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 规范非税收入征管

合集下载

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7〕125号

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7〕125号

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5号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17年第20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7〕77号)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在国税系统(含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下同)全面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安装运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启用机打财政票据,停用手工财政票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一)报送信息各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1.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

2.在空白A4纸上加盖单位开具财政票据使用的印章(收费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二)安装系统《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经财政部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安装,2018年1月1日起使用财政部制发的安全认证设备登录该系统开具机打财政票据。

(三)申领票据各单位预估2018年度《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票据需求,汇总填写《国家税务局系统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领用申请表》,于2017年10月31日前上报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

(四)开展培训税务总局邀请财政部票据监管中心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务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经办人员务必认真自学《财政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单位端操作手册》(可在“FTP://E:/local(供各省下载使用)/财务管理司/国库集中支付处”目录下载)。

如在软件使用过程中有疑问,由各省国税局财务部门汇总相关问题,统一向财政部软件运维人员反映。

二、清理未核销的手工票据(一)清理核销范围从2018年1月1日起已领用的手工票据停止使用。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区)财政局:为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今年6月份,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改革要求,“扩大改革范围,争取用3-5年时间,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面覆盖到所有市县、用票单位及各个财政票据种类”。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安徽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重要意义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是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一柄利器,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分配秩序的“电子眼”,是深化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基石。

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财政部门、用票单位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管收”的作用,促进用票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票据监管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水平。

二、推进县级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财综〔2013〕836号),明确了我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原则、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

2013年,市级财政部门实施完成并启用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省财政与市级财政票据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财政票据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今年8月份起,分批启动实施县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力争 2015年底前完成县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实施工作,建立起全省财政票据管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实现省市县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推进财政票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和标准化。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介绍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介绍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介绍1.1、系统管理方案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是对财政票据由原来的手工操作管理,改变为依托智能卡加密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按照“领用审批、限量发放、验旧领新、以票核费”的票据管理规定,对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实现“以票管费”。

既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措施,更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手段,它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小金库”、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

1.2、系统解决方案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主要管理流程如下图:用票单位首次购领票据时,应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相关收费文件、单位法人等相关的材料去财政部门办理申领票据的相关手续。

用票单位首次进行票据电子化管理时,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给该单位发放一张票据智能加密卡,卡内预先设置了该单位的管理信息,该信息包括单位的可用票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资金解缴时限、票据核销时限等,当单位进行开票时,须在智能加密卡的监管下进行开票。

该卡的职能相当于财政管理派驻于开票单位一个代表,监管该单位的每一项执收业务与每一笔资金。

智能卡的类型:按容量区分:小智能卡(核销周期内最大开票量400张)大智能卡(核销周期内最大开票量100000张)按业务使用类型分:标准卡:大多数财政票据用户都可以采用标准卡。

网络卡:当用票单位存在多开票点且有网络条件,采用网络卡。

直管卡:实现对于垂直管理的部门的票据管理。

在领用上采用“统一领票、逐级下发”的方法,在核销上,采用“逐级上报、统一核销”的作法。

直管卡本身不能开票,需要在下级在设置和安装开票卡,才能开票。

由于保存在硬盘中的票据数据,易受到误操作、病毒攻击、硬件损坏及恶意修改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数据丢失或失真。

为确保票据数据的安全,本系统自主设计“智能加密卡数据库”,并开发专用安全接口访问数据库(在操作系统中不可访问和操作数据,类似黑匣子),将开票信息及控制信息同时写入硬盘数据库和智能加密卡数据库,既保证票据信息安全、防伪控制,又确保电子信息与票面信息相一致,同时起到用票单位和财政部门间数据桥梁的作用。

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阳光运行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13号)的规定,全面推进我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根据2010年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书记尚勇在省财政厅调研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赣财办[2009]9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票据管理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

近年来,围绕着如何进一步提高票据管理实效,不断强化票据管理职能这一主题,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票据管理信息化、电子化方面作出了许多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不少的成效。

椐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12月,省直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70个其他用票单位,全省9个设区市本级和40个县(市、区)已实行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实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财政票据按时自动核销,促进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解缴,推动“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深化。

