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规定》和《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大纲》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规定》和《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大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9.07.16•【文号】国电总[1999]363号•【施行日期】1999.07.1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规定》和《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大纲》的通知(1999年7月16日国电总[1999]36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监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公司制定了《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规定》和《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
附件:1.《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规定》2.《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大纲》(略)附件1: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农村电网(以下简称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理行为,加强对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执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监理大纲、统一标准验收”原则,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制定的依据为:一、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二、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三、原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工程建设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四、原电力部《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管辖的城乡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220kV、llOkV (66kV)、35kV电压等级的建设改造工程监理应严格遵循本规定,10kV,400V电压等级的建设改造工程监理原则上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集团公司是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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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00〕23号二000年五月九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计委制订的《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省计委2000年3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基础〔1999〕382号)、《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补充规定的通知》(计基础〔1999〕2177号)、《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计基础〔1999〕2178号)和《关于山西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价方案的批复》(计基础〔1999〕1673号)要求,为加强对我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以达到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为便于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确保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省成立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组,负责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名单附后)。
第三条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计委,由省计委、省物价局和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以及省水利厅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日常协调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并报领导组决策。
电网建设改造情况汇报

电网建设改造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力供应的
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我国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一直在积极推进中。
以下是对电网建设改造情况的汇报:
首先,我们对电网建设的规划和布局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
根据国家能源
发展规划和各地区实际需求,我们制定了合理的电网建设规划,并对电网布局进行了科学的设计,以确保电网覆盖面广,供电可靠。
其次,我们加大了对电网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力度。
通过对老旧设施的更新改造,我们提高了电网的传输效率和安全性,减少了供电事故的发生,为用户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电网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定期对电网设备进行检修
和保养,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确保了电网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了电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另外,我们还注重了电网建设过程中的环保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遵
守环保法规,采取了各种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了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对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对电网建设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了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我国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电网覆盖面不断扩大,供
电可靠性和稳定性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电网建设改造力度,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财务管理及会计处理办法

上海市电力公司处室文件上电财字(1998)第4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力公司《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财务管理及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各供电局、超高压、电缆公司、市调等有关单位:新一轮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已展开,为了做好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现将上海市电力公司《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财务管理及会计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在具体执行中存在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财务处联系。
