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doc
国有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思考
关键词 : 国有农 垦; 分 离办社会 ; 职能; 思考
一
、
目前我国国有农 垦企业管理体制存在 的问题
年开发和地方小城镇建设 , 原来 的荒地 已经成为粮 田或地块 位 置相对较好 , 一些地方政府违反规定使用农场土地修路 、 开河 、 建造商品房或建设工业 区。由于历史 原因 , 农 场土地 资产 属于 国家 , 交由农 场管 理并使用 , 并没有形成资产纳入财务账 中, 所
业的负担 , 阻碍 了农 垦企业的快速发展 , 所 以农垦 企业 的分离 办社 会职能迫在眉睫。 三、 分离办社会职 能的举措 农垦 企业 在 历史 的长 河 中一 直扮演 着 三种 角色 : “ 二地 主” 、 “ 二股东” 、 “ 代理父母官” 。 而如何改变这种角色 的定位 , 农 垦企业必须逐 步实现企社职能分 开的转变 。 从上海农 垦改革成
在 国有 农垦 中 , 企业职 能 、 行政职能 和社会 管理职能 相互
交叉 , 主要领 导由政府发 文任命 , 工作变动 可在政府 和企 业之 间, 从 主要领导的观念 中, 企业 、 行政和社会管理等相关职能无
法 分清 , 总是眉毛胡子一把 抓 , 有些 国有农 垦企业虽然 经过体
制改革 , 但也只是剥离政府职能 , 减 轻社会 负担 , 由于 国有农场
工 作研 究
国有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思考
文 /朱 继 宏
摘要 : 国有农垦大部分建设 于上世纪的五、 六十年代 , 不仅安置 了大批转业官兵 、 城 市知识青年和移民, 而且 国有农 垦具有生产 规模 大、 组织化程度 高等优势 , 对农村 经济的发展起 着示范作 用, 一直是 我国农业科技推 广的试验 田 , 为 中国农业发展做 出了 巨大 贡献 , 但随着我 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 国有农 垦管理僵化 、 政 企不分、 社企不分带来的矛盾 日益 突出, 现如今 , 农 垦周边 小城 镇 飞速发展 , 而农场却是举步维艰 , 如 一头戴着镣铐 的大象, 体积庞大而步履沉重 , 因此 必须加 大国有农 垦分 离办社会职 能的改革
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2024考核指标
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2024考核指标一、背景和意义为了推动农垦国有农场社会职能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评估指标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工作2024年考核指标展开论述。
二、考核指标的内容和范围1.农垦国有农场办职能的目标和步骤:评估农场是否设立了明确的目标和相应的步骤,并能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工作。
2.农垦国有农场社会服务的内容和水平:评估农场所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包括农民就业、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3.农垦国有农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情况:评估农场是否积极与相关社会组织(如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乡村旅游企业等)合作,共同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
4.农垦国有农场产业结构的调整:评估农场是否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5.农垦国有农场生态环境的保护:评估农场是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6.农垦国有农场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估农场是否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考核指标的权重和评估方法1.每项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
2.权重的确定可以参考相关部门对社会职能的重要性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3.评估结果以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划分,通过加权平均值来确定最终的得分和排名。
四、考核指标的应用1.农垦国有农场可以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改进计划和措施。
2.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考核指标对农垦国有农场的社会职能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考核指标可以作为农垦国有农场社会职能工作的依据,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五、结论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可以促使农垦国有农场在社会职能工作中不断提高,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福利提供更好的保障。
同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考核指标的实施,督促农垦国有农场充分发挥社会职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进一步提速。
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坚定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下发文件,正式启动 国有 农 场 办 社 会 职 能 改 革 试 点 ,计 划用 3 年 左 右 时 间基 本 完 成 改革 任 务 。这 是 中央 支持 农 垦改革 发展 的一
项 重大 政 策 举措 , 目前共 有 l 6 个 垦 区纳入 改 革试 点 范 围 ,有 关 垦 区 正 扎实 开展 相 关工 作 并取 得 积 极 进
同意 。其 他 暂 未 纳入 改 革 试点 的垦 区 ,也在 超 前 谋
认 农 垦 事 业 。 同时 ,我 们 也 必 须 清 醒地 认 识 到 ,随 着 我 国 社 会 主义 市 场 经 济体 制 的 健 全完 善 ,国有 企 业 改 革 的 深入 推 进 ,政 府 职 能 的 不 断规 范 ,国有 农
展。
中小学 的 移交 ,其 中 2 3 个 垦 区实 现全 部移 交 。3 1 个 垦 区进 行 了 医疗卫 生 机 构 的移 交 ,其 中 l 0 个 垦 区实
现 全 部 移 交 。农 垦公 检 法 司 机 构 , 除个 别 垦 区 外 ,
任 何 一 项改 革 要 达 到预 期 目的 ,首 先 都要 有 内 生 的动 力 、 内在 的 积极 性 ,如 果 改革 主 体 被 动参 加
一
提 高认 识 ,坚定推进国有农场 办社会职 能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
充分肯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 能改革取得的显著 成效 。党 的 十 四大 特 别 是 十 四届 三 中全 会 以来 ,农
垦 系 统按 照 中央 的部 署 和要 求 ,进 行 了一 系列 改革
探索并取得重大突破。2 0 年来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一、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我县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属地政府管理,实现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开,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发展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实行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分级负责、讲求实效的原则。
