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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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中队正规化管理工作汇报doc

消防中队正规化管理工作汇报doc

消防中队正规化管理工作汇报为迎接总队五月份对支队机关、基层正规化管理的验收,根据支队党委的部署和安排,在工作组检查指导下,严格按照江主席“五句话”的总要求和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广西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验收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中队的正规化建设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确保正规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落实中队的中队正规化管理工作,支队专门成立了由谭龙良副支队长为组长、支队司政后各部门抽调一名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到中队蹲点指导工作。

4月27日,中队召开全体军人大会进行思想动员,谭副支队长在会上指出这次正规化管理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采取分片包干各负其责的办法,层层落实好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刘平支队长、刘干耀政委也经常深入到中队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对中队的营房营区布局和建设,各个库室设置和设施摆放等都亲临现场,按照标准认真规划指导。

二、狠抓条令条例和《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和《广西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验收标准》的学习教育,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要求、标准中队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以来,我们把学习贯彻条令条例作为部队正规化管理的突破口,把条令条例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主要从下面几方面下手:一是集中时间专门学习。

每周利用一天的时间学习《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和观看正规化管理录象片,使大家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条令条例和正规化管理的规定;二是落实制度经常学。

坚持落实有关制度,规范官兵礼节、举止、称呼等,使正规化管理真正融入到官兵的日常生活工作中。

三、严格按照正规化管理规定,全面兼顾,注重同时抓好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一)严格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和《广西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验收标准》对营房营区进行规划建设。

一是建立各种新的设施,购置完善各库、室、场等有关配套设施一批。

建造江主席“五句话”标语牌、室外宣传橱窗、猪圈,购置衣柜 21个,储藏柜9个,鞋柜7个,学习桌椅20张,办公桌4张,毛巾架5个,脸盆架5个,拖把架3个,中队重新建设完善了荣誉室,学习室、会议室、主副食库、器材室、游艺室、训练场、晒衣场、招待室、厨房、餐厅、俱乐部等。

消防队的规章制度模板

消防队的规章制度模板

消防队的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队的管理,提高灭火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消防队是负责进行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工作的专业队伍。

消防队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服从指挥,忠诚履行职责。

第三条消防队的任务是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出动,迅速扑灭火灾并组织疏散人员,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队员必须时刻保持尽职尽责的精神状态,服从队伍领导指挥,严守纪律,忠诚履行职责。

第五条消防队必须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规范的工作程序、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分为队长、副队长、指挥员、队员等,各个职务按照消防队员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历来确定。

第七条队长是消防队的正职领导,负责统筹指挥整个消防队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副队长负责队长的工作分配和督导,协助队长处理各项事务,保证队伍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指挥员是消防队的灭火救援专家,负责指挥灭火救援行动,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条队员是消防队的基础力量,需要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服从指挥,执行任务。

第十一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要严格执行领导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消防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消防队在接到火灾报警后,要迅速出动,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展开灭火救援行动。

第十三条在火灾现场,消防队员要根据火情的情况,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有效扑灭火灾。

第十四条消防队员要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配合,互相支持,确保灭火救援行动的成功。

第十五条灭火救援行动结束后,消防队要及时统计数据,总结经验,及时修复火灾现场,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消防队要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的应急能力,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反应,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消防队要及时更新设备,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消防队的整体实力。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消防队员要严格执行队伍纪律,服从指挥,绝对服从队伍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中队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根据《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执勤战斗条令、正规化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重庆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队正规化管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战斗力标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遵循利于战备执勤、便于工作生活的原则,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规范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实现执勤规范化、训练实战化、工作流程化、生活条令化、管理精细化、警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全力打造现代化山城消防铁军。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是全市基层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执勤中队。

机关警勤中队、水上消防中队、搜救犬队参照执行。

第四条各支队、大队军政首长及中队军政主官对本细则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执勤秩序管理第一节值班备勤管理第五条中队设正副值班指挥员,由中队副连级以上干部轮流担任。

中队值班人员应当佩戴值班、值日臂章,臂章用红色丝织品制成(长35~45厘米,宽10~12厘米,标以黄色的“值班员”、“值日员”、“值勤”字样),由总队统一制发。

着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时,佩戴在右臂;着作训服时,佩戴在左臂。

第六条中队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第七条中队值班、执勤人员通常每日上午8:00进行交接班。

(一)交接班由值班指挥员组织,负责集合队伍清点人员,通报执勤战斗情况,组织检查、清点装备,及时处理发现问题;接班值班指挥员明确战斗人员分工,调整执勤力量,安排执勤工作,履行交接手续,记录交接情况,并及时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二)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待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消防各管理规定大中队正规化

