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正式版

合集下载

学生手册电子版

学生手册电子版

河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逐步完善教学管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学制与修读年限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基本学制和弹性学制。

四年制本科生在校修读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4年。

(意味着在学校最多读6年,无论休学还是降级)二年制专接本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为2-4年,基本学制为2年。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的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及时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经审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某种疾病(例如传染性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先办理缴费手续后,凭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到所在学院(系)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考勤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

职业学校学生手册

职业学校学生手册

我所信奉的格言: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目录一.综合素质 (1)二.日常行为规范 (3)三.安全规范 (6)四.学籍管理 (8)五.学业成绩 (9)六.考勤制度 (10)七.用餐规则 (12)八.教室规则 (13)九.寝室规则 (14)十.计算机室 (15)十一.数控车间 (17)十二.电子实训室 (19)十三.财产管理 (21)十四.违纪处分条例 (23)十五.实习规范 (24)十六.学费减免和助学金 (26)十七.学生三字歌 (27)十八.安全歌 (30)十九.坏风气 (32)二十.家校联系 (33)二十一.通讯录 (35)一.综合素质(一).品行1.守纪:遵守法规,遵守校纪,服从管理2.文明:诚实守信,仪表端庄,言行文明3.责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有责任心(二).学习4.态度:上课认真,完成作业,温故知新5.潜力:自觉学习,独立思考,讲究方法6.效果:学业优良,学有所长,进步明显(三).健康7.体质:身体健康,体能充沛,有安全意识8.生活:按时作息,讲究卫生,自觉锻炼身体9.心态:善于反省,知错就改,能承受挫折(四).能力10.适应:勤俭节约,生活自理,不娇气任性11.合作:热爱集体,善于交流,与人和谐相处12.实践:做事认真,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二.日常行为规范1.热爱家乡,热爱学校,感恩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遵守交通规则,防止溺水、火灾和触电等意外伤害。

3.礼貌待人,不说脏话,不骂人,不叫绰号。

不吸烟、酗酒,不打架,不赌博。

4.不涂抹刻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5.上课不迟到,不旷课,不随意请假,不骗假,不迷恋网络,不使用手机传播色情信息和图片等。

6.每天温习功课,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7.作业书写要工整,作业中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真正理解。

8.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致敬,进老师办公室要先喊“报告”,经许可后才能进入。

9.衣着整洁,不染发烫发,男生不留长发,不戴过于招摇或贵重、与学生身份不符的首饰。

中职学校学生手册

中职学校学生手册

xxxx学生手册( 目录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学生着装规定4学生请假制度5学生课堂常规6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条件7班级评比量化管理细则8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考核办法9住宿量化管理办法10学生奖励条例11学生安全须知12学生违纪处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热爱专业,学好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4、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

5、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谈恋爱,不吸烟,不酗酒。

6、诚实谦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打架斗殴,不说脏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守社会公德。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共秩序。

8、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培养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品德,立志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

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

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

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1、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

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2、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职业技术学校班规

职业技术学校班规

职业技术学校班规
1. 课堂守则
- 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 尊重老师和同学,不打断他人发言。

- 遵守上课规定,如关闭手机或将其设为静音模式。

- 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2. 作业要求
- 完成并按时提交作业。

- 保持作业的整洁和规范性。

- 不抄袭或剽窃他人作业。

- 享受合理和及时的作业反馈,并主动改进。

3. 考试规定
- 准时参加考试。

- 不得作弊或使用禁止的学术资料。

- 笔试考试期间保持安静和专注。

- 课内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相互抄袭。

4. 班级纪律
- 尊重师长和同学,礼貌待人。

- 不打架、不辱骂他人。

- 珍惜校园环境,保持教室和公共区域的整洁。

-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校。

5. 特殊规定
- 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 禁止参与涉及暴力、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 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隐私或造成他人困扰。

- 尊重学校宗教、文化传统和多元性。

6. 违规处罚
- 对违反班规的学生将依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
扣分、处罚作业等。

- 严重违规者可能被移出班级或学校。

请每位同学务必遵守以上班规,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共同进步。

如有疑问或需要解释,请向班主任咨询。

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校园安全、文明秩序,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三条学院教职员工应加强管理、积极服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教学服务。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师长,互相尊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生应珍惜学习机会,勤奋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第六条学生应注重学习与生活的平衡,遵守宿舍守则,保持宿舍内卫生,保持宿舍秩序。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进行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不得在校园内发生冲突和暴力事件。

