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件加工余量及台阶锻出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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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4-2004锻件加工余量 TDS.

4204-2004锻件加工余量 TDS.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代替Q/BS 4204.1~4204.22-88《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本标准与Q/BS 4204.1~4204.22-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原系列标准合并成为一个标准;——原标准中的“台阶和凹挡的锻出条件”、“法兰的最小锻出条件”、“光轴类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台阶轴类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带孔圆盘类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圆环类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套筒类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黑皮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按GB/T 15826.1~15826.9-1995《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中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中心标准室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伟阳、郝玉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S 4204-78、 Q/BS 4204-88。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锤上锻造含碳量不超过0.9%或其它合金成分总含量不超过4%的碳素钢和合金钢的自由锻件。

凡超越本标准规定的自由锻件,其余量与公差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826.3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带孔圆盘类、GB/T 15826.4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圆环类GB/T 15826.5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套筒类GB/T 15826.6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光轴类GB/T 15826.7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台阶轴类GB/T 15826.9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黑皮锻件3 一般规定3.1 本标准规定的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适用于以钢坯锻造的自由锻件。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8±2.5
9±3
10±3
11±3.5
11±3.5
12±4
12±4
13±4
>150~200
9±3
10±3
10±3
12±4
12±4
13±4
13±4
14±4.5
a) 直径大于250mm锻件的加工余量和公差由产品工艺员和外协厂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b) a2的值按照a1所给的数值适当的增加2~3mm。
3.7 形状复杂和有特殊要求锻件的加工余量和公差由产品工艺员和外协厂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直径的圆形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
3.2.2.1 工件厚度小于直径的圆形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按图2及表2的规定。
图2
表2 工件厚度小于直径的圆形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mm
零件直径
d
零 件 厚 度 H
~50
>50~100
>100~150
>150~200
3.2.6带凸缘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
带凸缘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按图6、表6及下列规定。
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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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带凸缘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mm
零件高度
H1
零 件 直 径d (mm)
~100
>100~150
>150~200
9±4
a) 锻件长度大于400mm时,两端允许有凸出部分(此部分余量据实际情况另外加出);
b)很薄的工件a值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3.2.4 带孔锻件加工余量与公差
带孔锻件加工余量与公差按图4、表4及下列规定。

锻造工艺规范

锻造工艺规范

锻造工艺规范1 工艺文件1.1 工艺文件的设计与编制 1.1.1 锻造工艺卡的设计锻造工艺的设计原则是以工厂标准、技术协议、订货合同和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力求工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工艺图和卡片必须完整、正确、统一、清晰。

1.1.2 锻件毛坯取样图的设计当锻件在冷加工进行毛坯取样时,应按工厂标准、技术协议、订货合同和图纸技术要求设计锻件毛坯取样图。

1.2 工艺评审重点产品的试制件和关键件的专用工艺,由专业和产品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工艺评审,并保存记录。

2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和公差 2.1 总则2.1.1 本标准为编制锻件工艺时确定机械加工余量、尺寸公差、附加余块的依据。

2.1.2 本标准适用于液压机上自由锻造的锻件,有专用模具的锻件的余量和公差由工艺编制人员另行确定。

2.1.3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结构钢及合金结构钢,冷、热作模具钢,冷、热轧工作辊、支承辊的锻件,特殊材料的锻件余量和公差由工艺编制人员另行确定。

2.1.4 粗加工余量、热处理及机械加工卡头、理化检验试料等特殊要求的留量不包括在本标准之内。

2.1.5 锻件的弯曲、相对位移(同轴度、位置度)、圆度、棱、圆角等形状位置公差都应在余量43范围内(即应保证最少有41的机械加工余量)。

2.1.6 余量与公差的配置如下图:D :零件尺寸 C :锻件公称尺寸(基本尺寸) C ′:锻件最大尺寸 C ″:锻件最小尺寸 а:锻件名义机械加工余量δ′:下偏差(负公差) δ″:上偏差(正公差)2.1.7 本规范未包括的特殊形状的锻件及尺寸超出本规范的锻件,其余量和公差由工艺编制人员参照本规范确定。

