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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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

通知

为贯彻落实11月16日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现就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11月以来,全国新发12起疫情;截止11月16日,全国已有18省(市、自治区)42个地区发生66起疫情,与我省相邻的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已发生疫情,目前的防控形式进入到僵持阶段,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各地要尽快改善卡点的值守条件,及时解决卡点基本生活和取暖保障,为打持久战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排查监测,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一定要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不可认为与己无关,必须高度警觉、马上行动、有效应对、严防死守,确保非洲猪瘟不传入我市。

二、进一步强化卡点工作。卡点是堵外源的重要环节,一旦卡点失守,就会造成疫情传入和不合格猪肉产品流入市场的风险,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一要充实卡点人员力量,各卡点,尤其是交通要道卡点要根据车流量配备足够的人员,做到可疑车辆必查,特别是冷藏车、厢式货车、面包车和蓬布车等运输车辆必查,绝不放过任何一辆可疑车辆;二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采取伪装、不走绿色通道等手段偷运生猪或猪肉产品,对此种偷运行为要严厉打击,从重从严处罚,绝不手软;三要严格处置。各卡点对发现的无证调运、证物不符等违规调运行为不得劝返,要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置;四要严格24小时值守制度。各卡点值守人员必须24小时值守,切实履行职责,不能出现空档期。

三、进一步做好移动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加强对跨省调运畜禽及其车辆的查验力度,做好对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工作。主干道和入城口要加大对可疑车辆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货车和面包车等运输车辆的检查。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立即扣押,作

无害化处理。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严防从疫区运输生猪和生猪产品以及不合格产品进入我市。

四、进一步强化泔水监管。泔水监管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隐蔽性高,相关部门和地方要主动入位、主动配合、主动作为,形成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强化对泔水的监管力度,切实防止泔水流入饲养环节。市城管和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的监管,加强餐厨剩余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的监管,严防流入生猪养殖环节。要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的宣传力度,明确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规定,提高养殖场户动物疫病防控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加大防控知识宣传力度,营造群防群控氛围。要把握好内外界限,注意内紧外松,妥善做好疫情舆情引导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突出解疑释惑,以正视听,第一时间作出权威解读、形成主流声音,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工作,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生猪产品。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全市各级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级防控指挥部和宣传部允许,不得接受任何采访。

六、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目前我市周边疫区猪肉价格较低,我市猪肉价格相对较高,不法分子借机偷运、制售问题猪肉到我市进行牟利,对此类行为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要严禁屠宰企业借机压低生猪收购价或囤积猪肉非法牟利等行为,坚决打击干扰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生猪市场价格稳定。要切实做好生猪养殖屠宰环节准出与生猪产品加工环节准入管理的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质量安全。对泔水养猪户进行行政告知,签订承诺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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