附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财务管理及会计处理办法》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财务管理及会计处理办法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新一轮城乡电网与改造工程的展开,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财务管理办法1、凡使用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资金的公司所属单位(包括三级核算单位)均需在公司结算中心开设专户,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所有收支(贷款与自筹资金)结算均在该专户内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2、为便于会计处理,对项目实行百分之二十资本金制度,原则上不分解到具体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只为一种资金来源,借款(财政债券)或贴费及其他自有资金。
3、项目借款实行统借统还的办法,公司以列账和拨付形式通知各项目单位(二级核算单位),各项目单位应单独反映借款和还款情况。
4、各用款单位必须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二十日前上报下一季度分月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公司以资金平衡会确定的用款计划,按时足额分月进行资金拨付。
5、项目单位应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合理调配资金,严格把关,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的资本性支出,不得核销。
6、财会部门应坚持按合同、工程进度付款,项目完工及时与供货、施工单位结算并抓紧结转固定资产。
7、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原则上项目投资在伍佰万元以上,(含伍佰万元)项目投运三个月应编制竣工决算,项目投资在伍百万元以下应填制项目竣工通知单。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8.12.07•【文号】国电安运[1998]665号•【施行日期】1998.12.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7日国电安运[1998]665号)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各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讨论、修改,现印发施行。
请各省(网)电力公司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城市电网建设改造的若干意见》和本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城网建设改造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贯彻执行,并报国家电力公司核备。
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加快城市电网(以下简称城网)建设改造是国务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责任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公司系统城网项目选定、项目立项和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以及城网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监督、管理。
各省(网)电力公司负责城网建设改造项目的规划、可研前期工作和工程质量、进度。
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全过程管理。
要建立、完善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要建立城网项目档案和城网工程进度及质量月报制度,反映工程前期工作、执行“五制”、资金到位、形象进度、设备及安装质量,以及工程管理等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制止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乱收费行为的通知-计价检[2000]747号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制止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乱收费行为的通知-计价检[2000]7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36e6a009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e6.png)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制止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正文:----------------------------------------------------------------------------------------------------------------------------------------------------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制止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乱收费行为的通知(二000年六月十三日计价检〔2000〕7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委与国家电力公司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检查的通知》(计价检〔2000〕211号),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检查工作。
据了解,在农村电网改造中,一些地方向用户乱集资、乱收费的问题仍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主要表现一是以政府名义出台一些向用户筹资的政策;二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乱设收费项目,如继续收取“施工费”、“安装费”、“检验费”“变压器集资费”等;三是利用垄断地位单方面制定不合理的“协议”,在施工中强制农民义务出工、出料、摊派食宿等;四是违反规定白条收费,层层加价赚取材料费或强行向用户推销指定的用电器材等。
上述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工作的宗旨,造成了不良的负面影响。
为了制止在电网改造中乱收费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经商国家电力公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两改一同价”的重要意义。
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农民群众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
各地要通过这项工作使群众切实得到实惠,减轻农民群众负担,推动经济增长;电力企业要切实树立为用户服务的形象,转变经营作风,为推动“两改一同价”的实施做出贡献。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电农[1998]650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电农[1998]6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e517bae7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8f.png)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电农[1998]650号1998年12月08日)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保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达到国务院办公厅134号文关于“两改一同价”的要求和目标,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力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八日附件: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电网(以下简称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各网省公司的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其他项目法人依法从事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在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农网规划、立项审查、协调平衡和监督实施。
第四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省级电力企业为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应与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程同步进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六条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及电网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计委批准的农电“两改一同价”方案编制本地区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经国家电力公司审核,报国家计委批准后下达执行。