消防各管理规定大中队正规化

主食库管理规定1、主食库只用于存放大米、面粉等主食.2、室内保持清洁、通风、无蟑螂、老鼠、苍蝇、蚊子.3、开包大米、面粉及时入柜,防止霉烂变质4、对每日消耗的主食进行登记.副食库管理规定1、副食库只用于存放调味品等副食原料.2、室内保持清洁、通风,无蟑螂、老鼠,无苍蝇、蚊3、食品一律装入储存箱并按类摆放,做到整齐划一.4、对每日消耗的副食进行登记.餐厅管理规定为加强中队餐厅的管理,保持清洁卫生,为官兵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餐厅有专人负责管理,只供就餐使用.2、按时就餐,按位就坐,保持肃静.3、就餐后,值班员要及时清扫,餐椅放置整齐有序.4、餐厅纱门等防蝇和降温设施配置齐全,完整好用.5、建立伙食管理园地,及时公布伙食开支情况,加强民主监督,确保饮食保障有力.厨房管理规定为加强中队厨房管理,确保炊事工作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烹饪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厨房由炊事员、给养员负责管理,按当日食谱和厨房值班员通知要求做好、留好饭菜.2、搞好个人卫生和厨房卫生,炊事员做到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公用餐具及官兵个人餐具实行定期消毒,且有记录.3、厨房保持清洁,厨具表面无油渍,无生锈腐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厨房无蟑螂、老鼠,无苍蝇、蚊子.洗衣房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发挥中队洗衣机的作用,保障中队官兵的日常洗衣方便,提高生活质量,使洗衣机能正常的发挥作用,规定如下:1.洗衣机内严禁清洗鞋类等硬制物品.2.洗衣机内衣物禁止数量过多,超负荷运转.3.洗衣时间每人最多不超过一小时,每次按照洗衣机的自动规定时间计算.4.注意用电及防止机内进电等安全工作.5.在使用中发现洗衣机故障时,要及时向中队部报告.6.如有故意损坏或违反规定时间早上:6:30——晚上21:00使用,将作严肃处理.7.衣物清洗后,应及时打扫卫生,保持现场清洁.8.中队官兵要自觉遵守规定,维护洗衣机的日常保养工作.9、中队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全面负责对洗衣机的日常管理工作.更衣室管理规定为规范更衣室正规化管理规定,确保衣物摆放整齐有序,方便生活,特制定本规定:1、更衣室设专人管理,负责监督卫生包干人员的清扫、整理工作.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准放除衣物外的其他任何物品,不挂放特脏衣物.3、不准在室内吃东西,追逐打闹.4、室内设衣柜架,做到“三个统一”:标签统一、数量统一、放置统一.5、爱护室内公共财物,不随意移动物品.会议室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会议室集中学习教育、集中开会的场所作用,为官兵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1、会议室主要用于官兵集中学习和召开全队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从事与学习之外的其他活动.2、会议室应由专人负责,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吸烟,乱扔瓜皮果壳等.3、会议室凳椅、讲台应保持整齐划一,不得随意挪动位置.4、官兵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无故损坏财物,照价赔偿.5、中队会议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由中队领导和值班员维持学习秩序.6、中队要落实专人正确使用和保养投影仪和功放音响等器材,其他人员不得动用.视频会议室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视频会议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视频会议室集中视频会议、教育的场所作用,特制定本制度:1、视频会议室主要用于官兵集中视频会议、教育.2、视频会议室应由专人负责,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吸烟、聚会等.3、视频会议室内桌椅摆放有序,背景墙、投影仪等设施不得擅自动用、随意挪动.4、官兵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无故损坏电器设备将追究责任.5、视频会议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由干部和值班员维持好秩序.6、要落实专人正确使用和保养投影仪、功放音响等器材,其他人员不得动用.档案室管理规定消防部队的文书档案是公安文书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档案人员必须加强政治责任心,严格履行职责,按文书档案保管的要求和保密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传阅、归档、保管工作.1、大队内勤担任档案员,负责档案室日常管理,装订维护档案卷册.2、认真做好大队行文的登记、编号及文件誊印工作,努力提高文件的清晰度,对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做到及时、准确.3、借阅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注明借阅的理由、要求.外单位查阅档案一律凭有效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4、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提出档案存毁意见,按规定制订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到期的档案必须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销毁,并列出销毁清册.5、严格档案出入室登记、入销帐制度,非档案员不得进入档案室.6、档案员按照内务制度摆放档案物品,保持室内整洁,做好防盗、防火、防潮等保卫工作.7、造成档案资料损坏、遗失或失密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写出书面检查,情况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档案员、借阅人员应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准私自将资料复印、外借.档案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须认真清理档案,交待管理状况,办好交接手续.9、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存放档案,每完成一次工作都必须整理有关资料交内勤存档.10、对当年的业务档案材料,根据公安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应在第二年的二月一日前装订成册,归档入室.游艺室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游艺室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游艺室作用,丰富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依据俱乐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1、游艺室是中队官兵的主要娱乐场所和重大节日晚会的举办地点.2、日常活动内容要做到健康向上,富有思想性、知识性、教育性和娱乐性.3、室内娱乐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官兵要服从管理,室内禁止吸烟.4、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5、重大活动由中队团支部组织,除规定的开放时间外,其余时间不得擅自动用娱乐器材.6、每周的开放时间由中队团支部和俱乐部人员根据需要决定.健身房管理规定为充分发挥健身房作用,丰富干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依据俱乐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1、健身房由专人管理,干战进内活动要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秩序.2、保持房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等杂务,房内禁止吸烟.3、爱护房内健身器械,如有损坏,酌情赔偿.4、未经许可,不把房内健身器械搬出房外或做它用.5、训练完毕后,器械应按规定放回原处.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俱乐部建设,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增长知识,陶冶情操,为俱乐部活动提供良好环境,依据俱乐部管理制度制定制度:1、借阅图书要登记,每人一卡,每次只准借两本,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杂志、报纸不得外借.2、图书室由专人管理,定期开放,干部、战士要服从管理,室内禁止吸烟,并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借阅之后自行离开.3、爱护图书和公共财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4、图书室物品列入移交,并严格按照移交手续进行,由移交人、接手人、中队领导三方共同点清无误,接手人方可接交.荣誉室管理规定为充分发挥荣誉室作用,配合好对中队干战的中队历史及优良传统教育,加强荣誉室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荣誉室是进行思想教育,参观学习的场所,不得进行其他无关活动.2、进入荣誉室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3、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瓜壳纸屑.4、荣誉室由专人负责管理.5、爱惜爱护室内荣誉奖品及公共财物.储藏室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中队储藏室的管理,使官兵的物品放置统一、安全,并有一个良好的储藏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储藏室要有专人负责管理.2、进出储藏室必须同时有二人或二人以上.3、物品摆放按兵龄划分位置,同一年兵必须要求统一.4、物品必须干净方可放入储藏室,要保持室内洁净、干燥,严防霉烂、变质.5、每年必须进行1-2次物品点验,退伍期间必须点验.学习室管理规定1、学习室是供战士学习的场所,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其他活动.2、学习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由中队领导、值班员或班长维持学习秩序.3、学习室由专人负责管理打扫,桌椅设置统一,摆放整齐划一,不得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保持室内整洁卫生.4、爱护学习室内公共财物,不得乱涂乱画,无故损坏财物的,按价赔偿.理发室管理规定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2、按规定设置发型示例.3、中队配有理发员,定期开放理发.4、理发器材放置要整齐有序,平时注意保养和维修,保持完整好用.5、加强理发室管理,即时清扫,做到清洁卫生.医务室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中队医务室管理,积极做好后请医疗保障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中队卫生室由卫生员负责管理.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果壳纸屑等杂物.3、室内医疗药品要按规定放置,防止受损坏失效.4、珍惜中队医疗药品,未经卫生员许可,不得擅自拿取药品.接待室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中队接待室管理,保持接待室设施放置有序,卫生整洁,提供良好的接待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2、房内设施按规定位置摆放,做到整齐划一.3、严禁在房内酗酒、赌博和进行其他不法行为,中队官兵不得在接待室休息.4、及时打扫卫生,房内用品须经常进行保养、维修,定期清洗、消毒,并有记录.器材库管理规定训练器材是消防队员训练业务技能的工具,器材的管理状况直接影响到业务技能水平,为加强业务技能训练,提高灭火业务成绩,特制定本规定:1、库内只准存放训练器材,不准堆放其他杂物.2、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器材,并做好登记.3、库内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定位定标记.4、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养,并做好记录.5、库内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防止器材虫蛀、霉烂,对易生锈的器材,做好上油保养.6、破损器材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库内器材完整好用.7、无特殊情况,不得动用库内器材.