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同名9977)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管理层和各大媒体关注的热门议题。
下文是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拟安排情况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拟安排情况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简称973计划,是我国科技部主管的一个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该项目旨在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与发展,提升我国在世界科技领域的竞争力。
本文将从项目背景、预算安排情况等方面对973计划的专项经费预算进行阐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973计划的背景。
973计划是国家科技部在1997年启动的一个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该项目旨在面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长期科学和技术需求,组织开展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基础研究,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与发展。
973计划的实施将对提升我国的科技实力、促进国家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保证973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其专项经费预算进行合理安排十分重要。
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具体研究内容,专项经费的预算需要满足项目的科研需求,并要合理利用资源,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员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差旅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对专项经费预算进行安排时,首要考虑的是项目的科研需求。
根据项目的研究目标和内容,确定研究团队所需的人员数量以及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薪酬待遇。
科研团队的人员费用是计划中的重要一环,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预算安排,确保能够吸引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参与到项目中。
此外,还需要考虑研究所需的设备、材料和差旅费用等,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其次,预算安排还需要考虑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时间节点。
根据项目的研究进展和时间进度,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安排。
在项目初期,可能需要进行一些基础性研究和调研,此时需要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员培训和文献检索等工作。
而在项目中期和后期,可能需要进行一些实验和数据分析等工作,此时需要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验设备购置和样品采购等。
最后,预算安排还需要考虑项目的使用效益。
专项经费的使用应该科学精细,确保经费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在预算安排中可以考虑建立严格的预算审批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项目的科研需求,并进行定期的审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调整项目中的预算安排。
37-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 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973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讲解
二、编制经费预算注意事项——(四)预算报表审核盖章
(四)预算报表审核、盖章
1、课题负责人应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将非正式上报的预算报表提交 学校财务处审核。
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 /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提 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 予以确认。
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 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增)。
专项经费不支持列支普通办公材料(例如:办公小电器、打印机耗材 、键盘、鼠标、U盘、移动硬盘、内存条、网卡等计算机耗材 ),如 果课题研究确实有此需要,数量不宜过大,且应详细说明与课题研究 开发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并详细列示测算依据,待上级经费主管 部门正式批复后方可按预算支出。
若填列此类预算支出,需考虑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预算时是否会因此削 减专项经费。
1、在课题申报时,请按要求填写《自筹资金落实承诺书》,课题 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2、在课题立项时,课题负责人必须将承诺的自筹资金落实到位, 并将自筹资金和专项资金纳入科研课题预算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并切实落实投入。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相关管理政策、法规汇编<一>国家973计划“中医辨证论治疗效评价方法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办公室2007年9月说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的研究目标是加强原始性创新,在更深的层面和更广泛的领域解决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
为保证我们承担的973计划-“中医辨证论治疗效评价方法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将973计划相关管理政策、法规和规定汇编成册,以便项目各承担单位遵照执行。
注:本汇编不能代替有关部门正式下发文件目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相关政策、法规一、973计划管理文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 (9)二、项目申报文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项目申报要求 (16)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 (19)973计划中医理论专项课题申请书编写提纲 (23)三、项目(课题)概算(预算)申报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 (26)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 (30)四、973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格式及编写说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 (46)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 (57)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任务书 (66)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任务书调整方案 (72)五、973计划项目中期评估相关要求、规定 (79)六、97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相关要求、规定97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办法 (105)97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126)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127)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3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144)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 (150)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155)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159)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 (164)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 (176)科技技术评价相关政策、法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 (179)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 (184)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198)<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204)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 (207)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规范 (21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217)其他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226)落实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部科技经费管理和监督的意见 (230)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国科发基字[1998]54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拟安排
高能耗行业典型换热设备节能的先进理论 与方法
山东大学
韩兴国 孙蒙祥 黄继荣 南志标 孙其信 张知彬 彭于发 何萍 程林 缪协兴 赵文智 王尚旭 马紫峰 程旭 赵志祥 苏万华
8 2007CB109300 肥料减施增效与农田可持续利用基础研究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预算周期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后3年
专项经费
1381.00 1427.00 1532.00 1466.00 1656.00 1576.00 1721.00 1506.00 1357.00 1555.00 1682.00 1411.00 1576.00 1495.00 1997.00 1464.00
7
2007CB109200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评价与控制基础 研究
1
16
2007CB210000
“均质压燃、低温燃烧”新一代内燃机燃 烧技术的基础研究
天津大学
15
2007CB209900
嬗变核废料的加速器驱动次临界系统关键 技术研究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2007CB209800 超临界水堆关键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
13
2007CB209700
电动汽车用低成本、高密度蓄电(氢)体 系基础科学问题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
12 2007CB209600 非均质油气藏地球物理探测的基础研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有效 开发的基础研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 院
10 2007CB209400 煤矿突水机理与防治基础理论研究
中国矿业大学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岀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咅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岀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文02-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59号)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二○○六年九月三十日附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与概预算
2013-7-26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31
结题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
结题财务审计
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
2013-7-26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8
预算申报与审批 —— 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项目预算申报书 项目计划任务书
说明:包括项目及各课题的材料, 一式8份; 装订要求,项目在前,课题在后,用A4复印纸, 双面印刷。
2013-7-26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9
预算申报与审批 —— 项目预算申报书
项目预算申报书格式
2013-7-26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3
预算申报与审批 —— 预算编制及注意事项(续8)
其他费用是指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1-11项费用之外的其 他支出。其他费用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编报其他费 用时应该注意: (1)支出内容不应与前述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列支。 (2)支出内容要与课题任务密切相关,且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与 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并详细列示测算依据。 (3)不能填列课题前期投入、奖励支出以及不可预见费。
