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昆明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
残联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残联托养服务实施方案残联托养服务是指为残疾人提供居家生活和康复护理等服务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我国各级残联积极制定了残联托养服务实施方案,以规范和推动托养服务工作的开展。
一、服务对象确定残联托养服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残疾人,包括身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各类残疾人群体。
服务对象的确定需要进行残疾评定,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服务内容托养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多方面的服务内容。
其中,居家生活照料包括日常生活起居、饮食照料、个人卫生护理等方面;康复护理主要包括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使用指导等方面;心理慰藉则是针对残疾人的心理需求进行关怀和疏导。
三、服务方式托养服务的方式多样,可以通过家庭托养、社区托养、机构托养等多种方式进行。
家庭托养是指残疾人在家庭中接受托养服务;社区托养是指残疾人在社区的托养服务机构接受托养服务;机构托养是指残疾人在专门的托养服务机构接受托养服务。
四、服务标准为了保障托养服务的质量和规范,残联托养服务实施方案还规定了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服务质量的评估标准、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等方面,以确保托养服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五、监督管理残联托养服务实施方案还规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残联要建立健全托养服务的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托养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托养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宣传推广为了让更多的残疾人和家庭了解和享受托养服务,残联托养服务实施方案还规定了相应的宣传推广措施。
各级残联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托养服务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托养服务工作中来。
七、经费保障残联托养服务实施方案还规定了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托养服务的经费投入,确保托养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行。
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 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1. 项目背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专业的照料和托养服务。
为了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和关怀,本项目旨在建立阳光家园,为这些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托养服务。
2. 项目目标:-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提供专业的医疗、康复和心理支持服务,促进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培训,帮助残疾人发展潜能和融入社会。
-建立良好的社区支持网络,促进残疾人的社交和互动。
3. 项目实施步骤:步骤一:场地准备-寻找合适的场地,确保满足残疾人的居住和活动需求。
-进行场地改造,包括无障碍设施、安全设备等。
步骤二:人员招聘和培训-招聘专业的护理人员、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确保他们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步骤三:设备和物资采购-采购必要的医疗设备、康复设备和日常生活用品。
-确保设备和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
步骤四:服务提供-提供24小时的护理和监护服务,确保残疾人的安全和健康。
-提供定期的医疗检查和康复治疗,促进残疾人的康复进程。
-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培训,帮助残疾人发展潜能和融入社会。
-组织社交和娱乐活动,促进残疾人的社交和互动。
步骤五:社区支持和合作-建立与社区组织、志愿者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关系,共同支持残疾人的生活和发展。
-组织定期的家庭会议和座谈会,听取家属和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
4. 项目预期成果:-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提供专业的医疗、康复和心理支持服务,促进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培训,帮助残疾人发展潜能和融入社会。
-建立良好的社区支持网络,促进残疾人的社交和互动。
5. 项目实施计划:-第一年:场地准备、人员招聘和培训、设备和物资采购。
-第二年:服务提供、社区支持和合作。
-第三年:项目评估和改进。
以上是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和关怀。
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
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残疾人群体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残疾人及其家庭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本方案旨在为残疾人提供全面、专业和人性化的托养服务,促进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服务内容1.托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起居、卫生、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照料和帮助。
2.托养机构应提供安全、舒适、无障碍的生活环境,包括适宜的床铺、餐厅、浴室、活动室等设施。
3.托养人员应配备合格的专业护理人员、康复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和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三、服务对象和范围1.服务对象:各类残疾人,包括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以及多重残疾等。
2.服务范围:覆盖城乡不同地区,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托养服务。
四、机构设置和管理1.托养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2.托养机构应明确服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定期考核,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3.托养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系统,保护残疾人个人隐私和机构信息。
五、资金保障和费用收取1.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资金投入,确保托养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2.托养机构可以从以下途径收取费用:个人支付、社会捐赠、政府补贴等。
费用的收取应公开、透明,并依法纳税。
六、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估1.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托养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
