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业规范
招标代理公司执业规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公司执业行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公司。
第三条招标代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招标代理服务。
第四条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接受行业监管和政府监督。
第二章执业条件第五条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三)有与招标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四)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五)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六条招标代理公司取得执业资格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章执业行为规范第七条招标代理公司应当遵守以下执业行为规范:(一)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合法、合规;(二)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招标投标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不正当交往;(四)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佣金等非法收入;(五)不得在招标代理业务中故意压低或者抬高报价,损害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六)不得参与串通投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七)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招标代理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为招标人、投标人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歧视任何一方;(二)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正、公平;(三)公开原则:公开招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承诺,履行义务。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在本机构工作的人员,均须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二条本机构的组织结构由主任负责制,下属设有不同部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三条人员录用:1. 符合本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经过面试、资格审核等程序,经主任批准后,方可录用。
2.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适应招标代理工作的要求。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四条工作责任:1. 招标代理机构每个人员都要对本职工作负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2. 严禁私自泄露招标信息,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工资福利第五条工资福利待遇:1. 本机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员工合理的工资福利待遇。
2. 本机构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六章安全规范第六条保密规定:1. 本机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与招标代理相关的机密信息。
2. 本机构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招标信息保密的意识。
第七章绩效考核第七条绩效考核制度:1. 本机构对员工进行定期绩效考核,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
2. 绩效考核结果将对员工的晋升、工资调整等产生影响。
第八章纪律管理第八条纪律管理:1. 本机构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本机构会对员工的纪律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追踪。
第九章奖惩制度第九条奖励制度:1. 本机构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和表彰。
2. 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等。
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规程由机构主任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
招标代理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代理岗位工作,提高招标代理工作效率,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招标代理人员,并对其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和规定。
第三条招标代理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在处理招标工作中依法行事,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招标代理岗位职责第四条招标代理人员的重要职责如下:1.熟识并准确理解公司的招标政策、规定和招标文件,组织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
2.负责招标文件的发布和宣传工作,确保全部招标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指定的渠道。
3.负责协调和组织招标的相关预审工作,确保预审工作依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4.负责组织和召开招标工作会议,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并及时公示有关问题的解答情况。
5.负责组织和进行开标工作,保证开标工作的公开、公正,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合法、合规。
6.开展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供应专业看法并参加综合评审,确保评标结果的科学、公正。
7.跟踪和监督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过程,及时处理中标人违约行为,并予以相应的处理措施。
8.参加编制投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招标文件,保证文件的正确、完整、符合要求。
9.帮助上级领导进行相关招标工作的统计和分析,供应招标工作的运营数据和分析报告。
第五条招标代理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严格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的透亮度和公正性。
3.保持招标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确保招标效果的良好。
4.擅长沟通和协调,及时解答投标人的问题,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5.坚守职业操守,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维护行业和公司的声誉。
第六条招标代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本领和素养:1.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本领,擅长与内外部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2.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本领,能够准确推断招标信息和项目的可行性。
完整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完整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工作的企业单位,是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一种技术性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嵩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受嵩县公告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代理全部或部分招标的业务工作。
从事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时,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开展代理业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及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业务范围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包括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招标工作、代招标人解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有关事宜并提供招标方案、代编招标文件和标底、代编工程预(概)决算、代编标书、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招标有关的咨询服务。
从事代理业务服务时,不得同时代理或接受两委托方的同一项目同一内容的招标投标服务工作。
代理责任凡接受委托方代理政府采购招标后,应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必须遵守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对文件中提出的商务原则、技术方案、计算数据、分析结论的政策性、科学性、正确性负责。
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委托方对我们提供的方案、文件、建议有采纳或否定的权利,我们不得强加于人。
对委托方有违背政策性要求时,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法规,耐心向委托方解释。
从事代理政府采购招标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对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准泄露,不得擅自引用或提供第三方。
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程序必须遵守受嵩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有形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则。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工作应服从监督部门的工作指导。
本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代理招标业务时,应无条件地遵守代理程序,不准随心所欲,自乱章法。
招标代理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课件.doc
(一)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总则第一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工作的企业单位,是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一种技术性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嵩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受嵩县公告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代理全部或部分招标的业务工作。
第四条从事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时,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开展代理业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及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业务范围第六条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为:一、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招标工作;二、代招标人解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有关事宜,提供招标方案;三、代编招标文件、标底;四、代编工程预(概)决算;五、代编标书;六、其他与政府采购招标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七条从事代理业务服务时,不得同时代理或接受两委托方的同一项目同一内容的招标投标服务工作。
