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完整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保障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员工素质需求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获得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初次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组织工作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从其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要求。
第五条新招用人员(包括新招聘人员、代训工、实习人员等),应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
未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负责人有权拒绝接收。
第六条公司(厂级)安全教育:一、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二、公司统一招聘大学生的厂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公司为单位招聘的零散劳务或成建制的劳务人员,以及各单位招聘的劳务人员,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均由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四、主要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二)公司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规章等;(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五)本单位在生产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重要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应急处理与急救;(六)安全心理知识;(七)单位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五、公司(厂级)安全教育结束,应进行理论答卷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分配到生产单位。
第七条车间、队(站)级安全教育:一、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主要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车间、队(站)的生产作业特点、性质和安全生产概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二)生产作业活动范围或工艺流程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要害部位、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疏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三)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四)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生产事项;(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五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保障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和要求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七条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是全员参与、分类培训、多种形式。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安全生产需要,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第九条安全培训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师徒结对等。
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专业的安全培训教育人员,负责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和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教育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教育人员应及时了解安全培训教育的最新动态,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教育人员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
第四章安全培训教育的评估和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对安全培训教育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教育的评估内容包括培训效果、员工满意度、事故率等。
第十七条公司应根据评估结果对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十八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安全培训教育的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的奖惩措施,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显著的成绩和突出表现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拒绝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者不遵守安全规程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落实政策要求,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目标的达成。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明确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具体责任人及其职责。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学员学习培训的档案资料真实有效。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培训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的水平和效果。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设施设备和材料教具,保证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第九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学习;2、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的知识学习;3、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4、其他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内容。
第十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方式主要包括:1、集中培训:集中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2、分散培训:分散安排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3、外出培训:组织员工到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教育学习;4、网上培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5、自学培训:自愿学习者可自行学习相关内容,通过考试后,由单位给予认可。
第三章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应当由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为学员提供完整的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确保学员学习培训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师资力量和培训设施设备,保证学员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员能够遵守培训纪律,全面参与学习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一、引言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损失。
为了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安全教育培训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性1.目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重要性:安全教育培训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增加安全意识,提升个人及组织的整体素质。
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安全教育培训应以科学的方法和理论为基础,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内容具备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2.全员参与原则:安全教育培训要覆盖组织内的全体成员,包括领导和员工,不分职务地位,确保每个人都能接受到适当的培训。
3.持续性原则:安全教育培训应该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通过定期培训、复训和培训评估来不断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4.因材施教原则:根据不同的人员特点和工作需求,采用个性化、差异化的培训方式和内容,使培训效果更佳。
四、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要求1.法律法规要求: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和知识的准确性。
2.统一管理:组织应建立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实施、评估培训效果等工作。
3.培训计划制定:按照组织的安全风险情况和员工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4.培训资源保障:组织应提供充足的培训资源,包括场地、设备、教材等,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和培训效果的达到。
5.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提供专业培训师的培训和认证,确保培训师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6.培训评估和反馈: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培训形式:包括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安全文化知识普及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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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意义:提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目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培训对象: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新员工和老员工 培训内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技能等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班前班后会议、宣传展示等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确保生产经营单 位全体员工了解、掌握相关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 针对性和实效性。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内容和形式
培训计划的内 容:包括培训 的目的、对象、 内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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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 管理规定
目录
CONTENTS
0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02 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03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时间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原则和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方 式、时间、地点等。
地点等
培训计划的形 式:包括线上 培训、线下培 训、集中培训、
分散培训等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制定培训计划:根 据单位实际情况和 员工需求,制定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培训计划
组织实施:按照培 训计划,组织开展 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活动,确保培训质 量和效果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安全责任感,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本规定订立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全部员工都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搭配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二、培训管理标准1. 培训内容•(1)基础安全知识:包含自然祸害、火灾、地震、恶劣天气等应急处理方式。
•(2)工作场合安全:包含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工作场合的安全要求、事故防备知识。
•(3)安全操作流程:包含机械设备操作、高空作业、电器使用等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流程。
•(4)不安全品管理:包含不安全品的辨识、存储和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
•(5)职业健康知识:包含作息时间、劳动强度、工作压力等职业健康问题的防范方法。
2. 培训对象全体公司员工均需参加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包含新员工、临时工以及合作伙伴。
3. 培训周期•(1)新员工: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周期不得少于3天。
•(2)在职员工: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周期不得少于1天。
•(3)特殊岗位:对涉及高危操作、不安全品管理等特殊岗位的员工,除了年度培训外,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培训。
4. 培训形式•(1)理论培训: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转达安全知识和管理要求。
•(2)实践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的员工需要进行实践培训,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引导。
5. 培训方式•(1)内部培训: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布置专人进行员工内部培训。
•(2)外部培训:依据需要,公司可委托专业安全机构进行员工安全培训。
6. 培训记录•(1)公司将建立完满的培训档案,包含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名单等。
•(2)公司员工个人档案中,应记录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和培训成绩。
