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任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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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中的领导干部人员制定的管理规范。

这些规定通常明确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纪律要求、职责工作、激励考核等内容,以确保领导干部能够履行职责、维护组织利益,同时提高管理效能和廉洁风险防控。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选拔任用规定:规定领导干部的选拔标准、程序和途径,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任用制度。

2.职责工作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权限和工作任务,确保他们能够按照组织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履行职责。

3.纪律要求规定:规定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法律法规等纪律要求,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4.激励考核规定:规定领导干部的激励政策、考核机制和绩效评价标准,鼓励他们为组织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廉洁风险防控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在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廉政要求,加强廉洁风险管理和防范,防止腐败和其他不端行为的发生。

不同国家和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领导干部管理规定可能有所差异,但都是为了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提高管理效能和廉洁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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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

第三条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任职管理第四条干部任职应按照相应的职位要求,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文化程度、工作经验和组织关系。

第五条干部任职前,应进行必要的考察、考核和培训,了解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关系等。

第六条干部任职应通过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确保选人用人的民主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干部任职应当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

第三章调整管理第八条干部调整应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合理的岗位交流和调整。

第九条干部调整前,应进行充分的考察、考核,了解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适应新岗位的能力。

第十条干部调整应通过民主程序,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干部调整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和部门,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干部任职、调整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单位应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应予以调整或者免职。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党组织或者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是指对领导干部在组织机构中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约束、规范和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廉洁从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促使领导干部忠诚履职、尽职尽责,增强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道德修养。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担任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和程序:明确对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要求和选拔程序,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职责:明确领导干部的工作权限、履职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3. 履行廉洁从政责任:明确领导干部要求保持清正廉洁,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违法乱纪,不搞特权,加强廉洁自律。

4. 管理领导干部的任用、晋升和调整:明确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晋升和调整程序,确保其合理、公正和公开。

5. 领导干部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明确领导干部的工作行为准则,要求他们居安思危、勤勉履职,注重工作效果和工作纪律。

6. 领导干部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明确对领导干部加强党纪和法规教育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是监督和管理领导干部行为的重要依据,为领导干部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界限和规范,有助于提高领导干
部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维护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和良好形象。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咸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市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以及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履行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或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党组织履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新上任组干部规章制度

新上任组干部规章制度

新上任组干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发挥干部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组织中的干部,包括书记、副书记、组长、副组长等。

各级干部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任何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干部作为组织的重要骨干,应当牢记职责使命,勇担责任,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组织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干部要严格遵守组织的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维护组织的统一和团结,做到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不得搞违纪违法活动。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五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干部任用的程序和条件,严格按照组织制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进行选拔,严禁搞拉票、拉关系等不正之风。

第六条干部必须具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洁自律等条件,经过考察、评定、考核等程序后方可任职,任职期间如出现严重失职、违法乱纪等情况应予以追责。

第七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实绩,突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确保用人能力和用人机制相匹配,选拔出真正合格的干部为组织服务。

第八条干部在任职期间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加强学习、深化实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领导能力,为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章干部工作纪律第九条干部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组织的工作要求履行职责,不得私心私利,不得违背组织原则,不得搞违规违法活动。

第十条干部要严格保守组织的秘密,不得泄露涉密信息,严禁擅自向外界透露组织机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干部要善于沟通合作,积极主动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内部协作,维护组织的整体利益,不得搞利益输送、搞对立分裂等危害组织团结的行为。

第十二条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积极配合组织进行审查考核,接受组织的批评与指导,热爱组织,忠于组织。

第四章干部待遇保障第十三条干部应当享受组织提供的相应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确保干部工作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前言干部人事管理是任何组织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绩效和发展。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干部人事任免管理工作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组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稳定性,促进干部队伍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使干部更好地为组织服务。

制度的设计目的和原则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组织的管理,提高组织架构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规范、统一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和标准。

设计该制度的原则如下:•公正性: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机会来竞争公开的职务空缺,没有任何种族、性别、年龄和政治面貌的歧视;•透明度:所有人员都应该能够获得任免流程的信息,并了解有关规定和程序;•稳定性:干部任免应稳妥,以保护组织的长期利益;•应有程序:干部的任免应遵循程序,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的干部组织与人事任免工作。

同时,该制度还应该与组织已有的相关制度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以发挥协调的效果。

