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城市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噪声功能区划
西华师范大学校园环境规划噪声功能区划分一、功能区划分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如表1。
该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表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表2 噪声功能区划分及适用范围表依据以上环境噪声质量标准和适用范围,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的运动场、朝阳楼、食堂、校门口马路、商业街、公寓中心、灯光球场、教学楼中心点等监测点进行噪声监测。
监测数据处理统计如表3所示:类别 0类 1类 2类 3类 4类 昼间 50 55 60 65 70 夜间 4045505555区域 功能划分适 用 范 围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 执行。
1类标准 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 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表3 监测数据表根据实测数据结合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将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功能区划如表4。
类别 区域 0 无 1 无2 朝阳楼、教学楼3 公寓、运动场、商业街、灯光球场4交通干线、食堂表4 功能区划功能区划图见附页一。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4类区域:交通干线、食堂 (一)交通干线防噪措施地点 昼间平均值 夜间平均值 一期运动场 64.3 60.2 朝阳楼55.4 63.1 食堂 73.2 65.8 校门口马路 75.8 76.1 商业街 63.5 61.4 公寓中心 65.3 66.5 二期灯光球场 62.3 62.1 教学楼中心点58.2 65.2 校门口马路旁 72.5 71.3 公寓中心点 65.5 67.4 食堂74.763.11、降低噪声源功率根据噪声源的种类看,可以通过降低车辆动力噪声功率来实现降低噪声源功率。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促进XX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XX年XX市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声环境功能区含义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三)GB/T15190-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四)XX县规划局《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五)XX县近期主城区土地使用现状(六)XX县地名委员会《关于道路标准命名的通告》(七)XX县主城区声环境现状三、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一)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有利于XX县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以《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为依据,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噪声适用区域。
绍兴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
绍兴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一、创建范围根据《绍兴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和城区现状,达标区创建范围确定为县城建成区。
具体为:镜水路——群贤路——湖东路——钱陶公路——稽山路——104国道——柯华公路——柯南大道以内区域。
二、基本要求1、区域(指各类标准适用区域,下同)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该区域所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
2、区域内90%以上的固定噪声源(包括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不超过该区域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固定噪声源,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标准5dB。
3、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并有该区域内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相关具体规定;夜间施工必须由环保部门发放的“夜间施工许可证”。
4、区域内对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有具体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规定。
三、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6月)1、县环境局对达标区内的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固定声源噪声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进行调查监测,提出调查监测结果和分析评价报告。
2、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区域内声环境状况,制定出相应的达标区管理办法和措施,报县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二)治理阶段(7月—9月)1、对超标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限期治理,严格控制新的噪声污染源。
2、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按规定发放《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
3、加大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力度,重点对柯桥城区机动车违章鸣喇叭开展整治。
4、结合安静文明小区的创建,做好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县环保局对达标区内的各类噪声进行全面监测,提出监测报告,对各类噪声水平作出准确的分析评价,编制达标区建设技术报告。
2、县达标区建设办公室对组织工作、建设过程、主要做法和建设成果进行总结,编制完成达标区建设工作报告。
3、报绍兴市政府验收。
