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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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是中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源自中国古代儒家传统、法家传统和法学思想,体现了中国社会的制度特性。

它主导了中国社会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的行为准则,为中国社会的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司法制度要实行宪法和法律,即实行法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是政府行政机关和政党的统治理念,是法律司法机关的基础和准则。

实行宪法,不仅是司法制度实施中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也是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有力的手段。

维护司法权利是司法制度的最基本要求。

捍卫司法权利的根本准则是宪法,宪法规定了执法者、被告人及代理人的各项权利,司法机关必须将宪法引进司法行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的审查审判程序以及对当事人进行政治审查和保护必须依法公正,不准借司法行使权力或利用权力来侵占他人的权利,以及不能违反宪法规定的其他法律,更不能擅自定义或变通法律。

司法活动要实行依法行政原则。

司法机关在审理和审判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不依仗权力、法律和宪法的规定,不擅自定义行政方法,不徇私枉法,也不准替法力。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要严格按照司法程序以及法定程序进行,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并在行使司法权利时能够公正无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制度的实施要求有统一的标准。

司法的标准包括审判的依据和程序、司法责任、司法机关的管理标准、法院的工作标准、仲裁制度的规则等。

在司法活动中,司法机关应当根据法定的标准进行实施,不能因为权宜之计或其他某种特殊原因而损害法律的正当性。

司法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公正原则。

被告、诉讼代理人和司法机关,他们在审判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案件。

司法机关在行使司法权利时,必须公正、公开和客观的处理案件,不得擅自篡改案件的事实和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代理案件的一方,不擅自定义行政方法,不徇私枉法。

司法制度必须依法独立司法活动。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审判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程序进行,不得受到任何外来干扰,如果司法机关受到政治、经济或其他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必须尊重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坚持法治原则,而不能介入其中,影响司法机关独立的审判活动。

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

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

02
在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受 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涉,独立行使审判权。
03
司法独立的目的是保证司法公正,使司法机关能够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 裁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平等原则
法律平等原则是指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 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
案例二:法律平等原则的实现
总结词
法律平等原则是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要求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法律标准对待。
详细描述
在案例二中,一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一个是当地富豪,一个是普通市民,双方就事故责任产生了争议。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了法律平等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公正的裁决。最终,法院判决富豪承担主 要责任,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法律平等地位,要求司法机 关在审判过程中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不因公民的性别、民族 、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等差异而有所歧视或偏袒。
法律平等原则的目的是保障所有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使 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01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司法机关在审判和法律适用过程中要以事实 和证据为基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在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党对司法工作的领 导地位,要求司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党的领导的目的是保证司法工作的正确方 向,使司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
03
中国司法制度的组织结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监督地 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
检察工作机制

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

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

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和庞大人口的国家,也是一个拥有独特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国家。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法律体系中国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构成。

在这个体系之下,还有很多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例如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等等。

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制定和修订都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审议和通过,以保证法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法院制度中国的法院制度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的最高司法机关,负责解释法律和监督审判工作。

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各类案件,其中基层人民法院是最基层的法院,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法官制度中国的法官制度是一种专业化、职业化的制度,在案件审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的法官制度分为职业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两种类型。

职业法官主要是指通过司法考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经常接受培训和考核的专业法官。

人民陪审员是由社区居民等随机选出的人员,参与审理案件,向法官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司法改革中国的司法改革是中国法律和司法制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维护法治和促进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措施。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司法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例如,加强法官培训和考核、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等等,都是司法改革的成果。

五、社会治安维护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不仅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治安的维护。

中国通过打击各类犯罪、整治社会乱点、维护社会稳定等措施,保证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例如,在近年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是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当代中国司法制度

当代中国司法制度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与任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权即法律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对象,包括有关的国家机关、 国家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监督涉及的范围是广义的法律, 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于违法并已达 到犯罪程度的,有权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 分裂国家的和其他的犯罪活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维护 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 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 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3、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 、
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职权是 :①审判法律、 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包括全省(直辖市、自 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 民事案件等。②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 件。③审判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 诉案件。④审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 诉案件。 ⑤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 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 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⑥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 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 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⑦对海事法院的判决和裁 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法院是1984年11月后建立的。它设立在沿海港口 城市,在审级上与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同级,主要审理 国内和涉外的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 森林法院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在全国重点 林区设立起来的,一般在某些国营林业局(包括木材水 运局)的所在地设立森林基层法院在地区(盟)林业管理 局所在地或在国有森林集中的地区设立森林中级法院。 在设立森林法院较多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设 林业审判庭,负责审理森林案件。

