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应知应会-药事管理法规摘选(临床知晓)

合集下载

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应知应会

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应知应会

1、何谓医院评审?医院评审是指医院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省医院评审办法》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自我评价,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医院等级的过程。

2、医院评审的目的是什么?通过医院评审,促进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对医院实行科学化、规化、标准化分级管理。

实现医院建设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临床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医疗服务、信息管理、医学装备、医院建筑等标准化,不断提升同等级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3、医院评审的原则是什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

4、医院评审的方式有哪些?医院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

周期性评审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评审期满时对医院进行的综合评审。

不定期重点检查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评审周期适时对医院进行的检查和抽查。

5、医院评审的周期是多久?4年一次。

6、申请复核的医院何时提出评审申请?申请复核的医院应在等级标牌有效期满前3个月项相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评审申请。

7、等级医院评审复审容有哪些?以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为依据,容包括对医院的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德容。

重点对前已评审周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8、现场评价的主要容和项目包括:(1)医院基本标准符合情况;(2)医院评审标准符合情况;(3)医院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4)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开展情况;(5)其他相关容。

9、社会评价的主要容和项目包括:(1)地方政府开展的医疗机构行风评议结果;(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或者委托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开展的职工和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3)在评审周期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相关报道、调查情况;(4)其他相关容和项目。

应知应会之药事管理

应知应会之药事管理

应知应会之药事管理一、什么为药事管理?药事管理,是指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什么为抗菌药物?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三、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哪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四、什么时候启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如何采购?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五、如何划分临床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六、谁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为多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八、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为多少?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九、高危药品的概念?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医院等级评审药事管理应知应会

医院等级评审药事管理应知应会

医院等级评审药事管理应知应会1、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答: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2、不合理处方包括哪些?答: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哪些情况属于超常处方?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1)无适应证用药;(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4、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有哪些监管措施?答: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5、对超常处方的监管措施有哪些?答: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6、什么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答: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7、什么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答:(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8、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要求有哪些?答:(1)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9、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答: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第一期】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第一期】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第一期】指医院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 持续改进医院工作,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功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医院等级的过程。

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体现医疗质量和行政管理的持续改进:进一步规范医疗流程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科研教学水平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平公正。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

医院: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综合实力;病人:保障病人医疗安全、优质服务、病人权益;医务人员:搭建技术平台、优化工作环境、提高人员素质;服务理念: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PDCA循环--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最早由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提出,亦称“戴明环”。

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

适合于任何一项合乎逻辑的工作程序。

包括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ion(纠正)。

PDCA的四个过程是周而复始地进行,形成循环。

** 一个循环解决一部分问题,尚未解决的和新问题,入下一循环。

**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别称:**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简称:**五院】,是**医学院的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和临床教学医院;医院第二名称:**市斗门区人民医院。

厚德载医,敬业自强。

懿德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

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把自己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三级甲等医院、**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市西部地区医学中心;通过长期努力,力争建成**乃至广东一流的现代化医院,在某些专科上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

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我院院徽设计以国际红十字为雏形,以小写“5”代表第五附属医院,二者巧妙叠化形成院徽主体识别符号。

院徽主色以红、蓝、银灰组成,红色代表生命、博爱、热情;蓝色代表梦想、高尚、平等;银灰色代表务实、人文、进取;院徽整体以圆形表现,寓意“智圆心仁”精湛的医疗技术与淳良的医德医风,同时又隐喻了**五院为未来追求描绘一份圆满的答卷。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第四期】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第四期】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第四期】一、临床路径的定义是什么?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相对于指南来说,其内容更简洁,易读、适用于多学科多部门具体操作,是针对特定疾病的诊疗流程、注重治疗过程中各专科间的协同性、注重治疗的结果、注重时间性。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是如何划分等级的?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病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生命权;2、人身权;3、姓名权;4、肖像权;5、平等医疗权;6、名誉权;7、监督权;8、医疗文件查阅权;9、求偿权; 10、疾病认知权;11、知情同意权;12、服务选择权; 13、隐私权; 14、请求回避权。

四、各级手术医师手术范围?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首先熟练一类手术,逐渐掌握二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先担任二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渐掌握三类手术。

3、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渐开展四类手术。

4、(副)主任医师指导三类手术,主持四类手术。

五、临床用血量的审批权限?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核准签字,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医疗)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医疗)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医师)1、国家发布的药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导原则主要有哪些?答:依发布时间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