四、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县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县环保局、公安局、建设局、工商局、交通局、文广局、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等部门(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对达标区创建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达标区的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内。
划分方案: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一、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也称例行监测,是指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部门所开展的区域噪声环境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环境监测和功能区噪声环境监测(分别简称:区域监测、道路交通监测和功能区监测)。
为完善国家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客观评价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结合××县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的要求。
县环境保护局对市区区域、功能区和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布设及优化调整。
依据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面积所占比例,并经过实地勘察、GPS 定位等基础工作进行了监测点位调整及信息上报。
二、区域声环境监测2.1 区域监测的目的评价整个城市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分析城市声环境状况的年度变化规律和变化趋势。
2.2 区域监测的点位设置1.参照GB 3096 附录B 中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方法,将整个城市建成区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形网格(如1000 m×1000 m),对于未连成片的建成区,正方形网格可以不衔接。
网格中水面面积或无法监测的区域(如:禁区)面积为100%及非建成区面积大于50%的网格为无效网格。
整个城市建成区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个。
2.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布设1个监测点位。
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水面、禁区、马路行车道等),应将监测点位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进行测量。
测点位置要符合GB 3096中测点选择一般户外的要求。
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为1.2~4.0 m。
3.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见附件4规定的内容。
4.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见附件1、附件2。
2.3 区域监测的频次、时间与测量1.昼间监测每年1次,监测工作应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进行,并应覆盖整个工作时段。
2.夜间监测每五年1次,在每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监测,监测从夜间起始时间开始。
全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最新)
全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最新)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随着近年来X市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规划用地的不断变化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X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X办发〔X〕82号)已不适应环境噪声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X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X)、《X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X环办函〔X〕329号),结合《X市城市总体规划(X—X年)》(X年版),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区域本次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的区域为X市中心城区。
二、划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X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X年3月1日起施行);(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X);(五)《X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X环办函〔X〕329号);(六)《X市城市总体规划(X—X年)》(X版)。
三、划分原则(一)以人为本。
通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实事求是。
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进行划分。
(三)科学划分。
充分考虑城市行政区划及自然地貌,做到划分科学合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留有余地。
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
(五)区分特例。
大区划分、小区管理。
一般不在低噪声环境功能区内再划定高噪声环境功能区,市内交通干线道路作为特殊高噪声区段考虑。
四、分类定义及标准限值(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对应标准
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对应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对应标准【导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声环境污染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促进城市的健康、宜居和可持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声环境的质量。