1.统一政策。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范围、办社会职能的界定、补助标准等重大政策由省级统一制定。
2.职能移交。
在中央和省级统一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国有农场办社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办法。
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直接剥离,移交辖区政府进行管理。
移交职能以实际剥离时上年度农场所办社会职能为依据。
在剥离期内不得新增职能、新设机构,国有农场分离出来的职能由当地政府接收,当地政府就近纳入社区管理。
3.属地负责。
按照隶属关系,我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由县委和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本由县财政承担。
4.讲求实效。
辖区地政府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发挥公共服务主导作用,国有农场体现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地位,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垦地协同发展。
明确资产、债务、经费等方面政策安排,切实处理好辖区政府、农场和职工群众的利益关系,稳步推进,确保实效。
(三)目标任务。
规范和完善国有农场区域内行政建制,理顺辖区政府与农场的管理关系,实现政府对农场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事务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各项规划要在农场同步实施,国家改善民生政策要在农场全面覆盖。
国有农场改革方案
国有农场改革方案国有农场改革方案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本方案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改革:一、农场管理体制改革1.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农场将以公司化形式重新组织,引入大型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发挥市场化运作的优势。
2.深化农场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鼓励农场依法租借、流转土地,推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改革农场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业生产。
二、农业科技创新与发展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国有农场将增加科研投入,引进前沿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2.推广高效农业模式:倡导节水灌溉、无土栽培、精准施肥等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农场应积极采取生态农业措施,保护水土资源,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农产品流通体系优化1.完善农产品产地直供体系:建立国有农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对接的供应链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化水平,减少中间环节。
2.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国有农场应注重品牌打造,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增加竞争力。
3.创新农产品销售模式:整合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四、农民增收政策支持1.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国有农场可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农业补贴和资金支持,引导农场加大投入。
2.加强农民培训和技能提升:国有农场应积极组织农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提供就业机会:国有农场将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五、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农场应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供水、电力等条件。
2.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水平:国有农场将与当地政府合作,支持农村教育和医疗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3.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国有农场要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增强农民自治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农办垦〔2019〕4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组织开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农办垦〔20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农垦管理部门、财政厅(局)、教育厅(委)、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2016年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为确保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善始善终落实到位,针对当前个别省份改革尚未到位、已基本到位的一些省份尚有遗留问题等情况,根据《深化农垦改革发展2019—2020年部门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回头看”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目的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掌握各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难点问题,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改革举措,善始善终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二、“回头看”主要内容各地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的人员安置、资产移交、债务处理、经费保障、职能衔接、政策覆盖等重点举措落实情况;对采取“内部分开、管办分离、授权委托、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改革的农场,重点了解落实政府授权和购买服务、政策覆盖等情况。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更多0分享本页将有机会获得最新IPAD2及其它奖品.为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办社会负担,巩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x〕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按照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锐意进取、统筹规划、完善体制、促进发展、共享和谐的总体要求,有效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机制障碍,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将由政府承担的其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与县内同类社会职能机构享受相同补助政策和标准;二是进一步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继续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保障农工权益,实现农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三是通过深化改革,着力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三)基本原则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本地国有农场管理体制、企业规模、办社会职能改革进展程度不尽相同的实际情况,在改革方式上区别对待,确保改革有利于国有农场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统筹规划,互相衔接。