执勤装备库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中队执勤装备的管理和保养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战备状态,以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1、库内只准存放装备,不准存放无关杂物.2、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库内装备,并做好出入库登记.3、库内装备必须分类存放,切实做到“三定、四会、四无”.4、每周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养,并做好记录.5、库内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防止装备虫蛀及生锈.6、库内装备有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库内装备完整好用.7、除执勤工作需要外,无特殊情况不得动用库内装备.通信室管理规定为加强中队通信室的管理,确保通讯器材的完整好用和通讯畅通,特制定本规定.1、通信室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墙上贴挂辖区地图及交通水源图,资料柜内的各类灭火作战资料应归类存放,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2、通信器材不得擅自挪用,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3、通信室内应保持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通信室闲聊、喧哗和打电话聊天.4、通信室中,值班室和寝室间应有分隔,保证值班室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卫生.通信布线应整齐有序.5、通信室寝室的内务设置要求与建制班要求相同.干部宿舍管理规定1、干部宿舍是干部就寝值班的地方.2、干部宿舍的内务卫生由干部负责.3、搞好内务卫生,干部内务与战士一样,各物品摆放整齐.4、不准在干部宿舍接待留宿外来人员.中队部管理规定1、中队部是中队干部进行办公和处理公务的场所.2、办公室内的各种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无杂物.3、办公室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天至少打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4、常检查室内各类设施的使用情况,做好维护保养工作.5、办公室的设施物品,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班长职责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履行下列职责:1、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2、带领全班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3、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4、带领全班爱护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武器装备.5、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6、教育与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类事故、案件.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副班长隶属于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临时离开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班长的指定代行班长职责.中队长职责中队长和政治指导员同为全中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中队的工作.中队长对全中队的军事业务、灭火救援、日常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掌握全中队消防业务、军事业务训练,行政管理等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2、组织领导全中队的军事和以灭火救援为中心的业务技能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中队人员的军事素质和技战术水平.3、教育和带领全中队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模范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类事故和案件.4、掌握全中队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和装备的管理,教育所属人员爱岗敬业和爱护武器装备,保证人员在位率和装备器材的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5、教育和培养所属军官和士官,班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6、熟悉辖区道理、水源和重点单位部位情况,结合实际制订灭火救援预案,按计划开展“六熟悉”和“防消联勤”工作,并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7、领导全中队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灭火战斗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8、管理好中队的经费和物质.9、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0、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副中队长隶属于中队长和政治指导员,主要协助中队长工作,中队长不在位时,代行中队长职责.本职责适用于代副中队长排长.指导员职责政治指导员与中队长同为全中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中队的工作,政治指导员对全中队的政治工作、后勤工作、宣传工作负主要责任.1、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命令、指示,认真履行党的有关规章制度.2、组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落实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3、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斗动员、宣传鼓动、巩固部队、瓦解敌军工作;组织官兵发扬军事民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官兵坚决执行命令,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牢固树立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4、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的政治工作.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军事专业知识,掌握武器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5、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与涉法问题.6、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7、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8、进行保密和法纪教育,带头开展廉洁从警,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9、指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结合实际,大力培养官兵一岗多能的水平.10、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雄模范活动.11、做好所属官兵的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定期开展心理测试,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官兵的心理问题,并建立官兵个人健康档案.12、指导团支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管好中队的财务,预防事故案件的发生.13、做好“两个经常性”工作,建立健全官兵个人档案.14、熟悉辖区道理、水源和重点单位部位情况,跟中队军事主官一起结合实际制订灭火救援预案,按计划开展“六熟悉”和“防消联勤”工作,并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15、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副政治指导员副中队长隶属于中队长和政治指导员,主要协助政治指导员工作,政治指导员不在位时,代行政治指导员职责.本职责适用于代副政治指导员排长.政治教导员职责政治教导员和大队长同为大队的首长,主要对大队思想政治和后勤等工作负主要责任.其职责主要是:1、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部队的法规、规章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2、做好业务训练和消防监督等各项任务中的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动员和开展宣传鼓励.3、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训练和监督等任务的完成.4、组织开展群众性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培养、宣扬先进典型,做好奖惩工作.5、领导大队法制审核工作.6、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副政治教导员隶属于大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在政治教导员不在位时代行政治教导员职责.本职责适用于特勤大队政治委员.司务长职责司务长负责所在基层单位的伙食、财务管理和炊事班的思想工作、行政管理和军事、业务训练,履行下列职责:1、领导炊事班进行专业技术训练,提高炊事技能和营养、卫生知识水平,改善中队伙食.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请领和正确使用经费,厉行节约,按月公布伙食账目.3、领发被装、粮秣等物资,严格管理,定期核算报销.4、管理中队的营房、营具及其附属设施,防止损坏和丢失.5、组织农副业生产和产品的储藏保管.6、经常了解炊事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士兵职责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的基本职责: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坚决完成任务.2、刻苦训练,熟练掌握并爱护武器装备.3、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4、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5、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公物.6、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7、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8、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士官除履行士兵基本职责外,还必须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财务室管理规定1、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手续.2、严禁为集体、个人谋取私利和进行其他非法经济活动.3、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4、不得挪用公款.5、不得拖欠伙食费和扩大伙食开支范围.6、严格按照经费标准和供应实力领取经费,严禁虚招冒领.7、建立账目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8、严格按计划开支,定期检查,及时公布.9、加强现金和票据管理,做到计划开支,收支情况.10、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汇报经费开支情况.11、中队公款任何人不得借用.。