2.托养机构应接受社会第三方的监督和评估,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七、宣传和推广1.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认识和关注度。
2.托养机构应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参与社区建设等,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八、预期效果和目标1.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托养服务,满足残疾人及其家庭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身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身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1.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对身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身体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全面的关怀和支持,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身体残疾人提供全面、个性化和高质量的托养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融入感和自主能力。
3. 托养服务内容本方案包括以下托养服务内容:3.1 生活照料提供身体残疾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衣着梳洗、进食、卫生管理等基本生活技能的培养和支持。
3.2 康复护理为身体残疾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包括定期身体检查、理疗、康复训练等,帮助他们恢复和改善身体功能。
3.3 心理支持和社交活动提供身体残疾人的心理支持和社交活动,包括心理咨询、社交互动、参与社区活动等,促进他们的情感和社会发展。
4. 托养服务实施流程4.1 申请和评估身体残疾人或其家属向相关机构申请托养服务。
机构将进行评估,了解残疾人的具体需求和服务要求。
4.2 定制个人化服务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人化的托养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安排和负责人。
4.3 托养服务实施按照个人化服务计划,由专业人员提供相应的托养服务,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4 监督和评估对托养服务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内容和方式。
5. 资源保障为了保障身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实施,需要充分调配和配置相关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技术设备、场所等。
6. 风险管理为了避免托养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和事故,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确保身体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质量。
7. 责任与监督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执行托养服务,确保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托养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支持。
8. 实施效果评估定期对托养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收集用户满意度和改进建议,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9. 结束本方案为身体残疾人提供了全面、个性化和高质量的托养服务,并规定了服务的实施流程、资源保障、风险管理和监督责任。
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
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居家照料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为了扶持和关爱这一特殊群体,国家就推出了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
本文将以此为主题,阐述该方案的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及进展情况。
一、实施范围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主要针对两类人群:一是具有残疾、失能、半失能等状况的残疾人,二是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下降、心理状况差、行动不便等困难的老年人。
这些人群中,一部分无法前往医院、福利院等机构进行照料,需要在家中得到家庭化、专业化的居家托养服务。
因此,方案主要针对这些人群提供服务。
二、实施内容1.日常生活照料服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是托养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既包括传统的饮食起居、清洁卫生、洗浴等生活起居方面的服务,也包括病情观察、疾病保健、康复训练等健康服务内容。
这些服务将有专业托养人员负责,以保证扶养对象得到全天候的照料服务。
2.文化娱乐康复服务托养服务的另一项重点是提供文化娱乐康复服务。
通过包括文化娱乐、心理疏导、职业支持、社交活动、旅游等服务,提高扶养对象的生活兴致、促进精神健康与康复,从而改善其生活质量。
3.综合指导服务托养服务过程中,还需要提供综合指导服务。
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扶养对象和家属理解托养服务的具体任务、服务方式与责任担当,同时通过咨询、教育等方式增强其照料知识和技能,提高托养服务质量。
三、实施情况1.设施建设为了支持该方案的实施,国家连续多次提供经费支持,用于建设托养服务设施和提高专业托养队伍的质量。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了约2000个居家托养服务站点,辐射社区和乡村地区。
2.服务覆盖面目前,该方案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延伸至县、乡、村三级。
2019年,全国残联服务管理平台显示,托养对象达到282.4万人,同比增幅为18.2%。
3.服务质量方案实施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上。
2018年,中国残联相关报道指出,在一些地区,由于缺乏合格专业托养人员,导致托养服务的实际效果、质量难以达到预期。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8.03.05•【文号】民发〔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8〕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中办发〔2014〕46号)精神,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联合制定了《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2018年3月5日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指国家、社会和个人举办的,依法登记的专门为残疾人提供供养、托养、照料、康复、辅助性就业等相关服务的机构。
属于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中内设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
《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等规定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入住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残疾人应当遵守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是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残疾人托养中心实施方案