干部考核干部考核是干部人事管理的基础,是对干部工作能力和绩效的考核评价。

干部考核应该高标准、严要求、量化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建议、奖励和惩戒。

职务任免需求分析职务任免是根据组织的需要、干部的能力和潜力,合理配置干部职务的过程。

进行职务任免之前,应先进行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量与职责:分析岗位职责和工作量,确定岗位等级和职责范围;•缺口分析:分析现有人员的能力现状,和该岗位所需要的能力要求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差异;•人员动态分析:分析现有人员的能力和潜力,看是否可以充分调动现有人员的潜力来满足需求;•机遇分析:考虑现有员工的晋升机会,再加上可能发生的离职情况,来评估公司在未来的人力资源需求量。

任免程序职务任免有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必须遵循以下步骤:1.发布职位空缺公告,包括空缺岗位的级别、职责和要求;2.调查和推荐具有相关能力和经验的候选人;3.评估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并预测其在新岗位上表现如何;4.筛选出最优秀的候选人,并确认其任职资格;5.确认新任职者的薪资待遇。

XXX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XXX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XXX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XXX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暂行规定)尊敬的各位部门同事。

干部任职资格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部任职资格管理的目的是推动干部在岗位上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同时,它也是公司推进管理规范化和职业化的重要手段。

一、干部任职资格管理的目的1.促进干部改进管理行为,提高工作绩效。

2.培养高素质的职业经理队伍,以满足公司高速发展的需要。

3.通过认证面谈发现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上下级共同研究解决。

4.为晋升和薪酬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干部任职资格衡量要求干部任职资格的衡量要求包括基本条件、素质要求、行为标准、经验要求和绩效要求。

1.品德要求干部应当诚实正直,言行一致,并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受私利和私欲的影响。

2.素质要求干部应具备系统思维、自信自律、献身精神、组织意识、领导能力、监控能力、前瞻性、原则性与灵活性、人际理解关系建立、合作精神、影响能力和360服务精神等素质。

3.行为标准干部任职资格的行为标准是指在管理工作领域的成功行为,分为三、四、五级标准,每一级可适应多个岗位。

4.经验要求不同级别的干部任职资格要求有所不同,三级管理者需要有3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管理同类专业或技术人员的经验,四级管理者需要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并且需要管理跨度为直接下属6人以上,或含间接下属至少50人以上。

五级管理者需要有7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和多种业务的管理经验,同时要求跨部门的工作经验。

5.绩效要求干部任职资格的绩效要求是指年度工作目标达成度。

希望各位同事认真研究和执行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干部任职资格考评体系是公司管理干部选拔、培训、晋升等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

该体系包括基本条件考察、工作行为认证和绩效考核等多种方式。

在选拔和晋升干部时,重点考虑其行为认证达标情况和工作绩效表现,同时也要考察其品德、素质和经验。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1. 前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旨在从制度上提高组织干部人员的管理水平,保证组织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评价、干部培训与发展、干部安置与退休等方面的规定。

2. 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是组织管理中最核心、最关键的一项工作,是保证组织干部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

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应该是一个完善、科学、公正、公开的系统,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能上能下原则:对于不称职的干部,应该及时予以调整或撤换,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则应该予以适当的提拔与重用。

2.综合素质原则:通过对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群众关系等方面的综合评定,来确定干部工作岗位的任命和提拔。

3.选拔能力原则:通过对专业人才、德才兼备的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选拔,保证组织干部队伍的后备力量。

4.公正公平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依据现有的干部管理制度和程序,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

3. 干部考核评价干部考核评价是对干部工作表现进行一定期间的量化或非量化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干部进行任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一种体系。

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对于组织的干部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职务权责原则:干部考核评价应以干部任职时确定的职务权责为评价标准。

2.公开透明原则:干部考核评价应当公开透明,让干部清楚他们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

3.集体评价原则:干部考核评价应当采取集体评价的方式,以避免个别干部的评价结果对干部选拔任用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4.匿名评价原则:干部考核评价应当采用匿名评价的方式,以避免干部之间的过多争斗和不必要的压力。

4. 干部培训与发展干部培训与发展是指对组织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和发展的一种方式,旨在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为组织培养后备干部和发展人才。

干部培训与发展工作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职务能力原则:干部培训与发展应以干部任职岗位的职务能力为导向。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人员任命管理行为,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任命管理活动。

第三条任命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制度。

第四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任命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人员任命管理,确保各项任命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第五条任命管理应当通过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成效为要的用人导向,坚决抵制一切违规干预和乱揽提拔等不正之风。

第六条任命管理应当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人才,动态管理,强化激励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第七条组织应当建立任命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任命管理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任命管理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第八条组织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人员任命管理档案,保证人员任命信息安全、真实、完整,为人员任命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支持。

