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标办法1.1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如下:进行初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围串标评审部分除外)应当能够满足本项目初审相应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初审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1.2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进行下一步评审,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1.2.1详细评审: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
1.2.1.1详细评审(满分70分)。
评委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分别填写评分表。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2.1.2详细评审得分为:各评委对每一个投标人的每一个指标项打分,将每一项得分相加得出该投标人总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得到该投标人的详细评审得分。
1.2.1.3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审,评委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入报价评审。
1.2.1.4评委会只在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中选择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予考虑。
1.2.2报价评审(报价满分30分)(报价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2.2.1当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报价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1)出现有选择报价或两个及以上报价方案;(2)开标一览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报价清单数量与招标文件给出的清单数量不一致的;(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5)应视为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2.2.2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当场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1.5评委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5.1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5.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1.5.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1.5.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文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如下:备注: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方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方法,其核心是以技术、商务及价格等多个维度作为评标依据,综合评价投标人的综合素质。
该方法以技术、商务为主要评分对象,但在价格评分方面也有一定的权重,以评价综合优劣程度。
二、评标流程1. 组织评审小组首先,需要组成评审小组,该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
评审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评审人员要进行宣誓,表明他们将不受任何影响,公正地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审核评标前,评审小组需要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文件完整且符合要求,以防止投标人在提交文件后发现文件不完整或者不合格而产生争议。
3. 初步评分评审小组会先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在商务方案中,一般会考虑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能力、工作经验、项目管理能力、合同履行能力等方面。
4. 价格评分评审小组在技术、商务评分完成后,再对投标人的价格进行评分。
价格评分按照投标价格的相对比例,计算得分,计算方式为:最高报价得分乘1,其它投标报价除以最高报价所得数值再乘以1,最后四舍五入得出得分。
5. 综合评分对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进行加权平均,最终得出投标人得分,得分越高,则代表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越强,代表其获得合同的可能性也越大。
三、评标方法要点1. 评分细则的确定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要求的评分标准,评审小组需要确切制定评分细则,使评分更加科学系统、公平合理。
2. 评审人员的专业能力评审小组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正确把握评分细则,以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投标人资格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必须严格把控,即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条件,进入后续评审流程。
4. 评审过程中需要注重保密评标过程中,应保密评审信息,防止有关信息对竞争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竞争。
评审小组成员需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评分结果。
5.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在公告中应明确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公布评审结果,保证公示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L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体思路
5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发包人需求理解充分、解决方案可行、针对性强等因素,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5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工作制度健全、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因素,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人员配置情况
18
1、监理组人员配置情况(8分):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每增加一个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得2分,最多得4分。
(2)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
备注:(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投标人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须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采用本单位人员进行配置,否则不得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外,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本表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出现的情况的;(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6)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1.2 评标办法如下: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标准
附表四综合评估法——经济标评审标准
附表五
企业综合实力评审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
二、评标标准: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将按照“质量、服务及价格兼顾”的原则,评委分别对商务和技术部分二个方面进行打分。
评分结果统计时,分别对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采用算术平均值方法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在技术、商务两部分的各自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P=A+B+C+D,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当二者评标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技术评标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须在本项目评委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0分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5分
C:价格部分评分满分45分
D: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加分
综合得分:P=A+B+C+D。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评标细则是根据XXX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为评标工作小组评审《技术标(含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标》提供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评审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签字确认自主评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行使评委的职权。
技术评》(含符合性审查)评标小组由设计部1人、工程部1人、分管领导1人组成,其中需求部门负责牵头,评分人员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
《商务标》评标小组由成本部1人、招标采购部1人组成,其中成本部人员负责牵头,计算及复核人员共2人。
评标包括对投标文件初评(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和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初评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以判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确保评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若对投标文件内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评标小组以书面或答辩形式向该投标人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仅对有无漏项、有无报价前后不一致、算术错误、发包范围进行澄清。
清澄清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报价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若低于原投标报价,其《商务标》仍按首次投标报价总价进行打分排名。
算术平错误修正原则如下: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
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不一致时,以较低的单价为准,并修改相应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段落一:修正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在评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需要制定《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修正表》进行修正。
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总价高于投标函中的文字报价数额,那么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价格或费用仍以投标函中的文字报价为准,不得调增。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名称形式评审:2.1.1 标准评审因素: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报价唯一、资质条件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指定的位置加盖单位章、签字;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符合第五、六、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真实有效;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真实有效。
2.1.2 标准评审因素:市政专业、银行保函、企业信用手册、建造师劳动合同、建造师养老保险、注册造价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评审标准:所有评审因素真实有效。
2.1.3 响应性评审评审因素:投标报价、工期评审标准: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2.1 分值构成评审因素: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第一轮评标基准价。
低于第一轮评标基准价4个百分点的投标报价,不参与第二轮有效算数平均值的合成。
最终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第二轮合成有效算数平均值。
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4个百分点以上的投标报价得36分。
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不低于第一轮评标基准价4个百分点,则第一轮评标基准价为最终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形式、资格、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报价;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审因素:有效投标报价评审标准:通过形式、资格、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报价,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分因素: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2.4.1 评分标准评分因素:施工组织设计、设计评分、标准评审标准:内容完整,编制水平高;内容较完整,编制水平较高;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水平一般;施工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本项目标准。
