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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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印台区焦坪林场

关于国有林场未来改革建设与发展的调研报告

为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探索国有林场在新形势下健康发展的路子,针对我场几十年来建设与发展现状,认真总结和研究分析林场发展的环境机遇等主客观条件,深入调研、思考,并制定发展的目标及规划,以指导今后的工作。

一、我场的发展现状及其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场始建于1960年,地处印台区北部,子午岭边缘,乔山林系南端,东与宜君县、玉华宫相连,西与耀洲区毗邻,北与旬邑接壤,辖区总面积17188公顷,经营面积6314.2公顷,其中有林地3565.3公顷。活立木总蓄积25万立方米。林分起源主要以天然林为主,主要树种有油松、侧柏和栎类。隶属印台区科级建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场下设四个管护站(即水海子管护站、崾岘管护站、烈桥管护站和西村管护站),全场现有干部职工50人(天保工程编制总人数19人,其中森林管护人员12人,政社人员7人)其中:离退休4人,在职职工46人(其中男职工39人,女职工7人)。全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1人,

助理4人。

(二)我场的发展现状

1960年建场伊始至1985年以前,属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由上级下达木材生产计划任务,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1985年以后,林业进行内部改革,管理体制变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转变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000年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森林采伐全面停止,林场所需经费除天保工程核定的管护费外,再无其他经济来源。为此,我场于2009年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和争取,由区财政对职工工资、津补贴及各项保险差额进行每年核定并给予补贴。但至今单位性质未变。

(三)我场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场为全市七大国有林场之一,辖区总面积17188公顷,经营面积6314.2公顷,其中林业用地5769.4公顷。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3565.3公顷,灌木林地1306.9公顷,疏林地16.9 公顷,未成林造林地827.9公顷,宜林地51.8公顷,全场森林覆盖率69.4%,林木蓄积25万立方米。森林植物主要有:油松、侧柏、辽东栎、白桦、山杨、刺槐等。野生动物较为丰富,列入国家保护的Ⅱ级动物有10多种。林区均为天然次生林,是关中平原和渭北旱塬的天然屏障,被誉为镶嵌在黄土高原上的一颗“绿色明珠”、陕西的“一叶肺”,生态区位

极其重要。近年来,随着生态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场辖区内的水土流失和生态脆弱的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场作为印台区生态建设的前沿阵地,是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和桥头堡。长期以来,我场在全区造林绿化、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科技推广、支援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200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在全场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和团结拼搏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印台的生态环境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一是我场的主要职能实现了由以采伐木材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二是森林质量明显好转。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活立木蓄积稳步增长。截止2010年底,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5万亩,封山育林11万亩,飞播造林3.5万亩,区级重点区域造林1300亩,昔日的荒山秃岭被今日的油松、雪松、侧柏、杨树、刺槐等树种所覆盖,森林资源实现了面积、蓄积双增长;三是森林管护体系、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在森林资源保护过程中,加大林政执法力度,有力打击偷砍乱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大热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由经验型管护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转变,林区21年内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四是林区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出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种植业为主的产业项目得到了初步发展;总体上来说,天保工程进展顺利,取得了的阶段性成果。林区呈现出植被显著增加,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断扩大,林分质量大幅提高,沙尘暴明显减少,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国家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生态效益十分明显,林业生态功能快速提升的喜人局面。

二、我场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国有林场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根基,建设现代国有林场是新时期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根本任务和战略目标。近年来,我场在后备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中发挥了骨干、示范作用,在林场改革与发展中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为国有林场建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青春年华和毕生精力。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生态建设的新形势下,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与新时期林业和整个国家生态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一些历史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与体制转轨,经济转型不适应的情况逐渐显露出来,已经成为制约国有林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顺。我场所处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主要承担着生态建设的任务。长期以来,林场一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体制,从事的是一项公益事业,干事业单位的工作却

无事业单位的定性,性质不明,政府部门只是对国有林场人事按事业单位管理,但不享受事业单位的政策待遇,国家也只给林业建设投资,林业场的生产、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不列编制、不给经费,工资和事业费没有保障,而林场既要承担繁重的生产经营任务,又要承担繁重的资源管护任务,诸如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科研与林业科技推广等任务。其事业属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政策也未得到落实,国有林场的这种“企不企,事不事,工不工,农不农”的体制模式,与它所承担的建设任务极不相称,也制约了林场的健康发展。

2、天保工程静态投资不适应社会动态发展的形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天保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工程实施困难日益增大。国家关于天保资金的安排标准是以1999年的森林资源数据和职工工资基数进行核定的,每人380公顷的管护面积,每人每年12000元的天保资金,一定10年不变。按有关文件规定,天保资金的列支项目为:森林管护事业费(包括森林管护人员经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下岗职工分流安置费。“森林管护人员经费”中又包括:管护人员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降温费等。列支项目和渠道很宽泛,但可供列支的资金是定量的。工资上涨后,由于没有经费保障和资金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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