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业务规范
银行便民自助终端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便民自助金融服务终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便民自助金融服务终端(以下简称便民自助终端)的管理,保障机具设备安全运行,提升支农便民服务质量,依据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于制度规定,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便民自助终端是指布放于村经济合作社、社区、商户(以下简称“合作单位”)等民众居住相对集中区域并聘用专人管理,由本行统一提供便民自助终端机具。
在终端管理员的协助下,通过便民自助终端,为客户办理各类现金类或非现金类业务,包括为农村(社区)居民及其它人群提供小额存取款、小额贷款、付费通支付费用、定活互转业务、行内外转账、短信签约、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存折补登、密码修改、账户非正式挂失等基本金融服务的新型支农便民服务模式。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第三条行总部设立便民自助终端管理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业务副行长任副组长,行总部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在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沟通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支行(含营业部,下同)开展便民自助终端所有工作。
各支行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各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任组长,并贯彻人员,明确责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便民自助终端工作。
各有关职能部门应贯彻人员负责便民自助终端的硬件设备购置(按总行固定资产采购及招标规定执行)、人员培训、安装调试、业务推进等方面工作。
第四条普惠金融事业部是本行便民自助终端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一)拟定、修订便民自助终端管理办法,以使本行的便民自助终端业务良性、规范发展;(二)拟定、修订便民自助终端合作协议,明确支行与签约合作单位的权利、义务;(三)对各级金融*场进行充份的调查,拟定便民自助终端的发展规划;(四)组织并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对各支行便民自助终端协管员(终端管理员)开展培训工作,加强业务辅导,有效提升协管员、管理员的业务素质;(五)对便民自助终端及绑定账户的新增、变更、撤(注)销要及时予以审核认定,不得拖延,利于终端业务的快速开展;(六)负责拟定便民自助终端考核办法,充份调动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他们更好的开拓业务;(七)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业务开展不理想、进度缓慢的便民自助终端,要向支行进行督促与反馈,在合理的期限内业务开展仍无明显起色的,要求支行及时予以调整、整合;(八)业务发展部总经理为便民自助终端业务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行便民自助终端有关业务。
自助查询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助查询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自助查询服务设施和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自助查询机、网上查询系统等。
第三条自助查询服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安全、高效、便捷原则;3. 用户至上、服务优先原则;4. 不断创新、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四条自助查询服务内容:1. 政策法规查询:提供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查询服务;2. 业务信息查询:提供本单位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等信息的查询服务;3. 数据查询:提供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等信息的查询服务;4. 其他查询: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五条自助查询服务标准:1. 服务时间:自助查询服务设施应全天候开放,网上查询系统应保证7×24小时正常运行;2. 信息准确:查询信息应准确无误,及时更新;3. 界面友好:查询界面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4. 响应速度:查询响应时间应迅速,确保用户体验;5. 安全保密: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六条自助查询服务流程:1. 用户需求识别:了解用户查询需求,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2. 查询操作:用户通过自助查询设施或平台进行查询操作;3. 查询结果展示:系统根据用户操作展示查询结果;4. 服务评价:用户对查询服务进行评价,以便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七条自助查询服务管理职责:1. 信息服务部负责自助查询服务设施和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2. 技术部门负责自助查询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3. 业务部门负责提供自助查询所需的信息资源,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更新;4. 客户服务部负责用户咨询和投诉的处理工作。
第五章运行维护第八条自助查询服务设施和平台运行维护:1. 定期检查:定期对自助查询设施和平台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2. 故障处理:发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服务不受影响;3. 数据备份:定期备份查询数据,防止数据丢失;4. 系统升级:根据需要及时升级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我行)自助设备管理,保证自助设备稳定、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的功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根据公安部颁布的《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存折补登机、自助缴费终端、多媒体查询机等自助性自动化设备。
与自助设备相关的UPS电源、电视监控、后台软件监控系统等附属设备、软件亦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各网点对自助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软件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应遵循本办法。