残疾人托养中心实施方案残疾人托养中心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是他们的生活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
为了解决残疾人的生活问题,建立一个残疾人托养中心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残疾人托养中心,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三、建设内容1. 地点选择:选择一个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地点作为托养中心的建设地点。
2. 建设规模:建设一个能够容纳100名残疾人的托养中心,包括住宿、饮食、医疗、康复、娱乐等设施。
3. 设施建设:建设标准化的住宿楼、餐厅、医疗室、康复室、娱乐室等设施,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康复师。
4. 服务内容:提供24小时的生活照顾、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文化娱乐等服务。
5. 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托养中心的经费来源和使用合法、透明。
四、实施步骤1. 筹备阶段:确定托养中心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项目申请书。
2. 立项阶段:提交项目申请书,经过审批后,开始筹集资金和物资。
3. 建设阶段:按照建设规划,进行设施建设和人员招聘,同时开展宣传工作,吸引残疾人入住。
4. 运营阶段: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托养中心的正常运营。
五、预期效果1. 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2. 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等服务,促进他们身心健康。
3. 增加社会的公益性,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
六、风险控制1. 建设地点的选择要慎重,避免出现环境污染、交通不便等问题。
2. 设施建设要符合标准,确保安全、卫生、舒适。
3. 人员招聘要严格把关,确保医护人员和康复师具有专业资质。
4. 财务管理要严格,确保经费使用合法、透明。
七、总结建立一个残疾人托养中心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益事业,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本方案的实施将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昆明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
2018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指南为着力改善残疾人特别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服务宗旨旨在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申报平台、专家评审,引导和鼓励助残社会组织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特需化、专业化服务,并通过项目带动和辐射,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创新,提升其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管理机构市、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为托养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及项目的管理机构。
县级残联承担本辖区内符合条件托养对象的认定工作,对托养机构的服务及托养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托养项目的检查、评估及结题验收工作。
三、服务内容及方式(一)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托养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如:生活照料、居家送餐、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康体训练、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教育辅导、紧急救援等。
(二)服务方式1.机构集中托养,含寄宿托养、日间照料。
2.机构上门服务。
四、机构托养服务对象范围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
2.拥有昆明市户籍,持有昆明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和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
五、补助标准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服务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助,托养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①.1500元/人/年,为省级单一资金补助标准;②.3000元/人/年,为省、市两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③.4500元/人/年,为省、市、县三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
“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鹿寨县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采购采购编号:LZHC-采购单位:(盖章)鹿寨县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代理单位:(盖章)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鹿寨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LZHC-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
重度残疾人托养政策
重度残疾人托养政策
重度残疾人托养政策是指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适当的生活托养服务的一项政策。
这些人可能需要全天候的照料、监护或医疗服务,无法独立生活或自理日常生活。
重度残疾人托养政策的目的是确保这些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入和参与,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政府通常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为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提供经费和支持。
政府和社会组织通常会提供以下托养服务:
1. 提供托养设施:政府会创办托养中心或机构,提供居住、膳食、医疗和康复等服务。
2. 提供家庭托养服务:政府会资助专业的护理人员或家庭托养机构,为重度残疾人在家中提供照料和支持。
3. 提供技术辅助设备:政府会提供适当的辅助设备,如轮椅、助行器、助听器等,以帮助重度残疾人更好地进行日常生活活动。
4. 提供康复和培训服务:政府会提供康复和培训服务,帮助重度残疾人提高自理能力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重度残疾人托养政策的实施涉及到法律法规、财政支持、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政府通常会与社会组织、志愿者以及
相关专业人士合作,共同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适当的托养服务。
这项政策旨在保障残疾人权益,使他们能够享有与其他人平等的生活权利和机会。
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 (3)
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1. 简介随着社会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加剧,残疾人群体的社会关注度也不断增加。
为了提供更好的支持和照顾,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档旨在介绍一个全面而可行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以满足残疾人士的特殊需求。
2. 背景在中国,约有2800万人口诊断为残疾人,其中大部分需要长期托养服务。
