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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采集方法

房地产中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采集方法

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采集方法1、开发完成投资额: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统计时段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应按照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统计,包含工程进度、土地购置费、前期费用、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绿化、配套、景观、设计、规划、水、电、路等费用。

其统计方法有:(1)按照预决算数据,每月按照实际进度计算;(2)工程进度先取得公司财务上的实际支出工程款,然后按照工程付款合同规定,除以支付的比例,就可得到工程的实际进度,其他费用根据财务账上实际支出数为依据;(3)工程进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监理月报数据统计,其他费用根据财务账上实际支出数为依据。

项目投资完成额按工程用途分:住宅:指专供居住的房屋,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阁楼、车库、会所、幼儿园、物业用房等。

2、待开发土地面积:是指尚未用来建造房屋的土地,即存量土地。

3、本年购置土地面积和本年土地成交价款:本年购置土地面积是指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以前年度购置的土地不统计在内。

本年土地成交价款统计口径同上,不含交纳的各种税金4、施工面积:多层建筑的施工面积以整幢建筑物计算,与其实际建造进度无关。

一般应等于施工许可证上面积之合,但是如项目还未开工则暂不统计进去,此时以开工报告为准,注意本年如有竣工项目,则要包含竣工那块面积,不仅指在建那块。

同时在项目竣工时,要根据实测面积来调整施工面积。

填写时要注意面积与上年的衔接:上年施工面积-上年竣工面积+本年新开工面积=本年施工面积5、新开工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

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创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6、房屋竣工面积:是指房屋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一、投资额及新增固定资产指标1、计划总投资: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建的房屋建设工程或正在开发的土地开发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

没有总体设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

2、实际需要的总投资: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建的房屋建设工程或正在开发的土地开发工程,由于变更计划,设备材料涨价等原因,按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需要的总投资。

包括在建工程已完工程的投资和未完工程尚需投资。

没有总体设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填上报计划总投资或年内施工的各项工程全部建成投产实际需要的投资。

3、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建的房屋建设工程或正在开发的土地开发工程从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

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

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

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4、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建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5、本年底未完工程累计投资:指已经开始施工至本年底尚未建成交付使用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的投资额。

具体包括:①报告期以前年度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到年底尚未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②报告年度内新开工,年内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完成的投资;③年底以前(包括本年和以前年度)已经停缓建的工程累计完成投资(如果已作报废工程处理的,则不包括在内);④应摊入未完工程的应分摊的其他费用。

计算公式为:未完工程累计投资=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累计新增固定资产年末未完工程累计投资中不包括已转固定资产的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价值,但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价值,则应包括在未完工程累计投资中。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近日,国家统计局宣布了《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这是对房地产行业的一项重要改革。

这项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更加准确和科学的数据指标,来更好地把握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走向,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参考依据。

在新的统计指标中,最重要的包括房屋销售面积、房地产投资额、房价指数、土地成交价款、商品房待售面积等。

下面我们来一一解读这些指标的含义和意义。

房屋销售面积。

这个指标是指开发商通过售楼处向购房者销售的实际房屋面积,包括住宅和商铺等。

这个指标的重要性在于,它反映了整个市场的销售情况,是评估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房地产投资额。

这个指标是指各类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投入的资金总额。

这个指标是反映房地产市场情况的重要指标,因为它反映了市场的投资潜力和市场预期,是资本市场对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参考。

房价指数。

这个指标是反映一个市场中房价走势的指标,它是一种简单、直观、实用的房价测度方式。

这个指标是政府做出宏观调控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同时也是购房者判断购买时机和地域房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土地成交价款。

这个指标是反映土地市场的成交情况,它是评估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和城市开发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商品房待售面积。

这个指标是指市场上的房屋库存,也称为房屋供给。

这个指标是政府控制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开发商制定销售策略的重要依据。

综合以上几个指标,我们可以看出,新的房地产统计指标的设计与现实经济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些指标的引入,一方面使得房地产市场更加透明,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与此同时,这些指标的合理运用,可以为开发商制定更基于市场的开发策略和销售策略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新的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的推出,对于提高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以及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我们期待着这些指标在未来指导房地产行业发展和政府决策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指标解释

