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料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一、评标信息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lXAI+F2XA2+……÷Fn×An
Fl、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RA2、...... 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l+A2+÷An=l)β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
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给予3%的扣除。
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原则: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定。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进行。
总分为100分。
2、分值分配
(1)投标报价80分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
3、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80分)
1)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80分;
2)各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1分;
3)不足1%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2)施工组织设计(2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1)各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满分2分
2)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满分2分
3)有施工进度计划、各工序安排;满分2分
4)有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满分2分
5)有主要施工机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满分2分
6)质量目标明确、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满分2分
7)有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2分
8)有减少降低环境污染噪音和控制扬尘的措施;满分2分
9)有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和治污减排措施;满分2分
10)有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满分2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_8732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_87321一、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分数分为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综合评分为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之和。
综合评分越高者中标,评标基准价为中标价。
二、设备技术得分评分标准设备技术得分共计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 技术方案(40分)技术方案应包括设备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质量标准、技术协议及技术支持等方面。
技术方案应包含的内容至少应该对应本次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部分。
评价标准如下:(1)技术方案中的内容全面,方案合理性强,如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标准等。
(20分)(2)技术方案中的内容充分符合本次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并能满足使用要求。
(10分)(3)技术方案中的内容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10分)评定技术指标时,需按照本次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以及技术方案中的内容进行评定。
评价标准如下:(1)设备所需的电力等资源与本次采购条件规定的使用目的相符。
(10分)(2)设备的设计能够保证其长期可靠运行,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20分)(3)设备的附加功能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规定的使用目的,且附加功能的使用应能够简单方便。
(10分)3. 设备生产厂商及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20分)评定质量管理体系时,需综合考虑设备生产厂商的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历史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评价标准如下:(1)生产企业具备相关设备的制造资质。
(5分)(2)生产企业近五年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表现良好,质量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10分)(3)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全国设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并能够在工厂内部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5分)评估技术支持服务时主要评估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售前技术咨询、售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评价标准如下:(1)设备生产厂商对本次采购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严格测试、调试以及设备磨合等支持工作,并且有具体的测试报告。
(10分)(2)设备生产厂商能够提供设备设计方案讨论、参数定制、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服务,并且有具体的服务流程。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评标程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第二个信封算术性修正;第二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个信封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条评标办法的确定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第二条评分标准的确定1.评分标准分为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标准:–技术得分考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符合程度、创新能力、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等。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技术得分计算公式为:技术得分 = 技术得分项1权重 × 技术得分项1得分 + 技术得分项2权重 × 技术得分项2得分+ …–各项技术得分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
3.商务得分标准:–商务得分考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合理性、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商务得分计算公式为:商务得分 = 商务得分项1权重 × 商务得分项1得分 + 商务得分项2权重 × 商务得分项2得分+ …–各项商务得分项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
第三条评标过程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对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分析、对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等。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各项评分进行计算,并产生综合得分。
3.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确定中标人。
第四条修改和解释1.本评标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修改和解释,则须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本评标办法的修改和解释,仅适用于所涉及的相关项目。
第五条生效和执行1.本评标办法自招标人和投标人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
2.双方均应遵守本评标办法的规定,且不得有擅自修改或解释的行为。
3.一旦发现双方有违反本评标办法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本评标办法的执行和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
2.若双方在使用本评标办法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1.本评标办法的补充和修改事项,由招标人进行统一管理和通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Γ⅜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口方法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
(1)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2)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期望值(即最高投标限价)为B;
(3)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4)评标基准价为C=AXK+BX(I-K)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当有效投标文件2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低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期公布的扬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信息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
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推;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造价以合同为准。
2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人员结构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工期(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2.2.5质量(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2.2.6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答辩题目一般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答辩采用纸质方式,最长不超过20分钟。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企业业绩 具备200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单项工程造价在350万及以上银行网点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为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该业绩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为合同为准。上述原件的公证件无效。 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 具备2006年7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单项工程造价在350万及以上综合楼或酒店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为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该业绩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为合同为准。上述原件的公证件无效。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必须提供项自2010年6月至10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原件。(以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其他要求 具有《宿迁市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3响应性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背景与目的1.本评标办法旨在明确评标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确保评标过程公开、透明、公正,最终选择到优质的合作方。
2.本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未在本评标办法中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执行。
