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岗位模拟法庭面试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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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辩论的一般表述方式: • 控方:尊敬的合议庭,根据双方陈述,公 诉人(控方)总结争议焦点如下: • 1、被告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 • 2、主观方面,被告是否有XXX的故意。 • 2、客观方面,被告是否从事了XXX行为 (or被告是否造成了XX的损害结果or被告 的行为与本案中的损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 •
• 观点陈述的公诉人 • 首先,确定指控罪名;(此罪还是彼罪,一罪还是数罪) • 其次,给出量刑建议:(从重、加重还是从轻或减轻) • • • • 尊敬的合议庭: 现发表公诉(控方)意见如下: 经审查查明 +简述案件事实(原被告关系、时间、地点等要素、权利 被侵害的经过) •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罪名阐述+本案中,原告 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描述四大要件符合) • +结语
• 1、有罪无罪之辩。
• 2、此Biblioteka Baidu彼罪之辩。 • 3、罪轻罪重之辩。
• 其次,选择辩护理由: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主 要有下四类。
•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 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 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 • 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 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 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 造成的 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 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
•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此罪彼罪,重罪轻罪,一罪数 罪等)。通过此罪与彼罪之辩改变定性,将重罪辩成轻罪, 最终提出罪轻辩护观点。主要有:一是主观上的重罪变轻 罪,如将故意杀人罪辩成过失杀人罪:二是单一主体上的 重罪变轻罪,如公职人员的贪污罪辩成非公职人员的职务 侵占罪;三是单一主体变成双重主体,例如将自然人犯罪 辩成单位犯罪,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对单位适用财产 刑,对自然人则刑减一等,特别是没有死刑;四是时间差 上的罪轻,《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修订后的《刑法》 实施日1997年10月1日为界,在此前所犯罪行,按从旧兼 从轻原则处理;五是多人犯罪中的罪轻,如前所述共同犯 罪或犯罪集团中的从犯、胁从犯;六是多罪中的罪轻,根 据数罪并罚原理,将数罪辩成一罪,以达到罪轻而从轻、 减轻处罚的目的。
• 现就第一个争议焦点发表控方意见如下: • (大前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XX罪是 指XXXXXXXX,可见,XX 罪的犯罪主体 是一般主体(特殊主体),(小前提---) 本案中,本案中,被告XXX是XXX, 。 (提出观点---)因此,被告符合XX最的主 体要求。
• 辩方:主要是指出对方适用法律错误或者事实认定错误。 • 例1(彼此之辩):辩方认为,控方在本案的主观方面适 用法律错误。刑法中的B罪是指XXX,主观方面(或客观 方面)要求XXX,而本案中XXX(描述相关案情),符合 A罪主观方面的要求而非B罪的主观方面(或客观方面) 的要求。 • 接下来双方就小前提和大前提展开逻辑推理,提问、 反驳。此不赘述 • 例2:辩方认为,在本案的客观方面,控方事实认定错误。 本案中XXX(描述相关案情),从事的是XXX行为,而 非XX行为。(or其行为方式是XXX而非XXX)不 符合我国刑法关于XXX罪客观方面的规定。 • 接下来双方小前提提问、反驳。此不赘述。
• 最后,按照所选择的种类和理由进行观点陈述: • (一)、有罪与无罪之辩的观点陈述 • 尊敬的合议庭,现发表辩护(辩方)意见如下: •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XX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常 见的不构成犯罪的理由主要是四要件不满足或者出现阻却 事由): • 1、四要件不满足的陈述方式: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XX罪是指XXXXX。可见XX罪 主观方面(主体、客观方面、客体)要求XXX,本案中, 被告XXXXXX(简述相关案情),属于XXXX,故不符合XXX 罪主观方面(主体、客观方面、客体)的构成要件。
• 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 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 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八项罪 行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 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 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三是刑法不 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 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 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 • 注:以上可大体概括为两大类:1、四要件不能完全满足; 2、出现犯罪排除事由
• 2、出现阻却事由的陈述方式: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XXXX的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 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XXXX(简述相关案情),由 此可见,被告主观上是为了XXX,客观上XXX,故其行为属 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不应负刑事责任。 • +结语 • 综上所述,被告人XX不构成XX罪,请合议庭依法宣告其无 罪。 • or • 综上所述,被告人XX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等),不应负刑事责任。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在犯罪主体刑 事责任能力方面的有:年龄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的, 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 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 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 犯、胁从犯;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刑法》第十条规定在国 外受过刑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 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 女,不适用死刑等。