房地产指标解释

指标解释1.房地产从广义上讲,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指国家、集体及个人所拥有的房屋和土地。

但就我国目前房地产业的业务范围而言,它包括归国家所有的城镇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用地一城市地产,及附着在其上的城镇生产、生活用建筑和辅助设施一城市房产。

农村生产用地、用房及宅基地等不属城市房地产业的业务范围。

国家有偿征用农村土地用于城镇建设时,只有所有权转让过程结束后,才纳入城市房地产业的经营范围。

2.房产价格房产价格按取得所有权(使用权)的方式分为房屋销售价格和房屋租赁价格两种形式。

3.房屋销售价格房屋销售价格指房产所有权转移时买卖双方实际成交的价格。

房产买卖时,买房人购买的是房产的所有权,卖房人将房产所有权出让,同时要获得房产所有权出让的价值补偿。

它包括商品房销售、公房销售和私房销售三部分。

4.房屋租赁价格房屋租赁指房屋的所有人出租房屋面取得的实际租金。

在此种流通形式中,房屋所有权不变,承租者支付房租,获得一定时期内的房屋使用权;出租者放弃或出让一定时期内的房屋使用权。

它包括住宅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商业用房租赁和厂房仓库租赁四部分。

5.商品房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价格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发展商)出售的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的市场实际成交价格。

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等组成,它受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因素的影响。

6.住宅住宅是专供人们居住用的房屋。

它主要包括普通居住用房、别墅、公寓、宿舍用房等,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也包括在内。

7.非住宅非住宅是指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

它包括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仓库等。

8.公房公房是指归房管局或各单位管理的住宅和非住宅。

它包括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

其中,归房管局管理的称直管公房;归各单位管理的称自管公房。

9.公房出售价格公房出售价格是指以成本价向工薪阶层出售公有住房所实行的价格。

它是按房屋建造成本制订的售房价格,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

房地产指标解释

房地产指标解释

房地产指标解释1. 介绍房地产指标是评估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和预测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工具。

通过分析一些关键的房地产指标,可以帮助决策者和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市场,并做出有利的决策。

本文将详细解释几个常见的房地产指标,并深入探讨它们的含义和应用。

2. 房地产指标2.1. 房价指数房价指数是衡量不同时间段内房价变化的指标。

它通常根据一定的地理区域和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计算,并以基准年份的房价为基准进行比较。

房价指数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房价的波动情况以及市场的趋势。

当房价指数上升时,表明房价正在上涨,可能意味着市场需求旺盛;而当房价指数下降时,表明房价正在下跌,可能意味着市场供应过剩。

2.2. 房屋销售量房屋销售量是指在一个特定时间段内售出的房屋数量。

这个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

当房屋销售量增加时,说明市场需求旺盛,房地产市场可能处于繁荣期;而当房屋销售量减少时,说明市场需求疲软,房地产市场可能处于低迷期。

通过对房屋销售量的分析,我们可以预测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投资的风险。

2.3. 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房地产所获得的收益与投资成本的比率。

这个指标可以帮助我们评估投资的盈利能力。

当投资回报率高时,说明投资回报较高,投资者可以获得较大的利润;而当投资回报率低时,说明投资回报较低,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取足够的回报。

投资回报率可以帮助我们判断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2.4. 土地供应量土地供应量是指一个特定地区内有多少土地可用于房地产开发。

土地供应量的变化可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

当土地供应量增加时,可能会导致市场供应过剩,房价下跌;而当土地供应量减少时,可能会导致市场供应紧张,房价上涨。

因此,了解土地供应量的变化对于投资者和开发商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预测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制定合适的策略。

3. 应用示例3.1. 案例一:市场调研报告某房地产公司准备进军某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需要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

房地产指标解释

房地产指标解释

房地产指标解释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如何准确的了解房地产行业的现状和未来趋势,选择好的投资机会,成为投资者和从业者的重要问题。