代理责任第八条凡接受委托方代理政府采购招标后,应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必须遵守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对文件中提出的商务原则、技术方案、计算数据、分析结论的政策性、科学性、正确性负责。
第十条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委托方对我方提供的方案、文件、建议有采纳或否定的权利,我方不得强加于人。
对委托方有违背政策性要求时,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法规,耐心向委托方解释。
第十一条从事代理政府采购招标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对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准泄露,不得擅自引用或提供第三方。
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程序必须遵守受嵩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有形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则。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工作应服从监督部门的工作指导。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范(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投标人及相关当事人。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招标代理机构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四)有固定的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五)有健全的招标代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内部管理制度:(一)招标代理业务审批制度;(二)招标代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三)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四)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监控制度;(五)招标代理业务保密制度。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依法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二)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三)依法组织招标活动,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四)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招标人;(五)按照约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第三章招标人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具有招标项目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证明;(三)有明确的招标需求;(四)具备招标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招标信息;(三)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四)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范本
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范本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操作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账户管理1. 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独立的资金账户,用于存放招标项目的资金。
2. 资金账户应由专人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转的透明。
3. 对资金账户的每一笔收支都应进行记录,并及时进行核对和审计。
三、资格认证1. 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合法经营证明。
2. 代理机构应对其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资格认证,确保其具备从事招标工作的能力。
3. 代理机构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体系,确保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权限合理。
四、保密管理1. 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应对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严禁泄露。
2. 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3. 代理机构应将所有招标文件和相关信息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遗失。
五、诚信行为1. 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诚信意识,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 代理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秉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不得偏袒或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
3. 代理机构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保持与委托单位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六、竞争行为1. 代理机构应在遵守招标法规定的前提下,与其他代理机构保持竞争。
2. 代理机构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竞争,如假证、串标等行为。
3. 代理机构在参与招标活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开透明的原则。
七、服务质量1. 代理机构应保证提供的招标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的要求。
2. 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确保项目的质量。
3. 代理机构应及时接受委托单位或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以提升服务质量。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代理机构应自行进行整改,并向委托单位说明情况。
2. 对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被取消其代理资格。
招标代理员行业规则
招标代理员行业规则一、前言为确保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招标代理员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行业规则。
二、招标代理员职责招标代理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招标代理职责,主要包括:1. 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清晰;2. 组织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3.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开、透明;4. 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对招标结果进行备案;5. 接受招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咨询、投诉,并及时答复;6. 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敏感信息;7.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招标代理员资格要求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3.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经济类等相关专业;4. 取得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5.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代理员行为规范1. 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 不得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 不得索取或者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4. 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歧视、排斥潜在投标人;5. 不得滥用职权,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6. 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招标代理员培训与考核1. 招标代理员应定期参加行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2. 招标代理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对招标代理员的业务行为进行定期考核;3. 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招标代理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行业规则的招标代理员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行业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标代理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规则,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准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准则为了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法人在执业活动中均应遵循以下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条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条接受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自律组织业务指导,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定和各项制度, 积极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按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服务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
第四条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和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招标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第五条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和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搞业务垄断。
第七条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员工接受继续教育。
第八条不得在解决经济纠纷的鉴证招标业务中分别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九条不得阻挠委托人委托其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招标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和名誉。
第十条有义务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客户事先允许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统一思想,提高招标代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市招标代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为业主提供了专业的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程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在招标代理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不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代理项目组人员实际不到位;招标代理质量不高、代理行为不规;围标串标以及出借、挂靠招标代理资质等现象时有发生。
