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政企分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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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论文

烟草专卖论文

浅析中国特色烟草专卖体制摘要:烟草行业以国家专卖管理体制为基础,多年来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对国内市场即将到来的国际化竞争,中国烟草既拥有一定的优势,但这种制度本身还存在许多问题,为应对我国加入WTO后的竞争形势和对烟草行业进行改革的要求,目前,我国烟草实行了工商分离的举措,发展大的企业集团以面对激烈的竞争。

但由于烟草问题的根本在于政府主管部门集多重身分于一体,并且地方性的利益导向作祟导致烟草专卖变成了地区专卖,因而工商分离是治标不治本。

故为构建全国统一畅通的大市场、大流通渠道,做大企业大品牌,增强中国烟草整体实力,必须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入手,构建中国特色的烟草专卖体制。

关键词:特色烟草专卖、烟草性质、改革Abstract:Tobacco industry to national monopoly management system as the foundation, for many years for the countrymadegreatcontributions. In the face of the domestic market the upcominginternationalcompetition, Chinese tobacco has certain advantages, but this system itself there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to cope with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after the competition situation and the reform of the tobacco industry demand, at present, China's tobacco industry to the separation of the measures, the development of large enterprise groups in the face of fierce competition. But as a result of tobacco the root of the problem lies in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et multiple identity at an organic whole, and local interests to guide the ghost of tobacco monopoly into the region monopoly, therefore is take temporary solution not effect a permanent cure commerce separ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unified national unimpeded big market, big circulation channel, industrial enterprises to carry out the joint reorganization, do big enterprise big brand; Commercial sales network set up competition mechanism; Nationaladjustment tobacco tax system to break the regional blockades, so as to enhance the overall strength of China tobacco. Must from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and mechanism of reform. Keywords:characteristic tobacco monopoly, tobacco properties, reform引言: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之中。

1982~2009烟草行业大事记

1982~2009烟草行业大事记

1982~2009烟草行业大事记2009-11-41982年1月1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成立。

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烟草专营后有关财政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2月21日,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轻工业部联合通知,决定将全国烟叶收购、卷烟生产和批发销售业务从1982年3月1日起划归中国烟草总公司管理。

3月,国务院任命李益三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经理。

1984年4月17日,国务院任命其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

5月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对计划外卷烟厂调整意见的报告》,指出对在国家计划之外办的小烟厂认真整顿,大部分要予以关、停、并、转,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城乡居民手工卷烟要坚决予以取缔。

5月18日~27日,首次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12月22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卷烟和酒的工商税上划后有关财政体制结算办法的通知》,规定从1983年起将卷烟、酒两种产品的工商税划为中央财政收入。

1983年,郑州烟草研究所在云南楚雄卷烟厂进行打叶复烤生产线的工业性试验并建成中国第一条打叶复烤生产线。

1月28日,国务院批复设立轻工业部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8月1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坚决制止卷烟降价竞销的报告的通知》,制止卷烟盲目生产和降价竞销。

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自1983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并确定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

1984年1月6日,国务院复文同意将轻工业部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85年12月30日,国务院同意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务院直属局。

5月,国家科委批准中国烟草总公司加入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CORESTA)。

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当前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明确把烟草公司办成经济实体,实行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统一管理和经营,要求各地烟草公司在1984年底以前全部上划完毕。

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管理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国烟财〔2006〕736号)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多元化经营企业是指烟草行业所有单位向烟叶、卷烟及烟草机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外投资形成的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局、总公司)对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国家局、总公司及各省级公司分别设立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

省级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省级局(公司)和工业公司设置多元化经营管理机构的通知》(国烟人〔2006〕388号)的要求进行设置,有条件的应成立投资管理公司。

第五条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机构根据授权对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订多元化投资规划及管理规定,对多元化经营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二)组织开展多元化经营企业整顿工作;(三)指导多元化经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四)建立并完善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制度。

第六条投资管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出资的多元化经营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章企业基础管理第七条多元化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经营投融资决策、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管理、统计分析、人事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基础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应建立投融资决策程序、决策评价标准及风险控制制度,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第九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会计核算,实行预算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必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国有资产权证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资产统计等事项必须依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条文执行。

对我国未来烟草专卖制度发展方向的思考

对我国未来烟草专卖制度发展方向的思考

对我国未来烟草专卖制度发展方向的思考本文着重探讨了我国烟草专卖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及应采取的措施。