因此,了解房地产指标是分析和判断房地产行业走势的必要准备。

房地产指标是用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一些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面积、供应量、销售面积、销售均价、房地产开发投资、房价指数等。

在这些指标中,最具代表性和参考性的指标就是房价指数。

房价指数是衡量房价的最常用的指标之一,其作用是根据一定的经济或市场因素,来反映一定时间内房价的总体变化。

将一定时间内房价的均值作为参照,以目前房价处于该均值的正值或负值作为判断房价是否处于上涨或下跌的状态。

也就是说,房价指数反映的是房屋价格的波动情况,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和投资情况。

房价指数是市场上对房地产市场现状和未来的预判和判断。

房价指数的变化,反映出房地产市场供需的变化和其对经济的影响。

因此,房价指数是指导投资者了解市场的重要指标。

除了房价指数,另一个重要的指标是房地产开发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是指各种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资本,包括土地取得的价格、规划设计费、建设工程的施工费、设备进口费、运输费、税费等。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变化,可以反映出房地产开发的景气度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同时,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变化也会对其对应的上下游领域产生影响,特别是建材、装修等相关行业会随之而变化。

房地产指标包括房价指数、房地产开发投资,也包括房地产销售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总建筑面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所新建或者购买的所有房屋的总面积,而销售面积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实际出售的房屋面积,二者的变化量可以反映市场的供需情况。

在投资时除了了解房地产的市场指标,对于不同的房地产项目类型与人群群体的需求和市场机会的差异,也需要进行深入分析。

比如说周期长的住宅项目可能会受到区域政策的影响,而年轻人更倾向于选择小户型的住宅等等。

房地产开发各项经济指标

房地产开发各项经济指标

房地产开发各项经济指标1. 引言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关键的经济活动,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全面评估房地产开发的经济效益,我们需要关注各项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房地产开发经济指标,并对其进行解释和分析。

2. 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是衡量房地产开发活动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

该指标反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投资情况。

通常以年度总额或季度总额来衡量。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可以直接反映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和经济增长情况。

较高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可能意味着较好的经济环境和投资潜力。

房地产新开工面积是指在一定时间段内新启动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建筑面积。

该指标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供应量和市场竞争力。

较高的新开工面积表明房地产市场供应充足,可能会对房价稳定产生积极影响。

4. 房地产销售面积房地产销售面积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实际销售出去的房地产建筑面积。

该指标反映了市场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状况。

较高的销售面积可能意味着房地产市场活跃,需求强劲。

5. 房地产销售额房地产销售额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实际销售出去的房地产总价值。

该指标综合考虑了销售面积和销售价格因素。

较高的销售额表明房地产市场销售状况良好,有利于企业的盈利增长。

房地产施工面积是指一定时间段内正在进行施工的房地产建筑面积。

该指标反映了房地产企业当前的施工规模和活动水平。

较大的施工面积可能表明房地产企业有较强的施工能力和项目储备。

7. 房地产竣工面积房地产竣工面积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完成建设的房地产建筑面积。

该指标衡量了房地产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实际交付的供应量。

较高的竣工面积意味着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市场供应增加。

8. 房地产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是衡量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变动的指标。

该指数通过对比不同时间段的房地产价格水平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涨跌情况。

较高的价格指数可能说明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大的投资回报潜力,但也可能表明房价过高可能导致经济风险。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房地产开发篇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房地产开发篇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 - 房地产开发篇引言房地产开发是指通过对土地进行利用,建设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性质的房地产项目。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人口的增长,房地产开发在现代社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评估房地产开发的情况,统计指标成为了重要的判断依据。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房地产统计指标,并对其进行详细解释。

1. 完工面积指标完工面积指标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房地产项目的实际建设面积。

