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混砂浆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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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砂浆项目可行性分析
什么是干混砂浆?
干混砂浆,是建材领域新兴的干混材料之一,其英文名称为dry mix ,从字面上讲,就是干燥混合的意思。对干混砂浆如何界定,目前还没有明确,甚至在术语上也没有统一。在国家建材局1999 年度发布的《新型建材及制品发展导向目录》中也是以聚合物干混砂浆的名称来命名的。在行业中也称为预混(干)砂浆、干粉砂浆等,也有的称为预拌砂浆。其成分也比较复杂,概括起来是由胶结料、填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材料组成。
现在,国内建筑干砂浆的生产和推广应用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产业,为住宅产业化创造新的增长点。干粉砂浆一般采用粉煤灰等工业废弃物作原料,废弃物再生利用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利益。
一、干混砂浆的分类
普通干拌砂浆:DM —干拌砌筑砂浆;DPi—干拌内墙抹灰砂浆;DPe—干拌外墙抹灰砂浆;DS —干拌地面砂浆
特种干拌砂浆:DTA —干拌瓷砖粘结砂浆;DEA —干拌聚苯板粘结砂浆;DBI —干拌外保温抹面砂浆
其它砂浆:如防水砂浆、保温砂浆和装饰砂浆等
二、干混砂浆的标记
标记示例
1、普通干拌砂浆标记符号用砂浆类别、强度等级和水泥品种符号结合表示。如:DM 10 — P.O 含义:DM:干拌砌筑砂浆,10:强
度等级10MPa,P.O:普通硅酸盐水泥。
2、特种干拌砂浆标记符号就用砂浆类别的英语名称缩写表示。如同一品种砂浆有不同性能等级的区别,标记符号后可跟代表主要性能等级的有关数据。
三、传统砂浆与干混砂浆的区别
传统砂浆。一般采用现场搅拌的方式,有以下弊端:
1、质量难以保证:受设备、技术、管理条件的限制,容易造成计量不准确;砂石质量、级配、杂质含量、水份含量不稳定;搅拌不均匀;施工时间难以掌握。
2、工作效率低:现场配制砂浆,需大量人力、时间去购买存放和计量原材料。
3、耗料多:现场配制难以按配方执行,造成原材料不合理使用和浪费,现场搅拌约20—30%的材料损失。
4、污染环境:现场搅拌,粉尘量大,并占地多,污染环境,影响文明施工。
5、难以满足特殊要求:随着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传统砂浆不能满足与之适应的要求。专用砂浆一般需加外加剂,而现场加外加剂很难保证到产品的质量。这样不利于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就不能达到保护资源、利废节能的目的。
干混砂浆:在工厂将所有原材料按配比混合好作为商品出售的干混砂浆,在施工现场只需按比例加水拌合成,这种方法生产的砂浆有以下特点:
1、质量稳定:因有专门设备,技术人员控制管理,使其用料合理,配料准确,混合均匀,而使质量均匀可靠,提高建筑施工质量。
2、工作效率高:可一次购买到符合要求的砂浆,随到随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加了外加剂的砂浆,由于砂浆性能的改善,更可提高施工工效。
3、满足特殊要求:技术人员可按特殊需要的性能。添加外加剂,对原材料进行适当调配,以达到目的,而在施工现场难以实现。
4、保护环境:干混砂浆占地少,无粉尘,无噪音,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市容,文明生产。
5、节省原料:因按配比生产,不会造成很大的原料浪费。
6、利废环保:可利用粉煤灰、炉渣等废料。
7、建筑干混砂浆属无机材料,无毒无味,利于健康居住,是真正的绿色材料。
8、适用于机械化施工;比如建筑干混砂浆的仓储,气力输送,机器喷涂等,从而成倍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建筑造价。
四、我国干混砂浆的发展情况与前景展望
(一)我国干混砂浆的发展情况
砂浆作为一种建筑材料,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一直到十九世纪末,砂浆的主要胶结料仍然是熟石灰。水泥的出现,取代了熟石灰,成为砂浆生产的主要胶结料。
干混砂浆在欧洲应用很普遍。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早已采用干混砂浆作为砂浆的主要材料。在德国,平均每50 万人口就有一
个干混砂浆的生产厂。在东南亚的发展也很快。新加坡从1984 年建设了第一个干混砂浆生产厂,迄今产量超过30t/h 的厂已有5 家。马来西亚在1987 年也投产了一条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抹面砂浆。在韩国、日本、台湾、泰国等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都有大规模专业干混砂浆砂浆生产厂。在香港,一条50t/h 的干混砂浆生产厂也已投产,目前主要是生产抹面砂浆。
中国推广干混砂浆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当时的上海、北京就已经开始了干混砂浆研究工作,到九十年代开始出现干混砂浆工厂,进入2000年后,国内干混砂浆得到蓬勃发展,主要得益于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政策制定趋于完善。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国家建材局发布的《新型建材制品导向目录》就已将干混砂浆作为重点发展和鼓励项目之一。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干混砂浆的发展,2004年,商务部等五部二局颁布了《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同年,在建设部下发的《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中,也将预拌砂浆(干混砂浆)列为推广应用范围。为鼓励干混砂浆发展,全国各地先后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干混砂浆发展政策。上海市在《上海市粉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以法规形式明确规定:“为防止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建设工程应当使用商品砂浆”。天津市在《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政府令中规定:“应当逐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南京市在《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规
定:“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及干混砂浆”。北京市建委、广州市建委也曾先后多次发文鼓励推广使用预拌(干混)砂浆。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12个城市制定颁发了推广使用预拌(干混)砂浆的政策。
2、产品开发和应用技术推广力度加大。长江三角州、珠江三角州和环渤海地区是中国干混砂浆发展最快的三个地区,80%的中国干混砂浆企业都集中在那里。至2005年底,全国10万吨规模以上的干混砂浆企业30多家,设计生产能力350万吨,实际生产100万吨。除上海地区外,全国干混砂浆生产使用的产品还是以特种砂浆为主,北京地区砂浆生产以外墙外保温体系配套砂浆为最多,大约在30万吨左右;广州地区砂浆生产以防水砂浆为主,大约在20万吨;上海地区砂浆生产以界面砂浆最多,大约在5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使用量的多少,除受当地气候气候影响以外,更多的还与所在地区推广的建筑结构体系有关。
2005年全国主要地区干混砂浆生产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