第八条学生不得夜不归宿,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离校,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不得请假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导员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第十条学生应认真对待课堂学习,不得在课堂上进行无关活动,不得使用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

如发现作弊行为,学院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危险行为和危险游戏,不得在实验室内私自操作设备。

第十三条学生应按规定参加消防演习,熟悉校园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应保护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学院公共设施,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涂写。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尊重教职员工,不得辱骂、攻击、侮辱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损坏教职员工形象。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和违规行为,不得组织非法集会和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缺席或逃避学院规定的活动。

第六章处分和奖励第十八条学生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学院将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XX学院成绩警示告知单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XX学院成绩警示告知单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XX学院退学警示告知单专业班学生(学号:):你在学年第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为,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

鉴于你在学年第学期已受到一次成绩警示,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你退学警示。

被告知人签名:告知人签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XX学院(盖章)年月日(本联学院留存)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当学生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成绩警示”;第二次出现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退学警示”;第三次出现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退学处理。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XX学院退学警示告知单专业班学生(学号:):你在学年第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为,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

鉴于你在学年第学期已受到一次成绩警示,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你退学警示。

被告知人签名:告知人签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XX学院(盖章)年月日(本联被告知人留存)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当学生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成绩警示”;第二次出现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退学警示”;第三次出现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退学处理。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1. 引言为提倡和倡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本文档,旨在规范学生的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 总则2.1 本规范适用于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专科及继续教育学生。

2.2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尊重学院师生、员工和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

2.3 学生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践行正确的道德观念,在学院内外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

3. 学习行为规范3.1 学习态度3.1.1 学生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保持对学习的热情和兴趣。

3.1.2 学生应认真听讲,注意课堂纪律和秩序,不得扰乱教学秩序。

3.1.3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和课程任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3.2 学术诚信3.2.1 学生应严守学术道德,尊重知识产权,不得盗用、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3.2.2 学生应按照规定的学术规范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严禁捏造、篡改、伪造研究数据。

3.2.3 学生应正确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资料,在论文中注明出处并遵守学院规定的引用格式。

3.3 学习环境3.3.1 学生应保护学院的教学设施和学习环境,不得随意损坏设备、器材和教室设施。

3.3.2 学生应保持教室和自习室的卫生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随意涂写乱画。

3.3.3 学生应遵守图书馆秩序,按规定借阅和归还图书,并保持图书馆的安静。

4. 社交行为规范4.1 尊重他人4.1.1 学生应尊重师生和同学的人格和权利,不得歧视、辱骂、侮辱他人。

4.1.2 学生应关心他人,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校园中形成互助友爱的氛围。

4.2 社交礼仪4.2.1 学生应遵守公共场合的礼仪和行为规范,注意言行举止,注重仪态端庄。

4.2.2 学生应遵循网络礼仪,不得在社交平台上散布谣言、造谣诽谤他人。

4.3 团队合作4.3.1 学生应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尊重他人的观点和意见,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干部自身建设,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时间:每学年年末二、考核对象:院学生会集体成员。

三、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全面四、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惩分明、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将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德;能;勤;绩四项进行(注:本考核制度的总分为100分。

在每条例总分范围内酌情减分,除已给分条例外)。

1、德:(共20分)1)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共4分)。

2) 集体荣誉感强,无一意孤行行为(共4分)。

3)思想上进,学习文件情况(共4分)。

注:是否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是为满分。

4)具有贡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共4分)。

5)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共4分)。

2、能:(共25分)1)工作积极主动,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共6分)。

2)具备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促进本部门工作(共6分)。

3)有合作意识,大局观念,与其他部门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7分)。

4)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共6分)。

3、勤:(共25分)1)遵守工作职责,不得无故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与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满分5分,迟到、早退1分)2)工作有计划,按期提交计划,策划,总结(满分5分,学期初提交工作计划,活动前提交活动策划,活动后提交总结,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无提交者-2分/次;不按时提交者-1分/次。