同时,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能有效识别票据数据信息,约束收费人员的开票行为,从而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为实现科技反腐、制度防腐、源头治腐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

因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我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肯定。

去年,省委常委、省纪委尚勇书记来我厅视察工作时,充分肯定我厅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并要求于2010年在全省铺开,全面完成。

然而,由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少数地区和部门对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够落实,使当前我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总体水平不高的矛盾。

从近年来我省财政监督机构组织的多次专项检查包括去年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反映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违法、违规和违纪的案例都直接或间接地与财政票据监管手段落后、票据使用不规范有关。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一)非税收入类票据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无纸化及公共缴费平台解决方案

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无纸化及公共缴费平台解决方案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无纸化与公共缴费平台解决方案书目录1 政策背景 (1)2 财政票据管理现状 (1)2.1. 纸质票据成本高 (1)2.2.缴款人缴款不便 (1)2.3.缴款不及时入账 (1)2.4.安全隐患 (2)2.5.缴费渠道单一,执收单位管理成本高 (2)2.6.票据安全性低 (2)3 票据电子化系统的价值 (2)3.1.基于平台统一基础数据,共享业务数据。

(2)3.2.适用范围广 (3)3.3.降低或消除财政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

(3)3.4.降低票据成本,提高交付效率。

(3)3.5.利用公共缴费平台提供一站式缴费,方便社会大众。

(3)3.6.推动政府收费项目集中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收费监督约束机制。

43.7.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业务管理体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4)4. 系统设计方案 (4)4.1.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4)4.1.1. 基础信息维护 (5)4.1.2.票据登记 (6)4.1.3.票据领用 (6)4.1.4.电子开票 (6)4.1.5.银行缴款 (6)4.1.6.票据核销 (6)4.1.7.缴库管理 (6)4.2.缴费方式多样性 (7)4.2.1. 公共缴费平台 (7)4.2.2. POS缴款 (8)4.2.3. 网银缴款 (9)4.3. 对纸质票据业务的支撑 (10)4.3.1. 对纸质票据业务的支撑 (10)4.4. 票据无纸化安全平台 (10)4.4.1. 对票据电子化管理业务支撑 (11)4.4.2. 财政票据电子票据库管理 (12)4.4.3.电子印章管理 (12)4.5. 票据无纸化业务应用 (13)4.5.1. 可应用于电子化的财政票据 (13)4.5.2. 电子票据落地打印探讨 (13)4.5.3. 票据无纸化业务处理逻辑示例 (15)4.6. 票据防伪 (19)4.6.1. 票据防伪应用 (20)4.6.2. 票据防伪二维码技术 (20)4.7. 财政票据电子签章 (23)5. 系统实施方案 (23)6. 系统部署方案 (24)6.1. 财政端部署的软件和设备 (25)6.2. 银行端部署的软件和设备 (26)7. 财政票据电子化业务流程 (26)7.1. 电子票据领用流程 (27)7.1.1. 电子票据领用流程(省本级单位) (29)7.1.2. 电子票据领用流程(下级市县) (30)7.2. 单位开票 (31)7.2.1. 直接征收 (31)7.2.2. 集中汇缴 (32)7.2.3. POS缴款 (33)7.2.4. 网银及缴费平台缴款 (34)7.3. 退付流程 (35)8. 票据电子化功能改造和设计 (36)8.1.票据管理 (36)8.1.1. 基础信息 (36)8.1.2.票据印制及入库 (37)8.1.3.票据申购及发放 (38)8.2.开票管理 (38)8.2.1.直接征收 (38)8.2.2.集中汇缴 (39)8.3.票据无纸化安全平台 (40)8.3.1.财政端安全平台 (40)8.3.2.银行端安全平台 (45)8.3.3.交换组件的消息队列 (49)8.3.4.电子票据库的应用 (52)8.3.5.安全应用接口 (52)8.3.6.公共缴费平台 (55)8.4.接口管理 (59)8.4.1.银行接口 (59)8.4.2.与收费管理系统衔接的接口 (61)8.4.3.其他外围系统接口 (61)1政策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改进财政票据监管方式,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方案》。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1.06•【文号】财库[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以下简称收缴电子化)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收缴电子化管理,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经过数字签名的合法、有效的电子文件为依据,全流程在线办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一种管理方式。