这一指标常用于衡量房地产开发的规模和进展情况。

一般来说,完工面积指标越高,意味着房地产开发的规模越大。

解释:完工面积指标是指房地产项目在特定时间段内,已经完成建设的面积。

这包括了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建筑的面积。

完工面积指标的计算通常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指标标准。

2. 投资额指标投资额指标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总额。

这一指标常用于衡量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流向。

一般来说,投资额指标越高,意味着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规模越大。

解释:投资额指标是指特定时间段内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投资额。

该指标包括了土地购买费用、建设费用、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各项开支。

投资额指标可以反映房地产开发的投入程度和发展动力。

3. 销售面积指标销售面积指标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已经售出的房地产面积。

这一指标常用于衡量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以及销售情况。

一般来说,销售面积指标越高,意味着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

解释:销售面积指标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实际售出的房地产项目面积。

这包括了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建筑的销售面积。

销售面积指标的计算通常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指标标准。

4. 商品房销售额指标商品房销售额指标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通过销售商品房所获得的销售额。

这一指标常用于衡量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活跃程度和经济效益。

一般来说,商品房销售额指标越高,意味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状态较好。

房地产开发各项经济指标

房地产开发各项经济指标

房地产开发各项经济指标1.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这是衡量房地产开发活动规模的重要指标。

投资额的增加意味着开发商对市场的看好以及对项目回报的预期增加,也说明了投资者对房地产发展的信心。

该指标的增长通常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2.房地产销售额:房地产销售额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实际销售的房地产的总额。

这是衡量房地产市场活跃程度的重要指标,反映了购房者的购买能力和购买意愿。

房地产销售额的增长通常会带动相关行业的繁荣,对经济增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房地产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是衡量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和波动情况的指标。

该指数可分为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类型。

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意味着市场需求旺盛,但也可能引发价格泡沫等问题。

因此,政府和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进行监管是很有必要的,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4.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面积。

房地产用地面积的增加,可能意味着市场需求旺盛,但也可能引发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等问题。

因此,政府需要对土地的开发进行严格的规划和管理,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房地产开发融资规模:这是指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获得的融资总额。

房地产开发通常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因此融资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房地产融资的监管,以防止过度融资和金融风险的产生。

这些经济指标可以帮助政府和监管部门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同时,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者来说,这些指标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帮助他们做出理性的决策。

但需要注意的是,单独看一个指标可能不能全面反映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指标来进行分析和评估。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1. 房地产价格指数(Real Estate Price Index,REPI):这是用来衡量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指标。

它通过收集和统计一些地区的房地产交易数据来计算,通常以基期价格为100。

该指标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房价的变化趋势,在制定购房、出售或投资计划时提供参考。

2. 成交量指标(Transaction Volume Indicator):这是用来衡量房地产交易数量的指标。

它通常以其中一时间段内的成交量为基础,如每月或每季度的房屋销售数量。

该指标可以提供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程度和交易趋势,对市场供需关系有很大的影响。

3. 房地产投资回报率(Real Estate Investment Return Rate):这是用来衡量房地产投资效益的指标。

它通常以资本增值率和租金回报率相结合来计算。

资本增值率是指在投资期间,房地产价值增长的百分比,而租金回报率是指每年租金收入与房地产投资额的比率。

该指标可以帮助投资者评估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和回报潜力。

4. 房地产开发指标(Real Estate Development Indicator):这是用来衡量房地产开发情况的指标。

它包括新建住宅和商业楼宇的数量和规模,以及土地的开发利用率等。

该指标可以帮助了解房地产开发活动的规模和速度,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5. 房地产供需指标(Real Estate Supply and Demand Indicator):这是用来衡量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的指标。

它包括供应量和需求量的比率,以及空置率和入住率等。

该指标可以帮助了解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和健康程度,对购房和出租等决策提供参考。

6. 房地产贷款利率指标(Real Estate Loan Interest Rate Indicator):这是用来衡量房地产贷款利率水平的指标。

它可以反映市场对房地产贷款的需求和供应情况,以及货币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房地产统计是指对房地产行业中不同因素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以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和趋势。

房地产统计指标是用来衡量和评估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数据指标,可以提供有关市场供需、价格波动、投资发展等方面的信息。

下面是对一些常见房地产统计指标的解释:1.房地产开发投资: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中一个时期内进行的土地、房屋及其它建筑物的开发投资总额。