2、抗菌药物的定义?答: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谁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答: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4、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主要控制目标有哪些?(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全年达标)答: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1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为多少?答: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1)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2)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3)住院患者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条目内容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条目内容
6.3.2.1
各部门管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对医院的规划目标以及本部门、本科室的计划任务知晓率≥90%。
XX县人民医院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条目
评审标准
相关要求
6.4.1.1
相关人员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的要求知晓率≥80%。
6.7.4.2
有对员工医院价值取向的培训和教育,员工知晓率≥90%。
6.8.7.1
评审标准
相关要求
4.6.1.2
有定期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手术医师知晓率100%。
4.7.1.1
实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并有明确的制度。麻醉医师知晓率100%。
4.7.4.2
麻醉医师对规范和流程的知晓率100%。
4.9.3.1
医务人员对职业防护和职业暴露处置知晓率100%。
4.9.5.1
评审标准
相关要求
4.16.6.3
标本交接制度与流程相关人员的知晓率95%。,并有效执行。
4.18.1.1
输血科和临床医务人员对输血相关制度知晓率95%。
4.19.3.3
相关人员对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和处置预案知晓率100%。
4.19.4.1
医务人员手卫生知识知晓率100%。
5.3.3.1
优质护理服务的目标和内涵(★重点),相关管理人员知晓率≥80%,护理人员知晓率100%。
6.2.2.2
管理人员对本部门、本岗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知晓率100%,并自觉执行,成效良好。
6.2.2.3
职能部门人员对本部门、本岗位管理责任目标知晓率≥80%。
6.3.1.1
医院的宗旨、发展目标及功能与任务员工知晓率≥80%。
6.3.2.1
科室员工对本科室计划的主要目标知晓率≥80%。

药事应知应会

药事应知应会

医院等级评审药事应知应会一、请简要说明医院培训过的国家近两年颁布的药事管理相关法规或相关规范文件?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7月发布)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年3月1日起施行)4.《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5月1日施行)5.2011年、2012年、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二、请问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如何运作?有何作用?1.通常情况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药学部主持日常工作。

三.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4.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四、请问医院向全院发布过哪些重要的药事管理工作制度?在你的工作中有在执行吗?1.《关于印发基本药物培训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益中字[2010]23号2.《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益中字[2011]65号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益中字[2011]66号4《关于印发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记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益中字[2012]31号5.《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益中字[2012]30号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益中字[2012]83号7.《关于印发药品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益中字[2012]84号8.《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办法》(益中字[2012]85号)9.《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益中字10.《关于印发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益中字[2012]88号)11.《关于印发《处方点评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益中字[2012]89号)12.《关于对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督导情况的通报》(鲁卫医字[2013]10号13.《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管理规定的通知》(益中字[2013]43号)14.《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科室名称的通知》(益中字[2013]80号)15.《关于印发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益中字[2013]85号)16.《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益中字 [2013]86号)17.《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益中字[2013]87号)18.《生物制剂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益中字[2013]88号)19.《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益中字[2013]89号)20.《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益中字[2013]90号)21.《抗肿瘤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益中字[2013]91号)22.《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益中字[2013]93号)23.《关于印发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指标的通知》(益中字[2013]92号)24.《关于修订印发印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报告制度的通知》(益中字[2013]96号)25.《关于印发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和监督考评办法的通知》(益中字[2013]97号)26.《关于公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及处方调剂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益中字[2013]106号)27.《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益中字[2013]107号)28.《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规定及流程的通知》(益中字[2013]108号)29. 《关于公布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及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的通知》(益中字[2013]109号)30.《关于印发临床用药评价办法的通知》(益中字[2013]114号)31.《关于印发肠外营养合理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益中字[2013]115号)五、临床用药过程中如何提高用药安全?1.在下达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医疗)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医疗)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医疗)1、国家发布的药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导原则主要有哪些?答:依发布时间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

2、抗菌药物的定义?答: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主要的控制目标有哪些?答: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住院患者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为哪三级?分级用药指征有哪些?答:(1)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等级医院评审药事组应知应会

等级医院评审药事组应知应会

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手册药事组1、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的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2、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是什么?国家基本药物遴选的原则是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

3、目前,我国规定哪几类药品属于特殊管理药品?我国对麻醉及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特殊管制。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三级”“五专”管理指什么?“三级”是指专人负责中:药库管理;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管理;各科室、手术室的使用管理。

“五专”是指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5、我院现使用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包括哪些?麻醉药品有盐酸布桂嗪片、盐酸布桂嗪注射液、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硫酸吗啡缓释片、磷酸可待因片、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片、芬太尼透皮贴剂、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瑞芬太尼、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第一类精神药品有盐酸氯胺酮注射液。

6、门诊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如何办理?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首诊医师应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例材料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患者身份证、户籍簙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7、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如何开具?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为门(急)诊癌痛或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全院应知应会-药事管理