收缴电子化管理,其核心是以全国统一的标准化体系为基础,构建全国统一的缴款渠道,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管理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电子化缴款新机制。

推行收缴电子化管理,有利于规范执收、加强监管,有利于信息透明、加强协作,有利于打破区域限制、方便缴款人缴款。

全面推行收缴电子化管理,既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创建服务型政府、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行收缴电子化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加快推进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实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

二、严格遵循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一)统一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

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是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中执收项目的全国统一电子标签,是财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的重要内容,为实现执收项目的收入自动化分成、规范化管理和智能化分析奠定基础。

执收项目识别码由财政部负责统一赋码。

省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规范》(附件1)要求,严格履行有关注册程序,规范使用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

财政部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8.16•【文号】财库〔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财库〔2021〕3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推动企业和群众缴纳非税收入“一网、一门、一次”,财政部决定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电子缴款书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电子缴款书是指由财政部监管、执收单位依法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财政票据,电子缴款书和纸质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开具的电子缴款书,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缴款书,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实现缴款书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方便缴款人保存使用,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电子缴款书试点工作,确定电子缴款书试点单位和实施步骤,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执收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试点内容电子缴款书由财政部制定技术规范,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基本要素包括:缴款码、执收单位编码、执收单位名称、票据代码、票据号码、校验码、填制日期、付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项目编码、收入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收缴标准、金额、执收单位签章、财政部门监制签章等。

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措施

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措施

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措施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政府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财政非税收入征管的一些措施。

一、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重要性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有利于增强政府的财力,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利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防止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问题(一)征管体制不够完善目前,非税收入的征管体制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征管职责不够明确、征管流程不够规范、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等,导致非税收入征管效率不高。

(二)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在非税收入征管中,信息化水平较低,征管手段相对落后,缺乏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手段,难以实现对非税收入的全过程监管。

(三)票据管理不够严格票据是非税收入征管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票据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如票据领用、核销不规范,票据使用不合法等,影响了非税收入的征管质量。

(四)征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征管队伍。

但目前,一些地方的征管队伍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高,难以适应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财政非税收入征管的措施(一)完善征管体制1、明确征管职责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在非税收入征管中的职责,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征收非税收入。

2、规范征管流程制定科学合理的非税收入征管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提高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3]46号

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3]46号

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3]46号)为贯彻实施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规定,全面提高中央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决定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是适应信息化发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既有利于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也有利于提高单位业务财务管理的规范程度和效率。

根据《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规定,从2013年开始,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

凡在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以下简称财政部票据中心)办理《财政票据领购(用)证》,并领用财政票据的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均应按照统一部署,安装运行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票据系统”),通过票据系统用票、管票。

票据系统提供两种运行模式:在线模式和离线模式。

在线模式通过互联网实现用票单位与财政部票据中心的实时信息交换;离线模式通过智能加密卡媒介滞后一定时间与财政部票据中心交换信息。

试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选择票据系统运行模式。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可以独立部署票据系统,在主管部门配置一套票据系统管理端,对本部门所有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统一管理。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施步骤是:先选择一批试点部门和单位(见附件1),试验运行票据系统。

财政票据电子化探路

财政票据电子化探路

财政票据电子化探路作者:来源:《新理财·政府理财》2013年第06期为全面提高中央财政票据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财政部决定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这样可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首批试点的中央部门和单位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海关总署、故宫博物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9家。

财政票据作为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的有效手段。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核心,是实现财政部门、用票单位间信息互联互通。

”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主任王清剑介绍,电子化改革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建立起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平台,范围涵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团会费票据等所有财政票据,全过程监控每一笔非税收入的资金情况和每一张财政票据的使用状态,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安全直达国库。

记者在福建省做了一次关于财政票据电子化的调研,综合福建省在网络版票据系统,票据系统与业务系统的衔接,与各个单位的沟通的环节上的成效与经验,来对财政部的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给出借鉴。

扩大系统范围福建省自2003年起就开展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在省本级用票单位试点运用“福建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单机版,以下简称单机版票据系统)”。

