不断加强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公民的权益,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同时,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也更加注重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了与公众的互动和信息透明。

二、行政裁量权的规范____年,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突破。

一方面,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受到法律和规范的更加明确的界定和规定,避免了行政机关滥用裁量权的问题。

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行政裁量权也得到了一定的扩大,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三、公民的行政诉讼权利的保障____年,在公民的行政诉讼权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首先,行政诉讼程序更加简化和便捷,提高了公民行政诉讼权力的行使效率。

其次,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的约束和责任追究,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和违法行为。

同时,也加强了对公民行政诉讼权利的保障和维护,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管理____年,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管理措施。

一方面,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另一方面,加强了对行政处罚的依据和限制,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力。

五、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____年,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进行了一些措施,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一方面,加强了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

另一方面,加强了公众参与决策的机制和渠道,提高了公众对行政决策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行政法比较

行政法比较
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2.公开、公正原则
3.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4.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1.法定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原则4.保障权利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6.监督原则
1.法定原则(依法原则)2.适当原则
实施
主体
行政机关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公安、税务、海关、国安、县级以上政府
被授权组织
同行政许可
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
受委托组织
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其他行政机关
×
×
法院
×
×
冻结可申请法院执行
依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进行非诉执行
相对集中实施
尚未制定法律,属于国务院职权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之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X
地方性法规
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所有处罚
经常性许可
上位法未规定的,可对地方性事务设定查封、扣押类行政强制措施
X
规章
警告+罚款(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经济特区无权)皆有权)
省规章设定1年内临时性许可X NhomakorabeaX
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4.不得滥用原则(不得谋取利益原则)5.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设定
法律
可以设定各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由法律保留
经常性许可
可设定各类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和汇款的由法律保留
所有执行种类法律绝对保留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2篇)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2篇)

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文1.重复处理行为。

是指利害关系人对业已确定(通常为已过申请复议或者起诉期限)的行政行为提起申诉,有关行政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为。

2.国家行为。

是指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维护和国家主权的运用,由国家承担法律后果的政治行为。

3.终局行政决定行为。

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的行政行为。

4.简易程序。

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具备某些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____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

5.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____,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6.确认判决。

是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判定,通常是其他判决的先决条件。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异同:同:其一,都是行政监督和救济制度;其二,法律关系的客体都是具体行政行为;其三,都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其四,其他如不适用调解、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依据等;异:其一,处理争议的机关性质不同;其二,行为性质不同;(司法性与行政性)其三,____阶段不同;其四,____标准不同;(合法性____与合理性____)其五,____范围不同;1其六,____规则不同;其七,效力不同。

联系。

其一,当事人之间的联系;其二,程序上的联系;其三,受案范围上的联系。

论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同时,也是司法权对行____监督的范围,行政相对人诉权的范围,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____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本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本

2024行政法部分总结范本2024年行政法部分的总结范本如下:2024年的行政法部分主要围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展开。

本年度的行政法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行政权力的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以及行政监察制度的建设。

首先,本年度的行政法案例重点讨论了行政权力的规范问题。

其中,涉及到有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等内容。

在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方面,法院通过案例的审查,严格界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边界,落实了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

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方面,法院坚决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

同时,法院还加强了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重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法治水平。

其次,本年度的行政法案例还着重讨论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问题。

其中,重点关注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诉讼程序的规范等内容。

在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方面,法院强化了合法利益的保护,减少了起诉门槛,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便捷地行使起诉权。

在诉讼程序规范方面,法院强调了诉讼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加强了对行政诉讼的证据收集和调查程序,确保了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最后,本年度的行政法案例还关注了行政监察制度的建设问题。

其中,重点讨论了行政监察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内容。

在行政监察的范围方面,法院划定了行政监察的边界,明确了监察对象和监察机构的职责。

在监察方式和程序方面,法院着重强调了监察的程序正义,保障了被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监察的公正性和效果。

总体来说,2024年的行政法部分在行政权力的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以及行政监察制度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通过各类案例的审理和整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保护,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提供了保障,提高了行政法制建设水平,推动了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行政法对比总结