全院应知应会-药事管理

药师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资格
1、特殊管理药品部分
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
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1、特殊管理药品部分
医师使用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红色处方,处方右上角有“麻、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白色处方,处方右上角有“精二”
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1、特殊管理药品部分
麻醉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必须送回药学部相应药房 必须填写:《病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使用登记册》 如果有残留量:
见:
全院知晓PPT-抗菌药物部分
全院应知应会培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13、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条款代码:4.15.1.2
《药品管理法》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不建议:癌症疼痛患者使用哌替啶
1、特殊管理药品部分
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时:
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
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1、特殊管理药品部分
医院使用的麻醉药品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药事管理 应知应会

药事管理 应知应会

三甲评审医疗药事(药学)现场检查(临床医疗部分)一、现场检查内容1. HIS是否对处方权限进行控制?(抗菌药物、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等)。

2. 开具抗菌药物时是否有时限控制?(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记录)。

3. 医师开具处方时系统是否有高危药品、基药的警示或提示,是否有合理用药审核或支持系统?4. 医院在合理用药方面有哪些管控措施?(制度、指南、临床路径、单病种、培训、处方点评、超常预警、奖惩规定)5. 处方权(含麻醉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处方权及权限)如何获得?6. 开具处方时应遵守什么?7. 抗菌药物管理与使用有哪些规定(手术科室、介入科室重点为手术期特别是1类切口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规定)?分级管理8. 本部门的指标是?9. 基药使用有哪些要求及干预措施?10.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要点有哪些?11. 开具高危药品注意事项?12.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定?13.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14. 药品召回规定及流程?15. 突发药品安全事件有哪些?如何处理?16. 本部门是否有临床药师?对评价临床药师的工作;如何与临床药师合作?17. 临床药师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18. 涉及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及生物制剂、静脉营养的科室询问相应管理规定。

19. 设置临床药师的科室①每天在临床的工作流程和内容?②在合理用药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与医师、护士、患者回答相互印证)③在药物治疗、个体化用药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二、访谈内容1. 正在使用那些药物?2. 有无用药交待?谁进行的用药交待?是否知道药物的用法及注意事项?3. 是否有药师提供用药咨询(含门诊及病区)?4. 是否有临床药师指导用药?三、其他科室的相关要求(一)手术科室1. 麻醉、精一药品?术前抗菌药物使用是否符合规定?2. 手术室内的备用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二)放射科1. 抢救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2. 对比剂管理?(三)核医学科1. 放射性药品管理是否规范?2. 抢救药品管理?(四)急诊科1. 抢救药品(含救护车、急救箱内药品以及/或应急药品)?2. 处方权限?3. 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资料是否完善?(五)医务部门或质控部门药事管理工作;合理用药、抗菌药物、特殊管理药物宣传、培训、监督、检查、整改、反馈等;药品不良事件是否报告?纳入统一管理?相关人员培训、授权、监督、检查、整改、反馈。

人民医医院药事应知应会

人民医医院药事应知应会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等级复审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应知应会内容1.请简要说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两年颁布的药事管理相关法规或相关规范文件?我院组织过哪些法规的培训?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2)《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10月发布)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7月发布)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年3月1日起施行)5)《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1年2月24日发布)6)《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2010年12月3日发布)7)2011年、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2.请问我院是否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它如何运作?有何作用?1)有。

2)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依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尼勒克县人民医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进行运作。

通常情况下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同时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药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处方点评工作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组等进行日常的药品质量、临床合理用药等监督管理工作。

3)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有: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我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我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等。

等级医院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等级医院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等级医院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南安市中医院二00七年十月等级评审应知应会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创建等级医院活动的深入开展,让全院医务人员更好的掌握相关知识,现将部分内容摘录汇编,主要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输血管理规定、医师外出会诊规定、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请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

一、等级医院活动基本常识(一)三基三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

(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十四项)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核心内容为:危重病人床边交接班。

首诊负责制的核心内容为医院首诊、科室首诊、接诊医务人员首诊。

(四)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要对急诊病员的抢救、检查、会诊、转科、住院等负责到底。

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后补办相关手续。

(五)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新入院病人、疑难、危重病人、重大手术病人,上级医师查房应有分析意见,更改、调整治疗方案应有分析记录。

三级查房制度中,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中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1、新入院病人或新转入病人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查房。

2、危重病人住院期间24小时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

3、手术病人术前、术后应有手术医师查房。

4、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查房2次。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医疗组组长主持,相关人员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法方案。

1、入院一周内未确诊的病人,应组织科内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2、入院两周内未确诊的病人,报医院主管部门组织全科相关科室人员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等级评审应知应会药事管理法规摘选(临床知晓)《处方管理办法》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9)《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1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16)《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18)《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19)《处方管理办法》(摘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七条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三章处方权的获得第八条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条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第十二条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三条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第四章处方的开具第十四条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七条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第十八条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三条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条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二十六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第二十八条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

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附件2),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第四十六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一)被责令暂停执业;(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四十七条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四十八条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医师出现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处方权。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第五十七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