在这个背景下,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与标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本文将以“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对应标准”为主题,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探讨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和标准,并提供个人观点和理解。
【正文】1. 什么是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是根据城市的声环境特征、人类活动和环境要求,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实现不同声环境的功能需求。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目的是为了合理规划城市的声环境,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并提供适宜的生态环境。
2. 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对应标准根据不同的声环境质量和功能需求,声环境功能区可以分为以下3类:2.1 第一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要求环境噪声较低的区域。
这类区域主要是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噪声敏感的场所。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第一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制在35分贝以下,以保证居民的休息和学习环境的安静。
第一类声环境功能区还要求噪声源的控制和隔音设施的安装,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的干扰。
2.2 第二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二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要求环境噪声适度的区域。
这类区域主要是商业区、文化娱乐区、工业区等对环境噪声相对宽容的场所。
根据相关标准,第二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制在55分贝以下,以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环境的舒适。
第二类声环境功能区还要求对噪声源进行管控,采取隔音和吸声设施等措施,以减少噪声的传播和干扰。
2.3 第三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三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要求环境噪声较高的区域。
这类区域主要是交通要道、工业园区、大型建筑工地等噪声源较集中的场所。
根据相关标准,第三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制在65分贝以下,以保证居民的安全和交通的顺畅。
第三类声环境功能区还要求采取控制噪声源、减少噪声传播和保护居民的隔音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一般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声源类型:将声源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社会噪声等不同类型,以确定不同声源的特征和影响范围。
2. 声谱特征:根据声波在空间传播过程中的变化,确定声场的声学特性,如声压级、频率、传播方向等,以确定声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3. 地理位置:以区域为单位,将不同地理位置上的声环境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以实现针对性的管理和规划。
4. 敏感性评价:评价建筑物、居民区、教育机构等特定场所对噪声的敏感性,以确定相应的管理和防治措施。
5. 使用功能:根据不同场所和功能的不同需求,将声环境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以实现不同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例如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等。
乡村声环境功能区划
对于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标准》规定,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一是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二是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三是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四是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五是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对应标准
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生产、商住混合、商业与商务区。
这三类区域各自有着不同的声环境标准和管理要求。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范围及对应标准,以便读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这一重要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1. 生产区1.1 范围生产区是指工业用地,主要用于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活动。
其环境要求主要以保护生产设备和作业人员为主,要求比较严格。
1.2 标准生产区的声环境标准通常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主要侧重于噪音控制,要求在生产设备运行时,不得超过一定的分贝限制。
对于有可能产生振动、震动的设备,还有相应的振动控制标准。
2. 商住混合区2.1 范围商住混合区是指商业和住宅混合的区域,如城市中心或商业综合体等。
由于此类区域既有商业活动,又有居民住所,对声环境有着特殊要求。
2.2 标准商住混合区的声环境标准更加综合,既要考虑商业活动带来的噪音,也要考虑居民的生活环境。
对于商业设施的噪音限制要求较高,同时也要保证夜间的安静。
还需要考虑到周边交通、停车等对声环境的影响。
3. 商业与商务区3.1 范围商业与商务区是指专门用于商业活动和商务办公的区域,如购物中心、写字楼区等。
这类区域的声环境要求较为严格,既要保证顾客的购物体验,又要考虑到员工的工作环境。