第二章任命管理基本原则第九条任命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原则,任人唯贤,公平选拔,择优任用;(二)公开原则,郑重公开公正的考试招聘程序,发布招考信息,并接受社会和职工监督;(三)竞争原则,落实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坚持招、面、录三个环节的竞争机制;(四)激励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手段,激励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创造业绩;(五)公正原则,坚决防止人情、特殊关系等非法或不正当因素的干扰和干预。

第三章任命管理程序第十条任命管理程序包括:(一)编制人员任命管理计划。

在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各项人员任命计划任务,确定具体的人员任命需求和任命条件。

(二)开展人员任命需求分析。

根据业务发展、科技进步、组织结构调整等情况,确定对新人才的需求和岗位设置。

(三)确定任命条件。

根据任命岗位性质、任务要求等确定任命的条件,并进行公示和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示招聘信息。

将待任命岗位的招聘信息公示,包括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薪酬待遇、招聘程序等。

事业干部管理规定全文(3篇)

事业干部管理规定全文(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结构,确保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本行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干部。

第三条事业干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任用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力突出、实绩显著的干部;(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四)坚持依法管理、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

第四条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应当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五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选拔任用计划;(二)公布选拔任用条件;(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四)开展竞争性选拔;(五)进行考察、酝酿;(六)作出任用决定;(七)公布任用决定;(八)办理任职手续。

第六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五)符合国家和事业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实行竞争性选拔,包括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等方式。

第八条事业单位干部考察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二)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三)注重考察干部的实绩,突出业绩考核;(四)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程序,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第三章任免与培训第九条事业干部任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二)坚持按岗设人,合理配置干部资源;(三)坚持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坚持依法依规,规范任免程序。

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是指在组织机构中对干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1. 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要求公正、公平、公开,重视干部素质和能力。

2. 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工作业绩、作风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干部进行奖惩和晋升调整。

3. 干部培训规定: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4. 干部选拔任用遵循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从各个渠道选拔干部,重视干部的政治表现和业绩,注重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干部,避免以权谋私。

5. 干部轮岗交流规定:鼓励干部间的轮岗交流,促进干部间的互动和学习,提升干部的全面素质。

6. 干部表彰奖励规定:建立干部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干部积极向上。

7. 干部遴选考察规定:明确干部遴选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干部遴选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8. 干部工作纪律规定:制定干部工作纪律,明确干部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干部的行为。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提高组织机构的工作效能。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是指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养选拔、调动任命、奖惩处分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正、公平、科学的干部选拔和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

以下是对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的详细解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规定1.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明确了选拔任用应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党的领导和集体领导,注重岗位的专业能力和政治素质,并建立公开、公平、竞争的选拔任用机制。

2.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规定了选拔任用程序,包括岗位空缺的公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等环节,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选拔放在前、培养放在后的原则,注重培养和提拔年轻干部,通过选拔和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二、干部考核评价规定1.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规定了干部考核评价的内容和方法,明确了考核应以工作实绩和业绩为核心,注重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作风形象和群众评议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干部考核评价应采取定期、全面、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考核与奖惩相挂钩,既肯定干部的优点长处,又督促干部改进不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三、干部培养选拔规定1.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规定了干部培养选拔的原则和途径,明确了培养选拔应根据工作需要、特长优势和个人发展意愿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并注重培养选拔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干部培养选拔应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干部调动任命规定1.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规定了干部调动任命原则,明确了调动任命应以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意愿为基础,注重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干部调动任命应符合职称晋升、执委任期到期、岗位调整等相关规定,遵循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调动任命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干部奖惩处分规定1.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规定了干部奖励和处分的范围和力度,明确了奖励应激励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原则,处分应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的原则。

干部调任管理规定

干部调任管理规定

干部调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调任管理程序,使干部调任衔接有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部室及子公司交流任职的干部。

第二节任前谈话第三条干部上任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或子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对交流干部进行谈话。

第四条各级管理干部接到组织(人事)部门通知后,立即到达谈话地点。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进行谈话的,应约定时间尽快补谈。

第五条新提拔、职务晋升及岗位交流的干部,除进行任前谈话外,还必须由纪委主要领导进行干部廉政谈话。

第六条任前谈话与廉政谈话内容,必须做好谈话记录。

廉政谈话记录和谈话对象的党风廉政承诺,由纪委负责保存,列入廉政档案。

谈话可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谈话内容注重以下几方面:(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二)加强团结,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牢记宗旨,增强责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四)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明的形象;(五)谈话对象可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党风廉政承诺。