第二章自助设备的人员管理第四条我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人负责辖内自助设备的管理,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必须配备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员。
第五条A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账务核对及差错处理、解决自助设备故障、编制自助设备报表,保管ATM防盗门钥匙A、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和上箱体钥匙,处理自助设备吞没卡等工作。
第六条B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现金收付、清点、领缴、装取、登记簿填写、ATM防盗门钥匙B、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钞箱钥匙保管等工作。
第七条A、B岗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自助设备的选型、购置与安装第八条自助设备选型由总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型、性价比最优”的原则进行购买。
第九条自助设备的购置,由各营业网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自助设备需求计划,经总行审定后,进行自助设备购置。
第十条自助设备的布放应遵循“合理布局、发挥效能、易于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设置在人流量大、现金需求高的场所。
第十一条我行必须按当地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或报批手续,方可进行自助设备安装和投产工作。
第十二条安装后的自助设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安装环境应符合自助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的要求,有可靠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鼠以及标准地线安全防范措施与设施,符合当地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及总行关于自助设备安全的要求。
银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确保自助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助银行业务是指通过自助设备,由客户自助完成存取款、查询、转账、缴费等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包括现金类自助设备和非现金类自助设备。
现金类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存取款一体机CRS等设备.非现金类自助设备包自助缴费机、自助查询机、自助受理机、回单打印机、自助网银机等多媒体自助终端设备。
本办法所称自助银行是指我行设立的能提供金融服务的自助设施,包括具有独立经营场所的在行式自助银行、离行式自助银行以及没有独立经营场所的在行式自助设备、离行式自助设备。
第三条自助银行业务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流增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统一规划原则:总行合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和我行营业网点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物理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协调发展。
统一管理原则:由总行根据地区差异、业务发展重点,优化资源配置统一管理,开展自助设备统一平台建设,统一自助银行业务流程、视觉形象、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树立ⅩⅩ银行自助银行品牌形象,规范自助银行业务发展。
分流增效原则:将自助银行与物理网点、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在产品发布、交易协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整合,分流物理网点业务,降低人力成本,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多渠道协同服务和发展。
防范风险原则:在自助银行业务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对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各方面风险要素的防控。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办和管理自助银行业务的ⅩⅩ银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总行电子银行部是全行自助银行业务的主管部门,协同人力资源、个人银行、科技信息、运营管理、安全保卫、科技开发、后勤保障等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自助银行业务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自助银行业务发展。
中国移动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规范标准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规范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三月目录1.概述随着移动业务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移动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客户对体验式及自助式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满足客户便捷服务办理的需求,有效提高和完善窗口服务、减轻营业前台的压力,促进移动营业厅的服务营销能力的提升,在营业厅设置多功能自助终端已突显其战略必要性。
多功能自助终端可根据公司的需要,编辑、播放各种移动业务知识,集动画、图像、文字、音乐、触觉于一身,提供业务自助办理、话费查询、详单打印、发票打印和自助缴费等各项功能,相当于一个功能强大的营业服务人员,能有效地通过与客户的双向交流,向客户提供即定的营销和服务,其服务能力、营销能力、宣传能务可不断提升,将有效提高我公司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本规范书对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服务、技术、售后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可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多功能自助终端的定义及定位2.1 多功能自助终端的定义多功能自助终端是指将多媒体查询机、话单打印机、自助缴费机、发票打印机、网上营业厅等的功能整合为一体,采用液晶显示触控的一体化产品,它在外形上类似银行自助ATM柜员机,可基本上由客户操作自助完成大部分移动通信业务受理,它可安放在自营厅,也可安放在商业区、高档写字楼、大型社区、厂矿区,有效地为移动客户提供自助通信业务受理。