电力局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意见

电力局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意见电力局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意见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量逐年递增。
为了满足电力需求的不断增长,加强电力供应保障,电力局需要进行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
此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将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考虑:二、趋势1.电力需求增加率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并完善的电源网络体系,特别是新能源电力站点的电网接入已迫在眉睫。
2.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负荷密集,城市电网的改造与扩建成为电力局的重点工作。
3.低碳节能时代的到来,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智能电力等新技术,加强对电网的自动化、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
三、建设及改造思路在建设及改造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将重点建设建设规模适当控制:压缩投资规模,不要盲目扩大建设规模,要科学合理规划,优选建设,统筹考虑,确保建设质量和收益。
2.合理安排建设节奏:合理设置合理建设时间,避免平均分配时间的过程中导致进度推迟,影响进度管理,同时要避免在税费密度大的时候集中进行投资。
3.提高配电设备技术水平:重点建设高压直流输电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高效节能变压器、环保型开关设备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高电能利用率,降低投资风险,高效利用设备资源。
4.推广电力互联网技术:以推广智能电网技术、应用电力信息化技术、实现全球性电网等多种手段,推进电网建设与智能化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促进电力行业升级:依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大规模应用,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推进能源清洁与节能。
四、总结电力局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关键在于科学规划,优选建设,统筹考虑,确保建设质量和收益。
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审视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另观衡效益与技术成本,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电能利用率,降低投资风险,高效利用设备资源,才能和协力实现电力行业升级,推进新能源发电和能源清洁与节能,推进我国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渝价[2000]670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渝价[2000]670号](https://img.taocdn.com/s3/m/ab619106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01.png)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渝价[2000]67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市的“两改一同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正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有序地进行。
为了进一步加快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步伐和规范农网改造中的收费行为,现将各地在农网改造中提出的一些政策问题再次予以明确。
一、关于农民集资超过规定标准的清退问题1998年12月1日之前各区县农村电网改造按照“三个一点”(国家、集体、个人)筹资方式向村社集体或个人筹集资金用于农网改造的,其集体或个人出资部分不再退付。
国家计委批复我市“两改一同价”方案之后(即1998年12月1日起),农民集资标准为每户不超过200元。
凡未能用于农网改造或集资超过200元标准的资金应予以退付,清退时间界限以1998年12月1日起交款为准,清退原则为谁使用谁退付。
具体清退范围如下:1、将集资款用于不属于农网改造工程的资金(如:修公路、修水库等)。
2、村、社干部,网改施工人员在农民集资款中开支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如:生活费、烟、酒、村社干部未参加网改而领取的报酬等)。
3、用于农网改造,每户超过200元的费用(未超过200元的,不在清退之列)。
为了不影响农网改造工作的进展,清退工作可在区县农网改造基本结束后再进行。
二、关于抬杆打洞费的问题1、抬杆运距超标问题:运距的测算要以一个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平均计算,对个别偏远地区确实超过渝价[2000]441号文件规定的,由供电企业与村社协商解决。
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细则

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为搞好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降低标准偏面追求改造面而造成重复建设。
1.3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进资产全寿命管理。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农网改造升级应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质量,逐步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运行可靠、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网。
1.5农网改造升级应服务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第二章总体要求2.1农网改造升级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农网科技进步支撑框架”,不断提高农电科技含量,提升农电信息化、生产自动化和营销现代化水平。
2.2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
县城网应逐步取消35kV电压等级,郊区原有35kV网络应限制发展,逐步由110kV网络替代。
农网35kV电网发展要区别对待,农业负荷为主的县,要注重35kV网架建设和与110kV电网的衔接,新建35kV枢纽变电站应便于就地升压为110kV区域中心变。
小工业负荷为主的县,着重发展110kV电网。
2.3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和典型设计,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4对于特殊地段、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重要联络线路,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5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重点开展新能源分散接入、配电自动化、智能变电台区、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的过程管控

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的过程管控发表时间:2016-05-23T16:15:33.657Z 来源:《电力设备》2016年第2期作者:陈阳吕晓博[导读] (国网周口供电公司配电网工程管理办公室 466000)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也迅速发展起来,随之农村用电量也大大增加了。
(国网周口供电公司配电网工程管理办公室 466000)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也迅速发展起来,随之农村用电量也大大增加了。
为了保障三农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用电,近年来我国提出了新一轮的农网改造决策,通过不断改造和完善农村电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由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比较多,所以农村供电的范围广,而且比较复杂,新农网改造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管控措施,希望可以给当前的农网升级改造共组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网升级改造;过程管控;措施1、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必要性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是响应国家发展三农经济号召的强民、惠民工程。
