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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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笔记整理

民法典笔记整理

民法典笔记整理一、总则编1.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二、物权编1.物权编包括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内容。

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3.物权的保护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三、合同编1.合同编包括通则、典型合同和准合同等内容。

2.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法定的要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四、人格权编1.人格权编包括一般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家庭权等内容。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人格权。

3.婚姻家庭关系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五、婚姻家庭编1.婚姻家庭编包括结婚、离婚、夫妻财产制和父母子女关系等内容。

2.结婚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

离婚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等事项。

3.父母子女关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六、继承编1.继承编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等内容。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民法典合同编要点梳理与提示(干货)

民法典合同编要点梳理与提示(干货)

民法典合同编要点梳理与提示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编“合同”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新增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更好地完善合同法律制度。

要点一:对合同形式的规定更为精练,且明确了数据电文“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特点。

(469条第3款)要点二:对要约的撤销时间基于对话(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非对话(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的不同做了不同规定。

(477条)要点三:增加了期内承诺但通常情形下不能及时到达视为新要约的内容。

另需注意,本条的“承诺期限”,既包括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也包括要约人在要约中未规定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合理的承诺期限。

(486条)要点四: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新增)时合同成立。

(490条第1款、493条)要点五:完善电子合同订立规则,签订确认书(电子数据订立合同)或提交订单成功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构成要约)合同成立。

(491条)要点六: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

且就依照国家计划订立合同新增两点:及时发出合理要约的义务、不得拒绝合理订立要求的义务。

(494条)要点七: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条系吸收买卖合同解释第2条的内容而来,肯定了预约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并明确了预约合同可产生违约责任。

(495条)要点八:关于格式合同订立人的说明义务,本条增加了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另明确赋予了对方在订立人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下主张相关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权利。

(496条)要点九:明确了未报批不生效合同中报批条款的效力(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

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

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度革新及评价(2020 年5 月10 日)笔记:某某2020 年5 月10 日一、合同通则(一)内在体系的悄然变化1. 返本:契约自由合同法:契约自由+鼓励交易:以往强调鼓励交易→返本:契约自由例证:(1)民法总则133 条,民事法律行为取消合法性内涵,凸显意思表示。

(民法通则54 条)133 54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有无之间)→可撤销法律行为(全有全无)(限制了法院变更合同的权力)(吸收了民通解释73 条规定)(3)情势变更:再协商义务(民总533 条)问题:协商义务是法定义务吗?真正义务V.不真正义务?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开新:升华契约正义(1)格式条款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2)新制度:强制要约(494 条)问题:人权保障义务(eg.电信、电)、私人主体的普遍服务义务?混淆公法和私法差异(国有企业也是私主体)第四百九十四条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民法中合同编的知识点总结

民法中合同编的知识点总结

民法中合同编的知识点总结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平等自愿的协议,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主要方式。

合同的主要作用在于规范当事人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有以下基本要素:合意、标的、形式等。

首先,当事人必须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即合意。

其次,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合法的,有明确的标的物或者标的权。

最后,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有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只有合同中包含了上述要素,合同才能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生效、变更、解除、终止等四种情形。

1. 合同生效: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义务产生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确定。

2. 合同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但变更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法定的变更条件。

3. 合同解除:具有重大缺陷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合同自始无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失。

4. 合同终止:合同可以因为履行终止,也可以因为法定情形终止,终止合同的效力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终止时消失。

四、合同的效力保护合同的效力保护主要包括不得侵犯合同自由原则、不得损害合同正当权益、不得要求违法或者不道德的合同、不得抵消正当债务、不得非法干涉合同自由等。

五、合同的无效合同的无效分为相对无效和绝对无效。

1. 相对无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得到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

2. 绝对无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得到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定的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无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

六、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履行有措施1. 协商解决:当事人根据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 诉讼解决:当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民法典合同编知识

民法典合同编知识

民法典合同编知识《民法典合同编:为生活保驾护航的“宝典”》咱来说说这《民法典》的合同编,这可真是个厉害的玩意儿,就像我们生活中的超级英雄,时刻保护着我们的权益。

你想啊,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处都在跟合同打交道。

买个东西是合同,租个房子是合同,找个工作还是合同。

这合同编就像是一个聪明的军师,给我们指引方向,告诉我们啥能做,啥不能做。

以前不懂这些的时候,不小心就会掉进合同的“坑”里。

就说那次吧,我租房子,没仔细看合同,结果退房的时候房东说我这儿坏了那儿坏了,非要扣我押金。

我那个气啊,心想这咋回事啊,咋就这么倒霉呢。

后来我才知道,合同里其实都写得清清楚楚,是我自己没注意。

要是早知道合同编的知识,我肯定能识破房东的那些小把戏,保住我的押金。

还有一次,我在网上买了个东西,结果寄过来根本不是我要的那个。

我去找卖家理论,卖家还耍赖说我自己选错了。

哼,还好我知道合同编里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我直接跟他说,根据法律,你就得给我解决这个问题,不然我就去投诉你。