3.2 标准商业与商务区对声环境的要求相对较高,不仅要求商业设施本身的噪音控制,还要求对周边交通、停车等产生的噪音进行管控。
还需要考虑到商务办公的环境,要求在办公区域保持相对安静的工作环境。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范围及对应标准进行了解, 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对声环境的要求是不同的,其标准也各有侧重。
了解这些标准不仅有助于相关单位合理规划和建设,也有助于公众更好地了解周边环境质量。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实际生活中,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声环境的要求是多方面、立体化的。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各类声环境对环境的影响,合理设置相应的标准和控制措施,以实现环境和谐发展的目标。
诸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20.36%
4b类:
铁路:沪昆铁路、沪.96km2
1.26%
合计
155.82
100%
4.95
Ⅲ-4:十诸线-唐三路-规划道路(王家-刘家山)-西三环路-十诸线;
1.85
4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及车站
4a类:
高速公路:沪昆高速;
快速路:东三环路、南三环路、西三环路、北三环路、北二环路(含十诸线)、东二环(含城东路)、环城南路、西二环路、S308延伸线、S103东复线(春江路)、诸安线;
27.44
2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Ⅱ-1:展诚大道(大侣路)-诸湄公路-江龙山西侧-东江-东江路(规划路段)-东三环路-南三环路-洋湖(诸安线西侧规划道路)-江新路-诸安线-环城南路-东兴路-苎萝东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浦阳江-展诚大道(大侣路);
18.84
57.72
37.04%
Ⅱ-2:环城南路-浦阳江西侧规划道路-南三环路-沪昆高铁-市南路-环城南路;
次干道:兴都路、雍平路、中兴路、越都路(含规划路段)、王家湖路(含康庄路及规划路段)、仁爱路(含规划路段)、文种路、创业路(含规划路段)、詹家山路(含规划路段)、蒋五线(暨北路)、育英路、津津路(含规划路段)、建工路、兆山路、聚力路、浦阳路(含规划道路)、陶朱路、人民路(含丰民路、丰南路)、永昌路(含东昌路)、大桥路、暨阳北路(含东江路及规划路段)、江东路、高湖路、西施大街、浣东中路、浣东北路、东一路、东二路、东三路、祥安路、浣浦路、金鸡山路、东兴路、东旺路(含规划路段)、东福路以及其余规划次干道;
附件1
诸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类别
功能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
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3。
1。
1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 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
1。
2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3。
1.3 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
3。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3.3 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指因国家政治、军事和为国际交往服务需要,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严格要求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声环境功能区是指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居民生活需求,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声音区域,并针对每个区域制定相应的声环境管理措施,以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针对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进行相关参考内容的介绍,以供参考。
首先,1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指的是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场所的声环境管理。
针对此类区域,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噪声限制标准:根据《环境噪声标准》中对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要求,白天的噪声限制为55分贝,夜晚的噪声限制为45分贝,以保障居民的安静休息和学校、医院的正常运营。
2. 建筑设计规范:在声环境功能区内,建筑设计应考虑隔声设计,采用隔音材料和技术手段,减少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干扰。
例如,采用隔音窗、严密的门窗等。
3. 噪声源管理:对于潜在的噪声源,如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应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例如采用降噪设备、控制作业时间等,以减少对周边居民、学生和医院的干扰。
4. 教育和宣传活动:对于居民、学生和医务人员,应加强关于噪声对健康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其对噪声问题的认知和对噪声管理的重视程度。
5. 定期噪声监测:建立噪声监测系统,定期对1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噪声监测并记录数据,以评估声环境的合格率和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
6. 纠纷解决机制:设立噪声投诉举报机制,居民、学生和医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该机制向有关部门投诉噪声问题,并及时解决纠纷。
7. 声环境规划:制定声环境规划,合理确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位置和数量,避免敏感场所与噪声源的过度接触,保护敏感场所的声环境质量。
总之,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主要涉及噪声限制、建筑设计、噪声源管理、教育宣传、噪声监测、纠纷解决机制和声环境规划等方面。
通过明确的标准和相关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敏感场所的正常运营,营造良好的声环境。
场界噪声标准
场界噪声标准# 场界噪声标准## 一、前言嘿,朋友们!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住在某个地方,老是被一些莫名其妙的噪声打扰,像附近工厂机器的轰鸣声啦,或者是建筑工地施工的嘈杂声。