加强城乡电网建设,完善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和电力建设工程,解决农村用电问题,对促进我国实现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农网改造工程不但会提高整个农村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推动我国新农村发展,也将使得三农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规模大、工期比较紧、任务也比较繁重,施工过程中习惯性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各施工现场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农村地域辽阔,基础设施落后,农村供电网络面广分散,地理环境差,造成公司施工管理成本倍增,安全责任和风险明显加大;二是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偏低,有的施工单位为了尽早让工程投产,擅自压缩时间、抢工期,为工程建设安全带来风险[1];三是安全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对安全规程和事故通报认真学习和分析,没有入脑入心,没有与自己的工作进行对照,工作作风浮漂,凭经验办事,安全管理不严,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力;四是部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不严格执行“三规两票”制度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不严格办理停送电手续,在停送电程序和安全措施落实上,施工单位与供电所职责划分不清;五是部分施工队伍对安全工器具、施工器具的管理不规范,工器具管理没形成闭环,未按规定期限校验,造成安全隐患。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9.03.28•【文号】国电安运[1999]156号•【施行日期】1999.03.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9年3月28日国电安运[1999]156号)为贯彻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城网工程质量管理,国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办[D999]59号文及有关城网建设改造的规定一并贯彻执行,各单位应针对本地城网工程质量管理的情况。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执行中出规的问题,请及时报国家电力公司。
附件:《关于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补充规定》附件:关于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补充规定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切实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城网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城网建设改造任务,现对加强城网工程质量管理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1.各省(区、市)电力公司作为城网工程的项目法人,要认真履行项目法人的责任,对城网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要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工程质量归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并上报国家电力公司备案。
应明确城网项目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调试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负责人;工程关键环节(可研、初设、招投标、开工、施工与调试中的关键质量控制点、竣工验收)必须履行技术负责人和行政领导签字制度。
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并以合同或责任状的形式存档备案。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9.10.14•【文号】国电总[1999]549号•【施行日期】1999.10.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9年10月14日国电总[1999]549号)为合理使用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统一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原则,提高工程建设预算编制质量,由国家电力公司组织编制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审查通过,现予颁布,请依照执行。
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附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总则1.为了合理使用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统一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原则,提高建设预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发的建标[1993]894号文及原电力工业部颁发一九九七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电建[1997]177号文)并结合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3.本规定仅适用于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4.为确保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效益,从事建设的各法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应通过招投标并在经济合同中予以明确。
5.在本规定之外,确有必要增列新项目时,必须以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6.本规定是编制工程建设预算的最高限价,各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二、建设预算内容组成及编审程序(一)建设预算内容组成1.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其它费用四个部分组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26•【字号】川办发[2003]35号•【施行日期】200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3]35号2003年9月26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善县城电网结构和县城居民用电条件,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国家决定用两年时间对县城电网进行改造。
为加快我省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步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领导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是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我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投资结构的重大措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广大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县城电网改造工作,进一步增强搞好县城电网改造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性。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已将四川省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四川省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计委(省电网办)负责。
各市、州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对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更名,负责本地区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