2013-7-26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1
预算申报与审批 —— 预算编制及注意事项(续6)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设备费 * 材料费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燃料动力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 管理费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背景
我国财政管理改革总体趋势
政府公共支出管理,绩效考评 预算细化,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绩效预算、与任务目标挂钩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同名9977)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同名9977)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计划)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工程,其目标是加强我国基础研究的投入和组织,支持我国重大科学问题的攻关和创新性、基础性研究,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为推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的落实以及保证其质量和效果,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一、计划范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三个子计划。
其中,973计划重点支持我国的基础和前沿性研究,863计划则支持我国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则支持我国创新性、前沿性和交叉学科的研究。
二、计划项目的申报与立项1. 确定科学问题,制定计划计划申报应在关注国内外科技前沿和主要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内需要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对于具有重要科学问题待解决的同时还有重要经济和社会价值的课题,应在计划项目的申报中体现。
根据科学问题的实际需求和任务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任务计划,确保在科学问题、解题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等方面达到确定的目标。
2. 申报与评审申报单位或组织应根据计划的申报时间、要求和内容,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必要的附件和支持材料以及计划技术可行性的合理性分析报告。
在初步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学科评审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审核合格的项目可以立项,未通过评审的项目须改进后重新申报或者取消申报。
3. 立项与管理立项后,根据计划的任务、资源和时间安排,科研小组进行研究活动,申报单位或组织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按时按质完成研究任务,进行结果汇报,及时发布研究成果和科技公告。
三、项目管理和项目经费管理1.项目管理根据计划的管理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研究者自己组成科研团队,科学、严谨地安排研究任务,清晰、详细地制定研究进度安排,逐步实现项目各个阶段的成果。
在研究过程中,应按照相应标准核算人员、物资、设备、场地等投入和成果产出,保障实验、数据、经费、设备等资料的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旨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对人类认识世界将会起到重要作用的科学前沿问题,坚持“面向战略需求,聚焦科学目标,造就将帅人才,攀登科学高峰,实现重点突破,服务长远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指南引导,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立项方式,以原始性创新作为遴选项目的重要标准,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项目、人才、基地的密切结合,面向前沿高科技战略领域超前部署基础研究。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1]是具有明确国家目标、对国家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旨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对人类认识世界将会起到重要作用的科学前沿问题,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
1997年,中国政府采纳科学家的建议,决定制定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开展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重点基础研究。
这是中国加强基础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973计划的实施,实现了国家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的部署,建立了自由探索和国家需求导向“双力驱动”的基础研究资助体系,完善了基础研究布局。
自1998年实施以来,973计划围绕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综合交叉与重要科学前沿等领域进行战略部署,2006年又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启动了蛋白质研究、量子调控研究、纳米研究、发育与生殖研究四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年来共立项384项。
十年来,973计划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立足国际科学发展前沿,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显著提升了中国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带动了中国基础科学的发展,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优秀的基础研究队伍,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基地,为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支撑。
最新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最新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2021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1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973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国家973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06-4-1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基础研究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专项拨款,用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基础研究项目。
第三条专项经费由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归口管理,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专家委员会、中介机构在决策管理过程中的指导、评议和咨询作用。
第四条专项经费的预算安排要有利于出一流成果、出一流人才、建立开放式科研基地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人才流动机制的建立。
第五条专项经费实行课题制管理。
实行分项目的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将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决算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专项经费管理模式。
第六条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管理与预算第七条专项经费预算的申报审批程序:(一) 有能力、有条件承担项目的单位和科学家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统一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与申报书一起向科技部申报;(二)科技部组织专家对评审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提出初步意见;(三)科技部对评审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进行审议,并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四)科技部在公开征求意见后,根据反馈的意见,对项目预算进行复议,并将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的年度总预算报财政部审批。
第八条专项经费管理的各方职责与权限:(一)财政部1.负责审批年度经费总预算;2.负责审批年度汇总决算;3.确定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和使用方向;4.检查、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科技部1.负责编制年度经费总预算;2.审批入选项目经费预算;3.负责管理预备费和不可预见费;4.负责编制年度汇总决算;5.检查、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项目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1.审核汇总本部门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2.审核汇总本部门承担项目的经费预算;3.检查、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973计划重点支持农业科学、能源科学、信息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健康科学、材料科学、制造与工程科学、综合交叉科学、重大科学前沿等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基础研究。
围绕纳米研究、量子调控研究、蛋白质研究、发育与生殖研究、干细胞研究、全球变化研究等方向实施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第四条973计划将更加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更加强化科学目标导向、更加注重优秀团队建设。
按照“竞争、公开、择优、问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学科交叉,实现重点突破。
(二)坚持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注重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研究团队,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目标。
(四)坚持科学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考评。
第五条973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
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科技部负责973计划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一)制定973计划发展规划;(二)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三)组建973计划专家顾问组、领域专家咨询组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四)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发布申报指南;(五)建立备选项目库,负责项目申报受理、评审评估、立项、结题验收等工作;(六)负责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协调、监督等工作;(七)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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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同名9977)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与审批第九条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
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
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课题预算编制要求:(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
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
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
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
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预算执行第十九条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
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
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
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
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
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
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
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