200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完善票据管理责任制度、票据公示制度、票据稽查制度以及票据使用领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将单机版票据系统运用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用票单位。

截止到2012年年底,已实行票据电子化改革单位占所有用票单位的比例达到99.19%,基本实现全覆盖。

随着非税收入规模的逐渐扩大,各方面对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水平、规范非税收入的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机版票据系统逐渐难以满足较高的非税收入征管和财政票据管理需要,比如:财政部门无法实时掌握单位开票与缴款信息,在监管上存在盲点;对新增收费项目及项目标准的变动与废止无法及时调整;对需上路或出海执法等特殊情况下的罚没收入和现场开票管理无法进行有效监控;代收银行手工录入“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容易造成录入差错;在系统维护、升级上也存在困难等。

关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探究

关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探究

Management engineering 管理工程65摘 要:近年来,票据监管中心全力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并在一些试点单位率先开启改革工作。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是将原来的手工开票操作改变为依托网络技术手段动态管控机制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要求,达到“以票核费、以票管费”的目标。

如今政府服务和互联网媒介成为了推动财政部门职能改变的源泉和动力,这一改革可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提升政府公众服务的能力。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不仅仅创新了财政票据的管理模式,还进一步推动了现代化经济发展,新时期背景下财务工作因此而有了更高要求。

关键词: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财政票据改革;财务工作1、前言财政票据指的是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与管理,在公共管理、服务社会群体以及其他组织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所开具的凭证。

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多样化供给,同时也推进着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改革和转变。

李克强总理提出“将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概念,鼓励通过这种方式提高政府能效。

新时代下,财政票据电子化的改革是目前政府财政部门的重点问题,也是贯彻“放管服”概念的着力点,为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奠定了重要基础。

2、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背景在现代发展背景下,我国财政票据使用量日益增多。

传统的纸质财政票据已经愈来愈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从2012 年财政部提出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到2019年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各类非税收入票据全部停用手工票据,换开电子票据,只经历短短的几年时间。

2.1财政票据非税收入规模增大我国社会的发展导致非税收入的规模逐步增大,其为国家的公共服务职责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随着高校大规模扩招,在校生人数连年增加,收费项目日趋复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量和难度不断增大。

试论中国非税收入改革及规范化管理

试论中国非税收入改革及规范化管理
由财政部部 门统一审批 、 编制 非税收 入和支 出的年度 预 决算 , 收 费资金合理安 排 , 实现制度外 和预算 内 、 外 资金 的综 合平衡 , 统一协调 , 使资金 使用 的整 体效益 逐渐提 高 , 加 强财 政宏观调控资金 的力度 , 满足各 项事业 发展和经 济建设 的资 金要求 。
户 管理 , 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支出专户 , 一个 收入 专
户 。除财政核拨支 出外支 出专户 只能支 、 不能收 ; 除财政划解 外收入专户只能收 、 不能支 。通过专户管理 , 财政专户 可以使 各 项收入全额缴入得 以保证 , 对全 部支 出使 用情况进 行直 接
方政府 各部门手中集 中大部分 这样 的非税 收入 , 特别在县 、 乡
2 . 4 财政 专 户 管理 统 一 管理实施 “ 收支两 条线 ” 方 式。对非 税 收入财 政 实行 专
1 . 1 不 包括 财政 的政 府各 部 门的 集 资和 收 费
严格来讲 这部分 收入是没 有经过有关 部 门或政府批 准 , 在财政预算 内、 外游离 , 即非税 收入 在制度外 的待 清理 。在 地
两级政府的手 中集 中更 为严重 。据调 查乡镇财 政资 料显示 ,
自筹资金 ( 通过 收费或 集资 ) 的 乡镇 政府 在其 政府财 力 中已
占到 1 / 3左 右。由此 推算 , 这部 分非 税收 入将 达 2 0 0 0多 亿
元。
监督 , 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
2 . 5 预 算编 审 制度 必 须统 一 , 使 用 费款 应 合 理安 排
够收取 的费用 , 在办理公务时 由有关主管机关一并征收 ; 一些 税务部 门不便 于征收的 , 且数额又较大 、 缴费环节与管理行 为 能够相对分离的收费 , 由银行统一代收 , 实行 票款分离 。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11.06•【文号】财综〔2018〕62号•【施行日期】2018.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 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决定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地区应在充分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所在地区的全部单位和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管理使用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单位应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财政票据种类。