根据拟实施改革国有农场面临的实际情况,在机构、人员、财政补助政策等方面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执行过程中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国有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等有关政策相衔接。
3.积极稳妥,确保稳定。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财力状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区分各类社会职能机构的不同属性,分类制定本地区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措施。
国有农场内部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践与探索
2 积 极 稳 妥 , 稳 步推 进 的 原 则 。 、
经济社会发 展的制约逐步 凸显 。根据 中 的组织体 系和制度 建设 ,积极 争取属地 农场 内部分 离办社会 职能工作 ,涉及建
全 面推进农场 办社会职 能的内部分 能 ,必须 按照 “ 事随 人走 ,权 随责转 ”
职 能 ,既 有利 于 实 现 农场 生 产 经 营 职 离 ,是 农场管理体 制的一项 重大改革 ,
运行规 则和 “ 完善 体制 、有效 管理”的
能 和 社 会 事业 职 能 的双 加 强 ,也 为进 改革的 目标 是实现 农场 管理 的四个有利 基本要求 ,建立规范 的财务核算 管理体
国有 农 场 内部
分离办社会职 能的实践 与探 索
口 任建 新
I 期 以来 ,由于历史 和体制 的原 因 ,
周雨根
农场 办社会职能 的分离还 不能进一步 实 社 区组 织抓好场域 社会事业 管理 ,建立
L 国有农场承担了许多企业办社会职 现 ,为妥善解决这 一矛盾 ,我们初步设 服务型 社区 ,促进 以人为本 的和谐垦 区 \
分离办社 会职能 ,实行政企 分开 、事 企 作必须 经过党委 充分 酝酿 。实施过程 中
多年 来 ,农场场 长既要全面 负责生 产经 分离 ,既要进一步 确立农场 的企业职 能 要精心组 织 ,合理安 排 ,要做 到与农场 营 ,又要忙于处理场 域社会事 务 ,难 以 定位 ,集 中精力 ,突出抓好生 产经营 , 的生产经 营相协调 ,与地方政 府部 fS qH
关于加强农垦国有农场农业职工负担管理的意见
农业部文件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农垦发[2008]3号农业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加强农垦国有农场农业职工负担管理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进一步加强国有农场农业职工(以下简称农工)的负担管理,建立减轻农工负担的长效机制,对于深化国有农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调动农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建设,维护垦区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精神,现就加强农垦国有农场农工负担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面向农工的各种收费(一)规范土地承包收费。
国有农场依法向农工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必须实行总量控制、定项限额、定向使用、财务- 1 -公开、审计监督的管理办法。
具体的收费项目及收取标准,由各省(区、市)农垦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报农业部备案。
各省(区、市)农垦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办发[2006]25号文件要求,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将农工负担减下来。
以垦区为单位,土地承包收费应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随着各项配套改革的逐步深化而下降。
国有农场因物价指数变动、国家政策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土地承包收费项目和标准,调整方案必须经农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省(区、市)农垦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面向农工收取的社会保险费、农场管理费和社政公共费等三类费用,可以在土地承包费中分摊。
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务院侨办《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5号)精神,农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划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企业负担部分可以与土地挂钩,按照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从土地承包费中提取;个人负担部分,由农工交纳,不计入承包费。
国有农场从事非农行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其所在企业和职工承担,国有农场不得将非农企业和个人应交缴的社会保险费通过提高土地承包费的方式转由农工承担。
农垦国有农场社会管理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调查
是 由经政 府批 准设 立 的居 ( ) 民委 员会 等 村
社 区管理 机 构 管理 。到 2 1 年底 ,在全 国农垦 国有 00
农 场 需 要 承 担 未 完 全 移 交 出 去 的 普 通 中小 学 教育 、 医疗 卫 生 ,以及 卫 生 防疫 、水 利 、交 通 、通讯 、文 化 、社 会救 助 、计 划生 育 、社 区管 理等 公 益性 、行
政 性 社会 管理 职能 。
农场 中 ,经政 府 批准 设 立 的社 区管 理机 构 为 10 多 80 个 ,约 占农 场 所 属 分 场 和 生 产 队总 数 的 1%左 右 。 l
其 中村 民委 员 会 15 个 、居 民委 员 会 3 3 ,其 业 15 8个
务 和 经费 全部 由地 方 政府 管 理 的 占2 %,业 务 受地 0 方政 府 指 导 、经 费 由农 场 负 责 的 占8 %。主 要 集 中 0
讨 等 方 式 ,对 全 国农 垦 国有农 场 社会 管理 及 基层 群 众 自治组 织 建设 情 况进 行 了专题 调研 ,对 存 在 问题 和 进 一 步加 强 国有 农场 基 层群 众 自治组 织建 设 的 主 要 任 务 和政 策 措施 进 行 了认 真研 究 ,形 成调 研 报告
如下。
2 基 层社 区管理 。长期 以来 ,农场 基层社 区 .
管 理 工作 主 要 由农 场生 产 经 营管 理 机 构承 担 ,直 到