指出要加快政企分离的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建立完善的市场销售监督制度;引入效益激励机制,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强化烟草市场化观念;规范和完善烟草专卖相关的法律法规。

标签:烟草专卖制度;发展方向;政企分离;市场化体制目前,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不仅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制度,也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高度集中统一是其重要特征之一。

在国家烟草专卖行政统一管理方面,其主要内容为烟叶种植、收购、调拨计划管理,卷烟、雪茄烟生产计划管理,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计划管理,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等等。

同时,各级烟草专卖局在行政关系上是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全国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即为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各地设立省级、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局,主管本辖区烟草专卖工作。

在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方面,烟草公司形成了上下成线、左右成网的组织体系,表现为我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垄断经营组织,设有六家专业性公司,分别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直属的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草物资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烟草机械公司,分别负责有关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方面的管理、指导,并从事具体经营业务。

同时,各地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立了33个省级烟草公司,200多个地区级烟草分(市)公司,1800多个县级烟草公司,分别负责所在地区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这种体系促进了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的组织系统的形成,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

上世纪八十年代,烟草专卖制度的确立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制止了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通过依法治烟、公正文明,有效遏制了制售假烟活动,保持生产经营严格规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保证了行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确保了烟草行业向着规范、高效的方向稳步发展。

烟草专卖局信息化解决方案

烟草专卖局信息化解决方案

烟草专卖局信息化解决方案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和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体制。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主管全国的烟草专卖工作及统一管理和经营全国烟草行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业务。

从2003年开始,烟草行业以工商分立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体制、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和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的改革调整工作,市场化水平明显提高。

目前,烟草行业的信息化发展快步前进,业务系统已趋于完善,整个烟草专卖局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从国家局到省局,再到地市和县,掌管着卷烟的全国销售和烟叶的收购工作,配合中烟公司的生产,形成了一个烟叶收购(专卖局)---卷烟生产(中烟公司)---卷烟销售(专卖局)的一条龙经营体系。

2、烟草专卖局信息化概述烟草行业的网建经历了从农网向城网,从网点延伸到全面访销、集中配送,从最早“三网合一”的南通模式、武汉的“访送分离”模式、“四经一纬”的成都模式到上海的“现代流通”模式、江苏“全省网建学上海”,中国烟草积极推动从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的转变。

在体制改革方面,从工商分开到订单供货,中国烟草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并同时面临着新的挑战。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管理决策三大应用体系将是烟草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语音技术、视频会议等多媒体业务的运用,使以前简单的数据通信逐渐丰富;数字监控系统的使用,使网络的承载要求增高;无线接入的应用,与外界系统的数据交流,使安全防护困难度增大。

目前从烟草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情况来看,存在着一些发展的阻碍因素。

1.数据大集中的设计理念,对现有网络资源要求高,保障业务的不间断运行,需要以网络设备的可靠性和网络技术为基础,实现数据实时的传输。

2.视频会议的应用,节约了企业运营的成本,同时对网络的实时传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数据量的传输,给网络带来了新的压力。

3.物流的分离,监控系统的大量采用,不仅保证了安全,而且监控系统与GPS全球定位的结合,对卷烟的监控扩大到了运输的每个环节。

财政部关于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310号

财政部关于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310号

财政部关于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正文:---------------------------------------------------------------------------------------------------------------------------------------------------- 财政部关于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310号)国家烟草专卖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7号)文件精神,加强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本级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本文统称“烟草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改制、改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烟草单位国有产权有偿转让问题,比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由财政部履行“暂行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相关职责,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履行“暂行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职责。

烟草单位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的具体审批权限是:1.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本级的产权转让,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直接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由财政部审批。

2.除上条规定外,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烟草单位向非烟草单位的产权转让,主业评估价值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多种经营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由各单位逐级上报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报财政部审批;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所属烟草单位之间的产权转让,主业评估价值在0.5亿元以上(含0.5亿元)、多种经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由各单位逐级上报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报财政部备案;其他产权转让,由各单位逐级上报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2015公务员考试面试模拟题之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2015公务员考试面试模拟题之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题目】中国曾承诺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后因各种原因,禁烟效果不明显,中国禁烟承诺失败,对此你怎么看?【题型】综合分析题型-公共政策【参考要点】1、中国承诺的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没实现,这给我们带来沉重的警示。

