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97471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务派遣,是指本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本公司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三条本公司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 10%。
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与管理第四条本公司选择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四)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要求,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二)派遣期限;(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六)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条件和程序;(七)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公司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章被派遣劳动者的招用第七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的需求,明确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本公司的要求,依法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事项。
第九条被派遣劳动者应当符合本公司的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本公司有权对拟派遣的劳动者进行面试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招用。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和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作为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定程序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务派遣业务范围与岗位第四条本公司劳务派遣业务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外包、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等。
第五条劳务派遣岗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重要领域。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派遣协议第六条本公司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七条本公司应与接受单位签订书面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与培训第八条本公司应按照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渠道招聘被派遣劳动者。
第九条本公司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章劳动报酬与福利第十条本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享有相应的福利。
第六章劳动保障与争议处理第十二条本公司应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条件,确保其享有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劳动纠纷。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本公司应接受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遵守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本公司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最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后,可以将自身决定用人的空缺岗位以及需要外部专业辅助的工作任务委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择优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为公司劳动派遣。
第三条劳务派遣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受派遣员工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经验;2.派遣公司在合法的前提下与受派遣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3.受派遣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只对派遣公司承担劳动义务,不与用工单位建立雇佣关系。
第二章派遣用工管理第四条派遣用工的岗位、数量、期限、待遇等事项由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协商明确,纳入劳务派遣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五条派遣公司应当对受派遣员工进行严格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保证受派遣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用工单位的要求。
第六条派遣公司应当为受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受派遣员工安全、健康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受派遣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管理,并协调处理与受派遣员工相关的问题和纠纷。
第三章劳务派遣合同第八条进行劳务派遣前,派遣公司与受派遣员工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派遣期限;2.派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派遣费用和工资支付方式及标准;4.受派遣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5.双方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等事项。
第九条劳务派遣合同应当注重保护受派遣员工的权益,规范派遣工作的过程,明确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
第四章劳务派遣管理第十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具备法定的经营资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不得违法违规从事劳务派遣活动。
第十一条派遣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技能评估体系和受派遣员工培训体系,提升受派遣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义务,确保受派遣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6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公司的宗旨。
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
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本制度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的《劳动法》细则修订。
第二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一条、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本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条、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本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
试用期设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五条、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
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一条、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第二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____%,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按约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我公司指定账户,由本公司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通过合同将劳动者派出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第四条劳务派遣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的条件与手续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有自主招聘能力,在国家招聘服务机构或合法网络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等相关事项。
第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
第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及时进行替换、调整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定期向劳动者提供工作评估和职业指导,改进派遣员工的质量和能力。
第三章劳务派遣的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劳务派遣期满前,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相同的待遇和权益。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期间享有工资、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期间,劳动者遭受人身伤害或工伤,用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劳务派遣的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指派专门负责劳务派遣管理的人员,并向用工单位报备。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劳动合同的评估,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通过合同将劳动者派出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的行为。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务派遣服务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开展劳务派遣服务的各个部门,以及通过本公司获取劳务派遣服务的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本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本公司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
第四条劳务派遣员工指由本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用工单位是指需要劳务派遣员工从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本公司作为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七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保证劳务派遣服务的规范运行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与劳务派遣员工的相关权利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员工管理第十条本公司招聘的劳务派遣员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员工的身体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应工作的要求。
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当向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管理。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定,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员工监督机制,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给予奖惩措施。
第十七条本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劳务派遣服务管理第十八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流程。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精选7篇)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
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最新)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最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管理行为,保护用工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外部合作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管理活动,适用于在本公司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用工单位,是指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外部合作单位。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派遣劳动者,是指由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外部合作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实际参加用工的劳动者。
第二章劳务派遣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第五条劳务派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考虑用人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保护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务派遣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派遣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为派遣劳动者支付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
