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管理规程(4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使用和修理。
第四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管理的能力。
第六条所有涉及电气设备的安全事故都应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第七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九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负责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第十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并记录下来。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电气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交流经验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半年。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接地检查、线路检查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当时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记录应保存在电气设备管理档案中,保留不少于三年。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第十九条电气设备应经常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二十条日常维护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检查接线端子的紧固情况、检查各种电器元件是否正常工作等。
第二十一条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日期、维护人员、维护内容和维护结果。
第二十二条维护保养记录应保存在电气设备管理档案中,保留不少于三年。
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精选7篇)生命是宝贵的,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平时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操作,在设备维修时,要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欢迎大家来阅读。
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篇1】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行制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电气系统的运行安全,提高电气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企业电气系统的运行。
第三条电气系统必须执行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违者将追究责任。
第四条电气系统的运行必须按照本规程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五条电气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知晓和执行。
第七条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保持其内容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操作第八条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第十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等。
第十一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道畅通,防止跌倒和撞击。
第十二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禁止使用手机等分心设备。
第十三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禁止擅自离开岗位或私自操作。
第十四条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五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流操作,严禁超负荷操作。
第十六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散热情况,防止设备过热引发事故。
第十七条在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严禁私自操作。
第十八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上报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停机检修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维护。
第二十一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禁止擅自动用工具更换设备的零配件或进行维修。
第二十二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禁止随意调整设备参数。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年10月7日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
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
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
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目的: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由电气造成的人身事故、伤害和设备损坏,确保职工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职责:工程部:严格执行电气作业许可证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检查。
用电部门:开启电气设备前严格检查,随时报告可疑的电气缺陷。
行政人力部:负责组织对电气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用电场合。
内容1.定义1.1.电击:电流通过人体内部,使肌肉非自主地发生痉挛造成的伤害;严重时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工作,直至危及生命的伤害。
1.2.电伤: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给人体造成的伤害,往往在肌体表面留下伤痕,造成电伤的电流比较大。
电伤包括电烧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机械损伤、电弧光、电光眼等。
2.程序2.1.电气危害2.1.1.触电:电击、电伤。
2.1.2.雷电:电击、电伤、火灾爆炸、设备损坏、建筑物损坏。
2.1.3.静电:火灾爆炸。
2.1.4.电气故障:火灾爆炸、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2.1.5.电磁辐射:高频电场。
2.2.培训2.2.1.电气安全基础知识、急救方法。
培训对象:全体员工2.2.2.上锁挂牌程序;电气防护用品的使用、局限性、检查和维护;电容性电路的放电方法;工作区隔离带;带电操作;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培训对象:持证电气操作工2.3.为保障安全,应建立如下规章制度:2.3.1.工作票制度2.3.2.工作许可制度2.3.3.工作监护制度2.3.4.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制度2.3.5.奖惩制度2.3.6.电气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制度2.4.危害控制2.4.1.工程控制2.4.1.1.所有配电箱、断电器、电闸、接线盒必须密闭或上线。
2.4.1.2.在潮湿和露天场所必须有防水防潮措施和设施。
2.4.1.3.配电箱必须设置坚固的保护装置,防止意外损坏,可设置专门的配电室或护栏等。
2.4.1.4.配电面板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进行维护,至少留有3米间隙。
2.4.1.5.电缆必须使用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电缆、电线,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一、总则1.1 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有效预防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发电机、电动机、开关设备、电缆、导线等。
1.3 本规程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和违反。
如有需要修订,请经指定部门审批后方可施行。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管理2.1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根据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设备的接线及接地应符合国家规定规范,电缆线路应按设计及相关要求铺设。
2.2 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
2.3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电气检测和绝缘测试,并做好相关记录。
检测不合格的设备须及时进行处理。
2.4 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环保要求,如需要进行危险废物处理,应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三、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管理3.1 设备的投运前,应做好试运行和检验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2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线路、接头、绝缘等方面。
检查及维护记录应妥善保管。
