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洲:离婚案件必经的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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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律师强烈推荐)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王荣洲律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通常是双方不能协议一致,要闹到法院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
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气氛要融洽的多,协议离婚双方基本还能做到好聚好散,做不了夫妻,毕竟相识一场,运气好的还可以做做朋友,大度点的还能互相送祝福。
协议离婚还有个好处就是方便孩子探望权的形式。
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气氛就没那么融洽了,双方已经谈不拢了,那只能到法院打官司,这时候双方是充满敌对情绪的,先把双方折腾个半死,然后再回到谈判桌上,能谈好的,法院调解离婚,否则法院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很多时候对双方都是一个痛苦的折磨过程,一般得经历下面三个阶段。
一、怒——想离婚门都没有一听说要离婚,立刻火冒三丈,大骂:你个陈世美,你前贫贱,后富贵,现在发达了,要把老娘甩了,门都没有。
其实夫妻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绝非一日之功,一般都是经过长时间酝酿和积累的最后摊牌。
一般都得先告知对方,看双方能不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实在沟通不了的或分歧较大的,才会走上诉讼离婚,很少在事先不沟通的情形下直接到法院起诉的。
虽然之前对方就提出过离婚的事,但总以为是夫妻间闹别扭,吵闹而言,不是当真,当收到法院离婚诉状时,还时很气愤的,居然玩真的。
当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一般是做不到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从而加以改进,以便挽留这段婚姻,而是开始诉苦,说,自己是如何相夫教子的,如何伺候老人的,如何放弃自己的事业支持老公的事业的,是怎么怎么的勤俭持家的等等,我为他和这个家付出那么多,我有什么错,他居然还要跟我离婚,这还有天理吗,他在外面肯定有狐狸精了等等,总是都是对方王八蛋。
呜呜呜呜,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越说越苦,越说越怒。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下,那就是什么样的人离婚比较坚决。
一方越坚决,另一方会越怒,会觉得没面子,会认为怎么可以一点不念旧情呢。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离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段极其痛苦和艰难的经历。
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有几个特别难熬的阶段,让人身心俱疲,仿佛置身于黑暗的深渊,找不到出路。
第一个阶段:决定离婚的挣扎期当婚姻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离婚的念头开始在脑海中浮现时,这便是最难熬的开始。
内心充满了纠结和挣扎,一方面是对过去美好回忆的留恋,那些曾经一起度过的甜蜜时光、共同的梦想和承诺,时不时在心头浮现,让人难以割舍。
另一方面,是对现实问题的无奈和痛苦,不断的争吵、冷战、互相伤害,让原本温暖的家变得冰冷和压抑。
在这个阶段,会反复问自己:“真的要走到离婚这一步吗?”“是不是还有挽回的余地?”“离婚后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未来的不确定性让人感到恐惧和迷茫。
同时,还会面临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亲人的劝阻、朋友的疑惑、外界的异样眼光,都使得这个决定变得更加艰难。
内心的煎熬还体现在对孩子的考虑上。
如果有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权、成长环境、心理影响等问题都会成为沉重的负担。
担心孩子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受到伤害,害怕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缺失父爱或母爱,这种担忧常常让人心如刀绞。
而且,经济问题也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未来的生活成本等,都需要仔细权衡和规划。
这一切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交织在一起,让人在决定离婚的道路上备受折磨。
第二个阶段:离婚手续办理的繁琐期当终于下定决心离婚,进入实际的手续办理阶段,新的挑战和痛苦又接踵而至。
首先是法律程序的繁琐,需要准备各种文件和材料,如离婚协议书、财产清单、身份证明等。
不了解法律规定和程序的人,往往会在这个过程中感到迷茫和无助。
与配偶协商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也是一场艰难的博弈。
双方可能会因为利益的分配而产生激烈的冲突和争吵,曾经的爱人如今变成了针锋相对的对手,这种角色的转变让人难以接受。
每一次的谈判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消耗着彼此的精力和耐心。
等待审批的过程更是一种煎熬。
不知道结果会如何,不知道还要等待多久,这种悬而未决的状态让人焦虑不安。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离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它不仅仅是一种法律程序,更是一种心理折磨。
离婚的过程中,人们会经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是离婚最难熬的阶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个阶段,并提供一些应对方法,帮助那些正在经历离婚的人们。
第一阶段:决定离婚决定离婚是离婚过程中最难的一步。
在这个阶段,人们会经历各种情绪,包括愤怒、恐惧、失落、绝望等等。
这些情绪会让人们感到非常痛苦,甚至会影响到他们的身体健康。
应对方法:1.寻求专业帮助: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律师的帮助。
他们可以帮助人们理清思路,制定离婚计划,并提供法律和心理上的支持。
2.与朋友和家人交流:与朋友和家人交流可以帮助人们释放情绪,减轻心理压力。
但是,人们需要注意,不要让自己陷入消极的情绪中,要积极面对问题。
3.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良好的饮食习惯、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运动。
这些可以帮助人们保持身体健康,减轻心理压力。
第二阶段:离婚过程离婚过程是离婚中最复杂的一部分。
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处理各种法律和财务问题,包括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等。
这些问题会让人们感到非常疲惫和无助。