然而,目前我国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尚不完善,服务资源不足,存在着人力、物力、财力不足的问题。
因此,建立一个高质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对满足残疾人士的需求至关重要。
3. 服务内容该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日常生活照料残疾人士在日常生活中通常需要一些特殊的照料,例如个人卫生、饮食摄入、康复训练等。
为了满足这些需要,我们将提供专业的护理人员,他们具备相关培训和经验,能够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照顾。
3.2 心理支持残疾人士往往面临心理压力和情感困扰。
为了提供心理支持,我们将配备合格的心理咨询师,为残疾人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疏导。
3.3 康复训练残疾人士通常需要进行康复训练,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
我们将提供专业的康复师,为残疾人士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训练计划,并进行定期跟踪评估。
3.4 社交活动为了促进残疾人士的社交互动和社会融入感,我们将组织各种社交活动,例如康复游戏、文化娱乐等。
这些活动不仅有助于提高残疾人士的心理状态,还能增加他们的社会支持网络。
4. 服务机构该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将建立一个专门的托养机构,为残疾人士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该机构将配备专业的护理人员、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以满足残疾人士各方面的需要。
5. 费用与资金来源为了确保该托养服务方案的正常运营,需要确保足够的资金来源。
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例如政府拨款、慈善捐赠、社会保险等。
除此之外,残疾人士和其家庭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以共同支撑服务的持续发展。
6. 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
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和社会交往等服务的机构或个人。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托养服务的质量,制定并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和专业人员。
托养服务机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机构内的托养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能够提供专业的照料和护理服务。
其次,托养服务机构应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机构的建筑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保证残疾人在其中生活的安全性。
同时,机构内部应提供舒适的生活设施,如宽敞明亮的活动室、舒适的卧室和洗浴设施,以满足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第三,托养服务机构应提供个性化的照料和康复护理服务。
针对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疾,机构应制定个性化的照料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康复护理服务,如康复训练、体育锻炼、心理疏导等,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自理能力。
此外,托养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评估机制。
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流程等,确保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同时,机构应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以确保服务的持续优质性。
最后,托养服务机构应加强与社会的交流和合作。
机构应积极与社区、家庭、医疗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为残疾人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托养服务。
同时,机构应加强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残疾家庭成员。
总之,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对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对托养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
托养服务工作方案2.10
托养服务工作方案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1.2 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本项目可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1.3 项目服务要求2、托养服务方案2.1 残疾人残疾分类及等级划分标准2.1.1残疾分类1、分类原则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2、视力残疾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3、听力残疾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4、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包括:失语、运动性构音障碍、器质性构音障碍、发声障碍、儿童言语发育迟滞、听力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口吃等。
注:3岁以下不定残。
5、肢体残疾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主要包括:a)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b)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c)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6、智力残疾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
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7、精神残疾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汇总报告
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汇总报告1. 介绍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是一个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养老、康复康复、公益服务等多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以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促进全民福祉,积极配合和服务政府和社会福利部门,为全社会残疾人提供深度关爱服务。
2. 背景托养服务主要针对失能老人、孤寡老人、身心残疾老人、重度病患等特殊群体,以此帮扶社区老人,在家庭、社区、单位等处提供妥善的护理、康复、托养等多种服务。
3. 服务内容(1)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日间照料服务一般是指白天家庭难以进行照护的患者自卫活动、警示、生活自理能力水准较低或者脆弱弱的身心残疾人在白天在这里进行餐饮、就寝、康复训练等活动。
(2)提供康复辅助服务,其中的托养服务的主体是人员的护理以及立体化的康复条目为攻略。
残康服务的患者护理任务保证老年人身体的基础生理功能达到要求需要,以保障患者生活的基本安稳享受。
(3)提供文体娱乐服务,特别是提供形式多样并且年老化的娱乐方式让关心人可以不容易的舒负重心情。
(4)提供社会支持服务,也就是为需要者做各种形式的社会援助服务。
4. 服务评估通过对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的多维度评估,可以发现服务覆盖面广,服务内容全面,社会反响良好。
