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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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0】36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施工图审核工作,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实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81号)、《关于铁路重点旅客车站施工图文件审核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325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施工图审核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78号)同时废止。2010年4月1日前签订的施工图审核合同,施工图审核费用不再调整;201 0年4月1日后签订的施工图审核合同按本办法执行,较初步设计批复增加的费用在预备费中解决。

请各单位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及时反馈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二0一0年三月八日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 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动。

第四条施工图审核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建设的重要程序,审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招标、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五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核工作,具体审核工作可委托具有铁路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实施。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审核的有关事宜纳入勘察设计合同,明确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等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施工图审核必须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和“六位一体”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铁路建设规程规范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切实提高施工图的质量。

第二章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七条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简称工管中心)归口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对施工图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中,站房工程的施工图审核管理工作由鉴定中心承担。

第八条工管中心直接组织重大桥梁、隧道、无砟轨道以及部分段落及典型工程的施工图审核,鉴定中心直接组织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客运车站站房的施工图审核。

审核的重点为技术方案、工程措施和结构安全等,审核意见为铁道部最终意见。涉及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及初步设计主要批复原则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查部门批准。

第九条工管中心和鉴定中心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细化施工图审核流程,完善施工图审核标准,及时研究解决施工图审核中的问题,加强对施工图审核工作的管理,并定期向铁道部报告施工图审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审核依据及内容

第十条施工图审核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铁道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程规范;

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第十一条施工图审核内容:

1.现场核对;

2.审核施工图图纸;

3.审核施工图投资检算。

第十二条现场核对的主要内容:

1.迁改。核对电力线路、通信、信号设施及油管、气管、给排水管等拆迁工程的位置和数量是否与设计一致。

2.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措施。核对设计图纸内容与周边建设条件是否一致,核对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措施的合理性、可实施性。

3.大型临时工程。核对大型临时工程位置、规模等是否合理,数量是否与设计一致。

第十三条施工图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施工图文件编制内容、深度是否达到规范、规程的要求。

2.是否按验收后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

3.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选用是否正确,内部通用设计图纸是否为本单位的设计成果,内部通用图设计及采用是否合理。

4.路基型式是否合理,断面面积是否准确,填料是否符合要求,填料土石比例是否符合规范,调配、运距和基底处理方法是否合理;路基挡护工程、防排水设计和站场综合管线布置是否合理,绿化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要求。

无砟轨道结构设计、选型是否合理,无缝线路和道岔设计是否合理。

5.桥梁墩台型式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与上部结构协调,技术条件相同的工点或标段墩台类型是否一致,基坑开挖(围堰)防护是否安全合理,工程数量是否准确,桥渡方案是否满足防洪、通航、净空等要求。

6.隧道工程措施,特别是不良地质地段的工程措施是否与地质条件和风险评估等级对应,施工组织措施是否合理,排水设施、防水板是否与水文情况对应,应急预警系统是否完善;弃砟场设置是否合理,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牵引供电电源是否与实际需要匹配,变压器接线方式是否合理,电杆和接触网立柱、各类线材规格及型号的选择是否合理,接触网构件是否匹配、合理,车站接触网支柱布置是否符合景观要求。

8.通信信号系统是否与相邻线互连互通,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备配置是否满足运

营需求,地面设备与车载设备是否配套、兼容等。

9.设计文件站前站后、专业之间、子系统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如接触网基础预留、沟槽管线预留、综合接地、电缆过轨预埋等;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是否通过正式技术鉴定。

10.防火、节能、环保、水保、消防、建筑抗震、地质灾害防治等方案及措施是否与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一致;重点审查景观保护与恢复,植被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特殊保护项目,水、空气、噪音等污染防治等。

11.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措施是否合理;铺轨基地、制梁场、客运专线轨枕板(块)预制场等重点大临工程设置方案是否合理,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深度。

12.技术复杂结构工程的计算原则、模型、程序以及参数选用是否合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输入数据是否准确;对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审核,形成结论性意见,对于重点的特殊结构、新结构应进行复核验算。

13.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既有线施工过渡及安全措施是否可行并达到规定深度。

14.工程数量计算与工程量计量规则是否相符,工程数量是否准确。

15.对施工图与初步设计主要工程数量对照表进行对比审核,并分析工程量变化原因。特别是施工图拆迁工程数量(含三电迁改、管线迁移,路内既有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建、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与初步设计数量应进行详细对比,分析增减原因。

第十四条客运车站站房施工图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

1.重点审核总图及功能流线、广场及交通疏解、站房及客运建筑、消防及建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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