相对于传统的自助话费清单打印机、售卡机、缴费机等分立设备,它具有功能更齐全、放置位置更灵活、24小时不间断服务等特点。
自助营业厅以其24小时自助受理的方式,将成为我公司营销渠道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
2.2 多功能自助终端的定位多功能自助终端是有形的可触式的自助电子渠道,是实体营业厅的时间和空间上的延伸。
它可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便利自助及全天候通信服务的需求,同时有效缩短客户在营业厅内进行通信消费时的等候时间,并据此实现对实体营业厅的业务分流,降低企业整体的服务及营销成本,为客户创造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渠道,成为我公司服务营销渠道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极大地便利了客户的通信服务办理。
中国移动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规范
中国移动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规范第三,中国移动要求多功能自助终端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终端设备应具备防止数据泄露和外部攻击的功能,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终端设备应有合理的登陆认证机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终端。
终端设备内部的记录和交易信息应定期备份,以免数据丢失。
第四,中国移动要求多功能自助终端必须提供全天候的服务。
终端设备应24小时正常运行,并能够进行必要的维护。
终端设备应有故障报修机制,及时处理终端设备出现的故障,保证用户能够顺利使用终端。
第五,中国移动要求多功能自助终端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终端设备供应商应提供终端设备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问题。
终端设备供应商还应与中国移动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用户需求,提升终端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中国移动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规范的制定,为用户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同时,规范了终端设备的使用和运营,保证了用户的权益和信息安全。
中国移动将继续改进和优化多功能自助终端的服务,提升用户的满意度,并不断推动移动服务的创新和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中国移动不断推出新的多功能自助终端,并且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
这些终端不仅仅可以用于缴费和查询,还可以办理各种业务,如手机套餐升级、宽带开通、充值卡兑换等。
为了保证这些服务的规范运行,中国移动制定了更多的业务规范和操作细则。
首先,中国移动要求终端设备必须具备多种支付方式。
用户可以选择使用现金、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进行缴费或其他业务办理。
同时,终端设备应提供明码标价,确保用户了解所需付费和实际缴费金额是否一致。
终端设备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如服务费、手续费等。
其次,中国移动要求终端设备必须能够及时更新业务信息和政策变化。
终端设备应联网并能够自动更新最新的业务规则和政策,以保证用户得到准确的信息。
终端设备应有完善的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同步机制,以确保业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中国移动要求终端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排队和等候机制。
5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规范
5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规范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规范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三月目录1.概述32. 多功能自助终端的定义及定位42.1 多功能自助终端的定义42.2 多功能自助终端的定位42.3 多功能自助终端的分类53.多功能自助终端的配置原则53.1 营业厅内配置原则53.2 公共场所配置原则64.多功能自助终端硬件配置及外观要求 7 4.1 多功能自助终端的硬件参考配置74.2 多功能自助终端硬件外观95.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功能规范 105.1 多功能自助终端差不多业务功能介绍10 5.2多功能自助终端业务流程105.3多功能自助终端客户端界面175.4 后台治理及统计分析186.多功能自助终端账务治理296.1现金缴费账务治理296.2银联卡缴费账务治理306.3多功能自助终端发票治理和稽核30 7.多功能自助终端的运营治理317.1多功能自助终端运营治理目的 317.2 多功能自助终端运营治理适用范畴31 7.3营业厅工作人员职责分工317.4日常运营治理327.5多功能自助缴费终端的安全治理33 8.投诉处理及客服流程348.1一样软硬件故障处理流程348.2有关资金的故障处理情形349.厂商的服务要求 369.1服务爱护时限369.2故障响应时限369.3定期巡检 369.4设备硬件爱护369.5假币发生保证369.6及时升级验钞功能361.概述随着移动业务的快速进展和人们对移动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客户对体验式及自助式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满足客户便利服务办理的需求,有效提升和完善窗口服务、减轻营业前台的压力,促进移动营业厅的服务营销能力的提升,在营业厅设置多功能自助终端已突显其战略必要性。
多功能自助终端可按照公司的需要,编辑、播放各种移动业务知识,集动画、图像、文字、音乐、触觉于一身,提供业务自助办理、话费查询、详单打印、发票打印和自助缴费等各项功能,相当于一个功能强大的营业服务人员,能有效地通过与客户的双向交流,向客户提供即定的营销和服务,其服务能力、营销能力、宣传能务可持续提升,将有效提升我公司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中国移动自助终端业务规范
中国移动自助终端业务规范中国移动通信自助终端业务规范版本号:2.0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经营部2020年9月目录1.概述 (1)2. 自助终端的定义及定位 (2)2.1自助终端的定义 (2)2.2自助终端的定位 (2)2.3自助终端的分类 (2)3.自助终端建设原那么 (3)3.1平台统一原那么 (3)3.2功能集成原那么 (3)3.3服务规范原那么 (3)3.4VI统一原那么 (3)3.5布局优化原那么 (3)3.6匹配合理原那么 (3)3.7厅外扩展原那么 (4)3.8全网集采原那么 (4)3.9规范考核原那么 (4)4.自助终端的配置原那么 (5)4.1营业厅内配置原那么 (5)4.2公共场所配置原那么 (5)5.自助终端外观和客户界面要求 (7)5.1自助终端尺寸建议 (7)5.2自助终端客户界面 (10)5.3功能界面操作方式介绍 (10)6.业务规范 (11)6.1个人信息治理 (11)6.2自助缴费 (11)6.3RFID手机钱包充值 (14)6.4RFID手机钱包公共缴费〔可选〕 (14)6.5自助查询 (15)6.6业务办理 (17)6.7开户〔可选〕 (18)6.8公共事业缴费〔可选〕 (19)6.9不间断电源(UPS)断电爱护 (22)7.运营模式 (24)8. 后台治理及统计分析 (25)8.1后台治理功能 (25)8.2查询统计功能 (26)9.厂商服务要求 (28)9.1设备保修期限 (28)9.2服务爱护时限 (28)9.3故障响应时限 (28)9.4定期巡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5设备硬件爱护 (28)9.6假币发生保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银行自助银行运营管理办法