应对方法:1.寻求专业帮助: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寻求专业的律师和财务顾问的帮助。
他们可以帮助人们处理各种法律和财务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和财务建议。
2.保持冷静:在处理离婚过程中,人们需要保持冷静,不要让情绪影响到自己的决策。
要理性地分析问题,制定合理的计划。
3.与前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处理离婚过程中,与前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非常重要。
双方需要协商解决各种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纷争。
第三阶段:重新开始离婚后,人们需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面对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重新建立自己的社交圈子。
这个过程可能会让人们感到孤独和无助。
应对方法:1.寻找新的爱情:在重新开始的过程中,人们可以寻找新的爱情。
这可以帮助人们摆脱孤独和无助的感觉,重新找到生活的乐趣。
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Deep in your heart, there is still infinite potential, and one day when you look back, you will know that this isabsolutely tru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是什么?导读:核心内容:夫妻双方因感情破碎或者其他原因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若对是否离婚、财产、子女、债务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二)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离婚法律:离婚登记程序,起诉离婚的三个阶段
离婚登记程序起诉离婚的三个阶段离婚登记程序1、查验离婚登记的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a、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b、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c、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d、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婚姻登记处”。
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e、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起诉离婚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第二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的三个必经阶段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 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 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 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 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 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 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 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 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 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 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 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 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 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Leabharlann 、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 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 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 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 书生效。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 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 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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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的三个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 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 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 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 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 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最新离婚诉讼咨询】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引言: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结,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婚过程是一场心理和法律的双重挑战。
作为被告方,正确理解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以及相应的答辩状的编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并提供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的相关建议。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离婚诉讼的第一个必经阶段是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是由原告方提出离婚诉讼开始的,具体过程包括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支付诉讼费用等。
作为被告方,收到离婚诉讼材料后,应立即开始筹备答辩状的编写。