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要专设电网改造公办室,分别负责系统内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及时解决电网建设与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省政府已将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目标考核,并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
省电网办要加强对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和督察工作。
各市、州与各县(区、市)、省水利厅、省电办公司与各水利(电)局、电业局也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保证建设的顺利进行。
江苏省电力企业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试行)1总则1.1为满足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日益增长需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DL/T513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等有关规程、办法和《江苏省0.4kV-220kV电网建设技术导则》要求,结合江苏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导则。
1.2农村中低压配电网是指农村10kV及以下电网(含农村居民接户线、进户线及计量装置),以下简称农村配网。
1.3农村配网的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地方政府中心镇、村建设规划,加大农村配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并与上级电网规划相衔接。
1.4农村配网建设与改造应按照统一规范、可靠适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的要求,积极采用适合国情的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
1.5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配网的建设与改造。
2农村配网建设目标农村配网建设与改造以提高农村配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节能降耗为目标。
经过建设与改造后,农村配网主要运行指标应达到:农村中压电网供电可靠率99.7%及以上,农村居民端电压合格率95%及以上,农村10kV电网线损率低于6.5%,农村低压电网线损率低于10%。
3农村配网建设主要原则3.1用电容量配置用电容量配置应结合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村中心村镇建设规划,一般按10年考虑。
3.1.1农村集中居住区用电容量按照《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的要求配置。
建筑面积120m2及以下,基本配置容量每户8kW;建筑面积在120 m2以上、150 m2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2 kW;建筑面积在150 m2以上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6 kW。
3.1.2农村其它非集中居住区居民住户用电容量按照基本配置容量每户不低于8 kW配置。
3.2线路路径选择3.2.1线路路径应与本地区的农村发展规划相结合,不占或少占农田,以便于机械化耕地。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办法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我市农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总体要求,落实“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统筹城乡电网协调发展,逐步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适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村电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等参与工程的各单位。
第二章工程设计与监理第三条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由网公司统一组织设计招投标,中标后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四条工程设计要保证贯彻和执行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设计精益求精,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要求。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审阅,并交工程档案部门保存。
第六条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由网公司统一组织监理招投标,中标后由监理单位进行全程监理。
第七条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包括电气设备和施工材料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工程组织实施第八条农网升级工程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中标单位组织施工。
第九条施工单位中标后,应将资质材料复印件交建设单位备案。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量、双方权利和义务、质量要求、安全管理责任、工期、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进场前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成立施工组织机构,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构成和职责。
第十三条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后,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人员对施工图等设计文件结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认真审阅。
审阅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及时汇总整理成书面材料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设计交底时逐一解决。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和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便于工程的实施和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应建立全面、准确、及时、规范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2. 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档案管理,注意项目招投标、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档案及时归档和管理。
3. 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对重要工程档案进行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整理。
4. 应加强档案信息的保存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
档案信息应交叉检索、互通共享,便于相关部门和业务人员查询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1. 工程档案的建立(1)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项目基本情况、技术流程、质量控制措施等资料,用于编制工程档案建设方案。
(2)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备案,并及时录入工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3)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后,按照工程项目归档和封存规定,完成档案的建立。
2. 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1)国家电力公司应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机构应有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3. 档案管理的责任制(1)电力公司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其档案管理的职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4. 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1)工程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规定进行分类,并进行编号管理。
