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2019年度在校学生篇)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通过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8月23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的决定(2019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待遇水平多层次、城乡一体化、可持续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分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划分不同的档次。
第四条本市建立、完善包括大病医疗保险在内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第五条市、区、县级市人民的政府应当将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并逐步加大对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投入,提高参保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障水平。
市、区、县级市人民的政府应当扩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网点的覆盖面,建立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第六条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在校学生篇)
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在校学生篇)一、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一)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19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下简称2019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
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等情况外,2019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二)待遇享受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从2018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年度中途参保缴费人员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和资助标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为667元/人。
四、参保登记—1 —(一)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生由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番禺区可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生到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在校学生按如下途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大中专学生提供生源所在地民政或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有效证件(明)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持证1-2级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含三、四级),其他纳入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人员按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
2.中小学生随家庭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广州农村社保缴费标准
广州农村社保缴费标准广州市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而设立的,其中社保缴费是保障制度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
为了让广大农村居民更加了解广州农村社保缴费标准,本文将详细介绍广州农村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广州市相关规定,农村居民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对于养老保险,广州市规定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由个人和集体共同缴纳。
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由个人缴纳。
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同样由个人缴纳。
其次,对于缴费标准的调整,广州市也有相应规定。
根据国家和广州市相关政策,社会保险费用的征收标准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农村居民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的缴费标准。
此外,广州市还对农村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给予了一定的补贴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享受一定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农村居民在参加社会保险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只有保证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才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保障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广州农村社保缴费标准是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
农村居民应当了解相关的缴费标准和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希望本文对广大农村居民有所帮助,让大家更加了解广州农村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广州大学生医保有什么政策
广州大学生医保有什么政策广州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承办机构】:广州社保局及分局【办理事项】: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20元/人/年【咨询电话】:020-12333参保条件:在广州就读,属于在校学生,包含中小学生和大中专学生。
参保资料:1、深圳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一、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大中专困难学生)。
参保流程:普通在校学生同困难学生办理流程不同。
普通在校学生:1、中小学生或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生:a、首先由所在学校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之学籍子系统(或中职系统)提交参保登记信息;b、再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报送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c、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费家属医疗学生,要同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
2、其余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统一由学校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困难学生:1、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等困难中小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大中专困难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补充说明】:1、困难学生由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缴交,个人免缴费。
2、学校应在收集学生参保登记资料同时,向参保学生代收其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
广州大学生医保再出新政:异地分校就读也可报销大学生医保受惠群体不断增加,广州高校异地分校就读的学生,也可纳入广州医保。
记者昨天获悉,针对在异地分校就读的已参保的广州大中专院校学生如何享受待遇的问题,市医保局下发通知作了明确。
据了解,按原来有关规定,大学生参加医保采取属地原则,在哪里就读就在哪里参保。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广东各地大学生医保缴费费率、待遇水平等有差别,结果省内一些有多个校区的高校,出现了同一学校学生缴费、待遇差别很大的问题,阻碍了大学生医保的推进。
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城乡居民篇)
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城乡居民篇)一、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适用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来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一)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19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下简称2019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
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
2019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新生儿应当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二)待遇享受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符合政策的年度中途参保缴费人员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8、2019年度的,需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后,方可追溯从出生之日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18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
三、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和补贴标准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667元/人。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667元/人。
如上述标准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