关于下发《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正规化管理规定一、一日生活制度。

1、早操:严格执行早操制度,工作日期间必须出早操(夜间22点后出警;下雨、下雪天除外),出操时需戴帽子、扎腰带,主要进行体能和队列训练。

2、开饭开饭时,由执勤班长整队向执勤队长汇报,工作日期间唱军歌,列队时需警容严整。

3、操课按照全员岗位练兵计划,全体官兵都应该自觉参与练兵。

工作日上午2个课时(8:30—9:30;9:45:--11:15),下午2个课时(15:00—16:10;16:25—17:30),操课内容由当日执勤队长下达给执勤班长,由执勤班长组织。

4、点名严格落实晚点名制度,通常每日点名,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时间为熄灯前。

晚点名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

二、警容风纪。

全体官兵按规定统一着装,工作日通常穿迷彩作训服,会议、节假日穿常服,特殊时间由当日执勤队长统一安排;中队每周在周一、周五早晨统一组织开展警容风纪检查,并实施做好登记,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

警容风纪通常由执勤队长组织,时间为早餐前5分钟,发现违反者必须在饭前整改。

三、内务卫生。

个人内务由自己整理,包括衣物、被褥、个人物品摆放;责任区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每日必须进行打扫,务必保持整洁,通常在每日早餐前、下午操课前完成室内卫生清理;早餐结束后,除帮厨人员外,其余人员进行室外卫生清理。

执勤班长通常每日检查,执勤队长、中队长助理每周抽查1-2次。

专职消防员轮休、士官探亲休假时卫生区由个人负责找其他战友代为清扫,代理人负全责。

因公差、勤务需外出时,卫生区由执勤班长安排人员清理,并负责监督。

四、值班岗哨。

值班人员实行轮流制,负责接处警调度、来人登记、值班记事填写,值班人员履行交接手续,执勤班长每日随机抽查值班岗哨情况。

驾驶员、执勤班长不进行岗哨值班。

值班人员半月进行一次换岗。

五、请销假。

全体官兵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请假时,需填写假条,交执勤班长审核,报执勤队长审批,返回时应进行当面销假或利用大队固定电话进行销假并在请假条上登记销假时间。

2024年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2024年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2024年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消防站的管理水平,规范消防队员行为和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消防站,包括城市消防站、乡镇消防站、工矿企业消防站等。

第三条:消防站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站应当全面加强队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消防站整体素质和应急能力,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第二章消防站的组织管理第五条:消防站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消防站应当设立指挥中心和其他必要的机构,确保指挥系统运转良好,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指令。

第七条:消防站应当实行统一的指挥调度制度,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八条:消防站应当制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详细使用计划,确保灭火救援工作所需资源的充足。

第九条:消防站应当加强消防设备和器材的管理,确保其完好可用,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三章消防队员的要求与考核第十条:消防队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严守纪律,恪守职责,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消防队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十二条:消防队员应当参加定期的理论和实际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消防队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消防知识考试和年度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十四条:消防队员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了解新技术和新装备,提高灭火救援工作的水平。

第四章消防站的工作要求第十五条:消防站应当建立一套健全的灭火救援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的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消防站应当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和应急演练,增强队员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七条:消防站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消防站应当积极参与灭火救援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技能水平。

浅谈公安消防队伍基层正规化建设

浅谈公安消防队伍基层正规化建设
规范性和实用性 。各消 防中队要切实把灭火作 战计划的制定 当成一件大事来抓 ,制定时增强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立足现有 的装备 ,真正使 灭火作战计划成为消 防中队灭火 的指导 书;五 是指导后勤部 门做好战备物资 的储备工作 ,上 级部 门应结合各 中队实 际和有关规定指导后勤 部 门按照规定标准 ,切实做好消 防技术装备 、 器材 、油料 、灭火剂等 战备物资 的储备工作 , 消防 中队应严格管理 ,严 防丢失 、损坏 。组织 储备时应统一规划 ,合理配置 ,保障重点 ,成 龙配套 ;六是严格管理 队伍 ,保持 良好 的执勤 战备状 态 ,结合消防 中队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中 队战斗员 ,中队应加强对战斗员 的管理工作 , 防止失控漏管 ,保证队伍能 闻警 出动 ,及时地
督促和检查 ,发现 问题及 时提 出 ,加 以改正 ; 二是担负执勤备 战工作 的消 防中队值班干部要 对本 中队的人员 、消防车辆 、技术装备做 到熟 悉掌握 ,熟悉责任 区火灾发展 的趋势 ,了解建
பைடு நூலகம்
筑 、水 源 、道 路 、气 象 和各 种 消 防设 施 的数 量 、质量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 ,及 时研究加强 执勤 战 备工 作 的方 法 ;三是 做好 通 信联 络工 作 ,保证通信 的迅速 、准确和不 间断 ,加强值 勤 中队的战备值班 。值班员要忠于职守 ,熟悉 灭火作战计划的 内容 ,做好上级部 门指示命令 的记录 ,做到受理火警 的及时 、准确 ,接受上 级 的命令 清 晰 明 了 ;四是拟 定好 灭 火作 战计 划 ,将下发 的灭火作战计划制定 的相关软件安 装至各个消防 中队,提高灭火作战计划制定 的
完成灭火救援等各项任务 ;七是拟定其它行动
分发挥作用 ,队伍 的各项 工作取得最佳效益 , 是完成灭火作战及 其它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专职消防队正规化管理

专职消防队正规化管理

08
总结:推进专职消防队正规化管理进程
回顾本次项目成果
确立正规化管理制度
成功制定了一系列消防队正规 化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各
级职责和工作流程。
提升队伍形象
通过统一着装、标识和装备, 专职消防队的整体形象得到了 显著提升。
提高训练水平
加强了对消防队员的体能、技 能和战术训练,提高了队伍的 整体作战能力。
专职消防队通常驻扎在火灾高发区域 ,能够迅速响应并到达现场,有效缩 短火灾扑救时间,降低火灾损失。
发展历程及现状
发展历程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 善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专职消防队得到了快速发展。
现状
目前,全国各地已广泛建立专职消防队,并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 着重要作用。同时,政府也在不断加大对专职消防队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 其向更高水平发展。
跨区域协作
未来消防队之间的跨区域协作将更加紧密,形成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提高跨区域灭火救援能力。
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01
02
03
04
加强学习培训
消防队员应不断学习新知识、 新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
业务能力。
培养良好作风
消防队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作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雷厉风行。
开展心理健康测评
定期对消防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困难帮扶和激励措施
建立困难帮扶机制
针对消防员家庭困难、子女教育等问题,建立相应的帮扶机制,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实施激励措施
通过表彰奖励、晋升晋级等方式,激励消防员积极进取、努力工作 。
关注消防员职业发展

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管理规范

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管理规范

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管理规范是指为确保专职消防队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运行和管理,从而提升其工作效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消防队组织管理、消防队员素质要求、消防车辆设备管理、消防队培训及演练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专职消防队的正规化建设管理有更深入的了解。

1. 政策法规专职消防队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组建和管理。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专职消防队在组建时必须遵循消防队编制、设立和组织的有关规定,明确人员配置、任务分工以及工作职责等。

2. 消防队组织管理(1)组织架构:专职消防队应具备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消防队长及副队长、中队长等职责。

例如,消防队长负责全队的一切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中队长负责指挥所属中队的日常工作。

(2)跨部门协作:专职消防队应与公安、安监、建设等相关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消防联动机制,确保应急情况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3)值班制度:建立健全消防队员轮值制度,保证24小时随时待命,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