3.3 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应由专职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操作证书。
3.4 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时,应切断设备的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维修工具和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
四、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4.1 设备的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
4.2 设备的开关和控制系统应可靠,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排查和维护。
4.3 对于周围环境复杂或易燃易爆的设备,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五、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管理5.1 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范围应包括设备本体、接线、接头、绝缘等方面。
5.2 特别是对于热点部位进行检查,预防电缆老化、接头松动、避免火花等可能存在的危险。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一、定义电气安全管理规程(ESMP)是指政府或机构制定和执行的将电气安全管理作为一个安全管理系统、表明其宗旨、权限和责任的规范、原则及实施程序和程序。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可以指定建立、实施和管理安全规程、政策和程序,以保护使用、维护、操作和管理电气系统的人员。
二、目的ESMP的目的是指导和规范管理机构保护使用、维护、操作和管理电气设备的安全环境,以保护工作人员,客户,设施,环境和财产免受危害。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可以帮助管理机构遵守和更新当地,州/省和联邦电气安全标准,以及识别存在的电气安全隐患,以确保所有电气安全措施的准确实施和维护。
三、要求1.认识电气安全的重要性:管理机构应认识到确保人员,设施,设备和技术的电气安全的重要性。
2.制定和实施ESMP:管理机构应制定和实施ESMP,以实现在管理机构所对应的领域中确保电气安全的实施,必要时需要进行更新。
3.建立电气安全委员会:管理机构应在组织中建立一个电气安全委员会,为安全管理提供指导意见和支持。
4.制定电气安全管理计划(ESMP):ESMP应设计为一个完整的文件系统,包括在电气安全领域的政策、要求和程序,以确保遵循所有可用的相关法规以及电气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使用有效的管理程序,以确保ESMP正确执行。
5.检查和调查:管理机构应定期安排检查和调查,以确保ESMP得以执行,应定期检查安全设备和设备的性能和有效性。
6.培训和教育:管理机构应定期培训和教育员工,在工作环境中确保电气安全,以及在使用、维护和操作电气设备方面掌握正确的安全知识。
7.安全文件:管理机构应通过电气安全文件(报告、记录)来识别存在的电气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确保现有的电气设备正确地被使用、维护和管理。
8.跟踪隐患:管理机构应及时跟踪、记录和调查发现的电气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帮助保护人员,设施,设备和技术。
四、结论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是安全管理的有效工具,通过清晰地定义安全管理的目标,权限,责任和程序,可以有效地实现电气安全的落实。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了(3篇)
第1篇一、概述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是我国电力行业为保障电力生产安全,预防电气事故发生,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生产、施工、检修、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旨在规范电气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电气安全意识,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主要内容1. 人员管理(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本规程以及电力线路、热力和机械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2)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电气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程。
2. 设备管理(1)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运行状态。
(3)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电气作业管理(1)电气作业应办理工作票,明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作业时间等。
(2)电气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
(3)电气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4. 高压设备作业管理(1)高压设备作业应办理高压工作票,明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作业时间等。
(2)高压设备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
(3)高压设备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a. 高压试验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b.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待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c.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d.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并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维护生命财产的安全,重新制订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电气设备,包括供电系统设备、用电设备,外线设备、开关控制和保护装置等。
第三条电气设备用户和电气设备维护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本规程的要求执行本行业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规范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实行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以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对违反本规程规定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电气设备应该经常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电气设备维修、验收、试运行和事故排查工作。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采取预防和综合措施,其中包括:(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2)对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改造、拆除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审核和监督管理;(3)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隔离、保护、耐火性能及防雷措施等;(4)对维修、检修、检测作业人员要求专业知识和技能;(5)保护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禁止未经科学安全措施,随意调试、改装或维修,不得随意接线、摆放或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
第三章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管理第八条电气设备的运行应该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防范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电气设备运行中电压、电流、温度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当指标超过规定的范围,应及时停机检查。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运行应有专人操作,对设备的操作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维修人员,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实行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遇到突然停电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调查故障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高、低压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安全规程(5篇)
高、低压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对于电气设备的启动、停止,运行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牌制度感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巡视检查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安装规程》。
第四条值班人员应酌情用量、看、摸、听、嗅的方法,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
第五条电气设备严禁在过载、超温、超速和无保护的情况下强制运行。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充分利用停车时间,对电气设备清擦、除尘、检查、维护、专检。