这时候啊,咱们就特别希望有个标准来管管这些噪声,让咱们能有个相对安静的环境。
这就是场界噪声标准存在的意义啦。
它就像是一个“噪声警察”,规定了不同场所周围噪声的合理范围,这样既可以保证大家的生活不受过度干扰,也能让企业之类的合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二、适用范围(一)工业企业比如说那些大的工厂,像生产汽车零件的厂啊,纺织厂啊之类的。
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噪声,从机器运转的声音到工人操作设备发出的声音。
场界噪声标准就适用于这些工业企业的场界,也就是工厂的围墙外面那一圈。
打个比方,如果有个居民区就在工厂围墙的隔壁,那这个工厂的场界噪声就得符合标准规定,不能让居民们被吵得受不了。
(二)建筑施工场地咱们城市里到处都有在搞建设的地方,盖大楼、修地铁之类的。
建筑施工那动静可不小,挖掘机挖土、打桩机打桩,那噪声是相当大。
这个标准对建筑施工场地的场界噪声也适用。
比如说在一个小区旁边有个新楼盘在施工,施工单位就得按照这个标准来控制场界的噪声,不能因为自己施工就把周围的居民搞得苦不堪言。
(三)商业活动场所像商场啊,超市啊,还有一些商业步行街周围的场界噪声也在这个标准的管辖范围内。
你想啊,商场门口要是天天放特别大声的音乐或者喇叭声乱喊,那周围的居民或者路过的人肯定也会觉得很烦躁。
所以这个标准就是为了让商业活动既能正常进行,又不会制造太多噪声影响他人。
## 三、术语定义(一)场界简单来说,场界就是某个场所的边界。
对于工厂来讲,可能就是围墙所在的位置;对于建筑施工场地,可能就是用围挡围起来的那个边界;对于商业场所,可能就是建筑物的外墙或者是其所属区域的边界。
(二)等效连续A声级这听起来有点复杂,说白了就是一种考虑了声音的能量平均,并且和人耳对声音的感觉比较接近的一种表示噪声大小的方式。
诸暨市分区规划说明
第一章现状解读一、现状概况(一)地理位置城北区地处诸暨中心城区东北部,东与浦阳东江及浦阳东江支流相邻,南界浦阳江和浦阳东江,西与浦阳江相邻,北接本市的直埠镇。
总面积27.3平方公里。
(二)自然条件本区属山环绕的平原地形,除北侧渔橹山、东侧江龙山、燕尾山和一些零星散布的小山丘外,其余地域地势低平,利于城市建设和农业耕作,城北区在市域中的位置但防洪排涝有一定困难。
本区全年主导风向以北、北北东为主,污染系数以北、北北东和南南西等方向较为显著。
(三)经济发展情况本分区紧邻老城区,经济发达。
2004年,区内工农业总产值约24亿元,工业产值约22亿元,工业类型以服装、袜业、电器等制造业为主。
农业产值约2亿元,以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家畜家禽和珍珠养殖为主。
(四)行政区划与人口本次规划用地包括暨阳街道城北办事处用地和浦阳东江东南侧浣东街道的部分用地。
其中属暨阳街道的行政村18个,浣东街道的行政村4个,户籍人口约18401人,其中属暨阳街道16807人、浣东街道1594人,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10296人(包括荣怀、海亮两所中学师生约9102人),总计常住人口为28696人。
(五)现状土地利用本区现状土地利用中,平原以耕地、城市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为主,其中耕地约占56.6%。
水域中除江河水域外,尚有大量水塘,现状主要以珍珠养殖为主,山地主要为有林地。
从空间分布来看,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规划二环北路以南以及诸湄公路沿线,村庄用地分布较散。
东侧两江环绕地域为浦阳江滞洪区(面现状图积约260公顷)。
现状土地利用构成表1-1(六)城市建设用地现状本区内现有城市建设用地360.1公顷,人均195.7平方米/人,其中居住用地142.3公顷,人均77.3平方米,工业用地76.1公顷,人均41.4平方米(见下表)。
(上述指标大大超过国家规范标准,其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是用地统计中周边农村居住用地计为三类居住用地,由于农居占地普遍偏大,造成居住用地面积偏大;二是用地统计中将现状即将竣工的楼盘计入一、二类居住用地,但未有相应的人口入住,引起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偏大,三是用地统计中将已基本建成江龙工业区计入工业用地中,但工业企业正式投产的较少,相应地人口集聚量较少,也是引起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偏大的原因;四是环城北路、二环北路等城市主干道的计入也使人均道路指标偏大。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
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3.1.1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1.2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3.1.3 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
3.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3.3 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指因国家政治、军事和为国际交往服务需要,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严格要求的区域。
治理校园噪声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噪声的来源
小测试
在安静状态下,测一测1分钟的脉搏(或心 跳)的次数,然后听一段劲爆音乐,听后 再来测一测1分钟的脉搏 。
多想有一块神奇的擦子, 让我把校园的噪声擦掉, 噪音不见了, 我们美丽的校园,到处是一片美好。 让热爱生活的人们,消除一点噪音。 让我们共创同一片蓝天, 消除噪音, 学会倾听, 享受安静。
噪声的来源小测试在安静状态下测一测1分钟的脉搏或心跳的次数然后听一段劲爆音乐听后再来测一测1分钟的脉搏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环 境噪声最高限值(单位:分贝):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70 55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 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标准适 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2类标 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 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 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 河航道两侧区域。
活动目标
1. 2.小组合作,能针对调查访问的结果,提出 治理校园噪声的方法。 3.树立校园主人翁意识,提升环保意识。
诸暨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与管理规定