最后卖家乖乖给我换了货。

合同编就像是个万能钥匙,能打开各种难题的锁。

有了它,咱老百姓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就有了底气,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也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

而且啊,合同编的规定可不是死的,它很灵活,能适应各种情况。

比如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合同编就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不会死板地按照条文来。

不过呢,这也要求我们要好好去学习合同编的知识,不然再好的“宝典”放在那里也没用啊。

我们可以多看看相关的法律节目,听听专家的讲解,或者自己买本书来读一读。

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合同编的奥秘,在生活中运用自如啦。

总之,民法典合同编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秩序,更加公平。

让我们都来好好认识它,和这个“保护神”成为好朋友吧!。

民法典合同法要点

民法典合同法要点

民法典合同法要点学习民法典合同法这么久了,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首先我总结,合同订立那可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约和承诺这俩概念必须得搞清楚。

比如说我想把我的旧手机卖给朋友,我告诉朋友“我的手机500块卖给你”,这就是个要约。

朋友回答我说“行,我要了”,这就是承诺。

一旦承诺生效,这合同就算订立了,这就是合同法里合同订立的一种很常见形式。

然后,关于合同的效力。

我理解它有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这些情况。

就像买卖房屋这个事儿,如果一个成年人清醒状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没啥违法违规的内容,那这合同就是有效的。

可是,如果一个小孩子未经家长同意把家里房子给卖了,这样的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

为啥呢?因为小孩子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做出这样的事儿需要经过有能力的人追认。

这当中我也有疑惑啊,怎么去准确判断哪些是那种可撤销呢?后来我查资料又重新学习,我算是理解了些,要是一方欺诈或者胁迫另一方签订的合同,被欺诈或者胁迫的这方就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这件事。

对了还有个要点特别重要,那就是违约责任。

要是签订了合同的一方不按照合同办事儿,另一方就能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比如说我跟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规定两个月把房子装修好,结果到时间没完成,这装修公司就得承担违约责任,可能是赔钱之类的。

这部分我学习建议就是多结合生活中的例子去理解记忆。

学习资料的话,《民法典》原文肯定是要反复读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些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解释也特别关键,可以在官网去搜搜来学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部分我也仔细研究过。

我理解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内容。

比如说我之前和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后来产品价格有些浮动,经过双方商量就把价格条款给变更了。

而合同转让这个事儿要稍微复杂点儿。

我开始总是搞混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限制条件。

后来我就自己做笔记,既然债权转让主要是涉及通知债务人就行,那我就想着是简单告知就好,所以限制条件相对少点儿。

2024年民法典学习——合同编

2024年民法典学习——合同编

民法典学习——合同编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合同”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1.2“当事人”指参与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3“标的物”指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应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权利或服务。

1.4“合同价款”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给甲方的金额。

1.5“交付”指甲方将标的物转移给乙方占有或使用的行为。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与生效2.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

2.2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3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解释。

2.4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章标的物3.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要求。

3.2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物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

3.3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时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4.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4.2甲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应当与乙方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相符。

4.3乙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4.4甲方有权根据物价变动、政策调整等原因,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但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章履行与违约责任5.1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5.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5.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5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合同编注意要点

民法典合同编注意要点

民法典合同编注意要点学习民法典合同编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首先呢,我理解合同订立这部分是基石。

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约和承诺特别重要。

我记得当时学习要约的时候很困惑,要约到底跟要约邀请有啥区别呢?我总结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就像你去商店对老板说“我出50块买这双袜子”,这就是要约;而要约邀请就像是商店老板陈列了一堆商品标上价格,他是希望别人来发出要约,像商场里的促销海报那种。

对于合同的效力方面,我感觉也挺难把握的。

我理解有效合同当然是最好的情况,双方都按着合同约定履行就行。

但还有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这些情况。

像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我就想到之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人把一个有问题的二手车伪装成很好的车卖给别人,这个买卖合同就因为欺诈是可撤销的。