2、禁烟路上中国面临法律不全、陋习根深蒂固、宣传误导、税价改革等问题。

3、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需要政府和群众共同努力才能最终信守承诺,挽回损失。

【参考答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卫生组织主持制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也是第一个有关烟草控制的国际公约。

中国作出用五年时间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100%禁烟的承诺,体现了中国作为缔约方对《公约》的尊重和责任。

如今承诺的期限已到,承诺的内容却归于失败,对中国的控烟工作而言,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尴尬,更是一个沉重的警示。

在禁烟的路上中国面临以下几大难题:第一,没有全国性控烟法律。

一方面是各地纷纷推出公共场所禁烟令,另一方面是各地禁烟令效果不大,雷声大雨点小背后凸显制度缺陷。

在立法上,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

因此,没有国家统一的法规可依,要在全国范围内落实“禁烟令”实在不易。

第二,习惯根深蒂固。

吸烟习惯难以改掉,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吸烟其实就是烟草依赖,而烟草依赖是一种慢性成瘾性疾病。

我国有3.5亿烟民,烟民要改变已经形成的习惯很难,因此,禁烟难以一步到位。

第三,美丽的烟盒误导吸烟“健康”。

烟草专柜上仍摆满了印有天安门、大熊猫、中国龙等图案的“美丽”烟盒,与国外烟盒包装上的烂嘴、烂肺、骷髅等恶心图案相比,上面一行不太抢眼的“吸烟有害健康”警语显得不痛不痒。

第四,烟草税价尚未实现联动。

虽然税收看似提高了,烟企内部消化了加税成本,真正涨价烟的数量非常有限,烟草零售价格并没有很大变化。

而对于真正有烟瘾的人群来说,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消费需求,戒烟人数未能减少。

此外,烟草税收和禁烟之间存在矛盾,烟草是我国的纳税大户,禁烟会导致国家税收减少,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禁烟注定失败。

专卖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专卖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历史沿革“专卖”(monopoly)即垄断经营的意思,是一种经济管理体制,即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国家对某种或某些商品实行的具体管理制度,它是整个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专卖的主要特征是管理权限由国家集中,国家直接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生产、经营专卖商品的企业及个人。

专卖可以分为完全专卖和不完全专卖、国家专卖和地方专卖。

所谓完全专卖,即是在全国范围内,对某种商品的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均实行专卖管理;不完全专卖,是对生产经营的部分环节,主要是销售环节实行专卖管理。

地方专卖是相对国家专卖而言,也可以称之为不完全专卖,即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决定对某种商品实行专卖。

在我国古代,专卖即称“榷酤”,榷是指一个人通过不准他人并行的独木桥,是“专”的意思;酤,即卖。

作为一种制度,专卖最早由我国封建社会官营工商业制度发展而来,当时称之为禁榷制度,实行禁榷的商品由政府垄断,限制或禁止私人经营,西汉时封建王朝就对酒、盐、铁实行专卖,所得收入归政府所有,作为中央财政上缴国库。

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实行的是完全专卖、国家专卖的专卖形式。

我国对烟草实行专卖的历史比较晚,将烟草作为专卖对象的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

1915年国民党财政部成立烟酒公卖局,对烟酒实行公卖,税率高于其他商品。

1927年国民党政府制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烟草专卖法规,《烟草公卖暂行条例》,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雏形已出现。

建国初期,我国大部分地区和省、市设立烟酒专卖公司,产销统一。

东北、内蒙古等地区成立了东北烟酒专卖总局和东北烟酒公司,对卷烟产品商标、盘纸及烟叶实行专卖。

1954年中央地方工业部成立,接管了地方国营卷烟工业。

1963年中央批准建立了第一家全国性的烟草托拉斯—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对烟草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文革”期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被撤销,烟草工业出现了盲目发展、管理混乱、卷烟质量下降、产销严重脱节的现象,给国家造成了极大损失。

【烟草行业合理化建议】烟草行业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问题及对策

【烟草行业合理化建议】烟草行业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问题及对策

【烟草行业合理化建议】烟草行业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问题及对策烟草行业合理化建议人常说,群众的智慧高于天,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当前,烟草企业要推进精益管理,实施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做强做大品牌,实现转型跨越,就必须走群众路线,发挥职工群众的作用和力量,集众智,合众力。

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方式和方法,就是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特别是要讲求效果,促进品牌发展、企业发展,为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升级和实现中国梦做出贡献。