附件XX银行自助银行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自助银行业务的发展,严格规范自助银行的管理,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助银行是银行利用计算机、通信、机电、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现代化设备,向客户提供24小时或准24小时自助办理金融业务(取款、存款、余额查询、修改密码、代缴费、卡卡转帐、卡储转帐、查询打印交易明细、查询金融信息等)的场所。
第三条自助银行设备应用模式分为:在行大堂式、离行大堂式、在行穿墙式、离行穿墙式。
第四条自助银行的应用模式分为:在行式、离行式和银亭式。
第二章各部门工作职责第五条个人业务部职责(一)负责自助银行市场宣传、品牌建立、业务推广、产品创新等工作。
(二)负责接收各分(支)行设立自助银行的申请,全线监控自助银行的审批流程,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审批流程的效率。
(三)个人业务部应配合自助设备购置和安装的协调与衔接工作,监督整体施工进度,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科技部、后勤服务中心、监察保卫部)进行验收工作及后期的运营管理工作。
(四)通过对自助设备日常业务监控,及时了解、检查各行自助银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各分(支)行提高管理质量。
(五)指定专人协同科技部对自助设备进行故障监控,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处理,提高自助银行的正常运营效率。
(六)负责制定自助银行的管理与考核办法,按季组织考评,编写《自助银行业务运营情况分析报告》,配合科技部组织对分(支)行自助设备运行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自助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第六条机构管理部职责(一)与个人业务部、科技部、监察保卫部、后勤服务中心以及相关支行对离行式自助银行设立申请报告中的具体方案进行实地勘察。
(二)与个人业务部研究后,形成《XX年度XX银行离行式自助银行设立计划》,并报送总行行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计划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
XX银行对公业务自助回单管理办法
XX银行对公业务自助回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客户体验,优化前台业务流程,确保对公回单自助打印盖章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回单系统)平稳高效运行,依据《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运营基本制度》、《XX银行会计业务核算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回单系指银行处理业务后,加盖业务专用章,以纸质方式提供给单位客户作为记账依据的凭证,不包括以电子数据方式提供给客户作为记账依据的凭证。
客户回单作为银行业务处理结束返回客户的回执,记载信息应详细、明确。
第三条电子回单系统是对公客户回单的管理工具,对客户回单进行规范管理。
对公客户可通过登录电子回单系统自助打印回单。
第四条电子回单系统作为本行统一管理对公客户回单的数据源,随着电子回单系统交易数据采集的系统范围逐步扩大,将实现涵盖核心系统、外围系统和分行特色业务系统客户回单数据。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运营管理部是电子回单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回单系统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提出、审核相关业务需求,组织并协助系统的测试和验收。
第六条信息科技部负责电子回单系统数据导入,并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各营业网点为电子回单系统操作使用部门,负责本网点的对公回单的日常操作。
第三章电子回单系统的用户管理第八条电子回单系统按部门、柜员角色进行内部权限控制管理,按操作权限设立总行系统管理员、分行系统管理员和网点操作员。
第九条电子回单系统中的用户号、用户名称应与综合业务系统中柜员号、柜员名称保持一致。
电子回单系统用户使用密码登录,登录密码由柜员本人掌握,并定期或不定期更换。
任何人不得泄露、掌握或询问他人登录密码。
第十条电子回单系统管理员由总分行运营管理部门系统管理人员担任。
总行系统管理员负责分行机构组织管理、角色权限管理、分行系统管理员用户维护、客户信息统计、回单统计、设备统计、日志查询;分行系统管理员负责辖内各网点机构组织管理、网点操作员用户维护、回单统计、设备统计、日志查询。
税务自助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自助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税务服务质量,保障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所辖的税务自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助办税终端、自助查询终端、自助缴费终端等。
第三条税务自助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可靠原则:确保税务自助设备运行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故障。
(二)方便快捷原则: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使用。
(三)规范统一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税务自助设备管理规范统一。
(四)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管理职责,确保税务自助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四条设备采购与配置(一)税务自助设备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二)设备配置应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满足办税业务需求,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三)设备配置应结合税务机关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布局,提高设备利用率。