• 二是可采用强调或表达,即对前面发言中不全面的地方不 予补救,而是突出强调发言中正确的部分,使自己表述的 观点更加明确。如可以说:“我对刚才所提到的问题,需 要进一步强调的是……”。
• 辩论阶段技巧2--答辩遗漏或过于简单时 • (以公诉人为例) • 公诉人有时候答辩难免有所遗漏或过于简 单,因此,常有辩护人在下一轮辩论中乘 虚而入提出“公诉人未对X辩护观点答辩, 事实上已同意辩护意见”。 • 应对措施:公诉人可以说“公诉人认为答 辩既可以综合归纳,也可以有选择地直接 辩驳。实际上公诉人在上一轮答辩中已综 合对X辩护观点表明了态度。辩护人将未直 接答辩视为公诉人已经同意,无异于将自 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为正视听,现公诉人 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向法庭作如下阐明……”
• 结语 • 据此,公诉方(控方)认为:被告人XXX,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 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 以XXX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此外)本 案中被告(描述量刑依据)存在XXX事由, 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or对被告从重、加 重处罚)
• 观点陈述阶段的辩护人 • 首先,确定辩护种类:
• 4、罪轻辩护的酌定理由。 • (1)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 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 (2)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偷葡萄案) • (3)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虽未实施判例法, 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 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例如:法院的 判决实际上将主犯分成“严重的主犯”、“一般的主犯”、 “次要的主犯”等三种情形,量刑拉开了档次。这也是刑 事案件中,为何常出现主犯之间量刑不同的原因。 •
• 4、充分利用小前提(材料)
• 证据采信(小前提)能力练习1 • 简单案情:被告人是有二十多年驾龄的司机,某晚9时许, 其驾驶一辆货车在大学路上行驶,在西大门口附近从机动 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上,被告人驾车超越 前面一辆电动车,在超车时右后轮压死骑电单车的两名15 岁学生。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没有停车,保持车速继续往 前
• 。
• 法庭辩论阶段的公诉人和辩护人: • 1、注意倾听,寻找对方破绽,并做好笔记; • 2、躲开误区:法庭辩论阶段的误区
• 常见误区: • a、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凡是对方赞成的都反对,凡是对方反 对的都赞成;事无巨细一一回应; 对方诡辩,我亦诡辩;) • b:重复观点,层次不清(辩着辩着下一个辩点,又绕到上一个 辩点上去了?对对方的重复提问是否需要重复回答?) • c:脱离材料,胡编乱造(所述观点必须符合社会常理,必须紧 紧根据材料)
• 行驶。当其行驶上高速公路时,两次接到交警电话要求原 地等候接受调查,被告人不予理会继续前行。后被告人行 驶至柳州时被抓获。经交警认定,被告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两名被害人不负事故责任。 •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于逃逸。 • 辩护意见:被告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 证据采信(小前提)能力练习2 • 【案情简介】 • 张某、黎某原系恋爱中男女,后因性格不合分手。2004年 4月13日23时许,黎某至前男友张某住处借口拿回自己的 丝巾,猛砸张某防盗门,张某打开门劝其离开,并阻止黎 某强行冲入室内。阻挡中,黎某后退时脚跟没站稳,背部 着墙摔倒在地。后黎某拨打110报警,并被就近送往南京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诊治, X片检查示“尾骨疑有脱位”。 其后黎某自行打车至南京军区总医院急诊,并再次拍摄了 X片,急诊病历记载:“尾骨骨折,轻度向前移位”,但 未见影像报告单。2004年4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作出 (2004)公刑物鉴法检字第606号鉴定书,认定黎某构成 轻伤。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黎某遂以故意伤 害罪将张某诉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追究张某刑 事附带民事责任。
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
法检岗位模拟法庭面试例题 串讲
主讲人:赵陈吴
• 题目: (2013真题)1.徐某1995年出生,自5岁时父母离异 起一直与父共同生活。其父是一名出租车司机,闲暇时便 教徐某开车,久之徐某驾驶技术十分娴熟,但未取得驾驶 证。2012年某日晚20时许,徐某与同学聚会后酒后回到 家中,发现父亲昏迷在沙发上,唤之不应,徐某遂驾驶父 亲的出租车带其赶往医院。行至某路口,遇交警拦车检查, 徐某自知酒后驾车,加大油门强行冲卡,交警驾车追赶未 果。徐某绕道将父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于当晚23点到 交警部门自首,主动交行酒后驾车及强行冲卡行为。经检 测,徐某备注中的酒精含量超标2倍。现检察机关以危险 驾驶罪对徐某提起公诉,且建议判处拘役,缓期执行。辩 护律师认为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 法庭辩论阶段的公诉人: • 1、控方主动总结争议焦点(可以有数个, 也可只有一个) • 2、对争议焦点进行顺序排列(数个的情况 下) • 3、针对各个焦点进行有序辩论,注重小前 提的充分利用 •
• 法庭阶段的辩护人: • 1、对对方观点逐个击破 • 2、不失时机的化被动为主动 • 3、侧重对小前提进行充分的利用
• 3、掌握应变技巧。
• • • • 技巧:辩论阶段技巧1--出现语言失误时 (以公诉人为例) 公诉人要快速反应,妥善地自我纠正失误。 一是采取补充式表述的方法,既对前一轮发言中不完整、 不全面的地方予以充实或补充,如可以说:“公诉人对刚 才提到的某问题可能引起了对方的误解,现在我再作一次 更加完整、全面的阐述。”这样就可以巧妙地纠正失误。
• (4)可免牢狱之苦的酌定情节。只要被告不会继续发生 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量刑时可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缓刑;对于《刑法》分则条 款有管制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管制刑。 • (5)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 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 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 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 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 • (6)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 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 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 (7)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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