诸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与管理规定(征求社会意见稿)为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和结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五水共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新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限养区进行划定。
一、划分原则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原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相统一原则;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相结合原则;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江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诸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16-2025)》、《诸暨市环境功能区划》、《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诸暨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划分区域(一)禁养区范围-1-1.城市三环线范围内和城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以及距离(村庄规划)最近住户200米范围内的区域(有山丘类自然屏障隔离并能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的区域除外)。
2.距离学校、医院等敏感点500米范围内。
3.14个自然生态红线区:1个自然保护区,即东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风景名胜区,即斗岩-汤江岩风景名胜保护区、五泄风景名胜保护区;3个森林公园保护区,即诸暨香榧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杭坞山省级森林公园保护区、马剑三界尖森林公园保护区;6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即征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永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陈蔡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诸暨青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幸福-上游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石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2个其他保护区,即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枫桥镇历史文化保护区。
”4、24个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即冠山、箭沿、边黄、上游、幸福、石牛坞、征天、里石坞、青山、牛头颈、岭脚、金家湾、卫星等13个水库,长岭、乌峰尖、大塘基、清水坑、兰香湾、关山坞、方家坞、黄蕾、仁塘坞、红星坞、花纹龙等11个山塘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诸暨市城市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类别
序号
道路名称
长度(km)
面积(km2)
适用区域
4a类(高速公路)
1
沪昆高速
13.21
1.17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4a类(快速路)
2
东三环路
47.59
3.55
3
南三环路
4
西三环路
5
北三环路
0.11
62
东兴路
3.39
0.35
63
东旺路(含规划路段)
5.53
0.44
64
东福路
3.32
0.28
4b类(铁路)
65
沪昆铁路
12.68
0.91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66
沪昆高铁
11.40
0.71
4b类(火车站)
67
诸暨站
/
0.11
/
68
6
北二环路(含十诸线)
9.75
1.05
7
东二环(含城东路)
8.14
0.90
8
环城南路
5.49
0.64
9
西二环路
9.54
0.92
10
S308延伸线
6.51
0.65
11
S103东复线
4.48
0.37
12
诸安线
2.75
0.3
4a类(主干道)
13
轻纺路(含规划路段)
12.75
1.2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诸暨东站
/
0.23
/
合计
366.08
33.68
/
23
展诚大道(含大侣路及规划路段)
11.71
1.37
24
环城北路(含迎宾路)
6.53
0.91
25
环城东路(含规划路段)
7.63
1.04
26
艮塔路
9.47
1.06
27
望云路(含开元路)
9.04
0.96
4a类(主干道)
28
暨东路
2.80
0.31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0.1
45
聚力路
2.79
0.2
46
浦阳路(含规划道路)
1.91
0.16
47
陶朱路
3.24
0.31
48
人民路(含丰民路、丰南路)
5.36
0.5
49
永昌路(含东昌路)
2.5
0.27
50
大桥路
1.15
0.09
51
暨阳北路(含东江路及规划路段)
5.07
0.49
52
江东路
1.35
0.12
4a类(次干道)
53
高湖路
7.06
0.66
36
仁爱路(含规划路段)
3.31
0.3
37
文种路
4.28
0.3
38
创业路(含规划路段)
5.78
0.42
39
詹家山路(含规划路段)
5.87
0.5
40
蒋五线(暨北路)
4.57
0.31
41
育英路
4.25
0.32
42
津津路(含规划路段)
2.58
0.14
43
建工路
3.43
0.19
44
兆山路
1.96
29
市南路
7.44
0.89
30
丰南路以南规划路段
4.96
0.53
4a类(次干道)
31
兴都路
1.92
0.13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32
雍平路
3.74
0.29
33
中兴路
2.53
0.22
34
越都路(含规划路段)
6.67
0.56
35
王家湖路(含康庄路及规划路段)
2.88
0.27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54
西施大街
0.94
0.08
55
浣东路
1.55
0.13
56
东一路
2.76
0.27
58
东三路
3.74
0.36
59
祥安路
3.53
0.33
60
浣浦路
2.59
0.29
61
金鸡山路
1.03
14
华海路(含唐三路及规划路段)
9.81
0.76
15
千禧路(含规划路段)
5.24
0.36
16
环城西路
2.98
0.31
17
苎萝路
5.30
0.53
18
鸿程路
5.31
0.52
19
友谊路
1.42
0.11
20
鸿远路(含规划路段)
4.91
0.52
21
诸湄公路
4.62
0.48
22
建业路(含规划路段)
6.60
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