二、评标标准1.评标标准分为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两个部分。
2.技术评审标准主要考核投标方的技术实力、项目经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等。
3.商务评审标准主要考核投标方的价格、交付期限、售后服务等。
4.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标准在评标过程中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权重调整,最终得出综合评分。
三、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指定,委员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负责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需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不得泄露投标方的商业秘密。
四、评标过程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持,采购单位可以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
2.投标文件首先进行技术评审,评分结果由委员会汇总并确定进入商务评审环节的投标方。
3.商务评审环节进行价格谈判,委员会根据谈判结果进行商务评审,评分结果由委员会汇总并最终得出综合评分。
4.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标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并提交给采购单位。
5.采购单位根据评审意见,选择排名前列的投标方开展最后的洽谈与合同签订。
五、保密办法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投标方信息。
2.评标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评审材料和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外泄。
3.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和文件应进行彻底销毁或者保密存储。
六、争议解决1.评标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采购单位和投标方应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将提交至相关法律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条款1.本评标办法文本如需修改,需经采购单位批准后生效。
2.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以上为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主体文档示例,供参考使用。
根据实际情况,您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相关条款。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 分,其中价格分30分,资信及商务技术分70分组成。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及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由投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名。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
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商务技术评分70分。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票,并记名。
如某张评分票的一个项目评分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票无效。
各服务商技术的最终评分值为评标委员会的有效评分票的算术平均值。
2、报价评分30分。
评标委员会按各服务商的最终报价进行统一计算评分,集体统一判定评分。
服务商的综合评分为商务技术和报价二部分的总计,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和复核。
商务分和技术分(70分):三、报价评分(满分30 分)1.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报价得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定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一、评标总则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标步骤
(1)专家审阅: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投标文件。
(2)专家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
(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三、评标分值设置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综合评分法细则(招标专用V3)
综合评分法细则
一、评分说明
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得分。
3.技术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技术标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算术平均值)。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
5.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或计算人员小签。
6.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或按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分细则(详见下页)。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 评标方法1.1 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企业资质高的优先;企业资质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高得优先;技术标也相等的,由评委无记名投票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和企业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1)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和企业信誉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3.1.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柳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必须是本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应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工作人员出任),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
3.1.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
3.1.1.3评标专家报到后,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①本人是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②本人是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③本人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打分制□评定分离1项目负责人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出题,题目应为两道主观题,涉及工程概况和投标技术方案。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可采用打分制和评定分离。
1.1打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确定中标人候选人的方式详见前附表。
1.2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公布中标人的同时公示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2.评审标准2.1形式性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不响应发包价的(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项目)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人期望值的;(5)信用分未达到信用分筛选要求的(如使用)。
2.2入围筛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2.2.1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3资格审查2.3.1基本材料: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需在“昆山市智慧住建系统”中上传(第2-6条绿化施工及绿化养护工程可不提供),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分专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提供);3.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4.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有效期延期一栏)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5.建造师注册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如有)、增补专业一栏);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电子证书)(含有效期延期一栏)。
评标细则(综合评分法)
评标细则(综合评分法)
1.评审标准
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评委会对所有有效投标人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各占比例如下表:
2.评标细则表
注:
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
表2 技术评审表
表3 商务评审表
表4 价格评审细则
3.计算总分
每个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商务得分: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总和,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总和,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技术得分;
(3)价格得分: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为最终价格得分;
(4)综合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4.确定中标供应商
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成交候选人的名次顺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来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各评委对计分表校核无误后全体评委在综合总得分计算表上签名确认。
根据评标小组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中标结果在鹤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在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及设计文件评审
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评审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
二、评标方法
2.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符合性审查
评标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3详细审查
2.3.1评标小组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陋,价
价格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1)评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
(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 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分值构成 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北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c.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独家形式进行投标(仅适用于JL2、JL3标段);(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仅适用于JL1标段);(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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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表B精品文档精品文档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1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5项内容不适用。
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