垦在 理 顺 社 会管 理 体 制方 面进 行 了多方 面探 索 ,如 在 条 件 成 熟 的 农场 推进 政 企 分开 ,将普 通 教育 、医 疗 、公 检法 司等 社 会职 能 移 交地 方 政府 管 理 等 ,到 2 1 年 底 ,除新 疆兵 团和 黑龙 江 、海 南 垦 区外 ,公 00 检 法 司机 构基 本移 交 完 毕 。同时 ,有 3 个 垦 区全 面 1 进 行 了普 通 中小学 的移 交 ,3 个 垦 区进 行 了医 疗卫 O 生 机 构 的移 交 ,扣 除财 政 补贴 ,累 计 减 轻农 场 负 担
六部委联合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
六部委联合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提出的“用3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的要求,近日,农业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提高国有农场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推进农垦国有农场等农垦企业(不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服务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着力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垦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要提供重要支撑。
二、改革目标从201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垦地协同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方向,分类实施。
立足于国有农场的企业基本属性,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在具体改革内容、改革方式上,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国有农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一种模式。
(二)统筹谋划,政策衔接。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要与国家相关领域改革和民生改善等政策相衔接,与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做好顶层设计、方案制定和政策落实,全面系统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
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考核指标
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考核指标1.社会服务能力-农场是否积极主动参与并组织开展农村社会事务工作,如组织农技培训、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文化活动等;-农场所提供的服务是否能够满足农民的需求,是否为农民提供了便利和帮助;-农场是否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农场的合作,形成合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2.农业科技创新-农场是否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加强农业技术研究和实践;-农场是否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农场是否持续改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3.农民收入增加-农场是否采取措施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如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电商等;-农场是否引导农民合理规划种植结构,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农场是否提供就业机会,帮助农民提高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
4.生态环境保护-农场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执行农业生产的环境保护措施;-农场是否积极推行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遵守农田水利法和土壤保护法等;-农场是否进行生态种养、有机农业等绿色生产方式的试点和示范。
5.公司治理和管理-农场是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农场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要求,改进经营管理模式;-农场是否加强内外部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国有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6.文化宣传与交流-农场是否加强对农民的文化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创新意识;-农场是否建立起与农民和社会大众的良好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农场是否积极参与农业领域的交流活动,提高农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以上是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工作考核的一些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考核指标,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评估和改进。
通过考核指标的落实和执行,有助于推动农垦国有农场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能,为农民和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贡献。
农垦改革实施方案
农垦改革实施方案1.引言1.1 背景随着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推进,农垦改革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农垦改革旨在优化和调整农业经济布局,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农民生活水平。
本文将探讨农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期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
1.2 目标本文旨在提出一套明确的农垦改革实施方案,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
通过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完善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推动农垦改革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2.优化农业资源配置2.1 调整土地结构在农垦改革中,要根据土地资源分布和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土地结构。
鼓励农民流转土地,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要合理划定农业生产功能区域,将土地用于合适的农作物和农业产业。
2.2 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引入智慧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通过使用远程监控、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质量和可追溯性。