撤销权这个概念我觉得有点绕,当时我就想为啥要有撤销权呢?后来明白这是为了保护相对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还有违约责任这一块,这很实用啊。

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有时候看到一些商家没按时发货这种情况,这可能就涉及到违约责任啦。

赔偿金、违约金这些概念有些容易混淆。

我总结赔偿金更多的是对损失的补偿,而违约金是在合同里事先约定好,如果违约了要承担的一定金额。

学习这部分的时候呢,我发现看一些实际的案例有助于理解。

有些官方发布的民法典解读案例集特别有用,还有一些线上的法律公开课,上面会有详细的讲解。

我不断学习的过程里,也发现自己有理解错误的地方,比如我之前以为只要双方签字的合同就都是有效的,后来才知道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内容,那也可能是无效合同。

对了还有个要点,合同的履行部分也很重要。

比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如果一方没履行,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这让我想到找邻居换东西的时候,如果我已经把东西给邻居了,但是邻居一直不给我他答应交换的东西,那我下次也可以不换给他了这种类似的道理。

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

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

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合同,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商业交往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则是对合同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与完善,为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合同编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在现代社会,合同是人们进行经济交往和合作的基础。

无论是购买商品、租赁房屋、提供服务,还是进行投资合作,都离不开合同的约束和保障。

合同编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合同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合同编中,对合同的订立有着详细的规定。

首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等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平等原则强调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公平原则要求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对等,当事人的利益应当得到合理的平衡;诚信原则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欺诈、胁迫或者恶意串通。

合同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如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则是通过口头语言达成的协议;其他形式如通过行为默示达成的合同。

不同的合同形式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效力和证明力,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的核心部分。

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这些条款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这些条款进行仔细的协商和约定,以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关键环节。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交易习惯或者补充协议来确定。

《民法典·合同编》知识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知识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知识解读《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律,其中的《合同编》更是关乎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合同活动的重要法律规范。

本篇将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主要内容,对其进行2000字的知识解读。

一、合同的一般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确定了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合同定义为“平等自愿的协议”,包含合同的构成要件、订立方式等具体规定。

其中特别强调了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自由的原则,合同一旦订立,应当受法律保护并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的订立程序和履行义务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合同订立阶段,要求当事人应当真实、诚实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合同履行阶段,则明确了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对违约行为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范。

三、合同的内容和效力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合同效力也明确定义,包括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效力的变动和消灭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四、特别类型的合同《民法典·合同编》还对一些特别类型的合同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务合同等。

这些特别类型的合同在实践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因此需要对其专门进行规范。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是常见的情形。

《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变更和转让的条件、程序以及效力等方面的问题。

六、合同的保全和救济合同保全和救济是保障合同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保全和救济提供了保障,包括诉讼时效、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具体规定,从而确保合同当事人能够在合同关系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合同编》作为我国新时代下的重要民法成文法,提供了对合同制度的全面规范。

民法学中合同法马工程笔记

民法学中合同法马工程笔记

民法学中民法典马工程笔记一、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这些原则是民法典的基础,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指当事人向对方表示愿意按照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当事人对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各自义务的过程。

合同的履行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主给付义务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从给付义务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次要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行为。

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

五、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力消灭的情况。

合同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法定终止三种情形。

自然终止是指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协议终止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法定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的原因,合同自动终止。

六、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重点内容学习解读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重点内容学习解读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重点内容学习解读《民法典》第三编合同重点内容学习解读(第三篇合同,共526条)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表决通过,共7篇,1260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合同编的内容共计526条,其占据了民法典40%的内容。

合同编又细分为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

合同编在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全方位的修订。

一、合同编七大亮点 1.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纸质合同将逐步退出互联网时代。

(第五百一十二条)2.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民法典细化可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3.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 “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4.物业纠纷不用怕,物业服务合同来维权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第三编第二十四章)5.“借一万、还十万”,网贷被套路不用怕针对近年来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6.房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7.其他主要变化此外,为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合同(第三编第十六章);为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民法典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第三编第五章);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了买卖合同(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为适应现实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和定金规则的规定,增加了保证合同,完善违约责任制度(第三编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关联法规、核心问题、参考案例》札记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关联法规、核心问题、参考案例》札记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关联法规、核心问题、参考案例》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书籍简介 (3)1.2 研读目的与意义 (3)二、《民法典》合同编概述 (4)2.1 合同编的调整范围 (5)2.2 合同编的基本原则 (6)三、关联法规 (8)3.1 相关法律 (9)3.2 相关行政法规 (9)3.3 相关司法解释 (11)四、核心问题 (13)4.1 合同主体 (14)4.2 合同标的 (16)4.3 合同订立 (17)4.4 合同履行 (18)4.5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20)4.6 争议解决 (20)五、参考案例 (22)5.1 案例一 (23)5.2 案例二 (24)5.3 案例三 (26)六、结语 (27)6.1 读书总结 (27)6.2 对未来研究方向的展望 (28)一、内容概览关联法规概述:该部分详细阐述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法律法规背景,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及其立法背景。