行政法对比总结
延续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决定,逾期的视为准予延续(默示批准)。
【解释】默示批准只适用于延续申请,不适用于初次申请许可和变更许可。
7.其他特别规定
(1)实施“资源利用和特定行业市场准入”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组织考试,实施“资格赋予”有关行政许可的,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3)实施“技术审定”有关的行政许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
(4)实施“组织设立”有关的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办理。
3.审查
(1)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一般为书面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2)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机关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决定的,上级机关如果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还不足以证明其已经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需要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材料,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但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材料。
(3)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4)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而非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许可证书,资格证、资质证等合格证书,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等)。
5.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6.行政许可的延续
【相关链接1】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法对比总结1

行政法对比总结1
③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2.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决定
(1)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利决定说明理由”
如果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包括事实、法律以及自由裁量是否符合法定目的,告知复议、诉讼的权利。
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处罚设定权
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
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
法律
设定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有关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设定
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3)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4、救济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保护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1、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法定原则)
2、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合理性原则)

(完整word版)行政法 名词比较(2)

(完整word版)行政法 名词比较(2)

名词比较: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前者是消极的依法行政,后者是积极的依法行政,两者并存于行政法中,缺一不可,互为前提,互为补充,共同为完善行政法治发挥作用。

3、宪法行政法法律保留宪法法律保留:凡属于法律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只有在法律明确授权时,才能由行政机关作出规定。

行政法:行政行为须有法律的明文依据。

宪法侧重于立法层面,而行政法侧重于执法层面。

4、程序合法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程序合法原则属于形式法治三原则中的一条,主要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时应当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

正当程序原则则属于实质法治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指在行政法治过程中,行政主体作出具有一定授益性和可预见性的行为之后,私人对此产生了正当合理的信赖,行政主体在变更相应的法律状态时应对这种信赖加以保护,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行政行为,应以诚实信用之方法为之,并应保护人民正当合理之信赖。

相比较:1. 诚信原则概括性太强,充满道德色彩;而信赖保护原则具有更高的明确性与可操作性。

2. 作用的领域不同。

诚实信用原则是作为正常行政过程中方法上的要求出现的,而信赖保护则是在行政过程中法律状态发生变更时提出的。

3. 诚信原则拘束双方当事人;而信赖保护则重点拘束行政主体一方。

6、行政组织行政机关:行政组织:依据宪法和法律而成立,管理国家事务,实现国家目标,对其他社会单位进行监督、协调、服务的机构。

行政法复习总结

行政法复习总结

行政法总则一、行政法概论(一)行政法的特点1 、内容上的:(1) 范围广泛;(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性;(3) 易于变动。

2 、形式上的:(1)法律规范数量繁多;(2)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3)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

(二)行政法的适用规则(重点思考题)1、层级冲突。

高法优于低法2 、同级冲突。

(1)地方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2)中央与地方行政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3)省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本省较大市、经济特区的规章3、新旧冲突。

新法优于旧法4、特别冲突。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5、变通冲突。

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重点思考题)1 、行政主体对所有相对人一视同仁;2、行政主体应客观了解事实真相,不得主观武断;3、行政主体应善意执法,排除偏见,不得恶意执法,滥用职权;4、行政主体作出决定应考虑符合立法目的的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5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应严格遵守行政程序,提供相对人救济权利保障。

二、行政法主体(一)行政主体的认定和分类1 、认定: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参加行政诉讼,并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①依法享有行政职权;②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及参加诉讼;③独立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 、分类:Ⅰ、行政机关(职权行政主体)Ⅱ、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授权行政主体)1、行政机关(1)中央行政机关(2)国务院直属机关 15 个(3)国务院办事机构 4 个(4)地方行政机关①省、市、县、乡镇四级人民政府②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③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2、授权机关(1)授权机关的概念授权机关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的授权而行使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以管理公共事务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2)授权组织的特征①授权组织的职权来源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②授权组织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包括行政机构和非政府组织。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两篇)2024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两篇)2024