2.1.8 在确定锻件余量时,必须兼顾零件的局部尺寸与整体尺寸的关系,局部应照顾整体,以减少加工余量。

2.1.9 易焊钢种和留有粗加工余量在粗加工后允许存在可以加工掉的局部黑皮的锻件,其锻造余量应比本标准表中规定值减少10~20%(按复杂程度)。

对易产生裂纹又不易焊补钢种(如9Cr2Mo 、32Cr2MnMo 、60CrMnMo )等锻件的余量不应比表中规定值减少。

自由锻造水压机锻件机械加工余量和公差标准

自由锻造水压机锻件机械加工余量和公差标准

+15
+16
+17
+29
10001~15000
+12
40 − 20 43 − 21
+14
+13
42 − 21 45 − 22
+15
+14
+16
15001~20000
+12
40 − 20
+13
注:⑴有台阶的矩形截面零件,根据最大截面的 A、B 值确定余量和公差; ⑵较短的锻件(L<2500) ,两各加 1a; ⑶宽度大于 1600 的板形锻件的机械加工余量由工艺编制人员自定。 ⑷水压机锻造最小截面厚度为:6000T 水压机为 200,15000T 水压机为 300。
2.4 圆筒形锻件机械加工余量和公差。 2.4.1 加氢大型圆筒型锻件机械加工余量和公差表。
零 件 直 径 D 设备 零件长度 L ≤4500 4501~ 6000 余量及公差 水压机出成品 <4000 90 − 45 80 − 40
+27
+30
≥6001
110 − 55 90 − 45
+30
+37
350/275
495/385
260/220
400/330
注:表中分子为端部法兰用,分母为中间法兰用。
2.2 形状较复杂锻件品种的余量分配 2.2.1 发电机转子的余量分配
2.2.2
汽轮机整体转子的余量分配
A 汽轮发电机转子,汽轮机整体转子长度 lo≤2000 时加 2a。长度 lo≥13000 时加 4a。 B 法兰直径与凹档(相邻小园)直径差大于(或等于)1000 时凹档直径可适当加大余量的 10~20%。 C 凹档下料长度小于窄砧宽度时,可按窄砧宽度计算,加大凹档直径余量。 D 水压机最小砧宽:6000T 水压机最小砧宽 600,15000T 水压机最小砧宽 850 E 凹档直径=√(D1+50mm)×K×6.16÷L 其中 D1:与凹档相邻台阶的直径 K:最小砧宽 L:凹档锻造长度

余量标准

余量标准

12+40
14+50
16+50
16+50
14+50
14+50
16+50
18+60
16+50
16+50
16+60
18+60
16+50
16+60
20+60
20+60
18+60
18+70
20+70
20+80
20+70
20+70
22+80
22+80
20+80
20+80
22+100
24+100
-
22+100
24+100
0.5a
2a1 0.5a
0.5a 0.5a
图2
5、光轴类锻件形位公差 5.1、对于台阶轴类锻件,台阶的同轴度为 a1(a1 为小直径轴段加工余量)。
图3
5.2、对于方形、六角形、八角形或矩形锻件相邻边之间的夹角形位公差为≦±1°。 5.3、锻件表面直线度(平直度)为≤ 2mm/m,此直线度可在锻件表面任一位置测量。
锻圆轴的机械加工余量、尺寸公差、形位公差。 本标准选用于 L≧1.5D(或 1.5A)、A≦B≦1.5A 的圆轴、方轴和矩形截面类、
台阶轴类锻件。 凡超越本标准规定范围的自由锻件,其余量与公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未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1469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一般要求 GB/T21471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轴类 JB/T9179.2 水压机上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圆轴、方轴、矩形截面类 JB/T9179.2 水压机上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台阶轴类 3、光轴类加工余量及尺寸公差 3.1、圆形、方形、六角形、八角形或矩形(B/H≦5)截面的光轴类快锻锻件尺 寸应 L>2.5D(或 A、B、S)。 3.2、光轴类快锻件的机械加工余量与尺寸公差应符合图 1 与表 1 的规定。

