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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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之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3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最近经常有网友或客户询问关于安全生产投入的问题,此前也曾经写了一篇涉及这方面内容的博文【答网友提问】。在此,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就企业创建过程中怎么对待安全生产投入问题。根据个人理解与总结,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欢迎网友补充)

1)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包括外培、内培等。主要涉及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新员工入厂安全培训等)

2)安全技术支撑费用(安全评价、职业卫生、安全咨询、应急管理咨询等)

3)安全设施配置费用(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及联锁、报警、通讯、监测等安全设施的购置与检测、维修费用)

4)安全附件检测费用(安全阀、压力表、特种设备、防雷防静电等定期检测费)

5)劳保用品配备费用(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口罩、防化服、特殊工种安全用品等防护用品的购买)

6)应急设施管理费用(灭火器、消防泡沫、消防水带、喷淋系统等消防器材购置与更换,应急演练费等)

7)安全隐患整改费用(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倒、保温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完善、维护、改造费用。)

8)安全标识标志费用(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识、宣传标语、管道色标等购置制作费)

9)安全生产活动费用(安全生产月、班组安全、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费用)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所建立的安全生产投入台账记录至少应包括: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年度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年度安全费用投入清单(分类分项说明,如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检测维修费用、安全科技社会服务费用等等)、安全费用投入发票清单、年度安全费用投入总结等。该项台账原则上由公司的财务部门整理建立,与安环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再谈“安全生产投入”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于近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与原办法相比,《办法》的主要变化有:一是扩大了政策的适用范围,将需要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冶金、机械制造和武器装备研制三类行业纳入了适用范围,同时拓展了原非煤矿山、危险品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的适用领域。二是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具体情况在《办法》中已做了详细规定。三是扩大并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不再局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增加了一些安全预防性的投入和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支出。

此前曾结合本人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与评审工作经验,写了一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之安全生产投入》就个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范围理解与总结,现在看来与新《办法》不谋而合,如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中增加了标准化建设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等。

下面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需要,结合《办法》提出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比例作进一步解读。

例:某企业2011年全年销售为20000万元(2亿元),则该企业2012年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应该为:

1000×4%+9000×2%+10000×0.5%=40+180+50=270万元

而不是某些单位的错解:20000×0.5%=100万元。

同时也要注意原《办法》计提依据是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而现《办法》是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之间的区别。

三谈“安全生产投入”

此前关于“安全生产投入”方面的内容曾写了几篇博客。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结合近期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未按照要求设立专项账户,安环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账只是很简单的将所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进行简单的罗列。而财务部门根本就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此,感觉似乎还需要再说点什么,以帮助企业能更好的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的及时有效调整。

一、增设会计科目

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重新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财〔2009〕110号)要求,依据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规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的规定。

该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全面反映安全生产费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为完整、准确地核算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的全过程,应设置“提取数”、“使用数”二级科目。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在“使用数”二级科目下设置支出明细科目。

二、帐务处理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科目,贷记“专项储备——提取数”科目。

根据专户存储要求,将提取的安全费用转存银行专户时,借记“银行存款(安全费用专户)”,贷记“银行存款(基本户)”。

企业使用已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应分别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1.发生的费用可以确定其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根据使用范围类别,直接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数”借方相关明细科目。

2.购置不需要安装设备,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安全费用专户)”等科目;同时,根据使用范围类别,借记“专项储备——使用数”相关明细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通过“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相关明细科目归集单项工程发生的能确定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支出的。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相关明细科目;同时,根据使用类别,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专项储备——使用数”相关明细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会计分录例举

1.每月根据实际产量(销售收入)和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

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

贷:专项储备——提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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