烟草企业要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文化,既要重视硬性的因素(比如策略、结构与系统),也要重视软性的因素(比如技巧、作风、人员与最高目标),把这七个因素都运用好、配合好,促进成功。

日本松下公司坚持“将平庸人造成非凡人”的原则,训练与培养人材,坚守“适才适所”要求,充分发挥员工潜力。

松下认为三个臭皮匠是胜过一个诸葛亮的。

他主动地要求员工提建议,同时将这些建议视为改善工厂及市场的理想工具。

他相信,利用那些每天都在思量如何改善工作环境的小人物的构想去改善工厂,所产生的成果一定会比所有总公司人员,其中包括许多生产工程师及计划师,要大得多。

赞叹和奖励,是松下经营哲学中一个重要的部份。

松下对员工的每一项建议都按照优劣来加以分类,等级从一等到九等。

好的建议非但自己可以领到奖金,连所属的团体也可得到奖赏。

被公司认为是最好的建议,往往都替公司赚到了不少钱。

每一年,公司出面颁发了许多特殊奖,其中包括总裁奖及各种不同部门的奖赏。

这个案例值得烟草企业琢磨、感悟,提高结合许多人智慧的能力,优化、改善管理,用好金点子,释放正能量,取得生产经营上的成功。

山东中烟青岛卷烟厂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敞开大门听取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职工可以随时提建议,自觉自愿提建议,到年底评比,对优胜者奖励。

对本部门提的意见,属于改进提案,不算合理化建议,对别的部门提合理化建议才算。

而且不进行考核和硬性规定。

青岛卷烟厂在设备精益管理方面提合理化建议比较活跃,对设备精益管理工作产生了促进作用,保障了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强了发展实力。

中国烟草业破局工商分离

中国烟草业破局工商分离

烟草行业的税收主要来自生产环节,烟厂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源。地方政府为保证税收,就必须保护本地烟厂。而本省烟厂的税利水平,直接影响上级部门对省级烟草公司的考核,于是地方封锁顺理成章,这样地方税收往往成为工商不分之外,形成地区封锁的另一种动力。
“如果不是工商不分,地区封锁,中国的几家烟厂早就长成巨人了。”这位内部人士感叹。
由于涉及到复杂的税收问题,这一思路的实现前途漫漫。这一思路同样需要国务院的首肯。
不过,关于中国烟草行业前途的设想已经基本浮现:中国烟草总公司成为一个巨大的国企,统一管理整个烟草行业的国有资产。总公司下设不同职能的几大集团公司,分别负责卷烟生产、销售、烟叶、进出口、机械等业务。
在中
&nbsp1、“维持现状不变方案”。即继续坚持1981年、1994年和1998年以来国务院确定的“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基本体制不变。
&nbsp2、“中国烟草专卖局方案”。这是按照澳大利亚羊毛局、小麦局和日本及新加坡特殊企业法人的思路确定的一个改革方案。它的基本特点是政企完全合一,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特殊企业法人。
前景
打破多年沿袭的体制殊非易事。由于各级烟草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国家烟草专卖局难以实现有效的管理,这就要求首先理顺产权关系。
烟草行业一个大的思路是,成立烟草销售总公司,将各省公司的烟草销售部分收归旗下,全国统一运作,商业企业与工业企业彻底划清界限,这样,商业企业只需按照市场需求来经营,不再关心烟厂的生存或灭亡。以此突破形形色色的地区封锁,全国统一的烟草大市场便可能出现,所有烟厂在这样的大市场中公平竞争,强者壮大,弱者被淘汰。
&nbsp6、“专卖制度+全国性的专业化烟草集团公司”。即在继续改革、完善、巩固和坚持烟草专卖制度的基本前提下,按照军工、石油、石化等行业的基本做法,在全国建立烟草生产、烟草进出口、烟草机械等专业化烟草集团公司,既鼓励集团之间开展适度竞争,又要求彼此之间进行合作与分工。

烟草行业资金管理分析

烟草行业资金管理分析

烟草行业资金管理分析烟草行业的资金管理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烟草行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负责管理。

这意味着,烟草企业的资金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烟草行业还需要遵循烟草专卖制度,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烟草产品的稳定供应和价格稳定。

烟草行业的资金管理需要注重风险控制。

烟草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多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烟草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

这包括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

同时,烟草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外部风险的防范,例如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以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