3. 消防队员素质要求(1)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消防队员应具备消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如灭火、抢险、救援等。

并且要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队员应具备较高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如耐力、敏捷性和抗压能力等。

(3)工作纪律和卫生习惯:队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严守保密,同时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和职业道德。

4. 消防车辆设备管理(1)消防车辆配备:根据工作需要和辖区特点,合理配置各类消防车辆,确保不同灾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例如,根据地形和环境因素,消防队应配置足够数量和不同型号的消防车辆,如救援车、泡沫车等。

(2)设备维护保养:消防队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消防队培训及演练(1)培训计划和课程:消防队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相关课程,如灭火救援技术、心理辅导、应急演练等。

消防大队正规化规章制度

消防大队正规化规章制度

消防大队正规化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大队的正规化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消防大队正规化建设要坚持党对消防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队、法治治队、从严治队、科技强队,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第三条消防大队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章必纠。

第四条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人员的职责,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消防大队的组织机构设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大队、中队、分队等层级要清晰,职能要明确。

第六条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等组织,发挥组织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为队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人员管理第七条消防大队的人员编制、招聘、培训、晋升、辞退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队伍的稳定和素质的提高。

第八条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队员档案管理制度,对队员的基本情况、培训记录、工作业绩等进行详细登记和归档。

第九条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队员的考核工作,定期对队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进行评估,落实奖惩制度。

四、财务管理第十条消防大队的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消防部队财务管理规定,保证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合法。

第十一条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五、装备和设施管理第十二条消防大队的装备和设施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装备管理规定,保证装备的完好率和可用率。

第十三条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装备和设施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制度,确保装备和设施的安全和有效。

六、作战和训练管理第十四条消防大队的作战和训练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作战训练规范,做到科学、规范、高效。

第十五条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作战和训练的安全制度,加强对队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防止事故的发生。

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

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

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提升部队战斗力,根据《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以下简称《执勤条令》、《建设标准》、《训练大纲》),结合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第三条正规化管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为总要求,以建设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为目标,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为圆满完成以防火灭火及应急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正规化管理应遵循利于战备执勤、便于工作生活的原则,做到科学规范、正规有序、简洁实用,确保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提高部队战斗力。

第五条正规化管理应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规范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实现执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警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

第六条正规化管理事关部队安全稳定和战斗力提升,各级领导和机关对本规定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对因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执勤秩序第七条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单位应依据《执勤条令》等规定,逐级规范值班备勤、战备检查、组织指挥、战斗行动、战评总结等工作,提高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

第一节值班备勤第八条总队、支队机关应设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简称“全勤指挥部”),结合实际设置总指挥、指挥长和战训、通信、火调、宣传、战保等指挥助理岗位,并由机关相应人员轮流担任。

大队、中队应设值班首长,由大队领导、中队干部轮流担任。

第九条总队、支队机关应设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值班长、专职值班员、战训值班员、行政值班员和值班通信员组成。

防火中队规章制度有哪些

防火中队规章制度有哪些

防火中队规章制度有哪些一、防火中队的组织机构防火中队的组织机构分为指挥部和各专业队伍。

指挥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防火工作、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预案,安排人员和装备,指挥和监督各专业队伍的工作。

各专业队伍包括灭火队、救援队、宣传队等,各队伍之间协作紧密,相互配合。

二、队员选拔及培训防火中队队员的选拔应经过严格的考核,选拔出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的优秀人才。

队员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灭火、救援、宣传等方面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才能胜任防火中队的工作。

三、队员的管理防火中队队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工作任务,做到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

同时,队员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擅自使用职权谋取私利,做到清正廉洁。

四、装备的管理防火中队的装备是保障消防工作的重要条件,因此装备的管理尤为重要。

防火中队要定期进行装备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装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同时,对于新装备的引入也需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试用,确保队员们熟练掌握新装备的使用方法。

五、消防演练消防演练是提高队员们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的有效途径。

防火中队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模拟各类火灾事故,让队员们在模拟的环境中快速反应,熟练处理各类问题。

通过消防演练的训练,队员们的灭火和救援技能得到了有效地提升。

六、应急预案防火中队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应急预案要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包括队员的分工、装备的调配、通信的方式等,以确保火灾事故的及时处置。

总之,防火中队规章制度的建设是为了保障城市的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防火中队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队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做到随时随地都能够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市的安全和稳定。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防火中队的使命和责任。

浅析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现状及对策

浅析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现状及对策

唐绍鹏为了更好的加强消防部队的正规化建设,解决部队标准不一、部队建设参差不起的现象,甘肃消防总队在调研全省消防部队建设的基础上,根据金昌基层基础达标创优现场会以及庆阳支队后勤正规化建设现场会的基础上,总队在7月份下发全省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图书(中队篇),在9月份为了检查部队建设的成果,总队在9月14日至23日组织全省消防部队的中队长开展全省消防部队东西片警务战训互纠互学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到了兄弟单位很多创新的做法和经验,为我中队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我就在此次活动中部队正规化建设管理图册对基层部队的影响和作用谈一点看法:一、部队正规化推进的侧重点部队正规化是部队建设中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生成,是巩固和部队自身发展的前提,也是部队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只有加快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依靠正规化增强部队战斗力,积极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创新与发展,不断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

这是摆在消防部队面前的一项极为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部队正规化建设,就是要依据我们部队的本质属性和执勤战备工作需要建立起来的各种规章制度,将规章制度逐步转化为现实状态的实践活动。

为此,总队在分析部队当前的实际情况,以条令条例为基本依据下发了部队正规化建设管理图册(中队篇),对部队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通过图片、规章、制度为基本手段和依据,全面统一基层中队正规化建设。

二、正规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地区经济差异,中队建设步伐不一。

甘肃省位于中国西北经济相对落后,而甘肃省由于地域较为狭长,各地区的经济发扎水平存在很大差异,这就导致部队在正规化建设的步伐上有了明显的体现,地域经济发达市州部队的基层基础建设明显高于欠发达地区。

发达地区中队正规化建设中各类库室、装备配备、警营建设等硬件比较齐全,而欠发达地区各类硬件不齐全,配备标准不高,甚至几个库室合用等。

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站的管理,保障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站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组织形式,负责辖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火灾事故救援和灭火救灾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消防站,各级消防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

第四条消防站应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扰。

第五条消防站应坚持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消防站应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人员考核评价制度。

第二章消防站的组织管理第七条消防站设站长、政治部主任、副站长、指挥中心主任等职位,负责站内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消防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

第九条消防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条消防站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随时出动的应急准备。