(2)工程档案应进行及时归档,并按照规定进行封存。
(3)工程档案应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4)工程档案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相关事项的情况汇报(精简篇)

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相关事项的情况汇报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相关事项的情况汇报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即将组织实施。
8月31日,市政府在XX召开了全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动员大会,**市市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我县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有关事项汇报如下:一、全县一、二期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基本情况自年正式启动农网改造以来,我县共新建和改造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座次,新建和改造各电压等级线路公里,其中10KV及以上线路公里、0.4KV线路公里,完成户表改造万户,改造到户率%,争取项目资金万元。
2016年,又投资万元,对全县户无电户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彻底改变了偏远山区无电的历史。
通过实施农网改造,消除了农村配电网的安全隐患,提高了电压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农村电价从最高的2-3元每度降至0.586元每度,广大群众得到实惠,党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二、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规划重点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繁荣。
目前我县农村电网建设仍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农村电网改造面低,农业生产供电设施以及独立管理的农场、林场、小水电自供区等电网大部分没有改造,一些改造过的农村电网也与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不相适应。
因此,对未改造乡镇、村组的农村电网及已进行改造,但因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出现供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较低问题的农村电网进行改造升级,显得尤为急迫。
全县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和升级工程,将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力争在十二五期间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9.04.20•【文号】计基础[1999]383号•【施行日期】1999.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1999年4月20日计基础[1999]3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为了保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工程质量,确保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按期投入运行,充分发挥效益,我委制定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工程的质量,确保项目按期投入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农网改造工程实行分级、分批验收。
项目法人负责对其实施的农网改造单项工程进行验收;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会同经贸委、物价局(委员会)、水利(水电)厅(局)、项目法人负责对其省(区、市)内各县农网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对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第三条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物价局(委员会)负责对单项工程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国家计委负责对各县农网改造工程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农网改造工程及项目要在完成后1个月内报请验收,不能按期报请验收的,要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写出报告,说明理由,明确推迟验收的时间,但推迟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二章验收条件第五条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工程按国家计委批复的“两改一同价”方案全部完成后,可以报请国家验收。
第六条各县农网改造工程达到以下条件后,可报请省级验收。
1.省(区、市)计委(计经委)批复的农网改造方案全部完成;2.乡镇电管站的改革全部完成;3.实现县内城乡生活用电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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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10kV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招标书(技术部份)招标单位:——年——月——日国家电力公司制目录1.总则 (1)1.1一般规定. (1)1.2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3.主要技术要求.. (2)3。
1正常使用环境条件 (2)3.2系统运行条件. (3)3.3设备的主要参数......一 (3)3.4一般性能要求 (4)4.质量保证和试验 (6)4.1质量保证 (6)4.2试验 (7)5.包装和运输 (9)6.供货范围 (10)7.中标厂商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0)8.附录 (10)附录A (11)附录B (12)附录C (13)附录D (14)附录E (15)附录F (16)附录G (17)附录H (18)66kV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招标书(技术部份)1.总则1.1一般规定1.1.1要求投标人(以下简称供方)仔细阅读本招标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本招标书),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应与本招标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也可推荐满足本招标书中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是必须提出详细的规范偏差。
1.1.2要求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应答投标文件。
1.1.3供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书的条文作出应答,否则视为废标,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招标书的意见和同招标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4本招标书所提出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技术指标执行.1.1.5本招标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1)产品资质文件8.生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b.机械电力两行业鉴定证书。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5年。
(3)质量保证模式(IS09000系列质保体系认证证书)(4)销售及运行业绩表(附件A)。
