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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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权入宪的法史反思——以国民党政府时期为中心

住房权入宪的法史反思——以国民党政府时期为中心

作者简介 : 张群 , 中国 社会 科学 院法 学研 究 所 助 理研 究 员 , 学 博 士 。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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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房 权住 宅 与 家 庭 的 角 度 . 析 西 方 国家 对 于 ” 分
北 平 市 政 府 在 该 市 参 议 会 上 宣 布 :房 荒 救 济 本 属 市 行 “ 政 一 端 … …此 种 人 为 之 恐 慌 , 自应 以 政 府 力 量 . 以 彻 予 底 纠 正 。 E 市 地 政 局 局 长 也 在 参 议 会 上 指 出 :本 局 ” 平 “
多个 国家在宪法 中规定 了住房权 。 更有 许多 国家 以专 门
立 法 的形 式 承 认 了 住 房 权 的核 心 内 容 . 括 免 于 强 迫 驱 包
逐、 禁止住房领域 的各种 歧视 、 稳定 的使 用权 、 住房权被
侵 害 时 得 到 司法 救 济 等 。 年 来 我 国亦 有 住 房 权 人 宪 的 近 政 策 建 议 与 学 理 论 证 f 有 了宪 法 保 护 是 否 必 然 促 进 ②旦 住 房 权 保 障 ? 房 权 保 障是 否 必 须 提 升 到 宪 法 层 面 ? 住 如


引言
果 住 房 权 人 宪 . 国 是 否 要 完 全 遵 循 甚 至 照 搬 国 际惯 例 我
和外 国宪法例 ? 目前 大多数学者 的意见似乎都倾 向于肯
作 为 一 个 家 庭 日常 生 活 的 固定 场 所 。 房 和 人 的生 住 存 与 尊 严 密 切 相 关 现 代 财 产 法 理 论 上 . 房 不 仅 是 在 住 不 动 产 . 是 生 存 财 产 和 人 格 财 产 . 该 和 必 须 享 受 远 还 应 高 于对 一 般 不 动 产 的 保 护 世 界 宪 法 史 上 第 一 次 确 认 在 住 房 保 障 的是 1 1 颁 布 的《 国魏 玛 宪 法 》 15 : 9 9年 德 第 5条 “ 地 之 分 配及 利 用 . 由联 邦 及 州 加 以监 督 . 防 止 其 土 应 以 滥 用 , 使 所 有 德 国人 均 获 健 康 之 住 居 , 有 德 国 家 庭 , 且 所 尤 其 子 女 众 多 之 家 庭 , 得 应 其 需 要 . 得 住 居 及 家 庭 均 获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作者:陈杰时间:2012-04-13今年恰是邓小平1980年关于住宅问题讲话发表30周年,该篇讲话是新中国城镇住房制度从福利制度向市场化改革启动的关键标志,奠定了其后近二十年间中国房改政策的基本思路,显示了伟人的超凡预见性,至今仍对我们认识住房问题有深刻的启迪。

为此在今天纪念这篇讲话,仍富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住房所特有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它既是社会民生福祉最关键实现环节之一,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另一方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开发之后城镇诸项改革中最先酝酿、也是最先启动的改革,但也是进程最曲折、反复最多,但又是改革最彻底、最市场化的一项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某种意义上是非常丰硕的,但当前争议又是最多的。

所以,研究中国这30年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的历程,可以获得的信息是非常丰富的。

本文提出住房事业这个概念,是希望以此来涵括住房制度、住房建设、住房市场、住房政策(包括住房保障)这几个高度相关但又相互区别的内容,从而可以对住房问题做一个宏观整合的分析与思考。

以下本文先按照历史顺序对1980年住房事业的发展与制度变迁做一个全景式概括描述,然后再反思1980年房改以来在住房问题的根本经验与教训,以此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愿景和提出必要的政策建议。

一、历史背景:改革前的中国住房事业?新中国建立之后,在意识形态上采纳马克思、恩格斯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改造学说,而如不少学者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明确反对工人阶级拥有自己的个人资产,尤其包括住房。

如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认为,对于(德国大城市)工人说来,如果让他们有自己的房屋,把他们重新束缚在土地上,那就是破坏他们反抗工厂主压低工资的力量。

他这样写到:“工人必须负起沉重的抵押债务,才能得到这种住所,于是他们就真正变成了资金主人的奴隶;他们被束缚在只好同意接受向他们提出的任何条件”。

为此,新中国政府对住房问题策也无可避免地受到这些观念的影响。

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与展望

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与展望

的,将会持续影响本市的住房消费。 从长远来看 ,我们希望住房的供应量具有可持续性 。 那么在供应量一定 的条件 下,目前的住房需求是不是太旺 盛 了?现 在所 出现 的情 况与十 多年 以前 的市场状况恰 恰
0 0 ≮一 工海唐地 —0
济时代 ,也不能完全放任于市场 .必须从公共产品的角度
组成 部分
住房保障的立足点是保障人人有房住 让最广大的人 民群众住得起房 .这是我们党和政府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 体现 。从某种意义上讲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是住房制度改 革 的继续 。始于上世纪 8 年代未 、9 年代初 的住房制度 0 0 改革 ,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住房困难问题 。而当时住房严 重短缺的主要矛盾在于 :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住房生产 ,长 期缺乏投入产 出自我循环的基本条件 。因此 ,当时的住房

