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流程认定申请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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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连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流程
一、政策和依据
本办法依据每年度发布的《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中紧缺岗位分类及职责条件,按照《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5个文件执行。具体按大连市人社局每年发布的重点产业人才目录认定。
二、认定范围
凡本市辖区内的企业,全职引进的符合大连市每年度发布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产业行业和相应紧缺岗位职责条件的人才,均可申报认定。
三、认定标准
1、依据每年度发布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根据紧缺程度分为:非常紧缺、比较紧缺和一般紧缺三类。
2、每个层次按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历等进行分级。
专业技术人才按照职称分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及以下三个级别。没有评定职称的,根据学历等条件,具体分为高、中、低三个相当级别。
高技能人才按照职业技能等级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三个级别。没有评定等级的,根据任职年限等条件,具
体分为高、中、低三个相当级别。
高校毕业生按照学历学位分为博士、硕士和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及以下三个级别。
四、认定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且需符合市人社局每年度发布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中相应产业行业紧缺岗位职责条件。
(三)在连工作。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须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引进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和在连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四)在连居住。已在大连办理落户或者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外国籍专家须持有市外专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或市人社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公安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五、认定程序
1、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认定工作分年度进行。
2、引进人才企业在人社局或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大连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一式三份,并加盖行政公章。
3、携带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学历、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在连缴纳保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连落口或者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4、认定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我市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公示期结束后可以领取认定核准表等相关证明。
大连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