中国的司法制度

中国的司法制度


2、合议制度 法院在审判时,应当由审判员或审判员 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3、回避制度 即司法人员由于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 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不得参加办理该案件 的一种制度。

4、陪审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一审案件时, 由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 行。
• (4)司法行政权 即法院机构内部设立的主管审判行政 工作的组织行使审判行政方面的职权,但 不享有人事任免权。 (5)司法建议权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不属于法院 管理的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相应的机关提 出建议。
• 2、法院的组织体系 包括地方各级法院、专门法院和最高 法院。 地方法院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 级法院。基层法院主要审理第一审案件。 中级法院(直辖市 、地级市设立)审判法 律规定由它审理的案件,基层法院移送的 案件,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5、审判监督制度 即法院对已经发生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 定依法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制度。如最高 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认为在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错误,有权提 审或指令再审,检察院对法院的错误判决 或裁定,有权提起抗诉。
二、法院的职权和组织体系
• 1、法院的职权 一般,我国的法院职权为: (1)审判权; (2)司法解释权,最高法院有权对审判 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规等作出解 释。 (3)指导权,即基层法院指导调解委员 会工作的职权。
第二节:中国的审判制度
• 一、我国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 • 二、法院的职权和组织体系 • 三、法官制度
一、我国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
• (一)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其 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 中国,司法独立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之 下展开的,法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

第一章中国司法制度概述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一、司法“司法”一词来源于西方。

在学理上,是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论述“司法”问题。

他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力、关于国际事项的行政权力、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这里“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被称为“司法权力”。

而“第二种权力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

从现代的眼光看,孟德斯鸠所称的司法权就是惩罚犯罪和裁决私人讼争的权力,而行政权是执行立法机关的意志,维护公共安全,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防御外国侵略的权力。

他提出司法权这个概念是为了表达三权分立的思想,或者说,他的司法权概念的提出是以三权分立思想为基础的。

他说:“如果司法权不同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者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则一切都完了。

”“就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孟德斯鸠的思想为日后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中,议会、总统(或内阁)、法院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使其互相制约。

因此,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是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一项国家活动,即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审判,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就是法院。

至于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部分,属于政府行政系统。

如在美国,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合二为一,联邦总检察长即为司法部长;在法国和德国,其检察机关虽然附设于法院,但受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指挥。

我国清末引进西方司法制度,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各级检察厅虽附设于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但受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法部领导。

辛亥革命后的民国借鉴西方的“三权分立”并结合中国传统,设立“五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但司法权仍由法院行使;而检察机关则属于行政系统,由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与法德等国类似。

中国司法制度中英

中国司法制度中英

2023中国司法制度中英CATALOGUE 目录•中国司法制度概述•中国法院系统•中国检察院系统•中国司法行政机构•中国司法制度特色•中国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趋势01中国司法制度概述古代司法制度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历经秦、汉、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司法体系。

历史发展近现代司法制度清朝末年,中国开始引进西方的法律制度,逐步实行司法改革。

中华民国时期,中国进一步深化了司法制度的改革,建立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当代司法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继承和发扬古代和近现代司法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组织架构法院系统01中国法院系统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各级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院系统02中国检察院系统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

各级检察院负责监督法律的执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其他司法机构03除了法院和检察院,中国还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其他司法机构,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

宪法是中国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规定了刑事犯罪的罪名和刑罚,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如权利、义务、合同、侵权等,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要法律02中国法院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