住房保障制度保障的对象是中低收入者 .是那些无法
依靠 自己的经济能 力解决住房问题的民众 ,保障的是住房 的基本需求 ,这种基本需求是基于一定时期社会发展的总 体水平。保障的方法是充分尊重住房的商品属性 ,符合商
个政治问题 .这是由我们党的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宗 旨所决定 的。
品再生产 良性循环 的基本准则 。保障 的管理是努力做到公
为敏感 的。所谓 开着宝马去买经济适用住 房 的现 象 , 告诫政府部门必须强化准入标准 ,公开分配过程 ,真正反 映社会 的呼声和群众的愿 望。
1 0年过去了, 会的发展 , 社 国家 的政策 , 市场的状况 , 人们的观 念 ,已经今非昔 比。多种 因素的叠加 ,住房需求
量 已远远 大于住房 的可供应量 ,包含着相 当一部分投资 、

见 …
四、住房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生产的可持续 性和分配 的公平 性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回顾与反思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回顾与反思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1、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城镇住房制度的政策执行力度, 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2、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等手段,规范房地 产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失序。
3、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政府投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以满足 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
参考内容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面临着越来越 多的挑战。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 一。然而,现行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深入研究和分析。 本次演示旨在探讨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和改进措施,为完善我国 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提供参考。
未来发展方向上,我们应更加注重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的构建、金融和土地 政策的协调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等方面的工作。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城镇 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结论
总的来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 今后的改革中,我们需要加强政策执行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增加保障性 住房供应等方面的工作。我们还应深入探讨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历史反思等方 面的内容,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住房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的焦点。为了解决中 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国政府逐步建立了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然而,在实践 中,这一制度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次演示将对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进行 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国内外学者对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定义、分类和政策制 定等方面。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一系列政 策和措施,包括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保障性住房分 为租赁型和出售型两种,租赁型包括公共租赁房和社会租赁房,出售型包括经济 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政策制定需要结合国内外经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 住房供需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_回顾与反思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_回顾与反思
瑧 瑐 79. 69% 和 81. 93% 。 为 82. 58% 、 单位建房、 实物分
房的旧体制被打破, 以单位所有为主体的住房产权 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 有效发挥了市场在配置住房 资源中的作用, 合理调整了国家、 地方、 单位和个人 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是住房产业和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 。 据统 在 2003 年中国 GDP 增长的 9. 3 个百分点中, 有 计,
瑢 瑐 比例, 商品性住房成为住房市场供应的主体 。
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除了从商业金融机构获得抵 还可以通过这种补充性的住房补充计 押贷款之外, 划获得补贴性的住房抵押贷款。为了弥合住房供给 和需求, 政府在私有化现存公共住房的过程中更加 注重了价格机制的设计。
瑦 瑏
上述时间序列大体反映了中国城市住房改革的 整体进程, 各城市因为具备的条件不同, 因而住房制 度改革的步伐也不完全相同。
无法完全弥补房屋维修和管理成本, 投入产出自身 无法实现良性循环, 政府负担较重, 也面临着住房供
④ 应短缺、 居民住房条件难以改善、 住房分配不公平
等问题。 1978 年以后邓小平同志关于住房改革的一系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 列谈话成为中国住房改革起点, 改革的历史与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同步 , 改革逻辑 一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于减缓短缺, 将公房私有化和商品化, 住房资源的市场配置最终
瑏 瑥
扩展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政府希望大多 中国建立了 数城镇家庭通过私人开发商购买住房, 住房供给和住房消费的市场机制 。 2003 年 9 月, 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 ( 国发[ 2003] 18 号 ) , 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 第 一次提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 提出坚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 的基础性作用, 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在市场供应中的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研究述评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研究述评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研究述评作者:张协奎樊光义来源:《创新》2020年第05期[摘要] 长效机制作为实现房地产市场“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是近年来学术研究的前沿领域和热点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房住不炒”的科学定位,并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表明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开始由理论探索转为实践操作层面。

然而,自2006年原建设部最早提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至今,学术界对长效机制的认识和理解一直存在争议和分歧,研究视角多集中在宏观对策层面,相关结论也亟待进一步的逻辑论证和实证检验。

通过对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研究思路和主要成果的梳理,总结出当前长效机制研究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以期从文献整理分析的角度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行深入的理解和探讨。

下一步的推进方向应注重对房地产长效机制与宏观调控的关系、房地产市场的协同发展问题、“房住不炒”的科学内涵、实现机制以及影响效果等进行论证和拓展,同时坚持与时俱进的研究思路,时刻跟踪和关注房地产领域的热点问题,不断在新的语境中发展和完善长效机制的研究框架。

[关键词] 长效机制;租购并举;供需错配;宏观调控[中图分类号] F29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616(2020)05-0011-013一、问题的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将成为下一阶段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的根本性指导思想。

回顾以往,我国自2003年开启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需求端“短期化”调控一直是主基调,结果出现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等问题[1-6]。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控制房价上涨的同时,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住房基础性制度改革和顶层设计开始全面起步[7-8]。

反思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

反思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

买 不 起 住 房 。 什 么 会 导 致 这 样 的 结 局 呢 7 者 以 为 有 为 笔
以 下原 因 :
市场 化 解决 不 了住 房 问题 。 了得 出这 个结 论 . 为
西 方 国 家 为 此 探 索 了几 百 年 。 着 工 业 革 命 的 深 入 , 随
1.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过 程 中过 分 强 调 住 房 的 市 场 化 在
住 房 制 度 开 始 形 成 不 少 国 家 把 公 民 享 有 住 房 的 权 利 写入 了 宪 法 。 但 遗 憾 的 是 , 们 在 设 计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的 思 路 时 我 却 在 有意 无 意 中忽 视 了西 方 国 家 在 完 善 公 共 住 房 保 障 制 度 上 的 努 力 与 探 索 。 管 我 们 在 1 的 《 务 院 尽 98年 g 国
品化 是 实 现 住 房 公 平分 配 、 变 以 权谋 私 等 不 良风 气 的 改 必 由 之 路 。 时 , 房 商 品 化 能 够 调 动 多 方 面 的 建 房 积 同 住
预 住 房 市 场 。 在 这 段 时 间 里 . 由 主 义 哲 学 思 想 席 但 自 卷 欧 洲 . 个 经 济 领 域 的 所 有 方 面 几 乎 都 依 赖 于 市 整