第七条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实际参加用工期间,应当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工作指导、培训和保护。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为派遣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工伤保险,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实际参加用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九条本公司派遣劳动者实行“先用后招”的原则,即对已实际用工满6个月且表现良好的派遣员工,优先纳入本公司招聘范围。
第三章劳务派遣的流程管理第十条本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派遣事宜进行管理和指导,对派遣劳动者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向本公司提出劳务派遣需求,本公司根据招聘计划和用工单位要求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
第十二条本公司与所选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报酬和津贴等事项。
第十三条本公司指派专人与用工单位沟通协调,了解用工单位工作需求和派遣劳动者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就派遣劳动者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等方面问题向本公司提出意见,本公司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派遣劳动者任何变动需本公司同意方可实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管理,保障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管理。
第三条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为派遣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二、派遣员工管理第四条派遣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符合用工单位岗位要求;3.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用工单位规章制度。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派遣员工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用工单位管理第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用工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派遣员工。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协助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安排、绩效考核、奖惩等。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派遣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劳务派遣协议管理第十三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 派遣员工的基本信息;2. 派遣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 派遣期限;4. 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待遇;5. 派遣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6.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五、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三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劳务派遣公司的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全体员工。
二、组织结构2.1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
2.2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公司的整体决策和管理。
2.3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入职、离职、培训等工作。
2.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控制、报表编制等工作。
2.5 市场部负责寻找和开发新客户资源,进行市场推广和业务拓展。
2.6 客户服务部负责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解决客户问题和反馈。
2.7 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调配和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8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3.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需要进行职位招聘,招聘岗位根据需求确定,并发布招聘信息。
3.2 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考核等环节,人力资源部负责全程管理。
3.3 招聘面试采取综合评估的方式,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录用人选。
3.4 招聘程序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向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同时办理入职手续。
四、离职4.1 员工主动离职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离职通知期内完成相关手续。
4.2 公司对员工进行解雇时应符合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定,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
4.3 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申请表,交接相关工作,并返还公司财物。
4.4 离职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薪酬5.1 公司根据员工职位和工作表现制定薪资标准,并按时发放薪资。
5.2 薪资发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员工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5.3 薪资发放由财务部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发放工资。
5.4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六、考核评估6.1 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范本(4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行为,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公司对外派遣的劳务员工。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互利互惠、安全健康。
第二章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第四条劳务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五条劳务派遣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六条劳务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劳务派遣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并提高自身技能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本公司正式员工同等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休假假期等。
同时,劳务派遣员工也应承担与正式员工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和职能部门,各个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由公司章程进行详细规定。
第十条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依法经营,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保持与客户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追踪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加强与劳务派遣员工的沟通和交流,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第四章工作纪律和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如有突出贡献或优秀表现,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员工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3]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
三、定义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工作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公司: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法人。
用工单位:指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接受其派遣的劳动者从事约定工作的单位。
劳务派遣人员:指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被其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约定工作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双方意愿,就劳务派遣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原则劳务派遣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应当以补充性为原则,不得取代正常的用工形式。
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将正式员工转为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应当实行平等待遇原则,即在同一用工单位从事同一岗位或者同一类别工作的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享有相同的薪酬标准、社会保险待遇、福利待遇、培训机会、休假制度等。
劳务派遣应当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用工单位应当向劳务派遣人员说明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薪酬标准等信息,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同时,用工单位应当接受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协议约定的行为。
五、管理职责我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对接和监督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质量,处理与劳务派遣相关的事务。
我公司各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劳务派遣需求,明确劳务派遣岗位的职责、要求、数量、期限等,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协议约定向我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时发放工资和福利,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的劳动争议。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管理制度(12篇)劳务派遣管理制度1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
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
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业务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
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
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
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劳务派遣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服务管理,保障派遣员工合法权益,提高派遣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劳务派遣服务的采购、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劳务派遣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劳务派遣服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派遣服务采购第四条派遣服务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进行。
第五条派遣服务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信誉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和规模;2. 劳务派遣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3. 劳务派遣公司的收费标准;4. 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员工管理能力。
第七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派遣员工管理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派遣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
第九条派遣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2. 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3. 没有违法犯罪记录;4. 身体健康。
第十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包括入职培训、考核、奖惩、离职手续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派遣员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派遣员工,公司应进行培训和指导,情节严重的可解除派遣关系。