二、财政电子票据非试点地区和部门,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积极借鉴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细致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规划,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三、按照《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要求,各地区原则上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暂时不使用财政部系统的地区,要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数据标准开发本地区系统。

各地区要实现本地区系统与财政部系统的对接,做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

四、为保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顺利实施,各地区必须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相关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抓紧集中本地区相关财政票据数据信息,按规定实现相关数据共享。

五、财政电子票据入账试点单位应按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工作,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的接收及归档,为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入账积累经验。

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具监管办法》( 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的相关管理规定,向供油 地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备案、变更及撤销手续。
二、供油企业应当具备商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海关 总署四部委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复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自学《财政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单位端操作手册》( 可在 “FTP://E:/local( 供各省下载使用 )/ 财务管理司 / 国库集中支 付处”目录下载 )。如在软件使用过程中有疑问,由各省国税局 财务部门汇总相关问题,统一向财政部软件运维人员反映。
二、清理未核销的手工票据 ( 一 ) 清理核销范围 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已领用的手工票据停止使用。已使用 尚未核销以及未使用的空白《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中央行 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 工票据按财政部要求予以清理核销。 ( 二 ) 清理核销方式 此次清理采取自清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单位认真开展本单位财政票据清理自查工作,将票据存根 按票据种类分类整理,按号段顺序码放整齐备查,完整填写《中 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表》,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将《中央单位 财政票据核销表》逐级报送至各省国税局财务部门。如有票据遗 失情况,由各省国税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在《中国税务报》刊 登遗失声明,并将有关情况通过税务总局 ( 财务管理司 ) 报财政 部票据监管中心备案。 自清自查结束后,各省国税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财务部门 尽快与当地财政厅 ( 局 ) 票据监管机构联系,协商重点检查与核 销方案。 附件: 1.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 2. 国家税务局系统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领用申请表 3. 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6.19•【文号】财综〔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研究制定了《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情况及时反馈财政部。

附件: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政部2017年6月19日附件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制定本方案。

新时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探讨

新时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探讨

信息化建设25新时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探讨林跃琴长泰县财政局福建漳州摘要:当前,财政部正在大力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并且在相关单位进行试点改革。

财政票据电子化,能够更好地打破以往信息化存在的问题,让信息能够更好传输,方便共享,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

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能够更好地提升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本文首先分析了新时代下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改革背景,然后说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意义,最后说明新时代下财政电子化管理的改革策略,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策略一、新时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背景新时代,财政票据的数量越来越多,传统的管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必须迎合时代发展进行创新。

第一,财政票据规模越来越大。

当前,政府的非税收入越来越多,在为政府服务职能提供相应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对于非税收入征管也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第二,传统票据系统的问题。

从当前的财政票据管理上能够看出,传统的纸质票据无法实现实时传输,所以还是需要对传统的管理系统来进行转化,导致在对其监管过程中,既不能够保证全面,也严重浪费票据资源。

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加强对财政票据的电子化管理改革,能够更好地提高财政票据的管理水平,进而让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减少以往所出现的腐败问题,合理使用社会资源,推动社会稳定向前发展。

第一,能够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能够更好保证收入和支出的合理分配,进而确保非税收入能够及时纳入国库,财政资金能够落到实处,改变以往被私自挪用的情况。

通过将财政票据电子化,能够更好提升对非税收入的管理,这也是财政管理迎合时代发展需求的一种重要体现。

通过积极电子化改革,就能够了解财政票据的使用、收纳等等,以此来明确相关单位的具体情况,获得更为理想的财政管理效果。

第二,提高政府行政水平。

通过将票据转化为电子票据,能够优化政府的工作流程,并且这种票据形式,能够详细了解各项工作的内容,还能够简化政府的工作流程,让政府能够更好为人们提供相应服务,推动政府积极树立开展工作。

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 实现政府数字化运行

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  实现政府数字化运行

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实现政府数字化运行作者:韦梦来源:《南北桥》2024年第04期[摘要]当前,我国政府以前沿科技为支撑,在满足管理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旨在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与票据使用的规范性。