维普资讯
反思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
豁晖
文/ 中立 尹
制 的 作 用 必 然 导 致 收 入 两 极 分 化 , 此 基 础 上 的 住 房 在
不 平 等 也 在 所 难 免 另 一 个 问 题 是 . 场 机 制 并 不 能 市
我 国 的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对 增 加 城 市 住 房 供 给 , 善 住 改 房 消 费起 到 了很 大 作 用 。 国城 市 居 民 的 人均 住 房 从 上 我

全面检讨房地产公共政策

全面检讨房地产公共政策

救 中国经济 ,挽救 中国房地 产的唯一之道。我们不
区出现 了 “ 价跌量减”的现象,导致各地政府一改
过去调控房地产,继而采取救 市政 策、挽救楼 市的
能说别无选择 ,但是应该认识到 已经没有太 多的时
间举棋不定。 画
事会 DIE T S O DS0 /0 0 R C OR &B AR 22 1
学性 , 被动应对的措施 多, 主动完善的措施 其二 , 在 市场与政府的责任方面,混乱 不清;其三,各级 政府 由于庞 大的土地利益 ,不能下决心出台从根本
下,导致政策朝令 夕改,无论是民众,还是市场的
参与各方,对政策的经常变化都无所适从,这是房
地 产公 共政 策 面 临的 最重 大 的 问题 。 中国房 地 产公
代, 中国房地 产公 共政 策再 次 “ 拐入 ” 了调 控 周期 。 也 就 是说 ,从 19 住 房 商品 化 改 革 以 来 , 9 8年
对于 “ 国四条”的政 策效应,外界疑虑重重 , 相对于开发商的胸有成竹,调 整二手房营业税的政 策引起 了购房者的极大恐慌 ,导致二手房交易量价 的再度飙升。政策制定者也许 没有想到 ,抑制投资
民众集体反向操作的指标 ,这种效果,在某种程度
上折 射 出房地 产调控 政 策 面临极 大的信 任危 机 。
产政策的重大的结构性缺 陷突 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 ,政 策 本 身缺 乏 系统 性 、长 期性 、前 瞻性 和 科
笔者认为,长期 以来,中国房地产公共政策缺 乏一个长期的 系统性的构建体 系,亦缺 少内在的公 共政 策目标逻辑,在过 于追求短期 效应的指导思想
ou n 专 lm 栏
全面检讨房地产公共政策
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促进房地产真正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 ,这是挽救 中 国经济 ,挽救 中国房地产的唯一之道 。我们不能说别无选择 ,但是应该 认识到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举棋不定

关于住房公积金改革的若干思考

关于住房公积金改革的若干思考

关于住房公积金改革的若干思考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1年开始在中国实施以来获得了广泛的运用,成为中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从住房公积金的功能再定位、资金属性、归属权以及区域化管理体制等方面对住房公积金改革进行探讨。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改革;功能再定位;资金属性;归属权;区域化管理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1年在中国实施以来获得了广泛的运用。

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已经超过1.2万亿元,缴存人数超过7700万,累计为961万户家庭发放了1.06万亿元优惠个人住房贷款,无可置疑地成为中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也得到了很多瞩目和称赞。

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其中,有一些是枝节问题,如住房公积金被用于避税、贷款手续麻烦、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管理不善、监督不到位等现象,以及包括世界银行(2006)所指责的运行和使用中的不公平、存款利率过低、中低收入职工使用机会少,造成“劫贫济富”等问题,都是通过加强管理可以完善或改进的。

但有些问题是制度的根本性问题,以前一直被忽视,而如今已经发展到了威胁制度生存的地步,急需尽快处理。

笔者试着对最重要的一些问题进行梳理和讨论。

一、住房公积金的功能再定位从住房公积金的原始定位来说,设立当初包含归集住房资金、强制性让居民养成进行住房储蓄用于住房消费、推进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等重要出发点。

但目前城镇住房的货币化和市场化改革都已经基本完成,不再有这些需要,那么住房公积金的发展目标和定位何在?在目前居民住房消费已经养成、住房金融手段已经比较丰富的时候,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何在?这些可能都需要重新思考。

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客户对象,现有政策法规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在1994年《暂行规定》中提到实施住房公积金是为了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

浅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与存在的问题

浅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与存在的问题

浅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与存在的问题作者:程皓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半月》2015年第10期【摘要】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尝试了不同的改革方式试图解决国内住房问题。

通过简要回顾了自1978年来三十余年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在肯定房改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提出了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经济凋敝,百废待兴。

政府利用计划与行政命令配置资源,确保稀缺资源能够首先满足重工业部门的发展需要。

计划经济体制由此形成,而低租金、实物配给式的传统城镇住房制度也相伴而生。

传统住房制度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缓解建国初期的住房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新历史时期的到来,传统住房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1.政府、企业财力负担日益加重。

传统城镇住房制度下,国家和企业每年要拿出相当多的资金用于住房建设和维修。

这种投资虽然占财政支出很大比例,但相对于巨大的居民住房需求仍只是杯水车薪。

2.住房建设与经济发展相脱节制约了房地产业发展。

由于公房制度长期实行无偿分配和低租金的福利体制,住房的投融资机制被严重扭曲,建筑业和相关服务业市场狭小,无法积累产业发展资金,更不可能发挥经济带动作用。

住房所特有的“双重属性”即社会属性和商品属性,决定了它既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因此建国初期的传统住房制度已经不再适合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改革势在必行。