第五条设备安装与调试(一)设备安装前,需对安装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装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二)设备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三)设备安装后,应进行调试,确保设备功能正常、稳定运行。
第六条设备维护与保养(一)设备维护应按照设备厂商提供的维护手册进行,定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
(二)设备维护应由具备相应技能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三)设备维护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第七条设备更新与报废(一)设备更新应结合设备运行情况、技术发展、业务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设备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报废设备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八条使用权限(一)税务自助设备的使用权限应严格管理,确保纳税人信息安全。
(二)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税务自助设备使用权限管理办法。
第九条操作规范(一)税务自助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设备操作流程。
银行智能设备管理制度
银行智能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智能设备的管理,提高智能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促进银行运营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内所有智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智能设备指的是银行内用于自动存取款、自助支付、自助查询、自助打印等功能的设备,包括自助终端机、自助柜员机、自助服务设备等。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以及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制定,并与其保持一致。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责任第五条智能设备的管理范围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保养、更新、监控、报废等全过程。
第六条银行设备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为:1.制定智能设备的管理规定、标准和流程;2.组织智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并做好设备的验收工作;3.组织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4.组织设备的监控和运行管理;5.负责设备的报废销毁工作。
第七条智能设备管理岗位应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
第三章设备采购和安装管理第八条银行智能设备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银行内部的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设备的安装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备案。
第十条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且设备应安装牢固、稳固、安全。
第四章设备维护和保养管理第十一条智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进行,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记录在册,建立设备档案,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和安全。
第十三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设备监控和运行管理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设备的监控系统,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五条设备的运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设备的优化建议。
第十六条设备运行情况不正常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客户的正常使用。
第六章设备报废销毁管理第十七条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当及时办理设备报废手续,按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的销毁工作。
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业务管理办法
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业务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报告查询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
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银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办法总行运营规划管理部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自助设备运营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 (4)第三章自助设备运营管理模式 (9)第四章自助设备运营作业外包 (13)第五章自助设备运营作业操作规范 (16)第一节现金作业操作规范 (16)第二节钥匙与密码管理规范 (21)第三节自助设备维护与维修操作规范 (24)第四节自助设备账务核算操作规范 (28)第五节自助设备吞卡处理规范 (33)第六章监督管理和考核标准 (35)第七章附则 (38)附件一、自助设备验收交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ⅩⅩ银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行自助设备持续地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推动我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工作向“集中化、整体化、标准化、自动化”的目标进一步发展,规范各项作业操作以切实防控操作风险,根据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相关制度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助设备是指为客户提供自助现金存取、转账、查询、密码修改等服务功能的银行设备及设施。
离行式自助设备设在营业网点之外,在行式自助设备设在营业网点以内。
(一)现金类自助设备,主要有取款机(ATM机)与存取款机(CRS机);(二)非现金类自助设备,主要有自助查询终端、热线服务电话与其它创新业务设备,如远程金融服务机等。
(三)附属设备及设施,主要有门禁、监控、报警、电源、通讯、空调、形象标识招牌、灯箱、设备外罩、防护板等等。