第二章电机第一节通则低压电机通常是指其额定电压在1000V以下的交流,直流或其它类型的电机,其操作和维护都必须遵守此规程。
第1条电机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灵敏可靠,严禁在无保护的情况下运行。
第2条具有强制通用与润滑的电机,必须在通风与润滑系统正常情况下,才允许投入运行。
第3条电机的绝缘电阻最低允许值在+5℃以上时,按设备额定每千伏不低于1MΩ。
第4条环境温度为35℃时,电机各部允许最大温升(用温度计测量读数为准)如表(一):绝缘等级部件名称AEBFH绕组50657085105铁芯607580100125轴承80换向器和集电环60708090100第5条运行中的电机其振动幅度不得超过表(二)额定转速(r∕min)300015001000750以下振动轴(22振幅)(mm)0.060.100.130.16第6条运行中,电机转子的轴向串动不得超过表(三) 电机容量(KW)轴向一侧串动范围轴向向两侧串动范围10及以下0.51.010-200.751.530-701.02.070-1251.153.0125以上2.04.0轴向直径大于____毫米以上轴颈直径的____%注:1、向两侧的轴向串动范围,系根据转子磁场中心位置确定。
2、以上各排数据,如制造厂家有规定者,按厂家规定为准。
第7条电机的轴承润滑应符合下列要求:1、正常工作状态声音均匀无杂音,发热在允许范围内。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电气操作及维护工作。
三、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监督实施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操作及维护。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确保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4. 电气操作人员负责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
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熟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并严格遵守。
3.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
4.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5.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
6.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五、电气安全规程1.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原理、性能、结构及安全注意事项。
2.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
3.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保持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区域整洁、有序,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
5.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做好电气设备的接地工作,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6. 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做好电气设备的绝缘工作,确保绝缘性能良好。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确保电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管理规程(2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保证电气设备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适应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职责:有关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四、内容和要求:4.1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
4.2全公司电气设备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符合本公司规定。
4.3电气设备完好标准:4.3.1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2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3.3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4.3.4电气设备通风、冷却系统,效能良好。
4.3.5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4.3.6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4.4对主要电气设备,制订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4.5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上岗操作证,配电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维修工应有本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工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4.6电气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清除灰尘、油污等保养工作,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发现电气设备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电力设备每年安排一次预防性检修,更换老化元件。
4.7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内容:4.7.1根据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内容进行检查。
4.7.2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电气保护装置可靠性(包括:继电保护装置、避雷针、接地装置、接零保护等)。
4.7.3全公司各级配电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配有灭火器等电气安全用具(电气设备用干粉灭火器)。
____公司配电室操作人员每天定时检查公司内变配电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管理规程,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4.9对于临时用电设备、临时线路、临时开关等,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年10月7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 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 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
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 本 规 定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 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
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 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
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 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年10月7日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自1987年1月1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
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一节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
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
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法规编号:(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颁布时间:1986制定部门:机械工业部法规内容: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年10月7日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
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
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规定(3篇)
第1篇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及电气作业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程,定期召开电气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电气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电气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电气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3. 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4. 电气作业人员负责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严格遵守电气安全规程。
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试验,确保设备完好。