)3)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敷衍不推托。

(满分5分,未按时完成-2分/次)4)工作情况能够及时反馈,有问题能够及时反映、沟通。

(满分5分)5)服从组织安排,不擅自行事,自作主张。

(满分5分,不服从组织安排者-5分/次。

)4、绩:(共30分)1) 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共5分)。

(完整word版)中职学校学生手册

(完整word版)中职学校学生手册

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学生手册二0一七年八月印发学校教育文化学校校训:明德、亲仁、崇技、重能学校师风:乐为、爱施、笃善、求实学校教风:乐教、爱生、笃定、求真学校学风:乐学、爱思、笃行、求知学校办学宗旨:夯实莘莘学子成长基础、构筑就业升学直达通道、弘扬精益求精工匠精神、助力民族复兴梦想腾飞!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强校、特色兴校!学校教育理念:道之以德、和之以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学校教育方法:言传身教、示范引导、激励成长、赏识提高!师生行为标准:不做减分人、只做加分事;不遗余力助人、只争朝夕成事;不为失败找借口、只为成功寻方法!师生成长准则:对自己负责、对家庭有用、对社会有益、对国家贡献!学校育人目标(学生成长目标):与天下父母同心,育(做)孝悌明理、知行合一的好学生!与社会进步同行,育(做)诚信友善、身心两健的好公民!与企业合作同赢,育(做)爱岗敬业、技艺双馨的好员工!新学期寄语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欢迎你们来到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开始新的学习生活!跨入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你们一定对未来的中职生活充满着无限的遐想,对人生的理想追求寄予了美妙的期望!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是一所培养“知行合一、身心两健、技艺双馨”实用型人才的摇篮。

你们在校期间,如何丰富和发展自己?怎样学习和生活才更有意义呢?对每一位中职生来讲,这是一个即十分重要又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而要给这个问题交上一个满意的答卷,前提就是必须熟悉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手册》正是这样一本制度汇编,它汇集了学校学生管理方面的诸多制度,涉及到行为规范、校纪校规、考核评比、奖励惩罚、学籍管理、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我也真诚的希望这本《学生手册》能成为你们的良师益友,同时伴随你们度过宝贵的中职时光,给你们留下珍贵而美好的人生成长记忆!由于时间仓促,书中编录的内容难免有不足之处,或许还有一些不够准确和错误的地方,还请各位同仁、同学批评指正,以便我们今后进一步修订完善。

职业学校学生手册

职业学校学生手册

职业学校学生手册2016年1月学生十条禁令第一条:严禁赌博、敲诈勒索。

第二条:严禁吸毒、贩毒、藏毒。

第三条:严禁盗窃、破坏公私财物。

第四条:严禁酗酒、打架、寻衅滋事。

第五条:严禁参与迷信活动、邪教组织。

第六条:严禁留宿异性、观看淫秽制品。

第七条:严禁考试作弊、顶撞老师。

第八条:严禁辱骂、殴打他人。

第九条:严禁携带、私藏、使用管制刀具。

第十条: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学生十条倡导第一条:倡导热爱班集体,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第二条:倡导尊师敬长,遇见来宾、领导、老师长主动问好。

第三条:倡导遵守公共秩序,上机、就餐、购物自觉排队。

第四条:倡导举止文雅,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第五条:倡导堂堂正正做人,脚踏实地做事。

第六条: 倡导劳动光荣、吃亏是福。

第七条: 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第八条: 倡导惜时如金、克勤克俭。

第九条: 倡导记住关爱、心怀感恩。

第十条: 倡导使用语文明语言: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前言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规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秉持“教育就是习惯的养成”的教育理念和“先教学生做人、再教学生做事”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身心特点,结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整理、修订了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增加了感恩心态、励志成功等方面的名言警句,现汇编成册。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学生手册》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是学生日常行为的准则,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有力保证。

是学校校风、学风、班风建设的重要保障。

学校教导队、各位辅导员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特别要做好新生入学教育,让学生从进校起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劳动者。

目录第一编:学校简介第二编:规章制度1、学生守则2、学生行为规范3、学籍管理4、学生操行评分管理办法5、学生安全守则6、安全协议书7、考试违规处分实施细则8、学生宿舍管理制度9、学生违纪处理办法10、职业学校学生各项常规手续办理流程和规定11、就业八不推荐第一编学校文化及学校简介第一章学校文化1、办学理念校风:活泼互助求实进取教风:博学修身敬业爱生学风:尊师守纪勤学慎思2、办学使命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创全国名校3、办学定位快乐学习满意就业4、办学誓言付出就有收获我们都能成功第二章学校简介第二编:规章制度第一章职业学校学生守则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创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切实做好迎评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我院学生日常行为做如下规定(简称"20条"),请同学们自觉遵守:1.自觉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传销活动。