在行政法领域,有许多重要的知识点需要我们了解和掌握。

在本文中,将对行政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和归纳,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行政法知识。

引言概述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法律规范的学科,它主要包括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的性质与地位、行政法的制定和适用、行政法的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分为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行政法的知识点。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的法制性原则:行政法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其主要任务是规范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保障行政制度的稳定与正常运行。

2.行政法的公正原则:行政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和程序,要求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

4.行政法的公共利益原则:行政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损害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行政法的权责平衡原则: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和限制,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行政法的性质与地位1.行政法的性质:行政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它研究的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2.行政法的地位: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是贯穿于各个法律领域的一门基础性学科。

3.行政法与民法、刑法的关系:行政法与民法、刑法都是法律的一部分,但它们的研究对象和目的不同。

4.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它与宪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5.行政法与国际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国际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国际法的规定对行政法的制定和适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行政法的制定和适用1.行政法的制定程序:行政法的制定需要经过立法机关的讨论和决策,同时也需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

2.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适用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各个方面,包括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和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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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2】(1)对《税务处理决定书》上载明的纳税事项不服的,应当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由于《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内容并不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当事人不能直接针对该告知书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但可依法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3)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组织考试,实施“资格赋予”有关行政许可的,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3)实施“技术审定”有关的行政许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
(4)实施“组织设立”有关的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办理。
(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除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依法应当在“2日内”送达。其中,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还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还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3)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决定
(1)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利决定说明理由”
如果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包括事实、法律以及自由裁量是否符合法定目的,告知复议、诉讼的权利。
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解释1】说明理由的内容,包括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根据和理由பைடு நூலகம்法律依据。
【解释2】告知权利的内容,包括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有权为自己辩解、陈述事实并提出证据,有权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等。
延续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决定,逾期的视为准予延续(默示批准)。
【解释】默示批准只适用于延续申请,不适用于初次申请许可和变更许可。
7.其他特别规定
(1)实施“资源利用和特定行业市场准入”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程序
1.申请
(1)对申请人的要求
①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除外;
②行政相对人可以书面形式上门递交申请,也可以采用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多渠道申请;
③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4)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而非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许可证书,资格证、资质证等合格证书,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等)。
5.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6.行政许可的延续
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掌握)
(一)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
1.适用条件
(1)违法事实清楚;(2)有法定依据;
(3)限于特定处罚:数额较小的罚款、警告。
【数额较小的罚款】指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2.程序
(1)表明身份(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
【解释1】以税务机关查处逃税案件为例,通常涉及三份文书,依次为:
(1)《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违法行为人依法补缴应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2)《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违法行为人已经查实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
(3)《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决定及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2)对行政机关的要求
①申请许可需要采用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文本,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②“八项公示”义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相关链接】行政许可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5)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4)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
(5)备案。
(二)一般程序(普通程序)
1.立案:《行政处罚法》未对立案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
【解释】立案时应当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2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2.调查
(1)依法搜集证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3)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相关链接1】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相关链接2】根据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并有相应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视情况,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
(4)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③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2.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一次告知”制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制作《告知补正材料通知书》,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的,自重新收到申请材料之时为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4.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3.审查
(1)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一般为书面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2)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机关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决定的,上级机关如果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还不足以证明其已经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需要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材料,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但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材料。
三、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和费用规定(熟悉)
1.决定期限
(1)行政机关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当事人有权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提出相反证据证明自己并未违反行政法规范或不应受行政处罚。
【解释】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如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意见,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
6.制作处罚决定书
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程序
(1)一般程序
①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解释】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②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③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④通知当事人到场;
⑤“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⑦制作现场笔录;
⑧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⑨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2)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
(3)检查、调查和询问应制作笔录。
(4)调查、检查措施
【解释1】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海关有权依法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有权依法检查运输工具和场所及查验货物、物品,有权依法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有权依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有关账册、单据等资料。但是,海关依法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海关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账册、单据等资料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因案件调查需要,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解释2】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享有的权力包括:查账权;“场地”(不包括生活区域)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交通邮政检查权;存款账户检查权(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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