此外,还应推广农业精确施肥、节水灌溉、无人机测绘等新技术,实现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完善农业产业链3.1 推动农业产业化在农垦改革中,要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建立健全农业产业链。
通过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市场化等措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提高农民收入。
3.2 引导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推广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组织农产品展销会等方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优质形象的农产品品牌。
同时,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4.提高农业生产效率4.1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注重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4.2 加强农资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山西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情况
理; 二是 自 2 0 0 8 年 以来 对 4个 国有农场 义务 教育 债务 进行 了化解 。
二 、开展 国有农 场办社 会职 能改革 情 况
年底 ,垦 区总人 口 2 5 6 7 3 人 ,职工 总数 4 5 0 5 人, 离退 休 总数 3 1 9 9 人。 土地 总面积 3 3 2 2 5 6 亩 ,其 中耕地 面积 1 0 0 2 4 5亩 ,牧草 地 面积 7 7 7 6 7亩 , 林 地面 积 9 0 0 3 0亩 , 水 面 面积 1 4 9 亩 ,茶果 园 面积 9 2 8亩 ,可垦荒 地 面积 8 3 8 7
6 月 ,省 财政厅 农村综 合 改革处组 织省 农 业厅 、省监 狱 、省劳教 局有关 人员 及部 分 省直 国有农 场领 导召开 了 国有农 场 办社会 职
能改革 会 。 各 单位 汇报 了国有农 场基本 情况 、 所 承担 的社会 职 能类型 、能 否进行分 离等 情
加值 1 . 6 1亿 元 。人均 收入 6 0 6 7元 ,利润
亩, 宜 林地 面积 3 6 1 4亩 , 居 民点及 工矿 用地
今 年 5月 , 按照 山西省 财政厅 办公 室《 关
于报送 国有农 场办社会 职 能改革 有关情 况 的
通知 》( 晋 财办 农改 [ 2 0 1 3 ]3 号 )要求 ,我
们组织全 省 国有农场 进行 了企业 办社会 职 能
改革 与 发 展 ●
山西 农 垦 国有 农 场 办 社 会 职 能 改 革 工作 情 况
山 西省 农 业厅 农 垦局
根据 《 国务 院农村综 合改 革工作 小 组关 于 2 0 1 3 年扩 大 国有农 场办社 会 职能 改革试 点 工作 的通 知 》( 国农 改 [ 2 0 1 3]1 4 号 )精 神, 2 0 1 3 年 山西省 被列 入全 国开展 国有 农 场 办 社会 职能 改革试 点省 份 。 目前 ,相关 工作
农垦改革方案
农垦改革方案农垦改革方案1. 引言农垦改革是指对国家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改革,以提高农垦经营效益,加强农垦管理和监督能力,促进农垦可持续发展。
农垦改革方案旨在激发农垦的生产活力,加强农垦的管理和绩效评估,推动农垦向市场化、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2. 农垦改革目标农垦改革的主要目标包括:- 提高农垦经营效益,实现农垦可持续发展。
- 加强农垦管理和监督能力,提高农垦运行效率。
- 推动农垦市场化,加强农垦与市场的对接。
- 促进农垦现代化管理,推动农垦科技创新与发展。
- 加强农垦生态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 农垦改革方案3.1 农垦体制改革农垦体制改革是农垦改革的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改革农垦经营管理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 建立健全农垦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农垦的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
- 提升农垦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农垦管理人才。
- 加强农垦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能。
3.2 农垦经营机制改革农垦经营机制改革是农垦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推行农垦流转承包制度,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参与农垦经营。
- 加强农垦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合作,落实农垦产品销售保障机制。
- 支持农垦企业发展多元经营,拓宽经营领域和渠道。
- 鼓励农垦企业与农民合作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农业科技合作。
3.3 农垦科技创新与发展农垦科技创新与发展是农垦改革的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大农垦科技研发投入,推动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 加强农垦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科研人才。
- 支持农垦企业在农业技术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
- 推动农垦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农垦科技创新与发展。
3.4 农垦生态保护农垦生态保护是农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农垦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
全县直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
全县直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X]33号)、《农业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农垦发[X]1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委发[X]11号)、《X 省农业厅、财政厅、教育厅、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X 农垦[X]119号)精神,为切实减轻本县直属农场办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X 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服务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着力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从X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X省X农场、X县X农场(以下简称X农场、X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将原来由县直属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本级政府统一管理,纳入财政保障服务,促进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将县直属国有农场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3.通过改革,实现国有农场政企、社企分离,减轻国有农场负担,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职工增收。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方向,确保实施。