这一指标反映出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规模和发展情况。

2.房地产销售额:指在一定时间内,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额总计。

该指标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购买力和需求情况。

3.商品房销售面积:指一定时期内商品住宅、商品办公楼、商品商业用房等的销售面积总和。

这一指标反映了市场对不同类型房产的需求情况。

4.出售均价:该指标是指商品房销售平均单价。

它反映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平均水平,是判断市场价格走势的重要指标。

5.新开工面积:指在一定时间内新开工的商品房建设面积总和。

这一指标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新开工规模和发展速度。

6.房地产库存量:指房地产市场上尚未销售出去的商品房总量。

这一指标可以衡量市场供求关系,为判断市场是否存在供过于求问题提供参考。

7.住宅供应量:指一定时期内住宅的供应量总和。

这一指标可以衡量市场对住宅需求的满足程度。

8.房价指数:房价指数是衡量特定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变动的指标。

房价指数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种类的房屋进行统计,提供市场价格波动的参考。

9.楼市成交量:指一定时期内房地产市场的成交量总和。

这一指标可以反映市场的活跃程度和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

10.土地供应量:指一定时期内土地供应总量。

这一指标可以反映土地市场的竞争程度,供应充足与否将对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11.住房价格收入比:该指标是指居民购房价格与其可支配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

住房价格收入比反映了居民购房的负担能力。

12.投资回报率:指房地产项目预期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投资回报率可以用来评估房地产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性。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指标(601表)组织机构代码(01):所有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具体填写规定如下: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已经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该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在填写时,要按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本部的,如果没有组织机构代码,使用法人单位代码的前8位,第9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临时代码码段已由国家统计局划分区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再由各省划分区段分配给地市、县统计局按规定使用。

地方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的代码不重不漏。

▲注意:1.领取的组织机构代码可与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9位核对,应该一致。

2.法人单位的临时代码以“EJ”开头;产业活动单位的临时代码以“KZ”开头。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法人单位代码长度必须为9个字符;不能含有0-9或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

(3)601表中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与各专业各类法人单位表(如X103等)中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应相同。

单位名称(02):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三)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三)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组织机构代码(01)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长度为9;(3)不能含有0-9或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

单位详细名称(02)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必须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3)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03)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房地产开发是一项庞大的产业,其经营管理和监管是国家宏观调控与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了解房地产开发的经济状况和发展趋势,政府和相关机构需要进行有效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本文将介绍几个关键的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并提供填写说明,以协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这些数据。

1. 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是指某个时间段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新建商品房的总建筑面积。

它是衡量市场需求和供应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统计范围包括新建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等。

这个指标可以通过下面的公式来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 = 新建商品房售出数量 × 平均建筑面积其中,新建商品房售出数量是指某个时间段内售出的新建商品房总数量,平均建筑面积是指这些商品房的平均建筑面积。

填写说明:字段说明时间段统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新建商品房售出数量某个时间段内售出的新建商品房总数量平均建筑面积计算新建商品房平均建筑面积,可以加权平均或简单平均2. 商品房销售额商品房销售额是指某个时间段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新建商品房的总销售额。

它反映了市场的购买力和经济增长的趋势。

商品房销售额的统计范围与商品房销售面积相同,都包括新建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等。

这个指标可以通过下面的公式来计算:商品房销售额 = 新建商品房售出数量 × 平均售价其中,新建商品房售出数量是指某个时间段内售出的新建商品房总数量,平均售价是指这些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

填写说明:字段说明时间段统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新建商品房售出数量某个时间段内售出的新建商品房总数量平均售价计算新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可以加权平均或简单平均3. 土地成本土地成本是指某个时间段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所花费的总成本。

它是开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房价水平以及企业的盈利能力均有影响。

土地成本的统计范围包括土地销售价格、土地出让金、拍卖保证金、土地整理补偿金等。

开发经营数据指标解释

开发经营数据指标解释

【房屋施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房屋建造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上年开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

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造应填各层建造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造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房屋面积。

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创槽 (地基处理或者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房屋竣工面积】是指房屋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者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房屋建造面积总和。