2.自觉服从学校管理,不在校园内私自从事经商活动。

3.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保存、使用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4.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骂人,不说脏活,不打架斗殴,不勾引邀约校外人员来校寻衅滋事。

5.自觉服从校门和宿舍楼值班人员管理,不顶撞值班人员,不越窗翻墙外出。

6.自觉文明上网,不浏览非法网站、观看淫秽色情信息及光盘。

7.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私扯乱拉横幅标语,不散发或张贴外单位广告、传单。

8.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倒污水。

9.自觉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践踏草坪、折损花木,不在墙壁、桌椅上乱刻乱画。

10.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不在教室、校园内抽烟、酗酒、赌博、打麻将,不违反《学生宿舍文明安全卫生管理细则》。

11.自觉做到仪表整洁,进入教室、图书馆、办公室不穿拖鞋、背心、吊带装、超短裤。

12.自觉做到与异性交往文明得体,不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拥抱、接吻。

13.自觉与同学友好相处,不私拿别人的钱、物。

14.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旷课(含晚自习),不迟到,不早退,考试不作弊。

15.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在上课时交头接耳、睡觉、接打手机、接发短信。

16.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保持地面、墙面和黑板洁净,不将食物带入教室。

17.自觉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不在教室、图书馆及实验室等学习场所大声喧哗、吵闹、谈情说爱、打牌下棋。

18.自觉参加文体活动,不旷晨练。

19.自觉做到文明就餐,不插队。

20.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不浪费水电、粮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8月版)目录学生管理篇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P2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P6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P7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P10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管理办法》P11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P14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百名校园之星评选办法(试行)》P168、《关于实行学生评优等“一票否决制”的暂行规定》P17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员制度》P181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P181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行为评价细则(试行)》P191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倡导文明校风,实行“四个禁止”的暂行规定》P201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军训工作暂行规定》P211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郊游活动的几项规定》P221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暂行办法》P221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的若干规定》P2317、《关于规范校园内学生募捐活动的规定》P241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规定》P241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P2520、《中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党校管理规定》P262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P272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俱乐部)管理办法》P29教学管理篇2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P302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P342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辅修专业的管理规定》P35学生资助篇2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62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72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82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P393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特困补助暂行办法》P403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评选办法》P413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P43心理健康篇3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P453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制度》P463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原则》P47安全管理篇36、《关于贯彻<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P4837、《关于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P493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P513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P534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管理规定》P584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P584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火灾紧急疏散自救逃生原则》P604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安全制度》P60就业创业篇4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P604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P614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办法》P644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P66◆学生管理篇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院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学院按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俭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3.按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及申请助学贷款;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等级证书;5.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学院管理制度;3.努力学习,完成学院规定学业;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相应义务;5.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将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院规定交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一条学生应参加学院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学分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和成绩的评定以及考核不合格课程的补考或重修办法,学院另行制定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的品德评定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须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可以根据学院专业辅修暂行办法,申请辅修或选修校内其它专业或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我院与他校间的校际协议申请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或学分)由本院审核后予以承认登记。

第十五条学生应持相关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并遵守考场规则。

严禁考试作弊。

学生在课程考试时作弊,该课程总成绩记为“无效”。

记为“无效”的课程,在学籍处理时按“0”分记入并注明“作弊”字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不予正常补考。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学生表现较好,在毕业前或受处分六个月后对该课程可给予补考或重修机会。

剽窃、抄袭他人的课程设计、论文者,该课程总成绩记为无效,学籍处理时以“0”分计,除成绩记载注明“作弊”字样外,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而缺课者,视做旷课,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节升级、试读与留级第十七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或所得学分数是学生升级、跳级、留级、试读的根本依据。

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节转专业与转学第十八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如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且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或有特殊困难需要转专业的,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九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由招生时所在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录取院校的;(三)招生时确定为委培的、定向生的;(四)应予退学的;(五)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市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其入学当年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我院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在上报转学材料时,必须出具学生简明登记表和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并经教务处审批、盖章。

因病转学者还需附我院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第五节休学与复学第二十二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法定学制两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院批准,可以休学。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休学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

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五条休学学生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院保留其学籍。

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

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院医疗管理规定处理。

休学学生户口不变更。

学院不对学生在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二十六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开学前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六节退学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以下列情形者应予退学:(一)留级一次后,成绩考核再次达留级条件者;(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年者(不含服兵役);(三)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四)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而不准复学者;(五)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六)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者;(七)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八)本人申请退学,经劝说无效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