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考核学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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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桐梓县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
分管理细则(试行)
为了使我市以“一德三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取得实效,将各项培训内容量化折算成学分进行管理,特制订以下学分管理细则。
一、学分设置
学分设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大类:
(一)基本学分:为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应取得的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必修课。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进行考试考核:(1)理论环节:修满240个学时,考试考核成绩及格。(2)研究环节:能运用所学理论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完成本轮“继教工程”规定的校本研究任务,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3)实践环节:能将所学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运用于课堂教学,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以上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即可取得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
(二)奖励学分:将中小学教师参加选培、自修、教研、教学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折成学分登记,是对教师扩大知识容量,深化知识内容,提高教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加分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后,才能登记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按本管理办法登记,包括选培、自修、教研教学三项内容。
(1)选派培训:包括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班主任、学科骨干等培训。
(2)自修:包括具备合格任职条件后的学历层次提升、获得本科第二学历、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级提升。
(3)教学教研:包括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教科研活动或成果获奖、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等。
二、学分计算与认定
(一)基本学分计算与认定:对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理论环节、研究环节、实践环节)进行考试考核,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30分为合格。凭考试考核成绩予以登记。
教师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二)奖励学分计算与认定:奖励学分按等级分配学分。必须是本轮继续教育期间参加的活动或取得的成绩才能登记奖励学
分。奖励学分不重复登记,同类多级培训,只记一次最高学分;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奖的,只记其中一项学分;同一活动、同一成果获多项奖或多级奖的,只记最高的一项学分。凭有效证件和有效证明登记(附复印件)。
1、选派培训: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培训,返回后又开展再培训的,培训一次按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分别奖励4、3、
2、1个学分。不是本轮参加的培训或只参加培训未开展再培训的不能记入本项学分。凭参加培训笔记和开展培训的任课通知书与讲课材料登记(附原件)。
2、自修:①学历提升及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教师学历达标后,参加教育部门认可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历培训,每提高一个层次或获得本科第二学历,奖励4个学分,凭毕业证登记并附复印件。②普通话水平升级。按省教育厅《黔教发〈2001〉182号》文件要求,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按年龄、学科、区域达标后,参加市普通话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每提高一个等级,奖励2个学分。③计算机水平升级。教师参加本轮继续教育信息技术考试合格,又参加更高的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每上升一个等级奖励2个学分。凭相关等级证书原件登记并附复印件。
3、教学教研:①教育教学论文发表。论文发表分内部刊物和公开刊物,内部刊物以《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科研》、《遵义
教育》为限,公开刊物以刊号为准。需写明发表论文标题、刊名、刊号(指公开刊物,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国内连续出版物号为CN)、期刊物。发表一篇按国家级、省级、地级分别奖励5、3、2个学分。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含课堂教学活动参赛评比获奖,教研经验文章交流,县级一等奖以上)或成果获奖以及辅导学生参赛获奖(县级一等奖以上),每一次按以下学分分配表计算学分。
二人以上合作发表的论文、获得的活动成果奖按人数均分该项所得学分并分别登记,超过4人,视为集体或团体奖,不再记个人学分。论文发表凭发表原件登记,活动或成果获奖凭证书登记,附复印件。
三、等级认定:总学分 = 基本学分 + 奖励学分,等级认定按总学分认定。设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学分达35个学分及以上为优秀,31—34个学分为良,30个学分为合格,3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学分管理:直属学校实行市校两级管理,乡(镇、办)学校实行市、乡、校三级管理,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负责制定统一的学分管理办法并对全市的中小学教师继教学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和学校负责对教师个人的学分进行登记审核和管理。
学分管理具体要求为:
(一)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做到规范、齐全、真实。
(二)实行年审制度。市教育局按时进行继续教育年审,并作好年审情况统计,并将年审情况报遵义市教育局。各教师任职单位应及时将教师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情况张榜公布,纳入当年教师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并将学分填入《仁怀市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分登记表》。教育局对各校教师继续教育年审工作进行监督,对学分达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管理和指导。各校要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活动申报制度,特别要加强校本培训实施效果的监测和督促,注重过程管理。各校结合市的统一要求制定校本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和考核,年初上报校本培训计划,年底上报培训和考核总结,学校的培训资料、记录要收集归档备查。对校本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全市全员培训考核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学校对教师学分实行年度考核登记上报,2006年为试点校考核。
五、学分登记表填写要求:学段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段,按教师任教学段填写;学科按教师实际任教科目填写。基本学分成绩一栏,理论统考按所得实际分数(百分制)填写,教研教学考核由各校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填写。登记表由教师任职学校指定专人填写,经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盖章认可,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纳入微机管理,每年12月报市教育局(邮箱:小学:jys2224728@;中学jyjhbh@)。
六、新任教师必须在试用期间参加120学时的上岗培训,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及教育实践考核合格,可获得新教师上岗合格证,新教师获得上岗合格证后,还要参加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
七、基本学分未达标,经统一组织补考达标的,可补发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经统一组织补考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学分管理办法由市教育局继教办负责解释。
附:《仁怀市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