【竣工房屋价值】是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

竣工房屋价值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

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暖、卫等附属工程的建造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造组成部份而列入房屋建造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办公及生活用品等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以及城市建设配套的投资。

竣工房屋价值普通按结算价格计算。

三、居住状况【居住人口】是指与住宅统计范围一致的居住人口。

以公安局的统计数据为准。

【居住户数】是指与居住人口数相应的户数。

户以公安派出所核发的户口簿为准,一个户簿即一户。

【人均住宅建造面积】 (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造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住宅建造面积(平方米/人) =住宅建造面积/居住人口【人均住宅使用面积】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使用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住宅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住宅使用面积/居住人口【户均住宅套数】 (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户数计算的平均每户拥有的住宅套数。

计算公式:户均住宅套数(套/户) =住宅套数/居住户数【住宅成套率】 (新增指标)是指成套住宅建造面积与实有住宅建造面积的比例。

房地产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报表主要指标解释房地产报表就像一本神秘的账本,里面有好多重要的指标,就像一个个小秘密一样。

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这些指标到底是啥意思。

咱先说说建筑面积这个事儿。

建筑面积啊,就好比是一个房子的外衣,它把房子整个都包起来了。

这不仅包括房子里面咱们能住的地方,还包括那些墙啊、楼梯啊这些公共的部分。

打个比方,这就像你买个蛋糕,蛋糕盒子也算在里面一样。

你要是买房子,可不能光看这个建筑面积大,就觉得自己占便宜了,得好好琢磨琢磨里面真正能用的面积有多少。

再讲讲套内建筑面积。

这就是把房子里面属于你自己的地方都算上了,就像你在蛋糕盒子里把蛋糕的实际部分拿出来单独量一样。

这个套内建筑面积可是很关键的,毕竟这才是真正属于你自己能支配的空间。

要是套内建筑面积小,就算建筑面积大,那可能也是华而不实啊。

还有个很重要的指标叫得房率。

得房率是啥呢?简单说就是你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的一个比例。

这就像你买东西看性价比一样。

得房率高,就好比你花同样的钱,买到了更多实实在在的东西。

比如说,一个房子建筑面积是100平米,套内建筑面积是80平米,那得房率就是80%。

要是得房率低,就感觉像是买了个大盒子,结果里面装的东西没多少,多不划算呀。

房价收入比这个指标也挺有趣的。

它就像是在衡量你为了这个房子得付出多少年的努力。

把房价和你的收入拉到一块儿比一比。

要是这个比例特别高,就像你要摘一颗特别高树上的果子,费好大劲儿可能还够不着。

这就意味着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买这个房子压力太大了。

相反,如果这个比例比较合适,就像你伸手就能摘到果子,那这个房子在价格上可能就比较亲民。

土地出让金这个词听起来有点高大上。

其实呢,就好比是开发商为了在这块地上盖房子,给土地主人交的租金。

这块地可不是白给开发商用的,得交了钱才行。

这钱从哪来呢?最后还不是都算到咱们买房的价格里去了一部分。

就像你在外面租个店面做生意,得给房东租金,这租金肯定得算到你卖东西的成本里呀。

空置率也是个值得关注的指标。

房地产开发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指标解释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形〔X101表、X201表〕〔1〕组织机构代码:代码9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那么»〔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畴内唯独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由8位无属性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此项。

差不多领取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假如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本表中单位代码的填写应与«法人单位差不多情形表»〔101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差不多情形表»〔101—1表〕的代码一致。

〔2〕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3〕项目顺序码:代码3位,一样填写从001起,奥运项目填写从100起,市重点项目填写从500起,既是奥运又是重点项目填写从300起。

〔4〕项目名称: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名称,同一项目有多个名称的,写要紧名称,在括符内写上其它名称。

〔5〕项目要紧用途:指开发项目的要紧建设用途,同一项目有多种用途的,填报要紧用途。

如住〔6〕项目建设地址代码:代码12位,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区县、街乡及居〔村〕委会。