理解这些法律法规是理解和应用合同编通则的基础。

核心问题解析:此部分重点分析了在合同编通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如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

针对这些问题,书中进行了深入的解读,有助于读者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精髓。

参考案例分析:书中通过一系列典型的合同案例,详细分析了合同编通则在实际应用中的情况。

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合同法的实际应用,也帮助读者理解合同法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司法解释解读:此部分重点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司法解释,对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帮助读者理解司法解释的意图和精神。

在阅读过程中,我深感本书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阐述,又有实际案例分析,是一本很好的学习和研究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参考书。

通过对本书的学习,我对合同法的理论和实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为我日后的法律实践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1.1 书籍简介在浩如烟海的法学著作中,我最近有幸翻阅了一本极具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书籍——《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关联法规、核心问题、参考案例》。

合同法学习记录(3篇)

合同法学习记录(3篇)

第1篇一、前言合同法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法律,它规范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我近期对合同法进行了深入学习。

以下是我学习合同法的记录。

二、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

合同法旨在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 合同法的特点(1)平等性:合同法强调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

(2)自愿性: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自愿订立合同,不得强迫或欺诈。

(3)合法性:合同法要求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明确性:合同法要求合同条款明确,避免产生争议。

三、合同法的主要内容1. 合同的成立(1)合同成立的条件:①双方当事人;②意思表示一致;③标的明确;④合同形式合法。

(2)合同成立的情形: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其他形式。

2. 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合同无效: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合同: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②欺诈、胁迫;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④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 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原则:①全面履行原则;②适当履行原则;③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履行方式:①实际履行;②替代履行;③赔偿损失。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变更: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

(2)合同解除: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 违约责任(1)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行为。

(2)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四、学习体会通过学习合同法,我深刻认识到以下内容:1. 合同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它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合同法论 基于 民法典 合同编 第三版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合同法论 基于 民法典 合同编 第三版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第三节 标的物意外 灭失的风险负担
第四节 特种买卖
第一节 供用电 合同的法律特 征
第二节 供用电 合同的法律效 力
第一节 赠与合同的 法律特征
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 效力
第三节 赠与合同的 撤销和拒绝履行
第四节 附义务赠与
第二节 金融机构 借贷合同与民间借
款合同
第一节 借款合同 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第三节 借款合同 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第一节 无因管 理法律特征和 分类
第二节 无因管 理的构成要件 和法律后果
第一节 不当得 利的构成要件 和法律后果
第二节 不当得 利的特殊类型
参考文献
读书笔记
谢谢观看
第四节 物业服务合 同的解除
第一节 行纪合 同的概念和法 律特征
第二节 行纪合 同的法律效力
第一节 中介合 同的定义和法 律特征
第二节 中介合 同的效力
第二节 合伙合同 的订立与效力
第一节 合伙合同 的法律特征和意义
第三节 合伙合同 的终止下编 准合同论第二十八章 无 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 不 当得利
03
第三节 合 同履行的规 则
04
第四节 选 择之债与多 数人之债的 履行
06
第六节 合 同履行中的 抗辩权
05
第五节 涉 他合同的履 行
第二节 代位权
第一节 合同保全 的含义
第三节 撤销权
第一节 合同的 变更
第二节 合同的 转让
1
第一节 合同终 止概述
2
第二节 合同的 解除
3
第三节 抵销
4
第四节 提存
第三节 租赁合同 对第三人的法律效

第一节 融资租 赁合同的性质 和法律特征

民法典合同编核心要点

民法典合同编核心要点

民法典合同编核心要点学习民法典合同编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吧。

我理解这合同编啊,首先就是强调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平等自愿原则。

你想啊,咱去买个东西跟商家订立个买卖合同,双方就应该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强迫谁,我想买就买,不想买就不买,商家也不能强卖,这就是最基本的。