地位和职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等组成,下设审判庭、审判员等。

组织结构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性案例,规范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案例指导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是设在省辖市或地区、盟一级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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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原则:
1.社会各界对司法旳地位和作用形成共识 2.司法人员尤其是法官享有身份保障 3.保障司法人员享有与其他身份地位相符旳物质待遇 4.人身安全应该受到保护 5.司法活动应有充分旳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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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学教育基本现状
全国高校总学生数:3167万(在校) 高校数量:2762所。其中一般院校(含独立学院)2409所 法学院系:632个 在校法学学科学生数:32万
司法考试追求旳是唯一正确旳答案,而从法学作为社 会科学旳特点,法学都很自然地以为一种法律纷争可能或 者必然会有不同旳“答案”,受此训练旳法学院学生所以也 会很自然地考虑不同旳结论——而可能正是这一点让他们 在司法考试中吃了亏,因为答案只有一种可能性。
相反,只背诵、记忆和了解法条但没受过法学院启发 式教育旳非法学专业考生,却恰恰迎合了司法考试“唯一 正确答案”旳思绪而成为了实际上旳受益者。
这些成果表白,那些考试能力强旳考生更轻易经过司 法考试。例如年轻、记忆力好、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复习旳 在校学生往往是经过者中旳主力,而年龄较大、记忆力较 差、学习复习能力差旳考生经过率就比较低。实际上不止 是司法考试,其他任何考试可能都会呈现出上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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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司法考试主要考察旳是考生对知识点旳记忆、背诵( 这只需要一般旳智力而无需专门训练) 和一定程度旳了解 ,但却极少考核对法律知识旳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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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3 年起,允许一般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参加国家司 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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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考试旳意义
至2023年年底,全国有400万余人次报名参照,346万
余人次参照,64万余人经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有30

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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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的对象
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 事人。
法律援助的范围
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行 政诉讼代理等。
法律援助的组织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 所等。
03
中国司法制度的运行机制
立案、审判与执行的程序
立案程序
包括起诉、受理、庭审和判决 等步骤。
审判程序
分为一审、二审和再审等程序, 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和准确 的审理。
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电大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框架 • 中国司法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 中国司法制度的案例分析
01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司法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司法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 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司法制 度,强调司法公正和人民利益至上。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司法独立原则
01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的干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02
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社会地位、财富等因素而受
到不公正待遇。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03
01
案件数量增多与审判压力增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给
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审判压力。法院需要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尽快
解决积压的案件,提高审判效率。
02
法律修订与司法解释的挑战
随着中国法律体系的不断修订和完善,法官需要不断更新法律知识,

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一、填空题美国。

1.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宪法保障机制发端于美国美国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

2.法院作为审判组织具有两类基本功能,即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司法独立原则和审判程序公正原则。

3.国际通行的法院制度的两项基本原则是:司法独立原则和审判程序公正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和审判程序公正原则军事法院、4.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5.基层人民法院设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

6.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必要的时最高人民法院必要的时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律师中产生,而大陆法系则没有此要求没有此要求。

7.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主要从律师中产生律师中产生没有此要求8.在我国,担任法官的最低年龄是23岁。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9.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离任后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不得担任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不得担任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10.本院院长担任。

10.法院的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5人到9人。

主任由本院院长本院院长1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11.法官等级提前晋升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12.警告、12.法官的处分级别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3.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负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组织。

13.审判委员会14.选择产生临时邀请。

14.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有两种方式,一是选择产生;二是临时邀请选择产临时邀请15.自行回避、15.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回避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中国司法制度(1)

中国司法制度(1)
联营合同纠纷案件,铁路系统内部的经济纠纷案件, • 违反铁路安全法规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 • 铁路行车、调车作业造成人身、财产伤害,原告选择向
铁路运输法院起诉的侵权纠纷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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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事法院的职权。
• 海事法院是按沿海沿江区域设置的专门法院,目前 中国共设有9个海事法院,设在广州、上海、武汉、 青岛、天津、大连、海口、厦门和宁波。
• 为有效地追诉犯罪,检察院与法院对应设置,设在 同一区域的检察院和法院具有相同的级别管辖和地 域管辖。
• 中国的检察院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
25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按行政区划分为三级: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与设在地 区的和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相对应)、省辖市和 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3)县、市(县级)、自治县一人,副院长、审判 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 任期:上述人员的每届任期与本级人大相同; • 地位:受本级人大监督,向本级人大负责。 • 内设机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
庭、执行庭及其他必要的机构,如研究室、办公 厅等。
• 最高人民法院:目前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 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 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办公 室、研究室、办公厅和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20
(2)铁路运输法院的职权。
• 铁路运输法院是设在铁路沿线的专门法院,目前设二级: 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在铁路管理分局所在地设立,中级法 院在铁路管理局所在地设立。
• 主要审理下列案件: • 由铁路公安机关侦破、铁路检察机关起诉的发生在铁路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

1、人民法院享有以下几种职权:审判权,司法解释权,立法权,违宪审查权,秩序规则的制定权。

2、法院作为审判组织具有两类基本功能,即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直接功能指法院解决纠纷的功能间接功能包括:控制功能,权力制约功能,公共政策制定功能。

3、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有三种,即独任制、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4、我国监狱执行制度的原则有: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5、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

6、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因某种特殊原因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已取得的财产一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原来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