前三位为110,代表北京,4—6位为区县代码,7—9位为街(乡镇)代码,10—12位为居〔村〕委会代码。

代码请到北京统计信息网〔 :// 〕制度标准栏目查阅。

〔7〕住宅项目所在地土地地段:指标说明见〔二〕假设干问题处理方法,北京市居住用途基准地价级别范畴。

房地产企业主要经营指标表指标解释

房地产企业主要经营指标表指标解释

《房地产企业‎主要经营指‎标表》指标解释(试行)1、实际投入资‎金:指财务实际‎支出的资金‎,包括偿还前‎期欠款、预付的款项‎及本月实际‎用于支付前‎期、工程、配套及管理‎费、财务费等款‎项等所有实‎际支付资金‎,不包含税费‎支出。

本年预算为‎年初报的项‎目投资预算‎。

2、已完成投资‎:指建筑施工‎、配套工程、规划设计等‎按照预算部‎门核定报告‎期内已完成‎的产值计算‎,其他项目按‎照实际支出‎计算,含总公司垫‎付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不含税费。

3、在施总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总建‎筑面积。

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之前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面积‎,以及之前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包括在‎施工面积中‎。

4、新开工总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

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

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的日期‎为准。

5、竣工总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6、土地储备面‎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转让‎协议或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但在报告期‎内尚未进行‎规划设计的‎土地面积。

本年累计填‎年初数,累计总额填‎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7、签约销售总‎额:指报告期内‎签订销售合‎同的合同总‎额。

8、签约销售均‎价:用签约销售‎总额除以签‎约销售面积‎计算。

9、当月可售面‎积:指至上月2‎1日尚未签‎订销售合同‎的项目可售‎面积。

项目可售面‎积是指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的证载‎面积和。

以上指标及‎说明解释权‎在总公司运‎营管理部。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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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开发指标解释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X101表、X201表)(1)组织机构代码:代码9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由8位无属性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此项。

已经领取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本表中单位代码的填写应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的代码一致。

(2)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3)项目顺序码:代码3位,一般填写从001起,奥运项目填写从100起,市重点项目填写从500起,既是奥运又是重点项目填写从300起。

(4)项目名称: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名称,同一项目有多个名称的,写主要名称,在括符内写上其它名称。

(5)项目主要用途:指开发项目的主要建设用途,同一项目有多种用途的,填报主要用途。

如住(6)项目建设地址代码:代码12位,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区县、街乡及居(村)委会。

前三位为110,代表北京,4—6位为区县代码,7—9位为街(乡镇)代码,10—12位为居(村)委会代码。

代码请到北京统计信息网()制度标准栏目查阅。

(7)住宅项目所在地土地地段:指标解释见(二)若干问题处理办法,北京市居住用途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8)项目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

代码6位,代码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在填写1—9月份编码时,十位上应补“0”。

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

如果没有设计,就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

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

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

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9)项目竣工时间:指项目所有永久性建筑物均已竣工验收(取得甲方、乙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验收单)的时间。

以项目最后的单体建筑竣工时间为准。

若项目尚未竣工,填报预期竣工时间。

(10)项目交付时间:指项目竣工后,开始交付业主的时间。

以项目第一套建筑单位的单体交付时间为准。

若项目尚未交付,填报预期交付时间。

(11)项目占地面积:指项目整体红线以内的占地面积。

(12)容积率: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商。

具体计算方法见(二)若干问题处理办法《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13)绿化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4)项目建筑面积:指建设项目总的建筑面积。

项目尚未开工或正在建设时,以规划建筑面积为准。

竣工时以竣工验收面积为准。

(15)住宅套型个数: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第四类以外的住宅归入其他。

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厨房、卫生间的面积。

其中居住空间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16)规划住宅建筑面积比重:指按单套建筑面积计算,各类户型的面积所占全部住宅建筑面积的比重。

(17)物业收费:指项目交付使用后,预期向业主收取的物业费用,以每平方米月收费计。

(18)停车场车位数:项目内停车车位数,含地下地上停车车位。

(19)交通状况:考察项目的交通状况。

以项目离最近的环线或轨道线为准。

同一项目既在环线附近又在轨道线附近的,以“轨道交通”为主。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投资完成情况(X202表)(1)计划总投资:指房地产项目在建的房屋建设工程或正在开发的土地开发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