自由锻锻造规范

自由锻锻造规范

1 目的对本公司的锻压过程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产品的最终质量。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自由锻工序。

3 职责生产部负责开发和维护此作业流程,并且确定各设备操作中的负责人4 程序4.1 自由锻工序自由锻工序:基本工序、辅助工序和修整工序。

4.1.1 基本工序使金属坯料产生一定程度的塑性变形,以得到所需形状、尺寸或改善材质性能的工艺过程。

它是锻件成形过程中必需的变形工序,如镦粗、拔长、弯曲、冲孔、切割、扭转和错移等。

实际生产中最常用的是镦粗、拔长和冲孔三个工序。

4.1.1.1镦粗沿工件轴向进行锻打,使其长度减小,横截面积增大的操作过程。

常用来锻造齿轮坯、凸缘、圆盘等零件,也可用来作为锻造环、套筒等空心锻件冲孔前的预备工序。

镦粗可分为全镦粗和局部镦粗两种形式,如图4.1镦粗时,坯料不能过长,高度与直径之比应小于2.5,以免镦弯,或出现细腰、夹层等现象。

坯料镦粗的部位必须均匀加热,以防止出现变形不均匀。

图4.1 镦粗a)全镦粗b)局部镦粗4.1.1.2拔长拔长是沿垂直于工件的轴向进行锻打,以使其截面积减小,而长度增加的操作过程,如图4.2常用于锻造轴类和杆类等零件。

对于圆形坯料,一般先锻打成方形后再进行拔长,最后锻成所需形状,或使用V型砧铁进行拔长,如图4.3图4.2拔长图4.3用V型砧铁拔长圆坯料4.1.1.3冲孔利用冲头在工件上冲出通孔或盲孔的操作过程。

常用于锻造齿轮、套筒和圆环等空心锻件,对于直径小于25mm的孔一般不锻出,而是采用钻削的方法进行加工。

a)在薄坯料上冲通孔时,可用冲头一次冲出。

若坯料较厚时,可先在坯料的一边冲到孔深的2/3深度后,拔出冲头,翻转工件,从反面冲通,以避免在孔的周围冲出毛刺,如图4.4b)实心冲头双面冲孔时,圆柱形坯料会产生畸变。

畸变程度与冲孔前坯料直径D0、高度H0和孔径d1等有关。

D0/d1愈小,畸变愈严重,另外冲孔高度过大时,易将孔冲偏,因此用于冲孔的坯料直径D0与孔径d1之图4.4孔a)薄坯料冲孔b)厚坯料冲孔1-冲头2-坯料3-垫环4-芯料4.2 辅助工序4.2.1 为使基本工序操作方便而进行的预变形工序称为辅助工序(压钳口、切肩等)。

锻件质量评级标准(试行)修订

锻件质量评级标准(试行)修订

锻件质量评级标准
1.1锻件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级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

1.2各类锻件满足下列各表尺寸要求的即为优级品或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

1.3对于不合格品检查员依据是否具有挽救价值填写“不合格处理单”进行审批,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轴类锻件
1.8水室封头、锥形筒体、容器法兰接管段、过渡段等异形锻件,够加工一次合格即为合格品。

1.9整体水室封头、整体顶盖、AP1000蒸发器椭球封头整体模锻件在设备和模具不出现异常情况下一律记入合格品。

2.0其他饼类、模块类小锻件
2.1各类锻件对于允许或可以采用气割等措施去除超过工艺规范要求的加工余量,一律给予去除。

2.2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长方体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按图3及表3的规定。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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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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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长方体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mm
零件长度
L
零件截面尺寸 H
~30
>30~80
>80~150
>150~250
>250~400
a
b
a
b
a
b
a
b
a
b
~100
>100~200
>200~300
语种
译文页