第三章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消防站应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消防站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消防站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保障火灾事故救援能力。

第十四条消防站应落实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火灾事故情况,并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章灭火救灾工作第十五条消防站应加强火灾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做好火灾警戒和预测工作。

第十六条消防站应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到达现场。

第十七条消防站应提供专业的灭火救援技术支持,采取科学有效的灭火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消防站应加强对灭火救援装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五章人员培训和考核第十九条消防站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消防站应建立健全消防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机关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2000年)

公安消防部队机关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2000年)

公安消防部队机关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为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机关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对机关正规化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一日生活(一)早操。

支队机关原则上按《内务条令》规定执行,需减少早操次数的,由支队确定。

总队机关早操每周不少于一次。

指挥学校机关早操每周不少于三次。

各级机关要按要求出早操,清点人员,建立考勤登记制度。

在营区和营区附近居住的机关干部应参加早操,具体人员由支队以上单位首长确定。

应当参加早操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总队机关由直接首长批准,指挥学校、支队机关由部门首长批准。

早操应按队列要求组织实施。

(二)开饭。

要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三)办公。

通常保持8小时工作制(上、下午各4个小时),上、下午的工间休息(15—20分钟)通常组织做工间操或个人体育活动,机关作息时间表分别由总队、支队、学校制定。

节假日,干部担负执勤、值班等任务不能正常休息的,应视情安排补休。

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班或提前下班的,必须请假。

请假一日以内(不远离驻地、不在外住宿)的,支队机关干部由部门首长批准;总队机关和学校由直接首长批准。

请假一日以上的,按《内务条令》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余活动。

晚饭后至就寝前的业余活动,应适时安排一些体育比赛、文化学习等集体活动。

(五)留营住宿。

不符合家属随军条件和家属已随军未随队且未在营区外分配住房家不在当地的机关干部,应当在营区留宿。

非办公时间外出应在就寝前归队。

留营住宿的具体规定由各总队确定。

(六)点名。

对留营住宿的机关干部每月点名不少于一次(由单位主官指定人员组织实施)。

(七)查铺。

对留营住宿的机关干部,每月查铺不少于一次,休息目和节假日应重点加强(由单位领导轮流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设置(一)部门以上领导办公室。

通常设单人办公室。

室内可放置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电视机、碎纸机、报架、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暖瓶)、衣帽架(柜)、脸盆架、痰盂,有条件的也可放置床铺(应与办公室隔开)、衣柜(床头柜)。

浅析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本文对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新时期部队发展实际,提出切合实际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 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问题;措施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全面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提高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是新时期党和国家赋予消防部队的神圣使命。

部队管理是部队正规化建设的生命线,而基层又是部队正规化管理的重点,加强新时期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21世纪是开拓创新、催人奋进的世纪,同时也是一个喧嚣浮燥、追求个性化的世纪,各种意识形态纷至杳来。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基层消防队伍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此,笔者就当前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提出几点初浅的看法:一、当前基层消防部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管理工作时紧时松,效果时好时差。

有些单位抓部队管理像在拉橡皮筋,在上级强调或要求时,就把部队管理教育工作摆到议事日程抓住不放,上级不要求,不强调时,就把管理工作放在一边,或者就放松管理,长此以往,一些官兵摸清了部队管理的规律,钻管理的空子,使部队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不假外出,逾假不归、与地方群众发生纠纷等。

部队管理基础不牢固,管理成效不明显。

部队的管理工作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管理的规律性是在平时管理教育的实践中总结摸索出来的,但有些单位的领导对部队管理不是靠平时打牢基础,而是突击抓,出了事就抓一阵子,不出事就放松下来。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些单位抓部队管理,作风不实,图的是形式,上级检查突然检查出毛病时,就抓紧一阵,时间一长,干起别的工作来,又放到一边,致使部队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严重影响部队的战斗力。

就如彻房子,地基不牢固,搞的再好,也会出问题,再说,突击抓,对一些平时懒散的战士来说,肯定受不了,有时可能造成官兵矛盾,部队管理的效果不会太明显。

部队正规化建设方面

部队正规化建设方面

1、当前部队"四个秩序"及"两个经常性"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对策措施四个秩序问题及措施:(一)思想教育不实(二)火灾扑救组织指挥能力差,现场分工不明确,秩序不规范。

(三)对火场的灾害性认识不充分,不能科学判断和决策,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火情和保护自己。

(四)战训业务理论统编教材内容不够完全,不够普遍。

(五)官兵在训练中的安全。

例:高空训练、水下训练等。

(六)一日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七)营区环境整洁,安全、卫生存在隐患措施:(一)要注重抓根本。

这个“根本”就是部队的共同条令和消防部队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要牢固树立“练为战”的指导思想,坚持“训战一致、从难从严”的要求,改进训练内容、方法、手段,通过开展全员“大练兵”,切实提高各级指挥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

(三)要组织官兵加强对灭火救援基础理论的学习,强化体能、技能、战术和心理训练。

(四)注重训练理论的创新,要结合实际编写实用的业务教材,要根据官兵的入伍年龄、职级编写理论学习教材。

(五)每次训练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六)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一日生活紧张有序、科学合理、劳逸结合,张弛有度;(七)营区环境整洁,安全、卫生、消防等制度落实;军营文化生活丰富,部队士气旺盛,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事故、案件少“两个经常性”问题及措施:(一)经常性管理工作方面一是管理工作不经常、不到位。

主要表现为上级检查时应付抓一下,平时就放松一些,管理时紧时松,基础不牢。

“两个经常性”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是管理主体不够强,不够硬。

主要表现在部分管理者缺乏部队管理工作的经验,管理方法简单,不能很好的调动官兵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碰到问题力不从心,无从下手,出现了想管管不好的问题。