第八条干部任前谈话结束至任命文件下发期间,原则上对谈话内容进行保密。

第三节宣布任免第九条干部任职时间以集团下发任免通知、任免职决定、批复的时间为准。

需交流的干部任前谈话后,2日内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其送到新任职单位。

第十条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干部任职,由集团党委领导送任并宣布任免,子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参加宣布任免会议。

宣布任免程序如下:1、子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会议;2、集团党委领导宣布任免决定、介绍上任、离任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及优缺点,并肯定成绩;3、新任职干部表态发言;4、子公司相关领导发言;5、集团党委领导对子公司班子及新任职干部提出要求;6、子公司党委书记总结发言并宣布会议结束。

第十一条集团部室之间干部交流或子公司交流至集团部室的干部任职,由集团人事组织部相关领导送任并宣布任免。

干部人员任免管理办法[1]

干部人员任免管理办法[1]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晋能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和《领导人员职数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晋能组人字〔2014〕261号),结合晋能电力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晋能电力集团干部任免实行分级管理。

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干部范围为: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副职,晋能电力集团非发电直属企业班子正职、副职,地电公司、资产公司、环保工程公司所属企业班子正职。

第三条干部职数配备(一)晋能电力集团本部实行大部制设置,原则上部门设正职1人,副职1-2人.(二)配电企业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4—5人.(三)晋能电力集团其他全资控股公司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3-5人.(四)各级公司原则上不设助理职位,确因工作需要,可设副总师1-3人。

第四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重品行、重基层、重公论、重实绩、重发展的原则;(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原则;(五)按照职数规定配备干部的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提任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所属企业班子正职的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放宽至48周岁。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咸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市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以及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履行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或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党组织履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管理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管理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管理干部任免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免工作,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助理经理职级及以上干部职位任免管理。

3 职位管理3.1纳入到集团总部管理的干部职位集团总部总部:董事长、CEO、副总裁、部门总监、部门副总监、经理等。

子公司总部:董事长/执行董事、CEO、副总裁等。

3.2 纳入到子公司管理的干部职位子公司总部:部门总经理、经理等。

子公司业务端:大区总监、区域经理、城市经理、营业部经理等。

4 任职管理4.1 任职流程干部任职实施闭环管理流程,包括上级推荐→资格审核→任前考核→文件报批→任职谈话→文件发布→后续工作等。

4.2 任职条件拟任职人员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4.2.1 拟任职位出现空缺;4.2.2 职能/技术序列人员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销售序列人员原则上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4.2.3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恪守诚信、廉洁自律、以身作则;4.2.4 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强,群众基础好;4.2.5 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职位胜任能力素质标准和要求,有大局意识和创新精神;4.2.6 具有一定的战略规划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执行力、创新力及提升团队整体绩效能力;4.2.7 集团工作1年以上,且具备6个月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4.2.8 职能/技术序列人员近6个月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至少有一次A、不出现D且C不超过2次;销售序列人员近6个月业绩符合晋升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销售序列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4.2.9 通过任前岗位胜任力综合考核评估;4.2.10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岗位说明书其他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

4.3 任前考核4.3.1 考核内容任前考核主要为综合知识、职业操守与胜任能力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3.1.1 知识掌握:管理知识、产品知识、行业知识、政策法规等;4.3.1.2 职业操守:文化认同、恪守诚信、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等;4.3.1.3 学习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务知识、技能技巧、学习能力等;4.3.1.4 沟通能力:口头沟通、书面沟通、倾听能力等;4.3.1.5 人际交往能力:建立关系、团队合作、解决矛盾、人事敏感性等;4.3.1.6 团队影响能力:团队建设、说服能力、应变能力、影响能力等;4.3.1.7 判断和决策能力:战略思考、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决策能力等;4.3.1.8 计划和执行能力:计划执行准确性、执行效率、目标管理、计划和组织、执行力、监督等;4.3.1.9 领导能力:评估、反馈和培训、培养下属、分配工作、授权指导、激励、建立期望、责任管理等。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

精品文档.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正职领导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成员。

第三条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

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任满一个任期:(一)达到退休年龄的;(二)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三)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四)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五)因受处分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六)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

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第五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第二条所列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

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

第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

第十条选任制党政领导干部在新一届领导班子选举产生时,原任领导职务自然解除。

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1.1初步建立干部选拔、考核评估、任免流程,推进干部选拔、考核评估、任免工作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