在实际运行中,托养服务受益者得到了有效的帮助和关爱。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我认为这种服务模式为社会特殊群体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服务,为失能老人、孤寡老人、身心残疾老人等群体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照料和关爱,使他们能够在家庭、社区和社会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注。
我也认为这种服务模式还需要在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支持下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结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的汇总报告表明,这项服务为社会特殊群体提供了全面、深入和有价值的支持和关爱。
通过不断评估和优化,这项服务将会在未来为更多的人群带来帮助和改善。
希望社会各界可以共同努力,为残疾人和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福利和服务。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0]68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0]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残联反映。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保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在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盲人保健按摩,是指以盲人按摩为主的保健按摩单位的经营性活动(不包括医疗单位的按摩经营)。
经营单位名称统一为“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院(所)”。
第三条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全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其设立的昆明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和保健按摩师职业技能鉴定专门机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市级劳动、工商、公安、市容管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实施本办法。
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昆明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全市年度盲人按摩培训计划,下达培训任务,并组织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完成培训计划和任务。
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盲哑学校及受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培训的其他机构,应当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指导和监督,以实用性保健按摩为重点,统一使用中国盲人按摩中心编制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对盲人按规定进行正规的专业技能培训。
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 (4)
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一、方案背景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残疾人托养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种有效且可持续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以满足残疾人的日常需求,改善其生活质量。
二、方案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托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日常生活照料:如饮食、卫生、洗漱等; - 医疗护理:提供医疗服务和护理支持; - 康复训练: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以提高其自理能力; - 社交活动:组织各种社交活动,促进残疾人之间的交流和融入社会。
三、方案内容1. 日常生活照料为了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我们将提供以下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饮食: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并根据残疾人的健康状况进行特殊饮食的调整; - 卫生:提供定期的身体清洁和换洗衣物的服务; - 洗漱:协助残疾人进行口腔卫生和洗漱。
2. 医疗护理为了确保残疾人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将提供以下医疗护理服务: - 定期健康检查:定期为残疾人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 -用药管理: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正确用药指导和监督; - 紧急救护: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急救服务,并及时转诊至医院。
3. 康复训练为了提高残疾人的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我们将提供以下康复训练服务: - 肢体康复训练:为肢体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康复训练,以增强其肌肉力量和运动功能;- 言语康复训练:为言语障碍的残疾人提供言语康复训练,以提高其语言表达能力;- 职业康复训练: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相应的职业康复训练,以提高其就业能力。
4. 社交活动为了促进残疾人之间的交流和融入社会,我们将组织各种社交活动,如下: -社区聚会:定期组织残疾人之间的聚会活动,增进他们之间的友谊和交流; - 社会参与:协助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如志愿者工作、社会实践等; - 文体活动:组织残疾人参与各种文体活动,如音乐会、体育比赛等。
四、实施与管理为了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我们会采取以下措施:- 招聘专业人员:聘请专业人员来负责方案的实施和管理,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社工等; - 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与社区、医院等相关部门建立密切合作机制,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 - 建立评估与改进机制:定期对方案进行评估,收集残疾人的反馈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必要的改进。
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一项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社交互动和医疗护理的专业服务。
这一服务的目的是提供全面支持,帮助残疾人实现独立生活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残疾人托养服务不仅提供日常生活的基本照料,还包括康复护理、心理支持和社交活动等方面的服务。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义残疾人托养服务对残疾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托养服务可以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照料和护理,满足他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这些包括饮食、洗漱、穿衣等日常生活技能的培养和培训,使残疾人能够更好地适应生活。
