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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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商):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

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5、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6、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

7、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8、严格控制轻伤事故,努力创建零事故工程;

9、事故上报率100%。

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应按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规程和甲方关于安全施工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于30人可设兼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乙方应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6、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⑴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⑵发生火灾事故;

⑶场区内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⑷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⑸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⑹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⑺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受到环境影响投诉的。

7、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8、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含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乙方用于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和解决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每周向甲方、监理书面汇报安全施工情况。

13、乙方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对施工作业生产过程进行危险源的辨识与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从事各项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14、乙方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应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乙方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臵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5、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因采取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商定或确定。

16、乙方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17、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和甲方。甲乙双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统计上报。

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的未遂及以上、死亡以下等级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报告需提交甲方备案。死亡及以上事故,则必须报告并协助政府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涉及甲乙双方的事故,按照事故处理权限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甲乙双方备案。

第七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合同总价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但安全责任不限于保证金范围。未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安全保证金待项目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无息支付。若施工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在工地范围内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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