1.2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规范干部任免程序,持续增强公司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2 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级及以下级别干部的选拔、考核评估、任免。

3 定义3.1干部:由企管办在全公司正式发文任命的主办级及以上职务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包含挂职锻炼人员。

3.2挂职锻炼:为培养管理人才,公司将部分有潜力、可塑造的员工任命在一定干部岗位上进行锻炼、学习的培养机制。

挂职锻炼干部属于干部身份,行使干部职责,但根据培养锻炼的目的,仅适用正式任命干部的相关公司经济性奖惩措施、制度不适用于挂职锻炼干部,挂职锻炼干部薪酬福利由企管办人力资源科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3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3.4干部履职承诺制:为规范任免干部思想、言行、工作作风,促进干部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和岗位义务,公司针对任免干部个人言行、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制定的基本规范,并要求任职干部向企业及企业员工做出郑重承诺,接受企业全体员工的监督。

履职承诺管理具体按照 QG/BY 02 072-2007《干部履职承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进行。

3.5干部岗位责任制:为保证任免干部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达到公司对该干部岗位制定的年度目标和工作要求,针对干部岗位的工作业绩、岗位关键指标、岗位目标等主要工作内容拟定岗位协议,并在年初与任免干部进行签订,年度跟踪、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职务升迁挂钩的一种管理机制。

4 组织及职责4.1总裁4.1.1制定干部选拔、考核评估、任免的总体思想、政策、方针;4.1.2审批、裁定企管办经理提交的干部任免评估及处理意见;4.2企管办经理4.2.1协助总裁审批、裁定干部任免意见,确保干部选拔、考核评估、任免方案、流程的彻底贯彻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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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11能源公司干部任职管理规定
(试行)
为规范干部任用和任职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中层及以上干部职级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下属煤业公司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

二、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资格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首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文化程度在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公司部门助理及下属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干部首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文化程度在专科及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助理以上干部、下属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干部必须具备煤矿主体专业、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

特别优秀、紧缺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中层及以上干部提拔晋升任职的任命程序
1、本人述职。

就入职一年来或任现职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2、组织考察。

考察组人员通过谈话或群众测评的形式对拟任命人员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和任职建议。

3、领导班子审议。

国泰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确定拟任命人员。

4、进行公示。

人力资源部组织对研究确定的拟任命人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6、发文任命。

根据集团公司审批意见,由公司发布任命文件,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中层及以上干部新入职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资格审查、初审;
2、公司组织面试,并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由集团公司组织复试。

3、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4、发任命文件。

5、新入职干部试用期满,履职考核合格的任命按本规定第三款执行。

五、公司中层以下干部任命程序
1、公司中层以下干部包括:公司部门科长、副科长、科长助理;下属煤业公司科长、副科长、科长助理。

2、公司中层以下干部任命程序
拟任命干部本人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经所在部门审议、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拟任命干部组织考察,公司领导班子审议,人力资源部对拟任命干部进行公示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3、各煤业公司矿中层干部任命程序
拟任命干部本人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对拟任命干部组织考察,煤业公司领导班子审议,对拟任命干部进行公示,报矿长批准。

煤业公司拟任命矿办公室、技术、安全、人力资源、财务等科室科长、主任人员考察公示前,必须上报国泰公司批准并备案。

六、新任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满后须进行履职考核。

履职考核工作由公司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重要岗位人员的履职考核工作按集团规定由集团公司组织。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干部任职考察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现任职务 民 族 学位学历 任职日期
婚姻状况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
毕业院校
公司部门 入司日期
政治面貌
加入该组织日期 拟任(免) 职务说明
拟 任 职 务
任期
任职试用期
入司前工作经历
起 止 日 期 单 位 名 称
所 在 部 门
职 务
入司后职务变动情
起 止 日 期
单 位 名 称
所 在 部 门
职 务
奖惩情况




考察人签字:年月日公示情况
所在单位盖章:
所在单位意见年月日,本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参加人员:
集体审议结果: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集团公司
领导审批
意见
集团公司领导签字:年月日
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单位:
姓名部门职务
出生年月学历职称
入司时间任职时间分管领导
本人任职期述职报告(另附)
年月日
人事部门
考察人签名:年月日考察意见
矿长/业务分管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领导意见年月日
总经理意见
董事长意见
普通员工试用期满考核表
单位:
姓名部门职务
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入司时间任职时间分管领导
本人任职期述职报告(另附)
年月日所属部门评估部门主管签名:年月日部门意见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见
总经理意见
董事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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