没有总体设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

(2)自项目开始至期末累计完成投资: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的房屋建设工程或正在开发的土地开发工程从开始建设到本期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

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

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

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3)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和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开发建设的当月完成的全部投资额,不含其他月份完成的投资额。

其中:商品房(不含拆迁回迁)建设投资,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开发建设的供出售、出租用的商品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工程。

不包括拆迁回迁商品房。

非商品房建设及配套工程投资,非商品房建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为其他单位代理建设项目完成的非商品房投资。

配套工程投资是指为供出售、出租用的商品房屋工程配套的服务设施所完成的投资额。

具体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为完成楼盘总体规划而进行的小区内的道路建设,以及为提高商品房品质而进行的绿地和其他必要设施所完成的投资。

其中:基础设施投资,指能够为企业提供作为中间投入用于生产的基本需求;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所需的基本消费服务;能够为社区提供用于改善不利的外部环境的服务等建设的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市政工程、电信工程、公共设施和水利环保等建设的投资。

具体包括: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信息传输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该指标是指规划红线以外的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线煤、水、电、气、热的施工)(4)建筑工程: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和土地开发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

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该指标数据取自建设工程监理报告或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单)其中:土地开发投资: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进行的土地开发工程所完成的投资额,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对新征用(或购置)的土地进行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工程建设及土地平整(简称七通一平)等所完成投资额。

土地开发投资一般是指生地(荒地、山地)的开发,即将生地变成熟地的过程所完成的投资。

重新规划的旧城区改造所进行了的“七通一平”工程也可进入土地开发投资。

但列入房屋工程概预算的原有旧房屋的拆除、建筑场地平整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通讯工程不计入土地开发投资,而应计入房屋开发投资中。

土地开发投资额应放入完成投资按结构分组中的建筑工程,在房屋用途分组中能分摊的就分摊,不能分摊的全部计入其他。

未进行开发工程的,只进行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不作为土地开发投资统计。

(5)安装工程:指购置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费用,又称安装工作量。

(该指标数据取自设备购置安装合同。

注意:该指标只填写设备工器具的安装费用,不包括设备工器具本身的价值。

)(6)设备工器具购置:指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转化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活动,包括建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设备分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两种,需要安装的设备,必须在设备开始安装时,才能计算设备的投资。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在运达建设单位经验收合格,即可计算完成投资。

(该指标数据取自设备购置安装合同,注意:该指标只填写设备工器具本身的价值,不包括设备安装费用。

)(7)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

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四源费(煤、热、自来水、污水)、不可预见费、旧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支出,林木支出,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土壤改良、城市绿化,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政府收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械转移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土地占用、使用费,建设期应付利息,包干结余,企业债券发行费,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坏帐损失,固定资产亏损及损失等。

其中:土地购置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不包括拆迁补偿费,以划拨和“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所支付的资金在房地产项目竣工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所支付的出让金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土地购置费按当期实际发生额计入投资。

土地购置费为分期付款的,应分期计入房地产开发投资。

(8)住宅: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

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住宅按性质可分为普通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别墅、高档公寓。

其中:普通住房,指专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

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别墅、高档公寓,指建筑造价和销售价格明显高于一般商品房住宅。

别墅一般指地处郊区,独立成栋的商品房住宅;高档公寓一般指地处市内高尚社区,高层或多层的商品房住宅。

按市发改委批复(备案)项目用途填报。

经济适用房:指根据市政府经济适用房计划安排建设的政策性住宅。

(9)90平方米以下住房: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商品住宅中,单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包括90平方米)的住房。

现房应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为统计标准,期房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划设计面积进行统计,待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应根据实际测绘面积进行相应调整。

(它包括住宅中所有的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10)写字楼(办公楼):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使用的各类办公用房。

(11)商业及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房:指商业、粮食、供销、饮食服务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用房,如度假村、饭店、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菜店、加油站、日杂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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