四、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已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自动续保参加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如参保人已办理停保手续,则需按相应的参保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新参保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一)办理地点集体经济组象(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衡助参保手续。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以下简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二)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居民医保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并逐步加大对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投入,提高参保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障水平。
市、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的标准为城乡居民医保提供经费保障,并纳入相关部门年度预算。
具体标准由市财政部门与市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全市各级政府应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依照本办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第五条市医疗保障部门主管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区政府指定本级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管理和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职能负责城乡居民参保、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就医管理及待遇支付、基金财务、数据统计分析、咨询、权益记录等各项经办业务。
市、区财政部门按职能负责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对基金财政专户的监督管理。
市、区教育部门按职能配合组织发动各类学校办理参保手续等。
税务部门按职能负责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为辖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变更以及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手续等业务。
各类学校协助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社会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在校学生社会医疗保险有关事务。
市、区发展和改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残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办法。
新生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简介
新生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我校全日制学生应当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这是由国家主导“全民医保”的福利性政策,是国家基础保险,有个人缴费低、国家有补贴、疾病全覆盖、保大病为主的优势。
一、参保人群与方法:1全日制中国籍、港澳台籍、本科和研究生:无需提交资料,由学校门诊部根据当年新生录取数据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
2民证类学生:个人交件,当年9月30日前到门诊302提交民政资格证件:身份证、户籍所在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一、二级残疾证(证件须有学生本人名字),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过期不交件示同自动放弃民政待遇。
3 仍享受家属公费医疗广州地区的学生不参加城居医保个人交件,请于当年9月30日前到门诊302提交挂靠的家长单位证明(家长和学生名字,医疗证号),过期不交件按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4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广州地区的学生不参加城居医保(主要是研究生)无需提交资料,市医保网办系统可自动查验。
二、保险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新生医保待遇从当年9月至次年12月(交12个月保费享受16个月)。
三、缴费标准:2017年个人缴费182元/人/年度,政府资助436 元/人/年;民政生免缴。
四、缴费办法:根据四部委穗人社函[2010]1515号文件精神,由学校代收代缴医保费。
请于当年11月30日前预存182元到缴学费的工商银行卡内,由学校统一划扣,标识“学杂—182”。
五、待遇范围:普通门诊、急诊、住院和大病保险(疾病全覆盖)。
1门(急)诊:在学校门诊部就诊发生的医疗费按90%直接结算。
经学校门诊部医生同意,转诊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先自费后回学校按70%报销。
2住院:可在所有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直接结算。
3大病保险:住院和门特治疗个人自付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启动。
六、政策查询:1百度“广州大学门诊部”可查询学生医保政策。
广州城镇医疗保险与校内基本统筹-(学龄前及中小学生篇)
.缴费方式: 首次、第二年及以后
.领卡: 核对资料,修改密码
2019/5/28
5
(一)缴费方式及时限
、首次参保:当月登记,成功办理参保登记手 续的次月日至日缴费,成功缴费后第二个 月开始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次年续保:新居民医保年度连续参保的教工 子女于每年月日至日缴费。
糖尿病
高血压病
精神分 裂症
系统性红斑 狼疮
2019/5/28
指定 慢性病
类风湿性 关节炎
冠心病
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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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二三级医院 申请
每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100元/人•月
不滚存,不累计
待遇标准
患多种指定慢 性病的,最多 选择种享受待
遇
基金支付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85%,其他医疗
机构65%
2019/5/28
、属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申请办理异地就 医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 证明复印件;居住地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 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 连续居住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2人019/返5/28回本市长期居住的,应及时到本市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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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办理及起付标准:
办理:需出具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 明、门特申请单,到医院门诊一楼 医保服务中心申请,个工作日审批 通过后使用,不可与住院同时使用
报销标准:无起付线,报销比例同住 院报销比例一致。但急诊留观需付 起付线元社保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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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慢性病医疗待遇(共种)
首次参保的 未成年人 当年8月30前参保缴费→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2019修订)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19〕10号)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7月25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结算管理,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或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之间的医疗费用结算,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标准;负责拟订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总额、按病种分值付费调节金总额。
市财政、卫生健康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结算经办管理;负责组织签订服务协议;负责统筹组织医疗费用结算清算工作;负责核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开展的服务项目;负责协助拟订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和结算标准;负责编制医疗费用支出预算;负责医疗费用的受理、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办理参保人零星医疗费用的核报。
第四条医保经办机构在基金预算支出总额内,按以下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本市指定单病种医疗费用按“人次平均费用限额”方式结算。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学生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学生医疗待遇一、享受对象及参保要求我校全体学生(含求真学院)应根据《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调整市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医保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制度及调整医保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参加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自理。
大学生在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大学生参保费用每年征缴一次,大学生参保缴费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二、参保学生医疗待遇(一)学生门诊医疗1.就医范围(1)参保学生可持本人的“市社会保障卡”到本校门诊部或市吴兴区范围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定点药店除外)。
(2)参保学生在寒暑假及节假日回原籍期间患病的可到原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如教育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期间患病,可以就近在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门诊医疗待遇(1)参保学生门诊医疗的报销范围参照《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2)参保学生在市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就医的报销比例为55%,在本校门诊部、市区二级以下(含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30%,市区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20%。