在此阶段,被告方应仔细研究原告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并思考有效的辩护理由及证据,为编写答辩状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时,被告方应清楚列出离婚纠纷的各个争议点,并在每个争议点下提供对应的答辩意见。
答辩状应简明扼要地陈述被告方的观点和辩护理由,并尽量避免情绪化的言辞,以确保答辩状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第二阶段:审理阶段离婚诉讼的第二个必经阶段是审理阶段。
在审理阶段,法院将组织开庭并听取原告方和被告方的陈述和辩护。
作为被告方,应充分准备好材料和证据,并在法庭上用适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时,被告方应注意选择恰当的语言和措辞,以便在法庭上生动地传达自己的辩护观点。
同时,答辩状应重点强调被告方对离婚纠纷各个争议点的不同看法和相应的证据支持,以增加辩护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第三阶段:裁决阶段离婚诉讼的第三个必经阶段是裁决阶段。
在裁决阶段,法院将根据双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做出最终的判决。
被告方可能会接受或者不满意法院的裁决结果,但在这一阶段,被告方应尊重法院的决定,并按照判决执行。
在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时,被告方应清楚表达自己的愿望并陈述辩护意见,但也要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
答辩状应有力地总结被告方的辩护观点,并尽可能提出对裁决结果的合理建议。
在裁决阶段,被告方的合作和合规将对案件的最终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结论:离婚诉讼是一个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过程,正确理解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以及合理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对被告方至关重要。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离婚是一段极为艰难的过程,涉及到感情的终结、经济的分割以及家庭的破裂。
从婚姻破裂到最终解决,整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决定离婚阶段、法律程序阶段和情感疗愈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挑战和情绪,成为离婚最艰难熬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决定离婚阶段决定离婚的过程通常是一段缓慢而艰难的旅程,这个阶段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
夫妻之间的矛盾和不满可能会逐渐积累,最终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在这个阶段,最难熬的是情感上的纠结和艰难的决策。
首先,情感上的纠结是离婚最令人困扰的一部分。
夫妻之间可能有亲情、友情和爱情的交织,不管过去多少争吵和伤害,彼此之间仍然存在着情感纽带。
离婚意味着破裂这些纽带,面对离婚的决定时,夫妻可能会感到痛苦和内疚。
其次,决策的艰难性也是离婚最难熬的一部分。
离婚将对夫妻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产生深远的影响。
夫妻需要仔细考虑这些因素,并作出艰难的决定。
这个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和犹豫,使夫妻们感到无所适从。
第二阶段:法律程序阶段一旦决定离婚,夫妻将进入法律程序阶段。
这个阶段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也是最具挑战性的阶段之一。
主要的困难在于处理法律文书和财产分割问题。
首先,处理法律文书是离婚过程中的一大挑战。
夫妻需要与律师合作,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和子女抚养协议等等。
这些文件需要准确无误地表达双方的意愿,牵扯到各种法律条款和程序,夫妻们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财产分割问题也是离婚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夫妻要协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而每个财产项目都可能牵扯到情感和经济纠纷。
处理这些纠纷需要夫妻们以冷静和理性的态度参与,但很多时候却很困难。
第三阶段:情感疗愈阶段完成法律程序后,夫妻进入了离婚的最后一个阶段,即情感疗愈阶段。
这个阶段是重建自我和重新开始的时期,同时也是离婚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
在情感疗愈阶段,夫妻们需要处理离婚带来的各种情绪和痛苦。
离婚案件审理程序分三个阶段完成
离婚案件审理程序分三个阶段完成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
我们必定要遵守程序化,才可以使法律更快地完善化。
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
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一个诉讼离婚的案件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做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
包括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二种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所以离婚案件一般以公开审理为原则,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也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
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
段
在处理离婚诉讼答辩状时,通常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阶段:
1. 起诉阶段:
- 起诉方提交离婚诉讼请求,向法院提出离婚的理由和证据。
- 起诉方需要提供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以及离婚原因的证据,如家庭暴力、出轨等。
2. 答辩阶段:
- 答辩方在收到起诉状后,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 答辩状中应包含对起诉方主张的回应,包括同意或反驳离婚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法律依据。
3. 庭审阶段:
- 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进行口头辩论。
- 法官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可能会询问相关问题以澄清事实。
- 双方可以聘请律师代表自己,进行法律辩护。
4. 判决阶段:
- 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和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判决。
- 判决可能包括离婚与否的决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