企业标准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共5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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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是关于黑色金属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尺寸要求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产品中含碳量不超过0.9%和其它成分总含量不超过4%的碳素钢和合金钢的自由锻件。
2规范性引用标准
GB/T15826.1-1995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一般要求
3锻件加工余量与公差的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 自由锻件的形状与位置公差如无特殊要求进,均不得小于本标准规定的公差值。
3.1.2本标准规定的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适用于轧制锻造的锻件。采用钢锭锻造时,余量与上偏差(内孔和凹档为下偏差)允许按本标准规定的数值增加50%。
3.1.3本标准规定的余量不包括机加工夹头、热处理夹头、理化检验用料及最终热处理(调质等)在和粗加工余量。这些余量由产品工艺员根据零件加工具体要求另外增加。
8±2.5
7±2
11±3
9±3
8±2.5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交通部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企业标准锻件通用技术条件说明为了保证产品零部件质量,首先必须重视原材料和毛坯件质量。

原材料和毛坯件质量标准是基础标准。

在锻件方面,根据有关资料结合我厂实际制定了三种通用基础标准,即“JQ/GJ21—1—82锻件通用技术条件”“JQ/GJ21—2—82锻件毛坯质量分级标准”“JQ/GJ21—3—82锻件加工余量及尺寸公差”。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是考核锻件全面质量的。

“锻件毛坯质量分级标准”主要是考核锻件外形毛坯质量。

本标准经船舶检验局上海办事处于1981年3月4日(81)沪船检字第94号文审查修正,作为起重运输机械锻造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起重运输机械自由锻造,胎膜锻造的普通碳素钢,优质碳素钢和合金结构钢锻件。

对本标准中未规定的特殊要求应在其他专用技术条件中补充规定。

本标准中所以用的国标,部标或其他标准,均以最新标准为准。

一锻件试验分级1、根据设计要求,工作特性和用途,按进行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量,将锻件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级,见(表1)表1锻件试验等级硬度 HB 拉力冲击 b 实验项目试验数量典型零件σs或σαk 1Ⅰ无如标准件螺栓螺9母垫圈等。

Ⅱ√每批取5%,但不少于一般的销轴、操纵件 3杆件、高强度螺栓、传动轴等。

Ⅲ√热处理后每件试验硬减速箱传动轴、齿度轮、链轮、滚轮、联轴器零件等。

Ⅳ√√√(1)热处理后,每件变幅螺杆、轮条,做硬度试验 Q≦50T吊钩、吊(2)每批取2%做拉钩横梁螺帽、卷筒力冲击试验,但轴变幅、起升系统不少于2件Ⅴ√√√的铰轴。

(1)典型受力部件Q≧50T吊钩,横每件做实验梁,螺母大型旋转(2)非典型锻件但座圈,锻件等。

项目重量超过1000~1500Kg或长度为≧3M时都必须进行三种试验注:(1)各级锻件必须要符合“二技术要求”中各项规定(2)凡表1中未列出的机械零件,应视零件的具体作用及重要性,按“表1 所列类似性质的典型零件确定实验等级(3)表1中试验数量,均指同钢号、同一热处理的一批锻件,并允许一批锻件中包括根据各图号制造的外形尺寸近似的锻件。

锻坯技术要求

锻坯技术要求

锻坯技术要求使用条件是指零件在飞机、发动机上所处的部位.重要程度、工作条件、拆装的难易程度、零件的复杂程度等.零件的工作条件还包括受力大小,振动情况,工作温度,腐蚀程度等因素,从锻件是为零件服务并满足零件的使用条件这一基本原则出发,锻件的技术要求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锻件的形状,尺寸和表面状态方面的技术要求;另一是锻件的组织和机械性能方面的要求。