医保年度门诊最高报销额度为1200元。
(3)参保学生假期返乡期间在户籍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的级别标准给予报销。
(4)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如教育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期间,须提供学院证明,在校外活动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的级别标准给予报销。
(5)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的级别标准给予报销。
广州医保新规定
广州医保新规定广州医保新规定一、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一:医保年度的改变1、由原来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修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即自然年度为医保年度)。
2、参保人险种转换时,门诊选点的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享受新险种待遇的起始日期,结束时间为新险种的年度结束时间。
二、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二:报销比例的改变1、基层选点医疗机构(社区医院—小点)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修改为80%。
2、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其他选点医疗机构(二甲、三甲医院—大点)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修改为55%。
3、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三、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三:统筹限额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仍然为300元/月(即3600元/年),并非之前网传一年才1200元。
四、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四:选点政策1、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2、已于居民医保年度内选点的城镇居民参保人,年度无需重新选点。
3、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居民医保年度内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且在选点“小点”前不可变更“大点”。
4、从年4月1日起,新办理选点的参保人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5、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专科普通门诊就医无需选点。
五、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五:新政策结论新的政策对于我们老百姓的参保人是非常划算的,因为统筹比例提高到了80%,说明我们老百姓看病个人支付的费用减少了,这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必须注意的是,参保人必须在基层医院选定“小点”后才能在二甲或三甲医院的“大点”进行选点。
广州市医保报销范围及规定根据规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应当符合国家出台的医保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学生医保申报缴费操作简介(2019年10月18日)
软件要求:具备 NET Framework版本 4.0(程序安装包自带)
单位代办社保费系统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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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端安装程序申请
代办系统客户端安装程序获取途径有两种: 1.缴费人可以自行下载,具体下载地址在后期通知中明确; 2.前往区税务局拷取代办社保费系统客户端安装程序。
单位代办社保费系统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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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数字证书申请
3.新领取CA数字证书的缴费单位,除安装代办社保费系统外,还需安装 CA证书驱动。CA证书驱动下载及安装操作说明详见地址: https:///apps/view/login.html
单位缴费人代办系统操作简述
单位缴费人代办系统操作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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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人代办系统操作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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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申报—申报环节
7. 功能菜单选择【单位虚拟户医疗】--【单位虚拟户医疗申报】,点击 “获取登记信息”,获取一般虚拟户参保信息。
单位缴费人代办系统操作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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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人代办系统操作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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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申报—申报环节
8.点击右下角“导入申报信息”,将填写好的《城乡居民虚拟户医疗社会 保险费申报模板》导入。
单位代办社保费系统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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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数字证书申请
1.已有CA数字证书的缴费单位,无需办理新的CA数字证书,可使用现有 CA数字证书登录代办社保费系统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2.没有CA数字证书或想申请单独用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业务的CA数 字证书的缴费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所属分局办税服务厅打印协办函, 并持加盖分局办税服务厅业务受理章的协办函前往相应办理地点领取CA 数字证书。
最新广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最新⼴州医保报销⽐例是多少
⼀、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按以下⽐例⽀付:
(⼀)未成年⼈及在校学⽣按⼀级医疗机构85%、⼆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例⽀付。
(⼆)其他城乡居民按⼀级医疗机构85%、⼆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例⽀付。
⼆、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员按规定就医发⽣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按基层医疗卫⽣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例⽀付。
统筹基⾦每⼈每病种当⽉最⾼⽀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员⽀付。
三、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员按规定就医发⽣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由统筹基⾦按以下规定⽀付:
(⼀)未成年⼈及在校学⽣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例⽀付;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例⽀付;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例⽀付。
(⼆)其他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例⽀付。
(三)参保⼈员在经卫⽣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般诊疗费按70%⽐例⽀付。
(四)统筹基⾦⽀付的普通门诊药费,未成年⼈及在校学⽣每⼈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每年不超过600元。
具体详见即将印发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指南,咨询电话:12333!。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2020年度在校学生篇)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
(2019年度在校学生篇)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2018年起实现“两级跳”,降低起付标准、提升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待遇。
一、参保缴费
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医保费由学校代收代缴,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备注:如上述标准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
二、待遇范围
在校学生正常参保缴费后,可在本市定点医院享受以下6类就医保障待遇,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医保应付待遇由医
三、报销限额
在校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
备注:如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普通门诊待遇
中小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为选点就医管理模式,大中专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由学校统一选择。
五、住院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
六、异地就医报销
大中专学生如有放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地或父母现居住地的地级市范围内,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情况,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七、温馨提示
(一)以上内容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摘要,如有疑义,请以政策原文为准;
(二)本宣传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如需获取更详尽的信息,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或关注广州医保官方微信。