处理。
5. 执行阶段(虽然不是答辩状的直接内容,但与离婚诉讼密切相关): - 判决生效后,双方需按照判决执行相关事宜。
- 如有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答辩状的撰写应简洁明了,针对起诉状中的每一项主张进行回应,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答辩状不仅是对起诉方主张的反驳,也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院判决离婚流程详解
法院判决离婚流程1. 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书应明确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将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 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提出书面答辩。
若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因特殊原因不能作出答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3. 开庭审理阶段:-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在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和质证,以及相关证人出庭作证。
-随后是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4. 调解与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有效,案件可能因此终止审理。
-若调解无效,法院将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基于事实和证据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同时,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裁决。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如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等),将准予离婚。
5. 宣判与执行:-在庭审结束后,法院会当庭宣判或择期宣判。
宣判后,判决书将送达双方当事人。
-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若判决生效,双方应遵守判决内容,进行离婚手续、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后续事宜。
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If I succeeded today, I must have put all my hard work together yesterda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一)庭审准备。
(二)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
2.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1.合议庭评议。
2.宣告判决。
我国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以后从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申请材料开始,到案件结案审判,都有着相应的流程。
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流程,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开庭审理以后也是有着相关审判流程的。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Management is decision-mak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诉讼离婚的程序: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其实对应都是有相应的离婚条件和法律程序的。
实践中要是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需要注意诉讼离婚的程序是相对比较繁复的,那究竟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起诉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告状。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其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者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诉状。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及住地。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称之为受理。
(二)审理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查、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予以立案。
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离婚诉讼有什么程序,要经过哪些阶段
离婚诉讼有什么程序,要经过哪些阶段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3法院受理;5、开庭6、判决。
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热门推荐:离婚损害赔偿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离婚起诉书离婚纠纷婚姻法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严格按照离婚诉讼的程序进行。
完整的离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判决阶段。
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离婚诉讼有什么程序的问题吧。
▲一、离婚诉讼有什么程序▲1、起诉阶段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
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
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判决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诉讼要经过哪些阶段除法院起诉、审理、判决阶段外,离婚诉讼还要经过一些特殊的阶段:▲1、调解阶段:。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什么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你了解吗?相信还有不少⼈对此还有疑问,针对这个问题,店铺⼩编为⼤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下⾯由⼩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起来看看吧!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什么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具体如下:(⼀)第⼀阶段:起诉阶段。