就像我上次去一个小市场,有个摊主非要我买他家的东西,说什么都把东西塞到我手里,这就不符合合同订立的平等自愿原则了。

然后呢,合同的形式也多种多样。

我总结有书面的、口头的,还有其他形式。

书面的合同那就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像买房的合同那肯定得书面的啊。

口头的就像咱去小饭馆吃饭,跟老板说一声来碗面,这其实就是口头订立了一个餐饮服务合同。

还有其他形式呢,我一开始挺疑惑的,后来明白了,比如说你去自动售货机买东西,虽然没签字也没口头说啥,但你的行为就表明你订立合同了。

对了还有个要点,关于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大家都好理解,但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就有点绕了。

我理解无效合同那就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就好比一个犯罪分子用非法的财产跟别人订立买卖合同,那这个合同肯定无效啊。

可撤销合同就是说存在一些情况,像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之类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比如说你买个东西,商家骗你说是进口的高级货,其实就是国产的普通货,你发现后就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在学习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不少困惑。

比如说格式条款这个地方,我开始总是搞混哪些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后来我就想了个办法,就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看那些条款,如果感觉明显不合理地限制了自己的权益,那可能就是不公平格式条款。

就像有些APP那个用户协议一堆字又小又密密麻麻的条款,很多不合理限制用户权益的内容就可能是不公平格式条款。

参考资料的话,我觉得买本民法典的解读书籍就挺好的,还有一些法律类的网站上面有很多专家对于合同编的解读文章也可以看看。

总之啊,学习民法典合同编要不断看书案例来加深理解,我自己也是在慢慢学习的路上呢。

【读书笔记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

【读书笔记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

【读书笔记⑨】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读书笔记】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最⾼⼈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作领导⼩组主编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第九天第⼀千零七⼗九条【诉讼离婚】夫妻⼀⽅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调解或者直接向⼈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同居; (⼆)实施家庭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被宣告失踪,另⼀⽅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分居满⼀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理解与适⽤(P257-266):关于诉讼外调解离婚:这⾥的“有关部门”是指⼈民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政主管部门等。

其中,诉讼外调解中最主要的⽅式就是⼈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愿原则就离婚纠纷所进⾏的调解。

⼈民调解委员会是村委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民政府和基层⼈民法院指导下进⾏⼯作。

其⽇常⼯作由基层⼈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司法助理员负责指导。

诉讼外调解的性质为民间性质,对当事⼈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在调解和好之后,当事⼈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离婚诉讼案件当事⼈出庭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对离婚案件当事⼈的出庭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的,本⼈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法出庭的,必须向⼈民法院提交书⾯意见”。

当夫妻⼀⽅为⽆民事⾏为能⼒⼈时,《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诉讼⾏为能⼒⼈由他的监护⼈作为法定代理⼈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之间相互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民法院指定其中⼀⼈代为诉讼。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学习笔记(一)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学习笔记(一)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学习笔记(⼀)灋草案是⼀个很好的⽼师发我,我不能外传,请见谅,抱歉。

但是,⽐较值得欣慰的是,此次草案体现出明显的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分开解释的倾向。

第⼀条:笔者想法是,基本与民法典第466条保持⼀致,实在没有什么进步的意义。

唯⼀的变化是,增加了⼀种解释,那就是在⽂义、⽬的、体系等常规的司法解释外,最先探寻当事⼈真实的意思表⽰。

但是,这⾥表述⼜有问题,如果当事⼈有共同理解,那就不可能是争议条款,所以,“争议条款”这个表述应当修改为“合同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六⼗六条:当事⼈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百四⼗⼆条第⼀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本采⽤两种以上⽂字订⽴并约定具有同等效⼒的,对各⽂本使⽤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本使⽤的词句不⼀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笔者看了学者的意见,感觉还是有必要的。