再次,烟草行业的资金管理需要强调效益优化。

烟草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其资金管理的目标不仅仅是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这就要求烟草企业在资金管理过程中,注重资金的合理配置,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例如,烟草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同时,烟草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烟草行业的资金管理还需要关注社会责任。

作为国有企业,烟草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承担社会责任。

在资金管理过程中,烟草企业应当充分考虑社会责任因素,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道德性。

例如,烟草企业应当加强对环保项目的投资,推动绿色生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烟草企业还应当关注员工福利,确保员工收入的合理增长,提高员工的幸福感。

烟草行业的资金管理需要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烟草行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

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烟草企业需要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这包括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对资金进行智能化管理。

同时,烟草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整合,提高资金管理的协同效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99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七月十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 (副部级),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组织烟草行业储运、组建跨地区的企业集团、管理直属院校的职责。

(三)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稳步推进烟草行业改革。

(四)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烟草制品减害降焦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合理布局。

(二)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

(三)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及进出口的年度计划,编制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审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提出烟草行业有关经济政策建议,制定烟草专卖品的价格政策,管理烟草专卖品的价格。

(六)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行业体制改革,指导烟草企业改革,推进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依法审批烟草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一、序言烟草行业,因其市场需求之大,利润之高,以及烟草制品本身的特殊性,无论是在国际范围还是在我国内部,其相关的管理和制度都备受瞩目。

在我国,烟草局实行垂直管理,地方烟草局的人员不隶属地方政府,烟草局的人员调动、开支和经费也和政府财政无关。

在百姓眼中,进入烟草系统无疑是与稳定高收入、优越待遇、高福利等诱人词汇划等号的。

“吸烟有害健康”的字样随处可见,部分国家,包括我国都陆续开始实施禁烟条例。

但由于烟草本身历史源远流长,世界范围内烟民有13亿之多,仅中国就有3.5亿的烟民,全面禁烟是不现实的。

但是任由烟草自由流通却也不可行,必须对烟草流通加以限制和疏导,因而我国专设机构进行管理,实行烟草专卖制度。

下面介绍一下我国国家烟草总局的机构、职能与编制方面的信息。

二、国家烟草专卖局(STATE TOBACCO MONOPOLADMINISTRATION)(一)机构概况国家烟草专卖局,属于由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也叫中国烟草总公司。

政企合一,由国务院设立,是独立的行政主体。

在行政上属副部级。

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机构历史∙1981年,国务院决定实行烟草专营,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负责机构。

∙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属轻工业部管理,李益三任局长、经理。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993年,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国家烟草专卖局划归国家经贸委管理。

∙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组建商务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和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计委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外经贸部的职能整合划入该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国家发改委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内部管理,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的优良作风,创造有序、整洁、文明、安全的办公环境,根据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纪律(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事情。

(三)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要按规定程序请假。

(四)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均视为旷工。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月7日前将上月的考勤登记表报送人事劳动司,考勤登记表作为工资发放、年终考核的依据。

考勤登记表要如实填报。

(六)各类假期、请假审批权限、有关待遇以及检查和考核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规定》(国烟人[2006]253号)执行。

二、办公秩序(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要穿戴得体,仪容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及其他暴露透明等有碍观瞻的服装。

(二)办公室内布置力求简洁、整齐、庄重,办公家具摆放布局合理,整体效果好。

桌面文件、文具放置有序。

公用部位及柜顶、台面不得堆放杂物。

(三)涉及机关的资产由机关服务局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登记。

需要配置或调换办公用具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字报机关服务局统一办理立项、预算等相关手续。

(四)爱护公物,文明使用公用设备和各种公用物品,不准随意挪动、拆卸、占用和损坏公用设施。

(五)自觉维护办公楼的环境卫生,办公室要做到窗明几净、无积尘。

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扔烟头及杂物;废弃物品、垃圾要按规定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准擅自在楼道、庭院等一切公共场所堆放器材、箱柜和其他杂物,保持环境优美。

(六)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和办公用品。

我国烟草行业政企不分现象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烟草行业政企不分现象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烟草行业政企不分现象分析及对策研究作者:管昕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10期作者简介:管昕,男,汉族,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在职研究生。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200082【摘要】烟草行业政企不分所造成的行政垄断使行业内的管理体制及行政权力在利益的驱使下被扭曲和滥用,严重破坏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增加了社会成本,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烟草行业以专卖制度为主要特征的政企合一管理体制正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因此,烟草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企分开,推行市场化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关键词】烟草行业;专卖制度;政企分开一、烟草专卖制度的沿革及特点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政府开始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加大对烟草行业的管理,这是我国政府确保我国的财政收入的一种措施。