除上述设备及设施之外,营业网点常见的缴费POS机、IC 卡圈存机、电子回单箱、网上银行终端、点钞机、排队取号机等自助机具不属于本办法所规范自助设备的范围。
远程金融服务机的相关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我行亦另有专门文件加以规范第二章自助设备运营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第三条总行自助设备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一)总行运营管理规划部负责全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如下:1、负责组织编订与修改我行自助设备运营相关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岗位工作指引;2、参与全行自助设备的采购选型及布放规划工作,组织分行运营部门提出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投放规划及需求;3、组织编订各类自助设备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与流程改造需求,统筹完成相关测试及上线验证工作; 负责自助设备运营管理系统日常的用户管理、信息更新、数据分析、需求优化;4、统筹建设自助设备运营服务绩效指标管理体系与考核标准,编订并公布全行自助设备运营服务标准与服务承诺,完善自助设备相关客户投诉处理机制;5、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全行自助设备运营各项专业培训;6、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自助设备运营集中管理与作业项目,统筹制定非核心作业品种外包的作业模式并指导各分行开展业务外包的具体实施工作;7、组织我行各级机构开展与监管部门及各类外包服务商之间关于自助设备运营方面的业务联系。
(完整版)自助终端技术规范
自助服务终端系统技术规范1.1 终端功能1.1.1接入子系统主要功能描述1。
1.2用户界面子系统主要功能描述(系统终端功能):1。
1。
3缴费功能根据客户编号得到客户费用信息,客户根据其费用信息:①现金缴费,投入相应金额纸币缴费,终端对纸币验证无误后收取纸币并通过自助缴费平台对客户进行缴费;②银行卡缴费(预留接口),自助缴费终端读取客户银行卡的账号信息,通过密码键盘得到客户银行卡密码及客户预缴金额,再加密传输到银行接口,由银行将客户预缴金额转入供电公司指定银行帐号。
缴费完成后,终端会返回当前客户号的用电费用的账户余额,并打印出缴费凭证;③充值卡缴费(预留接口)。
反馈SG186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缴费成功凭证;缴费失败打印缴费失败凭证,客户可根据凭证上的终端流水号进行交易恢复;客户缴费成功后需要发票时可选择发票打印,打印发票.➢交易恢复根据终端交易流水号恢复终端与平台间失败的交易。
在终端请求客户缴费,却没有收到主机成功应答的情况下,终端需要发起交易恢复,以确认原电费销帐交易已经成功或失败;如平台记录交易失败,以终端记录为准对交易进行恢复;使得客户缴费成功。
➢交易明细文件上传自助缴费终端将上次对帐到本次对帐之间的所有客户缴费记录按照规定格式以FTP方式上传给管理平台;以供平台根据明细文件对这段时间的交易进行核查和恢复。
➢终端对帐自助缴费终端请求管理平台根据明细文件来核对和补记恢复终端交易;已成功缴费的以平台为准,当前状态为交易失败应恢复的以终端为准进行交易恢复。
在进行现金缴款前必须进行对帐,对帐根据交易明细文件平台进行。
➢终端缴款预查询查看自助缴费终端管理平台交易记录数是否与本地记录数一致,一致则可以进行缴款操作,否则必须重新对账,然后才能进行缴款。
如果后台交易记录与本地记录不一致,终端缴款会不成功,并返回缴款查询不符的错误,并准确提示接口已定义的相应错误信息,使管理人员对于操作手册能准确定位相应问题所在,便于做出准确判断。
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业务管理办法
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业务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报告查询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
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二十三章 电子银行业务 第五节 自助设备
第二十三章电子银行业务第五节自助设备自助设备是指ATM(自动柜员机)、CRS(存取款一体机)和自助服务终端(BSM)等设备,通过这些设备银行能为客户提供自助服务渠道。
我行的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自助服务终端(BSM)。
目前我行取款机和存取款一体机能受理所有银联标识卡的取款业务,存取款一体机能受理本行卡(折)存款业务,自助服务终端只能受理本行银行卡的相关非现金业务。
一、基本规定1、自助设备钞箱管理视同现金管理,凡办理自助设备钞箱开闭、装钞、清钞、整点、账款核对、钞箱检查等工作,必须贯彻双人管理原则,需双人到场、换人复核,并做到手续清楚、责任分明、数字准确、账款相符。
2、每台机器所加的钞箱额度必须在总行有关规定的限额区间内执行,不得任意超过或缩小额度,如需临时扩大额度或因取款量较大等实际情况需长久扩大加款额度的,须书面上报总行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
3、自助设备中的现金须按券别分钞箱管理,严禁将不同券别的现金混装一箱,所装钞币必须经过挑选整理,挑选八成新,无破损、无断裂、无透明纸粘贴、无褶皱及卷角等符合自助设备使用的人民币。
禁止使用原封新钞和潮湿的现钞。
4、自助设备的装钞、清钞、存款清点、账款核对、钞箱检查等工作,必须在封闭的室内,置于全方位录像监控之下,并经过点钞机复验;设备加钞后,必须进行取款吐钞测试,存取款一体机还需要存款测试。
5、自助设备清机一个星期最少清钞两次,两次清钞间隔时间不能超过四天,遇以下情况时必须要进行钞箱清点检查:(1)在“1003尾箱查询”交易中查到自助设备钞箱余额已低于或将低于总行规定加钞额度时;(2)自助设备出现故障需停机维护或重新加钞时;(3)在管理人员测试交易或客户反映吐钞有异常的情况下;(4)已到总行规定清机周期必须做清机加钞时;6、管理人员每日根据检查、清机、测试等实际情况填写《自助设备管理登记簿》。
在填写过程做到日期连贯、内容齐全、字迹清楚、责任分明。
公安自助机管理制度范文
公安自助机管理制度范文公安自助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自助机的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安自助机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建立的公安服务平台,提供自助办理警务业务的服务终端设备。
第三条公安自助机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安自助机的职责是提供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理警务业务。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办理身份证明材料的自助打印和办理;2. 办理户籍业务的自助查询和办理;3. 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自助查询和办理;4. 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的自助查询和办理;5. 提供警务咨询和求助服务;6. 其他与警务业务相关的服务。
第五条公安自助机的权限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安机关授权,提供一定程度的警务业务办理和咨询服务。
具体权限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划定。