2023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构内部招标代理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合规进行招标代理活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履行职责,不得违背职业道德,损害机构声誉。
第二章招标代理的任务和责任第四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要求,负责招标与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确保招标和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证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招标过程中要保持独立性,不得受到外界干扰和影响。
第六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正确使用招标文件、评审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准确记录招标和评审过程的情况,保密招标投标者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市场情况的了解,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招标策略和采购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招标代理的流程和程序第八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按照招标项目的要求,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技术要求、评审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按时报送招标文件。
第十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者具备招标要求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组织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投标者的技术方案和报价,并按照评审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合同,并做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
第四章招标代理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机构应建立健全招标代理工作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严守机密,不得泄露招标投标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招标文件和评审文件要加强保管,不得随意传阅。
招标代理员的工作准则
招标代理员的工作准则一、总则1.1 本准则旨在规范招标代理员的工作行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效率,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招标代理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二、工作职责2.1 招标代理员负责招标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招标方案的制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与澄清、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评标、中标通知等。
2.2 招标代理员应了解项目背景,与招标人沟通,明确招标需求,制定合理的招标方案。
2.3 招标代理员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清晰,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评标办法等。
2.4 招标代理员负责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要求。
2.5 招标代理员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保文件的安全、保密。
2.6 招标代理员负责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开、透明。
2.7 招标代理员负责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三、工作流程3.1 招标代理员在接到招标项目后,应与招标人沟通,了解项目需求,制定招标方案。
3.2 招标代理员根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审核。
3.3 招标代理员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
3.4 招标代理员发放招标文件,解答投标人疑问,澄清招标文件中的不明确内容。
3.5 招标代理员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活动。
3.6 招标代理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提供评标所需资料。
3.7 招标代理员发布中标通知,组织合同签订。
3.8 招标代理员对招标项目进行总结,收集反馈意见,改进招标工作。
四、工作规范4.1 招标代理员应具备专业的招标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4.2 招标代理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4.3 招标代理员应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投标人。
招标代理工作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招标代理师、项目经理、招标专员等。
第三条招标代理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保障招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招标代理合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招标代理机构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法人代表负责机构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设立总经理或者执行董事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设立业务部门,包括招标部、商务部、财务部、人事部等。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机构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招标代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招标代理工作分为以下步骤:项目立项、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报价评审、中标候选人确定、合同签订等。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招标方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要求和评审标准,避免招标过程中的不当干预。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招标档案管理制度,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归档,确保信息安全和机密性。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招标业主和投标人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招标代理师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七条招标代理师是招标工作的核心人员,负责项目的招标方案设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评审和合同签订等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
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一、总则1.1 本规程是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行为,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1.2 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和管理2.1 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2.2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一定数量和资质的招标代理人员。
招标代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持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证书。
2.3 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工作的科学、规范进行。
2.4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年度报告和年度审计,并报送相关机构。
三、招标代理工作的程序3.1 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参与招标活动,为招标人提供专业的招标代理服务。
3.2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人的需求,进行招标项目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投标人资格、制定评标标准等。
3.3 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标工作,并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3.4 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供招标结果,并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签订和履行。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权益和义务4.1 招标代理机构应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商业秘密。
4.2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持工作的机密性,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4.3 招标代理机构应保持专业的独立性,不得接受与招标活动有利益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的礼品、请托等。
4.4 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在招标活动中不得有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监督和处罚5.1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
相关部门有权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5.2 对于违反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5.3 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处罚工作,配合相关调查和核实工作。
(完整版)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业规范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规范
(一)不得代理尚不具备依法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
(二)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他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不得以迎合招标人操纵招标意图为交换条件承揽代理业务;(三)不得以恶意压价、少收费或不收费、转嫁收费、诋毁他人等不正常竞争手段承揽代理业务;
(四)不得以不合理,不合法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不得在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和办法时有针对性的“量体裁衣”,设置歧视性条款;