三是管理方法不够新、不够多。

少数基层干部缺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导致管理水平始终在低层次徘徊。

在经常性管理工作中,管理模式往往单一片面,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26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2011年第5期文件规范?编者按:公安部消防局于2011年2月14日下发”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1]45号,全文如下.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以下简称装备)管理工作,使装备建设适应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装备,是指公安消防部队用于完成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等任务的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药剂及其它专用装备与附属设施,设备.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管理工作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循装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规程,对装备的研发,推广,采购,仓储,配备,使用,维护,维修,退役,报废等进行全系统,全寿命的管理活动.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装备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装备管理的网络化,动态化和规范化.第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做好装备技师的选拔,培训,考核,任用等项工作,落实装备技师在士官晋升,享受职务津贴等方面的待遇,保留技术骨干,建设以高,中级装备管理人才和装备技师为骨干的装备管理队伍. 公安部消防局和公安消防总队应当从部队,科研院所,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装备生产企业中聘请具有较高装备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成立消防装备专家组,为装备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第二章装备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安部消防局指导公安消防部队的装备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部队装备建设规划制定,评估论证和装备的采购,配置;(二)制定部队装备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对部队重大装备事故进行调查;(三)组织协调跨总队灭火救援行动的应急装备保障;(四)负责统配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管理和装备实力统计;(五)负责管理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部队装备质量管理站和消防装备专家组,组织和指导部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六)指导部队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和指导新装备的研发,引进,生产和推广;(七)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第七条公安消防总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一)制定总队装备建设规划,对所属支队装备建设规划进行评估论证;(二)制定总队装备年度建设计划,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三)制定总队装备管理制度,指导所属部队装备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 对所属部队装备事故进行调查;(四)组织实施跨支队灭火救援行动的装备应急保障;(五)负责总队统配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项目的审核,申报和装备实力统计;(六)负责管理总队消防装备专家组,对兼职装备质量检验员和装备技师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组织开展总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七)组织新装备的研发,跟踪装备使用情况;(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第八条公安消防支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一)制定支队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政府采购部门组织实施;(二)制定支队装备管理制度,检查考评所属部队装备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三)组织实施支队灭火救援行动的装备应急保障;(四)负责支队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项目的申2011年第5期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7报和装备实力统计;(五)负责支队装备技师的选拔编配,组织开展支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第九条公安消防大队,中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一)按照装备管理制度,开展装备存储,检查,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提出装备维修,退役,报废意见;(二)管理装备器材库,充气站,维修室等装备保障站(室);(三)建立,管理装备技术档案,维护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四)开展爱装管装教育和装备业务学习;(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工作职责.第十条战勤保障大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一)编制装备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开展业务训练和实战演练;(二)储备装备,遂行灭火救援中的装备补充和技术保障;(三)组织实施装备日常巡检,维修;(四)落实装备应急保障的社会联勤机制;(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装备技师应当在执勤中队干部的领导下,履行组织指导官兵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装备,诊断和排除装备一般故障,遂行装备技术保障,录入维护装备管理信息系统等职责.第十二条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部队装备质量管理站接受委托,具体承担部队装备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评估论证,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第三章装备建设规划第十三条装备建设规划主要包括装备建设原则,编制依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 装备建设年度计划应当依据装备建设规划制定,主要包括数量规模,质量性能,经费预算,实施方法,完成时限,职责分工,绩效考核等内容.第十四条装备建设规划的核心内容是装备配备,应当遵循立足国内,适量引进,牵引研发,强化功能,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相结合,区域配备与建制配备相统筹,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相配套,数量增长与性能提升相协调.第十五条装备配备应当依据下列内容:(一)《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二)装备配备现状;(三)特勤和灭火救援攻坚需求;(四)近十年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统计数据;(五)城市或区域重大危险源分布;(六)城乡消防基础设施现状;(七)地理,气候特征;(八)地域经济状况,人口密度;(九)其他有关情况.第十六条公安消防支队应当依据本地区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灭火救援实战需求,在对装备现状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编制装备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安消防总队应当依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公共消防安全需求,综合所属支队的装备建设规划编制装备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七条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的专家应当从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装备专家组中选取. 第四章装备研发与推广第十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与公安部消防研究所及其他科研机构,装备生产企业的沟通,协作,通过自主创新,技术集成或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引导装备的研发和改进工作.第十九条鼓励和支持广大官兵积极开展装备技术革新和发明.装备技术革新和发明成果的鉴定和推广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总队应当积极推广应用装备科研成果,通过召开技术推广会,举办培训班和配备新型装备等方式,使装备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部队战斗力.第五章装备采购第二十一条装备采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产品.装备采购可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委托采购.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向政府采购部门提供装备采购计划和技术要求.第二十二条装备采购应当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加强装备统型建设的要求,逐步减少用途,性能相近装备的品种,型号,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装备统型效能.28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2011年第5期第二十三条公安消防总队应当协调省级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消防车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等具有统型要求的装备实行集中采购.第二十四条公安消防总队应当协调政府采购部门,将装备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政府采购专家库,以满足装备采购专业化要求和灭火救援实战化需求.第二十五条装备采购计划依据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防护优先,急用先配的原则制定.第二十六条加强装备采购合同技术文本的起草工作.采购装备的技术要求应当按照依据标准,满足实战,安全可靠,便于维护,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出.技术要求中不得设置无关的附加条件,不得将非同类消防装备的技术要求打包提出.第二十七条装备采购合同应当设立验收技术要求,技术培训要求,售后服务内容,零部件供应方式,违约责任追究等专门条款.第二十八条对采购的装备应当组织具备装备质量检验资格的检验员,依据采购合同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采购同型号装备数量较大或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当由采购单位抽样送相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对不符合装备采购合同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并追究违约责任.凡没有验收报告的新购消防车辆,不予核发车辆牌证.第六章装备日常管理第二十九条装备日常管理包括装备的储存,交接,使用,维护保养,维修,登(统)计,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退役,报废,检查评比等工作.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装备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抓好落实.第三+条装备储存管理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按照装备的种类和状况分类,分级管理,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装备的隶属关系变更时,装备的移交与接收单位应当办理相关审批,登记和档案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和落实装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装备检查,校验,测试,标定等工作,掌握装备技术状况,指导和督促装备使用,维护人员做好装备维护保养工作.第三十二条装备维修应当采取社会保障和自我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由装备生产企业,地方维修企业,公安消防部队区域性维修中心和总队,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共同实施的维修机制,改进装备维修方法,提高装备维修的质量和效益.第三十三条装备管理单位(人员)应当及时将装备型号,数量,技术性能,质量状况等信息录入装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装备实力统计分析,为装备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第三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分级,分专业,分岗位的装备业务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教材,充实师资队伍,定期组织开展装备培训.从事特种装备和技术要求较高装备维护保养,检查标定,维修的人员,应当由装备生产企业或专门机构组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第三十五条装备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装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定期检查部队装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装备事故应当及时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作出处理.第三十六条执勤中队应当加强随车器材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严禁擅自外借,调换,挪用.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装备,应当退役:(一)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的;(二)同型号产品因设计缺陷导致事故的;(三)安全性能无法判定或经检验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四)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超过新产品价格百分之五十的;(五)因其他原因应当退役的.退役装备可以用于训练,静态教学或展示;不能确保训练安全的退役个人防护装备和配备有动力装置的退役装备不得用于训练.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装备,必须报废:(一)已不具备训练,教学,展示价值的退役装备;(二)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的退役装备;(三)因其他原因应当报废的.报废装备应当由专门部门回收或销毁.第三十九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定期对装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开展装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第七章装备应急保障第四十条装备应急保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灭火2011年第5期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9救援中的装备补充和装备技术保障,包括装备应急储备,装备应急筹措和供应,装备抢修以及装备应急保障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等内容.第四十一条装备应急储备应当遵循分级互补,规模适度,品种匹配,模块存储的原则.对于消防药剂,通用工具等消耗大,社会资源丰富的装备,可依托社会联勤保障单位实施动态储备.第四十二条战勤保障大队应当根据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及时调集,运送,补充,更换装备,必要时应当进行应急筹措.第四十三条战勤保障大队应当在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装备技术保障,可动员, 协调装备生产企业或相关社会联勤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战勤保障大队应当做好装备抢修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第四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结合实际编制装备应急保障预案,定期组织装备应急保障人员或社会联勤保障力量进行演练,提高装备应急保障能力.第八章装备质量管理第四十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制度,采取新购装备验收,在用装备检查,抽样送检等方式,做好装备质量管理工作.第四十六条装备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具备装备质量检验资格的检验员,运用检测仪器,装备检测车等技术设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检查工作.第四十七条装备管理单位依据装备质量性能检查结果对装备质量和性能作出判定,准确掌握装备技术状况,存在问题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第九章装备经费管理第四十八条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经费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装备经费预算,组织装备经费供应,加强支出控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与检查工作,保障各项装备建设计划顺利实施.第四十九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装备经费预算,并及时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费.编报装备经费预算时,应当将装备维修管理费纳入其中.第五十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做好装备经费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提高装备经费使用效益.第十章奖励与处分第五十一条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部消防局表彰奖励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在装备建设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成效的;(二)在装备建设规划,装备采购,质量监督等工作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成绩显着的;(三)取得的装备技术革新,发明成果对部队战斗力提高有明显作用的;(四)装备管理工作严格,装备业务技术突出,成绩显着的;(五)在装备建设管理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馈赠,出售,交换装备的;(二)在装备采购,分配等工作中违反廉政要求的;(三)擅自动用装备或改变装备编配用途,性能结构,造成损失的;(四)违反装备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装备责任事故或性能状况严重下降的;(五)在装备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对装备事故隐瞒不报的;(六)盗窃,私藏,故意损坏装备的;(七)挪用,截留装备经费的;(八)其他违反有关规定,妨害装备工作的.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三条各公安消防总队可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队院校和警官培训基地装备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某中队正规化建设内务设置规范