为了满足锻件的使用要求,关键在于正确选择锻件的原材料,并对原材料的生产工艺和质量加以严格控制,进而,通过合理制订锻件的生产工艺,对其实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锻件选材通常是由产品设计决定的,并规定在零件图样上,选材除了根据材料的基本性能,即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塑性和断裂韧性等指标外,对于飞行器来说,为了减轻结构重量,更有意义的参数是材料的比强度和比刚度此外,还必须考虑材料的物理性能、工艺性能(可锻性、淬透性、切削加工性、可焊性等)和经济性。

—、锻件原材料的技术要求选用质最可靠的原材料是保证锻件质量的先决条件。

决定原材料质量的主要环节在于材料的熔炼、铸锭、半成品加工。

航空锻件用的原材料,其技术要求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化学成分材料中的合金元素、有害杂质元素、气体和残余元素的含量,应符合航空用原材料的技术标准及有关技术条件或技术协议的规定。

在生产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控制材料中的有害元素、气体和残余元素的含量。

对合金元素分布的均匀性要有一定要求。

熔炼工艺超高强度钢、钛合金、高温合金采用真空自耗重熔工艺生产,钛合金和高温合金要求不少于二次真空自耗重熔。

合金结构钢和不锈及耐热钢采用电弧炉、电弧炉加电渣重熔双联工艺或其它更好的熔炼方法生产。

铝合金通常采用火焰炉,电阻炉和感应炉熔炼,而且优质铝合金在严格控制杂质含量和使材料热处理状态多样化上还需采取一系列工艺措施。

材料品种规格、表面质量及尺寸公差根据锻件的生产工艺及质量要求;材料的品种规格有铸锭、棒材(轧材、锻材、挤压材)、方坯,扁材、饼(环)还等。

锻件的锻压及相关问题

锻件的锻压及相关问题

锻件锻造及相关问题锻造是对已加热的金属在冲击力或压力的作用下产生塑性变形,从而达到我们所需要的尺寸和形状的锻件的过程,锻造分为自由锻和模锻两大类,自由锻适用于单件、小批量和大型锻件的生产;模锻则适合大批量、标准化生产中,如常用的标准法兰,模锻件由于节省金属材料,减少加工量,降低了材料和加工成本,但由于受模锻设备吨位的限制,模锻件重量不能太大,我们常用的标准法兰DN600及以下规格法兰应尽量采用成品法兰采购,既节省成本,又减少加工费用。

下面就锻件锻造与我们生产相关的一些问题分别加以阐述。

一、锻件锻坯的锻造重量1.锻件余量:锻件的精度和表面质量都很差,因此零件在锻造时表面都留有锻造余量,以保证零件能有合理的余量进行机械加工,同时锻件在锻造时由于受零件结构和锻造工艺的影响,必须简化锻件形状,从而增加一部分敷料金属。

如图1锻造余量敷料图12.烧损重量:锻件坯料在加热和锻造过程中,表面氧化而烧损一部分金属的重量,第一次加热取金属重量的2~3%,以后各次加热取金属重量的1.5~2%,不锈钢、合金钢因含合金元素较多,塑性下降,变形抗力增大,加热次数较多,烧损会更大。

3.料头重量:锻造中被冲掉或被切掉的那部分金属重量。

如中间开孔的盖板或管板在锻造时将中间的料冲掉,修切锻件端部产生的料头,对于大型锻件必须要采用铸造钢锭作坯料,还要考虑被切掉的钢锭帽口和尾部的金属。

所以锻件锻坯的锻造重量为:G坯料=G锻件+G烧损+G料头从上面的阐述中有两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其一,计算锻件重量时要考虑的三个方面因素;其二,锻件在锻造时已考虑了加工余量,出厂前大部分锻件厂家已进行初加工,到我厂时外表面至少留有3~5mm加工余量,因此工艺在给尺寸时不需要多留二次加工余量,这样会增加锻件重量,进而增加锻件成本,像锁紧环管箱壳体、大管板等大型锻件,多增加5mm加工余量,可能就要增加5~8万元锻造费,数目还是相当可观的,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二、锻造缺陷及其确认锻件缺陷主要有裂纹、夹层、折叠、夹渣、白点等。