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摸索、稳步推进的过程,可以把1980-1987年看作福利住房制度的破冰时期、1988-1997年为改革全面起步阶段、1998年至今为改革的深化阶段。

1、福利住房制度的破冰时期(1980-1987年)根据相关统计资料,1952-1978年中国包括农村住房在内的住房总投资仅占同期基本建设投资的7.5%,仅占GDP的0.7%。

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的反思与对策

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的反思与对策

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的反思与对策——以重庆九龙坡区为例摘要:为了尽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国务院于2007年8月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该政策出台后,重庆市政府根据各我市实际情况逐步落实了国务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相关政策,取得了一些成果,为一部分低收入群众解决了住房问题,使他们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

但由于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存在政策措施还不配套等问题,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矛盾较多。

特别是本区作为重庆市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范区还需解决农村家庭转为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

今年,市委决定,用3-5年时间完成主城的旧城改造,这是近年来的工作重点。

这些政策的实施都会直接影响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进程。

因此,根据本区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有序地推进以上政策和工作的落实很有必要。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对策建议。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随着我国的住房制度的改革,居民住房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由国家提供逐步发展为市场经济时代的由个人购买或租赁的市场化模式。

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城市廉租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的原因,住房市场出现了过于市场化的趋向。

出现了商品房价增长过快,而人民群众收入增长不能适应房价增长速度的普遍情况,造成了广大中低收入家庭难租到房、买不起房的现状。

加之随着大量农业人口的城市化及大量的外地投资资金进入重庆市场,更是加剧了这种矛盾。

对此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能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调控房地产市场,虽然国家针对以上情况也出台一些调控政策;如提高房地产业的进入门槛、对地产项目在银行的贷款进行限制,房屋面积限制在90平方米以内等一系列措施,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重庆市作为城乡统筹试验区,由于需要解决的农业人口城市化任务比其它城市更重,加之被批准为试验区后国外及外地投资资金大量地进入重庆房地产市场,更加剧处理以上问题的难度和工作量。

浅议县(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问题和对策

浅议县(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问题和对策

1认真 总结 。 二十年房改成效 显著 策形同虚设 , 完全流于形式。 11群众住房观念发 生了深刻 变化 长 期低租金无偿 分配福利 . 23对拥有私房 的不发住房补贴 , . 要求给予补贴 的呼声较大。 据 住房 的 制度 , 广 大 城 镇 居 民普 遍 存 在 着 住 房 靠 国 家 的观 念 。 使 随着 房 调查 , 干部 中至 少约 四分之一 的人 有私房。按照省政府、 镇 省房改办 改 的 不 断深 化 , 过 房 改 的宣 传 教 育 和 各 项 房 改政 策 的实 施 , 广 大 文件 规定 , 通 使 有私房不能算无房户 , 也就不能按无房户享受住房补贴。 住房消费者从消极观望到积极参与 , 消费理 念发生 了深刻变化。 对破 对 此 , 干部 议 论 多、 声 大 。 们 认 为 , 镇 呼 他 自己 不惜 负债 买房 、 房 , 建 从 除住房 旧体制 , 建立住房新体 制 , 逐步 形成 共识 , 人们普 遍地 认识到 未享 受过单位 一分钱补贴 , 了都 自己花钱修 , 坏 且辛辛苦苦 为单位工 房 改是 改 革 开 放 的 必然 产 物 , 市 场 经 济体 制 的客 观 要 求 , 须 通 过 作 几 十 年 , 在 有 私 房 没 有 补贴 , 得很 不合 理 。 是 必 现 觉 自身的努力和国家的政策扶持 , 主要从市场 上求得住房解决 , 群众参 24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建 立 存 在 不 公平 现 象 。 比 如 , 集 额 增 幅 , 归 与房 改 的热 情越 来 越 高 。 高于 覆盖率的增幅。该市约有改制企业及 民营企业职 工 5万人 , 占 12 居 民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 的改善 据江 苏省建设厅和 国家 职工 总数 7 %以上。 . 0 这些职工 大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存在不 统计局江苏调查队 20 0 7年 对 1 3个 省辖 市和 3个 县 ( )0 0 市 1 0 0户 公 平 问题 ,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的 全 面 建 立还 有 很 长 的 路 要 走 。 同 时 , 住 居 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 ,该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改革之初的 两极 分化现象严重 , 效益 高的单位缴 存基数和 比例 不断突破 上限 , 67平 方 米逐 步 提 高 ,0 7年 6月 底 达 到 3 .9平 方米 。住 宅成 套 效 益 差 的 单位 不 断 要 求 降 低 缴 存 基 数 和 比 例 。主 要 表 现 在 烟 草 、 . 20 25 电 率 从 1 % 提 高 到 9 .% , 时 住 宅 的功 能 、 量 和 基 础 设 施 配套 水 力 、 5 24 同 质 金融 、 通信 、 石化和盐 业等垄 断行业 , 存的住房公积 金基数普 缴 平不断提高 , 多数家庭住房条件和 水平有 了较大改善。 遍 较 高 , 存 比 例 高 于 规 定 比例 的 上 限 ; 织 、 炭 等 其 他 生 产 型 缴 纺 煤 13住房 分配体 制改革取得突破性发展 通过 近二十年来住房 企业 , . 执行 的缴 存基 数和 比例较 低 , 效应 差 的企业 不能正 常缴 存 , 制度的改革 , 使住房 的投入、 出、 产 使用 、 逐步朝着投入、 出、 产 使用机 甚 至 断 交 。 制 的良性循环 的方向发展 。 住房二级市场发展 , 存量住房交易 日趋 活 3深化改革 . 促进住房市场化和住房保 障和谐发展 跃, 市场 中介服务业务快速发展 , 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 系建立 , 市场 住 房 新 制 度 是 社 会 主 义 市场 经 济 体 制 的 组成 部 分 ,它 的核 心 是 在 资 源 配置 中的 基础 性作 用 得 到 确 立 和越 来 越 充 分 的发 挥 。 实 现住 房 社 会 化 、 场 化 、 品化 , “ 化 ” 市 商 这 三 的方 向 完 全是 正 确 的 , 一 1 住 房 新 的供 应 体 系 已初 步 建 立 针 对 不 同收 入 层 次 的 居 民 , 定 要 坚定 不移 地 走 下 去 , 不 能 走 回头 路 。 . 4 绝 . 采取了五种方式解决 或改善居 民住房 问题 : ①廉租住房 ; ②经济适用 31 研 究 制定 和 协 调 把 住 房 消 费含 量理 入 工 资 的 货 币化 分 配 政 . 住房( 集资建房 )③ 限价商品房 ; 危旧房 、 ; ④ 老旧小区改造安置房 ; 策 , ⑤ 积极稳妥地推进新 的住房分配制度。 与此同时, 强化住房保障, 不 商品房 。并 明确 目标 : 争取用三年时间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 低 断扩大低 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覆盖面 。 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 , 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 , 困难群众人均 住 311统一将住房消费理入工资。考虑到住房货 币化分配是住 .. 房 面积 不 少 于 2 m 0 。 房新制度 的基本特征 ,最终 的表现形式应该是通过住房消费含量工 1 住房 交易 日趋 活 跃 ,为建 立 与 完 善 住 房 的 供 应 体 系 创 造 了 资化 来 体 现 住 房 货 币 分 配化 。 在 当前 , 议 相 关N f研 究 , 合 住 房 . 5 建 - I 整 条件 住房 二 、 级 市 场 繁 荣 , 市 房 地产 交 易市 场 规 范 而 有 序。 市 公积 金 制 度 及 各种 形 式 的住 房 补 贴 ( 租 金 补 贴 ) 策 , 台 全 国 统 三 全 全 含 政 出 二 手房 上 市 交 易 占当年 房 产 交 易 的 3 % 左 右 。 随着 房 改 的 深入 , 5 该 的相对刚性的将住房消费含量彻底工资化新 的住房货币化分配方 市 房 改 房 交 易市 场 繁 荣 和 房 地 产 中介 服 务 体 系 日益 完善 ,实 现 了增 案 。 住 房 消 费含 量约 占工 资 总 额 的 1 ~ 2 % , 地 在 这 范 围 内结 合 5 5 各 量 房 市 场 和 存 量 房 市 场 比较 好 的联 动 , 两 者 互 惠 互 利 、 互 促 进 、 实际 确 定 比例 。 理 可 以参 照 当前 的住 房 公 积 金 管理 模 式 进 行 , 充 且 相 管 以 共同发展 , 满足 了不同层 次社会群体的住房 需求, 动了市场 的健康 分发 挥 互 助 性 。 推 发展 。 住 房 交 易税 已是 市 主 要 财政 收 入 之 一 。 31 出 台 一 系列 相 关 配 套 政 策 。 国 家相 关部 门 要 出 台 实 施 细 .. 2 2深入反思 . 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则, 统一相 关口径 , 明确相关财税政策 , 杜绝五花八 门的土政策。 2 1县( ) . 市 实行“ 小步提租 , 不发补贴 ” 政策不合理。1 9 9 2年 1 1 32 强化住房保障体 系建 设, _ 调整供需 关系, 完善住房供应体 系