立足县直属国有农场的企业基本属性,坚持政企、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在具体改革内容、改革方式上,根据农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全面有序推进。
(二)统筹谋划,政策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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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市辖区内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现中央和自治区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的目标,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广西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3号)、《自治区农垦局财政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垦发〔2017〕11号)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农场社企分开为方向,以服务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着力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明确方向,分类实施。
立足于国有农场的企业基本属性,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根据广西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广西农垦国有新光农场(以下简称新光农场)、广西农垦国有华山农场(以下简称华山农场)和广西农垦国有东方农场(以下简称东方农场)实际,把梳理出的农场办社会职能一次性整体移交给相应属地县区人民政府,切实减轻国有农场负担。
——统筹谋划,政策街接。
新光农场、华山农场和东方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与中央、自治区及市出台的相关领域改革和民生改善政策安排相衔接,与农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改革相结合,全面系统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
——权责明确,协同推进。
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新光农场、华山农场和东方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由属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农场积极配合,市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共同推进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新光农场、华山农场和东方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积极稳妥,务求实效。
根据农场规模和办社会职能情况,统筹落实人员、资产、债务、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妥善解决改革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和改革遗留问题,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取得实效。
(三)改革目标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新光农场、华山农场和东方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部纳入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实现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全覆盖、行业规划同步实施、公共财政同步保障,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共建,统筹协调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改革任务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完成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新光农场、华山农场和东方农场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非企业经营性事务剥离移交,由地方政府接手主要包括社会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森林防火;道路、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侨务、移民事务、民政、人武、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清洁卫生、居民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劳动力就业与培训;“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等各类社会行政性、事业性和服务性职能。
(一)加快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办社会职能共2项,其中:社会事业性职能1项,社会服务性职能1项;新光农场办社会职能共41项,其中:社会行政性职能20项,社会事业性职能10项,社会服务性职能11项;华山农场办社会职能共40项,其中:社会行政性职能19项,社会事业性职能10项,社会服务性职能10项,自然村管理1项;东方农场办社会职能共41项,其中:社会行政性职能20项,社会事业性职能10项,社会服务性职能11项。
2018年底前,将国有农场承担属于政府职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其机构、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职能履行到位。
移交前,新光农场、华山农场和东方农场分别对各项职能制定移交工作方案,报属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人员安置由新设立的社区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以及工作的需要,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按成立社区的性质所对应的干部选举程序和条件,优先从农场原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的人员中产生。
农场原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的其他人员,由农场妥善安置。
已退休人员,执行现行社会保险政策,确保社会稳定和改革顺利进行。
(三)经费保障新光农场每年需要支出管理社会职能人员及工作经费(2014-2016年3年平均水平)418.8万元,支出公共事业经费1254.1万元;华山农场每年需要支出管理社会职能人员及工作经费(2014-2016年3年平均水平)480.8万元,支出公共事业经费743.76万元;东方农场每年需要支出管理社会职能人员及工作经费(2014-2016年3年平均水平)450.1万元,支出公共事业经费1345.4万元。
2018年底前,社会职能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管理社会职能人员及工作经费改革成本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自治区财政和农场共同承担。
从2019年1月1日起,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社会职能移交给属地县区人民政府之后,属地县区人民政府将农场移交的社会职能所需经费纳入预算。