(六)不得利用执业之便,泄漏秘密,徇私舞弊,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不得利用专业特长,串通招标人、投标人规避监管,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八)不得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招标人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九)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受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委托参与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十)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有隶属、合作经营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准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准则为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法人在执业活动中均应遵循以下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条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条接受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自律组织业务指导,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定和各项制度, 积极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按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服务范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
第四条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和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招标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第五条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和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搞业务垄断。
第七条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员工接受继续教育。
第八条不得在解决经济纠纷的鉴证招标业务中分别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九条不得阻挠委托人委托其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招标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和名誉。
第十条有义务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客户事先允许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统一思想,提高招标代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市招标代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为业主提供了专业的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程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在招标代理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不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代理项目组人员实际不到位;招标代理质量不高、代理行为不规范;围标串标以及出借、挂靠招标代理资质等现象时有发生。
招标代理执业控制制度范本
招标代理执业控制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招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专业能力;(三)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记录。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接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招标活动的实施;(二)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三)编制招标文件,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助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五)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六)其他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工作。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行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以下行为:(一)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二)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三)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利益关系人的不合理要求,与招标人、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四)转让代理业务;(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泄露保密信息等行为。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接受招标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七条违规行为的处理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制度的,由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纳入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制度的解释和修订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由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部门负责。
招标代理人员行为规范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三、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不私自接待投标人,不接收投标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投标人宴请;不冒充公司名义搞私人生意或在外兼职。
四、严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秘密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不在无关场所议论工作事项,不打听自己未参与的事项。
五、牢固树立“服务也是专业”的理念,热情、周到地为招标人、投标人服务,真诚、平等地对待投标人,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追求“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礼仪化”的工作目标,发挥团队整体优势,团结协作,讲求效率,注重质量,提高技能,建设具有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公司。
七、按工作流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杜绝个人行为;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扯皮,令行禁止,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在评标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场所;未经允许不得就评标有关事宜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将评标资料带离现场,不得干预评标专家的工作。
九、爱护公共财产,不化公为私;不浪费、不破坏、不丢失办公用品;维护工作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在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按规定着装。
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施工招标投标廉政制度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通用范文(正式版)招标代理机构员工管理制度(通用)
招标代理机构员工管理制度(通用)1.引言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专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员工的行为准则,明确员工的权责和职责,为机构稳定运作提供保障。
2.职责和权责2.1 机构职责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介机构,承担着主要职责:•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初步评审;•组织开标、评标和中标;•签订合同和支付款项等后续工作。
2.2 员工职责员工在机构中承担不同的职责,如招标专员、项目经理等。
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责,员工应遵守职责:•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开展工作;•保持工作秘密,不泄露机构和客户的商业机密;•学习招标相关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积极参与评标和中标工作,提供准确的评标意见和建议;•维护客户关系,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入职与离职3.1 入职程序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员工的录用与管理,需按照程序进行:1.申请:候选人需向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2.面试:机构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专业能力和适应能力;3.考核:候选人通过面试后,经过试用期的考核;4.任命:通过考核后,机构正式任命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3.2 离职程序员工如需离职,应按照程序办理:1.提交申请:员工需向上级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交接工作:员工应与接替工作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3.结算工资:机构将根据员工离职手续的完成情况,按照规定结算工资和福利待遇;4.归还财物:员工需归还机构的工作物品和设备。
4.考核与激励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采取措施:•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工作表现给予晋升和薪资调整;•组织员工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专业能力;•设置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的创新和优秀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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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规范
(一)不得代理尚不具备依法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
(二)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他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不得以迎合招标人操纵招标意图为交换条件承揽代理业务;(三)不得以恶意压价、少收费或不收费、转嫁收费、诋毁他人等不正常竞争手段承揽代理业务;
(四)不得以不合理,不合法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不得在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和办法时有针对性的“量体裁衣”,设置歧视性条款;
(六)不得利用执业之便,泄漏秘密,徇私舞弊,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不得利用专业特长,串通招标人、投标人规避监管,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八)不得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招标人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九)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受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委托参与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十)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有隶属、合作经营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