其次,残疾人托养服务还可以通过康复护理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和职业治疗等,通过针对残疾人的具体状况,帮助他们恢复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康复护理是托养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进程。
此外,托养服务还能够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交活动,帮助残疾人建立正常的社交关系。
在托养中心,残疾人可以与其他残疾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和互动,共同参与各种活动和娱乐项目。
这有助于他们减轻孤独感和抑郁情绪,增强自信心和自尊心。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形式残疾人托养服务有多种形式,可以根据残疾人的需要和家庭情况来选择。
一种形式是社区托养中心。
在社区托养中心,残疾人可以在白天接受照料和护理,晚上则回到自己的家中。
这种形式适合那些只需要白天照料的残疾人和他们的家庭。
另一种形式是全天托养中心。
在全天托养中心,残疾人可以在24小时接受照料和护理。
这种形式适用于那些无法自理的残疾人或者家庭无法满足他们全天候照料的需要的残疾人。
还有一种形式是家庭托养服务。
在家庭托养服务中,残疾人可以在自己家中得到照料和护理。
家庭托养服务通常由专业护理人员提供,他们会定期到残疾人家中进行照料和护理工作。
这种形式适合那些不愿意离开家庭环境的残疾人。
三、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重要性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它为残疾人提供了一个合适的生活环境,帮助他们实现独立生活和融入社会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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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指南为着力改善残疾人特别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服务宗旨旨在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申报平台、专家评审,引导和鼓励助残社会组织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特需化、专业化服务,并通过项目带动和辐射,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创新,提升其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管理机构市、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为托养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及项目的管理机构。
县级残联承担本辖区内符合条件托养对象的认定工作,对托养机构的服务及托养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托养项目的检查、评估及结题验收工作。
三、服务内容及方式(一)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托养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如:生活照料、居家送餐、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康体训练、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教育辅导、紧急救援等。
(二)服务方式1.机构集中托养,含寄宿托养、日间照料。
2.机构上门服务。
四、机构托养服务对象范围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
2.拥有昆明市户籍,持有昆明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和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
五、补助标准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服务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助,托养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①.1500元/人/年,为省级单一资金补助标准;②.3000元/人/年,为省、市两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③.4500元/人/年,为省、市、县三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
托养机构应根据能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次数、服务质量与县(市)区残联协商确定补助档次后再按照拟申报的补助档次进行申报。
六、承接(托养)项目机构要求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申报机构具备以提供托养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服务场所,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
3.申报机构有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
七、项目申报的时限及方式登陆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116.52.6.69:8066/admin/login.aspx注册、下载并填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进行编制,并按时限进行提交。
2018年申报时间:2018年4月2日至4月25日止。
项目申报方式八、机构托养服务工作流程(一)初审县(市)区残联对本行政辖区内的申报机构(包括2018年新申报的机构,往年已通过专家评审的43家机构(包含已经和县(市)区开展合作的35家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填写提交的托养服务协议(草拟)内容、申报书等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通过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116.52.6.69:8066/admin/login.aspx提交市残联,由市残联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县(市)区残联应及时指导申报机构修改、完善、补充相关材料,若县(市)区残联在审核时限内未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系统将自动把申报材料提交市残联进行专家组评审。
(二)专家组评审由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提交的托养服务协议(草拟)内容、申报书等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组根据量化评分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审意见。
(三)公示将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有资格承接托养项目(机构)在市残联网站http://116.52.6.69:8066/admin/login.aspx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签订正式协议公示期满具备承接托养项目资质的机构与县(市)区残联磋商并将意向签订合同的文本及承接机构名单报市残联备案,通过备案的县(市)区残联即可正式签订托养服务协议,同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承接机构。
(五)项目实施按照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开展托养服务。
(六)中期检查、评估由市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形成评估结论,确定机构是否继续执行项目或进行整改。
(七)结题验收托养服务承接机构在协议内容完成前一个月需向县(市)区残联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并附托养工作总结、协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由县(市)区残联报市残联,由市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结论,根据验收结论按照协议规定执行,支付协议金额的70%给承接机构。