锻造工艺规范

锻造工艺规范

锻造工艺规范1 工艺文件1.1 工艺文件的设计与编制 1.1.1 锻造工艺卡的设计锻造工艺的设计原则是以工厂标准、技术协议、订货合同和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力求工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工艺图和卡片必须完整、正确、统一、清晰。

1.1.2 锻件毛坯取样图的设计当锻件在冷加工进行毛坯取样时,应按工厂标准、技术协议、订货合同和图纸技术要求设计锻件毛坯取样图。

1.2 工艺评审重点产品的试制件和关键件的专用工艺,由专业和产品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工艺评审,并保存记录。

2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和公差 2.1 总则2.1.1 本标准为编制锻件工艺时确定机械加工余量、尺寸公差、附加余块的依据。

2.1.2 本标准适用于液压机上自由锻造的锻件,有专用模具的锻件的余量和公差由工艺编制人员另行确定。

2.1.3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结构钢及合金结构钢,冷、热作模具钢,冷、热轧工作辊、支承辊的锻件,特殊材料的锻件余量和公差由工艺编制人员另行确定。

2.1.4 粗加工余量、热处理及机械加工卡头、理化检验试料等特殊要求的留量不包括在本标准之内。

2.1.5 锻件的弯曲、相对位移(同轴度、位置度)、圆度、棱、圆角等形状位置公差都应在余量43范围内(即应保证最少有41的机械加工余量)。

2.1.6 余量与公差的配置如下图:D :零件尺寸 C :锻件公称尺寸(基本尺寸) C ′:锻件最大尺寸 C ″:锻件最小尺寸 а:锻件名义机械加工余量δ′:下偏差(负公差) δ″:上偏差(正公差)2.1.7 本规范未包括的特殊形状的锻件及尺寸超出本规范的锻件,其余量和公差由工艺编制人员参照本规范确定。

2.1.8 在确定锻件余量时,必须兼顾零件的局部尺寸与整体尺寸的关系,局部应照顾整体,以减少加工余量。

2.1.9 易焊钢种和留有粗加工余量在粗加工后允许存在可以加工掉的局部黑皮的锻件,其锻造余量应比本标准表中规定值减少10~20%(按复杂程度)。

对易产生裂纹又不易焊补钢种(如9Cr2Mo 、32Cr2MnMo 、60CrMnMo )等锻件的余量不应比表中规定值减少。

锻件余量和材料消耗计算基本原则

锻件余量和材料消耗计算基本原则

锻件余量设计和材料消耗计算基本原则锻件余量设计和材料消耗计算基本原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滚动轴承(包括轮毂单元、凸缘等)套圈所有热锻锻件的设计基本方法,锻件重量、飞边重量、料芯重量、火耗重量、下料重量、材料消耗重量的基本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滚动轴承(包括轮毂单元、凸缘等)套圈所有热锻锻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361 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12362 钢质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CSBTS TC98.25 滚动轴承套圈锻件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锻件重量:锻件毛坯的实际重量飞边重量:锻造过程中外轮廓分模面处多余的材料料芯重量:锻造过程中内孔多余的材料火耗重量:锻件在锻打过程中的热损耗下料重量(切料重量):锻打一件锻件所需要的钢坯重量材料消耗定额:锻打一件锻件所需要的钢材消耗总重量4 锻件设计基本原则4.1 锻件余量设计基本原则4.1.1 法兰盘/单元外圈/轴承座/凸缘等锻件余量设计基本原则径向余量2.2mm,外径公差+1.0mm,内径公差-1.0mm;当直径超过φ100mm时,径向余量2.5 mm,外径公差+1.2mm,内径公差-1.2mm。