(5)设备认定的主要技术文件(附件B)(6)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附件C)(7)差异表(附件D)(8)供方建议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和专用工器具仪表清单(附件E备品备件,附件F专用工器具和仪表)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标书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除本招标书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及国际公制(S I),这是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如果供方有自己的标准或规范,须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供方提供的电压互感器应满足招标书文件要求及如下主要标准:GBl207-1997电压互感器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6927.1-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T16927.2-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GB50150-9I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5582-9 3高电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25 36-90变压器油DL/T5 96-I 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3.主要技术要求3.1正常使用环境条件3.1.1海拔高度:≤1000m3.1.2最大风速(无冰):35m/s3.1.3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气温:40℃最低气温:-5℃(户内) -25/-4 0℃(户外)最大日温差:25K3.1.4月平均相对湿度(25℃)≤90%3.1.5覆冰厚度:≤1Omm3.1.6日照:O.1w/m2(风速O.5m/s)3.1.7污秽等级:11/Ⅲ/IV级3.2系统运行条件氯2.1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非有效接地系统氡2.2安装地点:户内/户外鑫.2.3安装方式:自立状参.2.4结构型式:单相、立置、油浸式/SF6气体3.3设备的主要参数3.3.1额定频率:5OHZ3.3.2额定一次电压U1N:10kV3.3.3设备最高工作电压U1N:12 kV3.3.4额定一次电压U1N:a.10/√3 kV(相对地),b.10KV (相对相)3.3.5额定二次电压U2N:a.lOO/√3V, b.l00/3v3.3.6额定电压比:a.10/√3kV/l O O/√3V,100/3v b,10KV/100V3.3.7二次绕组数量:个3.3.8二次绕组容量及准确级b.相对相互感器()10KV/100V3.3.9 额定电压因数a.非有效接地系统:1.9U1N/√3(11kV)8hb.中性点绝缘系统1.2U1N (12kV)连续3.4一般性能要求3.4.1绝缘水平3.4.1.1一次绕组绝缘水平a.额定雷电全波冲击耐受电压75kV(峰值)b.额定截波冲击耐受电压86kV(峰值) ‘c.短时工频感应耐受电压相对相(35KV/100V):工频耐压42KV /1,min感应耐压28KV 150Hz/40s相对相(10000/√3/ 100/√3V,100/3V):感应耐压42/30KV 150Hz/40se.一次绕组接地端子对地短时工频耐受电压5 kV,lmin注:对于高海拔、污秽等级高的地域,一次绕组绝缘水平应相应提高。
3.4.1.2二次绕组绝缘水平二次绕组之间和二次绕组对地(外壳)的短时工频耐受电压3kV(方均根值),lmin3.4.2局部放电水平局部放电试验在工频感应耐压之后进行。
局部放电试验预加电压为短时工频感应耐受电压的8 0%,1 5 0Hz,4 0 s,局部放电测量电压如下表:3.4。
4励磁特性.励磁特性曲线与设计值不应有明显变化,同一电压下的励磁电流不得大于设计值的30%。
3.4.5短路承受能力二次绕组短接,一次绕组施加额定工频电压UN(或一次绕组短接,二次绕组施加额定电压)历时1s。
互感器机械效应和热效应无损伤。
3:40 6温升限值在正常使用环境下,油浸式结构绕组温升限值55K,树脂结构绕组温升限值65K.当互感器上装有油柜,油面上有惰性气体或全密封结构时,油柜(或油室)的顶层油温升不得超过50K。
3.4.8绝缘介质性能绝缘油击穿电压:≥35kV3.4.8爬电距离3.4.8.1最小爬电距离见下表:3.4.8.2户外型陶瓷绝缘产品的爬电距离与弧闪距离比值要求,见下表:3.4.8结构要求3.4.8.1互感器的结构应便于现场安装,不允许在现场进行装配工作。
3.4.8.2油浸式互感器的下部应设置放油或取油样用的塞子或阀门,以便于密封取油或放油,放油阀的位置应能放出互感器最低处的油。
3.4.8.3应有保证绝缘油与外界空气不直接接触或完全隔离的装置,如采用金属膨胀器,或其他措施。
3.4.8.4互感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有渗漏油现象.3.4.10.7金属件外露表面应具有良好的防腐蚀层,并根据需方要求着相应颜色,产品铭牌及端子应符合图样要求。
3.4.10.8接地螺栓直径不得小于8mm,接地处金属表面平坦,连接孔的接地板面积足够,并在接地处旁标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3.4.10.9二次出线端子螺杆直径不得小于6mm,.应用铜或铜合金制成,二次出线端子防湿性能良好。
同时,二次出线端子应有转动措施。
3.4.10.1 O供方应提供二次绕组和一次绕组出线端子用的全部紧固件。
3.4.10.11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有良好的防锈镀层,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3.4.1 2安装要求3.4.1 2.1供方应提供外型图及安装尺寸。
3.4.1 2.2供方应提供安装及投运时的技术服务,提供安装所需要的专用材料.3.4.1 3铭牌要求3.4.1 3.1产品铭牌应包括所有额定值,执行GBI 2 0 7—1 9 9 7标准。
3.4.1 3.2铭牌应安装在便于查看的位置上·4.质量保证和试验4.1质量保证4.1.1供方除提供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外,中标后还应提供以下文件:a.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试验报告b.主要材料(部件)的供货合格证c.特殊试验报告(如果需要)4.1.2供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均应符合本标书中的规定.若需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供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供方应积极配合.4.1.3供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正常运转·4.2试验4.2.1出厂试验一4.2.2型式试验·5.包装和运输5.1互感器的包装,应保证产品及其组件、零件在整个运输和储存期间不致损坏和松动5.2互感器各个电气连接的接触面(包括接地处的金属平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应有防蚀措施。
5.3互感器在运输过程中应无严重震动、颠簸和冲击现象。
5.4包装箱上标志、符号、字迹清晰,应有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确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等)。
5.5出厂的每台互感器应附有产品合格说明书(包括出厂试验数据),装箱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5.6供方按需方要求提供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随同产品发运。
6.供货范围6.1备品备件(附录E)6.2专用工器具和仪表(附录F)6.3技术数据和图纸资料(附录B、C)7.中标厂商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外,中标厂商还应提供附录G、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特殊试验报告(如果需要)、主要材料(部件)的供货合格证等其他图纸和技术资料。
8.附录附录A销售及运行业绩表设备认定的主要技术文件1.图纸类:a组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重量、油重(或气重);瓷套的爬电距离、干弧距离;一次接线端子板及线夹位置、大小尺寸、材料及允许的三个方向作用力;运输尺寸和重量;二次接线端子箱位置、电缆入口位置等,并附电气和机械特性数据。
7b基础图:应标明安装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C额定铭牌图:应包括主要额定数据。
d其他(1)标明一次绕组和主绝缘的绝缘构造图(2)标明二次端子箱中所有端子的排列图2.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a安装、运行、维护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b产品外形照片’C额定值和特性资料d所有附件的全部外形图和使用说明资料e表示设备的结构图以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f其它适用的资料说明附录C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附录D .差异表(技术部分)供方应将投标文件与招标书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且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单独列表附录E备品备件注:应按每一工程各院一套表中所例的备品备件,计入本项总价.附录F专用工器具和仪表注:应按每一工程各配一套表中所例数量的专用工器具和仪表,计入本项总价.附录G供方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附录H设备需求表注:1.“设备名称”内可填写“10kV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或“10kV 防污型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等2.备注中可填写“气体绝缘”、“油浸绝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