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缴费标准简介:学生医保是指为学生提供医疗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的一座大都市,拥有众多的学生群体,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权益,广州市政府积极推动学生医保事业的发展,规定了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
一、缴费对象和范围:广州市学生医保的缴费对象是广州市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包括小学、中学、大学等各个阶段的学生群体。
广州市的学生医保涵盖了全市范围内的学生。
二、缴费标准及费用:广州市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具体如下:1.小学和初中学生: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2.高中和大学学生:高中和大学学生的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缴费标准仅为参考,具体以当年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为准。
学生医保的缴费是由学校统一收取,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缴费。
一般情况下,学生医保费用会在开学期间由学生及家长缴纳。
三、学生医保的报销范围:学生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和特殊医疗费用两部分。
1.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药品费用等,根据广州市学生医保相关政策,一般可以报销50%-80%的费用。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金额以当年广州市政府的规定为准。
2.特殊医疗费用:特殊医疗费用包括罕见病、严重疾病、重大手术等的医疗费用,广州市学生医保对特殊医疗费用给予较高的报销比例和金额的补助。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金额需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四、学生医保的申请和使用:学生医保的申请和使用是通过学校的医务室来办理。
学生和家长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交纳医保费用后即可享受学生医保的权益。
学生医保的使用一般是在就诊时进行报销。
学生及家长需要携带学生医保卡和发票、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社保部门进行报销手续。
总结:学生医保是广州市为学生提供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缴纳学生医保费用,学生能够享受到一定的医疗保障。
广州市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年100元,高中和大学学生每年200元。
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缴费标准自然风光优美的广州是中国南方的经济中心之一,也是教育资源丰富的城市。
为了保障广州市学生的身体健康,市政府对学生医疗保险进行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下面将介绍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缴费标准,帮助家长和学生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一、背景介绍广州市学生医保是指广州市政府设立的专门为广州市在校学生提供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医疗健康保障。
学生医保由政府和学生家长共同缴费,从而确保学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缴费对象广州市学生医保的缴费对象主要包括在广州市范围内就读的各类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学生。
三、缴费标准广州市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按照学生所在学段、缴费方式和学生身份来划分。
1. 学生所在学段广州市学生医保按照学生所在学段划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高等院校三个层次。
不同层次的学生所缴纳的费用有所不同。
(1)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初中)学生的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2)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的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3)高等院校学生的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2. 缴费方式广州市学生医保的缴费方式分为两种:全年缴费和按学期缴费。
(1)全年缴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或者家长愿意一次性缴纳的学生,可以选择全年缴费,即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医保费用。
(2)按学期缴费: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按学期缴费。
每学期缴费的标准为全年缴费标准的50%。
3. 学生身份广州市学生医保按照学生身份划分为住宿生和非住宿生。
(1)住宿生:指在校期间居住在学校宿舍的学生。
住宿生的医保费用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和住宿费用。
(2)非住宿生:指在校期间非居住在学校宿舍的学生。
非住宿生的医保费用只包括基本医疗费用。
四、政策执行广州市学生医保的政策执行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1. 计划和设计广州市学生医保的计划和设计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制定和执行。
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缴费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权益,广州市推行了学生医保制度。
学生医保是指学生在就读期间通过缴费,获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保障。
那么在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呢?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学生医保是一个学校主导的保险项目,学校会按照统一标准收取学生医保费用。
在广州市,学生医保分为两个阶段,即大一、大二学生阶段和大三、大四学生阶段。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两个阶段的缴费标准。
在大一、大二学生阶段,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50元。
这个费用将会在学生注册时一次性缴纳,用于覆盖一年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保障。
学校通常会在注册时组织学生缴纳学生医保费用,并签署相应的协议。
这笔费用并不算太高,大多数学生都能轻松负担。
随着学生进入大三、大四学生阶段,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稍有增加。
具体来说,大三学生需要缴纳180元,大四学生需要缴纳210元。
这个费用同样是一次性缴纳,用于覆盖一年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保障。
在这个阶段,由于学生进入了大四,将要面对更多的学习和生活压力,因此学生医保费用也相应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只是一部分,具体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保障范围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群体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
一般来说,学生医保可以报销一部分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和药费。
具体的比例和金额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规定。
广州市的学生医保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权益而设立的重要措施。
通过缴纳一定的费用,学生可以得到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保障。
这不仅可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也能够提高学生就医的便利程度,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因此,学生医保制度在广州市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和支持。
综上所述,2019年广州市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根据学生所处的学年不同而有所增加。
大一、大二学生每年需要缴纳150元,而大三、大四学生则需要缴纳180元和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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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
(2019年度在校学生篇)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2018年起实现“两级跳”,降低起付标准、提升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待遇。
一、参保缴费
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医保费由学校代收代缴,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备注:如上述标准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
二、待遇范围
在校学生正常参保缴费后,可在本市定点医院享受以下6类就医保障待遇,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医保应付待遇由医
三、报销限额
在校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68万多。
备注:如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普通门诊待遇
中小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为选点就医管理模式,大中专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由学校统一选择。
五、住院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六、异地就医报销
大中专学生如有放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地或父母现居住地的地级市范围内,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情况,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七、温馨提示
(一)以上内容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摘要,如有疑义,请以政策原文为准;
(二)本宣传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如需获取更详尽的信息,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或关注广州医保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