(注:在保证法兰盘两端厚度C1、C2最小壁厚不小于5mm的前提下)法兰大外径D径向余量2.5mm,外径公差+1.2mm。

轴向余量2.5mm, 两端轴向余量每端各2mm,一般外轮廓公差+1.0mm,内轮廓公差-1.0mm。

法兰内孔深度一般为h1小于等于10mm,h2小于等于18mm,具体可视产品情况而定。

料芯厚度:单元外圈料芯厚度一般按8mm设计。

图一4.1.2 挡环余量设计基本原则径向余量2.5mm。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QB 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M 002—2007备案号锻件通用技术条件2007-09-12发布 2007-09-20实施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Q/SM 002—2007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内锻造技术和本公司开发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立忠×××本标准首次发布Q/SM 002—2007锻件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锻件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机和锻锤自由锻造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的订货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50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GB/T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6402 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JB/T5000.1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3 订货要求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图样上写明锻件采用的标准,锻件组别、钢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3.2 需方应提供订货图样。

3.3 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4 技术要求4.1 热处理锻件锻后以一定的方式冷却或热处理,防止锻件损坏,并具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

锻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或图样上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

4.2 化学成分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订货合同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

4.3 力学性能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指定标准或图样的规定。

4.4 探伤与其他补充要求4.4.1 必要时,可向供方提出探伤、高温强度、低温韧性、金相组织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锻件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锻件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大连东兴锻造有限公司
YW/DDD.03.01.01-2014
锻件加工余量与公差
标准
编制:孙银龙
审核:王盛君
批准:王新和
二O一四年一月六日
大连东兴锻造有限公司
锻件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YW/DDD.03.01.01-2014
前言
l、适用范围
1.l本标准依据JB4249-86,并参照西德工业标准(DIN),结合公司实
际技术水平及设备情况编制而成。

1.2本标准适用于锻锤上加工的碳钢或普通合金钢的自由锻造件和胎模
锻件。

1.3本标准规定的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仅适用于以钢坯为材
料的自由锻件,在采用钢锭为材料时,则余量与公差按本标准的数
值增加l0%。

1.4本标准规定的余量与公差,仅适用于按机械零件图上规定的尺寸精
度而加放的数值,如用户来图为粗加工图样,其余量与公差值应按
本标准规定的数值减少l0%。

1.5凡超越本标准规定范围,其余量与公差应由主管经理与用户双方协
商确定。

1.6自由锻件的形位偏差,以及锻造过程产生的纹、棱、圆角,坑疤等
缺陷不得大于本标准规定的公差值。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标准
11±3.5
5±1.5
6±1.5
7±2
8±2.5
9±3
8±2.5
9±3
10±3
11±3.5
12±4
6±1.5
6±1.5
8±2.5
9±3
10±3
9±3
10±3
11±3.5
12±4
13±4
7±2
9±3
10±3
11±3.5
11±3.5
12±4
13±4
14±4.5
企业管理部
质检计量部
物资供应部
试验检测中心
研究院
7±2
8±2.5
10±3.5
11±3.5
12±4
8±2.5
11±3.5
12±4
13±4.5
14±5
8±2.5
10±3.5
11±3.5
12±4
13±4.5
锻件棱边各处圆角不应超过相邻边的最小加工余量。
3.2.3长方体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
长方体锻件的加工余量与公差按图3及表3的规定。
图3
描写
描校
旧底图总号
a
b
a
b
a
b
a
b
a
b
~100
>10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4±1
4±1
5±1.5
6±1.5
6±1.5
7±2
6±1.5
7±2
8±2.5
9±3
10±3
11±3.5
5±1.5
5±1.5
6±1.5
6±1.5
7±2

