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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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研究
摘要:从知识产权的视角,对创意产业和知识产权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关键词:创意产业;知识产权
创意产业是指通过开发个体的创造力、技能和天赋的智能资源,进行知识产权的界定进而生产、传播、运用,以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直接行业及衍生行业。主要类别包括设计、建筑艺术、动漫游戏、数码娱乐、信息增值产品、交互式互动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等,也包括传统的业经数字设计的广告、音乐、出版、旅游、时装、表演艺术、广播影视、文化遗产、艺术和文博市场等。创意产业不仅是一种新兴理念,更是经济生活的一种崭新方式,是文化经济交融的产物,在知识产权的作用下,产生巨大的经济回报。其发展规模和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全球进入“创意经济时代”
国际发展经验表明。当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以后,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社会消费结构将向着发展型、享受型升级,人们对物质以外的精神需求将提出更高的要求。适应全球语境下世界生存法则的这一变迁,伴随着信息革命和网络时代的迅猛发展,创意产业率先在世界发达国家兴起。创意产业之父、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指出,全世界创意产业每天创造220亿美元的价值.并以5%的速度递增,美国和英国增速更快,分别为14%和12%。到2020年,全球创意产业创造的产值将达到8000亿美元。澳大利亚、韩国、丹麦、荷兰、新加坡等国.创意产业方兴未艾,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发展创意产业的意义
构建创新型国家的突破口。我国是个劳动密集型、缺乏核心技术、低附加值的制造业加工大国。未来15年,我国在整体战略上将实现从制造业加工大国向创意型产权大国的过度,成为创新型国家。对于不同地区而言,则要成为以企业为支撑的创新型城市。完成这样一项异常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能走创新之路。创新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主要提供新的更高的使用价值,而文化创意则是提高产品与服务的观念价值。在以消费为主导的社会,人们更注重产品的观念价值,相对淡化其使用价值。
以往企业卖产品、卖设备,融入创意要素后,则卖设计、卖增值服务、卖精神、卖心理感受。由此产生出对创意的强大需求动力,就必须依靠一大批研发设计、文化传媒、咨询策划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型创意产业的直接参与和推动。
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亟须。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经历了粗放型、资源型、投资型等不同发展阶段,造就了传统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消耗了大量自然资源,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进入“创意经济时代”,这个世界的生存基础和生存法则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从单纯依靠机器、厂房、劳动力、自然资源为主的汗水产业、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转化为依靠创意理念、创意产业、创意阶层的高文化、高技术、高管理的智慧密集型产业。人们不再单纯追求对资源、能源和产品的更大消费,却对“知识价值”的需求激增,以能源和资本为主导的传统经济,日益转型为以文化和创意为主导的文化经济,实现创意化、高端化、增值服务化,培育形成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形成体验型、休闲型、知识型、精神型的产业增长模式。
上海、南京、重庆等地,在城区产业结构调轻、调优中,纷纷将目光集中在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工业设计、信息技术、软件开发、数码娱乐等以创意为特征的产业。提升了城区经济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实践证明,创意产业理论为我国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历史性飞跃,转化成秉承科学发展内涵的创新型发展模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创意产业使政治经济文化三种中心要素交叉组合在一起,把某种文化的表现形式利用某种新的经济手段发挥出来,或将某种经济的物质形态与某种文化要素融为一体,从而实现思维方式和思维模式的革命。加速经济和文化的融合,促进不同产业的融会贯通,实现本质意义上文化的经济化与经济的文化化,引领社会步入交融时代。通过创意的产业化途径,一方面把文化创意直接融化为产品,另一方面用文化创意的内涵增加产品的高附加值,把产品直接转化为文化。这时,创意成为新的制造业、服务业和一种新的利用知识的方式,不再是产品的装饰品和附属物,而居于产品的核心地位,乃至决定了产业的性质及其管理和操作。
三、知识产权与创意产业的关系
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意和创新,是个人基于其独特创意所产生的一项智力成果,而知识产权正是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垄断权利。
正像英国政府在其创意产业定义中所指出的那样,“创意产业是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创意产业和知识产权的关系可谓是息息相关,如果把创意产业作为一种物态的财富,就是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和积累的过程。
(一)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的生存之本
知识产权对于创意产业的重要作用,首先在各国对创意产业的定义中明确的显示出来。现阶段,各国对创意产业虽然还没有统一的概念,但都不约而同的提到知识产权在创意产业中的作用。如香港将知识产权定义为:通过开发和利用创造性技术和知识产权来生产销售具备社会文化意义的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也是实现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潜能的一种生产体系。台湾经济部工业局将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定义如下:源自于创意或者文化积累,透过智慧财产的形式与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提升之行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则认为文化创意产业一般则指那些“来源于创意或文化的积累,通过知识产权的形成与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环境提升的行业”。从这些概念中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核心要素。没有知识产权,创意无从谈起;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创意产业也无从发展。
(二)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的财富源泉
就创意产业而言,由于其配置的资源即创意和智力成果具有无形性、不易控制性、易逝性等特点,其产权问题必须由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保障,并以健全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激励创意活动。在传统的工业经济为主导的世界经济体系中,有形的动产和不动产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而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品牌和技术诀窍在内的广义的无形资产,通常很少作为企业的战略性资产。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企业资产价值中无形资产的比重近20年快速增长,大约从20%上升到90%左右,有形资产的地位已经完全被无形资产所取代,企业大量的经营成果也往往不再是物质形态的东西,而是体现为包含知识产权的服务和软件。事实上,那些大型企业公司早已意识到知识产权资本的重要性。比如,IBM公司从1990年开始将专利收人作为一项主要的收人来源,现在其专利收人已从1990年的3000万美元增长到超过20亿美元,相当于公司九分之一的营业收人;荷兰菲利浦电子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数量每年增长35%,从中获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