在1982年,我国首次成立了中国的烟草总公司,并且颁布了《烟草专卖条例》的有关说明,之后一年,我国的烟草专卖局正式成立,1992年我国正式施行的《烟草专卖法》和1997年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为基本法律规范确定了我国的烟草专营制度。

在专卖体制下,烟草行业始终把加强计划管理、控制卷烟总量放在生产经营工作的首要位置,严加落实和执行。

这既是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本质规定,也是实现烟草行业平稳发展的客观要求。

但是随着“入世”后自由贸易规则的普遍推行,烟草专卖体制收到了来自国际国内竞争的压力和挑战。

这种行业垄断不但会阻碍公平的市场竞争,更导致了行业整体竞争力较低、行业资产浪费和流失现象严重、经济效益与国际同行相比水平偏低等一系列问题。

烟草系统内企业过多的保护也阻碍了烟草行业市场化发展,烟草专卖专营制度和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大的改革方向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无法实现市场需求与效益原则相结合,行政力量的干预使得市场机制失灵,从而导致产业整体竞争力不强、工业分散、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效率偏低、现代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

“自己刀,削自己把”——中国烟草政企不分亟待处理的大课题[资料]

“自己刀,削自己把”——中国烟草政企不分亟待处理的大课题[资料]

“自己刀,削自己把”——中国烟草政企不分亟待解决的大课题中国烟草现有的体制是国家掌控下的政企不分的行政和经营一体化的一个特殊行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尤其是近几年来,中国烟草新的一届领导集体组建以来,以江成康局长为首的国家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统揽全局,采取了积极、务实和极具开拓性的工作作风,对中国烟草行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整合与创新,诸如探索性的体制上的关小扶大扶强,跨区域整合;战略上的卓有成效的网络化建设,前瞻性的烟草全方位的结构调整等等,努力打造中国烟草之“航母”,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五十万中国烟草人年创利税已经超过了两千亿元。

但是,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站在世界烟草的前沿,正确地看待中国烟草的实际,真正融入全球化市场经济的运作中,摆脱过去那种靠“行政垄断”并设置较高的政策壁垒,把国外发达的烟草商拒之门外,从而有效地规避那些具有强大竞争实力的国外烟草业对中国烟草市场份额的挤占的做法,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核心竞争力,真正实现跨国经营,使中国烟草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

那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政企不分已经成为今天中国烟草亟待解决的大课题。

一、中国烟草政企不分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自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烟草行业管理体制的优势,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专卖执法,推进科技进步,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了全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

紧紧围绕“做精做强主业,保持平稳发展”的基本方针,以“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为主要任务,积极推进行业内部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狠抓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和监督,促进了行业各项工作的平稳发展,二十多年间累计实现税利15778亿元,为国家财政积累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烟草专卖系统人事管理制度研究

中国烟草专卖系统人事管理制度研究
第三章主要对烟草专卖系统人事管理中的薪酬福利制度进行了介绍和研究。文 章认为,目前烟草专卖系统的薪酬制度主要由三种工资制度、岗位补贴制度和特殊 人员工资制度构成。在人事福利保障制度方面,文章从“在岗在职’’、“离岗离职”、 “离休退休”三个维度进行了描述和表达。
第四章主要对整个烟草专卖系统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了总结、评价和改革的思 考。文章认为,烟草专卖系统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复杂的,它杂糅了公司和政府两方 面的人事管理,而这样的结构特征的利与弊难以清晰获得。从结构、过程和资源三 个角度来看,这种人事管理制度既有利,也有弊,但从总体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 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而行政和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又使得这个改革必须是渐进和灵 活的。
第四章制度评价及改革建议…………………………………………………………..30 4.1制度评价…………………………………………………………………………30 4.1.1结构维度下的制度利弊………………………………………………….30 4.1.2过程维度下的制度利弊………………………………………………….31 4.1.3资源维度下的制度利弊………………………………………………….31 4.2改革建议…………………………………………………………………………32 4.2.1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32 4.2.2实施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33 4.2.3推进人事管理制度的建设……………………………………………….34
2.3.3 The retired personnel exit………………………………………………………………….21 2.3.4 The market-oriented personnel exi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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