机械加工余量和锻件尺寸公差的确定解读

机械加工余量和锻件尺寸公差的确定解读

机械加工余量和锻件尺寸公差的确定(一)主要参数及影响因素1.锻件重量(G1)根据锻件图的尺寸计算锻件的重量。

对于杆部不参与变形(不锻棒料部分)的平锻件重量只计算镦锻部分(见图2a)。

若不锻棒料部分的长度与其直径之比小于2时,可看作一个完整的锻件来计算其重量(见图2b)。

若平锻件的两端分两次镦锻时,前一道镦锻成形部分连同不锻棒料杆部部分,视为第二道镦锻部分的不锻棒料部分(见图2c)。

2.锻件形状复杂系数(S)锻件形状复杂系数为锻件重量(G1)与相应的锻件外廓包容体重量(G2)的比值。

即:S=图2 镦锻件重量计算特点a)一头一长杆;b)一头一短杆;c)二头一杆;A 镦锻部分;B 不锻棒料部分;C 第一道成形圆形锻件的外廓包容体重量(见图3):式中:ρ—密度(7.85/cm3)图3 圆形锻件的外廓包容体非圆形锻件外廓包容体重量(见图4):图4 非圆形锻件外廓包容体锻件形状复杂系数分为四级:简单:S1>0.63~1一般:S2>0.32~0.63较复杂:S3>0.16~0.32复杂:S4≤0.16特例:当锻件为薄形圆盘或法兰件(见图5a),其圆盘厚度和直径之比L/d≤0.2时,取形状复杂系数S4。

当L1/d1≤0.2或L2/d2>4时(见图5b),采用形状复杂系数S4。

当冲孔深度大于直径的1.5倍时,形状复杂系数提高一级。

图5 锻件形状复杂特例3.锻件的材质系数锻件的材质系数分为二级:M1:钢的含碳量小于0.65%的碳钢,或合金元素总含量小于3.0%的合金钢。

M2:钢的含碳量大于或等于0.65%的碳钢,或合金元素总含量大于或等于3.0%的合金钢。

4.零件的机械加工精度零件表面粗糙度低于Ra 1.6,机械加工余量从余量表查得;粗糙度高于Ra1.6,加工余量要适当加大;对扁薄截面或在锻件相邻部位截面变化较大的零件(如图6),在长度L范围内应适当加大局部的余量。

图6 应局部增大余量的零件5.加热条件采用煤气或油炉加热钢坯时,机械加工余量和公差从余量表和公差表查得;当采用煤加热钢坯,或经二火进行加热时,适当增大加工余量和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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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轧机(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MT-07-01
出版日期:2007.04.28
修订日期:
第1 页共1 页锻件加工余量及台阶锻出条件的规定
(讨论稿)
1、
的要求;
2、工艺部料单备注要求按工艺图采购的,锻件须按工艺部提供的工艺图采购;
3、工艺部料单规格标注为净尺寸但无采购工艺图的,锻件加工余量按JB/ZQ4305-97或
JZ4-59—JZ15-59自由锻加工余量标准确定(各余量标准请见附件);
4、经粗加工粗糙度Ra12.5以下的锻件,锻件余量可取标准规定的下限;
5、经粗加工粗糙度Ra6.3以上的锻件,锻件最小余量规定如下:
5.1 最大尺寸≤300且料单备注无焊前加工要求的,单面余量不得<2~3mm;
5.2 最大尺寸≤300且料单备注有焊前加工要求的,单面余量不得<4~5mm;
5.3 最大尺寸≤300的环形锻件的单面余量不得<4~5mm;
5.4 300<最大尺寸≤800,单面余量不得<5mm;
5.5 800<最大尺寸≤1600,单面余量不得<6~7mm;
5.6 最大尺寸>1600,单面余量不得<8mm;
6、锻件台阶锻出条件请见附件内JZ3-59,JZ27-59标准
附:1.JB-ZQ4305-97 锻件加工余量(重机标准)
2.JZ4-59,JZ5-59,JZ6-59,JZ8-59,JZ13-59,JZ15-59锻件加工余量
3.JZ3-59,JZ27-59锻件台阶锻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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