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承接机构不得承接下一年度的托养项目。
九、《项目申报书》编制(一)服务方式(全托/日托/上门服务)(二)服务的具体内容(必须填写)(三)按服务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四)承接机构能服务的人数(五)按服务项目具体服务时限和次数其他编制填写内容详见《项目申报书》。
附件:1.2018年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书(一)2.2018年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书(二)附件1:2018年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书(一)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拟申请补助金额:填报日期: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制2018年填报说明一、本申报书(一)由申请参加2018年托养机构专家评审的机构(包括2018年新申报的机构,往年已通过专家评审的43家机构(包含已经和县(市)区开展合作的35家机构)(名单详见附表4))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2018年托养机构专家评审将主要对承接托养项目的机构与所属县(市)区残联(草拟)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内容为评审指标。
三、托养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①.1500元/人/年,为省级单一资金补助标准;②.3000元/人/年,为省市两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③.4500元/人/年,为省、市、县三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
托养机构申请的补助档次应根据其签订的服务协议中能为托养对象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次数及服务质量与县(市)区残联在正式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
四、2018年新申请托养项目的机构(未承接过2017年托养服务项目的机构),草拟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通过了专家评审合格的,需参加下一轮专家对机构资质的评审会(时间在残联网站上另行通知、并需填报申报书(二))。
五、市残联制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模板,仅提供机构与县(市)区残联草拟协议时参考,申报评审的草拟服务协议必须详细陈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效果、服务次数、服务质量、收费标准以及佐证已提供上述服务内容的方式、方法(如:照片、视频录像、计次卡、服务券、指纹、签字、打卡记录等)。
若草拟协议无服务内容或陈述不详细将直接影响到专家组评分。
承诺书本机构保证此申报书填报的所有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在项目申请及实施过程中遵守项目管理规则,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则自动取消申请资格并服从项目主管单位的裁决。
机构名称(加盖公章):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残疾人托养(全托)服务协议(模板1)(仅供机构参考)甲方:×××残疾人联合会乙方:××× (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名残疾人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委托管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对象甲方委托乙方为×××名残疾人提供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全托)服务。
第二条、购买服务方法乙方采取全托方式为×××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残疾人托养(全托)服务。
第三条、机构申请补助档次1500元/人/年,3000元/人/年,4500元/人/年。
(请与拟承接的县(市)区残联对接确定补助档次后填写)第四条、服务内容(全托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效果、服务次数、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及对应内容的作证材料详见附表1)如1、为托养对象提供xxx服务2、xxx3、xxx4、xxx5、xxx……(甲方购买的服务,个人接受服务的范围建议在协议里明确细项作为附件,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第五条、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2018年月×日×始,于2018年×月×日止。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照项目管理权限,通过台账检查或者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2、甲方建立评估管理制度,定期对乙方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综合评估后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按元/人/年支付乙方托养人员补助。
4、甲方按约定并根据评估进度支付费用。
按时结清服务款。
如出现提前解除协议的情况,费用以实际服务的内容或服务期限折抵服务费用,计算公式为。
5、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质量监督、考核,乙方不得以此作为理由降低服务标准、不服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机构有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请机构提供相关的规章管- 11 -理制度作为附件附后);2、乙方可自主向社会招聘管理、服务人员。
禁止向其他机构转委托执行协议。
3、乙方要对托养对象配备健全的个人服务资料档案,要建立托养机构服务满意度调查回访制度。
4、乙方有权向×××名残疾人提供除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金额外的有偿或低偿服务。
服务内容不超出第三条中乙方规定的服务范围。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残疾人收取费用,在收费时应签署收费告知书,以免误导。
否则经甲方查实或残疾人投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乙方的经营活动需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对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在服务期间,如乙方过错或乙方原因造成残疾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积极赔偿。
如乙方不赔付或延期赔付,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解除本协议。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其他1、未尽事宜,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12 -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乙方需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甲方:×××残疾人联合会乙方:×××(服务机构)地址:地址:负责人: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 13 -附表1:XXX机构(全托)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4 -残疾人托养(日托)服务协议(模板2)(仅供机构参考)甲方:×××残疾人联合会乙方:××× (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名残疾人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委托管理达成以下协议:第二条、服务对象甲方委托乙方为×××名残疾人提供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日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