三、考核标准1. 考核内容•(1)理论考核: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考核,考察员工对安全规定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2)实操考核:对安全操作技能的员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核,考察员工的操作规范性和娴熟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202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生产安全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简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1.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策划和实施,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人力与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工作,将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列入公司教育培训计划中,会同综合管理部组织落实新入职/岗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复训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厂所级领导、型号“两总”、中层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复训和继续教育。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含新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1. 公司领导、两总、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经过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要求定期复训。
中层领导、班组长及安全员每年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 新入职、新入岗员工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每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部门级的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主要根据部门工作流程和产品的特点介绍安全基础知识,组织学习相关安全文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职责,并请有经验的老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示范。
每年员工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3.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含)以上再重新上岗时,需进行转岗安全教育和复工安全教育,转岗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1)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
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生产安全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触电等。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篇)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是为了帮助员工增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是使员工了解企业的安全政策和安全规定,学习和掌握安全技能和知识,养成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当与员工的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第六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的安全政策和安全规定。
通过宣传企业的安全政策和安全规定,使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三)安全防范技能和措施。
包括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措施。
(四)职业健康知识。
包括防止职业病的知识和防护措施等。
(五)应急救援知识。
包括火灾、地震、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
(六)其他与安全教育培训有关的内容。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第七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一)集体培训。
企业可以定期组织集体培训,邀请专业知识人员进行讲座和培训。
(二)个别培训。
根据员工的特殊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针对性地进行个别培训。
(三)岗位培训。
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四)在线培训。
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组织在线培训,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服务。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形式,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第九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或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生产的企业。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是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条企业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专业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知识;(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知识;(四)作业环境的相关知识;(五)职业卫生、职业健康和防护措施;(六)安全生产设备的操作和机理等。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注重实操,加强模拟、演练等教学方法,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及时进行,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对于重点岗位、复杂操作和特殊作业,应当进行特殊培训。
第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力量,确保培训师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对员工进行系统、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企业应当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当组织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对象等。
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人数和效果等,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培训力量的建设,通过开展师徒传帮带、轮岗锻炼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水平。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估和整改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工段: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状况,特制定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如下:一、本法规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之规定: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员工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项安全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3)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过特种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九条员工在生产经营单位调整工作或者离职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再次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1) 编制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2) 骗取安全资质证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确保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以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评估。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二)职业病防护、危险化学品安全和防护知识;(三)机械设备操作安全和维护知识;(四)电气安全知识;(五)火灾防护知识和逃生演练;(六)应急处置措施和技能培训;(七)其他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安全知识。
第九条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方法第十一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一)集中培训会议;(二)在线教育培训;(三)现场指导和演练;(四)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注重实践教学,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通过模拟实验和场地演练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可邀请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成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本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职工,包括全职雇员、合同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教育要以防备为主,强调应急处置和事故防范。
2.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依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进行分类培训。
3.安全教育要持续进行,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4.安全教育要与考核相结合,将培训成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参加培训活动。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第四条安全培训分类依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职责的不同,将安全培训划分为以下几个分类:1.全员安全培训:适用于全部员工,包括入职安全培训、基础安全培训等,内容涉及企业的相关安全政策、安全规定、应急预案等。
2.岗位安全培训:适用于特定岗位的员工,依照员工实在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特点,订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
3.特别任务安全培训:适用于执行特别任务的员工,依据实在任务的特点,订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特别任务的风险评估、安全操作措施、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安全培训内容1.全员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企业安全政策、安全目标、安全制度和规章、应急预案、事故案例分析、工作场所安全环境等。
2.岗位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紧急疏散等。
3.特别任务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特别任务的风险评估、安全操作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
第六条安全培训计划的订立与落实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订立一次,需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报告企业领导。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风险特点,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等。
3.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提前发布,并通过企业内部通知、培训布置表等形式告知员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教育培训的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教育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风险辨识与控制、应急救援等;(三)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四)事故案例分析与警示教育;(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生产知识;(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二)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技能比武等;(三)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经验交流等;(四)其他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
第三章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或者人员实施。
安全培训管理规定(3篇)
安全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及其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目的和原则第五条安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员工能够正确应对各类安全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原则是科学、全面、系统、便捷、强制。
第七条安全培训应当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由专业的安全培训师或组织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九条安全培训应当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两个环节。
第十条安全培训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演练、案例分析等。
第三章安全培训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一条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安全培训工作,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培训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本单位各部门应当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师或组织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师或组织机构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持续更新。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程序第十五条安全培训计划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培训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等。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计划应当事先向员工公布,确保员工的知情权。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应当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取消或延期。
第十八条安全培训师或组织机构应当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师或组织机构应当结合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培训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条安全培训师或组织机构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第五章安全培训的现场管理第二十一条安全培训师或组织机构应当维护培训现场的秩序,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以预防事故、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能力为核心,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为方向。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企业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确保全员覆盖。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保留至少五年。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知识;(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预防措施;(四)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五)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六)安全设备使用和维护;(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作业和不同级别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与企业实际相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内部培训:企业可以组织专职安全员、培训讲师等进行内部培训,包括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图文展示、现场指导等形式。