某中队正规化建设内务设置规范

某中队正规化建设内务设置规范
某中队正规化建设内务设置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 值班制度:确定中队成员的值班时间和轮班制度,确保中队的24小时值班工作正常进行。

2. 值班室设置:设立专门的值班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包括通信设备、监控设备等。

3. 巡逻规范:明确巡逻的区域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巡逻的人员配置和任务要求。

4. 内务检查:制定内务检查制度,对中队的各项内务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5. 卫生管理:制定卫生管理规范,包括定期清洁内务设施、保持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等。

6. 宿舍管理:规定宿舍的使用规则,包括个人物品摆放、床铺整理、室内卫生等。

7. 物品管理:设立物品管理制度,包括统一登记、分发、租借和归还等,确保物品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管。

8. 火灾安全:制定火灾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演练。

9. 突发事件应对:制定应急处理措施,指导中队成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行动和联络方式。

10. 文件档案管理:建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归档、整理、存储和保密等。

以上是某中队正规化建设内务设置规范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中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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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云梦消防中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建立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结合中队基层基础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一日生活制度
(一)起床
听到起床号(信号)后,全体人员立即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因灭火等集体活动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二)早操
除了休息日、节假日之外,中队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

伤病员经中队值班干部批准可不参加早操,但必须集合站队。

严禁在街道和公路出早操。

(三)早检查
结合早操每周进行一至二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每次不超过十分钟。

由中队值班干部组织实施,除执勤、值班、值日和全休病号外全部参加。

(四)整理内务和洗漱
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

中队每
周至少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检查。

(五)开饭
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

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分钟。

听到开饭号后,由中队值班员整队,唱歌后依次进入食堂。

就餐时保持肃静。

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六)交接班
中队必须坚持每天勤务交接班,通常在早餐后半小时进行。

交接班由执勤干部组织,列队进行。

主要内容是:调整落实执勤力量,检查、清点器材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七)执勤和操课
值班干部根据工作安排,做好执勤和操课前的准备,集合整队,下达科目。

执勤和操课要严密组织,严守纪律,严防事故。

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操场,集合整队,清点人数,讲评收操。

执勤和操课过程中值班干部必须在位。

(八)午睡(午休)
听到午睡号(信号)后,除哨兵外均应当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九)课外活动
晚饭后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周除个人支配二至三次外(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其余由中队安排。

(十)行政例会
(1)班务会。

每周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星期日晚饭后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主要是检查小结一周的工作。

(2)队务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中队首长主持,班长以上人员参加。

队务会通常包括分析中队完成任务、业务训练、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研究布置工作。

(3)军人大会。

每月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中队首长主持,全体军人参加,主要是中队首长向军人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和布置任务,发扬民主,听取士兵对中队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4)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5)经委会。

每周日召开一次
(十一)点名
中队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

点名由一名中队干部实施。

每次点名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点名的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

(十二)就寝
听到熄灯号(信号)立即熄灯就寝,就寝人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保持肃静。

值班员应督促全体人员就寝。

休息日的前一天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小时。

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推迟三十分钟起床。

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

(十三)查铺
每晚查铺不少于二次,其中一次必须在午夜后进行。

(十四)休息制度
一、中队成家士官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轮休。

如有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并报中队值班干部)。

二、中队干部(包括队长助理)实行行政值班制度。

1、每月上报大队行政值班安排表。

表中规定主班、副班。

2、周一至周五白天全部在位,晚上保证两人在位。

3、周六周日保证两人在位,进行串休。

三、如有特殊情况,按照领导要求停止休假。

作息时间表
内容时间
起床6:10
早操6:20—6:50
整理内务洗漱6:50—7:30
开饭7:30—8:00
早检查8:00—8:30
操课8:30—11:30
午饭12:00—12:30
午休12:30—14:30
操课15:00—17:30
晚饭18:00—18:30
看新闻19:00—19:30
课外活动19:30—20:50
点名20:50—21:00
洗漱21:00—21:20
就寝21:30
备注:休息日的前一天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小时。

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推迟三十分钟起床。

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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