⾸先,对于合同⼀般条款的司法解释,应当区分有偿⽆偿。

如果是⽆偿合同,应当作出使债务⼈负担较轻的解释;如果是有偿合同,就要作出有利于实现当事⼈利益公平分配的解释。

此外,也应当考虑如何对待国际商事规则,包括术语、⾏业组织的规则。

但是,有⾄少两位学者表⽰,在解释合同条款时,我们是否应当明确根据法律解释的位阶问题,⽐如最先是⽂义。

不过,我还是觉得,其实探究当事⼈真实意思,司法实践其实基本都是这么操作的,真的没什么必要重新在司法解释⾥再规定⼀遍。

第⼆条:⼤意是合同存在两种解释时,朝有利于合同⽣效的⽅向去解释。

笔者意见:本条是属于⼀贯的⿎励交易原则,本⾝没什么,但是可能要加⼀些要件,⽐如合同其他条款不存在效⼒瑕疵。

笔者也觉得这⾥应当规定为“有效”⽐“⽣效”更加合适。

合同有效是指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发⽣效⼒。

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可撤销的合同、⽆效的合同。

合同有效是谈论合同⽣效的⼤前提。

合同⽣效是指已经成⽴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但从有效到⽣效,之间还是有⼀些要件的,⽐如附期限、附条件等,典型的是附⾏政审批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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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度革新及评价
(2020年4月6日)
一、合同通则
(一)内在体系的悄然变化
1. 返本:契约自由
合同法:契约自由+鼓励交易:以往强调鼓励交易→返本:契约自由
例证:
(1)民法总则133条,民事法律行为取消合法性内涵,凸显意思表示。

(民法通则54条)
(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有无之间)→可撤销法律行为(全有全无)(限制了法院变更合同的权力)(吸收了民通解释73条规定)
(3)情势变更:再协商义务(民总533条)
问题:协商义务是法定义务吗?真正义务V.不真正义务?
2开新:升华契约正义
(1)格式条款
(2)新制度:强制要约(494条)
问题:人权保障义务(eg.电信、电)、私人主体的普遍服务义务?混淆公法和私法差异(国有企业也是私主体)
(二)债总规则的实质回填
重要特色:中国民法典无债编。

1.传统民法典:财产法基础:物权-债权二元结构
2.中国民法典的债法
(1)形式:合同编+侵权编
(2)实质:债总=合同编规则+合同编规则的准用+准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无+专属合同编的内容+侵权编***法律准用(468条)
*例证: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1.多数人之债(规定在合同履行)
(1)可分之债(517)新规定:未规定标的不可分之债。

(2)连带之债(518、519)
*问题:
1.法定追偿权(追多少?)+法定代位权(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2.协同债权(共同债权)/债务eg.甲100万遗产债权,ABCD债务人(3)连带债务中具有涉他效力的事项
*问题:遗漏了时效规定→连带债权债务类似于公司法决议的规定
2.真正利益的第三人合同(522)V.(合同法64)
*第三人取得权利的模式:(1)直接取得,(2)同意,(3)未拒绝
问题:不想约定第三人,能否再约定其他人;第三人是出生小儿(三)合同成立的多元渠道
1.合同的成立方式:增加“其他方式”(471条)v.合同法13、25、32条
书面合同形式:要约+承诺?(合同法32条)
2.“其他方式”的意义(竞争性缔约)
民法典473条:要约邀请:招标公告V.《招投标法》46、27、43条
*详细的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吗?(必须不能偏离→要约)
(四)违约救济的体系建构
1.违约行为的法律效果:履行抗辩、解除、违约责任三大领域
2.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协调
合同法68
中止履行)、69条:防御性
合同法94(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108条(提前追究违约责任):攻击性
→→→→→→
民法典527、528条
3.合同法定解除
(1)“合同僵局”与违约方解除(九民纪要有规定,但未确立明确的标准,属于法官造法)
→580条:履行不能
修法建议:规定给付义务归于消灭,合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增加金钱债务准用“履行费用过高”。

(2)法定解除的效力(566,、577,九民49)
结论:
(1)合同无效、被撤销,回归到未成立状态;
(2)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并行;
(3)解除合同后原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相当于新债(返还+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其内容;
(4)解除效力的进一步完善:解除的返还效力:风险负担与合同解除→返还?(566、604)
4.定金与违约金的合并适用及其调整
(1)合并适用(585、588)
定金(20%)未规定可以调整。

→未关注定金的惩罚性。

但合同标的20%违约金,法院判定不能调整:eg.普定县鑫臻酒店有限公司(2016)民终106号
二、合同分则(典型合同)
(一)类型内容的民商合一
1.民商均可运用的合同,规则基本一致
约定的检验期间(621)
保证方式(686-2)
2.个别地方颠倒“一般——特殊”关系(768条)
规定在保理合同不合适,应该规定在债权转让。

在债权转让中有同样的规则吗(一般)?
(二)物债区隔的形神交错
1.废除无权处分规则,进一步区隔物权债权(597、612)
2.担保领域,登记对抗第三人(收到美国商法典影响)(641、745)
3.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债权性质语焉不详(339)
*新理念:除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实际上也存在类似于债权债务的物权物务关系(Realoblg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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