房改办工作总结

房改办工作总结

房改办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与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住房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有效缓解住房矛盾,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我国政府启动了住房制度改革。

在此背景下,房改办应运而生,致力于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优化住房资源配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实现人人享有适宜的居住条件。

二、改革政策实施情况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我们加大了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推行了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模式,并开展了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建设。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了住房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融资解决方案。

三、住房保障与供应在住房保障方面,我们积极推进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在住房供应方面,我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稳定市场预期。

同时,我们还注重住房品质的提升,推广绿色建筑和智能家居等新技术,提高居民的居住舒适度。

四、市场监管与调控为了维护住房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加强了对市场的监管和调控。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住房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市场动态,防范市场风险。

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我们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资金流失和浪费。

通过科学合理的资金运作,我们为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困难问题与挑战尽管我们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部分居民对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解不够深入,存在观望和犹豫情绪;另一方面,住房市场仍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如房价波动、供求失衡等。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及政策调控回顾与思考——基于经济、社会、空间发展的综合视角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及政策调控回顾与思考——基于经济、社会、空间发展的综合视角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及政策调控回顾与思考——基于经济、社会、空间发展的综合视角陈艳萍;赵民【期刊名称】《城市规划》【年(卷),期】2012(000)012【摘要】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998年中央做出了“停止实物分房”的重大改革决策之后,住房的市场需求和开发规模快速上升;但此后住房发展中出现种种失衡,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某种程度上,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困惑映射了我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中的深层次矛盾.因为住房既是一个经济问题,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同时又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和谐;此外,住房还是一个空间问题,必须正视其空间绩效问题.然而以往的研究单一性多、综合性的少,宏观层次的描述多、多层次的分析少,从而影响了对住房问题的系统认识.本文回顾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的政策变迁轨迹,反思1998年以来住房制度建设和政策调控中的问题,进而探讨完善我国住房制度建设的思路.【总页数】9页(P19-27)【作者】陈艳萍;赵民【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4;DF38【相关文献】1.风险社会视域下我国政府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能力的缺失与重构——基于群体性社会冲突发生机理的宏观视角 [J], 张鑫;张莉2.资产价格波动对我国通货膨胀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基于SVAR视角的货币政策调控 [J], 王宏涛;曾晶晶3.货币政策调控对我国国民经济影响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基于新凯恩斯主义垄断竞争模型的视角 [J], 冯学荣;冯梦雨4.我国房地产价格、经济增长与调控政策分析——基于2008年和2014年经济研究的视角 [J], 王昊5.我国生猪价格调控政策综合效果实证评价——基于生猪价格波动视角 [J], 刘小乐;黎东升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反思