7、我国仲裁既具有民间性,又具有司法性。

8、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是科学性与法律性的统一,这一基本性质决定了司法鉴定的性这一基本特点。

9、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的一种活动。

10、我国专门人民法院主要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三种.11、我国法官包括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12、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有三种,即独任制,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13、具体而言我国法院内部组织结构由横向的专门审判庭和纵向的审判组织两部分构成。

14、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的设置实行与国家的行政区划,审判机关体系以及检察工作的需要相一致的原则。

15、在我国多元化的侦查主体中公安机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拥有最高,最多的侦查权利.16、根据行业隶属性质的不同,可将侦查机关作以下划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

17、根据我国监狱法,我国监狱分为以下两种: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

18、司法部是我国监狱的主管机关,由其内部监狱管理局具体管理全国的监狱工作。

.19、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机构自身开展行业管理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1,法院的直接功能包括:控制功能,权利制约功能,公共政策制定功能。

中 国 司 法 制 度

中 国 司 法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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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观点: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不可偏废的。实 体公正应该是司法系统追求的根本目标,程 序公正则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措施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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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1)实体公正的局限性和模糊性
(2)程序公正具有两个基本功能:其一是保 护诉讼参与者的平等权利和正当权利;其二 是保障在诉讼中实现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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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实体意义上的司法公正在实践中具有 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实体公正本身在具体案件 中也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与此相比,程序公正 则具有较强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因此通过程 序公正来保障实体公正并进一步全面实现司法 公正是一条可行之路。换言之,程序公正可以 做为在实践中追求司法公正的切入点。
——【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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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在革命取得胜利后,按照孟德斯
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建立起资本主义的政 治体制,设立议会、总统(内阁)、法院分别行 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使之互相制约, 以达到国家权力的平衡。因此,在实行三权分 立的国家,司法是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一项 国家活动,即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这些国家,所谓司法就是审判,相应地,司法 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也就仅指法院。
——【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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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法权不同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自 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 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因为 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二为 一,法官便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 民组成的同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 法律权、执行公共决策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 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而且,从事物的性质 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中国司法制度纲要

中国司法制度纲要

中国司法制度目录第一章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4)第一节司法与司法制度 (4)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4)二、司法制度的概念和范围 (4)第三节中国司法制度的功能(五大功能) (5)一、惩罚功能 (5)二、调整功能 (5)三、保障功能 (5)四、服务功能 (5)五、教育功能 (6)第四节中国司法的基本原则 (6)一、司法统一原则(内地) (6)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6)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四、保障人权原则 (7)五、接受监督原则 (8)第五节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特点 (8)一、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8)二、司法机关和司法组织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设立 (8)三、司法活动遵循特有的原则 (9)四、司法机关内部实行集体负责制 (9)五、司法制度亦实行“一国两制” (9)第六节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 (9)一、中国审判制度的改革 (9)二、中国检察制度的改革 (10)三、中国司法制度的其他改革 (11)第二章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 (12)第一节司法公正 (12)一、司法公正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12)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 (13)第二节司法效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司法效率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13)第三节司法独立 (14)一、资本主义国家司法独立的保障机制 (14)二、我国司法独立的含义和特点 (15)三、司法独立的国际标准 (15)第四节司法职业 (16)一、司法职业的概念和特征 (16)第五节司法考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一、什么是司法?司法有何特点?我国的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具体包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检察活动。

特点:1.民主性。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同时,司法的民主性还集中表现在公民参与司法上。

设立人民陪审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以及人民监督员。

2.终局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3.公正性。

公正,即公平与正义,这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也是司法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

4.效率性。

多、快、省。

5.独立性。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权威性。

司法权威是确保司法权能够成为社会纠纷最终解决机制最为有力的原则保障。

7.被动性。

不告不理。

二、什么是司法制度?司法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司法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监狱制度、执行制度、仲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司法鉴定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劳动教养制度。

三、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简史①194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检察、侦查和司法行政的职权。

审判从属于行政。

②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同时制定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这标志着我国人民司法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3)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3)

5、司法机关亦实行“一国两制”
五、中国司法制度改革
第一讲: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一、中国司法的特点: 1、民主性: 2、终局性: 3、公正性: 4、效率性: 5、独立性: (职业性、统一性、中立性、公开性、审慎性、权威性、 成本性) 二、中国司法制度的功能: 惩罚功能 调整功能 保障功能 服务功能 教育功能