第三章设备和设施管理第六条公安自助机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安自助机设施应当安装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方便群众使用,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如指示牌、标识牌、座椅等。
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防止非法分子利用公安自助机进行犯罪活动的要求。
第八条公安自助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公安自助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群众的信息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公安自助机应当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报警系统等设备。
第十一条公安自助机设备应当安装相应的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更新和升级安全防护软件。
第十二条公安自助机设备应当设立相应的访问控制措施,限制用户的访问权限,并记录用户的操作日志,确保数据的安全可追溯。
第十三条公安自助机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故障的及时处理。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安自助机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确保群众随时可以进行警务业务的办理和查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聚点河北聚点科技电子有限公司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业务规范河北聚点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三月目录1.概述 (2)2.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定义及定位 (2)2.1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定义 (2)2.2 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定位 (2)3.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配置原则 (2)4.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功能规范 (3)4.1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基本业务功能介绍 (3)4.2后台管理及统计分析 (7)5.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硬件配置及外观要求 (18)5.1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硬件配置 (18)5.2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硬件外观 (20)6.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运营管理 (21)6.1自助查询打印终端运营管理目的 (21)6.2自助查询打印终端运营管理适用范围 (21)6.3日常运营管理 (22)7.投诉处理及客服流程 (23)7.1话费查询有误 (23)7.2业务办理故障 (23)7.3详单打印故障 (24)1.概述为了适应中国医疗发展新趋势需要,更好地贯彻以“客户为主导、服务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须构建一个全方位的自助查询服务系统(简称: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为中国医疗行业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支持和信息化保障,塑造良好的客户服务形象,提升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本规范对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可含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业务、服务、技术、售后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可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2.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定义及定位2.1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定义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是指通过便捷的人机交互界面,采用触摸的操作方式为客户提供医疗挂号、就诊、查询、帐详单打印,并扩展到业务办理功能的自助服务终端。
各省市医疗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在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上增加业务办理功能。
2.2 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定位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是通过信息化的方式提就医消费查询、帐单详明细打印功能或业务办理的自助渠道。
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可设置在24小时自助营业厅,也可设置在现有门诊大厅内形成自助服务区,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的自助查询服务。
3.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配置原则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在营业厅的配置,首先应考虑营业厅所在区域,根据其所在区域的功能划分,依据营业厅面积大小、交易总量确定该营业厅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配置数量。
具体配置建议如下表所示:营业厅配备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以交易总量(缴费笔数和业务办理量)来进行核定,各省市公司根据交易总量来决定终端数量。
4.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功能规范4.1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基本业务功能介绍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基本功能包括:身份验证、话费信息类查询、服务类信息查询、基础业务办理、基础服务办理、企业形象及产品查询、宣传功能、后台管理、业务统计查询等。
4.1.1身份验证为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系统应对客户进行身份验证。
客户在输入手机号码后,还需输入服务密码、短信随机密码或服务密码+短信随机密码,经系统核对后方可使用本系统进行各项信息查询或业务办理。
输入服务密码+短信随机密码:话费详单查询输入服务密码:除话费详单以外的查询及各项业务办理4.1.2话费信息类查询向客户提供包括月帐单查询、月详单查询、实时详单查询、当前话费总额查询、帐户余额查询、缴费历史查询方面的话费类信息查询、打印服务。