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反思

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反思(上)徐利发布时间:2011-01-04一、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本态势(一)房地产调整周期明显缩短。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起伏较大,调整周期明显缩短,形成房价短期内大幅上升——实施严厉的调控政策——房价应声下降——放松调控政策——房价报复性上涨的循环路径。

以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为例,2008年第四季度,房地产市场进入寒冬,出现量价齐跌,上地流拍,东部沿海省份中小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2008年12月,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金融方面优惠政策,如将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缩短至2年,对普通自住二套房实行优惠贷款政策等,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2009年3月底,北京房地产市场率先复苏,全国大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也陆续解冻,之后房价逐渐攀升,到2010年3月达到历史最高点;随着4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国十条”的出台,房地产市场再次进入观望阶段,一线城市房价应声回落,交易量下降;调控效应随之波及全国房地产市场,使之进入胶着状态,预计今年年底降至本轮调整的最低点。

由此看来,房地产市场调整周期缩短至两年左右的时间。

由于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上下游50多个产业,房地产市场波动过:厂频繁,势必影响其他产业部门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稳定的因素。

(二)“国十条”出台后,房地产投资依然逆势上扬。

2010年上半年,在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投资所占比重为24.2%,比上年同期增长2个百分点;全国房地产投资增速为37.0%,超过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1.5个百分点。

大多数省份,房地产投资增速也远远快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如,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60.4%,比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30个百分点;山东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5.9%,比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15.1个百分点;四川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50.8%,比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24.1个百分点。

住房制度应力避双轨制

住房制度应力避双轨制

楼市调控越调越涨之怪象,引发了各界对当前住房制度的根本性反思。

近日,筹划两年之久的国内首部住房保障法建议稿已初现雏形,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

如果说1998年的住房改革是赋予住房市场化、商品化属性而去住房福利化,是政府对住房保障职能“卸责”,那么,此次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则旨在矫正政府在住房保障功能上的缺失。

显然,这是1998年住房改革以来,住房体系的一次系统性重构。

正是1998年以来各级政府在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上的“卸责”,以及经济适用房体系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导致了当前房市之乱象。

本应获得住房的公共服务供不应求,经适房蜕变为福利分房。

因此,若通过立法程序推出住房保障法,以法律之精神促使政府捡起丢弃已久的住房保障服务,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真正安居乐业确实值得期待。

当前之房市乱象发生在住房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因此住房市场化成了众矢之的,不少人将把现有问题归究为住房体系的过度市场化,在他们看来,政府住房保障服务的回归意味着对过度市场化的矫正。

事实上,不论是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对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标准、范围、方式的厘定,还是对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与管理、住房租赁补贴以及土地、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抑或寄希望通过在经适房领域实行共有产权的技术性安排等,都或多或少给人一种市场化与住房公共保障之间是对立面的印象。

然而理智告知我们,当前房市之乱象、住房保障防护体系的缺失,恰恰源自房市的伪市场化和坏市场,而非过度市场化。

政府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更愿意投资于能够产生最大税收的领域。

土地市场政府单一供给主体和对土地供给的绝对控制导致中国房市甫一走向市场化,就难以回避地租和房价之飙涨。

毕竟,相对于商品房领域的巨大收益,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政府而言是净损失,因此,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性公共服务必定供不应求。

这也就不难理解,年初政府的保障房任务,各地少有完成者。

房价飙升导致更多中等收入阶层陷入了无缘经适房又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困境。

从住房制度改革到住房保障

从住房制度改革到住房保障

从住房制度改革到住房保障摘要:住房是民生之要,在住房已经商品化市场化的格局下,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中低收人人群也有房子住,必须建立与市场化住房制度相衔接的住房保障制度。

然而,由于我们对住房保障的一些基本问题缺乏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不仅导致了理论上的颇多争议,也带来了实践中的诸多困惑。

为了加快住房保障的建设和完善,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弄清这些基本问题。

关键词:住房制度;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已经历了32年,大致经历了“住房商品化——住房市场化——住房分配货币化”等阶段,市场化程度较高,是所有经济领域改革较为成功的。

但也存在着市场化过度、政府缺位、住宅产业政策不稳定,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应当反思我国住房制度改革,重构住房体系,从以“居者拥有其屋”目标调整到“住有所居”的目标上来,制定中长期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政府从经济政策入手引导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有效发挥市场在住房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同时,应强化政府在保障住房体系中的主导作用,确立以公平价值为取向的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革现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积极发展多渠道多方式供应保障性住房,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所有公民“住有所居”目标得以实现。

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与人口的迅速增加,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住房问题,使得传统的住房制度已经不能够满足现行社会的发展需求,因此,实现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已是必然趋势。

自二十一世70年代末截止至今,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先后步入三个阶段。

1.住房商品化阶段住房商品化阶段是我国住房制度的初次改革,该阶段起于1979年止于1990年,其主要是以提租和出售公房为突破口,以解决住房短缺问题为基本目标。

住房商品化阶段下,重点针对于公房租金调整,一方面是所有房屋均按成本租金计租;另一方面是将住房消费纳入工资,彻底实现住房商品化。

此次住房制度改革虽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人的住房需求,但其未从根本上解决住房短缺矛盾。