2.2.2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工作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1)工作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2分工措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文件编制质里:3分
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制 有序、书面整洁、装订整齐(评委个人评价,没有下列 情形的得3分,每有一项下列情形扣0.5分,最多扣3分)。
(1)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2)投标文件目录标注页码与正文实际页码不对应;
(3)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3、为了防止长期受到蓝光辐射的视网膜产生视网膜光 化学损伤,LED显示屏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按
EN62471:2008检测标准由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测试报告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
造商公章)
供货方案:
8分
货物供应的时效性保证措施(0-2分)
货物供应的质量保证措施(0-2分)
货物供应的成本控制保证措施(0-2分)
(3)
商务部
分(30
分)
核心产品证明文件:3分
1、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
体系证书,证书覆盖范围LED显示屏和信息管理发布平
台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服务的计1分;证书覆盖
范围LED显示屏的计0.5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 商公章)
2、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GB/T 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计1分;未提 供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造商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加盖核心 产品制造商的公章。
质量保证期内、外服务内容、标准及承诺(0-2分)
人员培训承诺(0-2分)
服务响应时间承诺(0-2分)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损件、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保修期届满后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0-2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初步评审标准
二、详细评审的评标方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名顺序选取4家单位作为中标人,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份额分配比例为:40%:30%:20%:10%。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如综合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时,建议评标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推选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背景与目的1.本评标办法旨在明确评标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确保评标过程公开、透明、公正,最终选择到优质的合作方。
2.本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未在本评标办法中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执行。
二、评标标准1.评标标准分为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两个部分。
2.技术评审标准主要考核投标方的技术实力、项目经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等。
3.商务评审标准主要考核投标方的价格、交付期限、售后服务等。
4.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标准在评标过程中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权重调整,最终得出综合评分。
三、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指定,委员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负责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需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不得泄露投标方的商业秘密。
四、评标过程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持,采购单位可以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
2.投标文件首先进行技术评审,评分结果由委员会汇总并确定进入商务评审环节的投标方。
3.商务评审环节进行价格谈判,委员会根据谈判结果进行商务评审,评分结果由委员会汇总并最终得出综合评分。
4.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标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并提交给采购单位。
5.采购单位根据评审意见,选择排名前列的投标方开展最后的洽谈与合同签订。
五、保密办法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投标方信息。
2.评标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评审材料和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外泄。
3.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和文件应进行彻底销毁或者保密存储。
六、争议解决1.评标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采购单位和投标方应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将提交至相关法律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条款1.本评标办法文本如需修改,需经采购单位批准后生效。
2.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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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您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相关条款。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定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一、评标总则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标步骤
(1)专家审阅: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投标文件。
(2)专家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
(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三、评标分值设置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商务部分60分投标报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时得40分;投标报价与平均值相比每向上浮动1%扣0.25分,每向下浮动1%加0.25分,最多加减20分。
(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二技术部分40分1 技术方案评审15分从台套设备系统的总体设计对需求的了解及响应程度、系统设计方案是否完善合理、工艺控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以及在符合标书的技术要求基础上是否有优化设计、是否节约投资、是否安全、先进、可靠能稳定运行、是否节能降耗、是否影响生产、是否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设施、是否考虑维修通道、是否考虑平台及系统本体上的配套起重设施及系统使用寿命,保证试生产阶段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具有可靠详细的技术支持方案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优良,能充分响应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1-15分;(2)方案达标,基本响应招标文件的得6-10;(3) 方案一般,有一定偏离的得1-5分。
2 设备的选型及配置评审10分从台套设备系统软硬件设备及材料的品牌、产地、技术参数等设备选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程度,是否配置合理、设备和材料是否稳定可靠、控制系统能完成整个生产系统内所有的测量、监视、控制、报警及保护和联锁等功能,能够实现自动操作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设备、材料选型优良,配置合理,充分响应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10分;(2)设备、材料选型良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6分;(3)设备、材料选型一般,基本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3分。
3 项目完成时间评审5分以75日为项目完成基准时间,满足即得2分,每提前5天加1分,每延时5天扣1分,最多加减3分。
4 类似业绩评审5分有2项以上耐磨钢段斜轧生产线的设计及设备制造成套业绩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1项业绩增加0.5分,最多加至3分。
5 售后服务评审5分能够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即可得基准分2分,能够提供完整可行的生产耐磨钢段全套生产工艺文件加1分,能够协助业主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不超过15天),并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加1分,试生产期结束后,若出现设备故障,保证7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加1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规则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者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得分。
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终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细则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细则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者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者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者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法定家数,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资格审查标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所列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特许经营期限低的优先;特许经营期限相等的,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本次评标的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 资格审查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标准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商务标评审标准2.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详细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基本程序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技术标评审(2)资格审查(3)商务标评审(4)综合得分汇总3.2 技术标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副本进行评审,并根据本章第2.2.3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2.2 所有技术标副本评审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还原(即开启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正本,与评审的副本文件进行对应,还原各投标单位对应的技术标副本文件)。
3.2.3 按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正本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3.2.4 技术标副本评审结果,在标书还原之后,应不得修改。
3.2.5 若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两组评委评审的,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密封,交由交易中心保存。
待商务标评审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技术标评审结果交商务标专家进行汇总得分。
3.3 商务标评审(1)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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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个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个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个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个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2.10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
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
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