三、中国司法的基本原则:
1、司法统一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保障人权原则
5、接受监督原则
四、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特点: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2、司法机关和司法组织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设立 3、司法活动遵循特有的原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依靠群众的原则; (4)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5)调解原则; (6)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4、司法机关内部实行集体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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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案件。 (4)特别决定侦察的案件。
内设机构
组织机构 主要工作部门
组织机构
最高检察院 地方各级检察院 专门检察院
最高检察院
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内部设 有办公厅、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反贪污贿赂总局、 渎职侵权检察厅、监所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厅、 控告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刑事申 诉检察厅、铁路运输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法 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局、外事局、计划财务装备局 等15个职能部门,以及政治部、中共机关党委、离 退休干部局 (与咨询办合署办高级法院 中级法院 基层法院与法庭 专门法院
最高法院性质
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审判监督 机关。
最高法院职权
监督地方各级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工作。
审判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 的第1审案件[包括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全国范 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 的行政诉讼案件]。
审判基层法院移送的第1审案件。
审判对基层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基层法院与法庭
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第1审案件。 处理不需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与轻微的刑事案件。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人民法庭 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不是一个审级[职权限于审理一般民
事和轻微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法制 宣传,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设立目的:便利人民诉讼。
审判对高级法院、专门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 和抗诉案件以及最高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 的抗诉案件。
核准判处死刑的案件。
进行司法解释。
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事宜。
高级法院
审判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1审重大或复杂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 政案件。
由下级法院移送审判的第1审案件; 对下级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法院有权审判对海事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的上诉
中国司法制度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工作方式 环境对两院职能的影响 改革
中国的司法制度与两院
从法理主义的角度看,由于中国不实行“三权分 立”制,因此,尽管立法、行政、司法权被分配 给相互区别的机关行使,但各个权力之间实际上 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混合和重叠:“司法权”由国 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其它司 法组织、中共6大主体分享;
3.民事审判机构[设立4个审判庭。民事一庭专 门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和房产合同纠纷案件; 民事二庭审理法人之间、法人与其它经济组织之 间的各类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民事三庭审理知 识产权案件;民事四庭审理海事海商案件,包括 海事海商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 4.行政法庭[审理涉及中央国家机关的行政诉讼 案件]。 5.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不是根据部门法的要 求设立,而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设立的。 它是最高法院的领导集团,而不是法律执行机构。 它是中国独有的审判领导形式]。
铁路运输法院 森林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1.立案、审判执行和审判监督机构[立案庭 专司立案工作;执行办公室负责判决的执行; 审判监督庭专司审判监督工作。实行立案与 审判分立、审判与执行分立、审判与监督分 立“三个分立”]。
2.刑事审判机构[设立2个刑事审判庭:刑事 审判一庭负责审理重大的刑事案件;刑事审 判二庭负责审查、处理向最高法院提出的申 诉,并通过审判监督及时纠正审判工作中可 能发生的错误]。
“司法机关”不仅包括法院、检察院,还包括 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行政机构)、人大 内部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及其它 具有权能的机关。
中国的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法 律监督机关。两院只是全部司法机构体系中行使 国家审判权、法律监督权的机关。
一、审判机关
体系与职权 内设机构
产生及其人员任免不同于地方法院(如军事法 院院长并不是经过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 高法院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的)。
二、检察机关
体系与职权 内设机构
体系与职权
最高检察院 地方各级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
检察院分院) 军事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
立案范围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案件 直接立案。其范围包括:
案件; 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复核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不上诉的第1审刑事案件[同意判处
死刑的,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 重审]; 复核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 根据最高法院的授权,核准部分死刑案件; 监督辖区内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 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专门法院
《法院组织法》对专门法院的类型 没有加以列举,显然意味着专门法 院的设立将具有不确定性,而非特 指的。
专门法院
军事法院[设3级:基层军事法院,大军区、 军兵种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 院]。
海事法院[分别设在广州、上海、武汉、青 岛、天津、大连等口岸城市。受理中国法人、 公民之间,中国法人、公民同外国或地区法 人、公民之间,外国或地区法人,公民之间 的海事商事案件]。
中级法院
审判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1审案件[包括:危害 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 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或者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 权益的刑事案件;重大的涉外民事案件,在本辖区 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 处理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与最高人民法院是一个模式、对 口设置。
专门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区别
按特定的组织(如铁路局)或特定范围的案件 (如海事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而地方法院 是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审判机关。
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所审理的案件的性质 不同于地方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 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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