反思房产新政

反思房产新政
19 8年底 跟住房 市场化改革 配套推 出 9 的按揭贷款 , 是上世纪 5年代 后 中国老 0
爱市场上 与富有家庭 子女竞争 。因此 , 按揭贷款 以及 许多其 它金融 产品 , 能够 从本 质上 改变 中低 收入 阶层 的生 活空
间 ,拉平他 们跟富有阶层 的机会差距。 这就 是为什 么任 何限制住房 按揭贷款 、
的, 是他们 祖先留下的财 富 , 他们应该 有权享受其利 益。 第二 , 8 1 亿亩农 用土地红线 , 给各 级政府 限制 房地产 土地供 应提供 了借 口,其结果是抑 制房产供应 。一方面 , 科技发展使每亩产量不 断上升 , 耕地面 积的含意跟原 来不同 ,1 8亿亩地红线 是过时的观念 。 在历史上 ,中国的人均 农耕 地面积 从来 没有今 天这 么低 ,但 是 , 食安全 问题也从来没有解决得像 粮 今天这么好 , 为什么?除 了杂交农作物 使产量大增外 , 也有温室 生产带来 的产 量革命。另一方面 , 土地 资源 的确不是 中国的优 势 ,那么 ,在全球化的今天 , 既 然别 国的生活 用品可 以依赖 中 国制
己的住房会被 “ 领导 ”剥夺走 ,因为房
收入 的人也能有机 会像高收入者一 样 , 较早 买到房子 、 汽车等 , 或者买 多套房 投资 。试想 , 果没有按揭贷款 , 如 市场
化 后 的房地产 就 只是 高收入 阶层 的市
从 、甚至屈服 于 “ 领导 ” 9 8 后老 。1 9 年
策市 ” 不管 , 天的局面是一 些根 本制 今 度 安排 的必然 。房价 失控 的原 因在于 第一 ,地方 政府绝 对垄 断房产 土 地供 应 , 逼着房价 只涨不跌 。 明显的 很 事 实是小产权房价远低 于 “ 大产权 ” 房 价 。如 果农 民个 人或集 体也 有权 将士

公物权理论视角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反思

公物权理论视角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反思
公物权理论视 角下我 国住房保 障制 度之 反思
口 余 睿
( 广 西大学 ,广 西 南 宁

5 3 0 0 0 4 )
要 :近 十 年来 ,我 国房 地产 市 场的调 控 目标屡 屡 落 空。这表 明 ,单纯地 以商品房 价格 为视 角 ,粗
暴 地 以行 政 干 预 为 手 段 , 只 会 使 人 民 的 安 居 梦 想 渐 行 渐 远 。 党 的 十 八 大 报 告 提 出 : “ 要 建 立 市场 配置 和政
政府 无 法 真正 实现 行 政法 治理 念所 倡 导 的 “ 避 免偏
负着 巨 额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的 同 时 又将 面 临 “ 房产 贬
值 ”的压 力 ;其次 ,房 地产 价格 一旦 步 入持 续 下降
轨 道 ,将 导 致 整 个 社 会 抱 着 “ 买涨 不买 跌 ” 的心态 陷入 到无 止 境 的观 望 态度 之 中 ,市 场低 迷 的 同 时 ,
2 0 0 3 年 出台 《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房 地 产 市 场 持 续 健 康 发展 的通知 》 ( 国发 [ 2 0 0 3]1 8 号 )开 始 ,踏上 了 国家对 房地 产 市场 调控 的 十年 漫漫 长路 ,不 断试 图通 过控 制 商 品房价 格来 实 现 国人 的安居 梦想 。随
的有效 性 之余 ,一 个更 大 的疑 惑也 随之 而生 :即便 中 国商 品房价格 确 经调 控步 入下 行轨 迹 ,就 一 定能 够满 足人 民 的安 居需 求 吗? 实 际 上 ,无 论 商 品房价 格 的未来 走 向是 继续 大
涨 、维 持 高 位 抑 或 快 速 下 行 ,对 于 普 通 公 众 都 并 非
收 稿 日期 :2 0 1 3 一 l 1 一 l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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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的反思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经过多年改革,目前我国城镇住房实物分配的福利体制已经基本终止,货币化住房分配、市场化和社会化供给体系也已大体建立。

改革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也积累了诸多矛盾,发展到今天,居民住房困难的矛盾反而更为尖锐。

不断攀高的房价虽与加速推进的城镇化带来的住房需求和土地供应刚性等客观因素有关,但房改过程中的某些政策失当也难辞其咎,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相关政策的反思.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及相关政策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制度改革起始于1980年邓小平关于住房问题的讲话,当时谈到住宅问题,邓小平说:“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

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

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

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

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

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考虑买房合算”。

此后,房改大致经历了试点售房(1979~1985年)、提租补贴(1986~1990年)和以售带租(1991~1993年)等改革阶段,以及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的确立(1994-1997年)阶段。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开启了城镇住房制度正式改革之路。

该文件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而房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则是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该文件宣布全国城镇从1998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再往后,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提出:各地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应该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而为,但除此之外,还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内在动因。

这主要是,在当时旧的福利分房制度条件下,由于租金低廉,无法维持正常的房屋维护,而且使政府背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而与此同时,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配以收入分配调整政策,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而住房货币化的登台,正好可以成为拉动内需的最好办法,启动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改善结构。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中存在的一些误区(一)过度地赋予了住房的经济发展功能我国房改从实施开初就在某种程度上担负了拉动经济增长的功能。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明确提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在各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被地方政府推至极致并演变成畸形的增长模式。

地方政府热衷于批租土地,包括农地征用用于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依靠房地产投资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并通过土地收益、房地产税费来直接填充地方财政。

一些地方政府将房地产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过于功利性地重视房地产对“经营城市”的贡献,经营土地成为投资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的重要法宝。