第四章派遣服务监督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劳务派遣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派遣服务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2. 对派遣员工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3. 对派遣服务的费用进行监督;4. 对派遣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务派遣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派遣员工满意度、费用控制等。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二、派遣单位的职责1、派遣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3、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4、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5、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6、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7、协调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用人单位的职责1、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且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4、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
5、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6、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四、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工作机密。
五、劳动合同管理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两年。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第三条劳务派遣用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与确定第四条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应当审查其资质、信誉、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良好的服务质量。
第五条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内容。
第六条定期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评估,对其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考核,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要求其整改,必要时解除劳务派遣协议。
第三章被派遣劳动者的招聘与录用第七条被派遣劳动者的招聘工作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本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条件和要求。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保录用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和身体健康条件。
第九条被派遣劳动者录用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本公司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确定,并由劳务派遣单位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二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本公司同岗位劳动者同等的福利待遇,如节日福利、年终奖金等。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因工作表现优秀或者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劳务派遣工作的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第二章劳务派遣用工2.1 劳务派遣用工的定义、工作内容、用工形式。
2.2 劳务派遣用工的权限、程序和流程。
2.3 劳务派遣用工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三章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管理3.1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入职和离职管理。
3.2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管理。
3.3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绩效管理。
第四章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的合作管理4.1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的合同管理。
4.2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的服务质量管理。
4.3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的纠纷处理管理。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5.1 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构。
5.2 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内容。
5.3 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结果的处理及考核管理。
第六章附则6.1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人事部门。
6.2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严格执行。
6.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劳务派遣用工:指由劳务派遣企业向用人单位提供人员的劳动关系形式。
- 用人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获得服务的单位。
- 劳务派遣企业:指依照法律法规,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介绍和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
- 监督和检查机构: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劳动监察机构等。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 最低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工资支付的最低标准。
- 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务派遣工作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劳务派遗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运营管理,保障公司、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三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劳务派遣员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二)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三)高效务实: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公平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员工,确保待遇合理。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合法渠道招聘劳务派遣员工。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公司应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虚假宣传。
第六条招聘成功后,公司应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公司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情况等。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条员工如有违纪行为,公司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应关心员工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第四章用工单位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与用工单位沟通,了解用工需求,及时调整派遣员工。
第十四条公司应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升自身竞争力。
第十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员工在公司内部发展。
第六章薪酬福利第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保障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劳务派遣业务的日常管理,包括派遣员工招聘、派遣协议签订、派遣员工培训、派遣员工考核、派遣员工离职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聘与派遣协议签订第四条招聘派遣员工时,公司应严格按照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聘,确保招聘过程透明。
第五条招聘合格的派遣员工后,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派遣员工培训第七条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等。
第八条派遣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章派遣员工考核第九条公司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派遣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派遣员工离职管理第十一条派遣员工因故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公司审核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三条派遣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及时与用工单位沟通,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费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对派遣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派遣员工工资按月支付,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九条公司对派遣员工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按规定缴纳。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我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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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总贝y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九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第十四条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七条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
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派遣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
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额度依据工伤条例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被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上岗。
若发现代岗行为,公司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被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
另外,代岗人在代岗期间出现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被代岗人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将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培训考核
第二十二条派遣员工的培训,根据各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根据被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实施公司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劳动报酬
第二十四条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参照用工单位的薪酬标准,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
第二十五条被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记录,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社保经费、个人所得税等,次月的8号之前将上述所需资金足额划拨到公司财务账上。
应在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之前7个工作日内与公司做好相应的衔接,保证员工的工资正常到位。
公司按照工资表代发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等。
被派遣员工在领取工资后,如果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任何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由公司核实之后,调整到下个月内进行结算。
被派遣员工不得以此为由,故意迟到早退或者煽动其他被派遣人员,或者旷工。
否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六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二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宁波XXX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