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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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

意见

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选树一批教学先进典型,壮大教学骨干队伍,经研究,定于10月份进行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具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受到普遍好评。

2.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努力应用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方法,教科研成果突出,教学质量上乘。三年内学科教学质量居镇(街区)、学校上游水平;考查科目在各类素质展示(评)、监测中成绩优异。

3.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较高评价;或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质课。

4.教龄3年以上,且任教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年龄50周岁以内。

二、评选对象

面向全市小学各学科在岗任课教师。

三、评选标准

本次教学能手评选将全方位考查参评者的教学工作。在衡量参评者业绩水平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课堂教学情况。具体包括:

1.业绩评价(30分)。按照《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业绩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见附件4)。主要包括参评教师2012年以来(近5年)所获得的各种荣誉、教学研究成果、学生辅导以及日常教学成绩。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仅限于所报学科。

2.课堂评价(70分)。评价标准参见《寿光市高效魅力课堂评价标准》《潍坊市有效课堂基本要素》,有效融入德育教育。

四、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为体现学科相对平衡,参考《2016年学年报表》中“教师情况”,实行学科组捆绑分配名额,组内学科间可自行调剂,各组名额及总名额均不能突破(具体名额见附件1)。

2.基层评选。各单位根据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评和选拔,公

示后上报,不准突破名额要求,否则不予接收。

3.市级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分市直、乡村两个系列进行,严格评选程序,增强透明度。

资格审查:审查参评教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凡发现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参评者资格,且核减单位分配指标。

业绩评价:由市评审组集中进行评定,结果在办公平台公示。

课堂评价:

⑴提前半天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及课题;

⑵每学科按申报人数抽签分组,每组评委5-7人,参评选手需提交7份教案交于评委;

⑶评价分数当天现场公布;

⑷市教育局组成督查小组,监督评选全过程。

五、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每人一个材料袋:内装《参评教师申报表》1份(见附件2)、《近三年教师教学业绩单位证明》1份(教办据实提供)、《近三年教师师德评价单位证明》1份(教办据实提供)及其它个人业绩证件(只要原件);外贴明白纸(注明申报学科、姓名、单位、各类材料名称及份数)。材料上报时间:9月29日下午5:00前,集体上报教科研中心509室。《报名总表》发至jkyzxxxz@。

2.课题范围及讲课时间、地点、班级另行通知。

3.承办学校除提供多媒体等必要教学设备外,上课课件、资料等其它辅助材料由各参评教师自己准备。

附件:1.《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个人申报表》

3.《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申报总表》

4.《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业绩评价标准》

5.《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课堂评价标准》

寿光市教科研中心

2016年9月22日

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

2016年寿光市小学科教学能手评选个人申报表单位(全称):2016年9月

附件3

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申报总表单位:

注:申报年级、学科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附件4:2016年寿光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业绩评价标准

1、综合荣誉(5分)(此项只计最高项,不累计。不受时限。)

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评选的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课改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地级3分、县级2分。

2、师德表现(2分)

近三年师德考评,优秀等级记2分,三次平均。(单位必须据实出示证明)

3、教研能力(10分)(此项可累计,最多10分)

论文类:①发表论文(教案):国家级记3分,省级记2分,地级记1分。(限正式教育刊物,与学科相关,不含论文集);②获奖论文(教案、课件):省级一等记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地级一等记1分、二等0.8分、三等0.5,县级一等记0.5分、二等0.4分、三等0.3分。(限各级正规教科研部门评选的获奖论文,且与学科相关)(远程研修视同论文,优秀学员只计1次)

著作类:主编2分,副主编1分,编者0.5分。(正式出版,批准刊号属实)

成果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评选的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地级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县级一等1分、二等0.8分、三等0.5分。同一项成果多级奖励的只记最高项。

(注:论文、课件、成果作者为多人的,计分时,按人数均分为最终得分。)

课题类:课题负责人省级及以上3分,地级2分;课题成员(实验教师)省级及以上1分,地级0.5分,县级0.3分。(限正规教科研部门正式立项课题,以立项证件为准)

材料编写类:参与各级教研部门教辅资料编写(含单元过关试题编写和导教案编写),每次省级及以上记2分,市级记1分,县级记0.5分。

4、优质课(或公开课、示范课)(8分)(此项不累计,只记最高项。不受时限)

由各级正规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省级及以上记8分,地级一、二、三等分别记7、6、5分,县级一、二、三等分别记5、4、3分。优质课无等级认定的省、市、县分别记7、6、5分。在各级教研部门召开的会议上出示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省级及以上记7分、地级记5分、县级记3分。

5、竞赛辅导(5分)(可累计,最多5分)

在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学生竞赛中每次获国家级辅导奖记4分,省级记3分,地级记2分,县级记1分。(一等奖按此记分,二等奖及以下减半记分。)教师个人基本功比赛按以上计分。

说明:以上除1.4项外,其它所有证件限2012年1月1日以后的(近5年),所有项目材料以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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