4.1.3服务信息类查询向客户提供包括现有功能查询、积分查询、已定制SP业务查询、PUK码查询、号码归属地等服务类信息查询。
4.1.4基础业务办理向客户提供包括套餐类业务、彩信、国际/台港澳长途漫游、来电显示、呼叫转移等基础业务的自助办理服务。
4.1.5基础服务办理向客户提供包括月帐单寄送服务、E-MAIL详单寄送服务、话费提醒、帐户余额提醒、梦网业务退订等基础服务的自助办理。
4.2后台管理及统计分析基于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前台业务的特点,须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管理系统,保证前台查询、基础业务办理的正常高效开展,协助后台管理人员对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把握,实现终端使用价值最大化。
4.2.1 后台管理在后台管理中,按“省(直辖市)”和“地市”、“普通”三级管理方式实现。
省(直辖市)可以管理整个系统,包括全省(直辖市)平台、全省(直辖市)的终端和全省(直辖市)的业务;而地市则只可以管理到本地市的终端和本地市终端的业务、县区则只可以管理到本县区的终端和本县区终端的业务、“营业厅”则只可以管理到本营业厅的终端和本营业厅终端的业务,后台管理功能如下:4.2.1.1权限管理权限管理是指对使用系统管理、监控功能的操作员及其所具有的权限进行分配和管理。
按省(直辖市)级公司分辖管理下属地市、区县、营业分支机构进行分级,操作员分为三类:省(直辖市)管理员、地市管理员和普通操作员,不同的登录客户根据职责具有不同的应用权限。
4.2.1.1.1系统操作员职责及权限定义4.2.1.1.2操作员的资料项●姓名●密码●类别省(直辖市)管理员、地市管理员、省(直辖市)普通操作员、地市普通操作员、县区普通管理员、营业厅普通管理员)●所属区域(省(直辖市)、XXX地市、县区、营业厅)●所具权限(集合,可点击后拉开所有网点的架构树,并进行相应的选定)●权限的终端范围(五种表示方式:全省(直辖市)或XX地市或XX县或XX营业厅XXX终端号,对于地市或终端号可以有多个。
)●联系电话。
4.2.1.2终端管理终端管理是指与终端有关的管理功能,包括地市资料管理、机构信息管理、终端模块设备管理、终端资料管理、终端开停管理、终端本地维护、终端信息发布管理等。
4.2.1.2.1终端资料管理终端资料管理是指对所有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
并且终端资料可根据地区维度进行组合,并可相应导出相应的报表。
终端资料的信息项有:●设备代码●设备类型●生产厂家●所属地市●所属营业厅●标签(产品序列号)●安装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IP、MAC地址●启用时间●终端状态(未安装、未启用、正常、停用)●终端资料管理具有的子功能项为:终端资料的添加、查询、修改和删除;4.2.1.2.2模块设备管理模块设备是指在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中安装有的各种模块设备,如打印机、安全模块、触摸屏等。
模块设备的信息项有:模块设备代码、模块设备名称、备注。
终端模块设备管理具有的子功能项为:终端模块设备的添加、查询、修改和删除;4.2.1.2.3终端开停管理终端开停管理是指远程控制自助查询打印终端的关机、业务的开启、停止等,其子功能有:●终端关机:远程控制设定终端在某一时间自动关机。
●终端开启:开启某台终端可以办理业务(该功能与“终端暂停”功能相对应)。
终端开启后,在终端上就可以办理所有的业务。
●终端暂停:暂时停止某台终端办理业务(该功能与“终端开启”功能相对应)。
终端暂停后,在终端上所有的业务都不可以办理。
●终端业务开停:终端业务开停是指开启或暂停某台终端的某项或某几项业务。
该功能是针对具体的某项业务,而“终端开启”和“终端暂停”则是针对终端的所有业务。
4.2.1.2.4终端本地维护终端本地维护是提供给运行维护人员在对终端现场维护时使用的信息,主要的功能有:●终端参数的设置,如主机的IP、端口,终端号、通讯方式等。
●终端的通讯检测:在终端通讯存在故障时,检测和定位故障。
●终端的设备模块检测:检测终端的各个设备模块是否正常。
●终端日志查看。
●终端日志上传:将终端的日志上传到后台指定的地方。
4.2.1.2.5信息发布管理指在后台系统上实现对不同地区的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发布相应的信息,可实现到区县公司一级发布。
管理员/操作员可选择信息管理后,对所辖区内的任何一台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或所有、部分自助查询打印终端选定后发布相应的信息内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栏目:●屏幕保护程序:指每台终端在待机时的屏保,可以动画或文字图片的形式展示,用于地市分公司发布公告、促销活动展示等。
●首页上的热门优惠资讯栏目:用于发布地市分公司的最新信息资讯,可在后台采编发布,满足文字、图案、简要链接按扭、FLASH等信息的发布。
发布的信息右上角可打上“HOT”或“NEW”的标志。
●业务受理内的“最新热门业务”栏目,用于发布地市分公司的最新热荐业务,可在后台采编发布,满足文字、图案、简要链接按扭、FLASH等信息的发布。
发布的信息右上角可打上“HOT”或“NEW”的标志。
●“地市特色套餐、业务受理”栏目,用于地市将来开发的个性套餐或业务的受理界面。
4.2.1.3系统维护管理4.2.1.3.1自动升级管理无需重启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便能进行终端业务菜单界面和终端设备驱动程序的升级。
可以定制对某个地区或特定范围的终端设备升级至相应的软件版本。
在终端升级过程中界面出现提示,提示暂时不进行业务受理。
4.2.1.3.2系统备份提供系统备份功能,能够对系统应用程序及配置数据进行备份,在出现异常情况下进行应急恢复。
4.2.1.3.3远程下装管理这是指远程下装各种文件到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上的管理,其中有:●设置下装参数:各种应用程序、参数的远程下装是通过FTP的方式实现的。
设置下装参数就是设置FTP有关的参数(FTP服务器IP地址、FTP的服务端口、用户名、用户密码)●下装文件管理:在系统中设置需要下装的文件,并把文件上传到FTP服务器。
有设置好下装文件管理的参数(下装文件名、存放在FTP服务器的目录、下装文件内容描述)的同时,在本地找到下装的文件并上传到FTP指定的目录下。
●下装终端组管理:下装终端组管理是设置一组终端下装某个文件,并指定下装的时间。
下装终端组管理的参数有:终端组名称、下装文件(前一功能中已设置好的下装文件)、下装时间、激活时间(文件在终端上启用的时间)、下装的终端号(集合)、地市名称(仅对省(直辖市)普通操作员有效)、终端号(集合),设置好后,系统会自动在指定的下装时间启动下装。
●终端下装激活:终端文件下装后,并不是马上启用,而是在到指定的激活时间或通过该功能主动激活,下装的文件才会启用。
该入该终端后,会显示已经下装但还没有激活的终端,此时可以选择某些终端进行激活。
●查询下装日志:终端文件的下装是否成功,可以通过查询下装日志来得知。
查询下装日志的条件有:地市名称(仅对省(直辖市)普通操作员有效)、设备代码、终端组、下装时间(起始时间,结束时间);下装日志的信息项有:地市名称、设备代码、终端组、下装文件、下装时间、下装状态(已经完成、正在下载、下载失败)、下装状态说明4.2.1.4安全管理4.2.1.4.1用户登陆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客户以一码通服务密码登陆进行话费查询及业务办理。
在进行详单查询、停机等业务受理时,进行短信随机密码验证。
4.2.1.4.2系统防病毒关键业务服务器如果使用WINDOWS平台,需要配置防病毒软件(可接入BOSS系统营业、客服系统防病毒库)4.2.1.4.3日志管理日志管理主要是系统记录各种运行情况日志,并且事后可供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