属地县区人民政府将根据农场区位、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农场办社会职能等,以移交前3年国有农场财务决算平均数值和当地行政机关人员收入水平为依据,参照村(社区)管理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和办公经费拨付标准,确定新设立社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业的经费标准。
(四)资产处置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以2016年12月31日为移交基准日,办社会职能形成的相对独立、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归整移交农场社会职能管理机构,农场社会职能管理机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这部分资产先做好移交申报,再采取无偿划拨的方式,一次性整体移交属地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农场区域内社区建设新光农场场部区域内居住人口3030人,农场下设6个分场28个生产队,居住人口2919人。
华山农场场部区域内居住人口1930人,农场下设5个分场,居住人口1860人。
东方农场场部区域内居住人口4352人,农场下设5个分场26个生产队,居住人口2150人。
按照产业趋同、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以及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结合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各设立1个社区,依据《党章》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两委”成员一般应为5-9人,并针对有侨务、库区移民事务的国有农场,在社区内设置侨务事务管理或库区移民事务管理岗位,聘用相应人员,落实社区组织办公和综合服务用房。
其中:新光农场的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由灵山县陆屋镇人民政府管理;华山农场的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由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管理;东方农场的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由浦北县张黄镇人民政府管理。
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专职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办公经费纳入属地县财政保障,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属地县发展规划、享受属地县同等政策。
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衔接互动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保障为加快推进我市辖区内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成立接收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磊岩副市长副组长:陆全君市委副秘书长莫满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汤君君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黎永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林广明市编办副主任董杏材市绩效办副主任凌国江市民政局副局长韦德松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黄振良市人社局副局长李诚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蒙跃市住建委副主任韦大器市农业局副局长郑琥市卫计委副主任黄定彬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谢青市国资委副主任温念军灵山县副县长余镇浦北县副县长梁莲钦南区副区长黄荡开钦北区副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由汤君君同志兼任。
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具体承担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社会职能项目移交、离退休人员移交、资产移交、“三供一业”移交、经费保障等5个专项工作组。
(一)办社会职能项目移交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
工作职责:根据《自治区农垦局财政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垦发〔2017〕11号)的要求,将新光农场、华山农场办社会职能一次性移交给灵山县人民政府;东方农场办社会职能一次性移交给浦北县人民政府。
分别在各农场成立1个社区,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完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二)离退休人员移交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
工作职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移交、资金划拨接收等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移交人数以移交时的实际离退休人数为准。
(三)资产移交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
工作职责:12月31日前,做好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国有资产移交和接收工作。
(四)“三供一业”移交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市国资委,钦州供电局、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
工作职责:12月31日前,做好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三供一业”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五)经费保障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新光农场、华山农场、东方农场。
工作职责:农场社会职能移交给属地政府之后,办社会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属地政府年度预算,确定社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业的经费标准。
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20日前)制定开展接收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相关县区人民政府下达任务,将完成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责任单位:市绩效办、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二)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4月21日至5月31日)各相关县区对属地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进行全面梳理,核定农场办社会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债务及支出的基础上,县区人民政府出台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方式,明确接收农场承担的社会职能的项目、资产、债务和人员,明确农场社区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明确接收单位、责任落实部门,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