本文从论述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的意义入手,结合实际分析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基本内容,并对全面普及财政票据电子化、实现政府数字化运行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全面贯彻“互联网+政府服务”的要求。

[关键词]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数字政府[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志码:A传统管理模式下,财政票据系统仅实现了纸质票据机器打印的功能,无法满足现代化管理需求。

尤其在当今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的融入和渗透对不同行业产生了影响,多方交易主体之间形成信息共享与沟通机制尤为重要,为了解决传统管理模式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部门可以将电子签名、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到财政票据管理过程中,加快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与质量。

1 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的意义1.1 提高财政资源效率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是体现我国政府政务管理效率的关键举措,在技术平台的支持下,利用财政票据系统跟踪财政资金的流转渠道和运行动态,可以降低信息滞后对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的影响;同时,大数据技术的普及为财政资金管理带来了新的方式,基于财政资源配置模型,政府部门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财政资金的支出成效,在信息反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资源配置过程,从而提高财政资源管理效率[1]。

由此可见,在推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可以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账、规范支出,为财政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1.2 实现财政信息透明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在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性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政府部门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财政票据线上审核、电子化存档等,不仅可以利用系统查验虚假票据,还能够促进内外部沟通,为外部监督提供便利。

一方面,及时准确的票据信息可以为政府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和预算计划编制提供决策依据,降低主观因素对决策的影响;另一方面,透过系统公开政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度。

浅议规范我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必要性

浅议规范我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必要性
造成 国家财政收入 的流失 。
( 四)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力度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 《 预算 法》 、《 非 税收入管理办法》 、《 财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 分条例》 均对 执收单位 在征 管过程中存 在的违纪行为有处罚规定 , 但 实际执行 中却缺乏强有力 的监 管措施 ,导致大量非税收入被执单位随意截 留、坐支 ,削弱 了非税 收入 在调节财政 收支平衡 、弥补地方经费不 足中的作用。
浅议规范我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必要性目录一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现状一整合财力与部门预算对接二把好关口与国库集中收付衔接三信息共享与部门管理科室衔接四科学化精细化与执收单位协同管理二我国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执收主体转移导致非税收入流失二执行主体不明确造成监管困难三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四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力度有待提高三规范我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建议一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法律体系二继续深化财政专户改革保证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三合理编制非税收入年初计划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四从内外两方面加强对执收单位的监管正文摘要
三 、规范我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建议 ( 一) 完善非税收入征 管法律体 系。一 是通过制定 法律 ,明确执 收 单位收费范 围、标准 ,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必须持 国家法律支持 的收费项
和国库集中收付的正常 运行。三 是把好 资金 甄别关 。将 行政 事业性 收 费 、其他收入、专项 收入 、待结算资金 、往来 资金 、代管资金 等项 目资 金性质进行严格清理 甄别 ,发现收入 混库问题 ,及 时反馈信息 ,同时 , 实行国库 、非税局 、 执收单位三方同步调账更正解决 ,确保 收入真实完

( 二 )执行主体不明确 ,造成监 管困难。一 是主体过 多。我国 目前 非税收入执收主体既有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还有协会 等社团组织 ,各 主 体之 间出于本部 门利 益 的考 虑 ,时常 出现乱 收费 、提 高收 费标准 等行 为 ,严重阻碍着非税收入 征管的正常进行。二是 个别 中央、省垂直管理 执 收部 门直接将非税收入越级缴入省 、中央国库或财政 专户 ,导致 出现 上级部 门只掌握实际收取 金额 ,无人对下级执收单位是 否应 收尽收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将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规范非税收入征管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的通知指出,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我国将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并从2013年1月开始,选择部分中央部门和单位率先试点运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财政部明确下一步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实现中央财政票据全程电子跟踪监管。

根据改革方案,改革目标是完善和推广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为构建规范、高效、科学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部表示,改革核心是将以前对票据使用、收费管理、资金缴交等情况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实时监管,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效率和时效性。

据悉,财政部还将大力压缩财政票据种类,统一规范财政票据式样,扩大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使用范围,缩小专用票据、手工票据、定额票据使用范围,为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