(二)外部培训:企业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外部培训,或者参加安全培训活动、研讨会等。
第十一条内部培训应当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公司各部门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单位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制度,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第四条公司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生产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六条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九条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公司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是指:安全技能、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法制教育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工、合同工、临时工、分包工,以及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及其他相关方等;2 工作主体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各类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育培训资金计划;公司安全部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协助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负责安全教育培训教师的配备和教材讲义的准备;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计划、资金及实施,并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的延续;项目部负责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编制责任部门,应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编制最新的安全教育培训调整计划或补充计划,报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并报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3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项目经理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公司、分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15学时;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不少于20学时;公司招聘的新员工指公司本部招聘的大学生、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技师、操作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部、劳务队或作业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公司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在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证明资料,进入现场工作或作业前,项目部、劳务队或作业班组进行上岗知识、操作规程等方面安全教育培训;公司招聘的新员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施工现场新进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并进行书面总结评价;4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有关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能任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安全部统一组织,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经过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岗位资格取证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本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易发生事故的类型和预防的基本知识;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应急演练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5 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行业及公司、分公司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形式;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对象;主要对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2. 业主、发包方和集团总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要求;3. 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作业危险因素和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4. 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汲取的教训;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归入安全资料,建档备案;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或专职安全员组织现场劳务作业队长、班组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安全注意事项;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4. 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5.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6.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使用的基本知识;7. 冬雨期、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8.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9. 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归入安全资料,建档备案;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司索信号工、特种设备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证件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上岗前需经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1. 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2. 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汲取的教训;3.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安全操作技能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4. 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员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配置、维修和正确使用方法等;5. 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项目部工程技术、设备、安全管理等人员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物资设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两方保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各作业队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施工作业管理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1 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2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3 使用新仪器、新设备和新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4 发生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件;5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务求取得实效;6 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等的取证、换证资料和由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其他培训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或安全部建立档案并管理;公司、分公司各部门组织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一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等档案,由相关部门自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组卷归档;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资料等档案,按照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或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组卷、归档、移交;7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年度计划或季度计划或阶段计划等;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变更记录表见附件1;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表见附件4;本制度制定依据见附件5;8 管理与追责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执证上岗;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下罚款: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9 附则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培训计划表附培训记录表附件5:本制度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7.山西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晋建建字2009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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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为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实现公司的安全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工教育和培训。
三、职责
1、公司的职工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全面负责,由安全部和办公室具体执行落实。
2、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和安全员的资格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
四、程序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和安全员的资格培训和取证工作,要根据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的持证情况,及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
2、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培训,应视情况及时派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操作资格培训。
3、培训对象:
(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
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①全员安全教育由办公室与安全生产科负责组织开展。
②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c、安全技术知识;
d、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e、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③安全部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安全部负责进行教育。
④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①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接受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科安排的安全培训。
并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②培训内容:
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c、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d、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e、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3)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
4、从事技术工作的从业员工必须经管理部门培训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公司安全员、库管员、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具体的工作任务,它具有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率大的特点。
因此,每季度必须对这些一线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的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在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公司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对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3)安全技术知识;
(4)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5)公司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
(7)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6、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现场会、录像电视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7、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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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计划?
1、全员安全教育(公司全体员工)每逢重大节日最少一次。
日常教育全年不低于56课时。
2、中层以上人员安全教育每逢重大节日最少一次。
日常教育全年不低于56课时。
3、岗前安全教育及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上岗或换岗员工的上岗前。
4、从事危险品作业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56课时。
5、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应急救援组织队伍,公司全体)每年36课时。
六、记录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考试试卷
3、职工教育培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