这⼀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件、材料,进⾏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案,反之则退回原告⽂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阶段:答辩阶段。
1、⼈民法院决定⽴案之⽇起五⽇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答辩;2、被告⾃收到⼈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起⼗五⽇内作出书⾯答辩。
被告在⼗五⽇内不提出答辩,⼈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个⼈意志的原因在⼗五⽇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阶段进⼊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确认当事⼈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起⼗五⽇(⼗⽇)内向中级⼈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效。
对⽣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希望以上回答有帮助到您!正如亚⾥⼠多德说过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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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程序的三个阶段
诉讼离婚程序的三个阶段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 有明确的被告;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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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必经的三个阶段王荣洲律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通常是双方不能协议一致,要闹到法院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
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气氛要融洽的多,协议离婚双方基本还能做到好聚好散,做不了夫妻,毕竟相识一场,运气好的还可以做做朋友,大度点的还能互相送祝福。
协议离婚还有个好处就是方便孩子探望权的形式。
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气氛就没那么融洽了,双方已经谈不拢了,那只能到法院打官司,这时候双方是充满敌对情绪的,先把双方折腾个半死,然后再回到谈判桌上,能谈好的,法院调解离婚,否则法院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很多时候对双方都是一个痛苦的折磨过程,一般得经历下面三个阶段。
一、怒——想离婚门都没有一听说要离婚,立刻火冒三丈,大骂:你个陈世美,你前贫贱,后富贵,现在发达了,要把老娘甩了,门都没有。
其实夫妻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绝非一日之功,一般都是经过长时间酝酿和积累的最后摊牌。
一般都得先告知对方,看双方能不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实在沟通不了的或分歧较大的,才会走上诉讼离婚,很少在事先不沟通的情形下直接到法院起诉的。
虽然之前对方就提出过离婚的事,但总以为是夫妻间闹别扭,吵闹而言,不是当真,当收到法院离婚诉状时,还时很气愤的,居然玩真的。
当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一般是做不到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从而加以改进,以便挽留这段婚姻,而是开始诉苦,说,自己是如何相夫教子的,如何伺候老人的,如何放弃自己的事业支持老公的事业的,是怎么怎么的勤俭持家的等等,我为他和这个家付出那么多,我有什么错,他居然还要跟我离婚,这还有天理吗,他在外面肯定有狐狸精了等等,总是都是对方王八蛋。
呜呜呜呜,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越说越苦,越说越怒。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下,那就是什么样的人离婚比较坚决。
一方越坚决,另一方会越怒,会觉得没面子,会认为怎么可以一点不念旧情呢。
1. 凤凰男离婚比较坚决问凤凰男为啥要离婚,答活的憋屈、窝囊。
凤凰男十年寒窗苦读,寄予了整个家族的希望,从山沟沟来到大城市,取了孔雀女,住在丈母娘家,孔雀女一家有恩于他,但施恩者并没有给予受恩者应有的尊严。
特别当凤凰男的父母来到大城市,孔雀女及其父母没有给与凤凰男父母应有的尊重时,那基本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凤凰男就这么忍让着,一旦翅膀长硬,离婚之坚决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宁可净身出户也要分开。
凤凰男在他那农村的老家,一说起来都是很有面子的,大学毕业,娶了大城市的媳妇,有车有房,工作有前途,不要太滋润。
人前是这样,可以背后,孔雀女一家总是把对凤凰男的恩情挂在嘴上,动不动就是,你一农村来的,没有我们家帮助,你能有今天。
大恩如大仇,当凤凰男觉得这恩情还怎么也还不了了,每次见到她、想起她,都觉得欠她的,为了摆脱这种心理的痛苦,就只能选择离开。
2. 没孩子的离婚比较坚决为什么要生孩子呢?船最怕空舱,空舱容易翻,所以得往船舱里面填物或注水,这叫压舱,这样才能确保稳稳当当。
婚姻也得压舱,可用爱情、金钱这些来压舱,但这里少不了孩子。
新婚夫妻,干柴烈火,激情四射,你中只有我,我中只有你,没孩子,没问题的,但你不可能天天谈情说爱吧,婚姻还得有其他东西来维系,生孩子务实点可以为婚姻压舱。
没孩子可能是因为生理原因确实生不了,一年年过去,女方年龄偏大,再拖,想生也生不了,男方也扛不住外部的压力,就想选择离婚,重新开始。
没孩子也有可能是双方主动的选择,比如丁克家庭,丁克家庭不要孩子,有的是理由,什么为自由,为事业等等。
前期都没什么问题,时间一长,激情耗尽,回家你玩你的,他玩他的,安静的有点恐怖,慢慢的就会生厌这种生活从而选择离婚,重新开始。
没有孩子爱情会褪色,一直没有就一直褪,褪到散伙为止。
有孩子的,一旦离婚需要考虑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探望权的问题,孩子将来的成长教育的问题,会不会被继父继母欺辱等等问题,考虑问题一多,有时也就不离了,就这么凑合着过吧。
那没孩子的一想,趁现在还没孩子赶快离吧,因为没孩子,以后可以彻底毫无瓜葛,不就分财产吗,少分点,大不了净身出户,所以没孩子的顾忌更少,更容易豁出去。
3. 有实力的离婚比较坚决人为什么要有点钱?钱就是实力,它给你底气,使你可以更少顾忌别人感受,由着自己性子来。
它能给你重新选择机会。
有了它,你永远会在心中嘀咕,老子有钱,行就行,不行就散。
它给你喜新厌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你的喜新厌旧成为了可能。
你要的,它都可以给你。
有了它,好像一切都成为了可能。
这就是钱的魅力。
这种人一旦想离婚会比较坚决,离婚不就散点财吗,无所谓。
那没什么实力的,一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离婚的。