其主要行为包括:一是大搞形象工程、“造城运动”,盲目扩大拆迁规模,人为制造需求旺盛、拉动房价;二是炒卖地皮,一些地方政府低价征地,转手高价出让,卖地越多,财政收入越多,甚至少数地方政府暗中操盘,唆使开发商哄抬地价;三是对房价求高弃低,一些政府官员视房价高为经济发达的标志,将本地房价与其他地区盲目攀比,一些城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弃而不建,而把兴趣用于批建高档住宅上,导致当地房价居高不下。

在这种政策和利益机制导向下,全国各地房地产投资持续高涨。

从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来看,2000年开始急剧增长为21.5%,2003年为30.3%,2004年为29.6%,2005年中西部地区增长,高达33%以上。

国际上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一般是在10%以下,但我国从1998年开始,这一比重稳步上升,2004年为18.78%,2005年为20.98%,2006年1-4月份为22.93%,远远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

另外,国际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比重不能超过5%,但国内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从2004年就已经达到9.6%,一些城市甚至于高达50%以上。

如果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并将其推向极端,给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尽管表面上会出现暂时的繁荣,但中长期困境和问题定会随之而来。

(二)市场化过度,超越了经济发展阶段从国际的视野来考察住房制度,可以发现各国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往往采取不同的住房政策。

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物资、经济基础薄弱以及技术力量有限,私人没有足够的储蓄,很难独立建造和拥有自主住房,这时公房比例往往较高(我国建国以来至市场经济改革全面推开以来,公房占绝对比重也印证了这一点);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尤其是当整个社会出现较大的中产阶级,也即社会结构呈现橄榄型形态,住房市场化和私有化就具备了条件,此时,私有住房的比重往往较高,如现阶段的美国、西欧国家。

当然,土地资源的丰缺状况也是影响住房私有率的重要因素,例如,日本和英国即使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在伦敦和东京,也保留了较大比例的公房。

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要求实行不同的住房政策。

然而,我国在目前经济尚不充分发达,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发展阶段,却把住房改革的重点放在了产权私有化上,把住房市场化简单地等同于住房产权私有化,直接把“居者有其屋”变成了“居者有其产”,改革认识上存在较严重偏差。

在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无论是按成本价出售存量住房,还是供应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房,在住房产权的保有形式上,基本上都是在强调住房产权的私有化或自有化。

我国2005年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消费就达1.42万亿元,居民私有住房的比例已经达到72.8%。

根据加拿大丰业银行BankofNovaScotia的统计资料,加拿大房屋私有率为67%,美国近年来拥有独立住房的家庭也刚过60%,而欧洲一些国家的住房私有率则在40%左右。

相对于私有化特征显着的西方国家而言,中国却拥有最高的住房私有率。

作为房改纲领性文件的国发199823号文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目标。

国发200318号文则进一步提出“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所体现的市场化程度更浓。

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和土地供应的总体情况而言,要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不仅超越了客观经济条件,似乎也是政府摆脱住房保障职责的隐含体现。

(三)货币化分配不能到位,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与市场房价严重脱节住房补贴制度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两项基本制度。

这两项制度的相继建立,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

其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住房实物分配的格局,通过长期性支付能力的积累和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支持,使住房消费变成一种个人选择性的自主行为。

两项制度的实质是将职工工资收入中本应包含的住房消费部分,通过不同的政策渠道还原给职工个人。

在多数城市,职工住房补贴建立的依据是: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受制于各地财力的限制,各地出台的住房补贴标准所依据的房价都大大低于当时的市场房价,有的地区甚至出现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拒领住房补贴的现象。

而且从补贴标准的设计来看,现行的补贴标准是根据政策设计当时(大多数城市为2000年以前)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来制定的,远落后于市场形势的变化。

因此,住房补贴政策从其实施开初,在住房货币消费上,国家和单位就对职工欠了一大块账。

而对于广大的企业职工来说,由于劳动力市场整体供过于求,劳动工资常常被压低,工资中住房消费的含量更是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支撑其在市场上购房、租房的需求。

所以从总体上说,目前住房补贴实施很不到位,货币化补贴举步维艰,完全到位更是遥遥无期。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制度不能完全建立起来,旧的路又一下子被堵死,造成政策断档,大量弱势群体的住房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另外,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发挥的住房金融支持效能甚微,没有真正发挥其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

例如,我国的公积金存贷利差高达2.87个百分点,而新加坡的公积金存贷利差只有0.1个百分点,台湾地区的也在0.2个百分点,相差10到20倍。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其贷款额度,这就必然导致收入高、缴存高的成员所获得的公积金贷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贷款资助低,有的甚至无法逾越其首付门槛,从而使得公积金政策无法真正起到政策性金融的“雪中送炭”的扶助作用。

从总体来看,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十分之低,截至2004年6月,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4306.7亿元,累计提取额2060.9亿元,个人贷款总额2817.2亿元,贷款余额1854.2亿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余额达1959.2亿元,占归集余额的45.5%。

(四)没有有效区分住房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基本住房保障严重缺位从政策属性上看,房地产政策是一种经济政策,它归根到底主要着眼于市场效率;住房政策则属于社会政策范畴,更注重社会公平和居民的基本住房诉求,它要解决的问题是用什么手段,使不同收入状况的市民居者有其屋。

多数国家的经验证明,住房既要靠市场手段,也要依靠大量的公共政策手段。

住房政策的根本目标是让人们各得其所,基本努力方向:一是建立“便于进入”的市场,一是帮助中低收入者获得“能够支付”的住房。

然而,我国住房改革没有把住房和房地产这两个表面相似而实质属于不同范畴的事物区别开,没有把住房和房地产、市场和保障予以有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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