(2)新购进的电气设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性能指标,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气设备应按国家规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电气线路管理制度(1)电气线路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符合安全要求。
(2)电气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电气线路的安装、改造、拆除等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3. 电气作业管理制度(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熟悉电气安全规程。
(2)电气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及安全措施。
(3)电气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电气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 电气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线路、作业等方面。
(2)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3)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定期上报。
五、电气安全操作规程1.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穿戴合格的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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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0 目的
保障电气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规范供配电设备的操作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0 定义
3.1 工作票是指组织实施电气作业,必须对电气作业内容、时间、作业安全条件
做出规定,并经相应负责审批。
3.2 操作票是指完成电气作业,严格规定停送电的操作步骤,必须先由操作人填
写操作内容和顺序的票据。
4.0 职责和权限
4.1 品质管理中心编制电气作业安全规程,监督电气安全作业,提供技术支持。
4.2 物业服务分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审批供配电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保计划、应
急预案、安全使用、培训方案,监督相关工作的实施。
4.3 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确定专职的供配电设备管理责任
人,落实电气安全作业规程。
4.4 供配电设备管理责任人
4.4.1 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供配电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做好相关记录。
4.4.2 发现供配电设备运行时有隐患,应立即维修好,并上报工程维修服务部经
理。
4.4.3 供配电设备发生无法自行处理的故障时,上报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
5.0 方法和过程
5.1 电气安全作业要求
5.1.1 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挂标
示牌,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必须经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批准,并设有监护人和做好绝缘防护措施。
5.1.2 在10KV以上电气设备、线路和低压设备部位带电环境作业时,必须按《一
类工作票》要求执行,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人员,不得从事10KV或以上电气设备、线路作业。
5.1.3 在低压柜、变压器、总配电柜进行电气作业,须按《二类工作票》要求,
由作业人员负责填写《工作票》,报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批准并做好绝缘防护
措施和设立监护人。
5.1.4 在低压柜、变压器、总配电柜进行电气作业时,设备责任人(或值班人
员)
必须根据《工作票》要求,核实停电范围,填写停送电《操作票》。
5.1.5 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根据《工作票》内停电范围,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发
布
停电通知。
5.2 停电通知时限要求
5.2.1 有计划性维护保养停电须提前7天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5.2.2 突发性停电由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5.3 工作票
5.3.1 工作票内容:电气作业内容,停电范围、停电起止时间、作业人员及姓
名、
安全作业措施。
5.3.2 工作票须经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4 电气设备及线路作业流程
5.4.1 设备管理责任人根据计划和设备维护需要,编制电气设备保养计划。
5.4.2 根据工作内容确定需要停电的范围、停电时核对须停电设备和、开关和影
响区域。
5.4.3 将须停电范围和具体情况上报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并与物业服中心沟
通,确认停电的影响和可行性,制定具体停电时间。
5.4.4 设备管理责任人填写《工作票》,上报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审批。
5.4.5 发布《停电通知》。
5.4.6将《工作票》交设备责任人或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的要求,
核对《供配电一、二次接线图,确认停电范围和开关。
5.4.7 准备停电操作工具和相关安全措施,检查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电笔、
接地线符合规定要求。
5.4.8 停电检修
5.4.8.1 操作人必须严格按《操作票》顺序实施停电操作。
5.4.8.2 操作必须执行国家电气规范要求,一人唱票一人操作。
5.4.8.3 操作人员穿长袖棉质工作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操
作。
5.4.8.4 工作人员应当清点作业工具,除作业必须的工具外,不得携带其它无
关
物品进入作业现场。
5.4.8.5严格按《工作票》时间实施停电。
5.4.8.6停电操作流程应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挂标示牌、设置围
栏、
设置监护人等安全措施。
监护人应告知操作人停电范围、安全范围和
注意事项。
5.4.8.7 停电操作不得超出作业范围,操作时应避免对电气设备造成损伤。
5.4.8.8 检修完毕后,操作人应及时向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报告。
5.4.8.9 操作人填写送电《操作票》,上报相关人员批准。
5.4.8.10 操作人和监护人共同检查现场,拆除标示牌、围栏,清点工具、物品,
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5.4.8.11按送电《操作票》要求和顺序执行送电。
5.5 停电顺序要求:电容柜,负荷柜(馈电柜)、低压总断路器、高压断路器。
5.6 送电顺序要求:高压断路器、低压总断路器、负荷柜(馈电柜)、电容柜。
5.7 发电机操作
5.7.1 检查发电机水箱水位,各部位没有漏油(机油、柴油)、漏水、漏气现象。
5.7.2 检查设备机械式活动机构的灵活性,检查各旋转件联结螺栓(主要指连杆
螺栓、气缸盖螺栓)。
5.7.3 检查发电机机油及柴油箱油量,应保证满负荷运行8小时的油量,油位处
于正常油量标示附近,油路接头不漏油。
根据机油使用年限及油色,及时更换过期的机油。
5.7.4 检查进排气管与气缸垫片的密封性。
5.7.5 检查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油器和燃油滤清器滤芯。
5.7.6 检查传动橡胶带的张紧程度。
5.7.7 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
5.7.8 检查起动电池开关应闭合,电压、电解液密度符合要求。
5.7.9 检查起动电机接线牢固,检查接线柱无损坏和变色的现象。
5.7.10 启动发电机试运行。
5.7.11 运行后应进行以下检查项目
5.7.11.1 打开控制箱观察其各接线柱有无松动,过热变色现象。
5.7.11.2 检测各仪表的准确性;低压柜各相输出电压表示数为380V,电压浮动
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5.7.11.3 检查机体声响及振动、异味。
5.7.11.4 检查排烟颜色均匀、不混浊,烟囱消音效果理想。
5.7.11.5 运行时各部位没有漏油(机油、柴油)、漏水、漏气现象。
5.7.11.6 机油压力处于正常水平。
5.7.11.7 输出频率为50Hz,波动幅度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5.7.11.8 各信号灯指示正常。
5.7.11.9 通风装置能随发电机同时启动,通风管道畅通。
5.7.12 操作发电机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5.7.13 填写《发电机运行记录表》。
5.8 突发性停电
5.8.1 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停电原因。
因市政
供电线路停电造成苑区停电的,应马上将情况反映到供电部门;因供配电设备故障造成苑区停电的,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抢修。
5.8.2 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应将停电原因及时报告物业服务中心及物业服务分
公司经理,由物业服务中心通知受影响业户。
5.8.3 电梯安全管理员对受影响电梯进行检查,发现困人事故,应按《电梯事故
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管理制度》进行救援。
5.8.4 供配电设备管理责任人检查发电机运行情况,发电机未能自动启动的,应
手动启动。
5.8.5 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要跟进了解抢修进度及预计恢复时间,及时将信息反
馈物业服务中心及物业服务分公司经理。
5.8.6 恢复供电后,工程维修服务部经理做好停电记录。
6.0 支持文件
6.1 《安全作业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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