他就一普通上班族屌丝,讨一老婆已经把几代人的积蓄都花光了,离婚再结婚,听着都吓人,他根本折腾不起,能凑合着过就凑合着过了。
还有一种就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果在经济上男人成了女人的依靠,女人没被逼到绝路上是不会选择离婚的,因为一旦over她就没依靠了。
对于女人来说不想死的很惨,要么自己独立,要么有本事拿住男人。
说到离婚比较坚决的,顺道说一下哪种人不太容易离婚。
那就是多情人。
他今天跟三姐搞,明天跟四姐搞,走马灯似地搞来搞去反而不愿意跟原配离婚。
外面逢场作戏就是为了满足那个欲望,家里原配那可是能干实事的。
那些就跟一个女人在一起死泡的反而危险,动了情下面可就要玩真的了,这样的三姐最容易上位。
这样就会出现乱搞的还是老公,就搞一个的迟早散伙。
二、折磨——坚决不离婚对方提出离婚就已经很怒了,现在居然还闹到了法院要打官司,那更是怒不可遏,但光怒根本不解决问题啊,现在对方起诉了,总得应诉吧,赶快找律师。
当初要结婚是你提出来的,现在要离婚也是你提的,你到想结就结,想离就离,这是小孩子过家家吗,闹着玩的,我坚决不同意离婚,奉陪到底。
一般只是闹一闹要离婚的,但还没有闹到法院打官司那一步,还有和好的可能,一旦闹到法院了,那原告基本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要离。
苦于自己不是专业人士,得找个律师,哪怕闹到离婚,也不能让对方这么轻轻松松说离就离,一定要折腾一下,不能便宜了他。
律师都找好了,那就开始折腾吧。
1. 拖你想离婚,还没有答应我的条件,那我能让你轻易离婚吗,我先拖死你。
那一个离婚案件到底能拖多久呢?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审期限3个月,如果第一次法院判不离,等6个月二次起诉离婚,一审期限还是3个月,如果二次起诉离婚双方关系仍未好转,那就有被判决离婚的可能,即使二次起诉离婚还判不离,等第三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就得判离了,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就可以判离婚,但毕竟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原告反复起诉离婚这一事实也说明感情破裂,法院有什么权力硬要没有感情的人继续共同生活呢。
如果请律师折腾的,那花样就更多了,可能在送达的时候就开始制造障碍了,不接受法院传票,等法院公告送达快到期的时候再去应诉,还要求举证期限;会提管辖权异议;一次判不离时,为了达到拖延目的,会胡乱找个理由上诉;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法院演苦情,甚至以死相要挟,使得二次起诉法院也判不离等等。
这么一折腾下来,没个两三年这婚是离不了的。
2. 闹当拖实现不了自己目的的时候,那就来点更主动的,那就闹。
有折腾自己的,狠一点的有自杀、自残的,以此来给对方试压,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有折腾对方的,恐吓要杀全家,要伤小孩,又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还有为了弄臭对方到对方单位闹事的,给对方朋友、领导等发短信揭短,甚至连房事不行那点事都拿出来到处散得等等,有些自己闹还嫌动静不够大,还带上父母、七大姑八大姨、朋友、甚至孩子一起闹,总之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
选择用闹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一般都是因为在法律上不占有优势,想通过闹的方法给对方试压,以便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如果你离婚的主意已决,那就绝不能表现出犹豫、心软,让对方看到希望,否则你就得妥协让步,要么不离了,如果离婚的话,你得散财,以金钱来换自由。
但也得看清形势,把握尺度,毕竟你只是想离婚并不想闹出人命,如果对方真的自杀、自残的,那可以先缓一缓想其他的办法;如果你腚真的不干净的,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对方现在只是吓唬要检举揭发你,但不要闹到鱼死网破那一步,所以你得适时选择妥协,就当破财免灾了。
3. 找婚外情的证据我处理过的所有离婚案件都涉及到婚外情的问题,区别就是大部分案件打官司时对方就已经知道,还有一些保密工作做的比较好,打官司的时候对方还不知道。
我甚至处理过一个案子,本以为他会是个例外,没有婚外情的,等案子处理完了,他才跟律师说,他也有婚外情的。
因为大部分案件都是由于婚外情导致了感情破裂,所以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来查找婚外情的证据,甚至找所谓的调查公司、侦探公司来帮着取证。
当事人花费那么大的精力来调查婚姻情的证据,其实是对婚外情以及所谓的一方有过错就可以少分财产有一定的误解。
误认为只要能证明一方有婚外情了,那就属于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就可以少分财产;无过错方可以向有婚外情的一方主张损害赔偿;甚至可以主张对方及小三构成重婚。
首先普通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并不是法定的离婚事由,法律惩戒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要遵守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下发《婚姻家庭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三)》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中的过错并不限于重婚、姘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行为,还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或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法损害婚姻关系的过错行为。
按照该条文的规定,这里的过错是包括普通的婚外情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将婚外情作为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依据,也是非常有限的照顾,甚至不予考虑。
按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普通婚外情并不属于重大的过错行为,并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证明有婚外情并不能必然构成重婚,即使婚外情都生孩子了,也不一定能构成重婚,证明重婚的标准要远远高于证明婚外情的标准。
这么说是不是调取婚外情的证据就没有必要了呢,或者说根本派不上用场了呢?绝对不是。
你有婚外情的证据,首先在道义上你就占有优势,你就是闹你也有筹码,在谈方案的时候可以给自己争取到更多利益,狠一点的拿婚外情的证据往重婚犯罪上整,一般对方还是害怕的,对方只要害怕,那你谈就有优势了,说难听一点的就是只要对方烦你了,甚至怕你了,你讹钱就好讹了。
三、累——离就离吧律师作为处理案件的专业人士都觉得折腾累了,何况深陷其中的当事人,那早就身心疲惫了,甚至都快被逼疯了,死的决心都有,希望能尽快结束这场噩梦。
折腾累了,觉得无聊没意思了,离就离吧。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不折腾个半死是不会死心的,也不会想明白的,等折腾完了,也就豁然了,放得下了。
既然已经同意离婚了,那就务实一点吧,看能不能为自己多争取点利益。
1. 二次离婚被告的被动性当事人有时候所谓的想明白了,倒不是真的不想折腾了,而是形势比人强,没有折腾的筹码了,如果有筹码还能折腾到利益,还是会继续折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